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律师和法官说我有责任的诱导下签的字可是几天后发现&#丧尸的乳 655333;

律师李庄庭审时申请法官集体回避被驳回_刘辉律师_法律博客_
&京城律师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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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描述:
刘辉律师,北京燕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行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法律出版社特约高级策划编辑,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杂志特约评论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
个人公告:
刘辉律师出版有《不懂法律就当不好经理》、《走向合伙人之路》、《案例解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计算标准》和《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交通事故索赔》;《律师胜经》和《公司上市业务操作指南》即将推出。
电邮:liu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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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庄庭审时申请法官集体回避被驳回
发表时间: 12:41&&
转贴自:大洋网-广州日报  原作者:张强
&&& [导读]一开庭,李庄便语惊四座。当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李庄用标准普通话提出异议:“我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旁听席上嘘声一片。
&&& 本报重庆讯(本报记者张强)昨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可以容纳200多名旁听者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李庄在法庭上称:“我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我有罪,反而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负责任的律师。”
&&& 辩方的力量尤为强大,被告李庄本身就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辩护的更是陈良宇案辩护律师高子程以及来自浙江的著名律师陈有西。因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记者截稿时,庭审仍在茫茫夜幕中进行。
&&& 李庄一开庭语惊四座
&&& 昨天早晨8时过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陆续来到江北法院门口,而开庭时间为9时10分,可见李庄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的广泛关注。
&&& 甫一开庭,他便语惊四座。当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李庄用标准普通话提出异议:“我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旁听席上嘘声一片,李庄认为,他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两项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法院,因此当地法院与他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而“运动员不能同时做裁判员”。审判长驳回申请,理由是:法律未就集体回避有明文规定。
&&& 李庄进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请各位回避。3位审判员申请3次,3位公诉人申请3次,一共6份申请。”审判长同样驳回。
&&& 提出5点申请均被驳
&&& 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有无异议。李庄答曰:“我先提5点申请,在此基础上,我才会提出异议。一,《公诉书》列明的8名证人,今天一个都没到庭,我要求证人出庭;二,我要求对龚刚模作司法鉴定;三,我要求调取看守所的录像、录音,让法院判别我到底有没有诱导龚刚模作假证;四,我要求本案延后审理,因为本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件,应等龚刚模的案件有了定论再审我;五,申请异地审理。”
&&& 公诉人回答说,证人不愿出庭,无法勉强。李庄则反驳:“法院有权让其出庭。何况龚刚模和马晓军都在警方的控制下。”
&&& 公诉人又答:“江北看守所称并未安装录像录音设备。”李庄提高嗓门:“当初把我抓起来的时候不是说有录像为证吗?北京方面收到了重庆警方发过去的明文电报也说有录像为证,我倒要问,到底是谁在做伪证?”
&&& 审判长当庭驳回5项申请,李庄便口出“狂语”:“法院给我的《被告人权利告知书》上明明写了我有这些权利,审判长却驳回了。你们哪怕抬个屁股,出去解个手,然后回来跟我说"经合议庭合议"也行!要不干脆剥夺我的被告人权利算了。”
&&& 李庄 :龚刚模自称被吊8天8夜
&&& 恢复庭审后,公诉人认为司法鉴定结果表明李庄所称的“龚刚模曾遭刑讯逼供”,纯属子虚乌有。但鉴定书中的细节引起了李庄的注意:“"(龚刚模)手腕色素弥漫,系钝物击打所致"。这不正说明他遭到刑讯逼供?”
&&& 李庄称:他曾在江北看守所三次会见当事人龚刚模,“与龚刚模之间隔着一扇铁窗,窗内窗外各有两名警察陪同”。“我在翻阅同案嫌疑人的审讯笔录时,发现龚刚模的名字出现的频率很低,我怀疑他可能算不上"黑老大"。”于是,他当着龚刚模的面,把同案重要嫌疑人樊奇杭的笔录念给他听。
&&& “龚刚模开始诉苦。我叫警察离开会见室,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有权单独会见当事人。警察出去后,龚刚模露出自己手腕上的伤口,说自己被警察吊到2米多高,足足吊了8天8夜。有时候吊一只手,有时候吊两只手,大小便都拉在裤子上,大便直接落到了地上。打他的警察中有个姓彭。”李庄在庭上称。
&&& 公诉人 :证人指证他诱导假证
&&& 公诉人随后出示的一系列证人证言笔录,直指龚刚模绝无遭刑讯逼供,而是李庄诱导他编造的借口。
&&& 在这些证人中,既包括龚刚模的堂兄弟龚云飞和龚刚华、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也包括由李庄从石家庄带到北京发展的“得意门生”马晓军。早前,李庄还在法庭上要求当地公安机关释放马晓军。
&&& 这些证人均向警方指证:“李庄教龚刚模在开庭时大喊刑讯逼供,并把被刑讯逼供的情景表演出来。”龚云飞还“抖”出:“李庄向我炫耀他曾在辽宁给一个"黑老大"辩护,这个案现在还拖着。”
&&& 李庄的辩护律师们随后指出:“龚刚模在中央电视台上说”李庄向我使了一个眼神,暗示我翻供",龚刚模的这种猜测显然不能认定李庄有教唆行为。其余证人有的说李庄把头凑到龚刚模耳边轻声地跟他说该怎么翻供;有的说李庄直白地教他怎么翻供;还有的说李庄用肢体语言教他怎么翻供。证人之间的供认互相矛盾。”
&&&&公诉方还掌握了一项物证:有龚刚模签名的字条,上面写有“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律师”的字样。公诉方认为,该字条的目的是:让龚当庭翻供,若法院不接受,则李庄公开退庭,让案子在辩护人缺位的情况下无限期拖延。
&&& 李庄: 我有录像
&&& 李庄在法庭上表示:“我在会见龚刚模时,进行了录像和录音,目前存在北京。”
&&& 李庄自信地说:“马晓军说我‘教’龚刚模在庭审时该怎么说。我承认。可这违法吗?在总结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提供专业意见,这恰恰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律师。”
&&& 辩护人则认为:“龚刚模案的180名证人,李庄都没接触过。截至被刑拘,李庄在龚刚模案中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李庄没有伪造证据的行为和结果。”
&&& 程序合法与否成焦点
&&& 庭审的焦点在于龚刚模案及李庄案的程序合法性问题。
&&& 李庄的辩护人指出:“逮捕李庄的警察与侦查龚刚模案的警察是同一个单位的,如何能够保障公平和正义?李庄会见龚刚模时,案件已经过了侦查阶段,进入审判阶段,侦查机关对该案已无权干涉,因此,侦查机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两位律师进一步指出:“马晓军、龚云飞、龚刚华等证人,与两案均无关,公安机关凭什么拘留他们?在被拘留的情况下,有什么样的证词是得不到的?”公诉人则反驳:“这些证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与本案无关。”
&&& 此外,李庄的辩护人指出,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龚刚模的3份证言笔录,被告方开庭前只拿到了两份。而且,后两份笔录存在诸多雷同之处,“错别字和标点符号一模一样,疑似有关方面拷贝拼凑而成,系伪造。”
&&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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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1997- 北京中天诺士达(法律之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看到有些法官写了法官眼里的律师,我个人还是比较愿意看这类文章,也很感谢这些法官。我当了近十年律师,应该说认识的法官数量上百,时间跨度也很大(加上我之前在司法部门工作时的经历,时间跨度都快二十年了),从几乎没什么法律知识刚转业的行政味道非常浓厚的法盲(呵呵,这也是中国特色)到从英国、美国、德国留学回来的海归博士,什么样的法官的都接触过。有些也成了比较好的朋友,当然,我做事还是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和请法官吃饭喝酒我可以做到,唱唱卡拉OK也行,更多的,桑拿之类的,对不起,您请自便,我不奉陪,至于送钱送礼,坚决不做。其实我有很多机会赚大钱的,前些年有法官介绍的案子,收费达到几十万,但我没接。我当然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也特想赚大钱,但我觉得普通人也要有普通人的原则,我的原则就是坚决不和法官发生任何经济往来。当然,这里面,一个是安全问题,另一个,我的信仰问题,我是信仰法治的,一点都不做作,是真信仰,所以我绝对不做这种事情,当然,我也不会去揭发别人,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当然,就我掌握的情况来说,九十年代相当多的律师是给法官送钱的,尤其是做诉讼业务的,这个,你很难说叫不叫行贿,准确的说法应该叫回扣吧,九十年代中后期特别严重,那时我去立案,立案庭的法官经常给我律师的名片(他们以为我是当事人,后来熟悉了,也就不发了),所以那时立案我都是亲自去,怕被抢生意啊,现在基本没这些事了。其实想起来那些法官也挺惨,每月二三百的工资(当时),介绍个案子其实也收不了几个钱,有时候官司输了还被当事人追到法院打,怎么说呢,算是中国发展期的必由之路吧。    说跑题了,还是说法官。现在说起法官,大家的印象都是腐败,相当腐败,吃完原告吃被告。这个,大家的看法有些简单化。我的体会,中国司法最腐败是我刚当律师的时候,九十年代中后期,那时法官的腐败曾经让我绝望,几乎到了没钱别打官司的地步。尤其是执行局(庭),确实太黑了,后来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法官辞职去当律师?洗钱啊,以前太黑了,自己都怕了,赶紧跑。我在法院和其他法官聊天,说起某某辞职当律师去了,第一感觉就是这小子是个贪污犯。不过说起来,中国法官贪污的余地其实并不大,大案子审判委员会说了算,再大的案子政法委说了算,再大的,党委政府也要关注一下,合议庭的几个法官,很多时候的责任是仅仅是负责收集证据材料,记录当事人的申辩,收取律师的代理词,形成系统。合议庭自己定的事情,三个法官,也不见得谁就说了算,我因为种种机会,也旁听过甚至参与过(以陪审员的身份)合议,感觉是就算你想办偏案,也要有法律的规定,现在绝对是不可能违背法律的明确规定断案的,真想颠倒是非,法官冒的风险太大了,你要从做伪证开始,谁敢?现在纪委盯着,人大盯着,政协盯着,检察院盯着,还有,对方的律师盯着,当事人糊涂,律师不糊涂,你在判决书上随便搞点小动作,谁不是门儿清?法院的人玩笑说政协人大不敢盯别人,盯法院那是热情高涨。基层法院的审判员,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可以玩假了吧?从道理上可以,但操作起来难度大。这类案子,很多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标的大的三十五十万,小的几千几百块钱,收取贿赂的余地相当小,你要收了,判个偏案,你不怕对方当事人把你揍死你也要防他们把你烦死,况且还有个二审管着,你这点钱收得安稳吗?很多基层的法官,真的很象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整天家长里短的,我都同情他们。    有种说法,越大的案子法官越黑。其实这也是误解,两个大公司为一个亿的案子打官司,两家都有钱都有背景都找人,你找高院院长我找政法委书记,你一个小小的法官你敢怎么样?最佳选择还是公正断案,两不得罪,你不服对不起,你们二审自己搞掂去。这种案子收钱的风险是相当大的,做假的成本非常高。更主要的是,这种案子往往不是某个某几个法官甚至不是某个法院的审委会能决定的,想收钱也无从收起。    那么,是不是法官就一点没问题呢?肯定不是,贪的法官一定有,而且有时候确实很严重,但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案子他有决定权,能直接决定案子的走向(这一点很重要,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金刚钻你别瞎揽瓷器活,拿了钱又办不了事,你一个小小的法官无论如何你兜不住);其次,案情比较复杂,双方各执一词且各种证据材料相互交错矛盾,有偏袒的空间;三是利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无论怎么判至少都不违反法律的基本规定;四是案子的标的要足够大,说穿了就是要值得为此堕落一回,当事人要值得为此付出;五是当事双方有力量悬殊的情况存在,偏袒一方不至于引发大的后果;六是偏袒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至于刺激另一方的激烈反应;七是收钱一定是通过绝对信任的人(所以很多时候通过律师);    中国三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行政案子应该是没什么腐败空间的,一方是政府部门,法院其实在中国是很弱势的。民事的我上面说了,制约因素太多,不好操作,而且民事纠纷的不公正往往容易诱发其他一些社会事件,这个很多时候真的不太容易操作。我感觉法官真正腐败的高发区,是刑事案件。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刑事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了。很多案子,法律规定就是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笼统地说几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比如妨害公务罪,差不多在任何一个妨害公务的案子中,法院判你三年、两年、一年、管制、拘役、缓刑都是有理的,我可以以你认罪态度好为由就轻判你,也可能你认罪态度相当好我就是不轻判。因为类似的酌定情节往往是事而非,所以我办案中曾经发生过同一法院同一法官同一罪名几乎相同的犯罪情节和后果但截然不同的判决,当我把两份卷宗给法官看的时候,他也很惊讶。自由裁量权之外,刑事案件一方的绝对弱势也是法官易腐败的诱发因素。被告人一方往往但求轻判减刑就愿意高额付出,获得利益的被告不上诉,轻判之后公诉方提起抗诉的可能又几乎没有,无形中缺乏了二审的监督。刑事案件利益博弈较单一,公诉一方的工作到提起公诉其实就结束了,证据材料都由办案机构提供,法院除非作出无罪判决(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否则无论法院如何判都不影响办案机构的利益,而很多刑事犯罪比较毒品犯罪、渎职、贪污贿赂等,没有明确的被害人,法院实际是缺乏了当事一方的监督,所以办偏案的空间相当大。另外一个,社会舆论往往简单地认为轻判体现了人道原则,所以收钱后轻判法官也缺少了道德上的负罪感,同时也不易出现严重后果。最后还有一点,刑事案子中的律师往往自我保护意识过强,不愿意多惹是非,所以刑事案子虽然相对腐败一些但实际上被查出来的几乎都是民庭的法官。    另外一个腐败高发区是执行局(庭),这个,确实容易腐败,这里的腐败主要是由当事人促成的,因为当事人拿到判决但无法执行,判决就是一张废纸,所以执行庭此时就相当重要了,另外,执行有时是愿打愿挨的事,往往是当事人自己愿意掏钱。还有,执行往往是根据执行的情况收钱,当事人往往得到了看得见的好处,付钱心甘情愿,极少事后揭发,所以执行庭的腐败风险相对小一些,当事人存在“给钱办事”的心理,感情上易接受。另外就是缺乏对方当事人的案件易腐败,典型的破产案,往往涉及资产重组、拍卖等经济内容,但又没有对应的当事人抗辩,无形中缺乏对方当事人的监督(这种监督才最重要),所以有空子可钻。    法官还有一点,法官收钱的方式也不仅仅是拿钱办事,现在有些法官给律师介绍案子收回扣,法官在其中仅仅起到一个中间人的作用,当事人出于利益关系,当然觉得找法官比找律师管用,于是法官又把他介绍给律师,给当事人造成错觉,以为法官介绍的律师一定能赢得官司,于是自愿掏高额的代理费,这些代理费又被律师返还给法官,至于案子,该怎么办还怎么办,这时候的法官其实就是律师的中间人,属于“中间人的中间人”,当然这是有风险的,因为案子要是输得太惨会引发付出了不合理的代理费的当事人的激烈反应,所以此时,作为中间人的法官,还是会尽可能地采取一些手段使案子能正常结案,免除后患,当然,在当事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时候赢了官司,还可能给他造成“果然没有找错人”的印象,以后还会有生意上门。    中国的法官目前收入水平应该说不高,不但无法和电力、电信、金融这些部门相比,也无法和执法部门例如税务、工商、公安相比,甚至也无法和大城市里的教师相比,而他们的办案数量,简直可以用惊人来形容,我认识的法官,高院的和铁路法院、海事法院的少一些,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基本每个法官每两三天甚至一两天就要办一个案子,一个民庭六七个法官加两个书记员,一年要办七八百起案子。由此也不难想象法官会对律师的收入如此敏感,前几年法院的接到案子,首先讨论的话题全是律师收了多少代理费,还有的法官产生那种案子我来断财你来发的想法。有一年法院纠正了一个非常有影响的冤假错案,结果律师出了大名,上了央视,上了法制日报,评上了十大杰出人物,而承办法官不但没有出名,还不准接受采访,夹着尾巴做人,倒象做了亏心事似的。还有一点,律师办错案,只要你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单纯的水平问题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影响,但法官办错案,很可能影响他的一生。    中国的法官其实真的比较辛苦,收入一般,责任相当大,工作量简直惊人,社会地位其实不算特别高,很难说在普通人眼中法官和律师谁更让人羡慕(至于法官和律师相互怎么看,大家心照不宣罢了),当然,法官不用担心衣食住行,不用担心养老医疗,不用太担心住房子女入学甚至以后的就业问题,而且法官以后的地位一定会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我坚信这一点),收入也会逐步提高。这一些,都是律师比不了的,而且法官的辛苦和律师的辛苦不一样,律师比法官还多了淘生活这一层辛苦,我说法官辛苦,不是和律师比,是和其他公务员比。    法官还有一点,是人情案,关系案,这个有时候比直接腐败还可怕,因为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最讲这个,很多转弯抹角找上来的关系,你确实没法推。我有一个当事人,开完庭后在法院遇见了一个副院长是他的学生(这个当事人在党校教书),高兴得不得了,又是吃饭又是套近乎,后来对我说副院长给他打招呼了。后来我去拿判决书,很正常,没发现什么异样,若干月后,我和那个主办法官聊天,我开玩笑问领导究竟打没打招呼呀,他想了办天,说,哦,来问了,交代办快点,早点结案——这不跟没打败一样吗?所以也别迷信这些,你今天打招呼,到时候办成错案算谁的?你的我的?还有,这种事情都是人情债,你轻易开这个口,将来要还的。    要说中国法官相当清廉,那不对,说他们腐败得一塌糊涂,也不对。我个人觉得,在公务员系统里,法官即便不是最清廉的,也应当归到比较清廉的那部分,我还是相信大部分法官并不腐败,一是因为法院确实监督比较到位,制约因素多,有回避,有上诉,有申诉,有律师参与,有纪委、人大、政协、检察院监督,有错案追究制度,还有党政机构和政法委的干预,腐败的风险大、空间小。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的的确确有越来越多的经过大学正规法学院教育的专业人员进入法院,他们在大学里培养的法治社会的信念确实使他们从道德上排斥司法腐败,不承认这个进步就是不客观,不公正。还有,法院的学习之多,除了专业学习,还有荣辱观等等关系道德的思想教育,也对防止腐败起到一定的作用,不承认这一点也是不公正的(至于流于形式的其他类似学习,不在讨论之列)。有时候我和很多有高学历背景的法官聊天,的确能感受到他们对法治的信念和信心。有些基层法官整天面对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几十年如此,可能他们水平很低但确实值得钦佩。中国司法腐败的情况非常复杂,很多人嘴里说要司法公正,要法治社会,一打官司首先想到的就是要给法官送钱,在这种环境下,法官确实很尴尬。    我认为作为律师,还是要相信法律,不要轻易地否定法官,也要作一些换位思考,很多人首先就有了司法腐败的先入为主的概念,然后再去抨击法官,是不公正的,任何职业都有害群之马,律师界的害群之马还少吗?我是律师,但我认为中国的律师不见得就比法官高尚,尤其在道德感上,现在中国律师几乎没什么作为律师的荣誉感,这一点上就比不上法官,中国律师首先还是要自省,有点牺牲精神,我相信中国走法治之路是谁也挡不住的,中国律师还是应该多做实事少讲空话,为后来者多争取一些发展空间。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观点大体可接受,但并非普适。  不同的地区,法官的腐败程度是不一样的。
  基本同意    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尴尬就在于违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在温饱的经济基础上要求建立出高于整个社会一筹的上层建筑    
  法官、律师其实真的没大家想象的那么腐败!腐败与权利是划等号的,当今谁最有权?大家不是都知道吗,在此就不说咱的党的问题了。
  腐败是因为权力而存在,因为权力乱用而实现,相信胡温会搞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让我们拭目以待,不要只盯住法院!
  楼主说的很客观啊,法院的处境现在确实是比较尴尬,“臭名远扬”但是实际上苦处自知,尤其是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法院。    另外补充一下,中院刑庭减刑也是腐败的渠道之一,不过就我上级的中院刑庭来说,腐败的有,而且很黑,几十万都敢收(我是在西部的一个城市,经济一般)但是多数还是不收钱,吃你一顿饭,唱唱K就可以了,毕竟很多情况都是顺水人情,特别是现在提倡慎刑的大环境下。    执行局当年是最黑的,以下是道听途说:我们院执行局在90年代末黑到把执行回来的现金在当事人面前直接划一叠出来,剩下的让当事人数,够数没有,够了就签收拿回去,不够就放在法院,等够了再一起领回去。
  基本同意  
  以我在法院的经历证明,写这个帖子的人是真正的了解法官的人,比较客观的评价了法官。
  比较客观的评价了法官    
---zz    红脸推荐,:)
  刚看了本老书《青瓷》也算对法官有了个入门的认识
  我在某中院呆了五年,写的比较客观,绝大部分法官是值得敬佩的。  
  基层法庭内就太混乱了
  刚刚打了一个官司,感觉法官很黑。对当前司法制度比较失望,不知道应不应该上诉。
  另外一个腐败高发区是执行局(庭),这个,确实容易腐败,这里的腐败主要是由当事人促成的,因为当事人拿到判决但无法执行,判决就是一张废纸,所以执行庭此时就相当重要了,另外,执行有时是愿打愿挨的事,往往是当事人自己愿意掏钱。还有,执行往往是根据执行的情况收钱,当事人往往得到了看得见的好处,付钱心甘情愿,极少事后揭发,所以执行庭的腐败风险相对小一些,当事人存在“给钱办事”的心理,感情上易接受。另外就是缺乏对方当事人的案件易腐败,典型的破产案,往往涉及资产重组、拍卖等经济内容,但又没有对应的当事人抗辩,无形中缺乏对方当事人的监督(这种监督才最重要),所以有空子可钻。    --------------------    同意,而且这一块,我国还没有法律加以约束,使得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作为在法院呆过的人,我认为楼主写得比较客观.很多时候是因为法院相对政府而言,是较软的一个柿子,检察院提出重点查司法腐败,就像以前查查乡镇企业厂长和村委会主任腐败一一样,是找软的捏。查政府怕拨出萝卜带出泥,不好办。当然我也不是为法官说好话,在目前体制下,法官的腐败也有不少。
  楼主好贴,很中肯,符合现状。我认为刑庭和执行局、破产庭是腐败高发区,因为没有对方当事人监督。
  真的很不错,法官令很多人难做。我国法律还要完善。
  在法院实习的时候就感觉到法官很难做,特别是基层的法官,遇到一些撒野和怎么说都说不通的人。而且法官的地位不高,不像欧美的法官给人很高和很庄重的地位!
  大体上王道。。  但有一句:“中国的法官目前收入水平应该说不高,不但无法和电力、电信、金融这些部门相比,也无法和执法部门例如税务、工商、公安相比。。。”  电信电力税务偶就不知道了,因为没有呆过,有可能真的无法比,  在政法系统中,最为相对弱势的应该是公安,当然收入也跟着弱势。。
  前段时间,在上海代理一个案子,一审法院违背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判我们败诉,上诉到中院,中原明知一审判决事实和程序错误,中院仅根据证据规则判我们败诉。对方是上海本土人,典型的人情案。钻证据规则的漏洞,现行的证据规则可以做很多人情。
  比较客观
  比较客观
  客观不客观,进过法院的人心里明镜似的;法官不被尊重,法院没有威信,很大程度上是法官法院自己造成的。
  顶楼主!挺客观。  造成现在在这种局面不能说是哪一方面的错,而是各个方面的错误聚到了一起,法官却成了最终顶罪的人。有很多人说法院黑,有些是真的被黑了,有些确是真正的胡闹。  法官可以批评,但是不能一棍子打死。
  很欣赏你的作风,一生为公,两袖清风!有机会做个朋友!文笔也写得很流畅,观点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出现形形色色的法官不足为奇,社会需要的就只有一种法官:公正、正义、富有社会责任感!有机会做个朋友!
  吹吧、吹吧,我亲爱的宝贝……    《有色眼镜摇篮曲》
  比较全面客观
  我个人觉得,在公务员系统里,法官即便不是最清廉的,也应当归到比较清廉的那部分  ————————————————————————————  是啊,和国土、海关、公安、财政、税收、工商、教育、计生以及基层政府等这些实权部门讲,法官确实比较清廉。
  说一件真实的事情。今年偶所在法院(中院)为庆祝中秋节,人平发了人币200元的过节费,偶同事和其一个在文化部门的朋友聊天,那朋友认为文化部门是个清水衙门,对只发了600元过节费很是不满,很羡慕地对偶同事讲:你们法院应该是发了几千吧?偶同事哭笑不得,反正讲真话人家不会相信,只得故作神秘:我不告诉你!保密!
  基层法院比较艰苦
至少内地是这样
    看完才知道,法官太辛苦了;    还是改革裁判方式,采用英美法系的陪审团裁判;    别把公仆给累坏了,心疼啊。  
  呵呵,法官什么时候能做得让人们对其肃然起敬,那才有希望
  我接受这个观点。    做律师换位思考是需要的,保护自己。    对于法官,我觉得应当谨慎对待。  
  同意楼上.......    ........
  很多法官很辛苦,不少法官很黑,特别是执行!!!!
  有同感!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就是居委会的大妈大婶。
  呵,到时候再写一个公安局的帖子,结论与法官差不多.  大多数警察都不错,腐败很少.    然后财政,税务,国土,工商,卫生,教育......一一列下去,知道内情的人都会说,的确如此,多数人都很好.    可又为什么中国的腐败问题如此严重?
  严重同意楼主的文章,只不过法官也好,别的什么列位所说的职业也好,也都各有各的腐败,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权的吃权,有垄断的吃垄断,没办法,没人管啊,不腐败都不行。中纪委管不过来,也不一定都看得上眼。好在大家还基本能容忍“双规”这种手段,要不然我们这些被“代表”的人民更惨。  什么?法律?你在说法律吗?  呵呵,这孩子……
  难得看到这样较客观的文章。
  说得很客观,我也曾经在法院呆过,对法官的辛苦有深切的体会,待遇也很低,还经常遇到无理取闹的当事人。腐败是信仰逐渐灭失的结果,太多的挫折致使法律人的信仰被践踏,最后的恶果是所有人受到伤害。。。。。  不过对法院和法官的未来还是抱着非常大的希望,因为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至今的最大成果之一,我们也没有可能再走回头路,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这种成果,只是不知道这一天会何时到来???。。。。。
  基层法官相对其他公务员来说是很辛苦的,甚至还很痛苦.如 法院的办案经费根本到不了基层法庭,全用于院长和相关领导的享受了.基层法庭全年没有一分办案经费,全靠自己&解决&,这就不难想象为什么某些法庭的乱收费现象.法官自己违法,却要去维护法律公正,实际上个人没的到什么,领导又不敢得罪.不知道自己是法律尊严的守护者还是践踏者.这种痛苦很象&&无间道&&上的某个情节.
  非常中肯,绝大多数法官是清廉的,工作量大,收入也并不高.  而且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会面对诱惑.  我们的党应该真正做到让司法独立,而不是让法官很多时候像一个小丑.  同时,没看出法官不用担心房子,不用担心孩子入学,这不是十年前的事情也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说的客观
特别是象我们基层法院的法官 地位并不高 很多单位都要给你脸色看
民一的事多
工资也不高
但责任却不小
发改率之类的
反正好事没的你
打板子的时候就该你上了
  楼主所分析的,是一种客观,一个方面    其价值不在于面面俱到,无懈可击    而是提供一种视角,有心人看了,心领神会
  真想颠倒是非,法官冒的风险太大了,你要从做伪证开始,谁敢?现在纪委盯着,人大盯着,政协盯着,检察院盯着,  --------------------------------------------  这一点,嘿嘿,盯着的是钱袋吧
    监管的能做到尽责,中国就和谐了
  的确中肯客观,顶................
  为什么都这么辛苦了,群众还是不满意?  落差还是这么大?    是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过高?  还是我们对自己要求过低?    要引起重视啊。  
  从事法律工作虽然没有楼主的时间那么长久,但也不短了。我所接触到的法官的类型没有楼主这么多,层次也没有楼主这么高,我的总体印象是,法官队伍的腐败现象是相当严重的。这些年来,接触过的案件大大小小有近200件,在这些案件当中,没有腐败的案件屈指可数,只有寥寥数件。这些腐败当中,有的是楼主所讲的腐败,有的是另外形式的腐败。  楼主讲民事案件的腐败情况不严重,我所碰到的情况却并非如此,事实上在民事案件当中法官有着太多的可以作手脚的地方,也就是有着太多的可以腐败的地方了。  楼主将法官自己做不了主的案件摒除在腐败之外,难道说上边的领导(庭长、院长、政法委、甚至政府、党委)干预的案件就不能算作腐败了吗?这种理解太狭隘了,在这些案件当中,法官的却有可能没有收钱(仅仅是可能没有),屈从于招呼成为招呼的帮凶,这不算是腐败吗?  楼主列举了一大堆限制法官腐败的所谓制度,但是在这些制度当中又有哪一个能够起到真正切实有效的监督呢?既然法官队伍可以腐败,又有什么来保证这些监督队伍是不腐败的呢?既然这些监督队伍的廉洁性没有得到论证,那么用一个腐败的监督去监督另一种腐败,这不是等同于让一条狗去要自己的尾巴么?  为什么律师没有荣誉感?还不是打赢了官司是送礼请客的结果吗?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能够不的话,谁愿意去像个三孙子一样陪吃、配喝、陪玩又去充当皮条客介绍贿赂?如果说有谁更希望有一个清廉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话,我认为没有什么人比律师的这种期望更加强烈了。从整体看,又有个廉洁公正的司法队伍,律师的整个行业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从个人看,好的司法环境必然要体现律师的专业水平,从而获得良好的发展前景。正如楼主所讲,法官有人发薪水,而律师却需要一次行业为生,作为律师必然更加珍惜这个行业。从某种程度上讲,律师贿赂法官是不得已而为之。律师比起法官的道德感还是要优越一些的,最起码也丝毫不比法官低。  总而言之,搂住说的多有不实和可以为法官开脱之处,为法官正名已经到了不惜妄自菲薄的地步,实在是大可不必!  听楼主的话,似乎楼主的自视层次不低,但楼主所讲的这些东西实在是有些肤浅。其实楼主把腐败归结于道德品质实在是有些不着边际,如果说腐败是极少数人的问题,我们还有可能做出这样的论断,但如果是大面积的腐败就跟所谓的道德品质沾不上边了,我本人并不认为绝大多数腐败的法官的道德品质在离开法院之后会有任何的问题,之所以进了法院,屁股一坐到这个椅子上就腐败起来了,那显然是一种制度所导致的腐败。有了权力就要使用,直到遇到限制为止,这事人的本性,无所谓高尚与败坏,关键的问题在于今早的从制度上下手,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
  一个律师眼里的中国法官?    呵呵!    楼主这样的律师真是法官们的贴心小棉袄啊!    都这把年纪了,    也不嫌丢人!        
  天上的牛在飞啊飞,那是楼主在吹啊吹。  本人有两件事,完全知道了法院的腐败。  
一是本人几年前打工的出现了一次劳动纠纷。就这一小事拖了一年才出判决书。中间开了几次庭,换了三次法官。庭上本人证据确凿,申辩有力。连法官自己都在嘲笑对方律师辩的逻辑,漏洞百出。但最后下判决书却是明显偏袒对方。  
二是本人回老家,有朋友也是基础法院,中午曾与他们一起吃饭,还有一副院长,吃完去打牌,他们赌的非常大,在3,4个小时里输赢上万。完全与其收入不符。在一个内地县的法官一月收入正规应该在间。大家可想而知,没大搞腐败能做到这样。
  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  靠法吃法  靠官吃官    靠楼主吃山吃水吃法吃官还吃牌坊哦
  直觉上,楼主更像是个披着律师皮的法官。
  可以看出来,楼主已经成为了既得利益集团中的一员,与法官形成了非常良好的合作配合工作关系,而不是与法官形成对立情绪,处处为难法官,这样的律师才是人民需要的律师.那些与法官情绪对立的律师,是还未分到一杯GENG的,那请继续努力,你既然改变不了体制,你就被体制改,少在这里浪费时间浪费情绪
  大部分是身不由己,但仍有相当部分确实无耻至极啊!  
  既然没办法让法官不腐败,那就让人们理解并接受法官的腐败。和谐社会需要理解。是不是这个意思?
   顶一下 说的不错
  每种职业都有它的游戏规则,所以如果你想继续玩下去,必须遵守游戏规则。没有谁一开始就是腐败的,有时身在其中,外力压制,你能不腐败吗?有时太过于坚持原则,反而会被其他人将你踢出游戏之外。为了更好的生活和工作,有时不得不退让一步。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游戏规则。
  就是啊,我见到的法官啊、官员啊也不少了,都说自己好清廉,那社会的严重腐败是哪里来的?  冤假错案那么多,哪里来的?  大一些的案子,哪个没有背景?你要是当真以为凭法庭上讲讲法律就可以胜诉,那也太天真了!      ------------------------------------------------------  作者:依之南 回复日期: 19:06:39 
    呵,到时候再写一个公安局的帖子,结论与法官差不多.    大多数警察都不错,腐败很少.        然后财政,税务,国土,工商,卫生,教育......一一列下去,知道内情的人都会说,的确如此,多数人都很好.        可又为什么中国的腐败问题如此严重?  
  楼主还真是体谅发官辛苦的好律师啊。。。
  别扯了~~~~~    法官.律师和精子一样!!!变成人的机会太小了!!!!!!    醒醒吧!!!国人
  顶楼主!!!!楼主说的都是大实话!!!!  我在法院待过,法官们真的很辛苦,也很委屈,常常是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公正处理案件后,却被不懂法律的当事人冤枉成违法办案.  法官们大部分真的都很清廉,他们不愿意也不可能去违法办案.
  说什么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现实是中国的司法腐败,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法治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不管法官的苦衷有多大,腐败终究是腐败了。在司法系统里,是不能存在害群之马的,因为司法救济是人民的最后救济途径了、
  从两方面看:  1、法官的责任重大,压力大,工作很辛苦,值得我们敬佩。但是目前待遇有待改善。  2、辛苦不是腐败的理由,在提高法官待遇的同时,也要完善监督机制,打击腐败,廉正司法。
  说一件趣事,最近打了一个官司,本人提出几件诉讼请求,其中之一就是请求电表销售方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这是销售方的法定义务,但法官在法庭上诱导我放弃该请求后,居然在判决中声称: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本院予以准许,合同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居然适用于法定权利的放弃。还写进了判决之中。想来不是业务素质,而是道德素质使然了。
  好贴,顶了
  我有点怀疑你是那种贪污后去做律师的法官.    我在单位经手的案子也不少,确实没看出法官清廉的任何依据.真的.我一点假话也没有说,从我接触的法官看,从基层法庭和高院的法官都有,还没有碰到不接受吃请的.
  补充一点,  3、法官若是迫于权威,身不由己的腐败,没有公正审判的法律环境,那就不只是监督机制的问题了,从这一点上说,法官也很可怜
      
楼主的贴子写的很科学,很客观,基本上把问题说清楚了    
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不在司法系统,所以不便评论,只是谈谈自己作为局外人的感受:    
1.楼主能够中庸地看待这个问题(正、反两方面都分析到了,不走极端),就比那些愤青好很多。网络上很多愤青说话不用脑子,主要是发泄情感上的不满,大部分愤青是现实生活中的弱者,所以楼主不要太在意这些人的叫嚣,理性的态度应该值得尊重。    
2.司法系统确实存在腐败(我亲眼所见),但是如果说到腐败这个大题目,那就是根本说不清楚的事情,这里面就复杂多了。实际上在腐败的问题上,官员们起的作用并不是最重要的,可能制度的因素和历史文化的因素更重要。    
3.我个人认为,腐败是需要条件的,而满足这些条件的官员并不是占绝对优势,也不会占绝对长期...腐败的机会成本很高,成功概率很小,周期又长,风险大,而且还不能确保每一单生意都能做成,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能体会到想腐个败是需要多大的能量,是多么复杂困难的过程啊!所以说大部分官员都是对腐败都是处于“可望不可及”的这么一种状态    
4.很多人引用西方的制度来说民主说腐败,但是很少有人真正看透这个问题。我曾经和美方官员多次打交道,所谓日久见实情,实际上美国的官僚系统也是腐败的要死,远远超过国人的想象,只不过很多人无法亲身接触,再加上一些宣传,所以对自己并不是亲自了解的事务盲目跟从,但是实际情况恰恰不是他们平时以为的那样,甚至更糟糕    
5.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不公平的事情永远存在,所以不要在消灭这个现象的问题上作文章了,很徒劳的。还是把精力放在关心自己的事情上吧。    
6.楼主的文章写的很好(希望不是转贴),我很欣赏这样的风格。比较实事求是,而且看得出是在这个圈子里混过,看的比较到位,不像很多愤青完全凭想象力说话。          
  楼主,这么厚的脸皮,是做法官练出来的吧?
  楼方肯定不是律师,是法官为自己贴金!让混出去,去死吧
  差点被楼主给忽悠了,看了各位弟兄的讨论才醒悟了过来。  我觉得楼主从骨子里是为法官和律师的共同腐败辩护,你之所以想表现出一副中立的姿态,可是事实上中国目前的律师和法官是穿一条裤子的,楼主自已也承认了这一点。  现在我谈谈我的观点吧,其实我觉得很多搞法律的人一开始都是好的,包括一些腐败的法官,可能他心里也会想做上一件好事吧,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一个没有完善监督体制的制度下,好人也会变成坏人的,前面有位兄弟说过,用一个腐败的体系去监督别一个腐败的体系,会有效果吗?  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可能很少会出现窦鹅那样的冤案,但是现在的腐败都是打檫边球,这种腐败已经深入人心了。  悲哀呀!
  贪一分钱也是贪,  一个法官存在贪腐就是有适合贪腐的环境,  看看现在台湾,看看廉政公署。    
  楼主在扯,我在律师五年了,就一个感觉,中国没法.  这几天的一个小案子.  A在2003年包了B一块地,包的时候是1000元一年,共20年,当时的市价是800元.    今天吧,地价升了,升到10000一年了,B就不高兴了.    昨天法院判决下来了:时间过长,改为五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作者:大鹏金翅明王 回复日期: 21:14:04   
     楼主的贴子写的很科学,很客观,基本上把问题说清楚了         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不在司法系统,所以不便评论,只是谈谈自己作为局外人的感受:         1.楼主能够中庸地看待这个问题(正、反两方面都分析到了,不走极端),就比那些愤青好很多。网络上很多愤青说话不用脑子,主要是发泄情感上的不满,大部分愤青是现实生活中的弱者,所以楼主不要太在意这些人的叫嚣,理性的态度应该值得尊重。           3.我个人认为,腐败是需要条件的,而满足这些条件的官员并不是占绝对优势,也不会占绝对长期...腐败的机会成本很高,成功概率很小,周期又长,风险大,而且还不能确保每一单生意都能做成,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能体会到想腐个败是需要多大的能量,是多么复杂困难的过程啊!所以说大部分官员都是对腐败都是处于“可望不可及”的这么一种状态         4.很多人引用西方的制度来说民主说腐败,但是很少有人真正看透这个问题。我曾经和美方官员多次打交道,所谓日久见实情,实际上美国的官僚系统也是腐败的要死,远远超过国人的想象,只不过很多人无法亲身接触,再加上一些宣传,所以对自己并不是亲自了解的事务盲目跟从,但是实际情况恰恰不是他们平时以为的那样,甚至更糟糕         5.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不公平的事情永远存在,所以不要在消灭这个现象的问题上作文章了,很徒劳的。还是把精力放在关心自己的事情上吧。         6.楼主的文章写的很好(希望不是转贴),我很欣赏这样的风格。比较实事求是,而且看得出是在这个圈子里混过,看的比较到位,不像很多愤青完全凭想象力说话。  ---------------------------------------------------  这位小官僚,显然没搞清楚“愤青”一词在网上的特定含义。  他倒是不小心流露了一点体会: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能体会到想腐个败是需要多大的能量,是多么复杂困难的过程啊!所以说大部分官员都是对腐败都是处于“可望不可及”的这么一种状态。
  我们和欧美法系的区别,楼主能说说吗?
  有些基层法官整天面对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几十年如此,可能他们水平很低但确实值得钦佩。中国司法腐败的情况非常复杂,很多人嘴里说要司法公正,要法治社会,一打官司首先想到的就是要给法官送钱,在这种环境下,法官确实很尴尬。    老兄知音啊
我遇到的最离谱的一件事,开完庭,法官利用书记员让当事人在开庭笔录上签字的空档,坐在法官椅上,问我们公司生产什么产品,当弄清楚之后,就要求拿点过去,还亲切地问书记员需要什么,说了一起拿过去。那场景,至今想起来仍觉得很滑稽。几分钟前还是威严的法官,几分钟后就公然向当事人索要东西,虽然那东西不是很值钱,但却让我对中国的法官有了重新的认识。  
税务、工商就更不用说了,十几块的午餐私人掏两元、上下班免费的公车接送、免费美容、练瑜伽、几百元的全套运动装备有活动就发,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应该不算腐败吧。。。
  作者:高鼻子男人 回复日期: 16:39:13 
    基本同意        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尴尬就在于违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在温饱的经济基础上要求建立出高于整个社会一筹的上层建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
  在公务员队伍里,法官地位确实不高。
  作者:食不甘 提交日期: 15:48:00    .....我的原则就是坚决不和法官发生任何经济往来。当然,这里面,一个是安全问题,另一个,我的信仰问题,我是信仰法治的,一点都不做作,是真信仰,所以我绝对不做这种事情,......  --------------------------------------------------------  非常佩服楼主这1点!  我刚出道时,完全没这个原则,后来经济基础厚些了,好像突然醒悟,非常鄙视以前的行为,坚决打住了。
  官场有自己的潜规则。钱权交易时亦如此。  腐败时,在正常情况下,权势高低与进帐成正比。回过头看沪市的陈总管,他管过小事吗?但他的涉案金额低吗?  权高者不屑管小案,管大案,拿大钱;  权小者无权管大案,管小案,拿小钱(与大钱相比)。  与其他领域一样,司法腐败时,回扣、行贿、受贿等,手法千奇百怪,有时甚至难以界定。  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楼主像是在为司法腐败叫屈。
    发完贴就到外地出了个庭,没来得及及时回复,十分抱歉,偶也没想到这个贴子会小火一把,非常感谢班主加精啊,更谢谢大家帮忙顶。  有些朋友说我原来在法院工作过,我在法院一天都没工作过,以前在政府部门做过公务员。还有的朋友说我是既得利益者,这个呢,反正我是没靠当律师赚到大钱,只能说赚了些小钱,说是既得利益者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还有我和法官没什么利益关系,犯不着为他们说话呀。我说法官辛苦,是我根据观察得出的结论。有些人也很辛苦,象税务局的专管员,辛苦大去了,但他们每年能收多少辛苦费?逢年过节收多少红包?呵呵,这是法官比得了的吗?我一个朋友开高档美容店,包年做最低五万,六个包年客户有两个是派出所的女警察,都是免费的,法官做得到吗?大家要是愿意听听,我也可以写写行政部门的腐败,那才叫腐败,法官呢,也腐败,也有捞大钱的,但说实在的,真比不了有些部门。为什么?因为法官往往面对的是两方当事人,原告和被告,当事人可以形成交叉的监督,这种监督的力度是最大的,都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谁好惹啊?行政部门不一样,他们经常只面对一方当事人,好操作啊,这个是制度上的问题,法官随时处于一种被当事人监督的状况(不要从表面上看他们很威风)。还有,法官的产生越来越多地从法学院出来,当上法官的都是受过至少四年正规法学教育然后考司法考试的,行政部门的产生没有这么专业化。  有些朋友从自身的案例说法官腐败,比如上面有朋友说法官诱使你承认不该承认的事或从程序上整你,这个,我只能说,你应该请个好律师,律师的作用,就是让你避免在吃法律的亏,输也输个明白,有些事情,法律规定就在哪摆着,他是不敢公然违反的,你因为不懂被他算计,这个,还是说明你对自己的利益不够重视。有时侯法庭上法官对不愿和自己配合的律师确实表现出不耐烦或训斥,但真正判的时候,他是不敢公然反判的,当然,有些律师故意和法官顶撞博当事人的欢心这其实是害了当事人,不足取。  我写的这些第一是我自己的理解,肯定不会全对的,还有,有些朋友说了,各地区不一样,上海和北京的情况显然不同,东部和西部也不一样,大城市和小县城也不一样,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也不一样,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也不一样,这个,相信大家都能自主判断。  再次谢谢大家的支持。
  本人也是做律师的,大体赞成楼主的观点,特别顶这一句:“后来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法官辞职去当律师?洗钱啊,以前太黑了,自己都怕了,赶紧跑。”---想起了许多有意思的事情。
  我在法院工作很多年,完全支持楼主所说的,相当客观与中肯。
  要说中国法官相当清廉,那不对,说他们腐败得一塌糊涂,也不对。我个人觉得,在公务员系统里,法官即便不是最清廉的,也应当归到比较清廉的那部分,我还是相信大部分法官并不腐败,一是因为法院确实监督比较到位,制约因素多,有回避,有上诉,有申诉,有律师参与,有纪委、人大、政协、检察院监督,有错案追究制度,还有党政机构和政法委的干预,腐败的风险大、空间小。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的的确确有越来越多的经过大学正规法学院教育的专业人员进入法院,他们在大学里培养的法治社会的信念确实使他们从道德上排斥司法腐败,不承认这个进步就是不客观,不公正。  
基本客观,本人也是一基层法官,法官的确有腐败的,也有大腐败的,但决不是普遍,哪行没有呢,党政机关会少吗?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真的不象媒体渲染那样厉害,完全妖魔话了,基层法院多的腐败是吃请,仅此而已,何况很多时候是真的不愿意吃,公务员温饱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很多律师的道德水准下降得太厉害了,在当事人处败坏法官的名声。
  楼主的观点还是比较中肯,也比较到位,什么事情也不能一竿子戳到底。前几天深圳中院执行庭出了名,我看其他区院也早晚的事儿,其中南山法院更甚......
  其他的地方不知道,就贵州的法官,哼哼。。。。。。。一个200W标的的案子光花在送礼的钱上就超过了30W。黑不黑?黑不黑??不要说我怎么知道的,我就是原告!!!
  苏武牧羊1说得很对,南山法院比深圳中院更甚,我领教惨了的。
  作者:跟名字没关系 回复日期: 14:49:33 
    基层法院比较艰苦 至少内地是这样  ===========================================================  发达沿海地区更苦!案子太多!
  忍不住再说两句!    楼主为法官辩解两句就罢了,怎么还要接着讲第三句。    是在是让人无法忍受!    税务局、警察是不是比法官更腐败,其实与大家痛斥法官是无关的。  即使税务局、警察比法官更腐败,这也不是法官可以腐败的理由。  亏你还是个律师,这么牵强的借口都可以拿出来。倒也怪不得许多人说律师没水平!    对于法官来说,即使民众苛求,也是应该的。  因为大家把司法当作正义的最后一道纺线,肯定是有很高的期许。正所谓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接着说回楼主,    说来你的年纪应该不小了,    自己丢人就算了,    还非要把律师的脸都丢了!        
  哈,楼主不愧为做过法官的老律师。  言语中肯,评析客观,说得比较内行,一听就知道在圈里涉足过。不过也有可以商榷的地方,比如民商事案件“应该是没什么腐败空间”,我就不敢苟同。  希望楼主常常发表高论,吾辈学习之。
  嗯,比较客观的论述。  
  很客观 我在法院 说的很好
  其实法官是最不能腐败的,一个社会司法腐败了,解决社会问题的就少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渠道,解决问题的成本会极高.比如台湾问题,因为有独立和具有公信力的司法,所以台湾虽出了很多问题但也是动而不乱,而没有导致社会暴力革命..
  欣赏剑与盾的视觉。楼主的文章只会蒙蔽那些没有进过法院的人。进法院的现状是:赢了官司的在背后骂法官指甲太深(贪心太狠),输了官司的在背后骂社会太黑,法官太坏。
  西部的一个不大的城市,交警队的一个小头目领了几个协管员罚款,他不用上班,整天花天酒地,几个协管员帮他站马路,一年罚了近二百万,他按10%以上提成是多少,20多万哪!连他们交警支队的头都说你悠着点吧,不要出事啊。这个小头目在当地成了过街的老鼠,去年被不明身份的人给修理了一顿,差点送了小命。今年累教不改,最近10来天就罚了50万。  现在交警罚钱和以前不一样的是,以前好多不给票,直接进个人腰包,现在为了防止举报,一般都得开票,但单位提成高啊,所以个人收入不错。单位也落好啊,财政上按70%给返回经费。你说,这个是不是合法的腐败,一点风险都没有。所以我觉得在中国,行政执法单位比法院要权大,所以腐败的更厉害。法院嘛,硬柿子捏不下,也就欺负欺负草民的份。
  什么是法院
  向大家公布一则关于中国警察的消息:  警察在严打期间,为了凑人数完成指标,江苏省阜宁县的警察竟然将一位60岁的老妪送入拘留所!该老妪因长期服药有轻微老年痴呆,反应迟钝,但警察还是因她拖错了自行车(未锁)而定其偷窃行为将其拘留,希望大家就此事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并希望您将这个消息转载给其他朋友。  对了,派出所的一个同志说完成指标可以拿1000多元的奖金......
  地方恶霸打人
公安机关助威    日上午,在江苏省阜宁县的益林镇,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  家住这个小镇上的木匠沈学成,今年57岁,是一个十分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他的妻子李学梅则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重病患者。他们俩都已近六十岁了,过着十分清苦的生活。  可万万没有想到因为一件事,这老两口在15日上午,经历了噩梦一般的遭遇。在离这对老夫妇的住处不远,有一个一元化工厂。最近这个厂因为要起围墙,强行圈占了沈老汉门前的自留地,而事先也没有给其任何通知补偿。无故被占地,沈老汉自然不服,便找该厂的负责人理论。而该厂的厂长就是贾忠秀。贾是一个什么人呢?他是当地一个恶行累累,却年年被评为“十佳模范”的人物。这么个牛气冲天的人,见到一个老实巴交的老汉竟然敢和他讲理,便指使其女婿王某,以及手下的一些爪牙,上来殴打老汉夫妇俩。顿时拳脚相加,两个年近六十的老夫妻就这样被打倒在地。  当时笔者看了于心不忍,正要偷偷报警。警车就已经来了,从车上下来六个警察。原以为情况会好转。不料接下来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干警们下车后,并没有上前制止贾等的打人行为,只是站在一旁观看。一位干部模样的人甚至对贾说:“贾厂长,接到你电话,我们就赶来了,这些人的确要教训一下!”然后,对四周喊了一声:“贾厂长要执法,谁敢插手就抓谁!”  这时,沈老汉的女儿也闻讯赶了过来,她上前想搀扶已被打得昏迷不醒、满脸是血的父母,竟被一旁的公安人员抓了起来。后来听说,她已被拘留。唉,无法想象,在这样的公安局里,一个弱女子会受到怎样的非人待遇!  在一旁的笔者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对作壁上观的公安人员说:“会出人命的!”那位警察同志竟说:“你妨害执法,想坐牢阿!”笔者愕然,流氓殴打毫无还手之力的老人,什么时候变成了执法!!  我不禁要问,然道这就是此镇上的人民警察吗?一大群人毒打一对老夫妻(其中的那位老婆婆甚至是一位瘫痪的重病患者),而作为人民卫士的执法人员不但无动于衷,竟然还充当了打手的卫道士!!!!!  
真的无法想像,这一切竟然发生在推行法制化进程的今天—日。在这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正发生着人间最丑恶的一幕!处于义愤,笔者写下了这篇纪实的文章!希望正义善良的人们能帮助这对可怜的老夫妇和他们因搀扶父母而被拘留关押的女儿!  (后记:当我说出这件事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冒了很大的风险。可我更知道,如果我再保持沉默,作为一个人,我的良心将会受到谴责。现在,我将自己亲眼见到的这一切通过网络公布于众,没有别的目的,只希望善良的人们可以帮助这对可怜的老夫妻  
  偶是法官,楼主说的很中肯。
  人们特别关注司法腐败,是因为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同意楼主的分析。楼主应是在法院干过的,但应该是在上世纪吧。法官腐败的重灾区确实是在刑事方面,特别是减刑假释方面;民商易产生腐败的是破产方面;另一易产生腐败的是执行。因为,这三方面监督的法律尚未到位,特别缺少当事人及其律师的主动监督,甚至当事人主动贿赂法官。
  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摆在眼前,就是什么地方的法官最腐败?  我认为,上海的法官最腐败。  有不同意见吗?  呵呵,第一把手都叫中央捉了去,可见法官有多腐败。  有不服的吗?  
  嘿嘿。。。你有权了,你也会变腐败分子
  ....俺不考公务员了....  去税务局工商局不用考的吧 - -11!!
  狗屁胡说
楼主这块还是有一套.如果不是转贴的。  
但说的还只是一部分...其实在法院中,和其他地方一样,是分派系的....  
你谈的只是面上的..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怎么操作的问题.  
  还不错,有争论是件好事,这样可以更客观的看问题。有不少收获,知道一些自己不知道事情。
  比较客观
  楼主写得比较客观,法官聊天的时候都说羡慕检察院……    另,照现在的待遇,不腐败的话,大多数法官的住房、子女培养还是很成问题,除非另一半收入比较高
   LZ阐述很客观,司法系统都如此,可想整个社会......我心凄凉!  期待还法治一片晴朗的天空早日到来。
  中国几乎没有不贪的官吏,只是看看有没有机会了!  整个官场完全靠腐败来维持,如果不让贪点,叫大家去干官,一个月2-3千元薪水却要应酬官场,还要糊口养家可能吗?  所以一切为此掩盖和修饰都是骗人的!
  嘿,我知道的一些基层法院民庭法官,有不少人每人每年要办三百来个案子,工作量之大说出来没多少人会相信……
  中国早晚会因法院的腐败而灭亡.
  现在我就身受感同  司法系统是腐败的  检察院和法院是一家的  可能我司考也没必要了
  我认为作为律师,还是要相信法律,不要轻易地否定法官,也要作一些换位思考,很多人首先就有了司法腐败的先入为主的概念,然后再去抨击法官,是不公正的,任何职业都有害群之马,律师界的害群之马还少吗?我是律师,但我认为中国的律师不见得就比法官高尚,尤其在道德感上,现在中国律师几乎没什么作为律师的荣誉感,这一点上就比不上法官,中国律师首先还是要自省,有点牺牲精神,我相信中国走法治之路是谁也挡不住的,中国律师还是应该多做实事少讲空话,为后来者多争取一些发展空间。  ~~~~~~~~~~~~~~~~~~~~~~~~~~~~~~~~~~~~~~~~~~~~~~~~~~~  ~~~~~~~~~~~~~~~~~~~~~~~~~~~~~~~~~~~~~~~~~~~~~~~~~~~~~~  ~~~~~~~~~~~~~~~~~~~~~~~~~~~~~~~~~~~~~~~~~~~~~~~~~~~~   赞!!!
  作者:立志过司考 回复日期: 9:58:13 
    现在我就身受感同    司法系统是腐败的    检察院和法院是一家的    可能我司考也没必要了  ----------------------  兄弟姐妹们,好好考!  腐败分子是不可能良心发现的!没有你们就没有未来!  
  我比较支持楼主观点,但中国百姓对法院腐败比较敏感,也容易放大,这以当年提吏政腐败有关,为了减轻吏政腐败的压力,当年随后抛出了一个&司法腐败&,(所有腐败的根源在司法腐败,说实在的,司法腐败还不是吏政腐败,法院有什么人事权,院长不都是行政机关过来的吗,)再加上最高院自不量力,称自己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屏障,树立一个大大的靶子,没什么权利偏要装着好有权利,后提出以&公正&为世纪主题,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是&十分腐败&,否则没必要作为一个法院主要矛盾提出来,百姓本来就象看待一般行政机关一样看待法院腐败问题,法院自己都这样认为,百姓对法院的信任度一落千丈,还比不上一般行政机关.
  客观、中肯,比较有说服力
  dddd  
  司法腐败么 第一要有人行贿 其次是有人受贿  行贿的是当事人 受贿的是法官 中间人就是律师  呵呵 不然一般当事人的钱 法官随便就敢收?不怕前脚收钱 后脚人家就把你捅出去。
  最近有一个法院的法官被抓了,人是很不错的。如果没有机会,或者外部监控强一些,应该不会去受贿。不知最高法院是怎么想的。看来,法官独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dexinwang 回复日期: 23:00:49 
    客观不客观,进过法院的人心里明镜似的;法官不被尊重,法院没有威信,很大程度上是法官法院自己造成的。
  这个问题  就是社会问题
  本人重复在网易《思想之剑》发表的《《大国崛起------大道行思》的哲学思考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的观点:  钱的运动轨迹对人有永恒的吸引力,谁都想搭根线把钱引到自己的口袋。偷窃不能杜绝的原因有很多,但如果一个人的偷窃技巧高得让警察和法官也无能为力,警察和法官就会很乐意的被发展成为他的徒子徒孙,没人愿意吃力不讨好。
  这个问题是人性问题
  本人正煎熬着与 一个老赖的官司,不知道中院的法官 要什么时候裁决,已经半年了,这些法官都在做什么啊,天啊,我太鄙视中国的法律效力了,为什么做为人 不能有职业道德啊 
  文章写的不错,比较客观。看了楼上诸多网友的发言,感慨无限。看来中国只有实行陪审团制,法庭上一切操作公开,才能服众呀。
   呼吁取消外来工子女中小学业务教育学杂费百万人公开签名信  正是外来劳工日夜不停地加班,让深圳特区珠三角长三角沿海地区经济腾飞。让中国享有世界工厂的名誉。  多少外来劳工在这片土地上挥汗奉献了自已的青春,他们在工作所在地纳税,他们辛勤地工作保持沿海和特区GDP高速增长,而他们可能连劳动法规定的基本社保医保都没有,可是他们还有梦想:希望他们的孩子能过上好的生活。再苦再累外来工也想要自已孩子能上得起中小学。  而现在中小学以学位费等各种名目收取昂贵的学杂费,以各种借口将外来工子弟排斥在当地学校之外。  国家财力已有能力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强烈呼吁中小学义务教育不得收取外来工子弟学位费等学杂费,并彻底取消目前在当地许多中小学普遍存在的这一收费名目。不要让外来工子弟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受到了损害。同时彻底根除教育乱收费。  教育乱收费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对许多困难的外来工家庭来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和杂费已成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在此强烈呼吁在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条件、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等方面,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以户籍为由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确保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能够“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  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大家携手一起来推动社会进步!  
  签名人:  李维春 杨博 李志军 刘逸明 黄晓敏 郭永丰 李维忠 段海宇 于奇东  谭平山
杨在新 唐荆陵 任畹町 陈宇 张健兵 王德邦 张鉴康 陈智  胡泽国 邓永清    签名邮箱li-  
  权力不受制度监督必然扩张,权力膨胀的后果必然是腐败.仅仅希望是道德是不现实的.    呼吁司法独立.法官高薪养廉。
  楼主的文章分析的很透彻!
  只要是法官或律师,都不得不承认80%以上的是事实,哪些举例子的大部分不是搞法律的
  留个记号。一次原本定这个帖子,说好文章,却顶错了,弄得别人说我自相矛盾。
  作者:挑战腐败 回复日期: 15:49:18 
  别扯了~~~~~  法官同精子一样!!!变成人的机会太小了!!!!!!  -----------------------------------------  作者:京杭大运 回复日期: 14:36:02 
  作者:立志过司考 回复日期: 9:58:13    现在我就身受感同  司法系统是腐败的  检察院和法院是一家的  可能我司考也没必要了  ----------------------  兄弟姐妹们,好好考!  腐败分子是不可能良心发现的!没有你们就没有未来!  -----------------------------------------------    上面两位说得好    
  好贴要顶
  关于法官腐败(1)确实有法官腐败,这是不争的事实。(2)法官的腐败侵犯的是老百姓的利益,社会反响大。(3)法官审理案件(民商)都有一个叮哨方(原告或被告)所以暴露出来的较多。(4)有些腐败是他人强加给法官的,如律师对他的当事人说,想羸官司要给法官行贿,当事人把钱给律师,律师把钱装到自己腰包了,法官背了黑锅。(5)二审终审家喩户晓,一审行贿怕二审改变,腐败的制约相应比较规范。(6)吏政腐败侵犯的是国家利益,反映的人少,相应暴露的概率小,但量大,面广。(7)如果有人能把一定时期内暴露出来的腐败分子人数及获益比较一下,就会看得很清楚。
  写的很客观  
  天下乌鸦一般黑!现在法院的法官比以前更厉害!胆大妄为!!
  呵呵,比较正确。吃请的有许多,收钱的也有一些。公正的是大多数,因为没有必要偏袒,只是一份工作罢了
  输了官司大骂法院的法官的见多了,哪个不骂法官腐败的,骂得多了到最后人人都成了“贪官”。  其实现在法院基层法官手里能有多大权?错的他能给判成对的吗?大的案子不都得上面说了算吗?小小的法官在领导书记们眼里算个啥呀!你要是不听上面的话也就离开你倒霉的日子不远了。    没权力哪来的腐败?真正腐败的都是权力最大的部门。    银行一个坏帐就是几百几千万的,那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就这么流进了个人腰包,也没哪个骂他们腐败的----这是因为没涉及个体利益,管我个人什么事。    税务查出个漏税的,说罚你一万也行,罚你10万也行(他就有这个浮动权力),看你能不能摆平税务官了,也没哪个骂他们腐败的---这是因为偷、漏税者花了小钱、省了大钱,当然不会骂喽。    学校又让你交钱了,都是些个巧立名目的收费,你敢不给吗?你敢当面骂他们腐败吗?----你的孩子可都是他们教的,孩子的将来都捏在他们手上,谁敢呀!    法官算什么,我这一辈子也就打这么场官司,明明我有理还判我输,肯定是腐败的,我下次又不会再打了,他能管到我什么?我不骂他骂谁?!  
  写这个帖子的人估计是法院请的枪手。本人当律师虽时间不长,但全国大部分地方的法院我都去过。几个字:乌鸦一片黑。要说法官只有少部分人腐败,只有哄小孩。95%的法官腐败,还有5%的不在审判岗位上,这就是中国目前的法官队伍。看一下他们抽的烟、住的房、穿的衣,就知道了。法官的腐败决不是自身的收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法官办了错案,有那么多的规定,但真正被追究的又有几个?老百姓真正得到公正判决的又有多少?一些规定仅是花瓶而已,就像中国的律师制度,没有了不行,老百姓不答应,与国际也不接轨。但有了,就算是摆设,想有所作为吗?等到7002年吧。因此可以说,法官没有不贪的。谁敢站出来说他不贪,经得起查吗?当然,不能让我们伟大的党来查,党是查不出的。
  我现在感到法院在摈弃法律办案,为保卫腐败办案,为打击公平正义办案,在另立中央。不信的话请看我的亲身经历:    
制造了七十二个嫖客冤案的呼图壁,今天明目张胆地制造是非颠倒、重重冤案冤狱    /bbs/read.php?tid=2309&page=1&toread=1                是非颠倒、重重冤案冤狱续篇之一,另判,同一事实不同的方式判决    /bbs/read.php?tid=4300&page=1&toread=1          是非颠倒、重重冤案冤狱续篇之二,中级法院民庭如此包庇下级法院    /bbs/read.php?tid=4321&page=e#a          用证据揭露新疆呼图壁县公安民警郭怔茂的渎职包庇罪行    /bbs/read.php?tid=2660&keyword=          用证据揭露新疆呼图壁县法院法官林毅的枉法罪行/bbs/read.php?tid=3236&fpage=1          认识法院捞钱的手段之一:同一事实轻微伤轻伤不是一案?    /bbs/read.php?tid=2387&keyword=  
  这一帖看起来倒比较像是法院里的人所写的。  我自己是检察院的人,觉得这帖子里写的很多,我都有同感。不过,要是律师真的也有这种感受,我就只能说I服了U
  社会的问题大于法官的问题
  至少在上海,我觉得楼主还是很客观的,看的出来楼主是在这个圈子待了很长时间。说话也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实在不明白一些自称是律师的人发出的过于偏激的帖子,你们真是律师吗?起码的客观冷静和逻辑思维都没有,让人不禁怀疑你们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煞笔言论~你们律师是好东西?不是你们律师象条狗一样,我们日子过的这么累~更别谈那些女律师了,和你上床都愿意~真烦~好在我还不是喜欢这种疯狗~
  在基层法院实习,他们的素质很不错,跟老师们说的形象完全不一样,让我这个名牌法学院校的人都肃然起敬。  有些事情还是要自己经历了才能说话,我觉得LZ说的比较准确了。     
  在一个声称追求法治,但实质专制的社会里,有人说法官是清白的。    都知道法治社会中司法权是独立,但在我们这个专制的国度,司法权不过是国家专制权力的二奶,看一看法官产生的方式,有多少是公开招录的? 法官从其产生,就带着权力腐败的臭气。
  LZ说得不一定全对,但回帖中某些人的一概否定论却是让人觉得可笑。    
  TO , hewhew    我不知道你的年龄是多少.我二十六岁,也许很年轻,对以前的法检不清楚,什么都是要发展的看吧,你说法官有多少是公开招录的,那我这个未来的检察官就是公开招考的,而且在我的周围,在我的省一共近千人的法检的未来,都是靠公开招考考上的,慢慢来吧,法制在进步,哪怕是蜗牛的一小步,我们也不能否认真的在进步了...
  打官司变成打关系现象的出现,事实上都是双方当事人娇惯和放纵的结果。一方当事人请托法官,另一方当事人要么自认倒霉忍气吞声,要么如法炮制也去请托法官,这样的态度无疑助长了这种腐败之风的蔓延,忍气吞声的当事人放弃了自己抗争的权利,也应当对这种司法腐败的得逞承担自己道义上的责任。当事人永不妥协的坚定决心会有力地遏制腐败的发生,趋利避害是所有人的本能,包括法官,当他发现他的枉法行为将面临巨大的风险时,他会选择放弃。许多腐败的发生真的与当事人的懦弱有关。我经手的案件,在我的坚持不懈的斗争下,除了那唯一一次的败诉外都取得了预期的结果,这些经历让我相信,腐败有时候确实是不可避免的,但腐败并非普遍,面对腐败我们也不是无能为力,我们有很多手段,可以让腐败收敛,以避免腐败给我们的诉讼带来的不利的结果。前面的章节里,我讲述过,我亲身遭遇的司法腐败,其中有一次,让法官写好的判决书重新收回,迫使法院联系对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还有几次遭遇到司法不公,最终在二审中获胜。法官也是人,和普通人一样,有自己的道德和良知,追求公平正义是他们本能的追求,既然法官也是常人,法官也会尊重那些有原则的律师,品格高尚的律师,作为一个律师不要先入为主把法官当成假想的敌人,律师真正的敌人是对方当事人,或者自己的委托人。
  刑事案件、执行案件、破产案件确实是腐败的高发区,但还有一个,就是上诉的案件,上诉案件是终审审判,二审法官上面没有监督,也容易腐败。
  我曾经给一个反贪局的局长讲过这样几句话.目的是希望检察院依示办事,希望他们遵守程序.因为我申请会见一个犯罪嫌疑人反贪局的办案人员一直找借口不让会见.后来我找了检察长反映此事,检察长表示检察院一定依法办事,并把反贪污局长找来.我后来给局长说,你别生气.我是依法找检察长反映情况,可能将来某一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那时候你希望找一个象我这样的律师呢,还是找一个胆小怕事,没有原则的律师呢?这个反贪污局长说,我服了你了.
  司法啊,也把我害苦了。  caizheng气粗是大爷,yinhang有奶就是娘.
  作者:我的护球像亨利 回复日期: 00:05:55 
    楼主在扯,我在律师五年了,就一个感觉,中国没法.    这几天的一个小案子.    A在2003年包了B一块地,包的时候是1000元一年,共20年,当时的市价是800元.        今天吧,地价升了,升到10000一年了,B就不高兴了.        昨天法院判决下来了:时间过长,改为五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  看来这位朋友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复杂性还没有足够认识。  在国家调整农业政策、免除农业税之前,种田成本过高,部分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农民并不愿意种地,以至于在部分地区形成抛荒现象,各地政府往往要求村委会想方设法避免抛荒,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土地承包权流转现象。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或者愿意多承包土地形成规模优势的农户,从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种田的农户手中购得承包权。  但是,农业政策调整后,种田的收益得到一定提高,在部分地区,提高的幅度相当大,原先订立的承包权流转合同约定的价格往往无法为出让权利的农户所接受,于是引发纠纷。在一些地区,还发生农民集体捣毁承包户土地上的种植物等恶性事件。  法院在面对这种纠纷时往往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权已经物权化,从本质上说是我国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一个权利一旦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即不应当具有可流转性。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那些反悔的农民在诚信方面似乎存在很令人头痛的问题,支持他们似乎在鼓励毁约行为。  从主要的方面说,法院把政策调整导致的利益失衡看成情势变更。在情势变更的情形下,只能确保家庭承包权的前提下平衡双方利益。怎样平衡呢?只能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的,可以由转出方收回土地,但给予承包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土地上种植的是前期投入较大的经济作物,或者承包方为改造土地投入较大、转出方无力或者不愿补偿的,可以考虑适当缩短原先约定的承包年限等等。  应该说,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很难找到一个完美无暇的解决方案。法院也是在各方利益博弈过程的夹缝中小心翼翼地寻求平衡点。
  呵呵,写得好。我去年的几个案子也没请法官吃饭,结果还是比较公正的。
  我觉得中国的问题不要假正经,律师和法官,如果律师进入了法官的圈子,送不送钱,都能办事。那些最高层次的利益交换既安全,又高雅座,又可立牌坊,大家都可以伪装人模狗样/只是楼主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    有些天经地仪的案件,不送钱也是判决胜诉的,有些可上可下的民商案件,哈,你去看看北京的律师是怎么扛着现金来的,再来论坛发表意见。    不要拿天经地仪的案件来骗人骗已:结果是公正的。
法官必须公正,一次不公正的审判要恶于十次不人道的犯罪
  不太同意,楼主漏掉了很多从头烂到脚的法院  深圳中院,阜阳法院,天津高院这些都是大染缸,不贪腐的成少数派了  这只是媒体曝光的  没有曝光的又有多少呢  我举的三个法院,有特区,有直辖市,有不发达地区地级市,是不是很有全国代表性呢    
  从个人来说,本人从事律师工作时间不长,办的案子也不多,基本上也没有碰到胡乱办案的法官,不过近来有个劳动仲裁,在仲裁阶段,用人单位就体现出了到处活动的苗头,看看这个案子能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了。  
  行政案子应该是没什么腐败空间的,呵呵
  楼主说的大部分不错,分析的也很有道理,但是法官有几个不想贪的!机会不成熟而已,而且大部分基层法官法律知识匮乏到让人接受不了的地步,只知道抹和,怎么处理下怎么算,有法官说道律师诋毁法官的形象,狗屁!腚底下干净还怕说啊!民庭的法官几次打电话给我让我看看判的行不行!法官判决让律师看看行不行?!这不是笑话吗!  刑事案子可操作的空间太大了,就象楼主说的一样,这是利弊关系的产物,只要定罪,拿钱安抚下,大家都省事,这里楼主还漏说一件事,就是检察院也想着法的弄钱~~至于办法大家都可能知道不少,特别是自侦案件,当然其他阶段也有办法弄钱。。。。。现在这个社会不就是大家一块想办法发财吗?哪个部门不是,律师不也是吗?反正我是,但是不能触犯法律和出卖自己的良心,请法官吃饭?熟悉的朋友没问题,为案子是当事人自己的事,请吃饭就管事?那还不如直接送钱呢!案子又不是他自己说了算,你请他,给他送不怕别人吃味  
律师连法院的临时工书记员都看不起,可见地位之下,这也是让那些垃圾律师给惯的毛病~~~`  先到此~~~出去了~~~~
  顶实话
  呵,我们这的法官都说自己是弱势群体。  原告骂,被告骂,领导骂
  反正老子不吃不拿你们这帮孙子一毛钱。
  不真实
  衙门口,向南开,  有理没理拿钱来!  法院依礼来判案,  谁的礼多谁就赢!
  我在法院上了两年班,22岁考进来的,今年24了,我现在一门心思想调去其他部门,随便什么部门都可以。高院、中院、基层院的人都认识也了解不少,其中的点点滴滴也知道不少,我敢用人格担保,90%的法官是很好很好的,法官地位是很差很差的,收入也是很低很低的,工作是很多很多的。
  作者:三戟猫 回复日期: 4:20:59 
    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摆在眼前,就是什么地方的法官最腐败?    我认为,上海的法官最腐败。    有不同意见吗?    呵呵,第一把手都叫中央捉了去,可见法官有多腐败。    有不服的吗?  --------------------------------------------------  哈,谁把这个老帖挖了出来晒?  再问一句,(全中国)上海的法官最腐败,有不同意见吗?    这里有谁还能记得古今中外无赖之最案?  就在前几个月,纯因咱一个当事人近十年来的持续不断上访举报,该案的主审法官吃不消了,虽说案子还压着,但他辞职逃跑了!  嘿嘿,为了破财消灾估计这家伙亏大了吧?  嘿嘿,他能逃到哪里去呢?
  作者:woaijianxia 回复日期: 21:55:41 
    我在法院上了两年班,22岁考进来的,今年24了,我现在一门心思想调去其他部门,随便什么部门都可以。高院、中院、基层院的人都认识也了解不少,其中的点点滴滴也知道不少,我敢用人格担保,90%的法官是很好很好的,法官地位是很差很差的,收入也是很低很低的,工作是很多很多的。  -----------------------------  -----------------------------  没见过有你这么傻的,哪个法官会告诉你他贪了多少、捞了多少,不成还分点给你?  我敢用猫格担保,90%的法官是很坏很坏的,法官地位是很臭很臭的,收入是很大很大的,工作是很爽很爽的。    还人格哩。  跟猫比,人算什么东西?…狗都比不过!
  楼主说的很客观,完善之路还很长啊,不过我们还是要有信心,只要我们的社会是向前进步的,法院和法官的品质就应该要提升。  woaijianxia:“我在法院上了两年班,22岁考进来的,今年24了,我现在一门心思想调去其他部门,随便什么部门都可以。高院、中院、基层院的人都认识也了解不少,其中的点点滴滴也知道不少,我敢用人格担保,90%的法官是很好很好的,法官地位是很差很差的,收入也是很低很低的,工作是很多很多的。”  对这个评价有很深的感受。  三戟猫的说法太偏激了,如果法院和法官真像你说的那样,倒霉的是谁?还不是普通的社会大众!?可能你是律师吧?你没有必要把律师和法官对立起来,更不该以律师之心度法官之腹。法官和律师角色不同,各有自己的本位,法官很难让律师感到满意。有时候,让律师满意的法官恰恰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    
  作者:低头却见水中天 回复日期: 23:36:17   “…如果法院和法官真像你说的那样,倒霉的是谁?还不是普通的社会大众!?”  -------------------------  早倒霉了。早倒大霉了。早倒十年八年的大霉了。…你以为尚未开始啊?…    “…各有自己的本位,法官很难让律师感到满意。”  只有同为贪赃枉法的律师才会要求法官让他感到满意。  而正直清廉的律师只会要求法官让他感到信服。    法院里腐败的东西见得太多了,所以偏激、且坚决不谄媚。
  楼上的帖子总是抱怨,你有解决或者改进的意见吗?
  “法官不用担心衣食住行,不用担心养老医疗,不用太担心住房子女入学甚至以后的就业问题,”------我的工资恐怕十年也买不起房子了。什么叫不用担心子女就业问题?难道法官的子女以后找工作,别人说,我父母是法官,他们就收了吗?    不过楼主的绝大部分观点还是很客观的。
顺便说一句,三戟猫的观点有点偏激。woaijianxia说的也不是很准确。“90%的法官是很好很好的”或许改成“90%的法官在95%的时候是很好很好的”比较切合实际。  
法官黑,远不及纪委黑!  
代表党的地方纪委,简直比旧社会的胡汉三、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还他妈的黑!导致苍天动怒,大雪、地震、洪水……接连不断!全是腐败的中国政府惹得祸啊!
  从我的朋友的一个简单的案件(车祸事故)的审判过程及执行结果得出结论:法律真他妈的没用!!法官更他妈的垃圾!!真希望就没有法律,大家回到原始社会,谁力量大谁是老大!!法律都成了他妈的弱者力争权利最大的障碍!  以前我也不这么看,觉得法院是维持正义的地方。现在不知道还有哪些人会这样看待法院及政府部门,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里,什么都会变,变得以经济利益为中心。
  深有同感,作者写得很有生活根据,分析透彻.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之忧?
  十分赞同楼主的观点,审判阶段尚且不说,执行阶段的腐败空间是相当大的。就我地农村而言,申请执行后,一个执行期6个月,执行法官可以给你拖一两年不去找被执行人一次。而且还是在申请人不停督促的情况下。每次找的结果,得到的答复总是一个字“忙”。要不就是冬天嫌冷,夏天嫌热,春天风大,秋天路滑。总之,不给好处就是不去,你能怎样?找领导,管用吗?最高院关于延长执行期需层报高院的规定只是一纸空文。根本没人理。本人既非律师又非“法工”。只是爱好学习法律而已。83年严打期间曾帮邻居为被判死刑的儿子进京上访,结果改判10年。近些年,曾为亲友代理过许多民事诉讼、乃至行政诉讼,遍布东三省。现今手中尚有多个执行案未结。再有,每逢年末或更换办案人,原办案人就会做一假执结报告放入卷中,你再不找,万事大吉,你若找,名曰:“内部结案”。苦煞百姓。此乃一大结症。逼迫百姓送礼。悲哉!
  刚才的帖子,头句话有毛病,应改为:&十分赞同楼主说法官腐败的关点&
  写的不错
  法院的问题主要在司法不独立。往往是院长授意,承办法官用命。结果是承办法官为了迎合上司,昧着良心办案子,妨害司法公正。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所以,许多有“经验”的当事人,凡事总是想方设法找院长,只要院长肯卖帐,事情就算搞定了。  因此,法院的腐败,院长为首,庭长次之,承办法官在次之。
  有这样一个问题:A广告主委托B广告经营者在C广告发布商媒体上发布广告,后广告经营者拖欠广告发布商广告费,这个广告经营者本身无财产可以执行或者查封,可否想一个办法要广告主承担责任?谢谢,
  国家的腐败,法官功劳最大,只有法院腐败他人才敢腐败。
  梁松屋同志,你错了,当今最大最多的腐败在行政部门,在行政领导,连一个小小的乡镇党委书记都大搞腐败(好的几乎是公开的),何况别的/ 
  法官的性质决定了它不是名利双收的职业,与其它机关不具可比性。我的诉讼经历让我同情法官处境,不敬重法官,蔑视黑心腐败法官。
  总体上说,城市的法院从素质到水平都要比农村基层的法庭好得多的多。  从最基本的说,我知道有在农村的派出法庭,最简单的离婚案件(只判离不离婚,农村的家庭也根本没有多少财产要分割),法官收500-1000块,并且不开票(因为没法开)。在市里,收费这些都是很阳光的了。
   法官黑!     代表党的地方法官黑,简直比旧社会的胡汉三、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还他妈的黑!导致苍天动怒,大雪、地震、洪水……接连不断!全是腐败的中国政府惹得祸啊!   衙门口,向南开,    有理没理拿钱来!    法院依礼来判案,    谁的礼多谁就赢!        
  同学在中院,要死要活滴吵着要出来干律师这个买卖。。。。
  看到楼上有评,补一句:自然灾害跟腐败扯得上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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