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离婚,算遗弃吗?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没有爱的性是苟且,没有性的爱是残缺”,在男女双方交往中,到底是爱情更重要,还是性生活更重要呢?

这个没有定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不久前,在江苏淮安市,有一对夫妻,就因为丈夫性生活无法满足妻子,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27岁的陈薇是淮安市一个工厂的会计,她性格大大咧咧、性格开朗,但却在婚后经常一个人流眼泪。父母看到这里,非常心疼,经过追问她才说出了原因。

原来陈薇的丈夫高凯自从结婚之后,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在两人中间放一块木板,每个月的性生活也少得可怜。每次自己兴致勃勃的时候,高凯却冷淡异常 。

她开始的时候怀疑高凯外面有人了,但高凯却对此坚决否认。

陈薇听了同事们关于性生活的描述之后,觉得自己的老公有性生活障碍,就想让高凯去医院查一下,但高凯对此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高凯表示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只是对于性生活的兴趣不大。

而且两人婚后为了要孩子,性生活的频率已经很高了。

但是妻子要求的一周三次自己实在无法满足,自己最多一个月3次。

对此高凯还表示,自己晚上无法让妻子达到高潮,妻子就会发怒,对自己发脾气、骂人。

这让他无法容忍,对此陈薇也承认自己的脾气确实挺大的。

两人中间也好好谈过,还签了《婚内协议》,协议中陈薇不得强制丈夫过性生活,否则罚款200元。但这些最终都成了一纸空文,两人闹得越来越大。

最终实在无法忍受的高凯,向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开始陈薇是不想离婚的,法院就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发现分歧越来越大。两人是闪婚的,婚前了解不够,性生活不和谐,极度加大了两人的矛盾。

最终,两人的婚姻以离婚画上了句号。这个事情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原来和谐的性生活如此重要。

但是!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 如果仅仅以夫妻性生活不和谐为理由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只有双方发感情破裂,法院才可能判决离婚。

在中国人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很多人羞于谈性,但这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婚姻。

古人把性生活比作鱼水之欢,就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如果把爱情比喻成鱼,性生活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水也不能没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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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伴侣成植物人能离婚吗?

可以。植物人显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民政局也不能受理这个离婚登记。

如果真的是涉及植物人又要离婚的案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在这种诉讼中,植物人当然是没法出庭应诉的,则可以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先司法鉴定确定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然而,其配偶既然提起了诉讼,显然不能作为此刻的法定代理人,应该由植物人的其他监护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代理人。

如果涉及植物人的离婚诉讼真的启动了,法院可能判离,也可能判不准许离婚。所以,如果丈夫变成植物人,无法再表达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难以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也就是说,婚姻的自然基础已不复存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因此,一旦提出离婚请求,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当然,法院在判决准予离婚的同时,很可能判决对丈夫承担一定的继续扶养义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跟植物人离婚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能采取的方式,起诉离婚的规定包括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应当准予离婚。

一、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协议书等;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最主要还是需要征求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为前提,起诉离婚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因离婚而产生的纠纷问题,而需要向法院申请离婚。

  • 律师说法 夫妻双方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时一般是不予分割,仍归购买房子的夫妻一方所有,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不分割夫妻个人财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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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说法 夫妻协议离婚书是有效的,只要夫妻在订立协议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书的内容不违法、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双方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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