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司法解释主犯没抓着那么主犯几年能消案

第A16版:都市圈
粤皇科技劫持案主犯将以非法拘禁罪被起诉 该罪名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检察院将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2月15日,犯罪嫌疑人用刀劫持人质
  毕志毅 摄 (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杨辉,通讯员狄波报道:今年2月卢沛泉劫持粤皇科技公司财务人员一案曾在广州引起巨大反响。17日海珠区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向媒体通报案件最新进展时称,检察院将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起诉卢沛泉,该罪名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卢沛泉不会被判处重刑。  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海珠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卢沛泉在索要债务无果的情况下,劫持人质的行为不能构成绑架罪,而是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办案人员称:“卢沛泉向粤皇公司索要货款的行为是一种索债行为,其挟持被害人的目的也是要求粤皇食品公司还款。对此,卢沛泉拿到欠条后立即放人,也显示了其仅仅是索债,该目的符合非法拘禁罪的主观要求。卢沛泉持刀挟持被害人长达四个半小时,并且公然与警方对峙,虽然符合绑架罪的客观行为,但该行为亦属于非法拘禁中扣押等强制方法中的行为”。  希望有机会重新做人  卢沛泉在悔过书中希望检察院“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能使我的家庭不致破碎,能让我的四个小孩健康生活。”  办案检察官说,卢沛泉索债行为情有可原,被劫持人质事后原谅了卢沛泉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卢沛泉家中四个孩子在读小学五、六年级,检察院将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检察院同时认为:卢沛泉用刀架在受害人脖子上长达四小时,并且恐吓对方的行为“十分恶劣,对社会有很坏影响”,对此建议法院予以考虑。  索债无果办法很多  办案检察官随后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非法拘禁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卢沛泉不会被重判。  办案检察官说:“卢沛泉一案告诉我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出现类似卢沛泉这种索债无果的情况,该怎么办?海珠区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解决的方法很多。检察院依托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先后在海珠区的18个街道设立驻街检察室,公众可向驻街道检察室寻求帮助。  回放  卢沛泉于2008年7月与广州市粤皇食品有限公司、粤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于粤皇公司推脱抵赖拒不支付货款,卢沛泉遂于日11时许前往海珠区新港中路影城花园C座608房内,用准备好的刀具挟持粤皇公司的财务总监刘某某。在此过程中,卢沛泉一直持刀具抵住刘某某颈部,与警方对峙,要求张某某回来解决欠款。15时43分,卢沛泉在张某某归还部分欠款并书写欠条后,释放被害人刘某某,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董柳、杨辉、狄波
(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羊城晚报”)“囚禁性奴”案主犯伏法 犯非法拘禁、强奸罪_新浪辽宁新闻_新浪辽宁
“囚禁性奴”案主犯伏法 犯非法拘禁、强奸罪
人民网 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浩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
  (一)非法拘禁、强奸
  2009年8月,被告人李浩在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即产生拘禁卖淫女从事淫秽视频表演以获取非法利益之念。随后李浩在其购买的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某小区X单元地下室X号的室内挖掘地道和地洞,并在地道内设置7重铁门,用于拘禁卖淫女。同年10月、12月,李浩以嫖娼包夜为名,先后将从事卖淫活动的被害人“张宣宣”(系化名)、段某某(女,时年18岁,又系本案故意杀人犯罪共同被告人,已判刑)骗至地下室,并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将二人拘禁于地洞内。2010年12月,李浩以同样方法将从事卖淫活动的被害人姜某某(女,时年19岁,又系本案故意杀人犯罪共同被告人,已判刑)骗来拘禁。2011年3月、5月、7月,李浩又先后将从事卖淫活动的被害人张某某(女,时年20岁,又系本案故意杀人犯罪共同被告人,已判刑)、蔡某某(女,殁年16岁)及经营计生保健用品的马某某(女,时年23岁)骗来拘禁于地洞内。其间,李浩多次强行与上述6名妇女发生性关系,并致张某某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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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主犯没抓着那么主犯几年能消案
一旦上网追逃。除非抓到或者公安发现办错案了,抓不到人就会上网追逃,就不能销案如果公安已经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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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如立案、没抓着、是消不了案的、
一般会网上追逃……
看情况,这说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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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3.13”非法拘禁案主犯谭喜峰落网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黑龙江新闻网28日讯今日,哈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和刑侦支队、刑事技术等单位民警经过15个昼夜的连续奋战,将“3.13”非法拘禁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谭喜峰捕获归案。
  13日,呼兰分局经深入审理查明,“3.13”非法拘禁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为呼兰区莲花乡莲花村的谭喜峰,该人已潜逃,警方遂全力展开追捕工作,并对谭喜峰实施网上通缉。
  28日,呼兰分局在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配合下,在阿城区将谭捕获归案。
作者:秦雷 记者高中华 编辑: 赵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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