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拆迁违法怎么处理骗拆房屋侵权咋办

省审计厅对厅本级移送有关单位处理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其处理情况及结果。现将截至2021年6月已办结的部分移送事项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刘某涉嫌贪污问题

审计发现,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刘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2018年11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省监委。2020年7月,刘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198.25万元。

二、金华烟草局东阳分局原局长吴某某涉嫌严重违纪问题

审计发现,金华烟草局东阳分局原局长吴某某涉嫌严重违纪问题。2019年1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金华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11月,吴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410万元。

三、乐清市殡仪馆虚列柴油采购支出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乐清市殡仪馆虚列柴油采购支出套取财政资金。2017年9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乐清市纪委。2020年9月,郑某某等2人因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和十个月有期徒刑,共处罚金24万元;卢某某因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四、王某某等人涉嫌骗取招商引资奖励问题

审计发现,王某某等人通过运作虚假招商引资项目,涉嫌骗取招商引资奖励资金。2017年8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省公安厅。2020年7月,王某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125万元。

五、诸葛某等人涉嫌伪造房屋卖断协议骗取拆迁补偿问题

审计发现,诸葛某等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嫌伪造房屋卖断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2019年11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丽水市公安局。2020年11月,诸葛某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六、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外梁湖村原党支部书记金某某等3人涉嫌骗取建设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外梁湖村原党支部书记金某某等人涉嫌以虚假补偿清册骗取工程建设资金。2020年8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区监委。2020年12月,金某某等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龙泉市原畜牧兽医局季某等人涉嫌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

审计发现,龙泉市原畜牧兽医局部门负责人季某等人涉嫌套取财政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2020年10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龙泉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5月,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八、杭州市临安区英公水库管理所等单位和相关人员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审计发现,杭州市临安区英公水库管理所等单位和相关人员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0年11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杭州市临安区纪委区监委。2021年3月,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人接受作风和效能问责。

九、淳安县生态产业促进和服务局等单位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失职行为问题

审计发现,淳安县生态产业促进和服务局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审核把关不严、无依据拨付财政奖励资金;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涉嫌存在监管不严、处罚不到位等失职行为。2019年11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淳安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12月,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个别村涉嫌违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审计发现,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个别村涉嫌违规为已死亡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造成社保基金损失。2021年3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区监委。2021年3月,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村支书骗拆迁款12万构成贪污罪获刑11年

  原标题:村支书骗拆迁款12万获刑11年

  在担任延庆县永宁镇偏坡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为使不符合搬迁补助政策条件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两家享受搬迁政策补助,68岁的钱某利用协助镇政府实施整体搬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搬迁补助金12.2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11年。

  虚假上报骗取拆迁款

  根据检方指控,2008年期间,延庆县永宁镇政府决定实施本镇偏坡峪村村民分批逐步整体搬迁至该村上营子自然村的工作,并责成偏坡峪村村民委员会协助镇政府进行整体搬迁工作的具体实施。

  被告人钱某担任偏坡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为使不符合搬迁补助政策条件的大女儿、二女儿两家享受搬迁政策补助,利用职务便利,于2010年擅自决定,以该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将大女儿家一户四人和二女儿家一户三人,作为符合搬迁政策的搬迁户上报至永宁镇政府,分别骗取延庆县山区建设搬迁办公室下拨的搬迁补助资金8.2万元和6.9万元。另外,钱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用公款4万元购买的本村小学房屋院落作为搬迁安置房分配给二女儿家居住使用。检方认为钱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骗拆迁款户口迁回村

  庭审中,钱某辩称搬迁政策下发前,两个女儿的房子就已经拆除了,并没有用两个女儿的名义骗取政府搬迁款,此外村集体用公款4万元购买的本村小学房屋院落一直也没有给二女儿使用。

  2008年的泥石流搬迁补助政策,涉及到钱某所在村,搬迁工作也由钱某具体负责。当时其两个女儿家人的户口都不在村里,但钱某也把两家作为搬迁户给报上去了,但后来县里审批没通过。钱某又让女儿将户口迁回偏坡峪村。2010年,钱某将两家的搬迁申请材料再次上报后,县里没有发现她们不符合规定,于是给下拨了相应的补助。

  构成贪污罪获刑11年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户籍工作及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搬迁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同时法院表示,现有证据能够证实延庆县山区建设搬迁办公室实际拨付到偏坡峪村的搬迁补助款是15.1万元,但被告人钱某实际用于给大女儿建新房的钱为8.2万元,给二女儿买小学校的钱是4万元,其余2.9万元用于村集体建设,故贪污数额应认定为12.2万元。结合本案其他情况,法院一审判处钱某有期徒刑11年。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本报讯(记者邱伟)原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委会委员梁达伙同北京市石鉴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理马涛,使用虚假的评估报告数据,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等款项高达1.89亿余元。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梁达15年有期徒刑,罚金195万元,判处马涛5年有期徒刑,罚金5万,与梁达一起作假的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主任张信被判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

  合谋评估公司经理骗补偿

  41岁的梁达初中文化,曾是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委员。据指控,2009年7月至10月,梁达伙同马涛,在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政府土地储备拆迁过程中,利用马涛经营的北京石鉴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使用虚假的评估报告数据,骗取朝阳区人民政府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54亿余元。

  2009年8月,在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政府土地储备拆迁过程中,梁达授意张信出具伪造的李某等6人租用其土地进行仓储经营的协议及证明,还有虚假的康一湖敬老院已正式经营的证明文件,骗取国家停产停业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510余万元。

  案发后,冻结梁达的钱款共计1.9亿余元。

  此案庭审时,梁达否认指控。他说,在拆迁过程中,乡里有个协调小组,里面有乡长、城管、各村村长,他作为村委会委员,是协调小组中的成员,主要是制止打架,不让老百姓和拆迁公司人员发生冲突。梁达否认他参与作假,称拆迁所需的手续等他一概都不了解。此外,在拆迁过程中,凡是涉及到租赁他的土地的材料,都是拆迁部门找到他或者他妻子,让他们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税票和身份证。

  今天庭审的最后陈述中,梁达又一次表示,他感觉这件事就是一个阴谋,有人设计他,他自称是替罪羊,可是他又说不出自己是在为谁“替罪”。

  法庭今天经过审理后判决,梁达系主犯,马涛和张信系从犯,3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涉案赃款已全部冻结,损失可以全部挽回,法庭对3人从轻处罚,梁达被判15年徒刑,马涛和张信分别获刑5年和4年。

  宣判后,梁达表示上诉,仍称自己“冤枉”,马涛和张信表示考虑一下是否上诉。

  另据了解,原北京市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骆振俊,因在履行职责期间未对拆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拆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在拆迁补偿款发放的审核签字工作中不认真审核,致使被腾退人梁达在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骗取政府土地储备资金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已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缓刑。 

  朝阳区孙河乡位于机场南线高速旁,辖区内共有孙河村、康营村等十几个行政村。2007年,根据北京市的整体规划,孙河乡城乡一体化及房屋腾退安置工作正式开始。通过腾退安置,孙河乡经营性土地被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同时还实施了搬迁上楼,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根据孙河乡政府2009年发布的关于康营村的腾退公告显示,该次征地涉及康营村集体土地13.7250公顷,应安置转非人员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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