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合同还没拟好,我试用期离职的话之后要回来补签合同才发工资,怎么办?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贸公司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二节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9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30为工作时间,12:00-12:30为午餐休息。周六,周日实行单双休制度。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报道。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a.员工病假须于前一天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6.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6.薪酬调整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7.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8.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a.元旦(公历1月1日)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c.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因工作原因,

  未能休以上(3)-(7)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健康检查:公司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月度考评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生产人员进行月度考评。

  (2)季度考评:季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季度的工作业绩和行为表现。季度考评结果与下一季度的月浮动工资直接挂钩。第四季度直接进行年度考评。事务人员、营销人员、技术研发人员、管理人员(高层管理者外)进行季度考评。

  (3)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终奖励的依据。公司所有员工均进行年度考评。

  4.考评程序: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人事部门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报考评委员会审批,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并就其绩效和进步状况进行讨论和指导。人事部门将考评结果归档,同时用于计算绩效工资及奖金。

  5.结果分级:考核等次分为五级,分别是优、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隔级上级根据所管部门人员数综合考虑,确定考核等次,但“优”不得超过分管总人数的10%,“优”与“良”之和不超过分管总人数的30%。

  等级:优,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

  定义::超越岗位常规要求;完全超过预期地达成了工作目标完全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基本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达成工作目标,但有所欠缺不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不能达成工作目标得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6.结果使用考评结果可作为以下几类人事工作的依据:

  (1)职务晋升:年度考评为优或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良的员工,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

  (2)职务降级:年度考评一次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员工给予行政降级处理。

  (3)工资晋升:年度考评为优或年度考评连续两次为中等以上的员工,在本工资岗位级别内晋升档次。

  (4)降档:季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工资降档;年终考评结果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进行工资降档。

  (5)培训: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制订培训规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6)职业发展指导: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及双向沟通,修正员工职业发展设计。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管理委员会申诉。管理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必须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1.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持续发展机会,鼓励员工通过工作和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在出现职位空缺情况下,具有敬业、协作、学习、创新精神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2.结合个人特长及在公司岗位职责,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员工能力开发需求表》,人事部门协助员工所在部门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发展档案。

  3.人事部门根据新员工入职前的职称、学历及调整后的岗位设定级别。试用期满合格,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转正定级意见。

  4.新员工入职后,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职业辅导人,帮助新员工明确职业发展方向,促进员工个人发展。被辅导人的工作表现及未来在公司职业发展将成为考核部门负责人指标之一。

  5.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

  (1)职业道德良好

  (2)工作业绩突出

  (4)熟悉拟晋升职务工作

  (5)上年度考核成绩“良”以上

  (6)完成规定培训积分

  1.辞退员工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中心管理员可提出辞退的建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辞退。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中心的规章制度的。如打架、斗殴、骂架影响恶劣的;营私舞弊、乱拉关系圈的;在中心工作场所赌博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屡教不改的。

  由于工作失职发生两次及以上事故的,或单次事故对中心或学校造成巨大不良影响的。

  乱拿乱带中心物资两次及以上或单次在50元以上的,或偷窃学校其它任何物资的。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

  工作态度差、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不胜任工作。

  不服从管理员安排或顶撞管理员的。

  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符合辞退条件的。

  其它情形的,如触犯法律等。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四、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一、工作时间管理:

  1、正常上班与下班时间要按公司行政规定执行:

  2、鉴于外贸部门具有特殊的工作时间原因,涉及到与国外买家沟通的时间差,外贸业务员会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时间,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时间可以迟些,但原则上不能超过10点。无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未向上级申明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公司者,交行政部以旷工处理。

  二、部门行政管理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不得上班时间内大声喧闹,闲聊影响别人的工作。

  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QQ、MSN等聊天工具可使用,如发现聊天现象者,重罚。

  4、不得在公司规定的办公区抽烟,发现者交行政部处理。

  5、不得上非法网站。如引起一切后果者由自己负责并交与行政部处罚。

  6、不得在上班时间与其它部门的员工闹意见及作非法举动,情况严重者交与司法机关处理。

  7、穿着要规范,不能与公司形象不相符与穿拖鞋上班。

  8、按公司行政要求正常进行打卡,写出门单等,无记录者一律按旷工或早退处理。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9、按公司规定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如有发现交行政办处理。

  10、要遵守公司行政部所规定的公司员工准则。

  以上各条为外贸部门的基本准则,如发现情况严重者将直接交与人事部,则其退出本部门。

  三、部门请假管理制度:

  1、不得口头或电话进行请假,如特殊情况事后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交纳申请报告,三天内有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五天以上必须上报总经理申报批准。

  3、国家法定节日及婚假、丧假及产假或其它重大节日等,根据公司行政部门通知统一执行。

  4、未请假离开公司三天以上者一律按离职处理,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超过指定期限未回者一律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果不通知都按第四项执行。

  四、部门电话制度管理:

  1、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拨打私人电话,特别原因须经过申请。

  2、一般电话的使用时间不能太长,特别原因必须跟上级主管说明情况。

  3、在接到电话的时候必须用标准的中英文“你好,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4、如接到电话的时候负责人不在必须留下联络方式,并交与专门负责人。

  5、个人手机费用应用于工作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单报销。

  6、外贸部门的国际长途的控制必须在标准以内,除特别原因必须向主管申请。

  7、外贸部门可用MSN、Facebook等网络电话免费软件为公司控制成本。

  五、出差管理制度:

  1、任何出差行为都必须事先交纳一份出差计划和费用预算申请,由主管及财务部门核定,总经理审批。

  2、出差国内各大展会时应由主管核实批准出差计划及审核出差费用。

  3、出差国外展会时,必须由主管、总经理,董事办三方审核批准。

  4、出差回来的前半日,或后半日可自行补休半天或一日时间作为调整时间。

  5、出差回来后三日内必须提交出差总结报告及市场分析报告书。

  六、销售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员工每天认真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完成所有工作的进度。

  2、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交周、月总结计划表。

  3、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3号前交纳上一月的销售总结报告分析书。

  4、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实填写所有报告内容,发现做假者一律行政处分。

  5、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底前将收集客户信息资料,客户反馈信息表总结,下月计划等相关报告交外贸主管存档归案。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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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公司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公司延长试用期,算侵犯我们的权益吗?

关于试用期,我们有哪些法律知识要知道?

在讲解上述3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一个实际案例,看看这家公司为什么会因为延长试用期,要赔偿员工4万多元。

2018年3月,入职北京某教育咨询公司,任渠道总监一职。

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可至4000元、通联费200元及交通费1000元,合计13200元/月。

3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可老王却没有签下一份合同,对此公司决定再给老王3个月的机会,给老王发了一份《延期考察通知书》:


3个月又3个月,结束了6个月试用期后,老王在10月1日转正了。可是好景不长,3个月后,也就是2018年12月底,公司人事给老王发来消息,称老王业绩不达标,要对老王进行调岗。


12月28日,老王拒绝调岗,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之后双方因离职原因产生争执,公司称老王是没完成业绩自己辞职,老王称是因为公司无理由调岗被迫离职,最后报了警。

离职后,老王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支付赔偿金42027.59元。

法院审理结果——公司违法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1.我司与老王签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6个月;

2.在前3个月试用期内,老王的销售业绩为零,与其简历中自我介绍的优秀销售能力严重不符,因此我司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我司也微信与其沟通过,老王表示同意;


公司与老王签订了3年期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6个月。但是本法同时也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公司先在3月份与老王约定3个月试用期,到期后公司又以老王没有签单为由,延长了3个月试用期,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无论公司与老王是否就延长试用期达成一致,该行为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因此,公司应支付老王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42027.59元。

之后公司以同样的理由上诉至中院,结果还是一样,公司违法延长试用期,应支付赔偿金。

1.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公司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知道,不管什么原因,即使是员工同意,公司也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案中,公司与老王签订了有效期3年的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与老王约定6个月试用期。但是公司没有这么做,只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

事后又主动延长老王3个月试用期,虽然总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但是却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2.公司延长试用期,该如何赔偿?

当然算啦,像本案中,因为公司给老王延长了3个月试用期,结果赔了老王42027.59元。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
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举个例子,小李试用期工资3000元,转正后4000元。公司延长了小李试用期3个月,也给小李支付了试用期工资3×3000元。但是公司二次约定试用期了,还要支付小李赔偿金3×4000元。如果延长了4个月就是4×4000元,以此类推。

本案中,老王转正后的工资为13200元,延长了3个月,为什么赔偿金会出现零头呢?那是因为老王的实际试用期比三个月还多了4天,折算后共计42027.59元。

3.关于试用期,我们还要知道什么?

第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上约定工资的8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公司不得以裁员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

第三,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辞职,要提前3天提出;

第四,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比如给出不合格的证明,且要在员工入职时就向员工出示录用条件;

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这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保护。不然公司以各种理由,不断延长试用期,吃亏的就是我们劳动者了。

但是回到这个案例,老王身为渠道总监,月收入过万,试用期3个月,一张单子都没签下来,多少是有些过分了,至少说明他的简历是有水分的。

但是这家公司不计前嫌,还是给了老王3个月机会,结果却要向老王支付4万赔偿金,冤不冤?

我认为公司冤,又有点不冤。

冤,是因为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基于老王身居高职,却没有业绩,公司又给了3个月试用期,目的是给老王机会,结果被罚,有点冤。

不冤,是因为公司这么做,的确违法了。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员工同意延长试用期也不行吗?只能被辞退吗?

是的,员工同意也不行,因为存在员工被迫同意的可能呀。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在这方面做了强制要求。

不过面对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办法。如果双方真的出于自愿,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先给老王办离职,第二天再给老王办入职手续。

但是这个方法还有个前提,就是岗位或者职位要有所变动。如果一切不变,还是适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这是一起真实的案例,案号:(2020)京01民终5195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北京法院审批信息网查看完整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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