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在路边被电动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同等责任吗

电瓶车司机负应主要责任,汽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这是3月8日在上海浦东发生的惊天一幕,一名68岁老人汪某骑电瓶车搭载70岁妻子横穿马路与一名男司机驾驶的小车相撞,妻子当场死亡,所幸男子无大碍。

此次车祸被称为“鬼探头”车祸。就是司机在行驶过程中,被两侧的建筑物和绿化带以及停止或行使的车辆所遮挡造成了视线盲区,此时从盲区中突然有行人或车辆横穿马路而造成车祸的现象。

从视频记录中可以看出,电瓶车司机横穿马路未走斑马线,此时正是绿灯直行标志,所以电瓶车司机负主要责任;而汽车司机为了在最后的几秒抢绿灯通行,丝毫没有注意有车辆横穿马路,造成了两车相撞。

这真是血淋淋的教训,不管是行人或电瓶车在横穿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虽然斑马线上行人优先,但也要注意直行车辆的动态,有些司机为了抢绿灯通行,车速特别快,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汽车司机在绿灯直行时,也应观察行人动向,及时减速,以免造成车祸发生。

司机和行人朋友们,请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一人出事,全家遭殃。安全第一,安全才能和家人团聚,安全才能享受幸福的生活。

轿车司机是有责任的,这肯定逃脱不了!交通法律法规当中对于“鬼探头”引发的车祸,划分责任问题是有着明确的规定。前两天就发生过类似此次事件的车祸(文章末尾处有报道),司机与被撞的人是各付一半的责任。

我们从视频当中可以看的出来,当时两个老人被撞倒在地的时候,机动车道显示的还是绿灯,足足过了20多秒钟才变成红灯。这就非常直观地说明了当时两对老夫妻是“鬼探头”式闯红灯,后面还有一个老太,看到前面这对夫妻被撞之后,连忙就把车往回退,估计此生再也不敢闯红灯了吧?!

大家都在说着:“谁闯红灯,谁负全责?”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我的确也是如此认为!只不过说咱们的社会实际情况并不如此。

为什么说马路上会有这么多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呢?

因为在这些人的脑海当中就被牢牢的刻上了“我是弱势群体”的字号,所以便变的肆无忌惮。当然,这起事故当中是两个老人被撞,我们不排除老人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这种情况出现,但生活在大都市上海就连这点最基本的安全意识都没有吗?

从个人掌握的信息来看针对于双方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前段时间全国各地在进行电动车整治,大家应该都清楚,原来电动车不能载人,并且骑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可是视频当中的老夫妻这两点都没有做;

②老人家骑车闯红灯,这很显然,就是置自身的生命安全与不顾,其次再加上“鬼探头”式的从两车间驶过,其实这就涉及到了危害公众安全,于人于己都是不利;

③黑色轿车驾驶员在过斑马线的时候没有适当的减速,反而提速快速冲过马路,路口没有观望!

(说到这里,我真的想笑了,估计到时候再给双方定责时,应该是跟我说的如出一辙吧!)

话说,有谁在主干道行车的时候能想到从旁边突然窜出来一辆电瓶车呢?只能说这个轿车驾驶员有点倒霉啊,恰好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车祸发生之后,当地的交警和医疗救护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对人员进行救治,通过对涉事司机的初步调查情况来看,是排除酒驾和毒驾的可能。

黑色轿车司机当时正要通过路口的时候,显示的是绿灯。唯一能给其定责的也只有是从速度上面找问题了。

两车开始相撞的时候,撞击力度就非常的大,车上的这对老夫妻直接被撞飞腾空、摔翻倒地,黑色轿车在与电瓶车碰撞之后,行驶了一段时间才停了下来。

由此可见,当时的速度并不低!

在各项交通法规当中,对于“鬼探头”这类事件的发生,定则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①:在有斑马线的地方,如果有行人闯红灯,鬼探头式的过马路与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车辆驾驶员应承担次要或同等责任,基本上都是同等!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般是路口才有斑马线,车辆在通过路口的时候应当做到“尽量减速,注意嘹望”,确保安全通过。

②: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就算是单方面闯红灯导致这类事件出现,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同样是逃脱不了,因为交通法规当中明确的规定:行驶在有视野盲区的道路,应当将注意力转移至视野盲区,确保安全。

说来说去也就这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中反映了同一个问题:机动车辆驾驶员的事故责任必定是存在的……

现在路面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驾驶员都要秉持着“安全第一”理念出行才行!

有关于类似事件在头条上搜索,搜索的结果实在是太多,有老人、有小孩,还有妈妈带着孩子“鬼探头”式过马路……

恕我无知,我真的搞不懂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可能有人的脑海里面就一直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别人不敢碰他。可是我们有一点要非常清楚才行“车祸猛如虎”,并不是所有的人反应都非常迅速,也并不是所有的人车技都非常好,又或者说并不是每个人在事发时的注意力都非常集中……

千万不要抱着这样错误的认知,如果一次失足,根本不会给你任何机会去后悔,成年人的脑子里面应该是清醒的。

2020年12月26日,就有一位网友在网络上发文称:“自己在当天下午五点钟的时候驾驶着大众速腾车正常行驶,遭遇到了电动车鬼探头闯红灯过马路事件,车主是撞上了,所幸当时的速度不快,并没有出现严重的后果。”

事故现场勘察结束之后,双方都到交警一大队去做了事故责任认定,哪知道对方还要她赔偿电动车被撞毁的损失和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这车主当时没有说什么话,也不想跟这个电瓶车车主多说,总之就是多说无益,直接交给了交警处理。

交警看完大众车的行车记录仪之后,问了电瓶车驾驶员这么一句话:

“你是否知道横穿马路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

接下来电瓶车车主的回答可真的是让人无语!

他说:“那个路口有很多的电动车通过,我怎么就不能通过?”

甚至于说电瓶车车主还与交警争执了起来,最后责任划定的结果是电瓶车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无责。

你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

机动车驾驶员随后还发了长文问:“为什么维权这么难?”即使是事故认定的结果出来了,可是对方就是不赔他钱,机动车主又要走法律程序。

说来说去,说了这么多,意思就是想要浪开车的朋友们知道,尽量远离电瓶车、行人,出了事故之后,哪怕是你没有责任,都是麻烦重重,很长一段时间都为此郁闷!

悲剧的发生本可以避免,但这到底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疏忽?

3月8日上海浦东发生的这起车祸,造成电动车7旬夫妻1死1伤,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车主忽视直行的绿灯,没有观察来往车辆,直接横穿马路,被直行的小轿车当即撞飞!

此次车祸就是“鬼探头”式过马路导致的严重后果。所谓“鬼探头”是指在行驶中因左右两侧视线被建筑物,绿化带,其他车辆等障碍物遮挡产生了盲区,而从盲区中突然有行人或者其它车辆横穿的现象。

正是因为有盲区,所以更要注意安全,小心行驶,可悲的是,电动车老人不仅车速很快,而且还不走斑马线,穿梭在车子中间过马路,更是完全不把交通信号灯当回事,直接闯红灯。这一系列的操作导致了一场意外的悲剧。

很多人支持电动车全责,小部分人认为小轿车司机没在路口减速。

其实不管怎样,发生了车祸导致1死1伤,小轿车都是一定要负责任的。至于负30%的责任还是10%的责任,当然是由交警部门专业认定了!

我认为司机不应该担责否则赞同违规行为

老冯认为,如果要分责任的话,老人的电动车要付主要责任,因为电动车违章在先,过路口时撞红灯,并且还不仔细观察,左右有无来车,只顾自己盲目通行。

小轿车应该付次要责任,因为小轿车没有按交规过路口时减速慢行,按撞飞电动车的视频看力度不小,用我们开车的感觉起码在70码以上,不然也不会把人撞飞在空中还转圈,这一点开车的人都知道,车速不快能撞飞吗?

我觉得这个责任认定,是交管部门的事,我们只是在这里说说而已。如果交警考虑以人为本的话,有可能会判定双方对半责任也不稀奇,毕竟是在城区超速行驶,本来是小事故变成了大车祸。

此次车祸己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从整个车祸的视频可以看到,这种出事的现象,就是民间所说的“鬼探头”。作为开车的人来说,在过路口时,如果车速快的话,遇到这种“鬼探头”,都不是小事。

“鬼探头”说白了就是路边有障碍物,或者是路边停有车辆,挡住开车人的视线。有时候在不注意的时候,就从障碍物的边上突然冒出来,让你防不胜防。

在我的开车经历中,曾经碰到过两次,那是20多年前,都是因为路边停着车子,挡住了视线,小孩都是从停车的缝隙中跑出来的,本来城区道路不宽,孩子跑出来你根本没有时间去考虑,如果车速快肯定要把孩子撞飞。

所以说,我们的车子跑起来时,最怕这种老人小孩突然窜出来,在城区尽量不要开快车,特别是路口和路边有障碍物,或者停的车子,要多观察,千万不要为了抢那几秒钟,血的教训很深刻。

我是邻家老冯,以上是我的体会,供车友参考,如有不同敬请指正点评和讨论。谢谢你阅读,欢迎你关注点赞和转发!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立刻删除。

本问题提到电瓶车闯红灯导致事故,电瓶车司机无疑是要承担事故责任的。所谓“鬼探头”,只能说明摩托车司机受到视线限制没有认真观察另一个方向驶来的车辆,关键的是他闯了红灯才导致事故发生,所以要承担责任。

另一方是否有责任要依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对方车辆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摩托车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有过错,如超速行驶,抢集号灯等,就要区分过错大小来划分责任比例。

鬼探头是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包括特殊路段,拥堵时段,各种突然出现的障碍物遮挡视线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判责仍然有规则可以遵循。

交通事故通常是按过错划分责任的,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过错大小以及与损害后果的关系都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一般而言,交通行为要遵循几个基本原则,特别是路权原则和优先通行原则。

路权原则指的是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的原则。

比如城市道路中,行人要走人行道,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这就叫各行其道。如果行人占用了机动车道路造成了事故,行人就侵犯了机动车的路权,行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同理,机动车如果在人行道撞了人,也侵犯了行人的路权,同样要承担主要责任。

优先通行原则也是规范交通行为的重要原则。

机动车之间遇到复杂路况和会车,转弯,变道,超车等情况时,要遵循优先通行原则。比如会车时,一辆车在道路上直行,另一辆车要在同一道路上转弯,交通规则就规定了弯道车要礼让直行车,同时规定如果弯道车已经转入直行道路的,直行车就要礼让。在狭窄路面会车时,还规定了前方有障碍的要礼让没有障碍的车通行,遇到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要主动礼让等等。

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交会时,也有规则可循。比如在道路上划了人行横道线的,行人有优先通行权,而横道线设置了红绿灯的,在红灯信号阶段,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在学校,幼儿园的出入路口也设立了学生优先通行的标志,一些大型企业和单位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以及重大活动时段,机动车司机也都要按照交警的提示礼让行人。

行人与行人之间也有通行规则,比如说行人靠右,那么逆向行走的行人就要礼让。这条规则即使在公园,商场和其他场所也是适应的。

城市道路中设立了很多交通标志,标牌,也划了很多交通标线,这些标志标线都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对路权原则和优先原则的明确提示。所以,参与交通活动的车辆和行人一定要认真遵守,这样才能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期,这段视频在社会上广为流传,那么小车司机有责任吗?

先来看最为关键的两个问题

文章末尾有对此次事故责任划分的关键意见

本文发表对此事件最独特的看法

一.电瓶车涉嫌的违法行为

1.电瓶车的车辆属性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是机动车就需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

2.从这个电瓶车骑行的状态路线来看,电瓶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电瓶车后排应该是坐了一名乘客,按照相关规定电瓶车载客有其相应依据,那么其搭载的这名乘客对此次事故有无因果关系,还需要通过相关的证据材料反映。

4.电瓶车在行驶中是否注意到了观察义务。

二.小车涉嫌的违法行为

1.小车司机是否涉嫌酒驾,如果有酒驾行为,那么小车应该也有一定的责任。

2.小车司机是否涉嫌毒驾,如果有毒驾行为在驾驶中处于毒驾状态,那么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小车司机驾驶的车辆是否超速行驶,在城区道路一般限速40,在城区外道路一般限速不超过60,从视频上看这个小车的速度是比较快的,那么可以通过视频对其速度进行检验鉴定。

4.小车司机是否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也是此次事故中有力的证据之一,如果没有驾驶资格上道路驾驶车辆,我认为在这次事故中应该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5.小车过路口是否应该提前减速。

综上,小车司机在这次事故中应该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在此次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或者说是因果来进行划分,如果你是警察,责任怎么划分呢?

最后希望广大网民同志理性回答,理性辩论、不要有过激的言行和行为,相互尊重,还网络舆论的一片美好。

上海一对夫妻骑电瓶车“鬼探头”式闯红灯,被撞飞导致一死一伤,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轿车司机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因为他也有违规行为。

(此图为事故发生时的现场视频片段截取)

此GIF图是从视频中按照1:1的速度截取的,此片段透露出几个细节:

事故中的电动车夫妻犯了不止一个错误,闯红灯、横穿快车道、不走人行道、违规载成年人,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肇事轿车的车速非常快,目测在50码以上。

目测有些保守,从这个撞击力度,被撞夫妻的飞行距离来看,说70码都有可能。

肇事车辆在出现在镜头中时刹车灯就是亮着的,随后直接撞飞电动车夫妇,刹车距离长达几十米,说明当时车速真的太快了。

机动车经过红绿灯路口时,车速一般建议在30公里/小时,而正常规定的速度虽然没有限制,但也不可超过当前道路的限速范围,本事故中司机超速行为明显,所以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经过分析来看,本起事故中电动车夫妻违规行为严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轿车司机则有明显超速行为,需要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鬼探头”是一种什么行为

经常开车的人最恨的就是“鬼探头”了,在此类交通事故中,几乎都是由“鬼探头”一方引起的,这里准备了几个“鬼探头”交通事故案例,呈现给大家希望可以多多宣传引以为戒。

“鬼探头”往往出其不意,事故双方存在同一个视觉“盲区”,一般是其他车辆,肇事双方与扮演“盲区”角色的车辆形成一个三角的方向,纵横行驶的双方在交汇时发生事故的概率非常大,因为这种事故几乎是没有反应时间的。

“鬼探头”在各种路口是高发区,特别是交通信号灯转换的时候,有些电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不说,还横穿机动车道,这往往会使得汽车司机来不及反应,两车相撞发生事故。

所有“鬼探头”事故中必然存在一个视觉死角,也就是“盲区”,几乎每一位司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且对此深恶痛绝,因为每一起“鬼探头”事故,违规的往往都是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等,汽车“鬼探头”的事故非常少见,因为司机们都清楚“鬼探头”的可怕后果,预防心理非常强。

上图中,汽车司机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规和超速行为,骑电动车的女子负本起事故全责,还需承担双方车辆损失费用,自己也受了伤,这样的事故本可以轻易避免。

奉劝各位电动车主,摩托车主,一定要好好遵守交通规则,两轮车是肉包铁,出了事故吃亏的永远都是你们,本起事故中司机因为超速所以也承担了部分责任,如果司机没有违规情况,那么事故的所有责任都要由电动车一方承担,人死了,伤了,车也毁了,完了还要赔偿人家汽车的损失,就为了抢那一两分钟,值得吗?

可以肯定的说,责任难逃!

切记,永远永远不要去闯红灯!!!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的整个过程:3月8日,在上海浦东新区下沙街附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名68岁老人汪某骑电动车搭载其70岁妻子周某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直行的小轿车撞飞。电动车上的两位老人在空中翻滚几圈后,重重的摔在地上。后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暂无生命危险。经检测小轿车司机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事故发生时,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路口红绿灯显示,直行绿灯,左转红灯。此时,左侧正在等待绿灯亮起的左拐车辆中,出现了一辆载人电动车,电动车上老人并没有停顿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直接加速横穿马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现在网上一边倒的指责小轿车司机。其实从事件上来分析:小轿车在通过红绿灯时速度过快,没有观察周围交通情况,造成一死一伤属于重大事故,责任难逃!而电动车闯红灯,还是鬼探头闯红灯,也应承担责任!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现在路人过马路闯红灯是全责的。

原来司机培训说人最大,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撞人就是全责。导致行人过马路不看红绿灯。后来据说只要是闯红灯的行人,司机不负责任。

夫妻骑电瓶车鬼探头式闯红灯明显的违反交规,司机防不胜防,更不应该负责任。

要加强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的教育,加大处罚力度,就像汽车闯红灯扣分罚款,慢慢的养成习惯,会减少很多交通意外。

从视频上看,撞击威力巨大,电瓶车上的两位老人被轿车的冲击力抛上空中,然后重重落地,电瓶车碎成一地。由此可见,在一条城市交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如此超速行驶,责任难逃,肇事车辆驾驶员承担的责任占25%左右。

如果最后鉴定出车辆驾驶员不存在的超速行驶的情况,即便车辆驾驶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从道义上来说,驾驶员也要向对方家属略表心意,毕竟,人命关天。

从视频中还发现,两位骑电瓶车的老人,在途经十字路口时,被左侧的一辆车挡住了视线,按理,任何车辆和行人路经十字路口时,理应放慢速度,左右观察,在闪绿灯的情况下,才能一路向前。可是,电瓶车上的老人不仅没有放慢行驶速度、左右观察,而且,又犯下“闯红灯”的大忌,如果肇事车辆没有超速行驶的话,电瓶车上的老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除此之外,在十字路口阻挡住电瓶车上老人视线的车辆,如果存在违章停车等方面的过错,也要承担一部分相应的责任。

看到这样的主题,我首先对骑电瓶车的夫妻表示抱歉,毕竟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最终我们还是要讨论谁对谁错,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能看到很多骑电瓶车闯红灯的,特别是“鬼探头”式闯红灯,首先我个人认为闯红灯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主题中虽然没说是骑电瓶载人闯红灯,但提到一死一伤,相信是两人骑的一辆电瓶车吧,在这里我要重点批评一下这两夫妻了。现在已经明确规定电瓶车不能载成年人,结果不仅载了成年人还闯了红灯,这实属不应该。

现在再来说一下小车司机,你不要认为别人闯红灯,你就能把人家撞飞。除非你告诉我,你的小车出了毛病,刹不住车非撞不可,不然电瓶车夫妇打死也不能原谅你。作为小车司机,在过红绿灯之时应该眼观四路,缓慢行走,看到有人闯红灯你就把别人撞飞,这个责任也不小。

从主题中可以看出,电瓶车夫妇违反交通规则在先,小车司机属于突发意外撞车,所以电瓶车夫妇应该负主要责任,小车司机作为事故当事人应当做出一些补偿。

看到这个问题,让我想到了曾经看到过一则报道,也是电瓶车闯红灯导致被撞,交警判电瓶车全责,小车无责。被撞电瓶车哭诉,我人都撞没了难道他(小车)就不应该负责吗?最后交警说了一句,如果你不闯红灯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就不会连人都没了。所以你是全责,小车无责。

如今生活条件好了,路上的车也是来来往往,出门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小车司机应该负责吗?

为何“弱势群体”闯红灯发生事故的时候,总是能够引起关注?我觉得根本原因就在于责任划分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合理性。

站在司机的角度来讲,这起事故,司机是可以没有责任的。

首先司机没有闯红灯,其次车辆正常直行。

唯一能拿出来说道的,就是机动车当时的速度。

从视频看撞击力度蛮大,但是不排除司机未来得及刹车,撞击速度就是行驶速度。是否超速倒也未必,需要看交警的检测结果了。

司机正常行驶途中,从发现路面异常到发生碰撞,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且不说人能否及时反应了;假设司机有超人般的反应速度,在一瞬间采取制动行为,这起事故也无法避免,区别无非就是严重与否了。

毕竟刹车也是有制动距离的!

也就是说,在那个情况下,无论开车的是谁,事故都无可避免,无非就是看哪位司机师傅倒霉一点咯。

按照一贯的判罚标准,这起事故即便司机没有任何过错,恐怕也会被划分部分责任,被撞击方作为弱势群体,除了遭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需要支出大量金钱,这对于任何家庭而言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多时候都会照顾到“情”,法律是公正的,但同时也可以是温暖的。这本是好事一桩,过去我们也十分赞同。

可是现实的发展却往往出人意料。

如此判罚的确拯救了许多家庭,但同时也让更多的行人萌生了一些不太好的想法:我是行人我有理;你是开车的,不管什么状况都是你错!

这些扭曲的观念正在腐蚀绝大多数人的思维,甚至不少司机朋友也有这种观点,他是行人怎么走都可以,我惹不起他!

这种情况,就像当初扶老太太反被讹的案子一样。

本是一次善意的帮忙,却成为坏人使坏的护身符……

近几年,我们时常看到一些不一般的判罚:行人的过错,行人全责!

本是最正常的判罚结果,却显得独树一帜,人人点赞。

如此判罚,虽然会让个别家庭走向深渊,但是也是给一些张狂的人敲响警钟:人别太狂了,万一哪天轮到你了呢?

说到这里有个事情我不吐不快;

礼让行人好事一件,可是如今似乎有点变味了……

行人在人行横道胡乱跑,似乎斑马线上无比安全,管你来的什么车,也管你车速有多快,反正我在斑马线,错的就是你。

至于斑马线旁边的红绿灯,对于行人来说就是个摆设!

管你红灯绿灯,反正我要过马路,什么车都得让着我!

我曾两次亲眼目睹在斑马线上的事故,那沉闷的撞击声,那散落地上摔的稀碎的鸡蛋,被撞妇女优雅全无,高跟鞋让人从远处捡回来了穿也不是,不穿也不是的尴尬,还有染血的手机屏幕,女子一边胡乱的用手腕擦拭口鼻流出的血液,还要一边哆哆嗦嗦的给亲人拨打电话。——另一个则是完全无法动弹,只能任由别人捏着她的手解锁手机,然后很虚弱的报出亲人名字让路人帮忙拨打电话。

我可以肯定,交警来了绝对是判罚车辆全责!天王老子来了也是司机全责!

不过作为被撞方,真的就赢了吗?

应该是赢了吧,命没丢,还能获得一笔赔偿,还能歇上一俩月不用上班,工资照拿。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自从礼让行人规定出来后,交通事故反而变多了……至少我是多次差点在斑马线被人追尾,后者差点追尾别人……

对没有安全意识的人,等于是把自己生命交到别人手上把控。这种情况司机顶多次责。

视频来说,双方都有责任~

‘鬼探头’的准确定义是:两名交通参与者从彼此的视觉盲区,近距离、短时间出现,让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与空间,最终发生交通事故。”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准确定义呢?他进一步解释说,“因为这里面隐含着一个关键点:‘鬼探头’事故的发生,是两名交通参与者在多个特定因素(盲区、时间、空间)下共同形成的结果,双方都是参与者之一,谁都不是完全无辜的。而且,只要任何一方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改变其中的某个因素,事故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

电动车越来越普遍,违法成本也越来越低。开电动车的也普遍被认为弱小群体,所以很多时候感觉交通违法中都在保护弱体,但是现在的电动车违规率太高:

不遵循信号灯和车道指示,随意在马路上穿行。据统计约有三分之一的电动车朋友,从不考虑交通...

红灯停车时超过规定的停止线。有一部分电动车朋友表示会按交通指示灯行驶,只是对于正确且安全...

毫无安全观念,随意超载。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辆电动车一次性载三四个人的现象,电动车行驶的...

逆行。近几年因为逆行而导致的电动车事故不在少数,而很多驾驶电动车的朋友们却并

不带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人性化要于情于理才正确。坚决不能让遵规守律的人向违法乱纪的人低头,不能让法律向违法让步

交通法下就不应该存在什么弱势群体,只要违法,就应负相应责任。

很大一部分人存在我是行人,我交通违法,有机动车辆承担大头责任呢,因此不论走路或是骑车,随心所欲,根本就不在乎红绿灯,什么交规不交规的。

交通法如果和其它法律一样,违法一视同仁受到制裁承担相应责任,大家谁也不愿意以身试法,交通事故会大量减少的。欢迎@别闹我是认真滴探讨,点赞,关注。

坚决支持司机无任何责任!

否则鬼探头会越来越多!

人直接飞起来了,想想都恐怖。

机动车驾驶员有责任吗?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事故发生地为红绿灯路口,夫妻俩骑电动车闯红灯,虽然有错在先,但是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过红绿灯一定不要抢行,即使绿灯了也要看好行人再通过,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老人在被撞后直接飞了起来,由此可见机动车的速度应当是比较快的,正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做到安全驾驶,因此机动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虽然事故造成1死1伤,但是责任应该是双方都有的,夫妻二人不该骑电动车闯红灯,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减速慢行,做到安全驾驶,因此机动车驾驶员不会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按照司法实践,这笔赔偿费用肯定是不会低的,就70岁老人死亡赔偿金而言,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2232元,死亡老人为70岁,死亡赔偿金就达到72万元,再加上其他的费用,肯定是不会低的。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案中,由于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再按照各自的责任该由保险公司的承担的承担,该由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的承担。

这样的悲剧在用生命提醒人们,要避免“鬼探头”式过马路,而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尤其是路口和有盲区地段要减速慢行,才能更好地保障安全出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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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律咨询乔也 ,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无论是谁都要讲交通规则,这个世界是将就规则的时代,不是任意妄为的时代,小车是速度快了一点,但是人家是绿灯呀,然后有些人就是等不了那几秒钟,硬是冲过去,生活中这些案例我们见到的并不少,很多人就是等不了那三秒钟,最后酿成了车祸现场。

司机肯定有责任的,就是看责任的轻重了

这种情况很多朋友会觉得,司机很冤,应该修改法律

其实本着人道主义,这样的法律规定还是值得推敲的,比如有些人闯红灯被车撞了,闯红灯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可惜之外也有可恨之处,但是罪不至死,如果出了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司机完全没责任,那么就会出现,只要是闯红灯,那么我无论是看见还是没看见,我都撞上去的情况

像这个案例中,司机负次要责任,夫妻主要责任,所以提醒大家司机,保险一定要保好,就是为了预防这种情况,还有行人,骑车等民众一定要遵循交通规则

红灯车要停,绿灯车再行。交通规则要遵守。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上海浦东3月8号,7旬老夫妻骑电瓶车“鬼探头”式闯红灯。被直行车辆撞至1死1伤。视频里,人都被撞飞起来了。电瓶车也被撞得四分五裂,现场惨烈。

这场事故是由于电瓶车闯红灯引发的。并且老两口没带安全帽,也没走斑马线。驾车穿梭于车流之间。撞人司机是否有责任。应当由交通部门专业判定。

血的教训再一次告诉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要闯红灯。不要争分夺秒。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去违规。

鬼探头、闯红灯、一死一伤、叫你长记性。

直截了当吧,这事电瓶车负全责,小汽车没责任。没什么好说的,闯红灯、电动车违规载人、未戴头盔。小汽车是绿灯正常行驶中,有什么责任,网上都说小汽车超速,现在撞人了你说他超速,没撞到人谁会说他超速?如果他超速了,那去查查在他之前的车有没有超速?人家没撞到人就没超速,撞到人了就是超速,要罚一起罚。

闯红灯的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以后出了事故一律全责,看看谁还敢闯红灯,别死了、残了非得讹人家一下,人家好好行驶的,还被你搅和了呢。就拿正当防卫这件事来说,昆山反杀案最后法院作了公正的判决,大快人心,也震慑了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弘扬了正义。交通事故难道不能这样来处理吗?如果小汽车超速了,可以,就按照超速来处理200元记3分,至于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关我鸟事,那是电瓶车自找的,小汽车的损失还得叫他们赔呢?

治理交通违法不狠点不行,天天讲天天有人闯红灯,尤其在郊区。如何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的事,我觉得金山区朱泾镇做得不错,谁闯红灯,摄像头拍下来马上会在路口LED窗滚动播出,羞羞他的脸,丢丢他的人,第三视角看自己闯红灯,左顾右盼、鬼鬼祟祟的样子还真不好看,自己看了都讨厌。

再说一遍,治理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该狠点,对于违法者不必要什么同情心,只有法律庄严的判决,等到大家都不闯红灯了,减少了此类恶性事故,那是法律最大的功效。

社会历来同情弱者,电瓶车和轿车相撞,轿车司机肯定要承担责任。

因为被撞电瓶车存在以下错误:

但因过红绿灯时轿车车速有点快,所以,轿车司机可能得承担一半的责任。

昨天看到这个视频,心情沉重,瞬间被撞飞,家庭破碎…

司机肯定是有责任的,从事故现场视频来看,司机车速过快,虽然直行是绿灯,但是司机通过路口时候未能做到减速慢行,观察道路情况。而电瓶车未按照道路规定行驶,为了节省时间,穿插通过路口,“鬼探头”是造成了这起悲剧!当然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交警进一步勘察认定!

现实行车中经常遇到此类事件,如何避免类似突发状况需要司机时刻保持警惕!在超越慢车时,司机除了要观察车辆侧方、前方的路况,也要观察被超车的动态。如果被超车辆突然刹车、减速,那么前方一定有状况发生,你得跟着刹车,等安全后通过!

通过红绿灯路口时,绿灯亮了,不要一脚油门冲出去,要观察两侧车辆,缓慢通过路口,防止“鬼探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管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大家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意外随时降临。

3月8日12时许,浦东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沪南公路下沙西街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视频中,两人同乘一辆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黑色小轿车给撞飞,巨大的冲击力将两人连人带车撞飞出去。

几乎一瞬间,悲剧就发生了。而跟在两位老人身后的另一名横穿马路的电动车驾驶大妈也是赶紧刹车,估计被眼前这一幕吓得不轻。视频在网上传开后,不少网友留言认为,电瓶车有闯红灯的嫌疑那么问题来了, “开车撞到闯红灯的人,车主需要承担多少责任”?相信不少车主都有这样的疑问。

首先,跟机动车比起来,行人和电动车属于弱势的一方,就是我们大家所说的“弱势群体”。

一般情况下,即使司机无责,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事故造成的伤害是10万,那么车主需要承担赔偿1万。

还有一种就是行人闯红灯,但是事故的发生车主完全无责的情况很少,有些车主在经过信号灯路口未减速,撞到了闯红灯的行人,这种情况,车主一般需要承担80%的责任。如果车主在经过信号灯路口时,有及时减速,但是轻微超速的情况,例如限速30,司机跑35,那么车主一般需要承担50%的责任。

如果司机在经过信号灯路口时并未超速撞上了闯红灯的行人,也是有责任的,因为车主“行经信号灯路口时未仔细观察道路状况”,需要承担30%左右的责任。

如果车主在经过信号灯路口,不减速撞上了闯红灯的行人,车主需要承担绝大多数的责任,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过信号灯路口时,必须减速并礼让行人。

最后,事故猛于虎,出行在外,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无论是行人还是机动车,切记不可闯红灯,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去冒险,因为真的赌不起,一旦出事,宝贵的生命瞬间就可能会丢掉。

法制体系,讲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负其责,如果司机按人道主义赔偿,哪么违法者就太不人道了。

现实生活中会经常出现这种事故,这也告诫我们,不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要观察路口的状态,到路口都要减速慢行,发生了事故,不论是谁的责任都会给各方带来损失和伤害。其实按照正常的交通规则应该是谁违规谁全责,行人闯红灯,就应该负全责,机动车没有责任。可实际社会中发生事故时,国家还是会考虑照顾弱势群体的情况,现实生活中好多人都为了快那1分钟不管不顾的抢红灯、闯红灯,总觉得自己会没事,万一意外了,不光你个人悲壮的走向天堂,还得你的家人伤心痛哭,也还得周围的人都难过揪心。谁也想不到事故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可意外谁说的好呢?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社会的安全,大家一起来,共同遵守交通规则,安安全全回家。

从法规和情理来说都没有责任,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估计判罚时会考虑的情感因素,司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负担部分医药费。就是这么无奈啊!

“鬼探头”,造成骑电动车两位老人一死一伤,人们在惊叹“车祸猛如虎”的同时,也不禁要问,这起事故,司机有责任吗?谁的责任更大?

这个事故的视频网上有过,从视频上看,严格讲,骑电动车的两个人真不算是“鬼探头”,充其量就是一个骑车横穿马路。

“鬼探头”往往突如其来,司机难以避让,但是这起事故,虽然骑车老人横穿马路不对,但是如果司机不超速,注意瞭望,应该是能够避免。因此我认为,这起事故,司机的责任应该更大一些。

从视频看,能把两个大人加上一辆电动车撞得飞起来,显然车速非常快,应该不会低于7、80公里的时速。在市区,开这么快的车速,发生事故也是早晚的事了。

2,说是不属于“鬼探头”,是因为电动车是从白车的后面骑出来,对于肇事车来说,从头至尾没有遮挡,不存在突如其来的问题。从电动车进入画面,到被撞飞,肇事车有足够的时间采取措施。而肇事车仍然飞速的撞上去,明显的精神分散,不注意瞭望。

这起事故,骑车的两位老人,安全意识太差,马路上骑车,不是在自己家的炕头上,可以为所欲为。尤其还是两个人,驾车的人更有负起安全责任。

而有些人,总是认为开车的是应该避让行人的。不错,这些人想的没错,按理说开车的应该避让行人,而绝大部分开车的,也能够做到避让行人。但是,毕竟开车的也是人,是人就会有犯错误的时候,如酒后;和老婆吵架,司机心里很乱;其他身体原因,等等,都会影响到司机开车状态不正常。

虽然这种事故只是“万一”,但是如果遇上了,对你就是“一万”,就是100%。就算是司机负有主要责任,赔给你百万,遭罪、痛苦,甚至死亡的还不是你自己?到那时,多少钱对你也没用了。

行人,或者骑车上路,首先要自己当心,自己的身家性命首先自己要负责。千万不要总认为“他应该避让我啊”。

不管是行人,还是骑车,还是开车,在马路上都是交通参与者,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过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那交通秩序就会焕然一新,事故就会少好多好多了。

从视频来看,肯定是有责任的,速度超快,又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不过理性来看,这个司机还是比较倒霉的。前面明明就是十字路口,还有红绿灯,这对夫妻还这样大胆地从马路横穿,实乃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自己的任性还会殃及到其他人。导致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遇到的好多上了年纪之人,总是以为自己是老人,各种任性作为,不管不顾,还胡搅蛮缠耍无赖,真是“不是不管,是时候未到”啊。

司机不应承担任务债任,因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熟称鬼探头,司机是无法预料和把控的,这样把自己生命交给别人务责的交通行为人,不出意外是偶然,出事故是必然!当然对死者不必过于评价!对受伤者理应同情,但法理面前没有任何探讨的!退一步说,司机车速是否超速,和这起事故发生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我认为这起交通事故处理上,必须以法办事给社会形成一个共识,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否则造成的后果理应自己承担!这和道义没关系!通过这件事故,新闻媒体理应加大宣传力度,尤其那些没有遵守交通法規的参与者一个明确的警示!安全出行,必须人人遵守交通规则!

从交通法规上不需要担责。不知叔叔们怎么说。相信全国人民都在关心这件事。处理的结果会严重影响到后面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的概率!

这个交通事故中,司机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他观察不够彻底。可责任虽然有,肯定不会是全责。因为这驾驶电动车的夫妻俩自身存在很多的过错。首先,电动单车是不允许带成年人的,只允许带12岁以下的小孩儿。其次,他们是属于闯红灯过马路,因为视频中的红绿灯非常清楚,显示的是直行的机动车方向是绿灯。人家是正常通过的。再有,这对骑电动车的夫妻,过马路的位置也不对,距离他们不远,就是斑马线。如果他们在斑马线上推行通过路口,就可以幸免于难。

当然,我们这个视频里,还发现一个重点,就是“鬼探头”。所谓鬼探头,指的就是在路上,有很多人会突然从某些车辆的盲区里,出来到 马路上。这里有跑着过马路的行人,有飞快的自行车,也有快速冲出来的电动车。我们开车在路上走,就要额外的注意这些现象。比如一个公交车在进站出站的过程里,就很有可能出现这种“鬼探头”,往往刚刚是下了车的乘客,马上趁着公交车没有起步,就赶快的过马路,一路小跑, 就从公交车的“隐蔽”下窜了出来。所以,我们在经过这些情况的时候,都应该减速通过,准备好随时踩下刹车踏板。这样才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说,我们骑车在路上直行,绿灯的时候通过路口,是属于正常的操作。可如果和这些“鬼探头”的人,不幸撞上了,交警通常会判定我们有观察不仔细的责任。当然,这还是基于我们国家的交通法的习惯,认为行人是弱者,机动车是强者。这当然和现在的交通情况已经有些出入了,可既然有这样的老习惯,我们就不要去质疑。所以,作为开车的司机,一定要避免撞上这种“鬼探头”的现象。开车时,就要对正在停车的情况万分小心,就要对看不清的情况万分小心,就要对绿灯的路口也要慢速通过。开车时,一定减速慢行,随时可以刹车。这才是经过路口的正确姿势。

司机的责任只在于红绿灯路口速度过快,但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车违章闯红灯造成的,所以在我看来造成事故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超速方承担小部分责任。不是因为你鬼探头,司机最多是拿到超速罚单,鬼探头之后造成的事故应当由造成方承担!并且造成方是违章穿梭在待左转机动车车道上,并不是在人行横道!即便小车司机不超速正常行驶也未必能避免造成相应的碰撞!并且两老人在穿过车流之前并没有停车查看有无来车的情况下加速闯出,也可以说是冲出去的。那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总觉得你开汽车的有钱,有本事就撞我,撞死了你就赔钱!撞不死你就养我后半生!也不知道你知不知什么叫有钱没命花这个道理!或者是你汽车一脚刹车就能停下来,撞不到我的,反正你总得让着我。人生没有捷径,唯一的捷径就是死路一条!

我认为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果是行人闯红灯了,那司机是没有责任的

毕竟交通负责应该大家一起遵守

此外,这件事我觉得行人要为闯红灯负责

电动车在非红绿灯过马路,这是不动在前,从视频看,这个小轿车在市区高速行驶,所以导致悲剧的发生!

看了视频,司机要承担部分责任,因为有点抢红灯过斑马线未减速。但只要抗到底 ,拒绝调解 ,走司法程序。最后还是保险公司兜底。所以没啥事。

情理上司机没责任。是她夫妻俩骑电瓶车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明知闯红灯有危险还要强行通过。

交通规节实施,行人和车辆不能闯红灯,不是一年两年一天两天时间,既几十年。又有谁人不知?还有到处都有警示牌,题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是她们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是应得。

  •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那么机动车驾驶方承担主要责任。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方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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