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补助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建设期出资数?

内容提要:PPP 作为一种新型投融资结构,其规模已达数万亿元,而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则是ppp项目中被应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PPP 项目的法律和税收法规,BOT模式中,从建设到运营再到移交环节的税务问题一直以来争议不断,尤其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移交涉税、特许经营权定性、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定性等疑难问题,尚缺乏深入的探究和系统的梳理,以至于实务界面对相关问题时常无所适从,对项目企业也会造成一定税务风险。笔者从BOT模式PPP项目全流程出发,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财税政策,对BOT 模式下各环节疑难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以期对PPP项目涉税操作有所启发。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一种新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它塑造了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投融资伙伴关系,在政府投资领域引入市场动力,创新资源配置模式,促进财政支出供给侧深化改革,节约政府支出,优化地方债务体系。目前,地方政府债务中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支出占比较高,故当下PPP项目的着眼点主要集中在这三个层面。根据财政部PPP项目库的统计数据,绝大多数的PPP 项目采取BOT 模式经营,但BOT模式下PPP项目的税法规定并不完善,且对现存税法的套用存在诸多争议,因此笔者对BOT模式下PPP项目涉税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具有三个阶段,分别是建设(Build)、运营(Operate)、移交(Transfer)。建设阶段是以政府作为项目发起人,联合社会资本方或其他工程单位设立项目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事项,并主导工程建设。运营阶段是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收取使用者付费,并获得政府补助等。移交阶段是项目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基础设施等有偿或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模式可以有效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在市政建设领域引入社会资本的参与,有效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但偏远欠发达地区可能会存在社会资本方参与不足的情形。此外,由于初始投资大,运营阶段现金流相对较少,BOT模式一个明显的特征是经营期限较长,一般为20~30年。长期的经营合同足以降低政策不确定的风险,但也减少了决策的灵活性。 

PPP项目的涉税问题之所以模糊且复杂,除税收政策法规不完善外,相关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也未厘清和统一,且各地在实际执行中标准不一。目前我国尚未就PPP业务发布专门的会计准则,实务中对具体业务处理众说纷纭。比如,在建造阶段,承担施工责任的项目公司如何进行规范化的会计处理,是否应该确认固定资产?一种观点认为,项目公司应该先将建造的基础设施确认为固定资产,进而以固定资产交换运营阶段的特许经营权,将此过程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即以固定资产交换无形资产。此种观点得到了部分学者的支持,甚至得到部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笔者认为不妥,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2 号解释”)。2 号解释专门就BOT模式的项目核算进行了说明,如项目公司实际实施建造服务,则依照建造合同确认相关收入、成本、费用。如项目公司不提供建造服务,则依照合同类型,确认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当然,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发布,2 号解释的内容已经无法与新收入准则完全衔接。笔者认为,考虑到2 号解释依据的立法精神,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改革方向,应沿用2 号解释的规定,建设阶段确认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 

实务中,BOT 模式PPP 项目全流程的财税处理应是一以贯之,前后逻辑自洽的。对建设阶段的会计、税务理解直接影响到运营以及项目移交阶段的会计处理及税务操作,因此,从建设环节就开始厘清相关的会计性质及纳税义务尤为必要。 

三、建设(B)环节涉税问题辨析 

BOT 模式在建设(B)环节存在诸多税务争议及疑难问题,尤以土地使用权涉税问题为最。大部分PPP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均会涉及到项目用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早已指出:要“多种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第二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由此可见,有偿使用是PPP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有偿使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偿取得主要指政府无偿划转。 

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招拍挂将土地公开拍卖,不能保证最终中标方为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虽然实务中一般由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承诺函,承诺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最终取得用地,但这种方式行政管理色彩较浓,且在法律上存在瑕疵,因此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中,采取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更加合理。但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及协议出让的相关规定,实际操作中也有很多局限。 

实务中,囿于土地管理及PPP 项目中政府采购的程序性问题,往往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招拍挂,取得土地再与其他建设主体及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土地进行二级开发。 

这就造成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建设立项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土地出让金收据的抬头也是社会资本方,对于项目公司而言,无法进行抵扣及成本核算,因此,社会资本方必须将土地使用权变更到项目公司名下,才能在立项、核算上合乎法规。这一变更行为实质上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需依法承担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层面,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经济行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转让人取得的收入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增值税层面,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当然,实务中还需考虑纳税主体的类型、所在地区、是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土地增值税层面,依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行为,须依法承担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企业在尚未开发时就产生大量税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在契税层面,依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接收方需依法缴纳契税。但如项目公司为社会资本方的全资子公司,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 号),免征契税。 

如何以尽可能低的税负将社会资本方的土地过渡到项目公司名下,是实务中极具争议的问题。一是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即社会资本方公司将土地无偿划转给项目公司。笔者认为这种方式并不一定能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所谓企业间无偿划转土地,其实质是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但不取得收入的行为。考虑到母子公司间的关系,这种行为应被视为销售、赠与或资本性投入中的一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项目公司接收社会资本方无偿划入土地使用权,如合同或协议约定作为资本性投入,项目公司可不确认收入。目前社会资本方进行的所谓土地无偿划转,主要依据在于此。考虑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29 号的立法精神,资产划入后不应增加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在实务中往往难以达成,且不符合常理。另外,项目公司往往有多个股东,社会资本方向项目公司无偿划入资产有向其他股东输送利益的空间,本身蕴含着很大的税务风险。二是通过股权出资设立公司,即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此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视同销售处理。此外,也有采取分立方式设立项目公司的讨论,这种方式同样存在较大税务风险。 

另外理论界提出以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思路,这对于出租方而言不承担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也无需缴纳增值税。对于承租方而言也没有契税的纳税义务。租赁方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负,但是租赁方式障碍也很多:一是《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不超过20 年,但PPP 项目的经营期限往往超过20 年,且在到期后如何续租、谁来续租难以达成共识;二是考虑到通货膨胀及土地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如何合理进行租金定价难以解决;三是对于承租方能否以租赁土地立项建设也存在巨大争议。 

还有一种方式是政府出资代表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如果政府出资代表是企业法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行为应视同销售,承担相应纳税义务。 

且由于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相当大,将土地作价出资后,政府出资代表持股比例可能远超社会资本方,这本身可能就违背了PPP 模式的本义。 

除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外,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的方式也比较常见。《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 年第9 号)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则不在划拨之列。这与PPP项目建设的项目范围具有很大共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29 号,县级以上政府无偿划转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受让企业而言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且依据财税〔2018〕17 号文件,县级以上政府无偿划转土地使用权,对于受让企业而言免征契税。PPP 实践中存在政府所属城投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作为出资代表,代行政府出资职责,并将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划转给项目公司的情形,此时政府出资代表就土地划转行为一般需承担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义务。 

当然,实务中也有部分项目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移交问题,如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此种方式对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的主体资格有诸多限制,且实务中涉及审批事项较多。授权经营模式下,土地使用权始终由政府持有,社会资本方确认应收款项,一般不涉及土地税收问题,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总结以上项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及相关纳税义务,笔者归纳如下(见表1)。 

 四、运营(O)环节涉税问题辨析 

PPP 项目建设阶段完成之后,即进入运营环节,运营环节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使用者的付费。对于使用者付费的纳税义务争议较小,主要依照所属行业及具体业务,依据现行税法承担相应纳税义务。除使用者付费外,项目公司的另一重要收入来源是可行性缺口补助。目前,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数量越来越多,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8 期季报》显示,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投资额占PPP项目总投资额比重已超50%.可行性缺口补助是吸引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PPP 项目的重要手段,防止使用者付费不足,弥补社会资本方的初始投入及相应收益,即政府对不足的部分予以财政补贴。 

可行性政府补助应归类为使用者付费、政府采购还是政府补助呢?这是实务中最具争议的问题。 

如果归类为使用者付费,应按企业经营的收入承担相应增值税、所得税纳税义务。如果归类为政府采购,需按向政府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缴纳相关税费。 

如果属于政府补助,则一般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如果政府补助是明确补助给使用者的,则应视为项目公司从使用者取得的销售收入,视同使用者付费缴纳增值税。那么可行性缺口补助应归属于哪种类型呢?笔者认为,由于项目公司在获得特许权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服务的对象并非政府,且项目公司向政府提供应税服务的阶段为建设阶段,而非运营阶段,首先不应归属为政府采购;此外可行性缺口补助是项目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经济资源,其金额不随提供服务的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相反可能因提供服务增加带来更多的使用者付费,而缺口补助更少,因此不能认为社会资本方的行为是为政府提供服务。从目前公开的项目合同看,可行性缺口补助受益方均为项目公司,而非最终使用者,因此,可行性缺口补助不应归入使用者付费收入,而应作为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补助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层面,如果项目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来自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补贴,且同时符合有专项用途拨付文件、有专门资金管理办法、单独核算的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但与此同时相应支出不得扣除。 

PPP 项目中另一个吸引社会资本方参与的优势在于税收优惠。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西部地区等设立了一定优惠政策,起到产业引导的作用。目前项目公司能享有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见表2.

项目公司运营阶段可在多个层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在执行中依然有很多障碍。譬如项目公司进行税收优惠资格的认定可能比较困难,原因在于税收优惠资格有许多附加条件,如项目公司成立年限、规模等,且项目公司所在行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企业和主管机关之间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另外对于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也会受地方政府财力的约束。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可能难以切实落地,不能完全符合企业的发展模式。项目公司对于PPP 领域更加贴合企业现实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迫切需求。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 

一是明确项目建设前资产移交的税务问题。 

PPP 模式的本质是社会资本方为政府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并整合建设资源,因此,在项目公司取得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权利方面应尽快明确相关税收规定,或是给予相应的税务优惠。 

二是给予运营中的税务优惠、延长补亏期限。 

PPP项目初始投资较大,运营前几年PPP项目可能会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在企业所得税上,或可延长弥补亏损的期限。 

三是对于社会资本方提供融资的行为给予一定优惠。社会资本方的作用不仅在于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融资,也在于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缓解财政负担,因此,在这方面或可给予相应税收政策支持。 

四是明确可行性缺口补助及其他政府补助的税收定性。当前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或可归于政府补助,但能否享受到相应税收优惠还需考虑其他相关条件,且许多政策表述不清晰。因此,有必要更详细厘清相关税务规定。 

五、移交(T)环节涉税问题辨析 

项目公司运营结束后将项目移交(T)给政府,应视为何种转让行为呢?这取决于特许经营权的性质。2号解释认为在建设阶段应将运营阶段的特许经营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那么如何区分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呢?笔者认为,确认为金融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关键在于是否附有可行性缺口补助。 

对于不含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项目,笔者认为应将特许经营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项目公司可以依靠特许经营权取得收入,理应符合资产的定义。特许经营权不具有实物形态,但是由于在PPP 合作协议中对该资产的使用时间及定价等都做了明确,因此可以认为该资产具有可辨认性。同时,特许经营权也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首先由于PPP项目协议的存在以及各类政策的支撑,相关经济利益基本确定可以流入项目公司,并且由于建设阶段成本核算可以可靠计量,特许经营权成本可以可靠计量,其在运营阶段的现金流流入与一般无形资产类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含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该特许经营权完全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但是将特许经营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存在的问题在于,该权利在合同期限内无法转让,因此在企业控制权层面存在一定瑕疵。 

对于附有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项目,笔者认为应确认为金融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所谓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权益工具以及一定条件的资产,包括从其他方收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或出资代表)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给予了社会资本方固定或浮动收益的承诺,即社会资本方没有达到预期收益,差额由政府补足,这在形式上符合固定收益等金融产品的形式。并且社会资本方在建设过程中往往将工程外包,或者与施工单位联合招标,自身不参与工程建设,不能认定为项目建设方。在运营阶段,社会资本方往往以某个经核算的价格将运营流程外包,社会资本方也不参与企业的具体运营。因此,不管是建设阶段还是运营阶段,社会资本方起到的往往是金融中介的作用。上述流程实质上可以简化为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认购项目公司股份,每年等额从项目公司获得分红,在本金和一定收益收回后,实现退出。因此,该合同赋予社会资本方从其他方(包括政府)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 

实际上,由于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授予项目公司,该权利具有独占性且不可转让,与一般意义上的无形资产具有明显的区别。另一方面,特许经营权流动性较差,现金流受地方政府财力影响,与一般意义上的金融资产也具有区别。 

如建设期认定为无形资产,在项目受益期内提取摊销,项目到期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一般为0.如认定为金融资产,需在期间随着资金回收进度分期确认收入,并按金融业缴纳增值税。 

实务中有政府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情形,如项目公司被提前收回经营权利,那么是应一次将无形资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折到0,还是视作按此时账面价值销售处理呢?笔者认为,如果企业权利被收回,此时权利即消失,不存在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便不应认定为资产转让,也不应视同转让。 

然而政府收回该权利后,可以继续使用该权利,该特许经营权是从项目公司转移到政府手中。因此,应当认为特许经营权提前收回是无形资产(金融资产)转让行为,需承担相应纳税义务。 

(一)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我国的PPP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税收体系尚不健全。截至目前,PPP的一般性税收规定主要参照具体所述行业的税收规定。PPP项目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部分行业增值税免征和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方面。由于PPP 实施的期限较长,一般为20~30 年,项目实施期限内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并且伴随着PPP实践越来越深入,PPP领域也有专门立法的可能。税收政策的变动或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或增加,会对PPP的现金流带来很大影响,甚至直接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增加,项目被迫暂停。对此,笔者建议在合同书立时应就税收政策的变动作专门讨论,不宜将税收政策变化引起的成本增加简单归给某一参与方。税务机关在实际执行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可能与企业的理解不完全一致,因此项目执行中项目公司需就税收政策的适用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 

(二)参与方违约税务问题 

参与方违约主要包括社会资本方违约、施工或经营单位违约、政府或其出资代表违约等情形。社会资本方、施工单位违约可能涉及赔偿违约款,一般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如涉及政府罚款,则一般无法进行税前扣除。如项目公司从施工单位收取违约金,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相关规定,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等属于价外费用。 

因此违约金,应计入销售额,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与相关的销售行为一致,也应该给违约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政府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此时因特许经营确认的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依然具有账面价值,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应视同向政府销售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因此,在违约条款中,对于税务问题也需要作出相应的约定。 

(三)对赌协议的税务争议 

为了吸引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PPP项目中对赌协议极为常见。有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对赌、项目公司和政府的对赌、项目公司和债权人的对赌等。其中常见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本质即是项目公司和政府就承诺收益签订的对赌协议,即由政府承担运营效率低下的风险。对赌协议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且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等国家机关的认可,但在税法领域,仍未对对赌协议进行专门规定。对于对赌协议中政府的补偿,会计上有多种观点,如损益调整说、估值调整说、看跌期权说等,不同学说导致的税务处理结果在理论上也不相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税法立法精神秉承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上各种学说在我国税法上一般都难以得到认可,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需密切关注税会处理的差异。当然,与主管税务机关就此进行充分的沟通也是必要的。

2019年《造价管理》考试真题(更新中)

1.下列费用中,属于建设工程静态投资的是()。

2.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是()。

3.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工作内容是什么()。

4.乙级造价企业中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应不少于()人。

5.英国完整建设工程标准合同体系中,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是()合同体系。

6.建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7.提供施工现场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的安全责任。

8.某招标项目结算价1000万元,投标截止日为8月30日,投标有效期为9月25日,则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和其有效期应是:()

A.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有效期为9月25日

B.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有效期为8月30日

C.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有效期为8月30日

D.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有效期为9月25日

9.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作出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B.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10.根据《价格法》,地方定价商品目录应经()审定后公布。

A.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C.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D.国务院审定后主管部门

11、根据《价格法》,地方定价商品目录应经()审定后公布。

A.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解析: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

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12、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特别重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

解析: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国家将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3、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一种()的主要体现。

A.传统项目管理转变为技术经济分析

B.将传统碎片咨询转变为集成化咨询

C.将实施咨询转变为投资决策咨询

D.造价专项咨询转变为整体项管理

解析:近年来推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就是将传统"碎片化"咨询转变为"集成化"咨询的重要体现。

14、对于实行目法人责任制项目,项目董事会的责任是()

A.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B.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

解析:建设项目董事会的职权有: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 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提出项目开工报告;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5、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工程代建制是种针对()

D.核准目录内企业投资

解析:工程代建制是一种针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组织方式,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代行建设单位职责。

16.关于CM承包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B.秉承在工程设计全部结束之后,进行施工招标

C.工程设计与施工由一个总承包单位统筹安排

D.所有分包不同通过招标的方式展开竞争

17.专项施工方案应有()组织监工。

18.专项施工方案应有()组织监工。

19.建设工程组织流水施工时,用来表述流水施工在施工工艺方面进展状态的参数是()。

B.流水步距和施工过程

C.施工过程和流水强度

20.某工程有3个施工过程,的小个施工段组织加快的成倍节拍流水施工,3个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分别为4天、宋}4天,则流水施工工期为()天

21、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关于关键节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关键工作前端的节点必然是关键节点

B关键节点的最早时间与最迟时间必然相等

C关键节点组成建程教育网的线路必然是关键线路

D.两端是非关节的工作必然是关键工作

解析:在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节点称为关键节点。关键工作两端的节点必为关键节点,但两端为关键节点的工作不一定是关键工作。关键节点的最迟时间与最早时间的差值最小。特别是当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等于计算工期时,关键节点的最早时间与最迟时间必然相等。关键节点必然处在关键线路上,但由关键节点组成的线路不一定是关键线路。

23.保证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基础是()。

24.借款10四年,年利率6%,复利计息,年末结息。第四等求需要支付多少()万元。

25.某笔借款年利率6%,每季度复利计息次,则该笔借款的年实际利率为()。

26.将投资方案经济效果评价方法划分为静态评价方法和动态评价方法的依据是计算是否考虑了()。

27.某项目建设期2年,第一年投资500万元,第二年贤60万(含流动资金200万元),第三年的投产,投产后各年现金流量如下表:自建设形始车算起,该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年,(缺投产后各年现金流量表)

31.价值工程应用中,对产品进行分析的核心是()。

32.应用ABC分析法选择价格工程对象是,划分A类、B类、C类零部件的依据是()。

A.零部件数量及成本占产品零部件总数及总成本的比重

B.零部件价值及成本占产品价值及总成的比重

C.零部件的功能重要性及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比

D.零部件的材质及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比重

33.某部件有5个部件组成,产品的某项功能由其中3个部件共同实现,三个部件共有4个

功能,关于该功能成本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项功能成本为产品总成本的60%

B.该项功能成本占全部功能成本比超过50%

C.该项功能成本为3个部件相应成本之和

D.该项功能为承担该功能的3个部件成本之和

35.对于已确定的日供水量的城市供水项目,进行工程成本评价应采用()。

36.根据《国务院关于决定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投资项目最低比例要求为40%的是()。

37.既有法人可用于项目资金的外部资金()。

38.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筹资的优点()。

A.降低企业总资金成本

C.提升企业经营灵活性

39、下列资金成本中,可用来比较各种融资方式优劣的是()资金成本

解析:个别资金成本主要用于比较各种筹资方式资金成本的高低,是确定筹资方式的重要依据。工程项目筹集长期资金一般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如长期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运用不同的筹资方式,个别资金成本是不同的。这时,个别资金成本的高低可作为比较各种融资方式优劣的一个依据。

40.国家鼓励的高科技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41.关于蚀资中每股收益与资本结构、销售水平之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每股收益既受资木结构的影响,也受销售水平的影响

B.每股收益受资本结构的影响,但不受销售水平的影响

C.每股收益不受资本结构的影响,但要受销售水平的影响

D.每股收益既不受资本结构的影响,也不受销售水平的影响

42.为了减少项目投资风险,在工程建设方面可要求工程承包公司提供()的合同

A.回定价格、可调工期

B.固定价格、固定工期

C.可调价格、固定工期

D.可调价格、可请工期

43.按照项目融资程序,需要在融资决策分析阶段进行的工作是

44.下列项目资方式中,需要利用信用增级手段使项目贷产获付预期信用等级,进而在货

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是()方式。

45.地方政府每一年度争平项目预算支出占一半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

46.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7.下列税种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进行计税的是()

48.可作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项目的是()。

49.属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策划内容的是()。

50.国家鼓励的高科技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51.造价控制目标分解的合理步骤()。

A.投资限额业设计限额一各专业设计人员目标

B.投资限额业设计人员目标一各专业设计限额

C.各专业设额一各专业设计人员目标一设计xx

D.各专业设计人员目标一各专业设计限额一设计概算

52.预算审查方法中,应用范围相对较小的方法是()。

53.下列不同计价方式的合同中,施工承包单位承担造价控制风险最小的合同是()。

A.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

54.合同价格的准确数据只有在()后才能确定。

A.后续工程不再发生工程变更

B.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期工作

D.竣工结算价支付完成

55.发包最应当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56、按工程进度编制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首要进行的工作是()

A计算单位时间的资金支出目标

B.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C.编制资金使用时间进度计划s曲线

D计算规定时间内累討资金支出额

解析:按照工程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1、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计算单位时间的资金支出目标 3、计算规定时间内的累计资金支出额

57.施工项目经理部成本核算账务体系应以()为对象。

58.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承包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程序是()。

A.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变更请求闽明更理由

B.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并附变更图纸

C.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并附变更详情

D.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阐明变更依据

59.工程竣工结算审査时,对变更签证凭据审查的主要內容是其真实性、合法性和()

60.某工程合同约定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合同签约价为800万元,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为780万元,依据《建过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该保函金额最大为()万元。

61、按国际造价管理联合会(ICEC)做出的定义,全面造价管理制止有效利用专业知识与技术,对()进行筹划和控制

解析:按照国际造价管理联合会(lnternational Cost Engineering Council. ICEC) 给出的定义,全面造价管理 (Total Cost Management, TCM)是指有效地利用专业知识与技术,对资源、成本、盈利和风险进行筹划和控制。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包括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和全方位造价管理。

67、下列工程项目目标控制方法中,可用来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进度的方法有()。

解析: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如果以横坐标表示时间,纵坐标表示累计完成的工程数量或造价,即可形成一条形如"S"的曲线。S曲线因此而得名。S曲线可用于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进度。 香蕉曲线是以工程网络计划为基础绘制的。由于在工程网络计划中,工作的开始时间有最早开始时间和最迟与S曲线法相同,香蕉曲线同样可用来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进度。开始时间两种,如果按照工程网络计划中每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绘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累计完成工程量或造价,即可得到一条 S曲线(ES曲线h 而如果按照工程网络计划中每项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绘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累计完成工程量或造价,又可得到一条S曲线(LS 曲线) 。两条 S曲线组合在一起,即成为香蕉曲线。与S曲线法相同,香蕉曲线同样可用来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进度。

68、建设工程组织固定节拍流水施工的特点有()。

A.专业工作队数大于施工过程数

B.施工段之间没有空闲时间

C.相邻施工过程的流水步距相等

D.各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相等

E.各专业工作队能够在各施工段上连续作业

解析:固定节拍流水施工是-种最理想的流水施工方式,其特点如下: 1)所有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均相等。 2)相邻施工过程的流水步距相等,且等于流水节拍。 3)专业工作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即每一个施工过程成立一个专业工作队,由该队完成相应施工过程所有施工段上的任务。 4) 各个专业工作队在各施工段上能够连续作业,施工段之间没有空闲时间。

69、工程网络计划优化是指( ) 的过程。

A.寻求工程总成本最低时工期安排

B.使计算工期满足要求工期

C.按要求工期寻求主成成本

D.在工期保持不专的条件下使资源需用量最少

E.在满足资源共制条件下使工期延长最少

解析:网络计划的优化目标应按计划任务的需要和条件选定,包括工期目标、费用目标和资源目标。根据优化目标的不同,网络计划优化可分为工期优化、费用优化和资源优化三种。

1、工期优化,是指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不满足要求工期时,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以满足要求工期目标的过程。

2、费用优化,又称工期成本优化,是指寻求工程总成本最低时的工期安排,或按要求工期寻求最低成本的计划安排的过程。

3、资源优化,在通常情况下,网络计划的资源优化分为两种,即"资源有限,工期最短"的优化和"工期固定,资源均衡"的优化。前者是通过调整计划安排,在满足资源限制条件下,使工期延长最少的过程。而后者是通过调整计划安排,在工期保持不变的条件下,使资源需用量尽可能均衡的过程。

70、根据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和《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关于当事人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5%

B.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交方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

C.采购合同订立时的卖方营业地为标的物交付地

D.卖方在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随同产品交方据以验收

E.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留的10%

解析:选项A错误,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

选项B正确,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选项C错误,交付地点应在合同指定地点。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没有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则适用下列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卖方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卖方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卖方合同订立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选项D正确,卖方在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随同产品交买方据以验收。买方在收到标的物时,应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选项E正确,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71、某人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50万元,期限10年,年利率为4.8% ,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复利计息。关于该项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宜采用偿债基金系数直接计算每月还款额

B.借款年名义利率为4.8%

C.借款的还款期数为120期

D.借款期累计支下利息比按月等额本金还款少

E.该项借款的月莉率为0.4%

解析:选项A错误,宜采用采用资金回收系数计算。已知P=50万,求A。

选项B正确,若月利率为1%。则年名义利率为12%。计算名义利率时忽略了前面各期利息再生利息的因素,这与单利的计算相同。反过来,若年利率为12%。按月计息,则月利率为1%(计息周期利率)。而年利率为12%(利率周期利率)同样是名义利率。通常所说的利率周期利率都是名义利率。

选项C正确,贷款期限是10年,还款方式是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则还款期限是120月。

选项D错误,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是在每年等额还本的同时,支付逐年相应减少的利息。等额本息是每年偿还的本息之和相等,而本金和利息各年不等。偿还的本金部分逐年增多,支付的利息部分逐年减少。此题中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的利息是要比等额本息的利息多。

72.关于投资方案基准收益率的说法,正确的有()。

A.所有投资项目均应使用国家发布的行业基准收益率

B.基准收益率反映投资资金应获得的最低盈利水平

C.确定基准收益率不应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

D.基准收益率是评价投资方案在经济上是否可行的依据

E.基准收益率一般等于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73.价值工程应用中,研究对象的功能价值系数小于1时,可能的原因有()

A.研究对象的功能现实成本小于功能评价值

B.研究对象的功能比较重要,但分配的成本偏小

C.研究对象可能存在过剩功能

D.研究对象实现功能的条件或方法不佳

E.研究对象的功能现实成本偏低

74.下列费用中,属于资金集成本的有()。

75.与资方式相比,AB融资方式的优点有()

D.融资风险与项目未来收入无关

76.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有()

A.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为投保单位

B.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实行记名制投保方式

C.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固定费率

D.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不只局限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E.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间自开工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五年

77.投资方案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成本的组成项有()。

E.外购原材科、燃料及动力费

78.施工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有()

80.已完成工程计划费用1200万元,已完工程实际费用1500万元,拟完工程计划费用1300万元,关于偏差正确的是()

A.进度提前300万元

B.进度拖后100万元

D.工程节约300万元

E.费用超过300万元

解析:费用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已完工程实际费用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拟完工程计划费用

此题中:费用偏差=1200万元-1500万元=-300万元,表示费用超支300万元。

进度偏差=1200万元-1300万元=-100万元,表示进度滞后100万元。

1、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委联合证监会12月27日发声,为推动PPP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要求一:充分认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三、证券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应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其中明确规定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3、财政部中央编办出台意见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12月30日,财政部及中央编办发布《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的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4、财政部民政部印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

12月30日。财政部民政部印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求“十三五”时期,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购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形成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提供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5、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举行,财政部长肖捷:加强PPP领域立法研究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12月29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财政工作,同时研究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2017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动解决供需结构性失衡;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深化国际财经合作,服务好国家政治、经济、外交大局。

6、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

12月3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中明确指出考核内容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领域、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领域。

7、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1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信息化能力跻身国际前列,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的信息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信息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数字鸿沟明显缩小,数字红利充分释放。信息化全面支撑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此政策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交通、智慧建设等PPP项目将有一定推进作用。

8、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1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勤政高效、坚持守信践诺、坚持失信惩戒。要求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以及健全保障措施。

9、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1月4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二是行业集约经营水平明显提升。三是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四是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重点任务包括提升道路客运创新发展能力、提升道路客运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能力、推进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推进建设与互联网融合的智慧服务系统。

10、国务院推出城市矿山重磅文件,利好桑德万荣等再生资源企业

1月5日,国务院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要求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11、两部委印发收费公路PPP项目前期工作通知:社会资本确定后即可申请车购税资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对收费公路PPP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作出相应调整。其中明确:PPP项目确定社会资本方并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后,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向交通运输部报送项目车购税资金申请函。

12、住建部等公布2016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等7部门同意将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镇界岭口村等219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13、国家发改委会同13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外交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林业局、银监会、能源局、外汇局以及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14、财政、发改联合表扬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名单

近日,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以加急的形式印发《关于报送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推荐部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效果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高的市县,最终选出12个市和20个县作为表扬对象,并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和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政策上给予加分支持。

15、习近平主席令:环保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018年施行

12月25日,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一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6、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1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主要规范了以下几点,(一)、PPP专家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二)PPP专家库专家个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保密;(三)PPP专家库专家的日常管理、联络服务与绩效评价;(四)PPP专家库信息的汇总、审核、更新、发布。

17、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

1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创新配置方式,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意见》指出,改革目标为: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自然资源方面要以建立产权制度为基础,实现资源有偿获得和使用;经济资源方面(主要指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突出国有资本的内在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社会事业资源方面(主要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引入市场化手段和方法,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

18、首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将发行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中国证监会债券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与有关企业召开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座谈会,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进行证券化融资。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后首次召开座谈会,标志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正式启动。

1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物有所值评价指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1月13日,财政部PPP中心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物有所值评价指引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主要评价指标包括1、定量评价:通过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方净成本的现值(PPP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值)进行比较,判断PPP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2、定性评价: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项目内资产相关度等七项基本评价指标。

20、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

1月12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对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森林资源培育支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国有林场改革支出、林业产业发展支出、资金分配下达、资金管理监督做出了规定。

21、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针对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以信息登记、绩效评价和信用评价的方式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进行宏观信用信息监督管理。

22、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1月12日,为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进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坚持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设施地位,把握信息通信技术变革趋势,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国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力争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网络建设指标任务,为激活有效投资、拉动信息消费、保障改善民生和培育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2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城镇化系列典型经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探索实践)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快突破,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今年发改委对2省、135个城市(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进行了全面跟踪评估和归纳总结。在跟踪评估中发现的试点地区重要探索和实践,结合在调研中发现的其他好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为18条经验发布。

24、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1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加快修订《划拨用地目录》。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和有偿使用方式。

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更加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务监管作用充分发挥,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25、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1月16日,经国务院各部委推荐和定向邀请,财政部PPP专家库全面上线,第一批共公布专家295人。1月17日,财政部PPP中心再次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的公告,公告与第一期征集专家公告并无差异,对专家的报名资格、入库后工作职责、入库专家权利和义务、报名方式以及报名程序进行了详尽的描述。

26、财政部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月21日,财政部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所称名录是指为政府方提供PPP咨询服务的机构信息集合主要包括机构名称、类别、人员、资质、能力、业绩、排名等,并且对名录建立与调整、机构排名、监督管理三项列出了详尽的规则。

2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

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以及标本兼治。强调要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28、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1月16日全面征求行业意见,要求相关单位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有关意见函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主要内容包括:1、界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的主要操作方式。2、划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3、规范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方式。4、增加“PPP公路建设项目的发起和推介”章节。5、增加“监督管理”章节。6、强调信息公开原则。7、建立对投资人的信用考核和管理制度。

29、国务院: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指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特别提出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30、多个PPP相关产业领域密集发布“十三五”规划

上周发改委密集发布各领域“十三五”规划,以下领域在PPP模式下的发展将有极大建设性,具体包括:《关于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31、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各机构应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奖优罚劣。该《意见》对验收范围及内容、验收依据及方法、验收程序、责任追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32、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年PPP财金1号文件于1月25日发布,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共二十一条,其中对1、信息公开的内容,2、信息公开的方式,3、监督管理三项进行了详细解释。据悉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3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共21条,包括1、总则,2、评价,3、考核,4、实施,5、监督。《办法》中明确指出,目标考核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9月底前完成。

34、国土资源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

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逐渐凸显,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政策。对公共用地提出以下目标:1、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2、规范推进国有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3、严格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和供应管理。

3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月26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在资金分配、资金申报和审核、资金下达、使用管理、绩效管理、法律责任六大方面做除了详尽的描述与解释。

36、财政部发文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工作

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指出项目评审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择优选项、科学立项的基础和关键,同时《指导意见》提及项目评审总体要求、项目评审组织方式、项目评审主要内容、项目评审主要程序、评审专家级专业机构管理、项目评审工作保障、评审工作指导与监督、违规违纪处罚等具体内容。

3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

2月3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局、国开行、农发行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其中指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投资支持、科学构筑融资机制、建立林业生态建设扶贫机制、明确承贷主题、加强项目储备、开展项目筛选、组织贷款审查、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法以及加强宣传动员。

3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

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以引导资源型城市逐步摆脱传统发展模式依赖,培育发展新动能。《意见》要求探索新模式,促进成长型城市有序发展,激发新活力;推动成熟型城市跨越发展,拓展新路径;支持衰退型城市转型发展,聚集新要素;引导再生型城市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新机制。

39、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月5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发布,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中提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等与PPP息息相关的内容。

40、关于印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月6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为: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基11亿平方米,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基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为530MW。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7000万吨标准煤,地热能供暖年利用量4000万吨标准煤。京津翼地区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约2000万吨标准煤。

4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

2月1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下放包括非跨省的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通行业直属院校、科研机构等中央本级非经营项目等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强调要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

42、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2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主要工作目标为:1、加快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2、大力支持3675个重点镇建设,提升发展质量,逐步完善一般小城镇的功能,将一批产业基础较好、基础设施水平较高的小城镇打造成特色小镇。3、着力推进大别山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基本人居卫生条件改善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4、探索创新小城镇建设运营及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小城镇建设项目。

4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2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划定并验收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在“十三五”期间目标为: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44、国务院: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建设

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45、十三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促养老PPP发展

2月9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全国老龄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要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

4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通知

2月10日,发改委发布《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通知》,同意240个县(市、区、旗)及87个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各省及直辖市在6月底前完成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并印发试行。

47、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上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产业体系基本完善,多元西诶套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以沼气工程诶纽带的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更加普及,科技支撑与行业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体系与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农村沼气在处理农业废弃物、改善农村环境、供给清洁能源、助推循环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48、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

上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提出“十三五”期间土地目标为:十三五时期全国共同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通过土地整治建成2.3~3.1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

49、证监会关于PPP资产证券化实施建议的回复

2与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PPP资产证券化实施建议的回复,对PPP资产证券化发出三点意见:1、推进资本层面和项目层面PPP衔接;2、将PPP基金和具体PPP项目资本金拆分并在交易所交易;3、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应制度。

5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的主要目标是: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5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

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通知鼓励支持PPP项目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积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时成立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建立绿色通道,提升受理、评审和挂牌转让工作效率,建立与证监会、发改委、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和其他交易场所的沟通衔接机制,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为PPP项目联通资本市场提供配合与支持。

5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的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日发布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的通知,为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出将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管理,在备案标准不放松的前提下,即报即审、提高效率,加快备案速度,优先出具备案确认函。

53、体育PPP项目补助最高达80%

近日,发改委联合体育总局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鼓励社会资本采用 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继国家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养老、能源、林业、市政等PPP政策后,体育PPP正式“上线”。

《通知》明确了对于采用PPP方式建设的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平均总投资 600万元测算,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西部、中部、东部地区按测算总投资的 80%、60%、30%予以补助。

54、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

2月15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保持合理库款规模,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出三点要求1、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库款管理。2、继续实行地方库款考核通报机制,强化考核督导。3、完善地方库款月报机制,提高信息质量。

55、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

2月14日,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指出必须长期坚持土地整治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努力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要切实加强资金保护,以土地整治为平台,聚合其他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资金整体效益,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并且指出要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56、关于印发《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月17日,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在学校建设中,可使用PPP模式为其主要融资模式,应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育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

5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58、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年)》

2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年)》,提出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100个以上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制定50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59、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2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提出:一、合理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均衡债券发行节奏,二、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续发行机制,三、进一步规范地方债信用评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四、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五、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按时还本付息,六、密切跟踪金融市场运行,防范发行风险,七、做好发行系统维护、现场管理、登记托管等工作,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服务水平,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方债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60、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文公布开展PPP创新工作重点中小城市名单

日前,根据发改投资〔2016〕2068号文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市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328号),明确开展PPP创新工作的重点中小城市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推动落实工作,组织相关城市,结合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尽快筛选一批重点推进的PPP项目,制定完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有关省市要抓紧推进相关市政行业PPP创新工作,制定落实PPP建设项目规划,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及时予以指导和支持。

6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62、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发布《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一、充分认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三、证券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应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63、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3月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64、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年)》的通知

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年)》的通知,《行动方案》对2017至2019年的招标制度目标进行逐年细分规划:2017年,电子招标采购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2018年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电子招标采购广泛应用;2019年,覆盖全国、分类清晰、透明规范、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有序运行。

6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要求:1、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2、标准体系全面建立。3、保障机制巩固健全。4、制度规范基本成型。

66、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2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要求1、网络覆盖加密拓展。2、综合衔接一体高效。3、运输服务提质升级。4、智能技术广泛应用。5、绿色安全水平提升。

67、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针对今年的政府工作作出以下部署:一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二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三是适度扩大总需求并提高有效性。四是依靠创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优化升级。五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李克强强调,要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释放国内需求潜力;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8、财政部PPP中心分别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同设立PPP交易平台

2017年2月28日和3月1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中心)先后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合作成立PPP资产交易平台,并举办PPP资产交易相关专题研讨会,财政部PPP中心与两家交易所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PPP项目资产交易平台,创新金融产品,促进资产流动,有利于建立和完善PPP项目发起、融资、建设、运营、退出的整个生态链,推动构建PPP事业长效发展机制,打造政府、社会资本和第三方专业机构互融互合的生态圈。

6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 “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3月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征集“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范围限定除房地产以及产业制造类项目以外任意类别,申报材料需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所处国家、所属、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并明确规定申报方式、截止时间及报送对象。

70、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文化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聚焦改善民生和扩大有效需求,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托底、补齐遗产保护利用短板、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3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为:到2020年,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在遗产保护利用方面,利用渠道进一步拓宽;在旅游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旅游目的地建设基本健全。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不断增加;我国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总量及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71、财政部部长肖捷:PPP项目落地周期开始缩短,落地数量规模增长4倍多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PPP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客观上,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都需要一个过程。随着各项工作的推进,我们国家PPP项目的落地周期已经开始缩短,落地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72、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正研究拓宽险资服务实体经济渠道

“保监会正在研究拓宽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例如进入PPP模式投资领域”,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3月7日列席经济界别全国政协委员36组、37组联席小组讨论会议间隙回答《证券日报》记者独家提问时表示,险资参与PPP模式投资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把交易结构设计好,此外,只要是符合国家经济利益的领域,保险资金应该都可以进入

73、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3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7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布《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至2020年目标为:着力打造产销区有机衔接、产业链深度融合、政策衔接配套、节点合理布局、物流相对集中、经济高效运行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实现粮食物流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协调发展。提出系统化水平显著增强,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跨越发展四大要求。

7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主要任务目标为:2017年,各城市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7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3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总体目标为: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7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3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意见》要求:一、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二、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三、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四、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78、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部署落实全年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部署落实全年工作。会议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政府工作11个方面56项重点任务,确定了具体分工和责任单位。会议强调,一要巩固和扩大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79、全国人大:进一步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2017年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在该报告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在2017年进一步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其中包括“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80、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及民航局共同发布《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规划》提出五点要求,包括一、突出重点;二、协调发展;三、提升能力;四、有序推进;五、规划调整。同时《规划》中特别指出,支持鼓励以PPP模式发展民用运输机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8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就做好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提出四项意见: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作为重中之重;三、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四、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

8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

3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提出一、重新认识城市规划,承担新时期治国理政新使命;二、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实现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三、依法执行城市规划,切实提高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四、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提高城市规划实施的有效性;五、传承发展中华文化,努力塑造城市独特魅力;六、建设和谐宜居城市,极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8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84、十三部门联合发文:我国将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3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85、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月2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结合发展改革部门职责,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包括准确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开创新局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迈上新水平、推进农业农村补短板再创新成效、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铅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保障措施。

86、关于开展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的通知

3月23日,根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看了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及程序。

87、银监会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积极配合开展政府债务监督

根据审计线索,经财政部驻相关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3月24日,银监会织执法力量对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提供融资问题进行核实,近期及时反馈整改和处理结果。通过对存量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处理了违法违规融资三起问题案件,并对相关金融机构及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20-30万元不等。

88、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3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二十一条,对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8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共七章,分为五十七条,包括1、PPP公路建设项目的发起和推介;2、招标;3、投标;4、开标与评标;5、中标与协议的签订;6、监督管理等详细内容。

90、六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

3月29日,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联合发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用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办法》包括1、总则;2、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3、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4、资金管理与监督。

91、财政部发文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4月2日,为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共四章分为十八条,其中详细描述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的管理权限和程序,以及新增限额分配的算法、条件等内容。

92、六部委发《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4月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93、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4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重大意义。目标为: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构建我国“三农”发展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形成农民收入增长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

94、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4月7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目标为: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构建我国“三农”发展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形成农民收入增长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

95、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一、加快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二、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三、新核准发电机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四、规范和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五、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六、认真制定优先发电计划。七、允许优先发电计划指标有条件市场化转让。八、在保障无议价能力用户正常用电基础上引导其他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九、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

96、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4月1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一、加强信用风险管控,维护资产质量总体稳定;二、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体系,提升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三、加强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密切关注债券市场波动;四、整治同业业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五、规范银行理财和代销业务,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六、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八、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九、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防止民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传递;十、维护银行业经营稳定,防止出现重大案件和群体事件。

97、发改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通知

4月13日,发改委发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该指引共二十二条,针对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详细描述了其信用信息登记流程,指出登记信息包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信息、基金股东或合伙人信息、基金托管人信息、投资信息等,以及各种基金运作模式需具备的条件。

98、住建部第35号令《城市设计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4月13日,住建部发布第35号令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办法》共二十五条,详细写明城市设计规范、总体城市合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划分及主要模式、公示要求、监督管理检查职责等内容,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99、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信息公开公告

4月14日,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要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正式公开全国入库项目相关信息。

100、财政部将推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

在前三批PPP示范项目落地率稳步提升的背景下,财政部即将推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此外,在经过系统梳理和评估之后,一系列的政策完善工作也将启动。包括:1、打造行业精品与改革示范区;2、政策进入完善期;3、地方PPP培训渐趋深入。

10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通知》中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102、财政部发文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管理

4月19日,财政部出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分配上采取正向激励原则,兼顾一些地区重点融资需求;将建立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机制;风险总体可控,要提高债务支出绩效。

103、国务院批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4月20日,国务院批复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同意财政、发改两部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PPP模式。《意见》提出,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挥规划政策对投资的规范引导作用,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出台政府投资条例。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抓紧制定政府支持铁路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优惠政策。

104、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五部委联合发文确定包括辽宁中部、吉林中部等12个城市(经济区)为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明确重点任务;三、形成政策合力;四、建立年度评估制度。

105、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4月21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两部委联合发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评分标准中特别指出: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额度占年度总投资额比例50%(含)以上的,得5分;30%(含)至50%的,得3分;30%以下的,不得分。

106、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5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二、发挥好能源行业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三、畅通能源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四、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五、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107、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5月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一、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二、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三、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四、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10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该《指引》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的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发行条件、审核要求、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条件做出规范与明确的指引。

109、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9 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可行方式,投资一个或一组合格的PPP项目,要求形成上下联动的资金运用监管工作机制。

1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推进各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二、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三、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四、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监督。

111、中国将加大一带一路建设资金支持,新增资金1000亿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5月14日上午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中国将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资金支持,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将分别提供2500亿元和13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产能、金融合作。

112、国内首个市域铁路PPP项目成功发布预中标公示

5月12日上午,国内首个市域铁路PPP项目——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采购结果谈判会议,在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是全国第一条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市域铁路项目。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

11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版)的通知

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目标为:到2020年,我国还要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综合实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更趋合理,海洋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取得重大成果,海洋经济调控与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海陆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发展新格局。

114、关于印发《“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的通知

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三部委发布《“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目标为到2020年,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便捷高效、协调融合、全程服务的铁路集装箱运输系统基本建成,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绿色的运输服务。

115、河北省地方债在上交所成功发行

2017年5月9日,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至六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完成招标,总发债额188亿元。此次在上交所发行的地方债是2017年第一个交易所地方债,河北也是史上第一个成功发行地方债的沪外省份。这意味着,交易所发行地方债正式启动,后续或有更多沪外省份跟进,在各方的配合下,下半年地方债发行或打破目前的僵局,地方负债结构或带来一定调整,降低目前的风险。

116、肖捷出席《“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签署仪式

5月14日,肖捷部长在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高级别会议“促进资金融通”平行主题会议期间,代表中国财政部与有关国家财长或财政部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其中特别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和相关机构投资者发挥更大作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现各方资金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117、《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5月16日,财政部印发《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分为八章共七十二条,包括一、总则;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三、资产评估机构 ;四、资产评估协会 ;五、监督检查 ;六、调查处理 ;七、法律责任 ;八、附则。

1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工作目标: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119、关于请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5月17日,发改委发布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总结各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做法,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120、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结合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吐泡泡重型燃气轮机设计技术、高温不减制造技术和运行维护技术,解决燃气发电项目设备瓶颈,国内基本形成完整的重型燃气轮机产业体系。各类中小型燃机自助设计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中小型燃气轮机装备初步实现系列化,满足各类能源项目需求。

121、PPP条例初稿已完成 三部委将出PPP资产证券化新规

5月18日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PPP立法进程加快,目前PPP条例初稿已完成,准备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财政部、央行、证监会将于近期出台新规,进一步规范PPP资产证券化。据悉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推动条例出台,提振各方主体尤其是民营资本参与PPP的信心。与此同时,财政部、央行、证监会将于近期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PPP资产证券化的条件、标准、程序,突出市场化导向。

122、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

5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特别指出:应积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建设运营清洁取暖项目,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性。要加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质量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供应、验收等环节实行规范管理,严格工程投入资金全过程审计监督。

123、政府财政承受力接近上限 发改委问诊PPP模式

最近两周,国家发改委连续摸底PPP模式。5月15日,发改委投资司召开了一场PPP社会资本座谈会,这已经是发改委一周之内召开的第三场座谈会,在此前的数日内,发改还分别召开了金融机构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从不同角度摸底当前PPP项目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一位PPP监管层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现在PPP的发展面临诸如投资回报、融资渠道、恶性竞争、忽视运营、税收规则、退出渠道以及合格社会资本方选择等多方面的问题。

124、河南简化PPP操作流程 “两评”非必需

5月16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从项目储备、项目论证、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执行等4个环节,简化PPP项目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PPP项目落地实施。该操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点。一是明确项目审批方式,二是简化实施方案编制,三是实行实施方案联审,四是优化招标工作程序。

1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

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提出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供给基本满足国内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12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

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及其说明,供有关方面借鉴和参考,此次所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适用于各类企业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7、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已申报,不同单体项目可打包整体入库

在前三批PPP示范项目稳步推进的前提下,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即将规范推出。目前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已经在进行中。相较于前三批示范项目,第四批的要求会有一些变化。按照流程,预计一个多月后各地可以完成项目申报准备。

128、《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

5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在衔接规定上特别指出,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129、国土资源部就《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网公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关于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二)关于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三)关于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四)关于完善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重点制度。

130、关于公布2017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2018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七部委公布2017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2018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

131、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推荐工作开始

5月30日,住房部通知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推荐总计300个特色小镇案例,其中列明1、推荐要求;2、推荐程序;3、材料要求。

132、发改委公布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为了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推进、创新推进PPP模式,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通过发展改革系统推荐、社会公开征集两种渠道,共收集到392个PPP项目典型案例。经过50多位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专家进行了严格论证,按照项目运作规范、具有创新示范价值和借鉴意义等标准,最终确定了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案例名单包括垃圾处理、铁路、高速公路、水库、污水处理、海绵城市等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33、江苏省财政厅今日联合多个部门以“特急文件”形式转发了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5月31日消息,江苏省财政厅今日联合多个部门以“特急文件”形式转发了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并提出了省级层面的补充意见,要求各地一并贯彻落实,同时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31日之前全部到位。

13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

6月1日,农业部发布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要求一、充分认识落实政策的重要意义,二、认真推动政策落实,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其中特别指出在财政政策上,要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要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135、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

6月2日,国务院发布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具体包括(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适度扩大总需求;(三)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136、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已申报,不同单体项目可打包整体入库

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137、财政部发文禁止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名义融资

6月1日,财政部发文《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严格限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2.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3.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138、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6月2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与原先地方政府笼统发行专项债券不同,此次发行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必须对应项目实施,并要求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这一要求真正体现了专项债券的本质,即以项目收益来偿还债务本息。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受益对应的制度,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专项债务风险,要求投资者认真评估每个项目风险,不盲目追求绝对收益率。

139、八部委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月2日,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鼓励合作方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提高园区专业化运行水平,支持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园区部分或全部事务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条件成熟地区可探索园区管理与日常运营相分离。

140、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6月7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工作目标为:探索农业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成熟模式和长效机制,创新农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农业投资有效性和公共资源使用效益,提升农业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141、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

从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142、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周财政部发布《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和重点,强化责任,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允许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确保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赋予地方一定的改革自主权。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相关扶持政策和支持资金要聚焦试点试验,确保用于试点试验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考虑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工作进度等因素,采取资金整合、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统筹相关资金支持试点试验工作。

143、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上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重点任务统筹资金使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支出结构。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把准政策调控引导的力度、节奏、时机,在强化中央统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生活补助需要交个税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