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户籍管理中心派出所办事要排号吗

王东明同志简历|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魏宏同志简历|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杨高宇)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的43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尊敬的王书记: 你好,现在四川很多地方都村村通公路了,很是振奋人心的事情,对于我们长期在外地工作的游子,感到非常高兴家乡的变化;可是在四川省三台富顺镇,确有一条通往三个村(二、三、八村)的公用公路,长期无人维修,这样已经三年多了,严重影响到留守孩子上学的通行,老人们的通行,请领导给予留守儿童一点关系和支持,谢谢!

网友: 您好!收悉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该段路是青龙桥土门洞到华新村、群丰村、长春村,是2004年修建的沥青路,多年经过的重车多,路已碾压坏了,路况极差,属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015年镇政府多次协调三个村联合整治,村民筹资困难,未予实施。力争在2016年三个村再通过“一事一议”,组织村民集资筹劳,政府争取项目共同来修建这段村道路。如还有其他疑问或建议意见,利用您的好资源,动员在外的成功人士为家乡建设捐资出力,请及时拨打电话联系咨询。 根据您留下的联系方式(),我镇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于您,您表示满意和理解。 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书记你好,我们是成都市成华区双建路189号明信花园的住户,我们小区1栋与3栋之间有一个广场,1栋和3栋楼下分别都是商铺,各商铺占用广场经营扰民厉害,我们楼上的住户简直是苦不堪言,楼下各商家购置了很多儿童游乐设施在广场占道经营,每天各种游乐设施的嘈杂声从早上8点过开始一直要晚上各商家停业时间,天天如此,我们楼上的住户的寝室正好是面对广场上面,楼下商铺一天开始营业的时间就是我们各住户痛苦一天的开始,天天如此、我们住户就根本没法进寝室,就是关闭窗户也没法在寝室里面呆,就别说孩子在寝室做作业了。就此事向各部门都放映过无数次,街办就临时管一下,过几天又恢复原状。请领导们还我们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也还孩子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吧!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城管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点位位于双建路189号明信花园广场,由明信花园开发商修建,小区建成后移交明信花园小区业委会,作为小区配套设施使用,广场周围有商户22家,11家经营母婴用品,有8家商户在店铺门口放置游戏机、儿童电动车、摇摇车等游乐设施,噪音主要来源于游乐设施和儿童嬉闹声,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成华区城管局会同区环保局、桃蹊街办对商家集中开展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成华区城管局责令商家不得占道经营,劝导商家降低音量避免噪音扰民。成华区环保局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调整营业时间,采取隔音降噪措施。2015年11月5日,桃蹊街办再次对明信广场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所有商家归店经营,对占道经营商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暂扣了占道物品。目前,商家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得到了有效改善。 下一步,为确保整治效果,成华区城管局、桃蹊街办及属地派出所将加大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整治。同时,桃蹊街办安排专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上述回复,成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城管局(电话:)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我想问一下,巴中市平昌县从3月份就开始审低保,到现在都没有审完,这对于我贫困家庭来说,真是盼日如年,希望省委王东明书记关心我们这些困难群众。随便问一下,这是政府的不作为,还是欺骗困难群众?

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因民政局“AO”系统筛选有误,经社区入户调查核实后,2015年7月您与新增户一起上报同州街道办事处。由于民政局今年低保大清理,故您家低保还在审批中,目前还未审批下来。我办事处廖家咀社区已将相关政策告知了您,并已得到了您的理解。 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16日

2012年至今,成都首创爱这城小区商铺“北纬31度”向小区1栋7单元居民楼通风管排放油烟,物业管理公司(北京金网络物管公司)以不属其管理为由拒绝受理,导致居民家中长期油烟弥漫,不能正常生活学习。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城管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点位位于“首创爱这城”一楼餐馆“北纬31度”,2014年6月开业,该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排向楼体外侧。成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馆厨房另有一废弃管道与居民楼通风管相通,存在部分油烟从废弃管道进入居民楼通风管。针对上述问题,成华区城管局会同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建设街办向商家宣传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监督检查了环境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劝导商家合法经营。目前,商家已封闭废弃油烟管道,清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扰民得到了有效改善。 下一步,成华区政府将责令区城管局加大对该片区的督查力度,同时督促建设街办加强对市容秩序的日常监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上述回复,成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城管局(电话:)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王书记: 您好! 麻烦你抽—点时间关心一下攀枝花鹭栖花园项目,当初抢着买了这房子,5万排号,销售如此好的楼盘竟成烂尾楼,真不相信,这些到哪去了呢?这也涉及1180户百姓民生问题,时至今日仍没人对此事深入解决,相互推萎,整个小区脏乱差,事故频发,不见工程有收尾迹象,真不知这些人要拖到什么时候?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仁和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并就你反映的问题向市住建局进行核实.经核实,目前,由市住建局成立的鹭栖花园项目善后工作组已排查完毕该项目工程遗留问题,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针对遗留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感谢你的来信。

书记您好!阆中市石龙镇客运班车(川R59091)自投入营运以来都是站外经营,多次求助于您都被阆中道管局怱悠。官方在回复时一慨东拉西扯,对该车的违法行为只字不提。请书记百忙中关注一下,以确保一方平安!谢谢书记啦!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客运管理问题,现回复如下: 11月5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到在七里客运中心驻站办公室向驾驶员李某调查有关情况并查阅相关安监记录。经调查,石龙镇距七里客运中心约18公里,距阆中老城区约25公里,目前只有一辆运营客车(川R59051)在经营,驾驶员李某按时参加企业有关安全会议,车辆每天按时进站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和二级强制维护,车辆安全得到监管。由于部分群众需要在阆中老城区(距七里车站约7公里)购买大量的日常用品,为方便乘车,该车辆有时有站外经营的不法行为。我们已对该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他不能将车辆停放在二桥下待客,严格站内发班。 我局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力度,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安全经营,依法经营。我局运政稽查人员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客车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并为之保密。联系电话(6280235)。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南充顺庆区恒大绿洲项目二期建设伊始即有地下室渗水问题,渗水主要来源于旁边的河水倒灌,开发商始终没有解决此问题,并拒不向业主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价,暴力交房。现在此房也因为地下渗水,车位无法交付使用,此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降对高层楼房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地基损毁引起楼房侧倾或倒塌,相信不光是楼上人身安全的问题。 早已给南充地方政府留言,一直没有回复!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安全隐患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地下室在地勘及施工过程中并无渗水现象。后期出现的局部渗水现象系暴雨季节各通道口排水不畅,导致雨水流入地下室以及局部底板防水不足所致。渗水问题对主楼及车库结构安全不会造成影响。目前恒大地产集团南充公司已制定方案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同时,恒大地产集团南充公司工程部已对投诉业主进行电话回访,解释原因并介绍了整改情况,业主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二级维护检测站是不会收钱,因为已经被修理厂收了,阆中收290合理吗?为什么阆中的客车二级维护是一个月一次,有时候碰到节假日礼拜天还要提前检测否则就说你超期,那样有时候一个月就要检测两次。为什么国家规定3个月一次到了阆中就是一个月一次呢?更搞笑的是每次发班还有个什么趟次维护还要收220元钱,现在的客车基本上都是几十万公里免维护,为什么要有那么多不必要的项目。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政策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客车二级维护间隔时间短的问题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和保养是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车辆维护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科学维护的原则,按照规定的间隔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二级维护的间隔时间为3个月(其中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车辆为1个月)”;第十六条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是车辆二级维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车辆送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综上所述,客运车辆二级维护间隔时间为3个月(其中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车辆为1个月)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执行的。 客运企业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的车辆在二级维护有效期1个月内如果有两次以上发班的,将对运行的车辆进行每趟次维护,这是客运企业根据自身所属车辆技术状况安全良好的需要而制定的举措,也是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一种具体体现。 二、关于车辆维修收费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所在地道路运输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可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以及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价综【2002】177号)文件说明第六条规定:“不属本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品种,一律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经查,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维修有关收费标准已经我局备案后执行。 我市客运企业对客车的二级维护执行时间、维护次数及收费标准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欢迎到我局机动车维修管理股咨询有关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公房私租私售,营山中学校长不作为,说什么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不予处理。校级领导和中层好几人不上课,或只上一个班,但课时津贴比上主科两个班的普通教师还高,群众意见大,向他反映,他置之不理。7月份后半月放暑假,他不给教职员工发绩效工资,不少人找他理论,他至今不理睬。这是典型的不作为!请上级查办。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教育行政管理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房私租”的问题 营山中学共有产权属学校的教职工住房(即公房)112套,目前,有70套被教职工(包括退休教职工)私自出租,有35套仍由教职工居住,有7套既没有出租教职工也没有居住。学校所有公房都已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由营山县国资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关于“7月份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问题 2015年8月19日,营山中学根据教职工7月份工作考核情况,通过南充商业银行,已将学校306名教职工7月份的绩效工资打入教职工的工资账户,不存在不给教职工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目前,学校正在依法按程序完善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以便更好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我是1名残疾军人,我叫何x,村里办事不公道 我的家在四川省南部县丘垭乡勇敢村5组,我是2005年参军,2007年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头部受伤和癫痫,就在2015年10月25日村里评贫困户,有钱人都能评上,我家庭条件差却没有评上,我是上有70岁的父母,下有2岁的儿子,我还在长期的吃药维持,还在靠外地民政局帮忙看病,现在都难以自保,父母身体也不好也在长期的吃药 ,这种情况下都没有评上,天理何在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贫困户评定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家有5口人,您夫妇二人在外务工,您父亲已享受农村低保。今年10月份,该村开展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根据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全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劳动力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识别。经该村群众民主评议和村“两委”核实,您户不符合贫困户评定标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尊敬的政府領導,仪陇县金城镇公交车什么时候恢复原价,涨价快一个月了。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公交车管理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仪陇县德龙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由南运集团和当代运业集团共同出资组建,主要负责金城镇公交营运业务。 虽然之前公交涨价在当地发改部门进行了报备,但在程序上确实与现有的法律不相符合,所以责令德龙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分公司整改。同时,仪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于2015年11月5日下午开会专题研究,2015年11月6日县发改、交通、运管部门全部到金城镇进行督导,票价随即恢复。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6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已于6月5日发布,并将于7月1日起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370元/月,农村居民为190元/月。这是自1996年四川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1997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全省首次设立低保低限。而西充县未严格执行。城镇低保只有260元,农村只有110.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政策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相关政策,城乡低保每年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南府发[2015]11号)文件精神,2015年7月1日起,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7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90元/人/月。我局及时印发了《西充县民政局关于执行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民政[号)文件,及时宣传贯彻了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了省市政策。家庭收入是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之一,制定低保保障标准的目的是规定申请低保的最低收入条件,即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0元的,才符合申请低保的家庭收入条件。 二、低保实施补差救助,如一个农村低保对象核定收入为100元/人/月,当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90元/人/月,补差救助的标准就应为90元/人月。根据今年省市县提高保障标准,我县调整了农村低保分类施保补差标准,农村低保一类补差标准为190元/人/月,农村二类补差标准为150元/人/月,农村三类补差标准为110元/人/月,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城市低保执行2014年补差标准,城市A类补差标准为360元/人/月,城市B类补差标准为310元/人/月,城市C类补差标准为260元/人/月。我县城乡低保平均补差标准均高于全市城乡低保平均补差标准。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低保政策,积极打造“阳光民政”。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王书记您好,我是巴中市的一名特岗教师,我们已工作六年,按照国家政策我们是和在编教师一样的评职称,可是我们至今当地教育局都以我们服务期内没编为理由不给予评,跟我们一起进入学校的同事评需要五年,教育局领导回复我们一共要八年。为什么我们有政策却不能公平性对待,希望领导能够多关注一下我们这些特岗教师的难处,希望在我们这个山村地方也能够和其它地方一样公平待遇。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王东明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标准,与当地正式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评聘教师职称,与当地正式教师同等对待。至于您所反映“当地教育局都以我们服务期内没编为由不给予评”,能否具体到是哪个县(区)教育局的答复,我们好针对性的作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历来重视、关注特岗教师的职称评聘。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巴中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827—5253089)。 特别感谢您为巴中教育事业做出的贡献。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6日

你好王书记,我是四川省荣县高山镇人,下有一个孩子;今天去高山镇镇府办理独生子女证时,要求交元钱,但是我网上查得根据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均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什么还要收钱啦,我们农村人也不知道去哪里解决,只有留言问一下了,谢谢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经查,您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并于2015年11月4日进行了申报,目前高山镇计生办已为您进行了办理,完成相关申报工作,未收取您的任何费用。 感谢您的留言。

王书纪您好:遂宁事业单位考编,都要提前找关系,送红包,这对有实力的人太不公平了,希望你们严查。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已转我局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人员以及涉密等岗位的人员确需使用其它方法选拔任用外,一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主要做法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我市严格坚持公招方案核准备案制、组织权限分级负责制、招聘过程全面公开制等,牢牢把握公开招聘的关键环节,严肃公招纪律,强化政策监督,力保招聘条件设置的科学性、资格审查的真实性、政策性加分的准确性、考务组织的严谨性、体检政审的规范性,为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一步打算 我市近10年的实践表明,公开招聘对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缓减社会就业矛盾、克服“关系选人”,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个别地区和部门的事业单位公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严明公招组织纪律,严查公招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增强公招公正度。 感谢您的留言。若你还有疑问,请直接向遂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 遂宁市人社局 2015年11月2日

我们反映“遂宁安居区聚贤镇同盟乡4大队和6大队的路”,几次反映,政府都敷衍了事,希望修路,还是修不成,烂就烂吧,出行车也没解决,不想问老。在此谢谢政府对我们的敷衍解决问题,谢谢!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路”一事,安居区聚贤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其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其反映的道路为原小遂安路(聚贤至安居段),该路原为通乡路。早年建成水泥路,后因安居建设,遭重车碾压,路面被损严重。后遂安快速通道建成,其原有功能逐渐减退,自动降为村级道路。 二、关于村道路建设,根据现行政策,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主要采取群众“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由群众召开群众大会,确定什么时候修,怎么修。建设资金来源是群众自行筹集资金,结合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捐资等。关于此路修建,镇、村也多次进行过动员,但群众积极性不高。目前该路也暂无其他项目和资金进行建设。 三、关于村道路维护,为解决该道路群众出行难问题,聚贤镇党委、政府于2014年底对该路段进行了专门的维修,维修后又落实专人对该路段进行长期管护,以保证群众的出行方便。 四、若您有疑问,请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我们的工作人员及时与您取得联系,且欢迎来电咨询聚贤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

领导您好:我是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八村人请问我们这条乡村土路什么时候修由其是下雨天无法行走,下雨后晴十天左右车也进不了买化肥卖粮也很困难谢谢领导视察。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希望修好这条泥路”一事,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其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村道路建设,根据现行政策,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主要采取群众“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由群众召开群众大会,确定什么时候修,怎么修。建设资金来源是群众自行筹集资金,结合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捐资等。 白马镇卧龙桥村是属该镇较偏远村,该村通村道路为13公里,已于2014年修建了1.2公里,后因当时群众筹资困难,且未纳入议程,但该村已纳入年扶贫村项目,规划将该村道路全部进行硬化。今年该村将村维修资金用来将路基填补,以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蓬溪县蓬溪中学的学生,近年来蓬溪中学等多所附近学校,教育教学违规严重,①学校乱收学费,本来市上规定的2000元学费,学校要收2420元.②补课教学严重,每周末,高一学生在校补课2天整,高二学生补课1天半.每天收费30元补课费.③每次国定节假日学校均不放假,或少放假,其余时间组织学生在校集体补课.④学校每学期均贪污贫困学生的学习补助,上学期,贫困生1050元的补助,学校只发了600元.⑤在蓬溪中学的带领下,其他学校也展开了周末组织学生集体收费补课的行为.⑥暑假学校补课被省教育厅查处后,并没有退还学生补课费. 但是许多学生向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市政府,省教育厅多次举报,均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省政府能帮蓬溪县的学生们讨回公道. 谢谢!

网民,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蓬溪多所学校违规教学严重的问题”,经我县教体局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蓬教函〔2014〕213号)、《蓬溪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治理假期教育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蓬教函〔2015〕19号)等文件印发至各校,要求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下期,蓬溪中学按照相关规定,在高中生中收取了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校学生住宿费,代收了教辅资料费、保险费,学校共收费1740元;高二年级补收了2015年上期超额的课本费140元和预收了提前预定的高三年级教材费390元。周末蓬溪中学留守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在班自习。蓬溪中学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学习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分配贫困寄宿生补助,未发现该校贪污贫困学生的学习补助的问题。蓬溪中学根据学生自愿将2015年暑假补课费转为了本期学费。在调查中,未发现其它学校周末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费的问题。 我局已责成蓬溪中学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收取费用,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蓬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0月30日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遂宁市中国西部物流港西宁乡福光庙村村民,2013年5月份本村1.12.3.4社土地被征收,到现在为止还未解决我们的社保问题,失地农民(特别是老年人)生活困难,望领导帮解决

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将您留言人民网,反映“西宁乡征地,失地农民未解决社保”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这几个社是2013年新征地范围,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之中,到目前还未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我乡为此事也多次向上级相关单位反映,并多次给群众代表和社员进行解释说明。由于未购买养老保险,物流园每年均按各社土地款总额的8%支付了利息。目前,船山区政府已多次组织党政一把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出台了相关制度和细则规定,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购买工作已全面启动。谢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船山区西宁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我们叙永县摩尼镇为什么没有搞新农村建设项目,整个叙永县所有的乡镇都在搞,唯独摩尼镇没有搞,只是搞了一个联盟烟草新村形象工程(政府投资5400多万修了一条路,搞了几十户人的房屋装修),这种不是集中选址集中建设的项目在整个摩尼镇百姓当中影响极大,百姓很不满意。而且所装修的房屋都是富裕人家。我们摩尼镇接近三分之一的农户还没有脱贫,有的房屋很危险不敢住,有的还住着秸秆盖的房屋,有的农户还没点上电灯,有的农户一年很难吃上五斤肉生活很困难,总之,摩尼镇在整个泸州市的扶贫工作很差,三农建设和《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不落实,老百姓怨声载道,希望王书记派人到摩尼镇民间调查就能知道真相,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摩尼镇新农村建设该怎么办的问题,经调查,现将调查核实结果反馈如下: 一、关于新农村建设问题 叙永县摩尼镇新农村建设严格按照叙永县委、县政府决策和部署,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尊重客观,科学规划”要求,有序推进摩尼镇新农村建设及其产业发展。 摩尼镇联盟烟草美丽幸福新村建设,是国家烟草总局对口帮扶援建项目。作为川南示范性新农村进行打造,该项目总投资4450万元,其中国家烟草专卖局援建资金3000万元,县上配套资金1450万元。项目首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新村连接大道、新建村活动中心、环湖路扩建、民居风貌塑造、环湖旅游设施建设、新村产业发展等,其中连接大道投资450万。新村民房风貌塑造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设计”的原则进行打造,既避免了一刀切的简单复制,也没增加群众负担,截至2015年10月,联盟新村建设共完成精品户打造5户,第二批48户现已全面铺开。 摩尼镇联盟村是传统的山区农业行政村,在其他产业未发展起来之前,农业仍然是群众赖以生存的主导产业,农民仍然要就近耕作土地,饲养牲畜。集中选址进行建设,既需要占用耗费更多资金资源,又会让群众跑更远的路去种地,根本不符合山区农民的实际需求。因此,摩尼镇在联盟新村建设过程中,在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尊重群众需求的基础上,认真践行“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依山傍水、错落有致,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自然”的山区新农村建设思路。联盟新村建设的成就也得到了广大老百姓认可与支持。 二、关于扶贫开发工作 叙永县属国家级贫困县,摩尼镇是叙永县南面山区农业大镇,全镇幅员面积138.84平方公里,辖12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70个农业社,8个居民小组,2014年底有人口34271人,总户数8528户。 按照省上制定的“一高一低一无”( 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8.6%)高一倍以上(>17.2%),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4737元=7895元×0.6),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贫困村识别标准,在县扶贫移民局指导下,我镇共确定贫困村6个:联盟(规划2015年脱贫)、田义(规划2016年脱贫)、簸箩、金榜(规划2017年脱贫)、东柴、郭庙(规划2018年脱贫);按照“尊重历史、平稳运行、精准识别”的原则,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确定贫困人口1390户5399人。 目前,摩尼镇正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攻坚有关政策,积极争取联系帮扶单位项目、资金支持,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针指引下,逐步实施“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其中就包含通过实施扶贫易地搬迁工程,在群众自愿基础上,在各行政村规划集中安置点,将偏远地区和条件比较艰苦地区的群众搬迁到安置点集中安置,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确保2020年前全部脱贫,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前已完成群众意愿摸底调查,待上级项目、资金到位后即启动规划、建设。

这是青城山(原太平镇)的一条街道,从街口就能闻见阵阵恶臭,我很佩服相关负责人,这31只密集型、恶臭型很巧妙的摆放在了医院、菜市和居住小区的核心地带,可能当初是以垃圾桶的位置规划的医院、菜市和居住小区的位置吧。 话不多说,请领导们看图吧。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据实地调查,网友反映的青城山镇芒城社区芒城小区确存在垃圾桶摆放密度过大问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周边环境影响,网民反映情况属实。 二、处置情况 一是已督促辖区青城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农垃收运人员,加强对芒城小区及周边的“消杀灭”工作,避免垃圾异味的产生;二是督促都江堰市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芒城小区生活垃圾收运点的清运班次,并严格按照“户集、村收、市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四级收运体系,加大片区农垃清运和垃圾收运点保洁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垃圾二次污染,切实保护当地环境卫生。 三、下步工作措施 我市计划逐步在全市乡镇设置生活垃圾处理中转压缩站(房),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环境的关注,希望能继续对我市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南充市顺庆区滨江路4段望泰雅居小区存在特别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是在多层2号楼门口机动车辆在晚上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一楼楼梯口停放着自行车、废弃纸箱等易燃物,靠近电表箱。建议及时清理该楼梯口杂物,在消防通道处摆设安全圆锥筒,设立警示标牌,机动车辆全部进入停车场停放。二是小区路灯光线差,小区一片黑暗,小偷盗窃多,建议增设路灯,灯泡亮度增加。三是单元门损坏未及时维修,四是小区环境差,墙壁花花绿绿,扶手残缺,建议粉刷墙壁牛皮癣,修复修复。五是小区消防栓被锁住,发生事故,不能应急救援。东南街道办是四川省安全社区,为了居民居家安全,请消防、街道办依法依规查处我们小区物管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长魏宏留言,反映安全隐患问题,现回复如下: 1、多层2号楼门口机动车辆晚上乱停乱放的问题,因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规划车位只有28个,地面停车位约10个,该小区住户198户,导致小区车位紧张。我街道办已要求物管方在通道上增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标识标牌;2、经向东南派出所联系协查,该小区只有2015年6月12日接到一起电瓶车被盗案件,截止11月5日为止,该小区无治安、刑事案件报案。对于小区路灯光线差的问题,物管方已联系商家对小区路灯进行整体更换;3、单元门损坏的问题,如需更换需动用维修基金,在此之前物管方已对其中两个单元门进行了更换。4、小区环境差的问题,物管方已组织保洁人员进行了牛皮癣等的清理,要求乱堆放杂物的小区业主限时自行处理。5、经现场勘验,未发现有消防栓被锁住的现象。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关心、支持,安全社区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关心、参与,让我们共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东南而努力!

你好领导!我是四川营山县人,我在这里向您反应一个情况,在我们农村近来几年,总是很多心怀不轨的人到农村销售保健品,净水器,杂七杂八的电器,这些产品都没什么合格手续,产品都很低劣,也不安全。这些产品成本很低,他们卖得很高,得好几倍利润。东西不适用,还用不长久,农村人本来就没有钱,被这些不良用心的人骗了去 ,多么可怜。这些还没人管,有的还和当地村干部一起忽悠老百姓,老农民什么也不懂,只有被骗,我希望领导派人关注一下这事,这不光是我们县,在我们四川都猖獗,请领导派人管一下,有什么途径给老百姓宣传一下这些知识。谢谢省长!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长魏宏留言,反映无证推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因无具体事件则无从查证。如再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工商所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2315进行咨询。我们也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魏宏省长您好,我是南充市南部县大学生村官,2009年参加工作,现已经有6年。 1、请问我们大学生村官是否有相关政策能否转为正式干部? 2、工资待遇低,只能够一个人开支,不能养家糊口,是否能调整? 3、我们为什么没有住房公积金?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政策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学生村官能否转为正式干部的问题。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进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必须通过考试。根据中组部等13部门《印发lt;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gt;的通知》(组通字〔2010〕32号)和省委实施“五个一批”、做好“老村官”分流消化工作意见精神,南部县每年都会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今年已定向考录公务员15人,同时计划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二、关于提高工资待遇及住房公积金等问题。2007年以来,南部县一直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核发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生活补助。并先后在2011年、2014年,按照《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1〕9号)、《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的通知》(川组通〔2014〕52号)文件精神,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进行两次调整,目前,南部县大学村干部发放的标准为,大专生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月2200元、研究生每月2600元。除去工作、生活补贴外,南部县还为大学生村干部办理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对于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是彭山县白鹤村村民,我想就土地拆迁等问题咨询一下领导!我们的土地已经征用四年了,期间过度费一直是四个月一次的打到我们卡上,眼下我们新房已经修建完毕,政府部门挨家挨户签字,今天在地方政府的安排下我们抽签选房了!但是要求我们到财政所办理回迁费、安置房屋建设费、供水、供气、广电等配套费结算!一个人大概要出一万多!我们是三个人就需缴纳几万块钱才能拿到新房钥匙!我想咨询省长这些符合国家拆迁安置条例吗?我们是农民又不懂国家相关政策!还请领导告诉我们这些钱到底是否该我们农民自己掏钱?谢谢了!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原彭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山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的通知》(彭府发〔2008〕13号)中规定,牧马新镇一期安置房交房时每套安置房由政府支付拆迁对象回迁费300元;符合安置政策的,35㎡/人的安置房按产权调换方式提供,安置对象每人额外增加10㎡的房屋面积按1200/㎡支付;安置对象原有供水供电供气的平移,新增供水供电供气配套费按政府核定的标准减半缴纳。 2015年11月9日,牧马镇人民政府的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028—向牧马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富顺县东湖镇黄泥村九组村民;九八年我在我村河道荒滩修建堰坎蓄水一是方便群众稻田灌溉,二是顺便养鱼养鸭发展养殖业;三年前豆花村工程建设把我的堰坎淹没,我只想他们补偿我当时建堰坎的一万三千多元,可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补偿我,我也多次到村镇,豆花村指挥部反应,去年十二月份去镇里找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他说他们要开党委会研究研究,时至今日也没有一点消息,省长啊!帮我做做主吧,一万多元对与一个普通农民是多么重要;谢谢你了。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豆花村工程建设淹没堰坎要求补偿”的问题,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新村办、司法所、黄坭村两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由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一、1998年您未经富顺县水务局同意,擅自在全民所有的石河堰内建堰截水养鱼、养鸭,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水利工程范围内的水域、土地依法归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之规定,其行为属违法行为。 二、所称的“豆花村工程建设”不属实。您所称的“豆花村工程建设”事实上是2013年富顺县东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根据富财农﹝2013﹞145号文件精神,并报经富顺县水务局批准,投资近38万元在全民所有的石河堰内建设的“二道石河堰”水利工程。 三、2014年您诉请“豆花村”对其补偿,镇政府告知您:不是“豆花村工程建设”,而是镇政府“二道石河堰”水利工程建设。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归还,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镇政府要求您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对您违法建堰蓄水造成的损失不应予以补偿。但考虑您受损的实际情况,政府作出了给予1万元的补偿决定,由于您要求过高,拖至今日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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