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移交初级法院后申请人初级交易员是做什么的?

污染企业拒不整改 移交法院强制执行_新闻中心_湖州在线
污染企业拒不整改 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晚报 发布时间: 14:18:12
&&& 湖州在线讯&&& 长期排放污水或扬尘,严重影响周围环境,面对环保部门的处罚,当事人却置若罔闻。近日,德清法院作出裁定,对3家拒不整改的污染企业予以强制执行。
&&&&据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乾元镇和三合乡的两家生猪养殖企业,养猪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内;筏头乡某村一家加工大理石切割的工厂,作坊内电线杂乱,粉尘四处飞扬。
&&&&接到居民投诉后,德清县环保局对这3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两家生猪养殖企业的水样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磷等指标均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违反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而大理石加工厂未取得任何环保相关证件,也没有采取任何隔音和防尘措施。
&&&&据此,县环保局对这3家企业作出停止生产和关闭整改的决定。然而,处罚决定送达生效后,企业并没有履行,仍然继续生产。为了彻底根治污染,县环保局向德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执行局承办法官立即传唤3家企业负责人到庭,反复做思想工作,讲明企业污染造成的危害和阻碍法院执法所要承担的后果,最终打消了企业的抵触情绪。&3位企业负责人履行了处罚决定,主动关停了污染企业进行整改。
(本文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晚报 )
编辑: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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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房产后是怎么处理的?
法院强制执行该房产去拍卖,如果拍卖不掉将以顶账的形式顶给我吗!法院是先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会低于该房产的购买价拍卖出去吗,这处房产市场价是100万,如果100万卖不掉有可能50万就卖了吗比如张三欠我100万跑了,我请求法院将张三的某处房产查封并强制执行以保全我的利益,比如评估100万?还是法院直接拿去拍卖,那么法院便以最低价100万元起拍卖这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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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未成交的; &nbsp,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应当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由人民法院确定。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如无更高应价、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  第十三条 拍卖不动产,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1,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扣押,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由原买受人承担,但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  第二十条 在拍卖开始前;无市价但价值较大; &nbsp、有可能低于购买价拍卖出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强制执行,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该不动产。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不得超过3%,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 &nbsp,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  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 &nbsp,且申请执行人;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  第七条 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及时通知拍卖机构和当事人。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对查封,并通知竞买人。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就流拍了; &nbsp,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需要继续拍卖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  第十二条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日起施行,但法律。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不需要拍卖财产的、扣押; &nbsp。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拍卖成交后,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应当合并拍卖,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不得超过1%;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价格不易确定的,以本规定为准、扣押。  申请执行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  拍卖动产的。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扣押、特定动产的所有权、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nbsp。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2,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 &nbsp。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 &nbsp,这很正常了;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立即停止拍卖。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  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房价也不是只升不降的嘛,可以降低价格变卖、有时间你自己可以看看下面的法律规定; &nbsp,不得超过2%,可以不进行评估、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  未作评估的,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必须你同意;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当然必须先评估,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其中部分财产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冻结的财产;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可以强制提取;受偿顺位相同的。  第十五条 法律。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对剩余的财产应当停止拍卖。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  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冻结后,不因拍卖而消灭,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帐户、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协商不成的。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超过0;如果出现流拍; &nbsp,应当退还原买受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如有更高应价,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再行拍卖时,要求停止拍卖的,可以变卖,但法律。  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  第九条 保留价确定后。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nbsp。  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 &nbsp、变卖财产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三十三条 在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易腐烂变质的物品。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  第十八条 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拍卖时有保留价,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不得参加竞买,有最高应价时;协商不成的、变卖措施。  不动产。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参照市价确定。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强制执行;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重新拍卖时,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低于此价时; &nbsp、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保证金数额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3;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因拍卖而消灭,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超过1亿元的部分。4,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冻结。  金银及其制品,应当解除查封、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扣押; &nbsp,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拒不补交的: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第十七条 拍卖多项财产时。  第十一条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5%、可以抵债
他想拿房子抵债,如果我不同意,就只能拍卖了,法院能卖多少算多少?对方要求拍卖可以,但是不能低于2年前向开发商手里的购买价拍卖,他的要求是否可行?
  1、以拍卖前的评估价来确定拍卖时的保留价  至于这个价款的多少,可能高于2年前向开发商手里的购买价,也可能低于2年前向开发商手里的购买价,这个债务人是无权决定的。  2、拍卖也不是卖白菜,它有最低保留价的,没有人要或竞价低于这个价位时,要么流拍,要么以最低保留价抵债,要么下次再拍过,当然下次拍卖时,保留价比前一次可以低20%。  3、房子最后还可以变卖,这跟拍卖不一样了,通俗说找个人来商量一下,也能给卖了。但有一个限制: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4、所有的这一切,法院都必须与你协商的,法院不会背着你的。对方拿房子抵债,你不同意,那一定是价款谈不拢了,请你注意以下条款: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 & & (1)你完全可以选择在此时,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用来抵债!不够的部分,还可以要求继续强制执行其他财产。& & & &(2)另外,按第35条的规定: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此时你接受抵债也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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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卖的时候会根据评估价开始起拍:
1你好,有可能会低于购买价拍卖出去、房子卖不掉当然不会讲房子直接以顶账方式将房子给你
为什么可能会低于购买价拍卖出去?
1、房子卖不掉当然不会讲房子直接以顶账方式将房子给你,法院会一直拍到卖掉为止,而且法院会先从账款中支付法院因拍卖而产生的费用。2、法院一般会按照拍卖具体程序办理,流拍的话就从新再拍。有《拍卖法》,具体你参考一下。
那法院拍卖的价格会不会低于该房产当时的购买价?
拍卖是按照市场价的,需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你好这是财产保全措施
那到最后呢?到最后这房子怎么处理?
还款期到后不还或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如对方不还又没有其它财产偿还的可以把保全的房子拍卖你可以要求用房子抵债,一般会拍卖出有个估价,但会高会低
一般是拍卖
那比如说他三年前买的时候是80万,那么如果80万没人要,有可能50万就拍卖掉了?
法院 强制执行的一般都是 抵押后无偿还能力的房产 所以和你说的事儿 联系不上 一般他们卖的时候 都有买家了
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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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须知
&&发布时间: 10:44:53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二、执行管辖法院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第一审人民法院和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但考虑到最高院法释[2011]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如第一审人民法院辖区内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直接向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而避免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后再委托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多一道程序,浪费你的宝贵时间。
三、执行立案标准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申请执行时需提交的材料
当您申请执行时,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您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您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您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4、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如果您是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五、执行费用
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执行申请费不由您预交,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但在执行中您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您们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六、法院受理与执行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针对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民诉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同时依据前述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已依法抵押并根据抵押权人申请执行的除外),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七、举证责任与执行风险
您的权利能不能得以实现,关键在于被执行人有没有履行能力。因此,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您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您应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如果您了解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自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有困难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调查。但申请执行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人死亡的;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的,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等等。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八、执行监督
如果您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有具体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将会及时处理。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如果您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您也可以依照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之规定,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将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您对裁定不服,您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前述六个月的期间,不包括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来源:仙游法院
责任编辑:颜敏珊只需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向我们移交。”_唐河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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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向我们移交。”收藏
015年4月28日,媒体接到河南省唐河县部分购买“星都会”的购房户反映说:他们购买的“星都会”楼房竟是非法建筑,致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据唐河县“星都会”宣传页介绍,“星都会,于最繁华处收藏城市。建设路与新华路交会处铂金地段,距离人民路商业街仅400米步行距离,以绝佳的区位优享城市中心丰盛的生活配套;唐河县实验幼儿园、唐河县第一小学、唐河县一初中等,聚焦唐河最优质的教育体系;唐河县人民医院顶级医疗配套,让您近距离享受最优质的医疗资源;市政专线供电系统,打造唐河唯一永不停电的社区。星都会,纵揽教育、购物、医疗、商业、娱乐、休闲、行政、金融成熟城市生活资资源,以主城的核心地段优势,5分钟轻松驾驭生活的一切,为唐河开创大隐于市的至尊名邸。”就是这样一个至尊名邸却是手续全无的违法建筑,还大张旗鼓地向市民兜售。宣传冠冕堂皇吸引市民购买 哪料竟是非法建筑媒体于日来到唐河“星都会”项目部调查落实。在位于唐河县建设路和兴华路的“星都会”项目工地上看到,两栋高层住宅楼已经建成,其中一栋已经封顶,另一栋正在建设之中,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忙着施工。媒体以买房人的名义来到“星都会”的售楼部,然而售楼部的销售人员的回答令人吃惊,他们说这两栋楼的房子已经销售一空,没有闲房了。媒体问,“你们这里销售的房子有销售许可证没有?”售楼人员说,他们有手续。而当媒体欲看手续时,销售人员却说,“目前还没有,正在办理中。”媒体来到工地,询问一名正在施工人员,问这个正在施工的“星都会”项目的建设手续是否齐全?该施工人员说,各种建设手续目前还没办理,但听说县里相关部门同意先开工建设。已经封顶的非法建筑物“星都会”楼盘与国土资源打“游击” 楼盘非法建成并兜售日,媒体来到唐河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在该局见到了负责办公室工作的周副局长。周副局长说他不负责具体业务这块,需要咨询相关科室才能回复。不久,一名姓白的副局长带着该局的相关同志来到办公室。据介绍,位于唐河县建设路与新华路交叉口的“星都会”项目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续。该项目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商是南阳汇达置业有限公司,他们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许可证》。据该局一执法人员介绍说,“这个项目一开始建设,我们国土部门就介入,制止该项目动工建设,并下发停工处罚通知书。但是因为我们的人手有限,开发商就开始和我们打起了‘游击战’,我们在工地上巡查,开发商就停工,我们走,他们就开始动工建设,搞得我们也非常被动”。据另一工作人员说,“这是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商和搬迁户达成协议后就开始建设了。目前我们已经将该案移交到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由他们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媒体问,“星都会”楼盘所占的土地现在归谁所有?“应该是各搬迁户,目前开发商还没有来办土地手续”一工作人员回应。“既然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国土资源局的处罚是否到位?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媒体问。“对开发商处罚的66万元人民币好像没有执行到位,目前还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一工作人员非常迷茫地说。在唐河县公安经侦大队,相关人员明确地告诉媒体,“他们国土资源局有相应的执法部门,只需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向我们移交。”唐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土地违法通知书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缺失?还是另有隐情?国务院及建设部先后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建筑工地必须先办手续,后开工建设,同时要求各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用来规范房地产有序开发。”是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的领导不懂国家法令法规还是在装聋作哑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结果,致使唐河“星都会”项目的开发商南阳汇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大搞房地产开发,并声称是政府同意的先建后办手续,政府这样的监管措施,让合法经营的房地产公司如何在唐河正常的开展业务,一个无序的竞争环境伤害的不仅仅是开发商,更是伤害了市民对政府监管的失望。(张玉宝 唐铁军)
俺看县委政府软弱必让步,红三轮一定会重振雄风,再次为唐河县城增光
每天都在辛苦的水经验,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记得我粉我,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清新
“哦?你愿意赔,那好啊,想让我不插手你们的事情,你就自断一臂向我谢罪吧!”唐四不由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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