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倒闭员工怎么赔遇到所赔怎么办?

被侵权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权,要求对方承担。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中共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10:02:10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5125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321日至430,市委第巡察组对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613,市委巡察组向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期间的主要做法

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逐级负责、一体整改,完善机制、长期坚持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政治自觉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一是从政治判断力上认识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准确、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效管用、切实可行,对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局党组照单全收、诚恳接受,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了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从政治领悟力上落实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扛稳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认真研读、思考、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三是从政治执行力上规范整改。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在真、实上深化拓展,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上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党组织问题和党员个人问题一起解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拧紧责任链条。及时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改实效,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从本人做起、从自身改起,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党组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责任科室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共同推进整改落实,构建了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会、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梳理成33具体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市场监管队伍是坚持求实导向,高整改标准规范整改程序,力求每个整改环节都规范操作、务实高效。加强督导检查市局每周召开督导推进会,责任单位每周报送整改进度,市局巡察整改办对责任科室每周报送的整改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禁拖延迟报、弄虚作假,并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坚持开门整改、公开整改,及时公开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认真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整改结果让群众满意。坚持结果导向,务求整改效。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监管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每个班子成员都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及时向市委第巡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征求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增强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我市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过程。注重打造亮点,示范引领带动。我局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先争优总体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目前,企业开办申请材料由200多页压缩至2页,营业执照当日发放率98%以上,许可证当日发放率97%以上,网上办件率96%以上。大力推进全国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试点市创建工作,构建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轻了负担。高标准完成信息归集工作,累计归集涉企信息近440万条,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率连续三年全省第一,市场主体满意度更高、获得感更强、活跃度更大。69日,我市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荣获国务院通报激励,是全省唯一受激励的地市。

(三)紧盯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交办事项市委巡察办交办的4个突出问题,是巡察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整改,深刻剖析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堵漏洞、补短板、建机制、断病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最后一公里目前,4突出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但在全市推行一码集成改革仍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阻力。一码集成改革部分涉改部门甚至从自身部门利益出发,对一码集成改革推进积极性不高,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不衔接,各部门系统平台不一、工作流程不衔接,推动缓慢。需对全市13个部门3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信息系统的统一搭建,工作量大,牵扯面广,任务繁重。建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成立以市委营商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市市场监管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涉改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一码集成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一码集成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搞好基本常识和操作流程的普及推广,抽调专业人员组建专项工作团队,对各审批事项的行业数据、系统平台及工作流程逐一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市实际,高标准建设统一规范的数据平台系统,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式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并由市督查局进行专项督查多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真正做到简约高效,惠民助企,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整改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市局党组11个县(区)直单位的整改方案、台账和整改报告审核把关,开展了17次督导调研濮阳市场监管局同步整改311个问题,完成11;清丰县市场监管局未巡先改425问题,完成25南乐县市场监管局未巡先改49个问题,完成9;范县市场监管局共梳理出4个方面30个问题,目前已整改30个,未巡先改查找问题22完成2同步整改县(区)巡问题1完成1个,自查问题24完成4台前县市场监管局未巡先改,查找问题425个,完成25华龙区市场监管局同巡同改问题312个,完成1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同步整改423个问题,完成23个;示范区分局同步整改414个问题;工业园区分局未巡先改查找问题424完成24个,已巡再改自查问题11完成1个;专业分局共梳理出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完成10未巡先改查找问题39完成9;油田分局同步整改问题413个问题,完成13个。

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为导向,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守正创新,加压奋进,着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再学习,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想、新论断,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作为学习的着眼点,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二)再对标,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对照整改台帐,逐项跟进督导,抓住关键部位,抓住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已解决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对未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再落实,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以案促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狠抓执法监管培训,配齐配强基层队伍,构建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四)再提升,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举一反三、深化拓展,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促发展,推动我市营商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州路68号;

关于收到保险赔款的4个涉税问题

一、收到保险赔款是否交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

因此,收到保险赔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二、个人收到保险赔款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收到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制企业收到保险赔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因此,公司制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按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保险赔偿在企业所得税上是以抵减损失的形式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二条规定,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六条规定,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

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资产损失可以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以其余额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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