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单位退社保点选什么?

1、能不能领失业金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限定: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
(一)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解决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限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够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够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24个月。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再次计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能够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时限合并计量,但是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准则不相同。  
3、要怎样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要求的,通常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组织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训练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通常在解决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乡村的,有的地方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具体流程由于各地解决流程不相同,建议你询问一下当地组织。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实际上领取的不是失业保险金,而是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差距是比较大的,但不管你是领取失业保险金还是失业补助金,只要单位为你缴纳社保以后,失业补助金都会停止计发。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实际三个条件还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即必须要同时满足非本人意愿离职、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进行失业登记。而且这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一般每月在1000元左右,最高可领取24个月,主要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来计算。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但是养老保险需要自己进行缴纳。

今年医疗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以从今年3月开始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曾经缴纳过失业保险,但是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或是失业保险缴费虽然达到一年以上,但是属于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只有半年,领取的补助金标准比较低,一般是在每月400元左右,而且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不负责代为缴纳医疗保险。

    第三,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单位能缴纳社保吗?

根据你提供的表格来看,你在深圳领取的是失业补助金,而且深圳的失业补助金还是比较高的,每月接近1000元,领取时间我给你算了一下大概就是5个月的时间。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虽然都是在网上申请,虽然都是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但是属于失业的补助,而不是失业保险金。所以你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了工作,当然是值得恭喜的好事情,毕竟每月要靠那990元在深圳是无法养活自己的,而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处于断缴状态。找到工作以后,每月领取的工资要高出很多,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助金就会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当月停止计发。当然停止计发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毕竟失业补助金比较低,工资无论是如何也是失业补助金的好几倍,最重要的是在公司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后,自己的社会保险能够续交,这对维护今后的社保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少领了几个月失业保险补助金这也是非常划算的。

    综上所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了工作,无论从什么角度去考虑都是好事情,但你领取的是失业补助金,而不是失业保险金,这两者的差别是非常大的。找到工作单位上班以后,单位就会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你办理社保的缴纳,不需要你个人去办理,都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一旦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保以后,你目前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就会停止发放。

你好,我办理了失业保险金手续,但是当月找到工作了,新公司给我缴纳了社保没几天就退掉了,请问我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我办理了失业保险金手续,新公司给我缴纳了社保没几天就退掉了,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 办理失业保险首先需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的要求,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还可以享受到规定的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同时非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被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 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一、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第27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 您好,本市人办理个人社保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也可以网上办理,如果是外地人的话由于现在城市化的不断建设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很多外人在办理社保的时候就没有本地人那样的方便。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购买社保,只可以通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方式,才能买到当地的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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