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定期存款到期后不取的问题

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与职工签室劳动合同的怎么办?--咨询问题--律师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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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与职工签室劳动合同的怎么办?
 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与职工签室劳动合同的怎么办?
职位:其他
来自:遵义
发布时间: 21:16:02
  我是贵州盐业集团下属分公司的一名职工,我公司职工劳动合同于两年前就到期了,可公司领导却不和我们续签合同,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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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
回复时间: 8:50:27
  如单位继续拒绝,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Tel: || Email:jzh_|| 所属:北京市和景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1:47:56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复时间: 21:11:45
  我们的劳动合同正在仲裁中,我们于2006年签了一份合同,可当时单位领导没签,今年我们申请仲裁,单位领导现在才在2006年我们签的合同上签字.请问他这样签的合同有效吗?我们在什么地方能对签字的墨迹进行年代鉴定?
[遵义律师]
回复时间: 19:44:06
  你在单位多久了?他不给你签可以向监察大队投诉!
Tel: || Email:|| 所属: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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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
职位:总经理助理
来自:广州
发布时间: 15:51:15
  请问律师:&&&&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时,如果原有的劳动合同内容保持不变,需要用正式的劳动合同文本续签吗?如果用《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知函》(通知函中规定了续签的期限)可以吗?&&&&如果个人和公司都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这种情况如果以后被公司辞退,有双倍工资的补偿吗?&&&&谢谢!&&&&期待着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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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5:58:47
  1 不行.2 有.
回复时间: 16:05:15
  回复三秦布衣:&&&&1.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都必须和第一次签订时一样,用正式的劳动合同文本吗?《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通知函》有员工个人的回复意见也不可以吗?&&&&每次都用劳动合同文本续签的话,也太麻烦了吧,主要是合同内容一点都没有变化,有没有什么简易的续签方式?&&&&感谢您的回复!
[广州律师]
回复时间: 16:05:43
  您好!供参考: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Tel:020- || Email:|| 所属: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6:07:42
  非常感谢杨律师的回复,祝愿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广州律师]
回复时间: 16:08:49
  您好!供参考:可以采用《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下列格式可供参考: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参考样本)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在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至 年 月 日止,并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修改如下,其他约定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1、 ; 2、 ; 3、 。 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一同保存。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Tel:020- || Email:|| 所属: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广州律师]
回复时间: 16:09:08
  不客气!
Tel:020- || Email:|| 所属: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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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相关问题。
合同续签问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合同续签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我公司前不久进行裁员,项目经理告诉我们,我们项目组可能要被裁掉,因此,我就找了一家学校打算去学习,以防止因裁员而失业的问题。(跟学校的各项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后来公司领导找到我说可能会留下我,但我因为已经要去学习了,而犹豫,没有明确答复。我提出了可不可以做兼职的方案,可是公司不同意。在此之间我又跟公司领导谈了,如果离开公司的这个月的工资和失业金方面的问题。但我没有正式答复公司我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问我现在签解除合同还是到月底,我和公司的合同在12月31日到期。在这之后,我又找到公司表达说我想留在公司的要求,可是公司不答应,我问了有没有补偿,公司说没有。在没有达到劳动合同日期之前,我是否可以要求再续签呢?如果公司不和我续签的话,应当如何做?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辽宁 - 大连 悬赏:50分 咨询时间: 14:23 咨询人: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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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条回复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上述情形消除前,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19:4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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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对付工资么(干一年多一个月的工资),我公司工作手册中的写法有问题么?_百度知道
提问者采纳
您好:  1、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您的情况:  您的单位应当支付您1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合同到期公司必须结算支付所欠付的工资。  3、员工手册上关于解雇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内容,所以并没有违法的情况: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那工作了整三年就要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了?因为我是在2010.4一直到现在都在这家公司
是这样的,如果2010年4月工作至今那您一共工作了近三年,按照法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您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评价
原来是这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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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条回答
可以的,劳动合同法有规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就可以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 
合同到期后,公司如果还需要用人,就应该通知你续签合同,如果不需要用人了,就也应该通知你办手续离开。既然公司没有通知你离开,就视为继续用人,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的,工资必须照发,如果不发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和公司沟通,如再不得的话,你就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合同到期单位主动不续签的,按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
首先,你所发的图片中的内容是没有问题的,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其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金额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问题这个情况是这样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是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发生的,而经济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法律责任
你好,谢谢你,还有个疑问,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但是必须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多付一个月的工资,是这样么?我是2010.4月份到现在(到今年4月6号就到期了,我也在那时离职)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就是要经济补偿金3个月+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如果公司不提前30天通知)的工资?
第一个问题:是的第二(你的情况)、是30天离职还是一个月的工资是由公司决定的,不能由劳动者决定,而且合同终止是不发生+1的情况的,只有经济补偿金。对于经济补偿金,补偿前提是公司没有给予你提高或维持待遇的续约,才会有,如果公司提高或者维持待遇,而你不同意,那么单位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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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仍在上班,半月后公司突然不让上班,怎么办?--咨询问题--律师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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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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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仍在上班,半月后公司突然不让上班,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仍在上班,半月后公司突然不让上班,怎么办?
健康成长小小
职位:人事主管/助理/专员
来自:上海
发布时间: 16:11:57
  大家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同学他公司在07年1月16号突然告诉他,让他交接工作,明天不要来上班了。他是05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的,截止到16号在这家公司工作已有2年零3个月了。但公司只说多给他一个月的工资。请问合同到期单位没说什么员工仍在这里上班的(注:他们的合同上写着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是不是就算劳动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他们是一年一签)?单位是不是应该赔偿我同学3个月的工资才对?&&&&第二,现在是不是先跟公司交接,然后先拿了他多给的这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不要跟他签相关的解决劳动合同的协议?(因为怕公司会给你赔点钱,就让你签个确认说跟公司不承在任何劳动纠纷之类的协议)&&&&第三,员工是不是必须拿到他1月份仍在上班的证明才能说明他仍在公司上班,是公司辞退他的?因为怕公司抵赖说员工合同到期就没来上班了是自然终止的。&&&&谢谢大家的回复!!!
&健康成长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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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6:15:12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健康成长小小
回复时间: 16:30:35
  但我也问过我的老师,他说这种情况是属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再解除的,给补偿只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给。也就是说,你朋友的年限只有十几天,够不上给补偿的低限。&&&&请各位律师回得一下,是不是这样啊?&&&&急盼!
[深圳律师]
回复时间: 16:35:56
  不是的,根据现在司法实践,单位应当支付三个月及额外的50%的补偿金,但第三点很重要,就如何证明你朋友是否是在1月16号走的,这最好找几个证人去证明,也可以拿交接单作证。&&&&深圳中级法院是这样的,上海我不清楚是不是这样做,你问问上海的律师吧。
Tel:5 || Email:.CN|| 所属: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6:39:56
  你的老师所说不知出处何在?根据你所说你朋友的单位再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需要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未提前通知需要再支付相当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建议进行劳动仲裁。同时要抓紧时间以免时效过期。
健康成长小小
回复时间: 16:48:01
  谢谢啊,上海的律师快帮助回得一下啊!
[上海律师]
回复时间: 16:49:42
  05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后,双方实际上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Tel: || Email:|| 所属: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6:55:44
  本人也遇到类似问题,最后劳动仲裁让我们协商解决.理由是根据上海市2005年最新的劳动条例补充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任何一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补偿金只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部分给予,建议你去查一下相关的资料.
回复时间: 8:44:13
  本人也是遇到类似问题,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如何界定,比如这个案例,有人说是按照3个月经济补偿金+1个月代通知金,也有人说不用赔,有人说按照未履行的部分赔偿。很急切需要确切的答复,本人在广州市,请问广州的律师能不能提供广州市最新的劳动政策,对这个问题予以答复,非常感谢。
健康成长小小
回复时间: 9:21:56
  上海的律师,请回复一下啊。在上海到底是怎么办理呢?万分感谢!
回复时间: 9:51:40
  其它省市不清楚,上海市请参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三)第十条: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应按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是2005年最新发布的,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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