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工资,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已经劳动仲裁,想想问问?

本文首发于【天天听讼】公众号,主要是为了跟大家说清楚,离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结算的问题。

相信很多人离职的时候,都想跟公司当场结清工资,让公司在离职那天就要支付工资,拿了钱,然后再走人。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公司的人事总是很傲慢的跟你说:你第一天来公司啊?你不知道公司的规矩吗?公司是在每个月的20号,才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你现在虽然离职了,但是,结算工资这方面,还是等到下个月20号再给你发。

这里,我希望大家知道,人事的这番话,是不对的,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的当天,公司就要给员工结清所有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在离职的当天公司没有结清工资的,就是属于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如果不想举报投诉,不想把事情搞到这么僵,我这里也给大家提供一个方法,放心的、有保障的离职。

这方法就是,无论离职的时候,人事说的多么好听,无论他多么的拍胸脯保证,说下个月20号一定发工资,你都不管,毕竟口头上说的话,他到时候说自己没说过这些话,我们不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吗】

所以,我们可以说,下个月20号才结清工资呀,那没问题呀,不过,我需要公司给我出一个【工资欠条】,我才同意今天不结算工资。

这个【工资欠条】,是下面这个样子的,可以直接拿来用!

这里提醒大家,离职当天公司不结清工资的,最好就让公司给我们出具【工资欠条】,这样,我们才有保障,才能放心的离职。

不然,离职后,我们还得担心工资发放的问题,有时候,公司恶心人,故意推迟个几天才发工资,这个真的让人很烦的,特别是对于急于用钱的朋友们来说,真的就是会急死人。

但是有了这个【工资欠条】后,就多了层保障,我们随时可以拿着这个欠条去举报公司,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都不用经过劳动仲裁,特别省事!

以上,我是擅长解答劳动问题的 ,分享不易,点个赞吧!

以下是我最值得一看的回答(赞同50K+,收藏100K+):

AB两个公司同属于一个老板,员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确交在B公司,如果员工仲裁申请B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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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就算你与B双方没签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有效。2.单位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超过一个月不订立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不足一个月双倍工资。3.《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4.你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X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但是不要主动辞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要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6.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7.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行动建议1.如果要辞职,不要提前三十天主动辞职,而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并载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保留EMS、快递单或者其他书面材料。2.协商解决,要求公司财政部门支付劳动报酬。3.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4.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起诉。5.保存好工资条、考勤表、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记录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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