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免费热线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两点: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 更多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两点: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回答:269条 好评:2个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

  • 2.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您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收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您想申请劳动仲裁,受理费先由您预交;处理费可由您先预交,也可由您公司先预交。您公司败诉后,所有仲裁费用由您公司承担,您预交的费用可可以申请退还。因为只有您一人申请劳动仲裁,所有案件受理费为20元,而处理费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决定。

  • 回答:75条 好评:4个

    您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之内提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抗辩影响。但是时效的适用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如果你舅舅曾经向单位主张过工伤赔偿则时效中断导致的结果是时效重新计算;如果你舅舅因为工伤确实难以告诉或者因为其它意外事件无法告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时效的中止,中止的结果是诉讼时效停止计算待该事件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 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回答:864条 好评:13个

    您好!下面是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范本,供您参考:申请人:(您的亲戚)被申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仲裁请求:1、请求返还X月至X月的工资,合计XX元。2、其他请求(如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与理由:此致XXX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

  • 5.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技巧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时间和方式问题,您在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之后5日内得到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仲裁委决定不受理,您还可以提出复议,复议仍不受理可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申请书、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若您有单位打的工资条,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一般是能仲裁的。用人单位与之间发生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争议的,都可以依法去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书面或口头的仲裁申请,并提交证据。

  • 劳动纠纷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限内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进行解决纠纷。

    王佩律师 阅读:239

  •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还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了确认劳动关系、或者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有关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时瑞芳律师 阅读:229

  • 劳动纠纷仲裁的流程: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6、做出裁决。

    覃美玲律师 阅读:35

11月17日,据山东商报“山海视频”报道,江苏南京的薛女士在一教培公司工作,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并开具了病假条,休病假3天。但公司认为她是旷工,将其开除且不愿支付其当月工资。

薛女士随后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该公司以薛女士装病旷工为由反诉其赔偿11万余元损失,理由是因其休假造成大量学员流失,致其无法经营。

薛女士表示,因为在教培公司上班,每天超负荷工作,身体不太好,医院开了一个星期的假条,建议她在家里休息。

她按照流程请了病假,但是公司不但不承认,反而还把她开除了。

随后,薛女士提出了劳动仲裁。她称,在提出劳动仲裁后,公司立刻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为了不给我钱,连公司都不干了。”

“仲裁过程中,他们向仲裁院提交了一个材料,说我装病旷工,造成了公司的损失,反诉我让我去赔偿他们12510的兼职老师费用,两年的公司代账费4800元,经营损失至少10万元。”薛女士说。

11月2日,薛女士拿到了仲裁裁决书,裁决要求公司支付薛女士被拖欠的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出具离职证明。截至目前,劳动仲裁胜诉的薛女士未收到相关赔偿,也未收到离职证明。

薛女士表示,如果公司还不肯赔钱,她将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公司账面上没有钱,薛女士表示自己可能也很难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不能理解,明明我胜诉了,判决书都下来了,公司还是不愿意赔偿。”

截至发稿,未获该公司正面回应。

据济南时报报道,律师表示:病假休息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弄虚作假,有真实的病假条,单位无权以此认为劳动者构成旷工,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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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开始施行,这意味着今后微信、微博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法院或者劳动仲裁认可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讨要工资证据吗?那么,随便截几张图,就能当作呈堂证供吗?

律师指出,虽然收集证据的方式和程序已有较清晰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

微信现在已经成为最常用的通信工具。那么,什么样的微信记录,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日前,一名务工者被欠薪后将企业告上法庭,在出示一份微信证据时,被告知微信群及名片信息的备注内容可进行自行编辑,具有随意性,故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最终,他通过考勤记录、差旅费报销单、任职证明等证据,讨回了欠薪及赔偿款。

2019年8月,何某经人介绍到新疆某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新疆莎车县一项目部,从事会计工作,约定月工资为8000元,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让何某没有想到的是,公司未向其支付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的工资。讨要无果,何某向莎车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仲裁委经审理后进行仲裁裁决,该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向何某支付双倍工资25335元、拖欠工资29360元、加班费27050元。

该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莎车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公司提出,何某不是他们的员工,供职于另外一家企业,名为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他实际有收到这家公司发放的8~11月工资。

对此,何某提交了2019年10月31日加盖新疆某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的书面证据,载明的内容为:“兹有我公司员工何某,自2019年8月5日入职,任财务部会计职位,月基本工资为8000元,社保缴纳协议自任职开始缴纳,特此证明。”

庭审中,何某提交了证据:公司统一制作的二维码打印件,可以扫描识别;公司出具过证明一份,载明何某在公司任财务部会计职位,公司认可何某系其公司员工的事实;除此,何某还提交了公司企业管理系统、出差审批流程、增值税发票和差旅费报销单、职工花名册和考勤记录等。莎车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后,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认可,予以采信。

而对于新疆某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法院认为,都证明不了“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是被告的用工主体”等法律事实。

于是,法院驳回新疆某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向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何某提交了来自微信的新证据:公司企业微信群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截屏打印件一份,证实何某在2019年10月22日产生了1700元的差旅费,由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法院认为,微信群及名片信息的备注内容可进行自行编辑,具有随意性,故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新疆某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何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0781.66元;支付拖欠的工资25781.66元;支付加班费2942.56元。

几张截图能当呈堂证供吗?

审理该案的法官说,《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有偿性是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人身隶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

在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

要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

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

在法庭上,当事人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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