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上海买房条件离婚买房?


“在我看来对方因为这件事获利近800万,其中包括因房子升值的300万,而我们损失了大概1000多万!”
这是法院判决后,一位来自成都的90后女孩准备提起再审时说的话。
2020年5月17日,这个女孩通过中介在上海黄浦区买了一套价值1500万元左右的房子,先付了400万元购房款以及100万元的保证金。按照合同规定,伍亭颖女士需要在一个月内补足剩下的245万元,否则就要接受利息和赔偿等附加条款。
于是她在7月13日凑齐了一共745万元的首付,获得了房子的居住权。而在两方协调后,剩下的745万元将要在8月30日之前付清。
不幸的是这中间却发生了意外,伍亭颖不仅因此没拿到房子,而且还要倒赔卖家近500万元,被网上评为“上海最惨购房人”。伍亭颖为什么会这么惨?她的故事又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警示呢?
上海买房
这个女孩叫伍亭颖,出生于1996年2月16日,家庭条件还不错,成年之后就来到大上海打拼。普通家庭在上海是无法立足的,这里的房价一般人无法追上,大多数人都只能在大都市中漂泊几年,然后带着攒下的钱财离开,可是伍亭颖不一样。
2020年伍亭颖24岁,就开始准备着在上海黄浦区买房,这种财力就不是一般家庭额可以培养出来的。老家在成都的伍亭颖在上海没有多少关系和人脉可以使用,因此就将挑选房源的事情交给了中介,她之后再进行二次选择,以充分节省时间和精力。
5月份的时候,中介找到了一处比较合适的房子,打电话给伍亭颖,希望她可以去看看。经过介绍和实地考察后,伍亭颖比较满意,然后就开始和房主接触,开始下一步的详谈。这是一栋二手商业用房,面积有180.09平方米,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滩属于绝对的优质房产。
如此抢手的房子当然不便宜,伍亭颖砍价砍了很长时间,这才定下1550万元的价格,并与之签订了购房合同。能定下这样的价格主要是由于卖家那边急于脱手,给了伍亭颖砍价的空间,但是相对应的他们交房的日期会很近,伍亭颖筹集资金的时间会比较紧张。
按照市场行情,买家需要先付房价一半左右的首付,在伍亭颖这套房子上就是745万元,这是必须的提前支付的,后续的房款如何支付再由双方商定即可。5月17日,伍亭颖先把100万元定金以及400万元购房款交给房主,并且约定好了会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剩余的245万元。
可是伍亭颖却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她的资金周转出了一些问题,原本计划的买房资金没有这么多,她需要临时筹集。在这个过程中,她耽误了交款日期,引起了卖房者的不满,两家再次坐下来,签订了一个补充条款,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确定。
这样的举措是人之常情,毕竟双方只是利益交往关系,你有难处我理解,但是不能耽误我做买卖。伍亭颖也自知理亏,所以没有做太多的抗争,接受了对方提出的意见。在补充条款中, 伍亭颖需要为那245万元支付利息,直到还清的那一刻。
而且这笔费用需要一次性还清,最终期限是7月31日,算是给她宽限了一些日子。之前这笔钱伍亭颖就筹集的差不多了,这次又多出这么多时间,所以很容易就凑齐了245万元的剩余首付以及相应的利息,并在7月13日交付给了卖方,完成了先期工作。
但是陷入欣喜的伍亭颖没有注意到,补充条款中还有一条致命的惩罚措施。因为房子需要提前交付,因此剩余745万元的尾款需要在8月30日之前过户完成,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自动清除,伍亭颖还要支付房屋总价值的20%作为违约金。
另外,一旦这笔尾款没有按期交付,她损失的不只有表面这么多钱,还有自己在这上面花费的精力时间以及装修损失180万元。
闹上法庭
这条惩罚性的条款十分严厉,如果真的发生合同中所说的情况,那么伍亭颖房子不仅买不到,而且还要赔偿对方更多钱,这可不是一个好事情。然而伍亭颖的经验毕竟还少,没有意识到其中的严重性,因此也就为之后的争端埋下了伏笔。
伍亭颖的资金不太充裕,这在她支付首付的时候就能看得出来。虽然她的家庭条件不错,可是1500多万不是每一个家庭都能迅速拿出来的。所以在伍亭颖的计划中,首付自己拿,然后剩下的745万元就靠银行贷款,自己以后慢慢还。
从决定购房开始,伍亭颖就向银行申请贷款,前面的步骤进行得很迅速,她可以在规定时间贷到款,然后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可是在银行放款的最后阶段,审批时间却意外延误了,伍亭颖的抵押物以及信用不足以贷出那么多钱,她的计划卡在了最后一步。
当贷款出现问题的时候,伍亭颖是崩溃的,前面那么多困难都过来了,没想到竟然倒在最后一步上。无论她怎么申请,怎么申诉,可是银行贷款就是办不下来。眼看约定日期越来越近,745万元却始终拿不出来,伍亭颖的麻烦大了。
好在卖方不是太刻薄,即便到了最后期限伍亭颖还没有付款,在简单协商后,人家仍然又给了小姑娘机会,往后又延期了一段时间,希望能做成这笔交易。
可是伍亭颖那边真的拿不出钱,银行贷款又迟迟未到,买卖眼看就要黄了。无奈之下,卖方只能给伍亭颖发出了律师函,希望她尽快筹钱,否则到时候大家法庭见。
这算是最后通牒了,如果伍亭颖能在最后这段时间里支付欠款,那么自然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是如果她没钱的话,那么不好意思,他们就只能法庭上见真章了,这样大家一点缓冲的余地都没有了。伍亭颖也知道其中的凶险,如果真的上法庭,她就真的没有退路了。
所以伍亭颖一直催促银行,希望可以尽快拿到贷款,然后大家钱货两清。10月29日,在约定日期的两个月之后,银行的贷款终于放出来了。但是当伍亭颖拿着这笔贷款去履行合同的时候,卖方不愿意卖给她了,已经被她拖拖拉拉的态度彻底激怒。
至此双方彻底撕破脸皮,没有了缓和的余地,卖方甚至一纸诉状正式将伍亭颖告上了法庭,借助法律武器给伍亭颖最后一击。经过前期查证之后,法院在2021年6月25日做出了判决,伍亭颖的房屋转让协议被解除,她必须即刻搬离,并且要支付违约金等费用共497.32万元。
也就是说伍亭颖要购买的房子没有了,前期投入的745万元也变成泡沫,除此之外还要支付近500万元的赔款。面对这样的结果伍亭颖愣住了,她投入这么大,辛辛苦苦一场什么也没捞到,把房子赔了还不算完,甚至还要支付赔偿,着实有些太惨了。
事件后续
对于这个结果,伍亭颖自然完全无法接受,因为她认为主要是银行贷款审批出现问题,导致原本说好的时间向后延长,跟她本人完全没有关系。可是在最后的判罚中,她却要为银行的失误买单,不仅失去了增值300万左右的房子,竟然还要另外支付巨额的赔偿。
不过法院是讲法律的地方,伍亭颖的诉求虽然合理,但是不合法,所以法院方面也无能为力。伍亭颖的律师告诉她,问题就出在那个惩罚条款上面,因为白纸黑字已经表明,伍亭颖必须要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支付745万元尾款,无论使用什么方式,否则就会造成违约。
一旦违约情况发生,卖方有权利提出解约,并且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赔偿。之前伍亭颖没有仔细琢磨其中的法律条款,因此忽略了其重要的法律意义,这个证据对她十分不利,同时也是法院做出判决的具体依据,将伍亭颖彻底推向了深渊。
判决结果出来后,伍亭颖和卖方都不满意,一个是因为不服气,一个是觉得赔偿金额太少,于是双双上诉,希望得到新的判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仔细查阅了案宗,并且当庭询问当事人,做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罚结果,驳回了两方的上诉。
事情到这里就差不多盖棺定论了,伍亭颖的处理结果几乎没有再次反转的余地,她可能就要接受这样的惩罚了。她的代理律师唯一能做的就是积极取证,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希望可以降低自己当事人的损失,减轻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舆论发酵,伍亭颖的悲惨遭遇被放到了网络上,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大部分网民对伍亭颖的态度都是同情,毕竟仅从情感角度出发,自己只是因为银行贷款延期,付款时间晚了一两个月,却要硬生生承担这么大代价,很容易引发共情心理。
但是也有一部分比较理智的网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们直言伍亭颖自作自受,吐槽她没有看清条款内容就草率签订协议,然后又因为意外延期违约,理应为自己的做法买单,不值得同情。这番话虽然残酷,但也一定情况符合实情,伍亭颖确实因为自己的原因遭受损失。
相关从业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这个案件中,双方的行为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银行贷款没能如约到付,属于不可控因素。”
大部分律师也同意这个看法:“虽然看起来十分不近人情,但是在法律层面上是合法的,当事人感觉憋屈也实属正常。”
随之公众关注的焦点就转移到了卖方是否应该解除合同,并且向法院提出控诉。这个问题也比较容易解释,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卖方这样做也正常,人家有权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争取利益最大化。
何况卖家卖房本来就急用钱,时间对人家来说就是金钱。在伍亭颖逾期的情况下,卖家也并非没给机会,只不过一切都耽误太久了。
经验教训
伍亭颖的案例很容易梳理清楚,她在购买房产贷款的时候因为银行审批拖延,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交付房款,进而导致卖方向她提出了控诉,出现了这样惨痛的结果。我们应该从她的事迹中得到一些经验教训,提高法律意识,不犯类似的错误。
首先就是注意交易的合法性,堵住可能出现的条款漏洞。就拿伍亭颖这次事件来说,她后来签订的惩罚条款就赋予了其合法性,法院的判决主要就是依靠这个条约而来的。伍亭颖最开始却没有意识到其中的严重性,导致陷入被动局面,无力反抗赔偿。
其次就是提高法律意识,专业的事情找专业的人做。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尽量要律师在现场,让专业人士把关。伍亭颖事件中,卖方的律师就一直在现场,惩罚条款就是出自对方律师之手,而伍亭颖却没有聘请专业律师,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单打独斗。
最后就是考虑要周到细致。伍亭颖是因为银行贷款没能及时放出导致违约失信,可是在条款中并没有规定相关信息,她在最终的法院判决中也找不出有力证据,失去了最大的反转机会,只能自己承担违约的后果,让本就岌岌可危的经济情况雪上加霜。
我们仔细回想一下,伍亭颖之所以会签订惩罚条款,主要还是因为她在支付首付的时候没有按期,导致卖方追加了相关条款。如果她能够及时将那245万元拿出来,按照条约完成首付,那么也许就不会有后面这么严重的事情了,她也就不用为现在的损失发愁。
因此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要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现在是法律时代,任何小的疏漏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容不得我们不仔细。法律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里关注相应的法律条款,吸取经验教训,不犯类似的错误。
伍亭颖已经为自己的轻视付出了代价,她不仅失去了好不容易购买的房子,而且还背上了近500万元的赔偿,悲惨到了极点。希望她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拿这次的经历买一个教训,之后更加严谨细致,争取早日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对法律的尊敬和重视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要坚持的准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是法律给我们的最大好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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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
准备买房
提问者:仇胜提问时间:2021-10-19 05:461个回答爱家小助手0部分银行为避免假离婚一般要求离婚半年以上,而且因为上海施行住房限购政策。想买房是需要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个人。离婚后随时都可以以个人名义买房,除非当地有限购政策,限制单身人士买房。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有买房资格。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两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虽然离婚后无房产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贷规范发放借款的请求。或规则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干请求房贷。2021-10-29免责声明:本内容目的仅在于分享与交流,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指导或建议,我爱我家网亦不对依赖相关内容所做出的决策或行动承担任何责任,鉴于房地产相关政策或措施的适用具有较强时效性和区域性,请依据当地现行政策酌情参考相关内容。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采取措限制离婚买房。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制过度炒房和保障家庭和睦稳定。以下是几个典型的离婚买房限制政策:1.上海:离婚买房需满足五年婚姻关系上海市规定,离婚者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离婚双方需为本市户,且已经结婚5年及以上,并且离婚时房产分割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如果不合以上条件,离婚者需要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购房。2.北京:离婚后一年内不得购房近年来,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严格管控趋势。为遏制离婚买房现象,北京市房管部门颁布了离婚买房限制规定:离婚后一年内不得购房,离婚时间不足一年的需要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离婚原因。另外,已离婚但法院未办结的,也不得买房。3.州:离婚之日起5年内限购一次州市规定,离婚之日起5年内限购一次(限购住房)。离婚时间不到5年但有特殊情况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另外,离婚者购房首付比例也较高,需一次性付清30%的房款。4.州:离婚三年内限购一次州市规定,离婚三年内限购一次住房,离婚时间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离婚者限购面积不得超过90平米,且必须在自己户所在区域购房。总之,各地政策虽有所差别,但都是为了控制炒房现象和保障家庭稳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购房政策不可随意规避,一旦违规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精彩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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