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购买与他人共有的房子法院有权拍卖吗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该如何执行拍卖?


对于个人财产登记在亲戚名下的案例有很多,可能有人因为买房名额等等这样做,但是我们也需知道,一般这种把财产登记到他人名下,就属于他人财产了,若后续有争论自己也百口莫辩,毕竟人心隔肚皮,这方面案例时有发生,所以大家要把自己的财产登记到亲戚名下一定要深思熟虑。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被执行人财产登记在亲戚的名下后,法院还能直接执行吗?
其实这个答案并不固定,影响因素很多,首先登记人的态度究竟如何,毕竟登记在别人名下就属于别人的财产,如果对方坚持说这是自己的财产,那么法院便不能强制执行,只有对方承认这是你的财产,法院才能进行强制执行。但不要认为这样就能逃避过去,其中涉及关键一点,大家在贷款填写时肯定有预留地址,也就是大家的土地、房屋的使用权,如果对方否认,那么负债人还面临登记虚假的情况,此时还需要另行提起诉讼或者通过其他程序。
而有几种情况下法院还可以直接执行:第一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等方式取得,但尚未过户的房产第二点:可以预查封的房屋第三点:登记在无收入来源子女名下的房产
首先是第一点,很多人在判决下来前是要转移自己的财产的,但法院判决下来后,却没有办理好过户手续,针对这一情况法院是可以直接执行的。
第二很多朋友都不太了解的预查封房屋,很多都比较好奇这是什么意思,简单的理解就是被执行人的房屋没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也可以直接查封,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一种是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最后一种就是被执行人购买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第三就是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自己没有经济来源的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法院也是可以直接执行的。
所以说并不是将财产转移到别人的名下就能逃避强制执行了,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做分享,如需了解,可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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