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级别为何设在检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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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官员死在检察院续 反贪副局长被判无期
10:43:52  人民网
本报讯 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刑讯逼供打死供电局原副局长一案昨天一审宣判,判处原反贪局副局长无期徒刑,另两名主要参与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原反贪局局长在案发后掩盖事实,判处犯妨害作证罪获刑7年。
听到宣判结果后,几位被告人都没有对判决提出异议,未当庭要求上诉。死者妻子则当庭失声痛哭,认为判决过轻,请求南京市检察院抗诉。
法院认定刑讯逼供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日,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赣榆县供电局原副局长梁继平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并对梁监视居住。当日18时许,将梁传唤到案。自梁继平到案当晚至6月1日晨,反贪局副局长熊正良、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泗松、法警周明吉在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宾馆、秦山岛旅游接待站等地点对梁继平进行审讯期间,为逼取有罪供述,不让梁正常睡觉,并进行殴打等行为。梁继平于6月1日上午死亡。上述三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熊正良被判处无期徒刑,杨泗松判处有期徒刑15年,周明吉10年。
反贪局开会造假
法院审理查明,反贪局局长高家锦为掩盖事实真相,在有关组织调查和司法机关侦查期间,召集参与审讯人员开会,编造梁继平身上伤痕系审讯人员为制止梁逃跑、自杀而形成的虚假事实,指使他人毁灭体罚梁时所使用的相关工具,并多次威胁相关人员不得透露审讯期间对梁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真相。
法院认为,高家锦以威胁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并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严重妨碍了有关组织的调查和司法机关的侦查,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属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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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长接受吃请”案,会不会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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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厢,涉案官员拒不认错;一边厢,在“违纪”情况下办的案件,却仍由原检察院继续公诉,其中原因何在?  据报道,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李晓明在办案过程中接受吃请,今年2月被媒体曝光时曾引发轰动,但至今他仍未受到正式处分。  齐屿在海南澄迈县经营房地产项目时,与合作伙伴郭昆发生矛盾,就当她与郭昆进行仲裁时,却于2012年被千里之外的吉林长春市检察院实施了强制措施,称其涉嫌倒卖土地犯罪。  齐屿的丈夫翟学军发现,李晓明等人到海南办案时,不仅违反规定入住五星级酒店、乘坐飞机头等舱,更关键的是,其中部分费用是由案件利害相关人郭昆支付的。  李晓明接受吃请被曝光后。今年2月17日,长春市纪委高调表示:对李晓明等人违纪问题成立了专案组,联合吉林省检察院进行调查;李晓明也被停了职。  今年4月22日,长春市纪委才向翟学军通报“初步调查结果”:李晓明乘头等舱、入住酒店,部分费用确系案件经济利害关系的郭昆提供;且在出差过程中超标准报销差旅费9次,违反财经纪律。  如今又是三个多月过去了,李晓明并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更不用说是法律追究;而他在接受吃请情况下办理的“齐屿案”,却并没有翻案,此案继续在长春中院开庭。  “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是一个简单的常识,检察官从利害相关人员那里得到不菲的“好处”:又是住五星宾馆,又是坐头等舱;而且“犯罪地”在海南省北边的澄迈县,李检察官却带着“办案人员”去了旅游胜地三亚、七仙岭国家森林公园。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本案的公正性。  甚至在纪委已“初步查明”办案的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李晓明,以及该院多名办案检察官,接受吃请,引发全国舆论质疑的情况下,吉林省检察院还是未能依职权,另行指定其他检察院调查、起诉此案,而是让长春市检察院“带病起诉”。如此办案能否服膺公众对程序正义的期待?  其次,“反贪局长五星酒店办案”被媒体曝光时,长春市纪委就表示高度重视,并很快对李晓明实施停职,但舆论的风头一过,案件淡出公众视野之后,调查就明显“缓”了下来,除了4月22日,向翟学军通报“初步调查结果”之后,就迟迟没有下文。时至今日,事发已五个多月了,李晓明还是没受到正式处分。而且李晓明在接受采访时,仍然坚持自己没有徇私枉法,甚至连公务舱的费用是由郭昆公司承担的都不愿承认。  那么这起证据确凿的司法人员涉嫌腐败案,是否会“烂尾”呢?何以在舆论高度关注时,相关部门雷厉风行,对李晓明又是停职、又是安排调查组;舆论风头一过,就将涉嫌司法腐败问题定性为“违纪”,甚至迟迟连违纪处分都没有下来。一边厢,涉案官员拒不认错;一边厢,在“违纪”情况下办的案件,却仍由原检察院继续公诉,其中原因何在?  希望吉林省高检、长春纪委及时兑现严查此案的承诺,不要让“进一步调查”沦为对舆论的敷衍,让公民在每个案件里看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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