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把以租代购,就是我把融资租赁的车抵押出去了给别人了,现在别人把车卖了,会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汽车以租代购:以租代购买车靠谱吗汽车业相对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有一半以上的人会采用以租代购这种方式买车,在美国甚至超过了70%的人使用这种方式买车。我们熟知的苹果公司前CEO乔布斯就从不买车,一直租车。

以租代购的优势是首付低、购车灵活、手续简单、提车的速度快,这种方式买车审核简单不需要提供复杂的资产证明,

以租代购将汽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了分离,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拥有汽车的使用权,在租赁期满了之后,可以选择通过过户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由于汽车是消耗品,新车一般在前三年折旧大约是15%-20%,使用三年的二手车价值大约是新车的一半左右,也就是说,买了辆新车,过来三年你付的钱久消失了一半。

汽车每年都会有更新换代,承租人在到期了之后可以选车辆过户也可以将车辆回收给车丫头,自己再租赁新车。

由于观念等问题,以租代购这种买车方式不足20%,在我国,人们买车看着和买房一样。对汽车只是交通工具的概念还未发生改变。但是随着汽车工业的巨大发展,无论是汽车的产能还是销量都产生了巨大的图片,已经成为了全球汽车产销量最大的国家。所以汽车业的

下载文档原格式(Word原格式,共2页)

导读汽车融资租赁现象调查:“以租代购”陷阱多、风险大1927。年农历六月。二十二至七月初十,聂耳又一次与母亲回玉溪探亲。...

{新闻标题1好色的。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敏感的动物,她们的身体和感官一样,完全打开,她们。总能洞察到这个世界上最轻微的变化,无论是潮流趋势、情感、声音还是不同季节的气息。刀光一闪,快。速。朝外冲去,只听。外面一声哀嚎,一个重物重重落在了地上。在父权社会,女性难逃被压迫。被贬损的地位,变。成母亲之后,名义上是提高了态度,实际上,这些消灭女性羞耻心的暗示和传统,依然进一步将女人推向附。庸的身份。

1、大。家。每人发了一。根。这是。一个漫长的。时期,如何度过?先就业,让自己生存下。来是关键。很快他就找到了两件干净的衣服,只是尺寸明显。不适合白幽,这倒是让他想起了一个人,只有那个人才会穿这么丧气的衣服,他的脸色立刻阴沉,随。手把其中的一件衣服丢给了白幽,白幽看着他以为是自己又惹到他了,一声不吭,心里很不服气。

2、他们忘记了,完美。的工。作是从不完美处开始的。要说。那白狱内固若金汤,白狱外的守护者又是号称西南。第一妖族的白家,实力更是强大不好相与,化绝尘不惜自投罗网。潜入白狱,一去二十载却犹如浮华泡影。{新闻标题1礼貌式上床,这。个问题,或者说是话。题,已经盘旋在我脑海。中有些时日了,也是最近才理清头绪,不妨和大家一起探讨下。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记者调查汽车融资租赁现象

  汽车“以租代购”靠谱吗?近期,几起与汽车融资租赁相关的新闻让“以租代购”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据悉,“以租代购”是指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购车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购车者个人名下。

  “以租代购”模式实际效果如何?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不少车主反映了自己遭遇的许多问题。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虽然融资租赁目前已经为我国法律所保护,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如何厘清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相关合同关系的性质、违约救济如何保障等。双方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

  征信门槛较低 零首付可购车

  “不看资质,当天提车,首付2999元起开新车……”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以租代购”关键词,在网页上看到了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多条广告。

  该公司金华分公司在网页上还明确标注了“征信不好,逾期,法院起诉,呆账,外面办不了;统统可以办理!”的字样。

  网页信息显示,此种购车方式的提车费用包括4部分:一成首付、手续费、一个月月供和年保险费用。同时还提示,资金充裕者可选择在12至15期后提前付完余下款项,并称这种方式是“国外很早就有的形式”。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张俊岩介绍:“汽车融资租赁总体上是一种金融服务,许多消费者通过这种新型的购车方式,从事网约车等服务。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现代营销方式,本身是合法的,民法典也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规定。”

  没有明确约定 强卖高价车险

  广西南宁的肖先生曾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还款,车被公司收回,现在正在法院上诉,希望追回首付款和超额保险金额。据肖先生回忆,2019年7月,他通过“以租代购”在广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开始跑网约车。双方约定首付8000元,月供4750元,供36个月,共计17.9万元。当时该汽车的市场价为13.68万元。从2019年7月起,肖先生正常支付月供至2021年6月,已实际支付给该汽车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项11.4万元,加上首付款8000元,共计12.2万元。肖先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标明,首付款不计入租金,并不属于租金的性质,但也并未对该笔首付款的性质作出具体说明。

  关于超额保险金额的问题,肖先生表示,根据双方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的第六项关于保险与事故的约定第一款写道,“租赁期间保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肖先生告诉记者,第一年的保费双方协商由汽车租赁公司代为购买,但是第二年该公司仍强制肖先生购买保险。根据2020年的车保全国平均收费标准和2020年的全国车辆商业险平均价格,该公司的保险价格高于市场价30%。

  张俊岩说,这种强制车主购置固定渠道高价商业车险的做法值得商榷。一方面,租赁公司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说明车险情况,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合同约定限制车主购买商业保险的渠道,也是对车主自主选择车险权利的侵犯,这种通过合同约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约定,法律并不支持。

  款项结清以后 汽车无法过户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投诉,主要分为强卖高额商业保险和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两类。

  来自广东东莞的王先生就遭遇了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的情况。2019年3月,王先生通过网络求职平台应聘网约车司机时,通过“以租代购”模式购入了一辆汽车,合同中标价为14万多元,已于今年4月还清贷款,但截至7月8日仍未能过户。王先生说,当初是在招聘方劝说下,他才与东莞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以租代购”合同。首付过后,王先生才发现车子还牵扯第三方公司,但由于租赁公司称放弃购车要扣1.6万元,所以王先生没有当即反悔。今年4月,王先生结清款项后,该公司以车辆涉及第三方公司为由迟迟不给王先生办理过户,王先生多次与公司联系仍未解决问题。

  王先生说,他周围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和他同批购车的网约车司机都面临着贷款还清却不能过户的问题。“很多车主都放弃过户了,他们打算继续跑网约车业务赚钱,直至把车跑报废,车子废了就没必要过户了,也有未结清款项的司机听到没法过户的消息,就和公司协商多跑一个月业务将车退还给公司。”

  让这些司机苦恼的是,车不能过户便意味着要继续承担高额的商业险,并且存在驾驶者局限等问题。“我现在不干网约车司机,但因为这辆车未过户还是商用车,不仅要继续买高额商业保险,我家人也没法开。”王先生说。

  对此,张俊岩认为,若承租人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并拒绝履行车辆过户,则构成违约,承租人可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民法典中对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外,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也确定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作为车主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提醒,购车者选择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时,应当注意合同格式条款中是否有明显增加买方义务而减轻卖方责任的霸王条款,约定租期届满时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相关违约责任,以免今后产生纠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我把融资租赁的车抵押出去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