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婚姻法 房产分配颁布前赠予儿子的房子今年9月离婚了,媳妇起诉到法院要分一半房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有份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婚后男方父母买的房子 协议书上是公公的名 但合同上写的是男方的名 房子的房产证还没下来 婚后2年离婚的话 房产有儿媳妇的份吗
新婚姻法房产问题
在婚后6年,男方父母给儿子买了房子。在装修房子时,公公找儿媳的父亲借了1万元装修费,并且在借条上写的用于某某和某某的装修房子用。(某某写的是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后来办的房产证写的是儿子写的儿子的名字,婚后到了第10年,儿子媳妇闹离婚,男方父母口头说房子是给儿子一个人买的,请问儿媳有份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补充,男方父母现在健在,儿子儿媳无孩,房钱都时父母出的
父母房产拆迁时,在新置的房产上,办理了把土地使用权的一半赠与儿子使用,所以,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都只有父亲与儿子的名字,请问,儿媳在置房及装修时也出资,请问,儿媳对房产有份吗?如果该房产出售,儿媳需要签字吗?
婚后父母全资购的土地,盖的房子,产权人是儿子3年后儿子离婚儿媳要分房产,父母怎么证明房子他是全资为儿子自己盖的,当时买砖,瓦,钢筋,水泥,工价等全部费用都是父母的钱,但是现在没有票据,应该怎么取证,找曾经的盖房工头和卖材料的人能作证吗,当时买东西和盖房工头的钱都是父母亲自给的
你好,我是一位孩子的母亲,孩子已有四岁,一直随我住在娘家,所以在婚后我父母就赠与了一套房产给我们,产权还登记在我父亲的名下,前年装修房屋时男方家里出了两万块钱,现在我提出离婚,此套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这装修的两万块钱我应该退还给他家里吗
男方家长婚前出资买房,以男方家长名义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现儿子结婚,儿子想房产证上加儿媳妇名字,请问如何办理?根据新婚姻法,如果加了后,房子有属于儿媳妇的份吗?
我们年事已高要把现有住房赠予已婚的女儿。因为女儿结婚前女婿已买房,故婚房不算夫妻共有财产。请教律师先生,赠予女儿的住房可以不算小夫妻的共有财产吗?可以办公证手续吗?
在父母自愿并且头脑清醒的情况下把房产赠与给儿子,那么去公证处公证的时候养女是否也该参与并签字呢?
我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赚了一些钱,买了几套房产写在了儿子名下,儿子和儿媳闹离婚,请问儿媳能分房产吗?
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后父母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公证到自己孩子的名下?如果可以公证,离婚时是否不用财产分割?我们是婚后买的房子,现在她想离婚已经起诉了。想分一半的房产。我想把房产送给我儿子,她不同意,法院会_百度知道
我们是婚后买的房子,现在她想离婚已经起诉了。想分一半的房产。我想把房产送给我儿子,她不同意,法院会
她不同意。想分一半的房产。我想把房产送给我儿子,现在她想离婚已经起诉了我们是婚后买的房子,法院会怎么判
提问者采纳
你只有权把自己那一半给儿子!她的一半是她的,你没权!
如果我不同意呢
不同意也没办法,就像是别人的东西,你没有支配权!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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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7条回答
p>  婚后的财产属共同财产。要离婚了或办理离婚,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所谓共同则是夫妻共有,对方的一半你无权代为处置,那怕这房产用你婚后的收入买的也是一个半,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即使打官司也会这样栽决的,你只有对你的一半实施处置,这不是你同不同意的事
好像新出台一项政策,户主上写的谁不重要,得看是谁买的,我只是听过而已,建议你去找律师咨询一下,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
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我是共同所有人
哦,一人一半。
如果我不同意呢
这是规定,如果不同意离婚,就不用分房子了
新婚姻法因为婚后买房你们离婚财产必须要平分的~送给儿子那是个人意愿 双方必须相互同意~否则法律是不讲人情的……
应该婚后财产平均各二分之一;至于孩子父母分别尽抚养责任.你把一半赠与儿子,那只是你自已愿望
房产证上是她名字,我是共同拥有
会被判给她
如果我不同意呢
房子写的她名,就是属于她的。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行。一样的结局
房产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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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离婚能分一半房产吗
来源:互联网时间:浏览:71336 次
备受争议的“房产加名税”日前有了明确说法,财政部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法律人士建议,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是进行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但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因此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房。就房产证是否有必要加名及衍生的相关问题,联业主任王展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张黔林律师、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贺强律师等进行了解答。问:目前案件财产分割,产证有另一方名字和没有另一方名字,判决有何区别?有名字的话就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房产吗?答:有区别的。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举例来说,假如夫妻婚前购房总价值200万元,首付是50万元,按揭150万元。婚后数年,按揭还本30万元、付息50万元,房屋总值升至400万元。那么,离婚时应当这样分割:产权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未还的120万元贷款作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继续归还。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30万元本金和50万元利息,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30/200×400-30=30万元,而未登记的一方原则上将取得&30+50+30=110万元中的一半即55万元。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同样是这套200万元的房子,在相同情况下,未登记一方只能获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30万元本金和&50万元利息的一半即&40万元。也就是说,根据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实际上未登记的另一方能多得15万元。问:假设婚前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那么另一方名字婚前加上和婚后加上的法律效力一样吗?在离婚判决时会产生影响吗?答: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问:如果离婚时,房产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又分几种情况?分别可能如何判决?答:如果有贷款海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问:婚前财产公证、产证加名字哪个效力更大,或者说更加优先?有没有必要“双管齐下”?答:无论是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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