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听证会开多久?

成都:检察长主持今年首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4月16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该案承办检察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瑶主持。据悉,这是自《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出台以来,该院的第一次。

  本次听证会对成都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监督五起类案进行并案公开听证,围绕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以某建筑项目名义与成都某混凝土公司签订并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成都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是否对成都某混凝土公司承担货款给付义务的焦点问题,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陈述意见及理由。通过概述案情简要,当事人陈述,新证据出示、听证提问、当事人最后发表意见等环节,进一步补强证据,理清案件事实。
  听证结束后,主持人吕瑶组织人民监督员就本案相关问题和案件处理进行座谈,并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陈述以及听证员评议意见,结合本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监督决定。
  据介绍,此次听证是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新时代民事检察公开听证机制,推行公开听证常态化,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巫平丽说到:“检察院的公开听证无论是形式和实质都很好,程序合法,对检察院创新工作,推动社会现代化治理都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都表示,听证员以第三方身份积极参与民事检察办案活动,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实现了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
  (四川法治报记者 王一多)

日前,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相关规定,针对张某某申请监督其与陈某、陈某某、祁某某、宿州市某育苗场产品责任纠纷一案首次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此举有利于加强案件办理精准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对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检务公开有示范引领意义。

精心筹备,做好听证预案。市院民事检察部门受理该案后积极审查,认真研究具体案情,对相关证据、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同时,认真制作听证会预案,拟定详细会议流程,细化各个环节;并在会前对双方当事人时间进行确认核实,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

精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保证本次听证会顺利进行,该院多个部门积极配合协作。案管部门会前与市司法局联系,由市司法局指派一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技术部门对听证室所需设备进行调试;法警部门指派两名法警在会议现场维持秩序;宣教部门现场进行录音录像,会后联合多媒体工作室制作宣传视频和照片,强化宣传效果。

精准评议,拓展办案思路。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律师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评议。评议员们均是法律专业人士,听证会上就相关事实问题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发问,评议时就本案的法律适用和事实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该案的办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精确化解,力求质效并重。市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公开听证会,分管检察长会前认真研究案情,审定听证方案,并在听证会上担任主持。办案检察官认真参与案件审查、评议,对本案进行释法说理和化解。会后,办案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图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取得良好效果。(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齐修平 )

天长市检察院召开首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8月20日,天长市检察院就王某某与某单位劳动争议纠纷检察监督案举行了首例民事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除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参加外,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事实调查、质证辩论、陈述意见、听证员评议等环节。在书记员宣读完听证纪律、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后,先由申请人对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检察官引导双方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对听证中所出示的新证据发表充分的质证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针对案件中存在的疑问部分及有关事实,检察官和听证员向当事人进行提问,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发表了总结性的意见。  

  在主持人宣布休会后,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进行了评议,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表示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审查案件,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也使得办案过程更加公开化和透明化。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也对此次公开听证给予了一致好评,认为这种形式为双方提供了充分阐述观点和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平台,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彰显了人文关怀。  

  近期,天长市检察院将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及评议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全面审查后,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  

  天长市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化、透明化,是贯彻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的新尝试,通过公开听证,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力,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体现检察温度。下一步工作中,天长市检察院将不断完善民事案件听证制度,认真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事诉讼中的听证程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