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被抓能拘留吗

吸毒被抓会面临哪些处罚

只要是吸毒被抓后,就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看到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惊讶的!真的不明白,现在的明星,好好的日子不过,为什么偏偏要跟毒品过不去?刚开始陈羽凡工作室还发表声明,说他没有吸毒,但是现在警方已经证实了。无论陈羽凡是否吸毒,对于吸毒这个人来说,无论他是谁?是做什么工作的?都会同样受到法律的处罚。

对于吸毒的法律处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纯的吸毒,另外一种除了吸毒之外,自己手里如果私自持有毒品的话,那就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如果只是单纯的吸毒,他手里并没有毒品,那么他受到的只是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吸毒被抓的,需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

因此,如果陈某只是有吸毒行为,没有贩卖毒品等其他行为,那他只可能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而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能会被强制戒毒。

但是如果他还非法持有毒品的话,那就会涉及到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非法持有冰毒是在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就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目前在警方查处的毒品数量来看,陈某持有的冰毒只是7.96克,尚未达到10克,其他的毒品例如大麻只是2.14克,也未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所以仅从目前查处的情况,陈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也只是一般行政违法。

但是无论受到的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沾染毒品,不仅仅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更会让自己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我们经常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真的奉劝大家,不要为了图一时的新鲜,好奇,过瘾,而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生命!

在我国单纯的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一次被抓后,如果未认定吸毒成瘾,一般是拘留十日到十五日;第二次被抓,就可以认定为吸毒成瘾,处以十五日拘留,并责令去社区戒毒三年。如果未到社区报道戒毒,且第三次吸毒被抓 ,那就属于吸毒成瘾严重,直接安排强制隔离戒毒。在一些吸毒人员看来,这样的处罚太过于严重,其实我想跟他们说,如果了解新加坡法律是如何对待吸毒人员,相信会很庆幸生活在中国。因为在新加坡,屡教不改的吸毒者或是非法持有毒品都是犯罪行为。对于多次复吸的吸毒人员,法律会让他们尝试痛到可以怀疑人生的鞭刑。凡是遭受过鞭刑的人,屁股都被抽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终身让人难忘。贩毒就更不用说,哪怕只是过境,一旦达到标准就是绞刑。新加坡涉毒法律新加坡号称对毒品“零容忍”,所以在对待毒品犯罪是一个采取严刑峻法的国家。与我国一样,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最高是死刑,但采取的方式却很古老-绞刑,让人在临死之前还要遭受巨大痛苦。上世纪60年代的时候,新加坡受西方国家的吸毒人员影响,导致国内吸毒人数不断上升。于是新加坡政府在1971年成立中央肃毒局,专门应对禁毒的问题,并在各个警局设立肃毒单位,肃毒单位的主要工作有两个,第一收集疑似吸毒者的尿液用于检验,第二监视毒贩的行踪。1973年,新加坡制定了《滥用毒品法令》,对吸毒、贩毒等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罚。根据该法令,在新加坡贩卖、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吗啡和可卡因、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鸦片者若被定罪,将被判处绞刑。我国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才有可能判处死刑,相比之下,新加坡法律更胜一筹。如果携带的毒品没有达到死刑标准,例如鸦片800—1200克、海洛因10—15克、大麻330—500克、吗啡和可卡因20—30克、大麻脂130—200克,这在新加坡将被判定为非法交易毒品,同样也要面临非常严厉的惩罚,判处20至30年监禁和15次鞭刑。新加坡鞭刑在新加坡的吸毒人员应该是世界上最悲催的一群人,如果是第一次被抓,会被送去戒毒。出来之后,这些戒毒人员要定期报到,并接受尿检。如果出现复吸,会被再次送到戒毒所,除了监禁,还会判处鞭刑。吸毒第二次被抓,会判处5年至13年的监禁及3至12下的鞭刑。第三次吸毒被抓,则判处最低5年监禁和3下鞭刑,最高7年监禁和6下鞭刑。第三次之后,又升级为最低7年监禁和6下鞭刑,最高13年监禁和12下鞭刑。新加坡的鞭刑可不是做样子,而是一种残酷的刑法。鞭长一点二米,是用当地热带丛林中藤条绑成,藤条上还带有原始的钩刺。执鞭刑者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又受过专门训练的彪形大汉,执刑前,先将受刑者绑在一个特制的木梯上,让他趴在上面动弹不得。一鞭抽下去会使犯人身上承受最大程度的疼痛感,同时又是最小程度的皮肉伤害。一般犯人在挨三鞭之后就会休克。所以新加坡在执行鞭刑时都会有医生在场,一旦犯人休克,医生即上前救治,等犯人身体恢复后再执行未完的鞭刑。当然并不是所有罪犯都要鞭刑,这些人员不会被判鞭刑:女性、死刑犯、50岁以上男性、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不适合受鞭刑的犯人。其他任何人,无论是不是本国公民,只要在新加坡犯罪,都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在新加坡法律中,鞭刑不仅仅是针对涉毒犯罪上,一共有30多种不同的罪行都适用,这其中包括:劫持人质/绑架、暴力抢劫、团伙抢劫,并导致受害者丧命、非法吸食毒品、破坏公物(包括涂鸦)、骚乱、性侵犯、非法拥有武器(包括长刀、匕首等)。新加坡戒毒政策尽管新加坡法律对吸毒人员非常严厉,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又非常关注和支持他们戒毒。新加坡鼓励戒毒后人员自主创业,并在资金支持、税收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对于聘用类似戒毒者的企业,会在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戒毒人员再就业。新加坡有许多的公益组织,也为成功戒毒者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并且在全社会倡导消除歧视、帮助关爱的氛围。在社区内,通常对于戒毒者信息是保密的,邻里警岗的警察也会定期问询,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所以相对来讲,戒毒者并未受到歧视和排挤,能够更加迅速和自愿的回归正常生活。提醒一句,到了新加坡,一定要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因为一旦触犯法律,任何人求情都没用。美国一青年就因为在别人汽车上乱涂鸦,被判处鞭刑6下,即使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求情,也只是减免了2下。

  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吸毒成瘾者会被强制戒毒两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吸毒被抓会面临哪些处罚“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在我们官方平台进行提问,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张心(化名)给儿子送去一双棉鞋、一条裤子和一件厚棉袄(记者 汪成 摄)

株洲晚报12月11日讯(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牡丹)昨天下午,石峰区井龙派出所,刘军(化名)默默穿上母亲张心(化名)刚刚送来的黑色棉袄,走上警车前往拘留所。他的母亲张心就在不远处的接待室,透过窗户悄悄望着他。由于吸毒,刘军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而报警人,正是他的母亲张心。

“他凌晨4点被带到派出所的时候,就只穿了一件睡衣,我怕他冻着,来给他送点东西。”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张心流下了眼泪。这是她第二次将儿子送进派出所。她说,她不知道儿子会不会因此恨她,但她希望儿子能真正把毒瘾戒掉。

吸毒儿子凌晨2点回家找钱,她拨打110报警

“他昨天凌晨2点突然回家,就开始翻东西,问我要钱。”张心告诉记者,当时儿子已有四天没有回家,回来时走路有点歪歪斜斜,人也有点狂躁,她一看就明白,儿子又吸毒了。

张心说,儿子回家就问她要钱,她没有答应,儿子就在家里砸东西,翻箱倒柜,这种情形已发生多次。平日里,她从不敢在家里存放超过两百元的现金。四天前,她正好收了一笔账,有2000元,儿子将钱抢走便出了门。所以昨天凌晨,看到儿子又在家找钱时,张心果断拨打了110。

“民警把他带走时,他反抗得比较激烈,睡衣扣子都扯掉了,鞋子也没穿好。”张心告诉记者,儿子被带走之后,她便开始担心,怕儿子冻着,想给儿子送衣服,又怕儿子恨她,毕竟是她报的警,她不敢在儿子面前露面。“上次我把他送进派出所,他就很久没跟我好好说话。”张心说着便开始哽咽。

担心儿子恨自己,送去衣物却不敢见面

昨天下午5点,得知儿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张心匆匆跑回家,给儿子收拾衣服。

“给他准备了一件棉袄,一条裤子和一双棉鞋,都是干净的,暖和。”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张心絮絮叨叨地告诉记者,“牙刷和毛巾之类的洗漱用品都带上了,等会见到儿子,得给他打盆热水好好洗把脸,人也舒服些。”

只是到了派出所接待室,张心突然退缩了。她把给儿子准备的东西都交给民警,又询问了儿子的情况,却不敢去见儿子一面。

“等他走的时候,我看看他就好。”张心说,她有些害怕,儿子现在大概还在生气,不想看到她,她不愿让儿子恨她。

直到警车开出去好远,张心才收回目光,向民警道谢后走出派出所,很久没有说话。

曾拿几万元支持儿子开的士 谁知儿子挣钱买毒品

张心说,儿子今年30岁,平时就在亲戚家开的店里做事,虽然经济条件一般,但人长得挺俊俏,也娶了个好媳妇。

她说,两年前,儿子在一次同学会上染上了毒瘾,最初还瞒着家里人,有时候回家晚一些,也只说是有应酬。去年年初,儿子说打算开出租车赚钱,她拿了几万元出来支持。“我后来才知道,他开出租车是为了挣钱买毒品。”张心说,儿子之后又把出租车低价卖了出去,半个多月没有音讯,再回来时,脸颊深凹,开口便问她要钱。

张心说,之后儿子每次回家都是为了钱,如果她肯给,儿子还能在家里多留几天,如果她不答应,儿子拿了钱可能直接就离开了。她担心儿子会走上不归路,比如去偷去抢,所以更多时候宁愿拿钱给儿子,即使这同样是条不归路。

张心说,因为吸毒,儿子如今精神恍惚,媳妇也整日流泪。她已经做好准备,如果儿子这次回来,还是不能戒毒,她只能再次将儿子送去派出所,请求民警让儿子强制戒毒。

5月8日,在宿松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余刚的办公室外,告示牌显示其正在出差。其实,事实并非如此。不久前,余刚因伙同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宿松县系安徽省直管县,地处安徽、湖北、江西三省交界处,一直以来,禁毒形势比较严峻。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调查发现,宿松县警方近期查获的吸毒公职人员不止余刚一人。“五一节”前夕,该县招商局副局长李同保同样因聚众吸毒被拘。5月6日,该县住建局一位公职人员因吸毒被开除党籍。

两名副局长因吸毒被公安拘留

“副局长吸毒被抓了!”日前,一条这样的消息在当地不胫而走。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获悉,近期,宿松县因吸毒被拘的副局长共有两名,分别是县招商局副局长李同保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局下属机构)副局长余刚。

5月8日,宿松县交通局一位主要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余刚最近确实因吸毒被拘,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也证实,李同保同样因聚众吸毒被行政拘留。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获得的独家消息显示,今年4月底,李同保聚众吸毒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在相近的时间里,余刚因伙同他人吸毒也被抓获。据公安机关查明:今年2月至今,余刚在宿松县多个宾馆多次聚众吸毒,同样被处于行政拘留13天。

据了解,李同保今年52岁,余刚今年50岁。

目前,宿松县公安局以案件尚在调查为由,没有公布两人吸毒案件的详情,两名副局长是否在同一场合吸毒被抓?尚不得而知。

副局长家人向单位请假谎称去治病

5月8日下午,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来到宿松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余刚的办公室位于3楼,记者发现他的办公室门紧闭,旁边的公示牌显示其为出差状态。

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五一”假期结束后,余刚家人通过电话为其请假10天。

“余刚工作能力很强,但是有点江湖豪气。”该局一位主要负责人说,余刚曾担任过县客运站站长,目前分管治超。据他介绍,交通局是宿松县禁毒成员单位,每年都会布置禁毒工作,余刚也曾参与过禁毒宣传,“他还曾签过远离毒品保证书。”

“听说他吸毒了,我们也很惊讶!”该负责人惋惜道,他目前已知道此事,但尚未接到官方通知。“如果我们接到官方的正式通知,肯定会研究严肃处理此事。”

据该负责人透露,去年,余刚所在单位曾有一名公职人员同样因为吸毒被处理。

在宿松县招商局办公楼,副局长李同保的办公室门同样紧闭,该局另一位副局长称,李同保家人已经为其请了病假,“说是到南京治病去了,至于是否因吸毒被抓,尚未接到官方的正式通知。”

当地一位熟悉李同保的官员称,其工作敬业,但是多年前患上了重症,听说他吸毒被抓,“感觉很意外。”

当地近年已查获多名公职人员吸毒

2013年,宿松县曾召开禁毒工作会议,会上有关领导指出,宿松地理位置特殊,禁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宿松县警方也向记者表示,近年来,他们加大打击吸贩毒力度,破获了一批案件。其中,就有部分公职人员也参与了吸毒、贩毒。

宿松县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公职人员吸贩毒被抓后,一般先由司法机关处理,随后,纪检部门也会做出严肃处理。

“近些年来,处理过的吸贩毒公职人员还不少。”这位负责人称,5月6日,该县住建局一位公职人员也因吸毒被开除党籍。

对于近日两名吸毒副局长将如何处理?该负责人称,聚众吸毒影响恶劣,他们将根据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做出严厉处理。

宿松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于公职人员吸毒、贩毒,他们态度鲜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护短,依法从严处理。    

人民网记者 常国水 苗子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被抓的吸毒者罚款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