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简介主张看闲书。你认为看闲书有什么好处?结合自己的实际谈一谈

《小苗与大树》季羡林先生主张看闲书的理由是什么_百度知道
《小苗与大树》季羡林先生主张看闲书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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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季羡林主张看闲书。 季羡林主张背古文。(加关联词语)_百度知道
季羡林主张看闲书。 季羡林主张背古文。(加关联词语)
羡林既主张看闲书又主张背古文。“文”指的是文辞;“理”指的是义理、文章、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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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主张看闲书,而且季羡林还主张背古文。
季羡林既主张看闲书,又主张背古文
文理贯通的“文”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等;“理”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等。
现代普遍表达意思就是文理科研入很深,能使它们互相融会贯通。文即文科,理即理科。古代文理贯通指懂天文地理之理之人,一切皆能互相融会贯通。 文理一词:∶指文章内容和行文方面的条理。其文理皆有可观。——宋· 王安石《伤仲永》文理:文采和道理。  文辞义理;文章条理。 宋 司马光 《进通志表》:“文理迂疏,无足观采。” 花纹;纹理。《管子.水地》:“鸟兽得之,形体肥大,羽毛丰茂,文理明著。”  文即文字,理即文字之理。文理的组合一词就是一人借文意抒发内心之理,客观论说的文理即通。
既…… 又……不仅…… 还……不但……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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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这是一件几十年前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案子,为了让大家更好地思考案子本身,所以先不说明这是哪起案子,也把一些无关案件分析的具体信息模糊处理。  案子的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某一天上午11点左右,一个妇女买完东西沿着一条小巷回家。在她弯腰去捡掉落的东西时,被人从身后推倒,并在时候发现钱包被抢,里边有三十多美金。她当时虽然感觉晕眩和疼痛,依然看到是一个年轻女子从现场跑开。受害者的描述是对方体重大概在145磅,穿着“深色的什么衣服”,有着“介于暗金黄色和亮金黄色之间”的发色。  案发时有一个现场目击者,此人是当地居民,当时他听到小巷中传来喊声和尖叫声,当他去看时,看见一名年轻女子从巷子里跑出来,并跳上街对面的一辆黄色汽车。他没看清汽车型号和牌照,但在汽车距他6英尺时,他看见开车的是一名黑人男子,留着短的络腮胡子。另外还有其它证人描述了犯罪嫌疑人汽车的颜色和外型。  几天后警方发现了疑似车辆,并且注意到车主是一名留胡子的黑人男子,而其妻子也有着受害者描述的特征。警方将这夫妻两人作为嫌犯带了回去,并在州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检方的证人是名数学老师,数学老师将“黄色汽车”、“短胡子男性”、“短胡子黑人男性”、“梳马尾的女性”、“金发女性”的各个独立发生的概率列出来,推理出这对夫妻无辜的概率是1200万分之一。而这还是保守的估算,如果严格一点,这个数据将是10亿分之一。陪审团接受了这个结果,认定罪名成立。  需要大家思考的是:是不是可以依据推理来判定一个案子?这个案子这么判有什么问题?另外,在概率上存在疏漏的情况下的判决错误,是否被忽略,比如现代案件中的DNA取证。
楼主发言:7次 发图:0张
  我的看法,除非有有力的证据否定下述问题中的不可能性,此案无法推定有罪。理由简单陈述如后:  &&&&&&  受害者的证词:  一个年轻女子。体重大概在145磅,穿着“深色的什么衣服”,有着“介于暗金黄色和亮金黄色之间”的发色。  目击者的证词:  1) 一个现场目击者……听到小巷中传来喊声和尖叫声,【当他去看时】,看见一名年轻女子从巷子里跑出来,并跳上街对面的一辆黄色汽车。他没看清汽车型号和牌照,但在汽车距他6英尺时,他看见开车的是一名黑人男子,留着短的络腮胡子。  2)另外还有其它证人描述了犯罪嫌疑人汽车的颜色和外型。  &&&&&&&&&&&  判罪还是不判罪?存在的问题:  1,受害者的证词理论上并不可靠。尤其关于颜色,体型的记忆是不可靠的;因为在过度惊吓时,对于颜色和形状的认知都会受到强烈的影响,甚至颠倒黑白。她本人的证词已经显示出这种倾向,比如她对衣服的颜色就不大确定。按照逻辑,你不能看清衣服的颜色,为什么能看清头发的颜色?衣服比头发面积大,在视野内时间更长。  2,现场目击者的问题:  2.1,【当他去看时】花了多长时间?即,听到尖叫声起,到他到达现场,花了多长时间?是否长得足够前面的人跑开而后面的路人跟上来?  2.2,小巷子有多长?即,街头汽车和案发现场之间的距离是多少?是否短得允许这个目击者从头至尾没有视线障碍的观察这整个过程?  2.3,在汽车发动到汽车离目击者6英尺之间,有没有视线障碍?大概多长时间?多长距离?  2.4,受害者在做什么?从她受害起,到目击者看见汽车开走,受害者在干什么?这个问题的提出,旨在确定小巷和时间的长度。这个问题足够值得重视,因为  2.5,在合理的时间内外,目击者看到的和受害者看到的会发生戏剧性的巧合。就是说,很可能无关的人和事就巧她妈妈打巧,巧急了。  3,其他目击者。  3.1, 其他目击者离现场的远近?  3.2,其他目击者离案发时的时间距离?  3.3,采取这些目击者的证词时,是否收到受害者的暗示?是否收到第一个目击者证词的暗示?就是说,这些证词是否独立作出的?如果受到交叉暗示,这个证词是有瑕疵的。  4,案发现场周围的建筑布局道路分布有何特点?是否存在更合理合适的接头地点?这个可以判定作案动机。也可以发现目击者的视线是否有障碍。  5,几天后找到嫌疑人后,做了哪些处理?这涉及程序。
  不必纠结于受害者,或者目击者证词的可靠性。  现在的问题是,假定每一项单个特征的指认都是确定的,是否可以依此推断有罪?  比如说,在一个200万人口的城市中,出现黄色汽车、短须黑人男子、金发马尾女子的概率分别是1/10、1/4、1/3,那么这三种特征同时出现的概率是多大?推断有罪时,是取乘积,还是取和。
  不能。推理起的作用应该发现确凿的犯罪事实本身,而绝不能越过这一层直接定罪,哪怕是事主自己“认罪”。除去暴力的原因,“事主认罪”这里面的原因也是包罗万象的呢,如果以整个人类作为背景的话
  补充一下颜色的问题:  1,要考虑光线问题。巷子和大街阳光是不是一样明亮充足?女子头发和汽车颜色之间的对比,应当作为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质询目击者。  2,目击者的视力问题。色盲色弱需要检查。
  这个案例给我产生的问题是:  1、从技术上,是否可以用推理去判定一个案件。  2、从大众与个人道德层面讲,可以接受这样的判决吗?
  @地下丝绒 5楼
10:51:44  这个案例给我产生的问题是:  1、从技术上,是否可以用推理去判定一个案件。  2、从大众与个人道德层面讲,可以接受这样的判决吗?  -----------------------------  前面那个,觉得应该是乘积或者更复杂的的运算方式。不可能是相加。不可能同时符合两种体征的概率竟然会大于只符合一种体征的。  1、不可以用推理去判定一个案件。(说得更绝对一点:仅以投案自首事主自述情节来定案也是不可以的。)推理只能是助于更快捷发现犯罪事实本身,而不能用作它途)  2、我不能接受。  3、那个数学家的推算其实也证明了我以上两点。也就是说,有这样一个例外的情况,你就不能瞎定罪了。就只能靠事实来说话服人了。
  红米饭:)好久不见你了哈:)都想吃红米饭了我:)
  目击证词只有一份,应该不能做为判定依据。
  如果单纯考虑概率,  那么此问题无解。  因为你无法确定几个事件的两两交集。  还因为一个形而上的问题的困扰:你不能确定这几个事件会不会同时出现。你如果认为会同时出现,就是有罪推定;如果你认为不会,则完全是另外的算法。在会与不会之间,成为无解。
  @冰河问度  @T生
  没怎么细想, 应该没问题.
  概率我基本不通, 曾经有老先生建议我去读读费勒的书, 因那对赌博有兴趣....但是没去读..   概率推算似乎是依据这样一个原则, 就是偶然性中有必然性.
  @我在樓上觀風景 9楼
11:21:16  如果单纯考虑概率,  那么此问题无解。  因为你无法确定几个事件的两两交集。  还因为一个形而上的问题的困扰:你不能确定这几个事件会不会同时出现。你如果认为会同时出现,就是有罪推定;如果你认为不会,则完全是另外的算法。在会与不会之间,成为无解。  -----------------------------  可能已经预估过了, 后面还有严格的估计是10亿分之一
  翁首席mm的兴奋点始终在游移跳跃中,赞。:)
  例外只能在大量事件或者长期才能出现, 就这一次犯罪来说, 不会有例外. 囧...不怎么会组织....  比如买彩票, 总是有人会中奖, 因为买彩票的人超过500万了..  但是一个特定的人去买彩票, 不会中奖...尽管有中奖的概率
  没见到被告的不在场证明了等等陈述,这个没法谈  陪审团肯定是根据双方的陈述来断案
  冰河老师也来了  看书看到保罗.爱尔希特的一句话:以前,当我看到一张白纸时,脑子里满是各种各样的点子;而现在,当我看着一张白纸时,我所能看到的就只有一张白纸了。  所以做做脑保健操是有好处的:)这个案例还是有许多可讨论的地方的,对于概率问题,有时候是会有严重错觉的。观风景前面说两个特征的概率一定比一个的小,这个就不对。  有个著名的例子,就是玛丽琳那个山羊与汽车的智力问题,当时几乎百分之九十的美国人错了。
  呵呵, 惭愧...概率真不怎么懂... 看到斫轮翁圈, 就姑妄言之了...  只要不是学概率的基本上对概率多少都会排斥...法国人Bismut曾经用随机方法给出一个大定理的新证明. 结果没人买账, Bismut一气之下抛弃概率了....  倒没觉得这种习气好...其实也想看看概率的书, 就是想起来的时候没时间看, 有时间的时候又想不起来看...
  看  
  看  
  上面举的山羊例子不是最恰当,但也可以说明问题。  其实观风景犯的是易取性偏误,更多特征的掌握,并不会带来更高的定位。  好象跟常识不一样哦,所以那个山羊问题才会有那么多数学家都中招。
  冰河问渡 18楼
12:06:01  呵呵, 惭愧...概率真不怎么懂... 看到斫轮翁圈, 就姑妄言之了...  只要不是学概率的基本上对概率多少都会排斥...法国人Bismut曾经用随机方法给出一个大定理的新证明. 结果没人买账, Bismut一气之下抛弃概率了....  倒没觉得这种习气好...其实也想看看概率的书, 就是想起来的时候没时间看, 有时间的时候又想不起来看...  -----------------------------  本帖这个概率问题应该是最简单的那种吧?  “黄色汽车”、“短胡子男性”、“短胡子黑人男性”、“梳马尾的女性”、“金发女性”  再加上个145磅  把这些各占几分之几的结果相乘不就完了?  几千万分之一差不多的
  粉儿你没弄清楚主贴的问题. 主贴的问题是, 这种很小的概率可否作为定罪的依据.   可以就昨天的话题继续谈一下, 实际上随机的数学是严格的数学, 除了使用微积分之外, 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极限论, 形形色色的极限定理. 方法上确实应该更强. 这些极限定理, 大概就是偶然蕴含必然的来源.
  粉儿你没弄清楚主贴的问题. 主贴的问题是, 这种很小的概率可否作为定罪的依据.   -----------  哦,我是分开来谈的  对本帖的问题,我的意思上面表达过了  回你的这个就是简单谈谈这个概率问题
  按照古典概率而不是极限定理的话, 我感觉是无法从数学角度来说明, 偶然性是可以蕴含必然性的. 只能从哲学角度泛泛而谈了. :)  这个要 @T生 , 怎么从哲学角度来说明, 偶然性中有必然性? 偶然性小到多少才有必然? :)
  就这个帖子来看, 更有理由认为数学是一种哲学. T老师以为如何? O(∩_∩)O~
  可以就昨天的话题继续谈一下, 实际上随机的数学是严格的数学, 除了使用微积分之外, 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极限论, 形形色色的极限定理. 方法上确实应该更强. 这些极限定理, 大概就是偶然蕴含必然的来源.  -----------------------------  数学问题要精确起来当然很复杂了,但本帖这个概率问题,简单化处理一下,也是可以说明概率非常之低这个问题的  你比如说“黄色汽车”,凭经验,1/20差不多吧?呵呵  你要精确呢,就得去各厂取证调查  比如说“短胡子黑人男性”  男性1/2,黑人估计1/5,有胡子1/1.5,短胡子1/2,这样整个大约是1/30  以下类推,相乘的话应该超过千万了
  玛丽琳那个山羊与汽车的智力问题  ------------------------  汗,特意去百度了一下这个问题。我的直觉,更不更改选择都是一样样的。50%的概率。
  就拿赌博来说,看似随机,却会有回归均衡值的必然。  确实挺神奇的
  也就是说,在你作出了选择之后,更不更改选择,都是一样样的。
  概率不低如何定罪? 粉儿到底想说什么? 组合方式的古典概率是中学内容. 我还不至于为中学内容而谦虚哈...
  玛丽琳那个山羊与汽车的智力问题  ------------------------  @红米饭不好吃 28楼
12:32:46  汗,特意去百度了一下这个问题。我的直觉,更不更改选择都是一样样的。50%的概率。  -----------------------------  呵呵,估计那10%的人很少,玛丽琳智商是228
  玛丽琳·沃斯萨范特是作为“高智商”者被载入吉尼斯大全的一位女士,她为周日报纸主持“请问玛丽琳”这样一个专栏,该专栏致力于智力、技巧方面的游戏。有一次的题目是这样的:  从三扇门里面选择一扇门,其中一扇门后面是汽车,另两个后面是山羊。现在你已经选好了一扇门,主持人打开另两扇中的一个,看到是一只山羊,然后主持人问:想改变选择吗?请问:改变选择是否对你有利(更可能赢得汽车)?  该女士当时的回答是:是的,你应当改变选择,因为当初选择时只有1/3的机会赢得汽车,而改变的话(由于已经去掉了一扇门),会有2/3的机会获胜。  她的回答对吗?   --------------------------------------  话说我看到的是这个哦
  @医荷 7楼
11:13:29  红米饭:)好久不见你了哈:)都想吃红米饭了我:)  -----------------------------  呵呵,我好象经常会来砸一榔头呢
  玛丽琳那个山羊与汽车的智力问题  ------------------------  @红米饭不好吃
12:32:46  汗,特意去百度了一下这个问题。我的直觉,更不更改选择都是一样样的。50%的概率。  -----------------------------  @地下丝绒 32楼
12:38:35  呵呵,估计那10%的人很少,玛丽琳智商是228  -----------------------------  10%的概率不低了。结果到底是怎样的呢?我回答的是:作者:红米饭不好吃 时间: 12:41:00 这里这种情况哦
  另外,在概率上存在疏漏的情况下的判决错误,是否被忽略,比如现代案件中的DNA取证。  --------------------------------  我想不是忽略问题,而是尽量取得可靠性  案例本身不好说,信息少了,例如关粉所说,辩解信息不知道
  冰河问渡 31楼
12:38:14  概率不低如何定罪? 粉儿到底想说什么? 组合方式的古典概率是中学内容. 我还不至于为中学内容而谦虚哈...  -----------------------------  哦,上面写错了,应该是“也是可以说明概率非常之高这个问题的”
  民主社会两条原则:  1。无罪推定。间接证据不可以定罪;  2。好人优先原则。宁可放过10个罪犯,不愿望一个好人。
  这是一部电影
  作者:我心依旧zkl 时间: 16:02:59  这是一部电影 刚看完 最后越狱  ----------------------------------------  打倒剧透。哈哈哈
  想了一下,前面说的问题很大。。。基本上不保证对。。  扯点别的吧,盖莫夫的科普书有写,分子运动如果是随机的话,还是有一定几率,一个房间的空气都跑到另一头去,把这一头的人活活憋死。。。  但是发生这种情况的几率实在太小,以至于历史上从来没有这种记录。。。。大约还得等上无数年,才有可能发生一起。。。
  @冰河问渡 41楼
17:08:06  想了一下,前面说的问题很大。。。基本上不保证对。。  扯点别的吧,盖莫夫的科普书有写,分子运动如果是随机的话,还是有一定几率,一个房间的空气都跑到另一头去,把这一头的人活活憋死。。。  但是发生这种情况的几率实在太小,以至于历史上从来没有这种记录。。。。大约还得等上无数年,才有可能发生一起。。。  -----------------------------  空气能够在一间屋子里自动形成半个真空吗?:)
  @郑午然 43楼
22:18:38  空气能够在一间屋子里自动形成半个真空吗?:)  -----------------------------  老郑认为不行, 是决定论的. 但是其实是可以, 分子就是这么胡乱运动嘛. 就是说, 本来是概率论的, 但是因为概率太小而变成决定论的了.   早上想得很粗, 后来发现这个问题不那么简单...  比如, 如果一个人在密闭的房间里憋死了, 而另一个人在屋子的那一头...他们之前曾经有过激烈的打斗...囧了, 你说这事这么算?
  当时街上有一种水果机, 可以押单双. 老先生告诉我, 连续出的几率比单双混出的几率要大, 就是说, 如果第一次出单, 后面连续出单的几率大. 这个很违背直觉的. 称为第一反正弦律. 并建议我去读费勒的书.  但是我想了想, 这个只对赌本无限的赌场有用...所以没去读...
  @郑午然
22:18:38  空气能够在一间屋子里自动形成半个真空吗?:)  -----------------------------  @冰河问渡 44楼
22:38:11  老郑认为不行, 是决定论的. 但是其实是可以, 分子就是这么胡乱运动嘛. 就是说, 本来是概率论的, 但是因为概率太小而变成决定论的了.  -----------------------------  概率是一方面;大气压强不管了吗?呵呵呵:)
  @郑午然 46楼
22:54:35  概率是一方面;大气压强不管了吗?呵呵呵:)  -----------------------------  这种问题本来就是置于一个理想化的条件下. 比如密闭的房间.
  类似的是, 喝一杯水, 但是局部的分子以极小的几率向一个方向运动, 结果导致局部温度接近100度. 于是, 喝冰水都有可能被烫着....
  跟文科脑袋不要讨论数学。  关于概率,那更是说不清的东西。  每个人似乎都能说一两句,但是都不能进行计算。  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我发现缺少“交集”,  注定无法计算,所以就不愿讨论下去。
  @郑午然
22:54:35  概率是一方面;大气压强不管了吗?呵呵呵:)  -----------------------------  @冰河问渡 47楼
22:57:12  这种问题本来就是置于一个理想化的条件下. 比如密闭的房间.  -----------------------------  就算是一个密闭的房间,也不能自动形成半个真空。这不是个数学概率问题。:)
  好了, 问题又来了, 一个人喝水被烫死了, 房间中只有另外一个人....此前两人有过激烈打斗....
  @我在樓上觀風景 49楼
23:02:17  跟文科脑袋不要讨论数学。  关于概率,那更是说不清的东西。  每个人似乎都能说一两句,但是都不能进行计算。  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我发现缺少“交集”,  注定无法计算,所以就不愿讨论下去。  -----------------------------  O(∩_∩)O~
  @郑午然 50楼
23:02:25  就算是一个密闭的房间,也不能自动形成半个真空。这不是个数学概率问题。:)  -----------------------------  为什么不行? 郑夫子要讲道理吧...不行也要给出不行的道理 :) 不能因为是直觉认为不行, 或者是从来没有见过.  我也觉得不行, 不行的原因是, 概率极小. 呵呵
  @我在樓上觀風景
23:02:17  跟文科脑袋不要讨论数学。  关于概率,那更是说不清的东西。  每个人似乎都能说一两句,但是都不能进行计算。  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我发现缺少“交集”,  注定无法计算,所以就不愿讨论下去。  -----------------------------  @冰河问渡 52楼
23:05:15  O(∩_∩)O~  -----------------------------  翁首席这是提议,不要跟她讨论数学问题。O(∩_∩)O~
  @冰河问渡 53楼
23:10:02  为什么不行? 郑夫子要讲道理吧...不行也要给出不行的道理 :) 不能因为是直觉认为不行, 或者是从来没有见过.  我也觉得不行, 不行的原因是, 概率极小. 呵呵  -----------------------------  道理简单,在数学概率上可以成立,但它违反物理学的基本定律。
  @郑午然 54楼
23:12:42  翁首席这是提议,不要跟她讨论数学问题。O(∩_∩)O~  -----------------------------  不是, 是提醒我小心捣糨糊的 :)
  @郑午然
23:12:42  翁首席这是提议,不要跟她讨论数学问题。O(∩_∩)O~  -----------------------------  @冰河问渡 56楼
23:17:19  不是, 是提醒我小心捣糨糊的 :)  -----------------------------  你们是死党吗?:)
  @郑午然 57楼
23:19:57  你们是死党吗?:)  -----------------------------  对捣糨糊的态度比较一致...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是死党哈~
  @冰河问渡 58楼
23:24:57  对捣糨糊的态度比较一致...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是死党哈~  -----------------------------  重色轻友嘛。
  冰河问渡
23:10:02  为什么不行? 郑夫子要讲道理吧...不行也要给出不行的道理 :) 不能因为是直觉认为不行, 或者是从来没有见过.  我也觉得不行, 不行的原因是, 概率极小. 呵呵  -----------------------------  郑午然 55楼
23:17:13  道理简单,在数学概率上可以成立,但它违反物理学的基本定律。  -----------------------------  向一个真空密闭空间内丢一个氢分子,一半真空的概率接近百分之百(除非氢分子在分界线上),丢两个,一半真空的可能性会下降但还是很大,丢一百个,一百真空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丢一亿个,可能性还会有,基本可以忽略了,但有就是有。  一个密闭空间内,空气“密度”不可能是均匀的,鉴于分子运动的无序性,就有一半真空的可能。  或这样想,一个密闭空间内,亿分之一的空间可能是真空,万分之一的空间也可能,99%的空间也就可能
  很久以前看过这个例子。  显然不是概率论有疏漏,而是对概率的误用。  具体算法不记得了。  大概就是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有符合目击者特征的夫妇存在的概率超过一半。也就是误判的概率超过一半。  所以说还是要有其他证据支持。
  我觉得这个要讨论概率的话,不是这样讨论的。  几天后才发现这么一辆车,这么一对夫妇,对吧。  几天之前,全世界的人都可能由这样一辆黄色的车、一个这短络腮胡子的黑人、一个梳马尾巴的金发女人(犯罪的头发还可能是染过的,胡子也可能是假的)组合。。。。在到这个城市,抢了,又走了,或者本来就是这个城市的。  如果全世界能找到另外一组(车,男,女)这样的组合,那么这个案子的误判率是50%。如果全世界能找到另外2组这样的组合,那么这个案子误判率是66%,如果能找到100对,这个案子的误判率是99%。
  补充一下,我楼上是没有其他的支持证据情况下,凭着‘黄色车、短络腮胡子的黑人、一个梳马尾巴的金发女人’这三个条件判定的话,讨论误判断率。
  楼主:地下丝绒 时间: 12:10:27  其实观风景犯的是易取性偏误,更多特征的掌握,并不会带来更高的定位。  -------------------------------  哈哈哈
  作者:冰河问渡 时间: 23:02:56  好了, 问题又来了, 一个人喝水被烫死了, 房间中只有另外一个人....此前两人有过激烈打斗....  --------------------------------------  有一个很无聊的电影,  说的就是反对死刑的人,自己制造了一个他杀现场,实际是自杀。呵呵
  这不难吧?目前的证据信息,我主张无罪。  针对  “黄色汽车”  “短胡子男性”  “短胡子黑人男性”  “梳马尾的女性”  “金发女性”  证据  质疑:这些特征必然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特征吗?(确定这个才能计算概率)  如果检方能通过这种证据确定性的质疑,然后再质疑,以概率性推论的定罪依据是否有立法程序?(美国司法的海洋法系,单独案件也有立法性质,司法实践发展受益于它,越来越多的法制程序缺陷也因此而产生)  通俗说,极小概率事件可以视为零概率,因此确定行为事实而被惩戒,不是道德和正义的嘴皮之争,而是现在活着的人的民主博弈。换言之,只要足够多的人,赞同同等情况下,“我”应该被定罪,那么规则现实出现。在此之前,我只能认为无罪。
  一个司法历史进化的事实是,欧洲以前贵族证词的证据效力极大,甚至能一个人证词就定罪,只要此人够权威。而今天,一个只有人证和证言的刑事案件,越来越不可能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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