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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霸道 【完结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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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霸道的内容简介……
安小媳妇叉着腰指着前面吃饱喝足剔牙的秦大流氓:谁是小媳妇,你才小媳妇呢,你全家小媳妇!
秦大流氓漂亮的凤眼一瞥:嗯哼?那你是什么?
安小媳妇顿时没气了:我……我是孩子他-妈……
【火热上架,日更】
(此文案有坑爹嫌疑,请勿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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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本推荐】推腹黑受耽美文(汇总一,附简介+评论+链接,30来篇,字体已放大)
本帖最后由 浮光。斐 于
00:01 编辑
这帖主要是为了进行汇总,所以里面会出现很多久远年代的老文,请大家见谅!
1.关于腹黑受:外表看起来很纯良,很白目,内心实际上很狡猾,很邪恶,很具有智慧的那类,简言之就是扮猪吃老虎,用一种动物来形容的话就是狐狸。
这个帖子里面搜集的一些文的小受受有可能不完全符合这个定义,但是还是弄进来了,希望大家对这个不要进行太大的争执,毕竟分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只有文好看就行,呵呵!4& /&4& /&4& /&
2.关于链接:点击标题即可!
3.关于分类:
A.现代类:见3L(待续中)
B.穿越类:见4L(待续中)
C.古代类:见六楼(待编中)
4.没有自评的文都是我没看过的文,都是别人推荐的,所以不晓得到底是不腹黑受,如果有不是的大家跟我说一声哦!
注:1.因为我楼层占少了,所以排版很挤,汗……,我下次注意点!字体已经放大,希望这次会好点!
& & 2.我看过的文都是蛮久以前的,大家回复的时候如果给我推荐这类型的文,有简介和链接的话会有一定的米米奖励哦!
辛苦啦~陌陌抱~ &&糯米 + 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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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喜欢腹黑的男猪哦~~~~希望这个是我会喜欢的~咔咔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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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陌上楼头 于
19:55 编辑
简介:Noble是家知名gay店。神秘,高贵,奢侈,yin靡。男人们,在这相互角力、充满激情与诱惑的圈子中,玩着征服与被征服的游戏。 这是一个温柔腹黑的牛郎大叔的故事……
转评:这部耽美文是我看过的百八十部中最好的几部之一。文章虽然不是很长,然而却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正如男主角任家声,初见并不是夺人耳目,但越加接触越加令人沉迷其中,周身从外形到气质,从谈吐到处事,越来越展露出玉一样的温润光芒,漩涡样把人吸入他的声色之中。文章笔触自然细腻,温温润润,没有令人烦腻的长篇华丽词藻,也没有枯燥无聊的幼稚大白话。情节自然紧凑,娓娓道来,舒舒服服的把读者引入一片温润世界。非常难得的好文。
自评:任家声的眼睛很美,目光澄澈,温润无害,看向你时让你感觉如沐春风。情动时波光潋滟,睫毛轻轻颤动,诱惑动人。任家声的美不在于清俊的外表,而是一种内敛的气质,潜移默化中的温柔,初看时不觉得怎么惊艳,但回过头却猛然发现早已陷入了那温柔的陷阱。但又有谁知道那溺死人的温柔伪装下是怎么一颗支离破碎的心,当他用那专注的目光看着你时,其实心早已麻木荒芜。
文章节选:
飞机穿入云层,片刻后窗外便射入刺目的阳光。出云眯着眼,凝视似乎近了许多的太阳。看了没有云层遮挡的光明,满眼光辉灿烂,怎能不让人认为有天堂的存在?  他看到眼睛发疼,才拉下窗帘,闭目养神。   天堂。  人间可有天堂?   加勒比海的沙滩,曾经是天堂。   出云记得,那里浪漫的沙、醉心的浪;记得用当小职员时辛辛苦苦一分一分攒下来的钱,咬着牙关参加那次短暂的加勒比海之旅;记得一个淡淡的笑容。  还记得一个两年来逼着自己忘记的名字。   这名字代表甜蜜和幸福,可惜的是,也代表出云生命中不能磨灭的见不得人。
转论:“你朋友已经被列入海洋失踪者名单。你是他的朋友,可以跟我们到警局一趟,提供一点资料吗?” “何必资料,我知道他在哪里?” “你知道?” “对。”出云轻轻笑:“在加勒比海。”风弄一直都是我喜欢的作家,她的文笔真的可以称的上是惊才绝艳!文笔很多样化,无论是不同题材的或是相同题材的文章,在她的笔下都会呈现与以往不同的文章风格。锦辉是一个美好纯洁的人。用尽生命的去爱!他的死与其说哀悼还不如说怜悯。他太美好,美好的已经有一些不现实!所以风弄也不愿意让他在这污浊的世界里存活!出云是无情的,但他更是多情的,对自己的爱犹豫着恐惧着。可以说他一直爱着锦辉,爱的那么深,那么沉重。终于对锦辉的爱导致他后来又背叛了妻子,让他更加觉得愧疚,于是出云又背叛了锦辉!后来,他告诉自己他爱经世,不能再背叛经世。经世很聪明,很可怕。出云不该遇上他的。《相会于加勒比海》这样的故事不知道是离我们太近了,还是太过遥远,虽然这篇读了以后觉得挺压抑得,却感觉并不在意料之外,造成这样的结局到底是谁的错呢!?我宁愿相信,出云始终爱的是锦辉!出云对锦辉的爱是可以永远的!已经不记得是那位作家说过的了,只有悲剧才是最美好的结局,只有不圆满才会让人永远记在心中!永远都记得那淡淡的痛,永远都为那不圆满而惋惜着。。。。。。
自评:很短的一篇文,但是很经典,结局应该算悲剧吧!几年前就看过,现在想起来还是很纠结。结局其实在开篇就已经注定,锦辉的悲剧在于他太过美好太过完美,吸引了太多不该吸引的人;经世的悲剧在于他不懂爱,不知道该如何去爱;而出云的悲剧在于他无法真正的无情无心,爱不够彻底,放弃也不够彻底。加勒比海,见证了他们的爱与恨,欺骗和背叛,,也最终见证了他们的结局。
文案:Who: 一个男人和他的三个弟弟以及另外一个男人又及那个男人的侄子 What:一个男人和他的三个弟弟以及另外一个男人又及那个男人的侄子不得不说的故事 Where:欧亚大陆东南部中国华东地区咽喉城市B市西北角H区BL路4P栋 When:从长大的那天开始……风流而不下流的男人们的故事,坐下慢慢看……
转评:文中的木一航,狡黠却也细腻,柔韧却也坚强。他和秦守亦师亦友,一直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彼此心知肚明,却不肯打破,他是没有这份胆量,而秦守是不愿逼他太紧;他和木枫兜兜转转,敌进我退,那个叛逆的少年,在与他点滴的相处中逐渐柔化,寻寻觅觅,找回的是最初的平淡;他和一航,从年少的初识,到最后的相守,他一直以被保护者的姿态周旋着,最后才有了决断;而他和文少,也是诸多的说不清楚道不明白。我平时不是很喜欢NP的作品,总觉得一个人的心太小,只能有容下一个人的位置:一生一世一双人,怎叫两处销魂。但这部作品改变了我的看法,朋友间的互助,兄弟间的理解,情人间的相携,原来有些感情,就在不知不觉间浸入心髓,一旦拔出,便是痛彻心扉!
简介:小攻北北因缘际会认识了看似小受的月月,貌美如花的月月隐藏在可爱脸皮下的,却也是绝对攻主义,并且第一次就展现了非同凡响的阴险和恶毒。在一次次被他吃掉后,北北在呻吟中爆发了反抗,一场场对「攻」的权利争夺战,热烈地在枕畔展开。一直占上风的月月在不断的驯服过程中,已经泄露了真情,不经意的一些小动作透露了他的种种心思,温柔又冷酷,让人不断迷惑;熊一样有些迟钝的北北,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彻底的了解他?互相琢磨不到心思的感情让人如此焦躁,不知究竟该推开还是该靠近。收购案的失败引爆了所有委屈,北北开车撞向月月,却发现自己更害怕失去;月月为北北挡下了突来的袭击,赋予他这种动力的感情又该如何命名?在摩擦中升温的决斗般爱情,到底谁胜谁负?
转评:攻对攻,我也很喜欢.不仅是语言,信手拈来却很生活味,而且很有深度与内涵,好像是作者地心声自白.攻与受,北北妥协于幸福,忠于身心.尽管是爱,可也因此失去了独立自我,变成了月月的北北,天真随性被宠坏的小孩,而非从前那个俗世的北北---尽管俗气善伪,却强硬,踏实认真独立,有着非一般的自尊和原则.孰好孰坏,作者也在挣扎,安排幸福是大趋,可被压后经月月容许同意后地反攻却很牵强.幸福是冷水慢烧,久了人会象溺于其中地青蛙.当爱不再地时候,还能幸福吗,平静地生活吗?
片段:佥然到家的时候并没有特别累,飞机很舒适。他在头等舱,好好睡了一觉。空姐们脸上是这个春季娇嫩细腻的妆容。这航班的空姐和他很熟,会在空闲时过来陪他聊几句。有时看他心情好,就会要求他替她们改正妆容。如果不是特别累,佥然通常不会拒绝这些美丽女性的请求。他喜欢女性柔和的声音和线条,尽管他只和男人上床。下飞机直到开门,他的心情都相当愉快。提前归来多少能给那人带来些意外之喜吧?说是惊喜的话,他自己也会觉得太夸张,而且有点不好意思。他拿出钥匙,打开门,把唯一的一件行李提到门后。这时佥然听到了声音,开始他以为是传说中的弹珠声,所有高层建筑都会出现这种神秘的声音。随后他意识到这如果是弹珠的话,声音未免太大了,来源也太明确。从起居室内传来的,是做爱的声音。他自己也常常在那里和那个人做爱,每一次都很愉快。现在他走过去,发现了地板上的衣服,自然也包括裤子。这种事情在他们之间也不时发生。他们也会因为迫不及待,而一路甩下衣服,以便尽早开始。所以佥然很容易就能辨认出那个人的衣服,以及另一些尺码较小的。当然不是他自己的。他非常小心地跨过这些衣服,以免破坏它们的原状。
转评:看到前一部分时,我想,这个的小受真的很有个性,而有个性的人无疑是招人喜欢的;看到中间时,我第一次抽搐——原来是个万人迷小受,你知道,这是我的雷!而看到小受选择以那样一个方式为爱情创造一个结局、维系自己的一份倔强时,我又开始动摇,动摇了半天决定回归——这确实是一个招人喜欢的、有个性的小受!然后看到两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就接吻时,我再次抽搐……还抽得很厉害——这样的举动这样的情节,在我能接受的情感区之外;接着是小受面对出墙男友时的表现,镇定,冷静,无情……我欣赏的类型……于是,我持续动摇中……而看到那个姓霍的对小受那些急色的表现后……我已经不知道该不该接着抽搐了……于是我开始骂——那个姓前的出了墙勾搭了人现在还不清不楚不扔不放的是怎么回事呢?那个姓霍的第一次见人家就发情你确定你是人而不是动物么?那个姓裘的姓方的……当我正持续骂的BH时候,这文竟然在这时……受转攻了……于是我不抽了,我乐了……RP的东西果然很适合现在很RP的我……能描述的极为出彩,一波三折这个词,真的是用来形容此文的!文字给人一种很强的镜头感,似乎能看着一幕幕的视象跳转,色彩并不浓烈,却鲜明!
简介:纪晨修:九代单传家中5个姐姐,听说祖先就是那位文动天下的纪大学士。他……书香门第,九代单传是家族中宝贝的宝贝。个性古板,墨守成规。很不幸他是个G,是个三流的历史小说家,不是文化根基不深,而是运气糟糕到一定的程度。唐落:完全西化的家庭,父母双双移口口外,放任自流,很幸运他是个G,踩着时尚的尾巴。做着时髦的职业,是一家服装杂志的总编!对什么都有着精益求精的高要求!
转评:最近貌似很流行现代耽美。而且很流行温馨系现代文,不见得有多搞笑却也不见得有多少纠结来纠结去的爱恨情仇,只是平平淡淡的开始,平平淡淡的结束,外加穿插点关上文档想想会微笑的镜头。这篇文开始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没有让人眼睛一亮的惊艳,却很舒服,有一点小俗,却又让人会心一笑的那种。很喜欢里面一些不经意的描写,很短的一句话,却有一种温柔在心底蔓延。就像清晨起来,看到阳台上的太阳花开得很盛。其实这花每天都开,但每次看到都觉得很温暖。稍稍有点老套的情节,小攻小受住楼上楼下,小攻有点冷,小受有点白,于是小攻忽略小受,小受死缠着小攻,小攻被缠着缠着忽然发觉白痴还是有白痴的可爱之处的,于是渐渐放下防备。照正常情况两个人该XXOO,于是全文OVER了,只是两个人虽然XXOO了,却越X越远了。因为他们并不是因爱而做,也没有做到因做而爱。然后关于人设,其实我还是挺喜欢纪晨修的蠢呆农民装的。一开始纪晨修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个样子的,土里土气,啰里巴嗦,哪里落后哪呆着,就差脚痒痒一脚把他踹到外太空去。但是这样的小呆对于感情却把握的游刃有余。也许可以理解为因为他写了很多很多的小说,所以没有实践经验但理论丰富,但是给我的感觉反而更像做了爱以后顺带洗了脑……然后是唐落,其实我很喜欢这样的小攻,样貌,气质,头脑,财富,该有的都有了,又不是那种身材魁梧的钻井机。偏偏这样的男人极度痴情……中弹晕倒……对这种男人实在没有抵抗力啊。可就像我之前说的,这样的小攻虽然不是强硬型小攻,但总不能气势上被小受压过去。现在很明显,唐落完全被纪晨修牵着鼻子走,再加一个外表柔弱,实则心机深沉的越衡,其实完全可以两边一个夹击把小攻给攻了。关于越衡,其实我不讨厌这个人。这本来就是个肮脏的世界,要做到遗世而独立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是一个曾经倔强的孩子,
内容简介:叶敬辉这个人,随心所欲,潇洒不羁,连开个车都要走个性的S形路线,多年来隐居幕后,安心做着终极boss。偏偏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那个人初见就差点弄断了他的腰,再见又用鞭子抽他说是教训。口不服,心更不服。商场上的仇敌,针锋相对的较量,莫名其妙的误会,一张精心布置的复仇之网……
转评:这文就像名字一般,是两个人不停的相互报复、纠葛的一篇文章。司明一直记得在6年前在酒店中拿走机密资料的那个人,他一直以为那个就是叶敬辉,于是第一次见面毫不客气,可是谁又知道司明爱上了叶敬辉,偏偏叶敬辉却是喜欢游戏人间,从来不对感情认真,两个人斗来斗去,却不知道感情却是这样悄悄产生。然而,一个长达6年的阴谋开始浮出水面,叶敬辉这才知道,司明到底为他做了些什么,为他承受本不应该的怨恨,为了他把公司拱手让人,为了他收下明知道装着动了手脚的项链,为了他跳进明知道的陷阱,甚至为他要丢弃性命啊……爱一个人,原来还有这样的无怨无悔,这是我看完文章之后的第一个感觉,说实话本来也是看着标题比较吸引人才看的文章,看过之后才发现的确是一篇很难得的好文。我一向是偏爱温馨文,在这篇文中可能看到更多的是勾心斗角,甚至在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司明这个人太狠毒,实在不应该做男主,可是后来才恍然大悟,真的没有谁比他更温柔,没有人比他更合适的男主了。作者设置悬念的手段很高超,整篇文章的口口一环接一环,原本以为水落石出了,谁知道真正的幕后黑手又另有其人。文章一开始就很紧凑,所以不会有那种温馨小白文缓慢的感觉,然后最精彩的就是文章中的商战,因为这本来就是一篇描写两个人在斗争中相爱的文,所以关于商战的场面就比较多。作者功底很好,那种商战的场面把握的很贴切。最让人感动的就是司明再背后所作的一切,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但是我真的觉得可能世界上真的永远不会有这么温柔的人吧,他的温柔不会放在你的眼前,而是偷偷藏起,或许要在很久很久以后你才会知道当初他这样做的含义。作者的情感描写真的非常的出色,我相信要是你真的投入心情去看,在伤心之处落泪也不是奇怪的事。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这篇文章,今天我用了5个多小时一口气把整篇文章看完,如果说我们平常休闲看的小说是在听一曲舒缓的江南小调,那么这本书就是那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跌宕起伏却又畅快淋漓。强烈推荐!
简介: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老虎学咬人谨以此文警告世人交友要谨慎 ~~阿门 看过狂大的《惊蜕》就绝对不会放过的故事——超级FH诱受林晚的成长之路!!一个单纯可爱粉嫩天真的小口吃面瓜林晚如何掰弯一个超级黑道猛男大哥,如何成长成为超级FHFHFHFH的小受
转评:本书说的是一个绝顶聪明,科科优秀的小受爱上了科科红灯的直人小流氓,结果历尽曲折,和小流氓同甘共苦,甚至用命救了小流氓,小流氓却是和他上床后负心离开,后来归来后有利用小受家人的关系网做起了非法生意,小受甘心被利用,但流氓为了攀大树,又要甩掉小受了,欲知后事如何,请看本书。保证你会爱上这文。狂仔文章里的人物都会有聪明、man、个性、狠辣、有骨气或烂好人、可爱的性格特征,不扭捏很有人情味,是众多耽美文中绝对的特色,可以推想狂仔喜欢的性格也是很有个性的~剧情:狂仔有着老练的文笔,文章常常是跌宕起伏,幽默风趣的。一般情况是每章都能乐坏人的,虐的时候呢?那属于黑色幽默~经常回味狂仔文里的搞笑桥段,有时突然就乐得不行,整的旁人都当我疯牛病发了,囧如同我看电影精彩时都佩服编剧,小说中人物聪明,我会觉得作者更厉害!狂仔真的好聪明呀~狂仔的文时代、生活气息浓,寥寥几笔,就能带出背景。《坏小子》里“游戏机室”“爱拉风的小伙子”一下子把我们带入了90年代的童年。北方人在狂仔文里豪爽可爱,不管男人女人都特过瘾~和《东北一家人》一样让咱很向往北方啊~可见狂仔也是有着很敏锐的观察能力的。
自评:我看过的现代文很少,汗……虽然这个作者很有名,这篇文也蛮有名,但是还是没看过,很多人说不错,应该值得看一下!
正所谓大隐隐于市,为了逃避那个人庞大的势力,拥有惊人来历的王浮生,甘心在俱乐部“蓝夜”里作一个小小的保全。并用胡渣与乱发,隐藏自己让人惊艳的风采。
无奈事情总是很难尽如人意……
一次小小的纷争竟令蓝夜的老板——江上天,注意到了自己。
不但一下子将他的职位跳升了好几级,最后竟然还变成了反而需要老板保护的贴身保镳……
这种情况未免太讽刺了吧!?
他王浮生又岂是省油的灯?
人总要自己保护自己,想要倚靠他人的想法不是太天真,就是太愚蠢。
认识了江上天之后,他停顿许久的命运之轮又开始缓缓转动,这一次,他知道他过去的黑影绝不可能再令他轻易逃离了……这篇是超越了黑道文的经典了。集商战、黑帮斗争、万人迷+xing障碍小受于一体的好文,HE!没读过的请读读,它是我们耽美狼的必修文,和中学必读文“背影”一样。
自评:汗……这篇文就不用我多说了,实在是太有名了,没看过的实在愧为耽美人,我记得有一段时间特喜欢看小受隐藏自己美貌的文,就看了这篇文,真的很不错!
简介:纪迹与尘尘的甜蜜生活。阴险专情的小攻与狡诈体贴的小受。两情相悦知己式的爱情温馨短篇。胆小,欺善怕恶的父亲,竟生了一个可爱的天使儿子和一个狡诈的恶魔儿子。两个儿子正真的父亲是谁?他们一家会怎样相处?
转评:真的是很温馨的文章呢,而且一点也不小白。整篇文采用一个个小故事串联的方式,难得的是,每个小故事都很有趣,很有看头。看得时候能让人保持愉快的心情,时而会心一笑。两个主角都很优秀,性格我也很喜欢。阴险专情的小攻与狡诈体贴的小受,阴险和狡诈是给敌人的,专情和体贴是给爱人、家人和朋友的。很羡慕他们之间的信任和默契,虽然觉得现实中不会拥有,但还是很高兴能在文章中看到。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吧!
文案:要说尚承岩夏程御俩人的关系,这……有待商榷。尚承岩夏程御,上天堂下地狱。学校一样,班级一样,宿舍一样,同桌,学号前后挨着。一个是肌肉型,一个是智慧型。一个是忠犬型,一个是女王型。一个是数学型,一个是英语型。本身是两看相厌,结果成了两看不厌。于是填报志愿的时候,尚承岩拿了夏程御的志愿从头到尾抄了一遍。于是高考英语的时候,夏程御最后一篇15分的英语作文一笔没动。于是俩人又一次同分同班前后学号。刘刘问他们:“你们俩到底什么关系啊?”尚承岩:“我是锄禾,他就是当午。”夏程御:“我是清明,他就是河图。”你说,他们俩是什么关系?
自评:据说是一篇蛮温馨搞笑的校园文,我没看不知道!也有人说这文雷点蛮多,里面的女生描写得太过于花痴,失于真实!反正大家自己去看了就知道了,汗……
包仁杰是个警察,刑警。&&包仁杰长得实在不像个刑警,个子虽然高,但是瘦,很瘦,瘦得像根竹竿。脸色苍白,是那种白得有点病态的,几乎透明的白。头发一根一根地像针一样竖在脑袋上,看起来像个倒立的板刷,让人有一种蘸油漆刷墙的冲动。不光是长得不像,包仁杰本来也不是干刑警的料--谁听说过哪个警察见血就晕的?真是枉空了这么硬气的名字。
节选:亨德森在咖啡馆角落里的这个座位上已坐了三十分钟。他特意选择了这个座位,因为这儿视野宽阔,无论是屋内还是屋外的动静,都可以一清二楚的尽收眼底。同时,这儿离后门也很近,一但有什么风吹草动,他都可以迅速而又不引人注意的悄悄溜走。在这儿坐着的三十分钟内,他观察了街道上的行人,还有咖啡馆内每一个人的动静。几乎没有人在注意他,他们都在各忙各的,想着自己的心事,除了那个在柜台前站着的女招待。其间,她已经借故来续了两次咖啡了,虽然他完全不需要这种热情得过了头的服务。无论她是远远的站着,还是走到面前与他面对面的交流,她的眼神都是赤裸裸的毫无遮掩的,就那么死死的盯着他看。亨德森一开始很紧张,他担心自己已经暴露,被跟踪了。他面无表情的直接迎上女招待的目光,深沉的研究了她几秒钟,终于松了一口气——对方只是个单纯的好奇并且莫明其妙对他充满性趣的普通女人而已,并不是”公司”里的特工或杀手。
转评: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文画面感很强,就像欣赏一部好莱坞大片 尤其是 结尾的不流于俗令人惊叹我们都以为 或者大部分人以为 是一般的结局 但是峰回路转不要着急 慢慢看 很过瘾的&&推荐转评: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好莱坞的风格,像金属一样冷硬。一个无动于衷,一个誓死追随。后来受为了逃离攻,想把攻炸死,攻九死一生,两年后找到受,废了他双脚,然后带走……无比强悍的两只,两个性格都相当变态。
自评:汗……好恐怖哦!
(*^__^*) 嘻嘻…… &&糯米 + 1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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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陌上楼头 于
20:02 编辑
文章简介:人说,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用来形容木头脑袋、死心眼。我说,狐狸穿越了也还是狐狸——用来形容我们的主人公。小狐狸的心愿很简单,自由自在,纵情山水,天地之间任它逍遥……可惜……运气太衰,初来乍到便被猎人相中。所以,他藏匿,他伪装,他汲汲营生,他狡狐三窟……俗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人;但是又有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于是,斗法开始。
转评:蛮活泼的一片文章,周奕就像作者所写,是个小狐狸,和身为太子的罗耀阳斗法,起因是因为周奕迷路然后就“喝了他的水,睡了他的床”,一开始是罗耀阳大概也是想磨磨周奕,把周奕丢到了军营当军奴,谁知道周奕凭着小聪明在军营混的风生水起,还救了个卫海宁。后面由于太过“嚣张”吧,被罗耀阳认了出来,抓回太子府当小厮,周奕好吃懒做,身为太子的罗耀阳又想利用他的才华,于是两人相处名为主仆实为朋友更多一点吧,不过罗耀阳毕竟身为太子,周奕后面有一次罚跪脚差点残了,也就是这里吧,罗耀阳开始感觉对于周奕不一样的感觉,不过人家周奕可是心心念念的要跑出去,于是借着腿伤的机会和我们的卫海宁远走高飞去啦,后面兜来兜去才发现原来周奕是罗耀阳最宝贝的弟弟,嘛,这里其实罗耀阳对周奕已经有不一样的感情了,不过自己说服自己是兄弟之情,接着就是第二部的故事了。说实话啊,不要看我写的曲曲折折,其实文章蛮有喜感的,两个人就是再那种斗智中逐渐产生的感情,作者没有用那些华丽的词藻,但是一篇文章读下来那种感情水到渠成,非常自然,太子冷静自持,成熟稳重,周奕机灵狡诈却又活泼可爱,推荐啊。
文章简介:他跟他:因为遭遇而成知己,因为孤独而彼此相守,友情与爱情,也许只有一步之遥。很近,距离……只有一步。他跟他:因为对抗而相吸,因为血缘而分手,亲情与爱情,道德与伦理,为……而坚持?!
转评:不知道大家看过《玉子金童》这部没有,说起来其实这部是可以看做《玉子金童》作者:天望的第二部,这部的剧情是接着《玉子金童》的,大家要是要看的话就先去看看《玉子金童》吧,这部讲得当然就是周奕和罗耀阳之间如何从兄弟进展到情人,这个时候罗耀阳已经继位当皇帝了,周奕原本也是想放弃和罗耀阳之间的感情的,不过在经过一些事后决定要赢得罗耀阳的感情,要罗耀阳正式他们之间不是兄弟之情而是相爱的感情。于是小狐狸开始欺上瞒下,骗的他的皇帝哥哥大吃干醋,最后实在忍不住把他给吃掉了,在这个里面皇帝的小太监广福,刘太医特别的搞笑啊,在这部中很值得一提的就是在第一部中说到的卫海宁,卫海宁其实也是爱着周奕,不过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到底是错过了,让我感动的是有一个情节,卫海宁拿一个和不起眼的荷包给周奕,里面是当初原本是等周奕逃出王府时准备的出逃路线,都是周奕想去的地方,看到这里特别感动,不怕大家笑话,真的是哭出来了。卫海宁真的是很爱很爱周奕,只是两个人都彼此错过了啊。总的说呢,第二部就是偶们小受诱惑小攻的过程,其中时不时的杂七杂八的人插上几脚,当然最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啦,第二部是冷静中透着诙谐,幽默中有时又让人无奈,总之是很好的文章,嘿嘿,文中的小剧场也很有爱啊。
自评:天望的文笔一直很不错,冷静之中带着些许诙谐幽默,即使是虐,也带着几分温馨。这篇文着实是治愈系的好文,整篇看下来,让人感到特别轻松。偏好霸气温柔帝王攻和狡猾机智美貌冷静狐狸受的同胞们,此文觉对乃首选。
文案:一个是年轻时的华山派风太师叔,一个是纵横天下惨遭暗算的太子殿下。第一次见面,太师叔拎起太子:“嗯,毛烘烘的胖松鼠……”太子回以无辜的小眼神。不拘小节的毒舌腹黑迟钝太师叔加上同样不拘小节的毒舌腹黑迟钝前太子,于是这一曲《笑傲江湖》彻底错乱鸟~~~~~
自评:本来从来不看穿越类同人的,但是还是喜欢上了这篇文,作者的文笔很好,人物刻画也深得我心。开篇太子穿越了,成为了一只机灵可爱的松鼠,刚开始以为是人兽,将这文无情的pass了。后来文荒的时候再次翻开这文时,却渐渐迷上了太子那双深邃寥廓却又温润如水的墨玉般的眼眸,迷上了他思念弟弟阿楚时所散发出的温柔呵护,那样一个人即使不是指点江山,却依旧惊才绝艳,风华无双。文章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战争描写,也没有什么层层叠出的诡谲阴谋,但那情、那爱,却如春风潜入夜般渐渐地透过字里行间,渗透到读者心中,再后首,看见的依旧是满地芳华。
简介:没有什么特别深意的小白文,讲诉的是一个祸害的传奇。主角就是最大的反角,全文最坏就是他鸟。
第一世:穿越成孤儿,在一群强者中周旋,是一方人物,还是跳梁小丑?第二世:穿越成皇子,在一群野心家中徘徊,是权倾天下,还是挫骨扬灰?
自评:日显是我在第一部最喜欢的一个!烈天洛作为君主太霸道,太强势,占有欲太强了,我不是很喜欢。日显一直是蛮不错的,面对阿七的背叛,被阿七废了武功,仍旧还是试着爱他,这份心思大概是很多人都无法比得上的,他的爱包容却不懦弱,不像烈天洛,他的爱表现出来就是绝对的占有,如果自己得不到,宁愿毁了也不让别人占去便宜!这种爱太霸道、太专制,阿七是那种喜欢自由的人,上一世,她的生命被王控制着,无法得到自由,无法得到解脱,重生后他也只是想自由自在的活下去,而日显显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此才有了后来的十年之约。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阿七大概会和日显一起仗剑江湖,潇洒随适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吧,阿七也会渐渐的学会怎么去爱人!可惜,阿七人生就是这样无奈,当决定去完成一段感情的时候,却发现原来即使穿越了时间和空间还是无法逃脱王的束缚!因此重生后的人生有一次以死亡划上了句号,仍然没有学会爱,不明白什么是爱!接着又是两百年后的重生,大概是过了两百年被人无视的生活,内心更加空虚,更加寂寞了吧,所以占有了别人的躯体,只希望这一生不再那么寂寞了,只希望这一生能够去相信别人,能够学会如何去爱。阿七说因为被束缚住,所以渴望自由;因为没有爱过,所以想去尝试。他把人生的第一次尝试寄托在了夜天傲身上,可是夜天傲太子的身份决定了这种爱夹杂了太多的束缚,宫廷的压抑、国家的责任、权势的诱惑,在面对这些的时候,第一次,夜天傲和夜天祁都选择了江山,或许他们争得不是权势,不是江山,只是不愿意在对方面前低下同样高傲的头颅,从一出生,他们就作为对立着而存在,因为他们间是在隔着那个金黄的座椅,他们都是惊才绝艳的人物,都希望看着对方成为自己的手下败将,久而久之这成为了一种习惯,习惯了只要对方看上的东西都要去争夺一番,习惯了无视权利所带来的寂寞和空虚,习惯了将江山和美人都视为己有,因为他们的高傲使得他们排斥不完美。但是阿七对于自由和信任的渴望使得他无法将权势和爱情结合起来,他需要的是完美的情人,能和他一起仗剑江湖,闲暇的时候可以随意的高歌,和豪爽的江湖汉子把酒言欢,无聊时挑一挑其他的门派,随行时杀几个自己想杀的人。正如阿七自己所说,他的随性是一种极端的任性,而皇宫是无法容纳这种任性的。或许是不甘心自己所选择的爱的对象选择了江山不是自己,毕竟自己将这么多年来仅存的信任和感谢都给予了他,他始终认为既然付出了就要得到回报,当这种回报无法兑现时就要索取相应的代价,因此阿七选择和夜天翔一起谋求了夜天傲的江山。当再一次PK的机会摆在夜天傲和夜天翔的面前时,我很高兴夜天傲选择了阿七,他明白了阿七的追求,明白了他的执着。希望他们的江湖之旅能够丰富多彩!
注:此文乃女穿男,雷者慎入,还是我以前刚看耽美,不雷女穿男的时候看的,汗……
简介:仙界魔界在天地大劫难的血之红月下全部轰然坍塌,天命师的灵魂穿越到了人间,故事由此开始。情若飞花舞夕照,缘似清风散早宵,非是同类,终不能同行。天命师的另一半,其实因果里早已注定。半千年的苍海桑田,半千年的痴心等待,寒冰山的万古冰窟里,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从来不曾忘却,纵使你丧失了记忆,天地改变了模样。只是,转换了时空,消泯了烙印,此生你还能再认出那个人么?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相爱原本是这么简单。只是,这一次,爱又能相守多久?宁愿,只争朝夕。
转评:情若非,一个天命师的灵魂,附到一个受到屈辱的身躯上。他是风采卓然.清高孤傲的三公子却不失可爱之处,他与冰山师傅——萧韶的爱让人揪心。明明对方就是自己等待的人,却次次止步。。。文中其他配角形象塑造的很是成功(尤其是腹黑慕容若兰)很不错的文,强烈推荐。
自评:太久之前看的了,实在记不清楚了,汗……只记得里面的情景描写很美,里面的主角也很美,里面的爱情很纯很痴,小攻有点冰山,但是很强大,对小受很宠溺。里面的小受很腹黑,但是有的时候也很可爱,恢复记忆后虽然变得超级美貌无敌强大,但是还是很口耐。里面我也蛮喜欢一个配角,那就是腹黑的慕容若兰,希望他能够幸福。呵呵……有点小虐,整体上来看还是蛮温馨的,有些情节还会有点搞笑!
真辛苦啦~ &&糯米 + 1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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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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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陌上楼头 于
20:14 编辑
自评:这篇文不想多说什么了,太古老了。白少情不懂情,因为无情所以可以放心的利用,放心的背叛。但是封龙的强势霸道,志在必得,却将他卷进了情的漩涡,他渐渐迷惑了。到底情为何物,他问封龙,封龙答曰:“情,就是恨不彻底、痛不彻底,就是离不开、抛不掉、舍不得,就是咬牙切齿,伤透五脏六腑;某天豁然发现,已不离不弃,无怨无悔。”他问母亲,母亲沉思良久,缓缓站起来,用手攀住一根九里香的枝叶,怅然到:“情,是无可奈何。”不得不动情,不得不留情,纵使恨到极点,也不由自主,方为无可奈何。白家被毁后,武林风云变幻,封龙身份被揭,不知所踪。阴差阳错下,再出江湖的白少情摇身一变,成为忍辱负重,为天下甘入虎穴的武林英雄。“我要天下人都宠著你,捧著你,让你富有四海,随心所欲。”昔日封龙之诺果真应验,邪教余孽兵败如山倒,白少情一跃成为天下众望所归的武林盟主。只是随之而来的,却是誓除正义教教主封龙的重责大任。再见封龙,回忆与思念,不安和憧憬,依旧糅合在梦中的瀑声蝶影里,“你曾经问我,情为何物。”断龙石下,白少情毅然挥剑──作答……情为何物? 白少情,那个永恒的神话,那个用淡漠的表情魅惑了武林的人。 用他的剑,击亮铁索的火星。 他说—— 情,不过是这么痛快淋漓的一剑。
简介:似乎曾有一个公主这样哀叹过:“愿生生世世,勿生在帝王家。” 一听就知道,那是个亡国的公主。麒弘当然不是公主,他是个贷真价实的皇子,又生在太平鼎盛之世,丝毫没有亡国之忧,可他也动不动就发出类似的哀叹,只不过多加了几个字,表示强调与愤慨:“愿生生世世,勿生在这样的弁跫遥。。。 ? 要说正常的帝王之家,脱不了就是父子相疑、兄弟相残、后宫倾轧、毁谤暗杀、通奸乱伦、尔虞我诈……那样的环境,对于如他这般的忠直善良之士,简直就是他匡正除恶的宽广舞台,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人生充满了目标,哪象现在这样,每每气得他无力。首先是他老爹,伟大的皇帝陛下,十五岁登基,今年千秋五十九岁,大好的岁月都在皇位上渡过,本来有的是机会成就千古一帝的英名,泽被苍生、威震四方、流芳百世、光照万代,死后成为史书上一颗耀眼的明珠和最具有收藏价值的木乃伊……
自评;还没看过,不过风维的文看过很多篇,质量还蛮有保障的!
自评:这篇文好像是很久很久偶刚出道看耽美的时候看的,汗……,实在记不得很清楚了,只能乱写一气啦……嘻嘻……十五年前云岫出为化解无双堡和银雪城之间的冲出,带回幼弟,独自来到银雪城。云岫出和风星野的初遇本是相看两厌,但不知不觉中却渐渐被对方所吸引。风星野败在云岫出的催眠术下,心有所不甘,开始视其为终生唯一对手。而正是风星野的期许和挑战挑起了云岫出孤傲的心,开始踏上了去京师的质子之路。十年以后,云岫出重现江湖。而此时银雪城在风星野的带领下在武林已是一枝独秀,天下无敌,他成了天下最寂寞的那人,而云岫出和他一样寂寞,所以他们彼此争斗,又在争斗中互相吸引。他们的内心太过于相似,因而彼此相知。爱情的种子早在十五年前就已经埋下,十五年后的相遇,内心潜藏的感情在风星野那情不自禁的一吻后渐渐溢出,直至彼此都无路可逃。云岫出其人,百晓生在编撰《武林风云榜》时写道:“一笑即可倾国,谈笑即可屈人之兵,出道五年却无人知其武功高下,故评曰:深不可测。”云岫出名美,人更美。倾国倾城的容貌,超凡脱俗的气质,坚韧刚毅的心灵,脆弱敏锐的情感,还有无人可以企及的智慧与狡黠,生成了天下无双的云岫出,那是谁也无法模仿出的神韵和风骨。“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云岫出本应无心,在风星野未再次出现之前他可以为不达目的而不择手段,但风星野的出现让他越来越贪恋那温暖的怀抱和那望向自己的宠溺包容的眼神。面对风星野,他可以毫无保留的展现出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一面。肆无忌惮的大笑,偶尔来几个恶作剧,面对情人时也会有些羞涩,时常也会怀揣些别扭小心思。这样的云岫出让人感觉他确实活着,确实存在着,不再是强大到变态,美丽到虚无缥缈,仿若神人。而风星野,他的武功登峰造极,强大到似乎可以成为身边每一个人的依靠。面对别人是总是冷着一张脸,终日释放着冷气来驱赶着身边的“花花草草”,给人一种冷若寒冰,高不可攀的感觉。他是原野上清新的狂风,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但在面对云岫出时他却会毫不保留的展现自己的温情和宠溺,包容却又强势。风星野对已成为太子的云岫出说,“天下可以是你的,但你,只能是我的”,风星野最是能够把握好松紧这个尺度,他了解云岫出的高傲和自负,所以放任他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权势和地位,但又将维系他们之间关系的那根线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中。云岫出他可以飞得很高,但最后只要会回到自己身边就好了。独孤无烈和独孤宁儿还有轩辕哲也都爱云岫出,但是他们的爱或者太过于放任、或者太过于独占,他们或许懂得云岫出高傲的心灵,但不知道怎么用正确的方法去留住他,所以只能无情的被踢出了局。最后只留下风星野抱得美人归了,最后,文完啦……
简介:七年前,障孽,在江南深深种下,只因别人一句无心的“色如春花”,只因恰巧回眸的灿然一笑,十五岁便进士及第的严小周,竟被逼成了当今皇上朱炎明身下lingnue的玩物。七年后,踌躇满志早已付水东流……欲极生爱,爱极生恨,爱恨之极万劫不复在情爱中煎熬纠葛重重的朱炎明,得不到真心回应的当朝天子所作的只能是变本加厉的蹂躏侮辱严小周,求得苦,求不得最苦!七年的光景,堪堪只是忍受吗?!风刀雪剑过后,总该有个了结,总该有一丝幸福可是,十大酷刑还差一笔,谁终入阿鼻地狱,永不超生!
自评:太过于古老的文了,不想再多说什么了。初看这篇文好像还是四年前,但至今回想起来还是感觉心拔凉拔凉的。严小周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七年隐忍,步步为营,以退为进,诱敌深入,只为最后致命一击!所谓酷刑,乃是由心而发,断了此人的念想,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夜倍受煎熬,永坠阿鼻地狱,世世不得超生。欲极生爱,爱极生很,求不得,情终成了孽!隐忍而绝望,欲哭而无泪,这是我看完这篇文的唯一感觉。酷刑乃是由心而发,只要人心还有欲望,严小周的报复就将继续,死亡反而成了一种解脱,活着的将比死去的更加绝望。或许,对于严小周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PS:虽然这篇文真的很虐,但是真的是好文啊简介:京城有一位名人,名叫华容。此人爱穿浅青色长衫,拿把墨绿色折扇,又拿翠玉做扣,一年四季打扮得象棵嫩葱。他有句三二一名言。凡官居三品之上,家有良田两顷,能够一夜长举的官人,他都不介意一见。一见之后如果合缘,他也不介意人家叫他“小容容”又或者“小亲亲”,一概甘之如饴。 合缘之后被压上床,他也绝对好相与,要前便前要后便后,耍花样绝不喊疼,如果非要边抽边笑,也只需加银百两。这样一只绝世好受,又怎能不名扬京师。要说缺点,此君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叫床,能听不能说,是个哑巴。 和官人们交流他一般打手语,如果对方看不懂,他还能写字。字是绝顶好字,颜体行书,和他人一般潇洒风流。 用这手好字他在自己的扇上题词,词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词牌名好。殿前欢,这个词牌名他总是写得很显眼,折扇一开众人皆可得见。
转评:文章开篇,先从华总受的几条原则说起,很是有趣,我都能想象嫩葱般的华总受的样子。可是看到这里也只是觉得文章有意思而已。因为接下来出场的就是身为王爷的总共韩朗韩大爷。其实男妓和王爷的配对并不少见,之前我也有看过几篇这样的文。可是越往下看才是越让人心惊。华总受的形象是与其他的小受截然不同的。华总受说,佛语有云,当受则受。好像把这样的事情一本正经的用佛经来解释是有些滑稽可笑的,可是我总觉得这样的华总受,以受为职业,敬业精神堪称标兵模范,手脚被打断强要不要紧,一根绳子吊断小指也不要紧,只有恩客高兴,他便受得,所有的一切总让人觉得很凄凉。他是背负了楚家满门的血海深仇,是要拼劲一切来救出因为他而遭难的哥哥楚陌。其实身为主角的韩朗韩大爷也是很出彩的,这样一个人,能文能武,,心狠手辣,把持朝政十多年,一手遮天,顷刻间便可翻云覆雨,同时他更率性而为,无论是他一手辅佐的小皇帝还是这个华总受,他才不管天下人的看法,想咋地就咋地,真的是很强大很出彩的主角。可是很不幸,韩大爷遇到了华总受,这个他曾经一手让其满门皆灭的人。虽然韩大爷最初是非常不在意华总受的,无论是将其手脚打断然后强要,还是一根绳子将其小指吊断,可是他终究还是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个人。
可是韩大爷不知道,这样的感情只是水中月雾中花而已,就连他的哥哥韩焉都知道的事情他不知道。所以韩焉最后杀了楚陌,斩断了两个人之间最后的可能。可笑韩朗还想着能和华容白首,即使他中了将离之毒,不知何时丧命。他对流云说,互相伤害盘算,这也算种白首;他对华容说从今日起,我好好待你,你也好好待你自己,咱们什么也不管,可不可以。我这时候的韩朗是真心的,他是真心想和华总受好好一起的,可惜的是,他遇见的是华总受,比他更强大的华总受。华总受只是想救出哥哥楚陌,可是这样的忍辱负重却换来的是绝望。没办法,韩家人欠他的太多了,他不可能就这样放弃,哪怕是哥哥已死,他也不可能和韩朗在一起。可是他也不能杀死韩朗,因为林落音所说的国家大义。所以华容一步步的计划,解了韩朗的毒,然后在韩朗的手下死去,所有他做的一切,用他的原话说就是,生死不容。他给韩朗说,祝王爷万寿无疆,拥万里江山,享无边孤单,然后又说,人生从来便是苦海,当受则受吧韩大爷。让人真真觉得太狠,太毒,可怜的韩朗,心疼的紧哪虽然看到一半就觉得这两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可是没想到华容是用了这样的手段。很想知道他对韩朗到底有没有一点真心,可是就如华容自己所说,背着血海深仇来被你凌辱,已经很贱。被凌辱了还痴心一片,那不是天下至贱。但是我还是觉得,多少还是有一点的吧,只是被太多的鲜血给盖过了。华容是在用无情来报复有情人韩大爷,这样的报复,大概才是最毒的。也幸亏韩大爷有情,所以华容的目的达到了。
节选:“池塘里的睡莲在夏日里晚来的轻风吹拂下,轻展荷叶,似在低低细语着这世间不变的传说。天边夕阳倦怠,云卷云舒,十年前一位黑衣的年青人送给了一位少年一把剑,一位蓝衣青年那一眼里交织着不服与赞叹。风中似还有紫衣盈盈的笑语声,她与萧木正从麦田深处走来。一位美貌的妇人正在教少年琴艺,言词冷漠,可那不经意的一眼里却有着淡淡的温情。那些画面被微风一吹,便碎了,散了。廊外似有风吹过,宛若衣袂飘动声,似有故人来,可若是风一止,便会万籁俱寂,只余长廊。 ”
转评:结局这段话,让我郁闷到内伤= = 彻夜流香虐得很有水平~~真的~~~~“都说世事如棋,可这世上有哪一盘棋,里面所有的对弈者都是输家。”所以,最后三位主人公都没死,但是却仍是输了,方亭君输了一切:他的退路、他的师傅、他的师姐、他的亲情,还有爱情。忽必烈也输了他的父王还有方亭君。薛忆之输了方亭君,输了他的爱情。我最喜欢的是方亭君,最疼爱的也是他。为了他的国家他可以牺牲至此,以至于从多情人到绝情人,所以,在看到中部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们三人已经决裂了,再也不可能有幸福的结局,因为他们分别选择了三条截然不同的路:忽必烈选择了江山和天下,薛忆之选择了方亭君,但是方亭君却选择了一条绝路。梯云纵,永不回头。所以,方亭君没有回头,他亲手杀死自己心爱的小师姐,他没有回头,他的师傅被乱箭射死,他没有回头,他三番四次地利用薛忆之对他的感情,他没有回头。到底,他是不是真得这么绝情?我想不是的,在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里,特定的人物注定要完成惊人的伟业。而他,身为皇子,保护国家,他义不容辞,所以他,牺牲了一切,然而讽刺的是,他费尽心力要保护的国家,最后却仍舍他而去。我时时在想,如果能回到从前,他会不会做出别的选择?如果他的身份不是皇子,他会吧?我欣赏他的绝顶聪明,他的高超武功,我怜他最后连得到自己的幸福都做不到,我悲他最后被自己的祖国背叛。这恐怕就是聪明人最悲哀的结局吧?最后,方亭君在忽必烈千万兵马的包围下,纵身跃崖,可是聪明的他没有死,虽然我宁愿他死。最后的最后,他躲在一家民宅,忽必烈和薛忆之都在寻他……这个结局虽不完美,但是却在情理之中,确实如果最后硬是要让谁谁团圆,那也太假太牵强了。结局留下无限的想象,看着方亭君泪流满面,我心中无限感慨,原来,我被骗,被作者在专栏写的那句:“《有风鸣廊》已完 HE” 给骗了。
自评: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看的一篇文了,彻夜流香大人的文确实是用来虐人的,不用伤筋动骨,字里行间却虐的人肝肠寸断,记得很久以前看《叶加》就是从头哭到尾,看完后好长时间都不敢看和黑帮有关的文。其实个人觉得这篇文其实真的是HE来着,如果硬是把方停君和忽必烈或者是薛忆之掰在一起的话,我反而会觉得失望。方停君的心太高,太傲,而忽必烈虽喜欢方停君,但却更加志在天下,薛忆之却又太过于心善,太高过于完美,缺少为爱情而一往直前,执着追求的魄力。所以在国仇家恨,利益对立面前,他们之间的爱情显得过于渺小,过于脆弱。正文完结时,看到方停君被忽必烈千军万马包围,薛忆之为全兄弟情谊与之把剑相向,方停君被逼纵身跳下山崖,我当时只来得及感慨一句,唉,终于解脱了!最后作者的一篇番外使得方停君没死,大概也是为了给期待HE的朋友们一个小小的慰藉吧!虽然虐,但彻夜流香大人的文写得真的很好,文笔很美,如此名,读罢芳香馥郁,回味无穷!
转评:弄臣——玩弄天下于鼓掌之间的权臣。属性:腹黑梨园戏梦,辛苦坎坷前半生。奸佞浮华,阿谀助纣仕途路。传说他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当朝大学士。传说他是狼子野心妄图篡位的永王爷的忠心爪牙。传说他色艺双绝,倾城姿,倾人貌,以身饲主,荒淫朝堂。再观平日作为,面君时永远时玩乐嬉闹,共同探讨促织大计。与之攀谈,言语言谈不离秦楼楚馆,且面露猥琐精光。唱唱小曲,闲扯家常,永远丝竹乱耳。兼具永王身侧鞍前马后忙碌着。这一身宦途倒也全然亨通。依据着他这一身传奇似得乱帐,想不出名都难。天下谁人不识君——当朝大学士——黎梦卿。自命清高且忠心护主的丞相唾其不齿,言语尽是讽刺,更处处打压。他也丝毫不在意,一来二去,你来我往,耍下小聪明,偶尔泼皮无赖,倒也一直没让丞相得到丝毫便宜。大有一副我是无赖我怕谁的作势和派头。他是无赖,所有清高刚正之徒绝对不屑与之为伍。百姓谈起他也是一派鄙夷愤慨,天道不公,竟然留下如此祸害残害众生。滑头无赖,却周旋于各色流派,各自相安无事,虽无大作为,却也昭显着他的聪慧与机灵。偏生那些至灵至慧被更加外显的表象所掩盖,无人能避其瑕疵,透其光芒。带着面具做人,总是那一副奸佞臣子的死样子。无人能读懂真实的他。无人能看见他的心累和不安。直到那个夜晚,放肆的夜半,遇见他,狂言放纵,与他,醉人时光。经历世事种种,看尽人生百态。梦卿早已无法以那澄澈清明的眼和心观之。而偶然遇见的书生叶嘉颖,却依旧保持少见少有的那种通透纯真毫无杂质的眼波,怎能不令人心动。是仰慕他高洁的气质还是迷恋这人周身的气息,早已迷失的心好像在他身上找到了方向。隐去了黎梦卿三字,化名或者说是重新拾起了李青这个名字,与嘉颖邀约月下,纵情放谈。就这样,一颗心就再也割舍不开。只是担心终有一日,身份变换回去,两人有如何相待。一切不过是命中注定,他和他注定相遇,相知,相伴过一段岁月,却无法终守。纵使梦卿心底有太多苦衷,太多眷恋,太多痛楚,太多太多想要对他抒发的情绪。可是终究不能言。一笑清风,一脸漠然。
叶嘉颖终于错过这一份深刻却隐忍的爱。高头马威风行于街市,一身浩然正气仗义之言于朝堂之上。才子佳人两相配风月无边你侬我侬。叶嘉颖的人生臻于完美,像是一尊最圣洁的神祗一样反衬着梦卿的不堪。他是梦卿人生一场梦幻绮丽的一场童话,翩然出现,留下旖旎风光一片片,然后转身毫不留情的离开梦卿,任梦卿心里的伤泛滥。如此,梦卿依旧过着不够安稳触不到幸福与自由的日子。效命于永王,失却初衷,无人懂。那些只是无力被桎梏的命运吧。这世间仅剩的亲人的生杀大权握在那人手中,所做的一切只能受人牵制,一步一步,如走在钢丝高索上艰难。梦卿没太多高远的抱负和志向,只是想安稳的陪同家人一世到老。叶嘉颖不够分量去分担她心里的苦,也从不够强大去抚慰梦卿心里的伤。这样难求得的一颗七窍玲珑心却被伤的彻底。直到足够强大足够强势的雷霆远出现。手握重兵,才智谋略丝毫不损于永王。这样的强者一出现,必将又引起另一端惊涛骇浪。夜半静寂,孟公祠偶然遇之。惊艳梦卿的才情和清冷的气质。翩若惊鸿,伸手妄图去抓住,却强留不住,只是那剪影不停晃动,在心底,痒痒的,难以说清的情愫。再次见面,同样震人心魄的清丽容颜,退去的那份孤冷和寂寥,多了一副狗腿阿谀谄媚的姿态,却让人难以生厌。他说:我们未曾见面。雷霆远骇然又好奇,难道那真的是在梦中,所见非凡人,仙人飘然。身姿轻盈,足够清冷的气质,不停的在雷霆远心底招摇。梦卿其人,难道果真只是梦中遇见。霆远好奇抱着一缕探究的心思密切的注视着却总是感觉看不清摸不到的梦卿。天可怜见,开始只是玩味似得捉弄,想知道激怒或者刺激这样的人会有何种反映。愈发不可收拾的继续关注下去,越接近越发觉自己的眼睛离不开梦卿的身影。莫名的深陷,不可抑制的情绪滋生,想更近更清楚的懂他。究竟是那些东西吸引着霆远的心,从未深究,只知道,靠近他,便觉得舒心舒意。可是梦卿却仿似从不在意他的关切他的一切。似远离,似戒备,似从没接近一个真实的梦卿。身不由己,自己的心,自己的一切不为自己所操纵。哪里还有心思烦恼其他。梦卿的心泛着淡淡的苦涩,却不想对任何人提及。终于雷霆远说施以援手,终于说想护着梦卿周全,终于说想带他自由。终于梦卿作了万全念想,只想一切了结,安然下半生,与家人相依。却在最后关头为情苦,为情困于永王手上。乱了方寸的他,为了叶嘉颖心思混乱的他,终于被永王彻底落实了一切,强夺了一切。从来没有向那样委屈,一向倔强而内傲的他终究逃不过以身伺人的命运。从来没有向这样低头没有尊严,然这一切,叶嘉颖从不知道,也从不想知道。所爱非人,所托终究不值得。
永王,终于看似连人带心都强行夺来。但是隐隐的温柔,好像透过梦卿的眼睛看过什么。永王竟然也是一个痴人,只是那痴心的对象早就魂归天际,再也触及不到,再也无法拥抱,只能在神似的梦卿身上寻找寄托。永王总显得那么桀骜而阴冷,眼里的狠光和血腥永远不曾深埋。那眼底曾有的柔情与深刻也无人托付。梦卿与曾经的心爱显得那么不一样,曾经的心爱温顺而娇柔。而眼前的梦卿好像一个随时会反噬的小狐狸,眼睛里泛着怯怯的眼神,却只是为了掩盖那深深的不被人察觉的心机。得到梦卿,好像一场华丽的征服战,征服他,快意且满足。然而只是征服的快意,无关风月,与利益有关,爱情没关。永王的爱早就随着深埋长眠的人深深的掩埋了,只是爱那一人,便是颠覆天下也无妨。生于帝王之家,总有些事情叫做无可奈何。天下,王座,不及心爱之人的一抹微笑。倾尽温柔为君颜,这样的永王让人心疼。叶嘉颖是一个过客,匆匆来过,留下片刻痕迹,或许带出涟漪无数,然后再不见,想念只是遗憾。永王便是梦卿心底一处无法拒绝无法抗拒的梦魇,好似一个随时伺机而动的猎人,丝丝入扣,缠住了他的自由,想起他,便觉得阴风阵阵。不管永王究竟对梦卿是什么感情,梦卿怕他,畏惧他,所以注定无法接近他,无法走进彼此的内心。那么雷霆远那,霆远,安稳的两个字。好像巨灵神一般庞大安全的身姿。走进,然后不想路过,不想远离。终于携手以握,与自由快乐相伴。大漠,草长莺飞,有霆远,有梦卿。——阿青,随我走,我予你一片自由。——霆远,我在塔顶上时许了个愿,还没跟你说呢。
转评:《逐鹿中原》的概括很简单:一受多攻,小受对小攻们没什么感情,经常利用完就丢,如果想看纯粹的爱情就不要进了。我要说的是文的主角司马绪其人...笑着的司马绪,流泪着的司马绪,温柔的司马绪,无可奈何的司马绪,正直的司马绪,为人着想的司马绪,善良的司马绪——但却是不完全的司马绪。完整的司马绪还有另一部分,那一部分的名字是昭云。昭云艳、雅、傲、算计、冷绝、忍耐...昭云。剥落了近乎完美的司马绪的面具,分离出一个孤独却冷傲的灵魂。如果说,在开篇的司马绪,代表着最最光明的存在,那么昭云无疑是故事里最最黑暗的存在。包括他黑暗的过去,和黑暗的现在,甚至可以预见似乎怎么也见不到温暖的未来。他挑起人类最深沉的欲望,最深沉的丑恶。犹如钱币的正反两面。希望与绝望,光明与黑暗,温柔与冷酷,善良与残忍。那般相互排斥、不可兼容,却又确确实实地被揉杂在同一个躯体里,撕裂成两个绝然不同的灵魂...很8错的文,感觉功力超过宁大后面的《母仪天下》。
自评:这篇文我也看了,看完唯一的感慨是,这里面的小攻都太悲惨的点!唉……对于小受,谈不上喜欢或者是不喜欢,只觉得他的性格伤人又伤了己,所以也让我同情不起来!不过宁江尘大人的文,文笔蛮不错,个人蛮喜欢她的《母仪天下》,呵呵!
转评:《神州沉陆》是著名的美文,从叶荐清的角度写他的君王十几年风风雨雨的纠缠。“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秋水”剑原是天朝辅国大将军叶荐清的爱剑。正所谓“秋水’一出,江天无色”,唯有宝剑“长天”堪与平分秋色。而此处,显而易见的是作者胸中思量——唯有持剑“长天”的皇帝瑞能于叶荐清相匹。若说起最适合荐清之人,莫过于瑞。瑞的心机深沉,狡猾固执,是个美貌而多面的皇帝。尤其是他对所有爱慕荐清的人都怀有深深的敌意。他最开始介意的三皇兄劭在皇位的争夺中,被他逼迫诈死;他一直深深忌惮在感情的争夺中的南越宗熙......这样的瑞,看起来城府深沉不易接近,然而他却是天下最痴情之人——在《神州沉陆》的番外《东帝江山》中,他为了心爱之人,毫不犹豫用计囚禁了所有劝说他杀死叶荐清的臣子,即使那些人都是为了叶荐清的“功高震主”而舍命相劝。在他最初认识叶荐清的日子里,他愿意放弃一切富贵荣华,放弃一个皇子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于放弃他作为一个绝顶高手的自尊,只求跟在叶荐清的身后,哪怕做一个小小的跟班也好——只是他这样的痴情单恋,却万万比不上劭和宗熙对于叶荐清的深刻影响,他的痴情逼迫他选择了争权夺利——因为他知道,心上人的眼睛只看能和他并驾齐驱之人,比如南越宗熙。瑞这个角色我很喜欢,那么出色的一个人,大智大美,却不像其他强攻强受类型的小受,幸福是人家塞给他的,齐瑞的幸福是他自己努力争取的。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他要什么,他怎么才能得到幸福,叶荐清除了齐瑞真的是爱无可爱。包容他的齐瑞,了解他的齐瑞,尊重他的齐瑞,崇拜他的齐瑞,愿意为他做小受的齐瑞,像女子一般耍小性子,欺善怕恶的齐瑞,可爱而不是普通意义的可爱......
自评:相较于正文,我比较喜欢这篇文的番外《东帝江山》,齐瑞对叶荐清的爱太过于痴,太过于执着,纵使利用阴谋诡计,纵使折断所爱的人飞翔的羽翼,也要将他束缚在自己身边,纵使没有爱,恨又何妨。但就是这样一个深沉而狡诈,霸道而强势的小受,给我们的感觉却是淡淡的心疼。心疼他的隐忍和算计,心疼他的挣扎和无望。
转评:故事情节紧凑,从案件发生到最后顾惜朝翻云覆雨,一将功成万骨枯,都可谓精彩。对于原剧中人物原型,作者也是尽量的贴近。顾惜朝狂、傲、冷、毒、深情及孩子气和脆弱的一面都有着淋漓尽致的刻画从文章的语言看,文字优美,许多著名诗句的运用恰到好处,有画龙点睛的作用。景物描写生动,与文章的意境很吻合......《寒水碧于天》是一篇很好的逆水同人文,即使放在耽美世界里,那也是一篇难得的佳作,作者的文风,文笔都很值得称赞,大气磅礴又悲怆苍莽,直击人心。结局写的比较隐讳,但很有意境。其实从这篇文章取名上看,作者给文章设定结局就是一个正剧......正所谓,风云聚散终需去,故人江海借长帆,别时方恨相知短,持手才觉青衫寒......
自评:虽然是一篇戚顾同人,但是真的写得很好,我当年就是被这篇文拖进戚顾圈子的,汗……当成一篇古风耽美看也非常不错!结局应该算HE!
有殿前欢的&一受封疆&,我觉得就不能漏掉他的&无根攻略&,私以为&无根攻略&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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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陌上楼头 于
20:21 编辑
文案:盛世故事。
13、14、15的故事
13好武学,求剑道
14好权谋,求天下
15只求个现世安稳应该算比较轻松的文。大劈棺原本是说庄子试妻的一出戏,说的是爱情中的怀疑和背叛,但这里,想说的却是一种执着,生可以死,死可以生的不离不弃。心尖一点赤砂痕,拭罢犹存。
转评:小受贺敏之,别名贺十五,不得不说,乃一绝品:肤光皎皎,双眉修长入鬓,一双桃花眼,右眼角下一颗小小泪痣,眼波流转,仿若春水,一颦一笑,皆动人心弦。一双桃花眼,九分的多情,一分薄情,叫人一望生情,明知情不得,却要再望,三望之后就是若谷深渊,万劫不复。可惜可惜,此小受言语刻薄,有失温厚;却心怀国家,不以喜好亲疏判事理。此小受乃一钱奴,哪怕一把椅子一个碗也要同人斤斤计较;却只是为了尊重的长辈能有个好归宿。此小受乃一贪官,床下藏着贿赂若干;却每每受人钱财并不与人消灾,案照判、人照斩。此小受极度不负责任,每每动了情便推说意外;却还是情动不止,终至沦陷。这样一个小受,不能说不动人。小攻江慎言,别名聂十三,无可怀疑,乃一极品:相貌一流、品性一流、武功一流、韧性也是一流。聂十三从来不需要别人的仰慕尊崇,视外物如浮云,心如长空澄碧。他刚且直,简而慧。无精深手段却有大胸怀。不思谋算计却有大气象。更为可贵的是,此小攻心思清澄,情深不悔, 面对十五的逃避畏缩从不气馁,两年青梅竹马,两年高堂江湖相隔,竟仍不离不弃;面对十五的药石无医也从不放弃,散尽真气,硬闯少林,仅求十五一个平平安安。这样一个小攻,不能不倾心。一句:“十五,生离并不比死别好受。借如生死别,安得长苦悲?你那么聪明,为什么看不破这一点?”尽诉衷肠。是啊,生不能相依,难不成还指望,死来相守么?天下有情人,多的是相爱而不能相守,这般那般的苦衷,可敌得过一个死字。如果爱,那便勇敢爱吧,与其担心今后的事情,不如想想眼前该如何幸福……可惜小说总有程咬金!当年武林圣地白鹿山的师傅鹿鸣野曾说过一句惊动武林的话:没想到出身皇家的十四王爷檀轻尘居然有如此高的武学天分,更没想到世上竟有江慎言这种武学奇才。世人不知道的是,鹿鸣野还说了一句:檀轻尘洞悉人心,善驭人心;江慎言直指人心,诚于己心。一繁一简,各擅胜场。天下但凡有他们想做的事,一定能做到,天下但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也一定能得到。满满的宿命味道,贺敏之就是这个引子。一个是心思澄净的武林天才,一个是诡谲善谋的朝堂帝王,尽倾心贺敏之一人,
自评:菜大的文写得太好,这篇评也写得太好,偶就不好意思献丑了!呵呵……偷懒一下!
天下第一之国士无双
天下三分,三分武林。只要是在江湖中行走的,除非是又聋又哑又瞎又傻,否则,没有人能不知这三个第一。天下第一庄,武圣庄!天下第一府,神仙府!天下第一教,无名教!还有……天下第一人──无帝?夜语昊。无名教日君月后乔装改扮嫁入王府,东西打探左右推敲,却遇到各色怪人阻挠。种种奇异荒诞不过是为了无名教与神仙府间的明争暗斗。两造主事者无帝夜语昊与奉天帝轩辕逸间的恩怨纠葛,足以掀起滔天大浪,引发天下大乱。夜语昊武功尽失,而唯一能解救的千叶回天果又在死对头轩辕逸手上!?变幻莫测的江湖,变幻莫测的江湖人。千结百扣的第一环才刚刚开始。昆仑会后,天下局势遽变。站在武林顶峰的三人各藏机心,表面上的和平只是假象,相互较劲暗潮汹涌,终将在回到凡尘俗世之后一举爆发。一段被湮没的往事,牵动著足以动摇无名教根基的人们。“你能知道,知道一日之间,由光明的最顶端跌入黑暗深渊的感觉?!由天之骄子转为默默无闻,连存在都不能让人得知的感觉?!”该要怎么做才能两全其美?该要怎么做才能获得原谅?他是天下第一人,人称无帝?夜语昊。他可以完美地走完以天下为棋盘的棋,那么人心呢,人心岂是那么容易受控制的东西…天下第一之海誓山盟惊涛骇浪的武林动荡结束于一场惊心动魄的跳崖。无帝?夜语昊自此消逝于世间。尽管众人在理智上相信无帝已死,但在感情与私心里,却仍对夜语昊的生死,抱持著一线希望。三年后,江湖上出现一个貌不惊人名为叶凡的平凡青年。另一场天下风波由叶凡在某日救回历经沧桑、满是伤痛的麻烦少年伊祁开始──时间倒溯的游戏被启动了。少年孺慕著青年;青年救赎了少年,牵扯在中间的,尚有那狐狸般的天下第一帝。“你以夜语昊之名应承了朕的事,是不可以失约。来年正月廿七,朕于离宫等你,一年之期,万勿失约。”约定,展开了一场追逐。在这海晏河清,天下太平的三年里,轩辕期待著让自己感兴趣的游戏。天地间唯一的知己,是他最渴望的对手,追逐的胜负无关乎天下,只关乎己心。复杂的心思,在深沉无可计量的暗潮汹涌中,是掩饰著怎样的悸动?最终的结局究竟要这狐狸儿般精明的第一帝该如何选择呢?且看这天下第一帝和天下第一人间,究竟是孰胜?孰负?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清静大人《天下第一》系列里的主文,强强,古色古香,皇帝&天下第一人“无帝”(轩辕哲VS夜语昊),腹黑儒雅皇帝,冰山美人无帝,争权夺利、阴谋百出,令人揪心的两只,还好HE,虽然为现实所限多数时间只能两地相思,但已经合家欢。
番外里,小小昊真的好可爱哦~~~~~
人物生动,文采斐然,故事曲折、、各方面都暴强超好的。
另:天下中几大配角都单独出书了,祁世子和柳残梦的《犹记多情》,云照影寒惊鸿的《桥下春波绿》等。
清静还在努力的写这个系列里其他一些人物的故事,会越来越有真成一世界的感觉的~
自评:这篇文很老,也很有名了,有点虐,不过很好看!
13.《倾尽天下-乱世繁华》作者:沧海遗墨
& && & (点序号链接)
简介;他惊才绝艳,不良于行,世人称其公子无双。他少年封侯,征战天下,终登九层宝塔君临天下。他一生清贵无瑕,说是风流天下却也不假。他坐拥江山如画,却甘为他覆了江山袖手天下。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线结发……桃花树下的邂逅,尘封了一个千年的传奇。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自评:没看过这篇文,但看简介和主角的名字感觉像是方无同人来着!汗……我只看戚顾同人,猫鼠同人也看点,方无的还没看过。不过这篇文据说在连城人气还蛮高的,不过此文真的很长,想看的可以去看一下。结局好像是BE,作者好像蛮后妈,呜呜……
楼主推荐的书都很不错啊,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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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腹黑吗?我倒不怎么觉得,但是这两篇文章都写得很好。我个人更喜欢第二部里对哥哥性格的刻画,那挣扎,那克制~~呵呵呵
楼主辛苦了,好多没有看过,长假正好好好看看
好多啊,可是怎么只有介绍,没有打包的哦。。
多谢多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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