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网围是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财产吗?

12名中国渔民被菲律宾判刑 罪名为“非法捕捞”【】【字体:
】【】稿件来源: 中国新闻网发布时间: 07:55:15  中新网8月5日电 综合外媒报道,5日,菲律宾一家法院判决去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他们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监禁。
  报道称,法院判处船长12年刑期,而他的11名船员刑为6至10年。另外,这些渔民每人被罚款10万美元,而他们的船也被没收。这12人否认了被控的一切罪名。
  另外,这12人还将因持有受保护物种的行为接受审判,据报道,依据菲律宾法律,这一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
  据路透社报道称,一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菲律宾公共检察官办公室(PAO)的律师表示,他将会提出上诉。“我们认为中国渔民是无辜的,他们不是故意进入菲律宾领土,而是受恶劣天气迫使,”该律师说。
  这些渔民静静地坐在法庭里,听着法院工作人员用英文宣读判决书。判决书亦被翻译成中文。
  其中,船长被判12年刑期,船员被判6-10年刑期不等。这些渔民曾表示,他们从印尼去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迫于无奈在图巴塔哈群礁躲避,他们当时不知道那里是菲律宾领土。
  去年4月,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称,一艘中国渔船在菲律宾西南部的图巴塔哈群礁地区搁浅,12名中国船员因涉嫌“侵渔”被逮捕,渔船被没收。
  当时,中国外交部回应称,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维护在外渔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其依法依规进行捕捞作业。(责任编辑:葛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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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如果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如何获得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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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外地法院可以直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银行及其营业所、储蓄所、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无需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手续。
  申请执行人也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人民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询问其财产状况和不履行义务等情况,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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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于民 力克难案――天津海事法院对渔民污染损害赔偿案执行纪实
作者:田海源&&来源:中国水运报&&更新时间:
&&& 9月初的一天,天津开发区秋高气爽,家住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地区的37户渔民格外高兴,他们得到天津海事法院的通知,将领取到自己遭受养殖污染而应得到的执行赔偿。当两位渔民代表接过350万元的款项时,他们感动得热泪盈眶,说不出话来。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滦河下游养殖特大污染损害赔偿集体诉讼案件,历时两年,终于圆满结束。&&&&&&&&&&&&&&&&&&&&&&&&&&&&&&&&&&&& 漫长而艰辛的执行路&&& 环渤海地区是我国最大的虾贝养殖基地,这里的渔民世代以养殖为生。但在1999年至2001年间,滦河下游先后两次发生了养殖区渔苗大量死亡,2000亩渔塘颗粒无收,原来是坐落在滦河上游迁安市和乐亭县的沿河企业排污使水质污染而造成的。蒙受巨大损失的渔民们向天津海事法院联名状告滦河上游9家企业,要求污染企业对于损害予以赔偿。受理此案的天津海事法院也倍加重视,经过艰难的诉讼,判决确认被告9家企业对渔民损害连带赔偿900余万元。而此案判决也首创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达标排放的企业造成污染损害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这一案例受到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可是,天津海事法院并未就此轻松起来,因为,在“执行难”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难以逾越的情况下,如何将本案法律书面确认的权益在现实中得以兑现,从而渔民手中的判决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是天津海事法院面临的更为严峻的问题。为了作好本案的执行工作,从而向当事人、向社会提交的一份满意的“答卷”,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精神,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庭在院党组的指导下,走过了一条漫长而艰难的执行之路,而其间的艰难和辛酸却鲜有人知。&&&&&&&&&&&&&&&&&&&&&&&&&&&&&&&&&&& 抗拒者难钻法律漏洞&&& 2002年4月,当这一轰动一时的陆源污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执行方案,针对被执行企业多、范围广,有的企业甚至在诉讼中已经做好了规避执行的准备,院党组确立了“加大执行力度,使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企业难钻法律漏洞”的工作思路,之后,干警们预先制订了周密的执行预案,多路“派兵”,同时作战,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对涉案9家企业财产状况进行全面彻底地调查,所到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机构及其它企业管理机构都调取了大量的证据,迅速准确地查实了各个企业的财产状况,成功地防止了被执行企业之间互相串通,转移财产的发生,使大量财产纳入了法律监控的范围内,为随后执行工作开展打开了良好的局面。  在初战告捷之后,执行工作面临最为棘手的问题是判决确认的连带赔偿责任如何在执行中落实。依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承担连带责任的任何一家被执行企业要求履行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而现实难题是:如果机械地将债务强行向9家企业的任何一方摊派时,巨额的债务都会使任何一家企业陷入破产,这样对被执行的企业和其它被执行人都有失公正。而相反,将债务向9家企业平均分配时,当事人反对的意见也很大。院党组决定,由执行庭负责召开执行听证会,在债务人之间达成初步意见后,由执行庭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执行比例。  随后经过天津海事法院一系列细致有效的工作,执行到位款项97万元及时地发还给受害的渔民,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而查封保全的大量财产为下一步的执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两难处境陷入僵局&&& 当案件的执行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时,新的问题摆在了执行法官的面前:判决确定的债务标的总计达900万元之多,而被执行的9家企业多为中小型国有企业,大部分企业的经营状况都在勉强维持,有的企业职工工资已拖欠半年未发,如果900万元债务全数强制执行将使这9家被执行企业遭受重创,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多数企业破产,数以千计的职工下岗,这些职工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受影响的不仅是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且很有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在随后的实践中,也发生了企业职工围困执行干警的暴力抗法事件。这些迹象表明,如果处理不好,将导致不堪设想的社会后果。养殖渔民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确认的,应该给予保护,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客观存在的,执行中也不能回避,如何解决渔民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在此期间,眼看着投放鱼苗的期限已近,养殖渔民因为没有钱而无法投入新的生产,心情更加沉重,大家情绪激动,甚至集体到当地政府上访,个别渔民还扬言要到北京告状,很多新闻媒体也对此事表示关注。形势越来越严峻,空气也越来越紧张。李柏华院长敏锐地指出:这一案件不仅仅是损害赔偿的债务问题,而且是涉及养殖渔民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如何平等保护的问题,处理不好将成为影响唐山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问题,请求唐山市政府协助执行是妥善解决本案的唯一出路。&&&&&&&&&&&&&&&&&&&&&&&&&&&&&&&&&&&&&& 执行工作峰回路转&&& 根据院党组的最新思路,主管执行的胡元祥副院长多次和唐山市政府交换意见。唐山市政府对此事也高度重视,表示:法院要对当事人负责,政府要对群众负责,大家在“执政为民”的目标上是一致的,并承诺,政府将在企业无法承担的范围给渔民以经济补偿。双方在共同维护渔民利益和企业职工利益的问题上一拍即合。当法院和政府的两位领导手握在一起时,这一似乎“无解”的难题峰回路转,显现了新的希望。  情系于民的共同心情和成典的范例,使之后的工作显得异常顺利。唐山市政府通过企业和地方政府,多方筹措资金,为渔民的经济补偿而努力。同时,受害的渔民还将享受包括免收承包费用在内的多项政策扶持。天津海事法院也批准免予收取对案件强制执行费用,进一步减轻渔民的负担。在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承办此案的高津宁副庭长更是不辞辛劳,甚至连续几周长驻唐山,往返于政府、企业和渔民之间,多方协调、沟通意见,终于使37户渔民和被执行企业在350万元的范围内达成和解协议。  如今,天津海事法院将唐山市政府多方筹措的350万元的款项发还给37户受害渔民时,李柏华院长也轻轻松出了一口气,她说:这个案件在海事法院和唐山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顺利执结,而且实现了受害渔民和被执行企业之间“双赢”的结局,这一切得益于法院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两地党委“执政为民”的高度责任心和“情系于民”的深厚感情。至此,我们也可以向此案的当事人、向关注此案的社会各界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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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运网107位渔民起诉康菲 法院尚不确定是否立案
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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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词】 12月13日,107 名中国渔民以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要求渤海湾溢油事故责任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约 4.9 亿元,20日是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审查的最后一天。
  当日下午,天津海事法院工作人员与4名渔民代表、2 名诉讼代理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交谈,最终,法院没有对渔民起诉康菲事件立案,亦没有出具不予受理起诉裁定书 。
【编辑:迟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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