受公安厅司法厅成都军区司令部部保护的是什么

国防大学副校长王永生接任,原副司令员薛国强。此人62岁了,还有一年就退了,王永生出生于1952年,山东人,历任副主任、等职,2009年12月提任国防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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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农业、粮食、人口和计划生育、人防方面的工作。分管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人防办、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农垦办、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协助分管省国土资源厅。联系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气象局。
渝府办发〔号
副市长何挺
分管的工作:公安、国安、司法、信访、政府维稳工作。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监狱局、市劳教局。
联系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武警重庆总队。
侍俊副省长
负责政法、社会稳定、人民防空及国防动员等工作。领导公安厅工作。分管安全厅、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人防办等单位。联系驻川部队、武警、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工作。
陈鸣明副省长 分管政府法制、公安、国安、司法、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等工作。分管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省国家保密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联系武警、统战工作和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有关工作。
副省长尹建业:负责民族、宗教、政法维稳、民政、国土资源、地震、救灾、残疾人和联系部队等工作。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监察、司法、税务、民族宗教、法制、人民武装、海防、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联系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预备役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税局、财政部浙江监察办、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分管民族宗教、民政、环境保护、太湖水污染防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信访方面工作。分管省民委(宗教局)、民政厅、环保厅、人口计生委、太湖办、信访局。联系驻江苏部队,联系省档案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联系统战方面工作。
领导:公安部工作;分管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49楼请你对“联系”、“领导”、“分管”这些正式用语的含义和区别先补补课,补充一下常识,再接着装。。效果会更好。。。
38楼我记得非常清楚,开始几年,苏南某机动师居然是我们总队代管,每年总队司令部参谋下去考核,都对考核工、化、炮科目直挠头,只喊没搞过!后来机动师都由总部直接管理了!我们基本就不去了。国防部的《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中提到的中国军队230万,其中就没有武警机动师的数字。军队就是军队,武警就是武警!这是国家规定的两个不同概念,军队伟大,武警同样光荣!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国家保持一致,不能给国内外少数敌对份子授以话柄,达到他们污蔑我国防政策的目的! 41楼42楼43楼48楼就冲你连什么是军人身份都没搞明白,你是绝对赝品,2B假武警。还防暴支队,知道防暴支队就TM证明你是武警?笑话!不认同自己军人身份的武警战士,估计只在铁血出没。。。你接着装。。。
领导:公安部工作;分管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网站行文不规范,第一政委不可能是联系某单位,难道省委书记对省军区也是联系关系吗?
34楼保留编制,保留部队番号,人员不变,原地驻守,请问这是哪门子裁军啊? 38楼41楼42楼武警部队不是军队,武警个体享受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是兵役制武装人员,这就是一个曾经首批武警防暴支队成员的认识,估计你也没听武警防暴支队这个编制。这里看来不能提那个年代,提了又要被删! 43楼不顺着你们讲就是假货?可笑,在你们嘴里周玉书,巴忠倓也是假WJ?防暴支队,这个25年前的编制料你这个新兵蛋子也不知道!
领导公安部工作;分管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领导:公安部工作;分管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工作分工:负责公安、安全、司法、城市管理、体育、法制和信访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
33楼34楼保留编制,保留部队番号,人员不变,原地驻守,请问这是哪门子裁军啊? 38楼41楼42楼武警部队不是军队,武警个体享受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是兵役制武装人员,这就是一个曾经首批武警防暴支队成员的认识,估计你也没听武警防暴支队这个编制。这里看来不能提那个年代,提了又要被删! 2B假武警
30楼请问14个武警机动师,保留人员,保留编制,保留番号,仍驻守原地,请问这叫做裁军吗?我还真的第一次听说有这种裁军。 33楼34楼38楼国防部的《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中提到的中国军队230万,其中就没有武警机动师的数字。军队就是军队,武警就是武警!这是国家规定的两个不同概念,军队伟大,武警同样光荣!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国家保持一致,不能给国内外少数敌对份子授以话柄,达到他们污蔑我国防政策的目的! 41楼你才是2b马甲,40楼帖子里我的帖子居然被删了!武警部队不是军队,武警个体享受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是兵役制武装人员,这就是一个曾经首批武警防暴支队成员的认识,估计你也没听武警防暴支队这个编制。这里看来不能提那个年代,提了又要被删!
23楼30楼请问14个武警机动师,保留人员,保留编制,保留番号,仍驻守原地,请问这叫做裁军吗?我还真的第一次听说有这种裁军。 33楼34楼38楼国防部的《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中提到的中国军队230万,其中就没有武警机动师的数字。军队就是军队,武警就是武警!这是国家规定的两个不同概念,军队伟大,武警同样光荣!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国家保持一致,不能给国内外少数敌对份子授以话柄,达到他们污蔑我国防政策的目的! 别扯武警部队是不是军队这些没用的,你就说吧,武警官兵是不是现役军人?就看你是真武警还是2B马甲。
23楼30楼请问14个武警机动师,保留人员,保留编制,保留番号,仍驻守原地,请问这叫做裁军吗?我还真的第一次听说有这种裁军。 33楼34楼38楼国防部的《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中提到的中国军队230万,其中就没有武警机动师的数字。军队就是军队,武警就是武警!这是国家规定的两个不同概念,军队伟大,武警同样光荣!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国家保持一致,不能给国内外少数敌对份子授以话柄,达到他们污蔑我国防政策的目的! 中国军队?中国军队是谁啊?我确实不知道中国军队指的是谁?麻烦你把中国法律拿出来,指明中国军队是指且仅仅指哪部分人吗?既然没有明确定义中国军队为哪部分人,请问又何来划出中国军队序列?武警部队的机动师仅仅是划出解放军部队序列,编入武警部队序列,请问何来划出中国军队序列?请问中国军队在哪里啊?我可从没有听过中国军队第xxx师,只听说过解放军部队第xxx师,武警部队第xxx师。请问你,裁军是什么意思?难道裁军还有多种意思?保留原班人马,换个名字也叫裁军?那请问你,当年那些解散编制,撤销番号的解放军部队是属于裁军还是非裁军?现在连人都解散了,那才叫裁军。请问你听说过,保留原班人马,番号,换个名字的裁军吗?哈哈~~尼太牛逼了!马甲真多啊~~
22楼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 23楼30楼33楼34楼保留编制,保留部队番号,人员不变,原地驻守,请问这是哪门子裁军啊?
96年解放军14个乙类师划出军队序列,内涵也许是为了加强内部力量,但面子上的就是裁军,这是不争的事实。裁军方式有多种,整个团队都改变了隶属关系、经费来源、工作方向,军徽都改成了警徽,对中国军队而言,他的体系中已经没有这14个师了!难道还不是裁军吗?裁军不一定就是把这个单位解散,这点可以参考80年代裁军时,工程兵,铁道兵集体转制,转制后还是原班人马继续执行原有专业,甚至建设兵团还保留军队番号!我记得非常清楚,开始几年,苏南某机动师居然是我们总队代管,每年总队司令部参谋下去考核,都对考核工、化、炮科目直挠头,只喊没搞过!后来机动师都由总部直接管理了!我们基本就不去了。国防部的《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中提到的中国军队230万,其中就没有武警机动师的数字。军队就是军队,武警就是武警!这是国家规定的两个不同概念,军队伟大,武警同样光荣!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国家保持一致,不能给国内外少数敌对份子授以话柄,达到他们污蔑我国防政策的目的!
20楼-------------------------------你这样理解,小学生都不如!“2000年晋升中将警察,2003年改为中将军衔”,这个简历介绍,已经说明“刘源身份有变化”,“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了。参考法规: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21楼22楼27楼————————————你个反武警小号马甲又在瞎说了,武警身份是军人,我也有法理依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都对武警身份有明确规定》,《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方法》,武警的军人身份司法机关也有依法进行正确解释,就算依你所说《兵役法》《武警法》从来没有明确规定武警不是军人综合兵役法第五条和第七十二条可以得出兵役法第五条有关在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这条规定适用于武警意思就是在武警部队里服役的也是现役军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军转警这种规定,你不是部队内的人没有任何发言权,你的发言只是臆想猜测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同系统,不同身份之间的人员是不可能有这么频繁的相互调动的,既然武警和解放军可以进行这么多的相互调动就说明武警个解放军都是现役军人,都是属于军委手下的武装力量。相互调动变换的只有单位和军服,至于军衔,武警警衔和解放军军衔一模一样都是将校尉,武警干部调入解放军只是武警警衔的名称变成了解放军军衔,本质没有任何变化,你在武警是少将调到解放军如果没晋衔依旧还是少将,不存在什么办理警衔换军衔这种多此一举的手续,本来就是一样的,何须在这么麻烦。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他只规定国务院有依法发布命令的权利,并不代表命令就是法律条文。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属于法律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是大于行政法规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是考虑到武警不在解放军序列才把武警和解放军区分开的,并没有否定武警身份是军人,而且《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是申请军人身份证的命令不是申请军警身份证的命令,法律规定的军人有效证件是包括解放军军人证件和武装警察人员证件。事实证明反武警小马甲刻意扭曲法律精神,贬低武警抬高解放军刻意挑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关系企图挑起内斗,你这小号马甲别在这学你大号的复制粘贴虚荣心来作贱人家武警,人家本来就是军人,法律赋予的,何来虚荣心,要说虚荣心也是你们,你们故意贬低武警抬高解放军,可以排挤人家武警官兵好显示你这小马甲内心崇拜的解放军有多么强大和独一无二以此来满足你变态的虚荣心。 36楼武警部队与军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编制序列,不同领导管理体制,不同性质职责和任务,实行不同兵衔制,因组织需要互调,需经一定身份转换手续,你在新单位工作才能正常运转,这不是麻烦不麻烦问题,是部队工作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问题。[ 转自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白纸黑字,无可辩驳,你还强词夺理,死不要脸说”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属于法律属于行政法规“,你脑子短路了是思维不正常的人,胡言乱语的疯子,疯子怎么能同正常人对话了? 你口口声声称武警“是军队是军人”,拿来说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都对武警身份有明确规定》《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方法》,这几个司法解释均针对涉及民事而言,可以说非涉及民事无效的!——————————————你口口声声说武警不是军队不是军人,但法规没有一条明确规定过武警不是军队不是军人,法律的解释权不在你手里'不是你想怎么随意解释就怎么随意解释的,你一不是人大,二不是法官,三不是律师有什么资格解释法律,你的解释纯粹就是瞎猜臆想,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司法解释只针对涉及民事。别在这复制粘贴你的大号说过的瞎话来敷衍,答非所问,你的意思是武警不是军人还能被冒充军人?张冠李戴,指鹿为马,2傻弱智才会这样去想,你是已经理屈词穷了,但心里又极其不想承认武警是军人,所以就又臆想天开编出武警不是军人还能被冒充军人这套瞎话来万般抵赖,既然冒充武警构成冒充现役犯罪而不是按照其处理那么武警的身份就是现役军人,很明显,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条件是行为冒充对象必须是现役军人,如果武警的身份不是现役军人就构不成冒充军人招摇罪,只能构成招摇撞骗罪。司法机关做出的解释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是主体,司法解释就是解释主体法律的,做出的任何解释都要服从法律精神,违背法律法规精神的法律解释都是无效的。很明显,司法机关在《规定》做出的解释是完全依照服从了《兵役法》《国防法》等军事法规法律精神,说明武警部队是军队单位武警官兵是现役军人是得到法律的承认的。军事法具体条文从没说过武警是军人。适用,这2个字要好好琢磨了,什么叫适用?是适合应用,就是一些特定非军单位及人员适合应用于本法。《国防法》正文中规定,军人在入伍,服役,优属,转业,伤残等,国家给予特殊照顾。 因为武警不是军人,所以,在附则中加以明确,武警适用享受这些待遇,如果《国防法》不在附则中加以明确,武警就享受不到这些待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为什么只有“本法关于军人保险权益和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人民武装警察”, 而没有“本法关于军人保险权益和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人民解放军”呢? 就是因为武警不是法律意义军人,军人保险法中没有这一条,武警不能参照本法享受待遇的。——————————————你的发言来来回回就是几句大家都看腻了的老瞎话,全是复制粘贴你的大号的,适用和参照两个词语明显含义不同,把适用当成参照傻子才会这么想,适用就是合适应用《兵役法》规定本法适用于武警,意思就是兵役法的每一条都适用于武警,兵役法第五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的称现役军人的规定也适用于武警所以在武警部队里服役的也称现役军人,《国防法》、《兵役法》、《人民武警法》还是《三大条令》,对武警的性质和地位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而且,《国防法》、《兵役法》、《武警法》的立法权和解释权在全国人大,《三大条令》的解释权在解放军四总部。不是你们谁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的。特别是随意捏造、歪曲、片面地解释这些法规都是不对的,是很不严肃的。顺便问一句:全世界有哪一个国家的哪一支部队里服现役的不是军人?中国有吗?武装力量并非就是军队,民兵是不是?国务院编制的武警,是不是军队?显然不是。国际上,武装力量这个词指向很宽泛的,民兵,警察,警察部队,叛乱武装团伙等,具有系统性武器装备的,都可称之武装力量。武警部队与军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编制序列,不同领导管理体制,不同性质职责和任务,实行不同兵衔制,因组织需要互调,需经一定身份转换手续,你在新单位工作才能正常运转,这不是麻烦不麻烦问题,是部队工作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问题。——————————————这些话你用大号就不知道复制粘贴了多少遍,现在搞根小号又复制粘贴这些东西,首先,警察是国家公务员是政府机关行政部门就决定他不会是武装力量,其次,武警编制列入国务院只是名义上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里面没有武警总部这个部门,武警和解放军一样是是军委直属下级单位,都是现役军人,国家法律里从来没有明确定义只有解放军才是军队,军队的释义是: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准备和实施战争而建立的正规的武装组织。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对外抵抗或实施侵略、对内巩固政权的主要暴力工具。被统治阶级、被侵略民族及其政党为夺取政权、争取独立所建立的常备武装组织亦称军队。民兵组织为什么不是军队,很明显,民兵组织不是现役部队,不是常备武装组织,不是正规武装力量,所以民兵不算军队。武警是常备正规武装组织,对内执行维护党的统治地位不动摇,打击国家分裂分子等政治任务他就算是军队。武警是不是军队不是靠领导体制和任务来决定的,武警的衔级制度和解放军一样,只是为区别于解放军名称不同而已,从武警调入解放军只要你不晋升军衔还是原来级别的军衔不需要重新办理授衔手续,只是名称变了解放军军衔,所以你说的实行不同兵衔制,因组织需要互调,需经一定身份转换手续完全是凭空臆想瞎猜,还是那句话,法律法规没有军转警,不同系统,不同的部门领导,不同的身份的人员是不能相互调动的,武警和解放军都是军委直属的现役武装部队,所以武警和解放军的相互调动属于正常的现役军人人事调动。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白纸黑字,无可辩驳,你还强词夺理,死不要脸说”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属于法律属于行政法规“,你脑子短路了是思维不正常的人,胡言乱语的疯子,疯子怎么能同正常人对话了?————————————我看你这小号马甲才是个疯子,你以为你是谁了。律师?人大代表?法官?国家领导人?你有什么资格在这乱解释法律,还白纸黑字,无可辩驳,白纸黑字是没错,但你歪曲他的意思就可以辩驳,《宪法》第八十九条只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和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但并没有说明决定和命令就是法律,如果命令算法律条文的话那中国还是法制社会吗?
18楼20楼-------------------------------你这样理解,小学生都不如!“2000年晋升中将警察,2003年改为中将军衔”,这个简历介绍,已经说明“刘源身份有变化”,“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了。参考法规: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21楼22楼27楼————————————你个反武警小号马甲又在瞎说了,武警身份是军人,我也有法理依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都对武警身份有明确规定》,《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方法》,武警的军人身份司法机关也有依法进行正确解释,就算依你所说《兵役法》《武警法》从来没有明确规定武警不是军人综合兵役法第五条和第七十二条可以得出兵役法第五条有关在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这条规定适用于武警意思就是在武警部队里服役的也是现役军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军转警这种规定,你不是部队内的人没有任何发言权,你的发言只是臆想猜测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同系统,不同身份之间的人员是不可能有这么频繁的相互调动的,既然武警和解放军可以进行这么多的相互调动就说明武警个解放军都是现役军人,都是属于军委手下的武装力量。相互调动变换的只有单位和军服,至于军衔,武警警衔和解放军军衔一模一样都是将校尉,武警干部调入解放军只是武警警衔的名称变成了解放军军衔,本质没有任何变化,你在武警是少将调到解放军如果没晋衔依旧还是少将,不存在什么办理警衔换军衔这种多此一举的手续,本来就是一样的,何须在这么麻烦。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他只规定国务院有依法发布命令的权利,并不代表命令就是法律条文。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属于法律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是大于行政法规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是考虑到武警不在解放军序列才把武警和解放军区分开的,并没有否定武警身份是军人,而且《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是申请军人身份证的命令不是申请军警身份证的命令,法律规定的军人有效证件是包括解放军军人证件和武装警察人员证件。事实证明反武警小马甲刻意扭曲法律精神,贬低武警抬高解放军刻意挑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关系企图挑起内斗,你这小号马甲别在这学你大号的复制粘贴虚荣心来作贱人家武警,人家本来就是军人,法律赋予的,何来虚荣心,要说虚荣心也是你们,你们故意贬低武警抬高解放军,可以排挤人家武警官兵好显示你这小马甲内心崇拜的解放军有多么强大和独一无二以此来满足你变态的虚荣心。 你口口声声称武警“是军队是军人”,拿来说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都对武警身份有明确规定》《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方法》,这几个司法解释均针对涉及民事而言,可以说非涉及民事无效的!你反过来,再联系学习军事法(包括武警法)及双重领导发出相关文件,就不哪么回事了,与你所认为的,正好相反,“武警是军队是军人”的说法是错误的!军事法具体条文从没说过武警是军人。适用,这2个字要好好琢磨了,什么叫适用?是适合应用,就是一些特定非军单位及人员适合应用于本法。《国防法》正文中规定,军人在入伍,服役,优属,转业,伤残等,国家给予特殊照顾。 因为武警不是军人,所以,在附则中加以明确,武警适用享受这些待遇,如果《国防法》不在附则中加以明确,武警就享受不到这些待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为什么只有“本法关于军人保险权益和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人民武装警察”, 而没有“本法关于军人保险权益和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人民解放军”呢? 就是因为武警不是法律意义军人,军人保险法中没有这一条,武警不能参照本法享受待遇的。武装力量并非就是军队,民兵是不是?国务院编制的武警,是不是军队?显然不是。国际上,武装力量这个词指向很宽泛的,民兵,警察,警察部队,叛乱武装团伙等,具有系统性武器装备的,都可称之武装力量。武警部队与军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编制序列,不同领导管理体制,不同性质职责和任务,实行不同兵衔制,因组织需要互调,需经一定身份转换手续,你在新单位工作才能正常运转,这不是麻烦不麻烦问题,是部队工作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问题。[ 转自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白纸黑字,无可辩驳,你还强词夺理,死不要脸说”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属于法律属于行政法规“,你脑子短路了是思维不正常的人,胡言乱语的疯子,疯子怎么能同正常人对话了?
31楼又有一个武警高级将领调到解放军去了,此事为何不向第一政委请示为何不征求第一政委的意见呢?
21楼22楼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 23楼30楼33楼军队?什么是中国军队?麻烦你把法律找出来好吗?明确定义中国军队的法律。保留编制,保留部队番号,人员不变,原地驻守,请问这是哪门子裁军啊?
20楼-------------------------------你这样理解,小学生都不如!“2000年晋升中将警察,2003年改为中将军衔”,这个简历介绍,已经说明“刘源身份有变化”,“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了。参考法规: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21楼22楼23楼30楼你知道什么是裁军吗?当年解放军部队裁军的多了去了,那些解散部队,编制撤销 那才叫裁军。请问14个武警机动师,保留人员,保留编制,保留番号,仍驻守原地,请问这叫做裁军吗?我还真的第一次听说有这种裁军。 不同意你说法,都被你污蔑为马甲?什么话了为以不是裁军呢,14个陆军甲乙类师军转警,对军队来说,也是裁军了
18楼20楼-------------------------------你这样理解,小学生都不如!“2000年晋升中将警察,2003年改为中将军衔”,这个简历介绍,已经说明“刘源身份有变化”,“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了。参考法规: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21楼22楼25楼你有种,你逐条反驳了
你说也对,准确说,又一个军队高级将领到第一政委报到了。。
18楼20楼-------------------------------你这样理解,小学生都不如!“2000年晋升中将警察,2003年改为中将军衔”,这个简历介绍,已经说明“刘源身份有变化”,“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了。参考法规: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21楼22楼23楼又一个马甲!马甲真多啊~~你知道什么是裁军吗?当年解放军部队裁军的多了去了,那些解散部队,编制撤销 那才叫裁军。请问14个武警机动师,保留人员,保留编制,保留番号,仍驻守原地,请问这叫做裁军吗?我还真的第一次听说有这种裁军。
此人已经退伍了。转业~~~~
17楼 18楼20楼21楼22楼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 武警是军人,母猪能上树。之所以我这么坚定,是有法理依据的,参见兵役法第五条,武警法对现役武警法定指称,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军转警手续一样不能少,部队管理最严格了,没有自动生成的东西,你不转换成合法身份,你只能挂“警衔警徽”到解放军上班了,有病不是?————————————你个反武警小号马甲又在瞎说了,武警身份是军人,我也有法理依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都对武警身份有明确规定》,《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方法》,武警的军人身份司法机关也有依法进行正确解释,就算依你所说《兵役法》《武警法》从来没有明确规定武警不是军人综合兵役法第五条和第七十二条可以得出兵役法第五条有关在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这条规定适用于武警意思就是在武警部队里服役的也是现役军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军转警这种规定,你不是部队内的人没有任何发言权,你的发言只是臆想猜测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同系统,不同身份之间的人员是不可能有这么频繁的相互调动的,既然武警和解放军可以进行这么多的相互调动就说明武警个解放军都是现役军人,都是属于军委手下的武装力量。相互调动变换的只有单位和军服,至于军衔,武警警衔和解放军军衔一模一样都是将校尉,武警干部调入解放军只是武警警衔的名称变成了解放军军衔,本质没有任何变化,你在武警是少将调到解放军如果没晋衔依旧还是少将,不存在什么办理警衔换军衔这种多此一举的手续,本来就是一样的,何须在这么麻烦。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他只规定国务院有依法发布命令的权利,并不代表命令就是法律条文。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属于法律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是大于行政法规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是考虑到武警不在解放军序列才把武警和解放军区分开的,并没有否定武警身份是军人,而且《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是申请军人身份证的命令不是申请军警身份证的命令,法律规定的军人有效证件是包括解放军军人证件和武装警察人员证件。事实证明反武警小马甲刻意扭曲法律精神,贬低武警抬高解放军刻意挑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关系企图挑起内斗,你这小号马甲别在这学你大号的复制粘贴虚荣心来作贱人家武警,人家本来就是军人,法律赋予的,何来虚荣心,要说虚荣心也是你们,你们故意贬低武警抬高解放军,可以排挤人家武警官兵好显示你这小马甲内心崇拜的解放军有多么强大和独一无二以此来满足你变态的虚荣心。
8楼14楼16楼17楼 19楼就如海军上将,空军上校一般
17楼 18楼20楼21楼22楼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 没当过兵,不知道就别夏扯
18楼20楼-------------------------------你这样理解,小学生都不如!“2000年晋升中将警察,2003年改为中将军衔”,这个简历介绍,已经说明“刘源身份有变化”,“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了。参考法规: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21楼22楼23楼你说的算客观,不想对你说什么,哪个乡下月色残跟发烧病人一样,胡言乱语
17楼 18楼20楼21楼22楼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 我们武警的确不是军队或军人,96年裁军,14个陆军乙类师划出军队,改为武警师就可以说明问题了,武警是实行兵役制的重要武装力量,只要是兵役制,人员调动当然可以办理。我们不是军队,我们是兵役制的公安部队,我们不是军人,我们是光荣的公安兵!对内的重担大于国防军!
16楼17楼 18楼20楼21楼武警是军人,母猪能上树。之所以我这么坚定,是有法理依据的,参见兵役法第五条,武警法对现役武警法定指称,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军转警手续一样不能少,部队管理最严格了,没有自动生成的东西,你不转换成合法身份,你只能挂“警衔警徽”到解放军上班了,有病不是?谁说中央国务院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14亿人,可能就你一个人这么瞎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证明,虚荣心改变不了真实身份,武警法定身份是“人民武装警察”,不是“军人”,这是不同身份的两拔人,简称军警。
14楼16楼17楼 18楼20楼这只是你臆想天开的胡乱猜测,首先法律法规里面就没有军转警这一规定,简历里面只介绍刘源调入解放军后武警警衔自动变成军衔,依照你说的军转警,那刘源的简历为什么不写他调入解放军后正式成为军人呢?而且百度对于刘源的介绍是,先从政,后从军,从政期间,历任河南省郑州市副市长,河南省副省长,进入军界后,历任武警总部副政委,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政委,也就是说他从军的经历是从进入武警部队开始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不是法律法规,是官方文件,是颁发军人身份证的命令,不能作为依据,武警的军人什么是法律规定的,还是那句话,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职业、两个完全不同的单位系统是不可能可以相互调动的,武警和解放军可以相互调动就说明武警和解放军都是现役军人,都是军委直属的武装力量,人民军队。
8楼14楼16楼17楼 18楼简历里面从来都没有说过刘源身份有变化,从来都没有说过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你这样理解,小学生都不如!“2000年晋升中将警察,2003年改为中将军衔”,这个简历介绍,已经说明“刘源身份有变化”,“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了。参考法规: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颁令《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5楼8楼14楼16楼17楼 武警中尉,少尉武警少校,大校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5楼8楼14楼16楼17楼 事实个毛线,我看嘴硬无赖是你这小号马甲,明明就是在这添油加醋故意抵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都是现役武装部队都是中央军委的下级单位,都是军委直属的武装力量,武警的衔级和解放军一样都是将校尉,要说变也只是变了个称呼而已,本质还是这个级别没有任何改变,法律法规里面根本就没有军转警这个东西,武警和解放军的互调就是正常的人事调动,就算依照你在百度百科截图的刘源简历,简历里面从来都没有说过刘源身份有变化,从来都没有说过刘源调入解放军才变成现役军人的。
5楼8楼14楼16楼事实胜于雄辩!嘴硬是耍无赖的一种表现!不转换怎么行,军警本是不同编制序列,不同战线。解放军是军委垂领导,武警是双重领导、公安部门任第一政委,军队现役实行军衔制,警察部队现役实行警衔制,这么复杂的关系,不经身份转换怎么能履行职责?以为你家了,来去自由这么简单事情了,无脑一个。从刘源简历中,看出警转军按规定转换身份的事实
5楼8楼14楼屁的军转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军转警,不是同一个上级同一个系统相同的性质根本就不能相互调动,武警和解放军相互调动属于现役军人之间的人事调动,武警和调到解放军解放军调到武警身份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是现役军人,变的只有衣服和单位。
4楼12楼人家去担任领导职务,有问题吗?江泽民67岁任军委主席,你又怎么说?
5楼8楼军转警了,要按照规定转换身份,不是退伍,哪有戴军衔军徽去武警上班的,不可笑吗
转行吧,从军队平调到武警部队,实权大大的了.....要改授武警中将的......
4楼到武警来养老了,太过分了
5楼8楼所以说反武警小马甲最会臆想天开嘛。
5楼7楼9楼 反武警小马甲就是会臆想天开,人家调到解放军去只是换了一个单位一身衣服不存在什么由人民武装警察变成现役军人的说法,两种不同职业是不可能可以相互调动的。
5楼7楼武警小马甲就是不愿正视事实刘源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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