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办公室主任任职表态文件

工会办公室主任任职文件_百度知道
工会办公室主任任职文件
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工会办公室主任。特此通知*************************年***月***日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办公室主任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太原市总工会部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就高亮、刘明珠任职市总工会主席及市人大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
一、高亮以权谋私多占住房并违规出售谋利:
1、1995年在市工会南文化宫分5号楼房改房一套约80余平方米。
2、1996年收受大南门城市信用社(市总工会创办)精营街住房一套约100余平方米。
3、1997年分占市工会南文化宫4号楼房改房一套约150平方米。
4、1998年分桃园路杏林巷领导职务房一套约200平米。
5、2006年购市人大团购房一套约120余平方米。
6、2009年以集资之名购工会南文化宫高层楼房一套约180余平方米。(每平方米1800元)
7、据太原化肥厂人说,在高亮任该厂书记时分得一套100余平方米的住房也未退。
以上住房约计1000余平方米,价值约千万元。按国家政策规定,领导干部只能有一处住房,并须住新交旧。房改政策每户只能享受福利房待迁一次。而高亮却违规重复享受多次。
二、高亮非法出售转让住房谋利情况:
1、2004年间为了逃避清房运动,把工会南文化宫4号楼住房划在其已有住房的子女名下。
2、把大南门城市信用社给他的精营街住房口头转让他人,却未办理任何手续。
3、2010年将工会南文化宫5号楼住房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60余万元,引起小区住户的强烈反响。
4、把市人大一处住房也违规转到其已有住房的另一子女名下。
5、2009年把工会南文化宫所谓集资购得的180余平方米的高层让其子女居住,且不付任何取暖费用。
6、2004年为逃避清房运动,把工会南文化宫4号楼住房划在其已有住房子女名下至今空锁。
7、高亮分新房不退旧房的行为,造成上行下效的局面,致使工会本应同时分配的50余套房(工会南文化宫、西二道巷)空置9年,至今无法分配。每年的取暖费都要由工会经费支付。
三、对待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态度:
市工会有许多住房,但无房及要改善住房条件的离退休干部的百十份住房申请被其束之高阁不予理睬。
20余年来工会在分配住房时从不考虑离退休干部职工。连在工会工作数十年的职工的住房申请也找种种理由搪塞。使本应该解决的事情却不给解决。并说:“老干部退下来就没有用了,我就是只考虑年轻干部,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等等言语。由高亮一手炮制的分房规定:“一般干部的职务分是一分,工会主席却要占20分。”霸道之极。这就造成了住房条件极为悬殊的不公平局面。
四、公车私用问题
1、高亮退休时利用职务违规用公款购新车一辆,并配有专职司机(刘国栋),系典型的公车私用。仅每年的汽车燃料费、车险费、维修费、外出过路费及司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八年余等同侵吞公款近百万元之多。
2、2005年由高亮自建劳模协会期间向基层企业工会摊派数十万元,从未结算公布过收支情况,钱款也不知去向。
五、和开发商沆瀣一气出卖工会资产
为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拨乱反正,根据国家五部委:即国家计委、建委、财政部、物质总局、全国总工会以【1979】财事字第426号,工发总字【1979】第162号“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施问题的通知”山西省政府晋政发【1980】第20号,【1982】第17号文件转发和下达了“关于尽快归还各级工会房屋,设施财产的通知精神”,市总工会于日决定设立“太原市总工会资产清理领导组”专门负责工会房屋财产设施的清理回归工作。除省歌舞剧院、省科学技术研究所(现省第三人民医院)等公益事业占用的场所未收回以外,其余均基本收归市总工会所有,而高亮对市总工会的财产看做个人的私产,随意处置。
上马街永安里20、21号院就是一个最典型事例。1998年3月至8月,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直属单位,市房产经营公司要在此处进行开发,但却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纯属无证开发。有的只是跟城建委原副处长王耀祥合谋以并城字(号、(号文件关于下达上马街以南、黄庙西巷万寿宫以东的危房续建计划,于日由王签署篡改成上马街以北、福民巷以西、永安里以东的危改项目续建范围的所谓项目计划批文,1998年“属危房改造同意九八年继续实施执行”加盖了市建设委员会计划基建处公章,骗上述地区数百户居民搬迁的批文,实属伪文件。且在太原市声名狼藉的无证开发商,高亮却硬说成是“五证齐全”他都亲自看过手续,并于日与这个开发商签订了所谓的产权“调换”协议,将永安里20、21号院以每平米495元,合计109800元的价格卖给了该公司,又以每平米1250元买了该公司55—60平米之间的6套住房,假借曲艺之名的一套共是7套。“协议”约定2000年10月底前交付工会使用,若要违约以每日2000元计付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并派出多名干部职工帮此开发商动迁住户。实际情况是:太原市房产经营公司假借危房改造之名,享受国家17项优惠政策行盖商品楼出售,偷漏国家税收行个人盈利之实。商品楼还未出地面就非法卖给了市税务局,市银行、市公安交警支队,省卫生厅等单位。被骗拆的住户看到无房回迁,即引起了群访事件轰动省城乃至全国达一年之久。市政府主管城建的领导及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导明知此事缘由,却不追究该公司之责,该公司偷漏国家税收及土地出让金数千万元之巨,何故也?
日—日,新华社、工人日报、山西日报、山西晚报、法制日报、政府法制等十余家新闻媒体以《盖起五座楼,手续全没有》《应该建的没建,不该卖的卖了》《岂能如此办好事》《五号楼里的战斗》等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市工会买的房子不久也被太原市房产经营公司私自卖掉,高亮明知而不过问,至今十余年工会应得到的7套住户及一千几百万的违约金无着落。另外有的院落被无故占用,有的挪作他用,却不知占用及挪用者是谁?有的廉价出售等。如典膳所16、17、18,上肖墙6号,地藏庵11号,精营西二道街41、54、79号,五福庵,小新街等院落均在高亮手里丧失。
六、利用职权将亲属及关系户安置到市工会
1、工会犹如高亮家的自留地,任其所为。把省工会徐改琴早已退休的丈夫及李荣怀的退休妻子安置进入市工会。&&&
2、把其儿媳调入市工会提职。
3、把市中心医院某院长的亲属子女安置到市工会工作提职。类似此事很多,就不一一例举了。
刘明珠的住房问题:
一、房产情况:
1、刘明珠任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及市人事局局长时,市委分给其房改房一套。
2、任职市人大副主任兼市工会主席时购市人大团购房一套。
3、任职市人大副主任及工会主席时分平阳路二巷职务住房一套。
4、2009年购市工会南文化宫所谓集资高层住房一套。
5、据说其在市检察院工作时,也分得住房一套。
二、刘在任职期间,谎话连篇、蛮横擅权
1、刘明珠任职市工会主席时出于个人目的,对群众反映高亮的问题不去纠正,而对找其解决问题的同志赌咒发誓一定解决,满口应承却从不落实。欺骗离退休老干部,致使离退休老干部怨言不满甚多。
2、刘明珠在工会机关大会上表态,他绝不会在工会分占寸尺住房。结果是和高亮一样占有了工会南文化宫的高层180余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3、应给工会离退休老干部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事他不去考虑,却给他任职时带来及调入的司机和关系优先分配住房牟利。
4、利用工会住房讨好不是工会的领导和关系户。如李荣怀、薛东晓等等人员。完全违背了他亲自主持制定的住房分配必须“分新退旧”原则及文件精神,使50余套房子数年不分,造成应予考虑住房困难职工、干部的住房得不到解决。
5、刘明珠利用职权侵占工会南文化宫高层住宅不腾旧房,且数年不交取暖费的行为,导致其他分了新房的人员上行下效也不腾旧房,不交取暖费并把旧房租出去为个人谋利。光数年不交取暖费,每户数以万计的费用都由工会经费来垫付。
6、违背自己不会往工会调一人的诺言,利用职权违规调入多人,且都提拔转干。且为亲信谋取住房及私利。
三、阳奉阴违,瞒上欺下
2007年间退休干部就工会财产流失的问题向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书面进行了反映。王兆国主席批示让市工会彻查,刘明珠却不予处置并扬言,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好解决,不去实查。使市房产经营公司欠工会的7套住房及一千几百万元的资产至今十余年不能兑还。
四、市工会迁移新址财务上的混乱与不规
1、市工会办公地址原在东缉虎营一号大院内,不知刘明珠出于何目的放弃此地,又花巨款购买了市建一公司安装处有纠纷的一栋楼进行数月装修,北楼(五层)及西房还得花钱租用,出让的原办公地点欠数千万元款项。刘明珠在开机关职工大会时向干部职工解释说:“已技术处理过了。”一句技术处理就放弃了数千万元的款项,不知其寓意何在。
2、工会原抵债回来的30余万元奔驰面包车、70余万元的风度轿车在其任职期间不知去向。据说,风度卧车因违规被扣,面包车在修理厂修理,至今数年难道还没有处理完毕吗?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秘密?
五、公车私用问题
刘明珠和高亮一样,同样存在公车私用问题,不同的是比高亮年头少些。在他退休时利用职权把持一辆卧车并配有专职司机(裴耀柱)为其私人服务。每年的汽车燃油、维修、车险、外出道桥费及司机工资福利等费用均由工会经费中支出,近4年等同侵吞公款数十万元。
新官不管旧事是刘明珠的主导思想,难道连为官避事平生耻的道理都不知道吗?他们为官的目的简直就是不怕千日无钱,就怕一日无权。因为有了权就有了一切。
真是为官不理民疾苦,不如百姓养头猪。要他们这些公仆何用?
高亮、刘明珠以权谋私,渎职的问题早已激起公愤,曾有多人向上反映,但因他们上面有人袒护、包庇、开脱,如在清房运动中,明明是非法违规占有多套住房,却不尊重客观事实,在报刊上发布虚假报道,说高亮只有一套住房,拟将他不法占有的房屋变为合法,致使问题拖延至今得不到解决。
迫于无奈,只好向上级执法、执纪领导部门反映,盼望能引起您们的关注,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习近平书记的指示精神,以党和人名的利益为重。排除干扰,惩治腐败应先从住房入手,走访群众。即:要想晓实情,街巷听民声的胆魄明察暗访,追究非法占房、囤房者的法律责任。还信与民,还社会之正义公平,国家幸甚,人民幸甚也!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都江堰市总工会大事记(1950年-2004年)--都江堰市总工会
都江堰市总工会大事记(1950年-2004年)
录入时间:&&&&浏览次数:3956次
1951年灌县工会工作计划。1952年灌县工会关于签订劳资合同的总结报告。日灌县总工会关于发给和更换图章的通知。日灌县总工会开除饮食业工会会员黄宗碧、潘久成、黄孟于三人的会员资格。日灌委组(1981)2号。中共灌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工会干部任命审批权限的通知。为了适应工会工作的需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后县直属局、行、社、高院中学校、县属各公司、厂矿、企业事单位的工会委员会经选举后报县委审批外、各基层、财贸单位、各公社中小学校的基层工会经选举后由各主管局报县总工会审批。日灌委组于(81)字30号。中共灌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张质文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报经中共温江地委组织部批准。张质文同志任灌县总工会主席免去张佩富同志灌县总工会主席职务经县委常委讨论决定:冯金钰同志任灌县总工会副主席,免去灌县金马机制砖瓦厂总支付书记职务。日灌委组于(1982)29号中共灌县委组织部关于赵忠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县委同意灌县教育工会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委员的组成人员如下:赵忠正同志为主席李德先同志为副主席付惠群、刘祚成、刘继云、刘绪华、吴惠安、吴素明、汤朝玉、李亚龙、李文豹、张宁生、张联菊、周怀甫、胡克勤、高 萍、高光珍、徐安秀、郭生祥等17同志为委员。日灌县总工会被地工会评为五项先进集体。日灌县总工会推荐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师从光同志。灌县总工会于4月23日至25日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并经县委同意,下列同志任灌县工会第七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主& 席:张质文副主席:张宁生常务委员:冯金钰、李玉双、赵忠正、查胜刚、程荣富日灌委函[1984]11号中共灌县委员会关于张质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日成工组发[号关于灌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的批复。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灌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的灌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及其分工;二、同意灌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选举的主席张质文、副主席张宁生和由张质文七同志组成的常务委员会;日灌劳人[1984]67号关于铁玉萍同志转为国家正式干部的通知。根据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通知》川劳人发[1983]3号和成人发[号文件精神经审查同意并报请成都市人事局批准,你单位“以工代干”人员铁玉萍一名同志转为国家正式干部。日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87年月19日姚力维在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作财务工作报告。日,吴生富在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深化改革求实创新为振兴“灌县经济”建设中主力军的作用。日县委副书记刘先鑫在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致词。日姚力维在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开幕词。日灌工通[1987]字第08号关于召开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经县委批准灌县总工会第七届十次全委会议研究定于1987年8月到20日召开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地点灌县工人文化宫。根据县委[1987]字13号《关于灌县总工会召开第八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批复拟定灌县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由23人组成设常委7人(其中 :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灌县总工会第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设主任一人。灌县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灌县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选举结果是:主& 席:吴生富副主席:姚力维、铁玉萍(女)常& 委:李玉双(女)、查胜刚、赵忠正、师从光灌县总工会第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赵从芳(女)为灌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日灌工发[1987]11号关于灌县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日灌工发[1987]17号关于姚力维同志的任职通知。经研究决定:姚力维同志任灌县总工会职工业余学校校长。日灌工发[1987]2号灌县总工会关于召开全委会增选委员补选常委副主席的报告。我会于日召开了第七届六次全委会,按工会章程之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增选县总工会委员一人应到会24人,实到16人吴生富同志以16票当选。接着以同样的方式增补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一人应到会25人,实到会17人姚力维同志以17票当选县工会常委副主席。日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吴生富第八届灌县总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姚力维、铁玉萍,常委李玉双、查胜刚、赵忠正、师从光。日灌委发[1987]13号中共灌县委员会关于批转县总工会《召开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县委同意总工会《关于召开灌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是我县工人阶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领导和帮助工会做好筹备工作,要按照代表的条件,代表的分配方案和程序选取好代表、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要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要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勇于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代表大会的召开。主席团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王良金、方文渊(女)、血崇祥、田桂芳(女)、付成全、冯金钰、邓传珍(女)、孙茂昌、沈光钰、李明福、李玉双(女)师从应、师从光、张质文、张琪书(女)、陈德全、吴生富、赵忠正、赵从芳(女)、姚力维、柯& 凯、铁玉萍(女)、罗教洪、查胜刚、曾昌汉。日都工发[1988]2号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免去铁玉萍同志职务的报告。成都市总工会因铁玉萍同志工作调动经8月6日都江堰市总工会八届四次全委表决通过免去铁玉萍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委员会、常委、副主席职务。日都工通[1988]12号都江堰市市总工会关于查胜刚同志任职的通知。经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同意。查胜刚同志任都江堰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主任干事级)。日以都工发[1988]2号文件关于免去铁玉萍同志职务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8月6日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八届四次全委会通过的免去铁玉萍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委员、常委、副主席职务。日成工通[1988]41号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同意撤销灌县总工会设立都江堰市总工会的批复。都江堰江市总工会你会关于撤销灌县总工会设立都江堰市总工会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灌县总工会设立都江堰市总工会,原灌县总工会吴生富等七位同志组成的常委,原灌县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吴生富等23位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原灌县总工会主席吴生富为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原灌县总工会副主席,姚力维、铁玉萍为都江堰市总工会的副主席,赵从芳等五位同志组成都江堰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赵从芳同志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日都工通[1988]2号关于统一制发工会印章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灌县撤销县建制设立都江堰市为此各基层工会(工委)印章随之更换;为了统一工会印章规格制法和管理办法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和灌县县委办公室[1988]20号文件精神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基层工会(工委)的印章由都江堰市总工会统一制发;二、为准确刻制印章印文,请将你单位更换名称的全函于日前报都江堰市总工会。三、鉴于个别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更名更换工会印章的请在日前将原印章上交都江堰市总工会和新印章带至都江堰市总工会留印件。四、都江堰市教育会下属各工会印章更换,由都江堰市教育工会根据灌委办发[1988]20号文件精神制发。经国务院批准,灌县撤销县建制设立都江堰市,为此各基层工会(工委)印章随之更换为了统一工会印章规格制法和管理办法,根据会总有关规定和灌县县委办公室[1988]20号文件精神特作如下通知:日都工通[1988]1号关于启用“都江堰市总工会”印章的通知。日都工通[1988]2号关于统一制发工会印章的通知。根据国发[1988]35号文件:“撤销灌县、设立都江堰市”的精神,随之撤销总工会设立都江堰市总工会经研究从日起原灌县总工会“印章”作废同时启用“都江堰市总工会”印章。1982年12月灌县工会完成了灌县工会志底稿(在1988年档案里)。日张友贵第九届市总工主席在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振兴都江堰市经济努力奋斗。日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关于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日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日王安琼在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闭幕词。日都工发[1992]关于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日举行了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了全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张友贵,副主席王安琼、姚力维,常务委员王守仁、王良金、师从光、李玉双、查胜刚、殷顺银同时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经费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了主任唐文德。日都工组[1992]41号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同意卞再彬等同志任免的批复。《关于增补卞再彬同志为都江堰市教育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的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增补卞再彬同志为都江堰市教育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 二、同意免去范庆福同志都江堰市教育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日都委发[1992]23号中共都江堰都江堰市委员会关于批转总工会《召开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市委同意市总工会召开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是全市职工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工会做好代表的选举产生等工作,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要动员组织全体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去为都江堰市的发展作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日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秘书长:查胜刚副秘书长:殷顺银、师从光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王安琼、王守仁、王良金、王明辉、王世忠、方文渊(女)、师从光、孙贵元、张友贵、张琪书(女)、李玉双(女)、余久铭、杨秀忠(女)、杨斌、吴光跃、陈思贤、郑明钦、周启东、姚力维、查胜刚、赵崇芳(女)、赵忠正、殷顺银、唐文德、高竞(女)雷从阳、蔡德照(女)。日都江堰市工会代表大会开幕词姚力维。日中共都江堰市委副书记代兴泉在都江堰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日都工发[1993]01号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表彰先进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在1992年中完成了目标管理任务经过认真的考核评比并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1、市委工委、城建工委、粮食工委、交通工委九二年度完成工会工作目标任务一等奖。2、市教育工会、轻纺工委、供销工委、商业工委九二年完成工会目标任务二等奖。日都工发[1993]11号都江堰市总工会经济事业发展领导小组,为了加强我市工会事业发展的领导和管理,经市总工会党组和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设立都江堰市总工会经济事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张友贵、王安琼、姚力维、唐文德、查胜刚五同志组成由张友贵同志任组长,其余同志为成员。日都工发(1993)28号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左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都江堰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左军同志任都江堰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王安琼同志都江堰市工人文化宫主任职务。日都工发[1994]第18号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李嘉陵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选举结果的报告。我会于日召开发九届五次全委会议,应到会委员23人,实到会委员18人,因事假5人:一、鉴于王安琼同志已调离总工会,到会18名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免去王安琼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主席职务。二、到会18名委员无记名投票通过增补李嘉陵同志、韦祖章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常委副主席。三、到会19名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李嘉陵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常委副主席。日都工发[1995]1号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表彰1994年度工委工作竞赛先进单位的决定。日都工发[1995]3号关于黄群芳同志职务任免经市总工会党组提议,主席办公室研究决定黄群芳同志任都江堰市职工工贸服务公司经理。免去查胜刚同志都江堰市职工工贸服务公司经理职务日都工发[1995]05号关于薛运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报告。根据都江堰市委的安排薛运华同志调都江堰市总工会任副主席职务,李嘉陵同志调离都江堰市总工会不再任副主席职务,按照《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经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八次全委会表决通过,薛运华同志替补为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同时免去李嘉陵同志副主席职务。都工通(2001)08号日都委办[1998]15号中共都江堰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工会党组《关于召开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魅力请示》的通知。日都工发[1998]03号关于召开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日关于申请解决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的报告。日,张友贵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日李琳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财务工作报告。日都江堰市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都江堰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日中共都江堰市委书记侯雄飞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的讲话。日成都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喻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日,共青团都江堰市委员会在都江堰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的贺词。日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申朝福在都江堰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开幕词。日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薛运华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闭幕词。日都工组[1998]01号关于都江堰市总会十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方案的报告。日成工函[1998]11号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同意召开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复函。日都工组[1998]字第02号关于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方案的报告。日都组干[1998]88号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关于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日都工发[1998]07号,关于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日成工字[1998]44号,成都市总工会关于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都江堰市总工会:你们关于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们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的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二、同意你们工会第十届一次全委会选举张友贵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薛远华、申朝福二位同志为副主席;三、同意你们选举产生的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查胜刚同志为主任;日都工发[1998]08号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经市委和成都市总工会同意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设名单提交与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进行了小组差额预选和大会等额选举产生了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和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是:(按姓氏笔划为序)马& 秋、王良金、王思富、王爱君、田瑞华、申朝福、左& 军、刘& 平、刘大伦、孙丽霞、汤朝玉、李& 琳、杨惠英、何剑云、何晓玲、张友建、张友贵、陈治兰、查胜刚、胡贵旗、高 竞、黄丽辉、薛运华等23位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是(按姓氏笔划为序)乐开良、何剑云、查胜刚、骆丹东、高蓉等5位同志。5月14日举行的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了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主席张友贵,副主席薛运华、申朝福,差额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王良全、左 军、李 琳、查胜刚。同时,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了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查胜刚。&&&
日关于成立“四五”普法依法会领导小组组长陈善和、副组长左军、朱晓萍、成员骆丹东、刘伟。&&& 都工通(2001)07号&&& 日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陈善和、副组长申朝福、成员骆丹东、刘伟。&&& 日,都工通(2001)03关于成立都江堰市职工法律缓助中心;&&& 主& 任:张友贵&&& 市总工会席&&& 副主任:薜运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李玉双&&& 市总工会女工委员会主任&&&&&&&&&&& 李& 琳&&& 市总会生产财务部主任&&&&&&&&&&& 田瑞华&&& 市经委工委主任&&&&&&&&&&& 王爱君&&& 市城建工委主任&&&&&&&&&&& 孙丽霞&&&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杨惠芙&&& 市商业工委主任&&&&&&&&&&& 刘大伦&&& 市文化工委主任&&&&&&&&&&& 陈绍兰&&& 市供销工委副主任&&&&&&&&&&& 车万里&&& 市交通工委副主任&&&&&&&&&&& 李天明&&& 工业区工委主任&&&&&&&&&&& 焦祖文&&& 市粮食局工委副主任&&&&&&&&&&& 邓佳贵&&& 市农委工委主任&&&&&&&&&&& 姚力维&&& 市医药工委主任&&&&&&&&&&& 戴进程&&& 市古堰景区工委主任日都江堰市总工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和上级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工会的工运方针,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都江堰市总工会设3个职能科室和机关机党支部:1办公室、2组织宣教科,3生产财务部、4机关党支部。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机关党支部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各科领导3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日,调整都江堰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委组织部根据我会实际工作需要,以调整都江堰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为党组书记陈善和、成员申朝福、朱晓萍、左军。日都工发(2001)26号关于调整都江堰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的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我会实际工作需要拟调整都江堰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为党组书记:陈善和成& 员:申朝福&&& 朱晓萍&&& 左军日,都工通(2001)09号调整目标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陈善和副组长:朱晓萍成& 员:骆丹东、刘伟日,都工发(2001)25号查胜刚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纪检监察员日。都工通(2001)06号关于赵军同志任职的通知,赵军同志任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日都工发(2001)20号关于张友贵同志职务工资上浮三档的请示。日成立都江堰市总工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善和副组长:朱晓萍成& 员:李琳& 骆丹东日都江堰市总工会领导分工的通知主& 席:陈善和&&& 主持市总工会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副主席:申朝福&&& 分管组织建设和文化宫工作,协助主席搞好综合协& 调工作;副主席:左& 军&&& 分管宣传教育、生产安全;社会保障和技协工作;副主席:朱晓萍&&& 分管办公室目标管理、法律信访党风廉政(支部建& 设)和女工工作。日&& 成立《工会法》领导小组:小组组长:陈善和副组长:左军成员:骆丹东、刘伟日,成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远明到市总工会现场办公,工会简报第四期日,根据中共都江堰市组织安排,我会原主席陈善和同志任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新安排市委常委廖暾同志任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会于日召开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委员25人,实到委员23人,选举结果如下:会议全票通过增补廖暾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主席,会议同意调任陈善和同志为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日召开了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6人,实到委员21人,选举结果如下:会议全票通过增补杨晓琴、唐光荣二位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会议再次确认已经十届委员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左军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副主席。会议根据市委的安排,朱晓萍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都江堰市总工会,同意免去朱晓萍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务。日,都江堰市总工会领导分工;主席廖暾负责全面工作,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善和主持日常工作,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副主席申朝福分管组织建设和文化宫工作。副主席左军分管劳动生产、民主管理、社会保障和宣教工作,副主席杨晓琴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支部建设)女工,计生、办公室和劳模管理工作,副主席唐光荣分管信访、安全、稳定和特困职工救助中心工作。日,调整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名誉主任:廖暾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主任:陈善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副主任:王健市司法局副局长,唐光荣市总工会副主席成员:王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军: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刘伟:市特困职工救助中心主任。日,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成立防治非典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廖暾&&&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副组长:陈善和&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成& 员:申朝福& 市总工会副主席&&&&&&& 左& 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晓琴& 市总工会副主席&&&&&&& 唐光荣& 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 军&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赵军同志担任。日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任命赵军同志任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日,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室研究决定任命刘伟同志任市总工会特困职工救助中心主任。日,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任命唐光荣同志任工人文化宫副主任日,调整都江堰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请由李琳同志担任都江堰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日,举行的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产生了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瘳暾,常务副主席陈善和副主席左军、唐光荣,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杨晓琴日,关于陈善和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的请示,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选举陈善和同志任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特申请陈善和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日,成立工人文化宫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主& 任:陈善和&&&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副主任:查胜刚&&& 市工人文化宫主任成& 员:申朝福&&& 市总工会调研员&&&&&&& 黄群芳&&& 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工会主席&&&&&&& 叶宗国&&& 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 唐& 彬&&& 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室主任&&&&&&& 丁& 勇&&& 市工人文化宫工会副主席日,王兆国在全国厂务公开会议上的讲话。日,市委副书记陈学云同志在全市工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宗源讲认真贯彻厂务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我省厂务公开工作新的发展日,中共都江堰市委办公室,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都江堰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 长;陈学云&&&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组长:张济环&&& 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廖 暾&&&& 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副组长:姜 科&&&& 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责凌莉&&& 市委纪委副书记副组长:杨 洲&&&&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副组长:陈善和&&&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成& 员:达& 军&&& 市经贸局纪检组长&马元昌&&& 市粮食局纪检组长&&&&&&&& 罗培春&&&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高洪刚&&& 市纪委常委王& 兵&& 市人大财经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家奎&& 市政协群团法制专委会主任刘& 健&&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左& 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守军&&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张& 斌&& 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沈& 云&& 市经贸系统工委主任周平福&& 市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肖新书&& 市城建系统工委主任谢思容&& 市建设局财务科科长夏良弟&&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刘& 伟&& 市总工会宣部副主任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左军任办公室主任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宁生在市特困职工救助中心救助金发放仪式上的讲话。日,关于免去杨晓琴同志副主席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关于提名杨晓琴同志免职的通知》经都江堰市工会十届十五次全委会(应到28人)一致同意免去杨晓琴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务。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安全保卫方案日至9日在我市市委二三楼会议室和月亮酒店召开届时将有工会代表200余人参加会议,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与会代表的安全,特制定本次会议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组& 长:李静成成& 员:易 志& 张明勇&& 喻平文&& 青 俊二、警力安排二科2人&&& 国保大队2人&&& 消防大队2人&&& 治安大队4人幸福路所2人&& 蒲阳路所2人&&& 交巡警大队三、任务分工:此次会议的主会场在二、三楼会议室,分会场在月亮湾酒店,结合会场,食宿地的分布情况,大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分工1、主会场安全保卫组6人,负责主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的破坏活动,协助,配合市委信访办工作,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确保安全。2.驻地安全保卫组(8人)任务:负责代表食宿地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不法人员进入代表驻地,与月亮湾酒店保卫部门联系,认真检查,督促、指导酒店保安人员开展巡逻,守候工作,驻地执勤民警,守候工作,驻地执勤,民警要合理安排,开展24小时巡查,注意发现薄弱部位,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工作重点,防止各类案件,确保参会代表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要安排警力负责7月9日分会场,(月亮湾酒店会议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日,市工会十一次代表大会小组分工及工作职责。都江堰市工会十一次代表大会设立筹委会,筹委会主任廖暾,常务副主任陈善和、副主任左军、筹委会办公室主任查胜刚、副主任刘伟。筹委会共设秘书组、组织宣传,会务保障组。(一)秘书组组长:杨晓琴& 成员:刘伟& 谢霞& 胡建(二)组织宣传组:组长查胜刚& 成员:申朝福& 赵军 吴仁康三、会务保障组组& 长:唐光荣成& 员:刘明忠、唐& 彬日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善和到柳河社区调研,在详细了解了社区基本情况后,重点查看了柳河社区创卫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柳河社区辖区内的特困职工调查模底和子女入学教助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表示全力支持柳河社区创卫工作,市总工会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支持社区5000元工作经费,要求辖区内特困职工调查摸底一定要认真细致,特别是今年刚考上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或残疾职工女子必须了解清楚及时上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日都江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善和紧密结合软环境建设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宁生,紧扣中心权履行职权发挥作用促进发展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软环境监督大会上的讲话。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仁义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我市软环境监督大会上的讲话,认真贯彻执行《决定》依法加强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监督。日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张宁生进一步扩大开放狠抓招商引资努力推进发展新跨越,在全市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暨软环境建设工作大会上的讲话。日经主席办公室研究决定成立市总工会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善和,副组长杨晓琴,成员赵军、查胜刚、刘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军同志任办室主任。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灿智围绕新跨越取得新成就突破,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跃上新台阶。日成工党组[2003]1号,关于同意廖暾同志职务任免的函中共都江堰市委:你们《关于廖暾等职务任免的函》(都委函[2003])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廖暾同意为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候选人,请都江堰市总工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有关民主程序的规定进行主席的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上报成都市总工会批复。日成工组发[2003]13号关于同意都江堰市总工会十二次全委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日成工组发[2003]13号都江堰市总工会,作们《关于增补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主席选举结果的报告》(都工组[2003]0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选举廖暾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同意陈善和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特此批复。日成立组发[2003]18号关于同意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全委会委员,副主席选举结果批复:都江堰市总工会关于增补十届委员会会委员副主席选举结果的请示。(都工组[2003]0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选举左军、杨晓琴、唐光荣三位同意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同意朱晓萍同志不再担任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务特此批复。日,成工组函(2003)26号《关于同意杨晓琴等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征求意见的函》(都组函[2003]14号)已收悉,经中共成都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同意杨晓琴、唐光荣二位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同意朱晓萍同志不再担任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务。日都工组[2004]12号关于免去杨晓琴同志副主席职务的报告,成都市总工会:根据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关于提名杨晓琴同志免职的通知》(都组干[号)经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十五次全委会(应到28人,实到23人)一致同意免去杨晓琴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务。日都工发[2004]21号关于召开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市委:我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是1998年5月召开的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现任期已满,经市总工会常委会研究拟定于2004年6月下旬召开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日都工通[2004]02号关于印发市委副书记陈学云同志在全市工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各工委教育工会各基层工会,现将市委副书记陈学云同志在工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并组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日都工发[2004]26号关于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选举结果的报告,成都市总工会、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7月9日在都江堰市委隆重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7月9日举行的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选举产生了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廖暾,常务副主席陈善和,副主席左军、唐光荣,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杨晓琴。日都工发[2004]28号关于陈善和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的请示市委组织部,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选举陈善和同志任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特申请陈善和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日都江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善和在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整顿大会精神的讲话。日,王兆国在全国厂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宇源认真贯彻厂务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我省厂务公开工作新的发展。日都委办[2003]95号中共都江堰市委办公室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都江堰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厂(事)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厂(事)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干部变动情况对市厂(事)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陈学云&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组长:张济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 组& 长:瘳& 暾& 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姜& 科& 市政府副市长贡凌莉& 市纪委副书记杨& 洲&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善和&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成&&&&& 员:达& 军& 市经济贸易局纪检组长马元昌& 市粮食局纪检组长王爱君& 市建设局纪检组长罗培春&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高洪刚& 市纪委常委王& 兵& 市人大财经城建工委作委员会副主任姜家奎& 市政协群团法制专委会主任刘& 键&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左& 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守军&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张& 斌& 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沈& 云& 市经贸系统工委主任周平福& 市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肖新书& 市城建系统工委主任谢恩容& 市建设局财务科科长夏良第&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刘& 伟& 市总工会组宣部副主任&&& 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左军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日干部作风整顿情况简报(第2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委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张宁生,对我市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成都市委“五个倡导、五个反对、三个始终:以及我市“八条禁令”的要求。日都工组[2003]01号关于增补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主席选举结果的报告,成都市总工会;根据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安排,我会主席陈善和同志任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新安排市委常委廖暾同志任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会于召开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委员25人,实到委员23人,选举结果如下:一、会议全票通过增补廖暾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主席。二、会议同意调任陈善和同志为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日都工组[2003]2号关于增补十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选举结果的请示,唐光荣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会于日召开了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26人,实到委员21人,选举结果如下:一、会议全票通过增补杨晓琴、唐光荣二位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二、会议再次确认已经十届委员会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左军同志为都江堰市总工会十届委员副主席。三、会议根据市委的安排,朱晓萍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都江堰市总工会,同意免去朱晓萍同志都江堰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务。日都江堰市[2003]8号关于成立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经主席办公室研究决定成立市总工会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 长:陈善和(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副组长:杨晓琴(副主席)成& 员:赵& 军、刘& 伟领导小组下的办公室主任:赵& 军日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开幕词。日成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明远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致词。日中共都江堰市常委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廖暾向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作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日查胜刚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作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关于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日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关于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日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日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万成忠、王蜀勤、田开建、田斌、左军、冯剑、朱文忠、朱应国、刘先志、刘佳玲(女)、李宁、李琳(女)、李富康、杨云飞、杨晓琴(女)、肖新书、何开旭、张宝兰(女)、张锐、陈虎、陈善和、苏惠(女)、欧云南、欧阳仪(女)、胡克强、胡建、胡建康、查胜刚、唐光荣、郭毅刚、谢霞(女)、廖暾、戴进强(女)。日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设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刘伟、何剑云(女)、杨晓琴(女)、周晓玲(女)、高涛(女)、徐勤(女)、舒玲(女)。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闭幕词。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秘书长:查胜刚副秘书长:刘伟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王蜀勤、田开建、左军、刘剑、朱应国、刘先志、刘佳玲(女)、李琳(女)、李富康、杨小琴(女)、肖新书、何开旭、张锐、张琳(女)、陈善和、欧云南、郑建军、郑孟英(女)、段岷建、查胜刚、唐光荣、夏良弟、徐勤(女)、廖暾、戴进强(女)。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常务执行主席名单瘳 暾&& 陈善和&& 左 军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主任:杨晓琴。委员:高涛、胡建康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日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陈善和。日都江堰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查胜刚。日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俊林在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日上午8:30都江堰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在市委三楼会议室隆重召开。省总工会、成都市总工会、市委对这次大会十分重视。省总工会副主席张仕福同志、成都市人大常委、成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会主席张远明同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宁生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俊林同志、市政协主席王彝福同志、市委副书记范毅同志、市委副书记陈学云同志,市人大常务副主任杨仁义同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肖压西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济环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润川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马汉选同志、市委常委武部政委、政法委书记杜其文同志、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何平同志、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廖暾同志、市人大副主任李桂君同志和各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165名正式代表,40名特邀,列席代表出席会议。陈善和同志致了热情洋溢的开幕词。杭州市萧山区总工会和方安市总工会等5个兄弟城市工会发来了贺电、贺信。团市委书记袁波同志代表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文联、市工商联向大会致了贺词。张仕福同志代表四川省总工会对都江堰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表示祝贺。张明远同志代表成都市总工会致词,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宁生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作了题为《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在推进都江堰市跨越式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讲话。1950年3月& 灌县工会筹备委员会,由张广钦任主任,何清泉任副主任。1951年&灌县工会主任张广钦主持工作,何清泉任副主任。1952年&灌县工会筹备委员会由张广钦任主持工作,刘崇福、周魁元任副主任。1953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刘崇福、周魁元任副主席。1954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周魁元、代副主席王成安。1955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成安。1956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成安、张质文。1957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成安、张质文。1958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成安。1959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成安。1960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成安、赵忠正。1961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赵忠正。1962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赵忠正、代仕忠。1963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周魁元。1964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周魁元。1965年&由陈彬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周魁元、王玉福。1966年&由周魁元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玉福。1967――1972年& 文化大革命工作停止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会停止活动,财产积分,房屋被占,人员调走,1973年7月恢复设主任、副主任。1979年3月根据中国“九大”《章程》规定经六届代表会后,改设主席副主席。日经上级批准撤销灌县总工会建立都江堰市总工会。1973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任并主持工作,副主任张质文、陈晶、韩宝胜、黄代明。1974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任并主持工作,副主任张质文、陈晶、韩宝胜、黄代明。1975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任并主持工作,副主任张质文、陈晶、韩宝胜、黄代明。1976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任并主持工作,副主任张质文、陈晶、韩宝胜、黄代明。1977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任并主持工作,副主任张质文、陈晶、韩宝胜、黄代明。1978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任并主持工作,副主任张质文、陈晶、韩宝胜、黄代明。1979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张质文、张宁生。1980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张质文、张宁生。1981年&由张佩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张宁生、冯金钰。1982年&由张质文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张宁生、冯金钰。1983年&由张质文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张宁生、冯金钰。1984年&由张质文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张宁生。1985年&由张质文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张宁生、姚力维。1986年&由张质文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姚力维。1987年&由张质文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吴生富、姚力维、铁玉萍。1988年&由吴生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姚力维、铁玉萍。1989年&由吴生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0年&由吴生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1年&由吴生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2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副主席王安琼、姚力维。常务委员:王守仁、王良金、师从光、李玉双、查胜刚、殷顺银。经审理委员会主任唐文德。1993年&由张友贵任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4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5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6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7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8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1999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2000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2001年&由张友贵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2002年&由陈善和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因张友贵退休)2003年&由廖暾任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2004年&由廖暾任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席并主持工作,陈善和为工会常务副主席。
都江堰市总工会主办 都江堰市总工会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瑞莲街84号市委8号楼3楼 联系电话:028- 邮政编码:611830
本网站由成都市世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办公室主任任职资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