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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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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本次会议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议案是: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表决办法:以上议案皆为普通议案,并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东代表应认真、清楚地填写表决票,填写完成后,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取,本次会议由见证律师和一名监事以及两名股东代表负责监票。

4、本次会议将安排股东代表自由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说明发言的内容,大会秘书处将根据登记的秩序先后统筹安排发言。为确保大会的有序进行,发言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每位代表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股东如需在会议上提出与议程相关的质询,亦应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秘书处,董事会将予以答疑,与议程无关的内容,董事会可以不予受理。

5、参加会议的每位股东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本须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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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不得在会场上大声喧哗和乱扔物品,自觉维护会议的正常程序,共同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6、本次股东会议全过程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通讯方式进行见证。

(1)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为严格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会议统筹管理工作,请拟现场出席的股东于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16:30前将《股东大会参会预登记表》发送至公司邮箱wyqy@。未在前述时间完成参会预登记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拟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除提供相关参会证明资料外,请股东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将视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必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1)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2)接受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正常;3)已经完成参会预登记;4)出示行程码、随申码、核酸码;5)出示由上海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有效的两次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日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4)鉴于目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地点八方大酒店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尚未解封,如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6月14日)仍处于封控状态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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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导致股东大会无法按期现场召开的情况的,本次股东大会将以通讯方式召开,不再另设现场会议。本公司将向登记注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提供通讯会议接入方式。登记注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提供与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文件。

完成登记和身份验证的股东将于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9 时之前收到一封关于如何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讯会议的指引以及进入通讯会议的网络链接及/或密码之电邮。获得通讯会议的网络链接及/或密码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设备或计算机进入通讯会议以观看和收听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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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方式是现场结合通讯、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587号八方大酒店4楼第一会议室会议主要内容: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董秘宣读会议须知;

1、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 宣读表决结果;

12、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3、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核心作用。在公司董事会的督促指导下,公司经营业绩突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具体来说,2021年董事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科学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对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董事会发挥了重要的决策作用。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从组织筹备会议、会议通知、召开程序都依据《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最终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了有效、良好的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1次,相关决议均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发挥专业优势,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选举朱旭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公司内控部门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进程进行了组织与督促。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度内控检查工作报告》、《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检查工作报告》,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重要事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会议,就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2020年绩效考核的实施情况和总结、2021年绩效考核等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相应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董事会坚持与时俱进,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建设。

报告期内,面对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董事会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董事和高管通过学习提高了对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强化了自律意识,增进了规范运作意识,树立了科学管理理念,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各地晶圆厂纷纷扩产,对于国内设备的采购需求十分旺盛,整个半导体设备行业保持整体强劲增长势头。报告期内,万业企业旗下凯世通凭借多年迭代积累的深厚技术优势取得了重大进展。2021年5月,凯世通自主研发的首台低能大束流离子注入机率先在国内12英寸主流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厂完成设备验证和验收工作,这也是国内首台完成主流客户验证并确认收入的国产低能大束流设备。2021年第四季度,凯世通的低能大束流重金属离子注入机、低能大束流超低温离子注入机成功通过验证和验收,高能离子注入机顺利在另一家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厂完成交付。2022年一季度,凯世通获得重要客户的批量订单,包含12英寸低能大束流离子注入机和低能大束流超低温离子注入机,并与另一家集成电路制造厂签订了一台低能大束流离子注入机订单,截止目前在手订单金额超人民币6.80亿元。2022年4月,凯世通成功向重要客户交付了批量订单中的首批大束流离子注入机,完成了多套设备的顺利发货,业务正式进入放量新阶段。

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半导体设备布局,携手宁波芯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芯恩”)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嘉芯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芯半导体”),总投资20亿元,用地面积109亩,预期将于2025年实现年产2,450台新设备和50台再制造设备,公司重点将其打造成为国内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集成电路设备企业之一,产品覆盖刻蚀、薄膜沉积、快速热处理及退火、清洗设备等多款集成电路核心前道设备,能够满足国内市场对8英寸及12英寸设备的需求。其中,宁波芯恩的主要股东是全球知名半导体技术与运营管理专家,拥有40年以上的半导体微纳工程制造技术、材料、装备等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经历。嘉芯半导体自2021年第四季度正式运营后,截止12月31日已取得相关设备产品的销售收入突破。

经过对嘉芯半导体和凯世通的双重布局,未来万业企业将在集成电路离子注入机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多款设备的叠加,形成“1+N”产品平台模式,多方位布局半导体核心设备赛道,致力于成为国内未来前道核心设备品类最为丰富的平台之一。

此外,公司的业务延伸到了半导体核心零部件领域。2020年12月公司牵头境内外投资人以浙江镨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镨芯”)和镨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镨芯控股”)为收购主体收购的参股公司Compart Systems系全球领先的流量控制系统领域的零部件及组件供应商,长期为多家海外龙头半导体设备厂提供稳定供应,公司通过间接持股为其第一大股东。Compart Systems作为集成电路设备所需的气体输送系统领域供应商之一,其主要产品包括 BTP(Built To Print)组件、装配件、密封件、气棒总成、气体流量控制器(MFC)、焊接件等,产品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工艺中氧化/扩散、蚀刻和沉积等设备所需的精确气体输送系统,是全球少数可完成该领域零组件精密加工全部环节的公司。自收购完成后,Compart Systems国内市场开拓持续推进,其相关产品也打入国内集成电路设备公司供应链,浙江镨芯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为9.2亿元。2021年6月,浙江镨芯签约海宁启动新建Compart制造中心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预计项目落成后将助力国内半导体设备厂商快速推进关键核心零组件的国产替代。2022年3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二期”)拟向浙江镨芯增资3.5亿元。增资完成后,大基金二期持有浙江镨芯17.28%的股权,公司以29.63%的持股比例为浙江镨芯第一大股东。通过此次引入国家级战略投资人的增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浙江镨芯的资金实力,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加快推动Compart Systems业务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深化与国内半导体设备企业的产业协同,从而加速国产半导体零部件领域的突破与发展。

在房产经营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从深度调控到维稳的一系列政策转变升级。继“三条红线”之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土地供应两集中”、“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等政策的出台,多方面稳定了供需两端市场预期,在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频繁释放维稳信号,市场信心也随之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践行“房住不炒”的定位,紧跟国家政策步伐,努力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效益,确保房地产板块健康平稳地过渡发展,同时加快公司的战略转型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1、采取有效措施,促使集成电路业务健康发展

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凯世通离子注入机的验证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凯世通设备验证团队搬到客户所在地全力以赴推进验证工作,并引进多名在芯片制造工厂工作多年的资深离子注入工艺专家与研发团队共同缩短设备验证周期。2021年第二季度凯世通首台低能大束流离子注入机通过国内领先的12英寸主流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厂的验证及验收,2021年第四季度,凯世通的低能大束流重金属离子注入机、低能大束流超低温离子注入机成功通过验证和验收,高能离子注入机顺利在另一家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厂完成交付。2022年1-4月,凯世通累计新增集成电路设备订单超人民币6.80亿元。

2、内部激励战略,配合转型调动人才积极性

公司扎实推进向集成电路产业领域转型,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激发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21年6月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此举充分调动了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增强了公司员工凝聚力,吸引和保留了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助于提升公司旗下集成电路业务的技术与市场能力,也进一步体现了公司积极向半导体产业转型的决心。该计划的推出在有助于公司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努力成为具备国内及国际创新力的集成电路设备材料企业的同时,也增强了广大投资者、股东对公司投资的信心。

3、把握趋势,调整推盘节奏及经营策略

2021年度,公司契合宏观调控、市场节奏,顺利完成年度住宅及车位销售任务,住宅实现日光,车位销售火爆。全年实现销售面积66,975平米,实现销售金额74,060万元。

4、稳步推进现有房地产的开发项目

2021年,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为宝山二期B2组团。宝山项目一期和三期均已交付,二期于2011年1月正式开工,分4个组团施工,其中三个组团都已竣工交付,二期B2组团2020年3月开工。

1、资产负债状况分析(合并)

板块 2021年期末 2020年期末 比上年末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为91.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82%,其中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2.43亿元,占总资产46.29%,较上年末增加42.86%,主要系公司房产项目销售回款较好,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所致;半导体板块资产额为36.04亿元,占总资产的39.13%,较上年末增加3.46%,主要系投资设立嘉芯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所致;房产板块资产额为13.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60%,占总资产的14.40%,主要系宝山紫辰苑B2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合并负债总额为15.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19%。其中银行借款为0.85亿元,占总负债的5.51%,主要系凯世通为离子注入机零件生产备货,增加了流动资金贷款所致;合同负债为6.17亿元,占总负债的40.18%,主要系宝山紫辰苑B2项目房产预收款;应付账款1.64亿元,占总负债的10.67%,主要系房产项目的应付工程款。

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6.76%。

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沛,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负债率低,有息负债少,后续融资杠杆空间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0亿元,同比减少5.54%,主要系公司房产板块进入尾盘阶段,房产交付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0.52%。21年公司半导体板块收入大幅增长,实现收入1.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4.83%。主要系凯世通离子注入机通过了大客户的验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95%,主要系公司购买雪球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以及通过浙江镨芯投资compart项目效益良好确认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亿元,同比增加19.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减少7.28%。本报告期利润主要来源于无锡“观山泓郡”房产项目和投资理财收益,公司处于转型期,后续半导体板块收入将逐步增加。

2021年度预算收入9亿元,实际营业收入8.80亿元,完成了年度预算的97.78%;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1.25亿元,实际1.59亿元,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6月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本报告期内列支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股份支付费用为0.42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外,实际发生费用1.17亿元,占年度预算93.60%,两项费用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2021年末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9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了7.10亿元,主要是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入3.59亿,系本期宝山项目房产预售回笼资金和凯世通销售设备回笼资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73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香港镨芯归还专项借款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抵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78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收到的认缴款所致。

总体而言,在半导体板块,公司将多方位做好半导体核心设备的布局,进一步加大半导体板块投入,并将充分发挥资本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半导体板块收入。在房产项目开发上,公司因时制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加快尾盘产品的销售和资金回笼,确保公司平稳运行。目前公司现金充裕,资产整体流动性强,资产负债率也较低,财务杠杆提高空间大。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集成电路是现代化工业的“大脑”,是国家科技战略的基础和工业发展的纽带,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水平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

家的创新制造水平。自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政策出台,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在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融资背景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累计产量达到了2,614.2亿块,同比增长29.53%。2021年中国集成电路累计产量达到了3,594亿块,同比增长37.48%。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十

四五”时期集成电路产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估计,2021年中国大陆的芯片厂房建设投资有望创下180亿美元的历史新高,2022年将进一步提升至270亿美元,同比增长50%。2021年晶圆代工、存储、微处理器及功率组件厂商都将扩大投资。SEMI预计2022年的69个厂房建置计划中,有16座新建晶圆厂计划有高度可能性实现量产,整体来看晶圆厂不断上调资本开支,建设步伐积极,仍有大量的建设规划陆续落地,国内半导体设备需求向上边际效应也随之增大。

当前,通过把握高端制造国产替代的发展机遇,半导体设备的国产化率将显著提升,国产化边际效应较大的设备环节包括离子注入、刻蚀、PVD、PECVD、涂胶显影、量测、CMP、清洗等,相关设备的市占率将进一步大幅提升,国产半导体设备商持续受益。同时,随着各设备商积极管理供应链并加强区域供应体系,国产集成电路零部件公司也会因此得到更大的应用市场,迎来更多产品需求,获得更多快速成长机会。

展望未来,不论是国内晶圆制造厂的扩产还是主流制程工艺提升,均需采购更多数量以及更为符合标准需求的半导体设备,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同时,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逐渐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以及国内晶圆厂不断扩建的步伐,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国产替代顺应成为国产设备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长期逻辑,在市场化因素主导下全面加速国产替代进程,形成良性正向循环。

2021年,房地产行业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再创新高。但基于市场需求、政策等多方内外因素叠加,各项指标表现“前高后低”,各地区、各层次市场销售呈现“东强西弱”的局面。2021年交付大年过后,竣工面积预计也将从高位回落,与预计新增建筑面积的下降相叠加。2022年经济适用房将逐步进入市场,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住房建设面积,而交付年内的竣工量是其中的亮点。房地产业依旧作为全社会支柱产业,随着行业监管的完善和大都市圈的加快发展,“三条红线”政策将开启房地产行业渗透式监管时代,保障其良性发展。

展望2022年,中央政府仍将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基调,实现“三稳”目标。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升级,其发展势头得到了支撑,政策效果会更加明显。“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落实,在配合国家发展战略,控规模、调节奏的前提下,中国房地产市场强调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是以需求方为基础,引导市场销售回到正常节奏,同时,由于城市政策的实施,也为房地产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留下了生存空间。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具体问题,最终目的是确保稳定。因此在有效地促进房地产企业信心恢复的情况下,加快土地供应,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会稳定并恢复,并将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更快融入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聚焦力量推动向集成电路产业领域转型,落实新的优质集成电路行业并购项目,加大集成电路在公司整体业务中的比重。争取将公司打造成一家在国内外拥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科技上市公司。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完成了转型前期的布局工作,进入正式操作实施阶段。

公司一方面依托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外延并购+产业整合”双轮驱动发力转型,积极寻找集成电路装备与材料的上下游并购项目,充分发挥资本平台优势,转型集成电路产业领域。近年来,公司陆续通过牵头收购Compart Systems、成立嘉芯半导体项目等举措,加速实现战略性布局,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作为国内拥有全领域集成电路离子注入设备的上市公司,将以此为基础通过嘉芯半导体的业务叠加不断打造“1+N”前道设备平台模式,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核心国产设备领域。同时公司通过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基金的平台深入布局集成电路装备材料核心资产,积极开展“集成电路+投资+产业园”的创新模式探索,以“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攻坚集成电路装备材料领域,全面转型成为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材料龙头企业,实现收入和利润的更大突破。

2022年,公司将坚定以高研发投入驱动技术的升级,继续聚焦国内外市场,依靠自主研发的内生式升级,同时推进外延式发展进程,整合顶尖的研发力量及优势资源,加速完成公司的战略性布局,进一步增强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2022年,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深化战略转型,外延式并购赋能公司加速迈入半导体领域

2022年,公司持续将外延式发展战略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寻找集成电路装备与材料的上下游并购项目,充分发挥资本平台优势,转型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加速公司的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在夯实集成电路离子注入机商业化成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实现全产业链布局的突破,实现差异化突围,不断围绕集成电路产业链进行垂直整合布局,增厚对集成电路装备行业覆盖深度和广度。

首先,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资本平台优势,在公司主要股东以及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下,争取获得集成电路装备材料转型的重大突破。

其次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与战略转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体系,满足公司转型发展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开展关于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为未来的产业整合预留物理空间。

2、技术革新持续发力,夯实半导体产业链核心基础

公司将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做大营收规模。一方面支持凯世通继续拓展市场、开发客户,获得订单及加快市场应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凯世通售后服务团队,提高集成电路设备售后服务能力,全方位夯实公司集成电路业务的核心基础。另一方面推动嘉芯半导体在主制程核心设备和支撑设备的产品规划、技术路线制订和客户开拓等方面的发展,努力成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公司。

此外,伴随着引入国家级战略投资人大基金二期增资浙江镨芯,在进一步优化浙江镨芯资金实力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加快推动Compart公司业务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深化与国内半导体设备企业的产业协同,从而加速国产半导体零部件领域的突破与发展。

3、关注政策大势,切实做好现有存量房产的开发、销售工作,为公司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变化,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周边市场的调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面对经济下行及市场预期转冷的压力,因地制宜,灵活应对,注重实效,发挥自身优势,从方案、成本、形态、管理模式等方面着手研究,通过高水平谋划,加快开发进程。借助创新营销手段和丰富渠道资源,实现年度销售目标。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1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年4月15日 现场方式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年4月26日 通讯方式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3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年8月26日 通讯方式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4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年10月28日 通讯方式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5 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2021年12月29日 通讯方式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利益,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全年的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审批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无其他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0,对外担保余额为0,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能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7、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仍将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竭力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努力促进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更加精准有效地履行职责,为推进公司转型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监督能力。进一步完善对公司依法运营、经营与财务状况、内控体系、高管履职、战略执行的检查机制和方法,积极有效地依法独立履行监事职责。

(二)监事会将围绕公司业务重心继续加强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监督效率,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与公司全体员工共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成长,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1、资产负债状况分析(合并)

板块 2021年期末 2020年期末 比上年末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为91.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82%,其中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2.43亿元,占总资产46.29%,较上年末增加42.86%,主要系公司房产项目销售回款较好,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所致;半导体板块资产额为36.04亿元,占总资产的39.13%,较上年末增加3.46%,主要系投资设立嘉芯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所致;房产板块资产额为13.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60%,占总资产的14.40%,主要系宝山紫辰苑B2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合并负债总额为15.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19%。其中银行借款为0.85亿元,占总负债的5.51%,主要系凯世通为离子注入机零件生产备货,增加了流动资金贷款所致;合同负债为6.17亿元,占总负债的40.18%,主要系宝山紫辰苑B2项目房产预收款;应付账款1.64亿元,占总负债的10.67%,主要系房产项目的应付工程款。

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6.76%。

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沛,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负债率低,有息负债少,后续融资杠杆空间大。

二、经营成果情况(合并)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0.2 -7.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4 4.88 增加0.4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0亿元,同比减少5.54%,主要系公司房产板块进入尾盘阶段,房产交付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0.52%。21年公司半导体板块收入大幅增长,实现收入1.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4.83%。主要系凯世通离子注入机通过了大客户的验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95%,主要系公司购买雪球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以及通过浙江镨芯投资compart项目效益良好确认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亿元,同比增加19.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减少7.28%。本报告期利润主要来源于无锡“观山泓郡”房产项目和投资理财收益,公司处于转型期,后续半导体板块收入将逐步增加。

2021年度预算收入9亿元,实际营业收入8.80亿元,完成了年度预算的97.78%;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1.25亿元,实际1.59亿元,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6月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本报告期内列支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股份支付费用为0.42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外,实际发生费用1.17亿元,占年度预算93.60%,两项费用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合并)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6.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2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经营利润增加,以及投资装备材料基金投资项目良好,公允价值大幅上升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合并)

2021年末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9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了7.10亿元,主要是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入3.59亿,系本期宝山项目房产预售回笼资金和凯世通销售设备回笼资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73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香港镨芯归还专项借款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抵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78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收到的认缴款所致。

总体而言,在半导体板块,公司将多方位做好半导体核心设备的布局,进一步加大半导体板块投入,并将充分发挥资本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半导体板块收入。在房产项目开发上,公司因时制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加快尾盘产品的销售和资金回笼,确保公司平稳运行。目前公司现金充裕,资产整体流动性强,资产负债率也较低,财务杠杆提高空间大。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 -7.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4 4.88 增加0.4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1 3.9 减少0.59个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 -28.24%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36 7.32 14.21%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公司财务状况,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如下:

预计主营业务收入14.6亿元,主要来源凯世通离子注入机和嘉芯半导体刻蚀、薄膜沉积设备等收入以及宝山“紫辰苑”项目房产销售交付;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预算1.95亿元。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376,516,114.0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7,907,360.35元,从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4,790,736.04元,拟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计14,790,736.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1,155,585.68元,扣减于2021年度已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40,151,276.14元(按2020年度净利润的10%计提),扣减于2021年度已分配股利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7,930,40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7,300,484股(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930,629,92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113,536,850.2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万业企业同行业客户共4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严臻,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1万元(含税)。上一期审计收费情况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84.8万元(含税)和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9.8万元(含税)。2022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就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彭诚信先生的辞职信,经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夏雪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经公司2021年12月29日的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22年1月26日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1月26日选举JAY JIE CHEN(陈捷)先生、夏雪女士、万华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JAY JIE CHEN(陈捷)先生、夏雪女士、万华林先生组成。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陆洋先生(已离任),1957年11月生,工学硕士、管理工程工学硕士、工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从事第一站博士后研究、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现任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创办人),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聘顾问、上海市科技创业特聘导师、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全国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专家委员、全国投资学科建设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特聘专家组成员。兼任飞凯材料(300398)、金能科技(603113)、汉钟精机(002158)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起任职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诚信先生(已离任),1973年6月生,法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并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任教以及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做访问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大学“甬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010年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5月-2021年4月任职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庆生先生(已离任),中共党员,1974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日海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夏雪女士,中共党员,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夏雪女士在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治理、证券法律制度研究等方面,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科华生物(002022)、中国建材(3323.HK)独立董事,上海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JAY JIE CHEN(陈捷),1960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材料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年就读于复旦大学物理系,获学士学位。曾任英特尔(Intel)公司资深工程师、日本国际电气美国分公司(Kokusai Electric American)区域总经理、美国霍克强生公司(Watkins- Johnson)市场部主管。1997年至今任东电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万华林先生,中共党员,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万华林先生在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研究成果。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教师,香港中文大学制度与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副研究员,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森商贸(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特聘教授、校党委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是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学者”,曾获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育才奖”。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21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投票表决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做到了会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57,930,404股,扣除截至2020年度报告披露日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7,300,468股(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910,629,93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95,616,143.28元(含税)。

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累计分配利润734,345,466.86元,超过了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本次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预案》,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理财事宜。我们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投资理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五)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根据内控的相关法规,结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内控工作要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建立的内控管理体系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可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回购目的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的重要举措,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的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八)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5)公司已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6)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宜。

(九) 关于补选董事、独立董事与换届选举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十届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杨征帆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夏雪女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与独立董事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补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杨征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雪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1)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三人都分别担任了召集人和委员,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保荐机构”)接受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 4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0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2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 14
第四节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17

一、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7

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7
第五节 其他事项的核查意见与说明...... 28

一、对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28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28

三、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 29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意见...... 29

五、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状况的核查...... 2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3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

开源证券接受天润科技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二)开源证券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成员

1、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开源证券为本次发行项目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张姝和刘俊,其执业情况如下:

张姝: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10 年以上,曾主持或参与森萱医药北交所 IPO项目、德源药业北交所 IPO 项目;天喻信息、凯龙股份、海波重科 IPO 项目;长江传媒、星星科技、久联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吉林化纤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狮桥租赁ABS。

刘俊: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法律执业资格,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10 年以上,曾带领团队完成了海默科技、康普顿、华自科技 IPO;沈阳机床、山西焦化、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久联发展资产重组等项目;曾主持或参与德源药业北交所 IPO项目。

2、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开源证券本次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师柯,其执业情况如下:

师柯:任职于开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主持或参与了德源药业北交所IPO项目;中晨电商、大通会幕、艾莫基、鲁变电工等多个新三板挂牌项目;建宏股份、三维天下、西屋股份、三合盛等多个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并购重组项目。

开源证券本次发行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有:侯朝海、赵皓昀。

公司名称: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9日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6号高新银座 1 幢 2单元 20910室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房地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物联网应用服务;3D 打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国士空间规划编制;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通用航空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开源证券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一)开源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开源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开源证券及开源证券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开源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开源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五)开源证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影响保荐人独立性的关联关系。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开源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第一阶段:项目的立项审查阶段

业务部门负责人首先对项目组提交的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质量控制部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安排召开立项会议。立项委员会参会委员在会议上就关注问题向项目组进行询问,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参会立项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的项目为立项通过;若虽经参会立项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投票同意,但来自合规法律部、风险管理部的参会立项委员表决结果均为“不同意”的,项目亦为立项不通过。

第二阶段:项目的管理和质量控制阶段

保荐代表人对尽职调查的情况及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复核,确保项目的所有重大问题已及时发现并得以妥善解决。质量控制部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应落实初审意见,修改报送材料相关文件,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部原则上应在收到项目组修改的相关材料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审核工作。

业务部门申请启动内核会议审议程序前,应当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
作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验收。验收通过的,质量控制部应当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验收未通过的,不得启动内核会议审议程序。

第三阶段:项目的内核审查阶段

内核管理部对申报材料按照公司内核工作相关要求就文件的齐备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对,申报材料应按证券监管部门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制作,并保证完整性和齐备性。

内核管理部根据项目类别对应问核文件,组织对问核对象进行问核,并就问核情况发表意见,完成问核后,签字保荐代表人和问核人员应在问核文件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问核文件是申请召开内核会的必备要件之一。

内核审议应当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发现审议项目存在问题和风险的,应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内核管理部应当对意见的答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核意见在项目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得到落实。
(二)开源证券内核意见

2021 年 9 月 6 日,开源证券召开内核会议,对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进行了审核。本次应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人数为 7 人,实际参加人数为 7人,达到规定人数。

经审议,本次内核会议获 7 票同意表决通过,会议认为:陕西天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条件,其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的法律和政策障碍,同意保荐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2021 年 10 月 29 日,开源证券就第一次加期审核召开内核会议,本次应参
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人数为 7人,实际参加人数为 7人,达到规定人数。

经审议,内核会议获 7 票同意表决通过,会议认为:天润科技仍然符合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条件,其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的法律和政策障碍,同意保荐天润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2021 年 12 月 10 日,内核部门就项目是否符合北交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及审查问询回复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内核部门认为天润科技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同意保荐天润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意将审查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上报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4 月 27 日,开源证券就第二次加期审核召开内核会议,本次应参
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人数为 7 人,实际参加人数为 7 人,达到规定人数。

经审议,内核会议获 7 票同意表决通过,会议认为:天润科技仍然符合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其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的法律和政策障碍,同意保荐天润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开源证券作为天润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如下事项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审慎核查;在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并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在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2021 年 8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该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2021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事宜。

(三)2021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该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第十二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对发行人的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并确认:
(一)发行人已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表决
内容合法、合规。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
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公司董事、监事人数及资格均符合法定要求。同时发行人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授权合理,与其业务分工、职责相匹配。

综上,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为空间信息技术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地理信息开发应用为核心,利用现代遥感(RS)技术、卫星定位(GNSS)技术、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以及信息化技术,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公共安全与应急保障、社会基层治理、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各类应用提供高质量的空间信息产品和系统开发技术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遥感与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和空间信息系统开发应用集成服务两类。遥感与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服务是指通过先进的定位技术采集地理信息并生成各种类型地理信息数据产品,包括利用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技术制作满足国民经济各行业需求的数字地理信息产品,利用物理空间数字孪生技术制作高精度三维模型,利用卫星定位技术、无人机技术、地面高精度测绘技术进行不动产测绘和调查服务等;空间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与集成服务是对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同时与其它社会信息进行集成,实现地理信息数据的可视化、动态化,建立大数据平台,对现势数据进行存储、计算和发布,对未来态势进行推演、模拟,以应用于社会各方面的管理,包括 CIM 平台、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智慧林业管理平台等智慧化应用管理系统。

通过上述两类服务,公司实现了地理信息和社会信息采集、处理、集成、应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满足政府、企业、社会机构的定制化管理需求,打造天润科技空间信息服务生态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928.6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7.13%,流动比率为 2.49,资产负债率为37.68%,公司偿债能力强,流动性较高。

综上,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公开信息查询,取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书面声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经核查,发行人股票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开转让。2020 年 5 月发行人进入创新层至今。因此,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发行注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2、经保荐机构核查,①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表决内容合法、合规。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2 名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公司董事、监事人数及资格均符合法定要求。同时发行人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授权合理,与其业务分工、职责相匹配,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②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928.6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7.13%,流动比率为 2.49,资产负债率为37.68%,公司偿债能力强,流动性较高,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③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报告、记账凭证、银行流水记录以及主要业务合同等资料,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④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一贯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现象。

因此,发行人符合《发行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经公开信息查询,取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书面声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最近 3 年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依法规范经营,符合《发行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依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的规定

1、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经核查,发行人股票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
转让。2020 年 5 月发行人进入创新层至今。因此,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如上文所述,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在《发行注册办法》中规定的发行条件,因而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的第(二)项条件。

3、经核查,天润科技 2021 年 12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
13,622.10 万元,即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36.1255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对象预计不低于 100 人;公司发行后股本为 73,445,018 股(按照发行后最低股本数测算),即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人数 85 人,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预计超过 25%,预计股东人数将超过 200 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条的其他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的规定

发行人满足《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项“(一)市值不低于 2亿元,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的标准。

发行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其中明确本次发行底价为 8.05 元/股,公司现有股本为 55,083,763 股,若按照发行后最低股本数测算(公司发行后股本为73,445,018股),公司最低发行市值为 5.91 亿元。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042,630.74 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2021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5.72%(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规则》第 2.1.4 条的规定

(1)经核查,最近 36 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最近 12 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

(5)最近 36 个月内,发行人不存在未按照《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6)发行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情

综上,发行人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

第四节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一、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地理信息产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国家对道路交通、城市规划、智慧城市、智能政务等的建设投资、政策波动会对产业产生影响。总体来说,该产业处于成长期,随着近年来政府城镇化建设投资的不断加大,以及服务的广度及深度不断拓展,从长期来看,地理信息产业将保持持续上升态势。但是,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未来若经济下行或发生波动,进而将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同时市场新进入的竞争者不断增加,互联网企业转向地理信息应用市场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目前,互联网公司的测绘资质主要服务于自有的互联网平台,为个人消费者提供具有导航功能的电子地图,为生活服务电商提供主营业务电商平台的辅助功能。而公司的主要业务方向是面向政府职能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下属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地理信息相关的高精度数据、软件及应用解决方案。公司与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地理信息服务领域与对象存在较大差异,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市场竞争关系。未来,互联网公司如果向政府服务领域延伸,会导致行业竞争的加剧。此外,自然资源、智慧城市等空间信息服务市场技术迭代加快,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在技术研发和服务升级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或信息系统集成及应用相关业务开拓未达预期,则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及业务开拓未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依赖政府部门采购风险

公司从事的遥感与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和空间信息系统开发应用集成服务主要为市政工程建设、城市精细化及智能化管理、空间位置信息应用提供包括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集成服务等在内的专业技术服务,自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取得的项目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政府采购类项目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0%左右。若政府财政预算变化等因素影响,如未来城镇化进程放缓、公共预算紧缩,或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支出方向、政策及方式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外购服务导致的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服务细分产品种类较多、工序也较多,考虑到成本效益,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涉及技术含量要求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部分辅助性劳务及技术服务进行对外采购,以提高项目实施效率。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外购服务金额分别为 3,967.86 万元、5,317.18 万元和7,845.76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2.01%、48.37%、61.18%,占比较高。如果外购服务单位工作进度和质量与预期出现较大偏差,致使未能准确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则存在项目交付延期、项目质量下滑等风险,进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监管风险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影响国家安全的保密数据,由于数据的保密性要求,公司在地理信息数据增值相关服务方面,需要根据国家政策、监管要求对相关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调整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增加了公司对数据管理的难度,虽然公司已经建立相应的地理信息保密管理体系,但仍面临一定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监管的风险。

6、在手合同订单下滑的风险

元和 20,837.52 万元,整体呈下滑趋势。公司持续获取合同订单的能力受行业政策、下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情况变化的影响。随着竞争对手规模和实力不断提升,以及新竞争者的不断进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未来,若行业支持性
政策实施力度不及预期,或公司无法合理应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未能承接更多的业务,在手合同订单存在下滑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业务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虽然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理信息服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但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短期来看行业内企业的区域化仍较为明显。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西北、华东区域,2019 至 2021 年,公司来自于西北和华东地区的合计收入分
分别为 53.28%、87.62%和 36.27%。未来,如果西北地区、华东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放缓、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政策存在调整或市场竞争加剧,而公司其他区域业务开展不达预期,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8、地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无法持续拓展的风险

公司空间信息系统开发应用集成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若未来地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下降、政府采购预算缩减等导致该业务市场空间受限,或公司不能持续提升项目经验、研发投入、人员素质、资质等获取订单的关键要素,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地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无法持续拓展的风险。

9、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变化风险

2021 年 6 月 7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以下简称“新规”),重新对测绘资质管理作出政策规定,新规降低了甲级、乙级测绘资质标准,使得部分原丙级企业可以申请乙级资质,原乙级企业可以申请甲级资质,原甲级资质企业可以继续维持甲级资质。这将使得未来甲级、乙级测绘资质企业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业竞争将增强,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竞争风险。

10、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导致后续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 至 2021 年,公司存在部分国家政策类项目如不动产权籍调查、农经
权确权登记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等项目因工作量较大、国家政策导致技术路
线变更、作业成果需经过多级政府部门检查后才能提交验收等因素,导致项目的执行周期(开工至验收)较长,超过 2 年。与此同时,也存在少数非国家政策类项目因项目体量大或作业内容复杂等因素导致项目的执行周期(开工至验
收)在 2 年以上。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手合同 20,837.52 万元,若公司剩余合
同中有部分因国家政策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执行周期延长,则公司根据客户完工验收确认收入的时点也将随之延后,从而导致公司 2022 年度业绩出现下滑。

11、无法持续获得免费卫星影像数据或数据使用受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免费卫星影像数据的情况,包括政府类项目客户提供其既有的历史信息资料及高分卫星数据(政府类项目免费申请)、以及天地图(无偿引用)。公司获取的高分卫星数据,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授权,可以免费获取应用高分卫星数据,但未来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公司无法持续获得免费高分卫星数据或数据使用受限,由此导致公司数据使用成本上升的风险。

12、租赁房产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合法建筑的风险

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有 2 项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权属证书,基于公司掌握资料的限制无法作出是否属于合法建筑的判断。若上述房产出租方非实际产权人且未取得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或租赁物无权属证书而被有权机关责令拆除,则承租方将面临搬迁的潜在风险。

13、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开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乃至全球迅速扩散,为切
断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我国各地政府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人员流动、物资流通受到很多限制,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新冠疫情在国外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疫情亦有所反复,阶段性、地区性防疫政策实施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开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4、联合投标业务模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项联合投标项目,为“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榆林智慧城管系统(一期)采购项目”。公司采用联合投标模式,主要是基于增加双方投标竞争力、满足项目实施周期要求、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实现用户利益增值等目的。

公司具有完备的业务资质及独立的业务能力,不会依赖于联合投标业务模式,但未来公司也不排除根据具体招标要求灵活选用联合投标业务模式的可能。若公司采取联合投标业务模式,将面临一定的合同纠纷、业务分工争议、项目质量纠纷等合作风险。

15、经营资质无法续期的风险

公司现有经营性业务资质中,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将在 1 年内到期,如果公司未来在经营中出现无法续期相关业务资质等事项,将对公司经营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1、变更收入确认政策导致的业绩波动风险

2020 年度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同时,为保持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及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对 2019 年度收入确认政策相关的会计处理事项按照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1、变更收入确认政策,导致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由 12,529.65 万元(完
工百分比法下)调整为 11,837.04 万元(终验法下),差异率为-5.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 1,403.39 万元(完工百分比法下)调整为 1,357.67 万元(终验法下),差异率为-3.26%;2020 年度营业收入由 16,990.49 万元(完工百分比法下测算数据)调整为 17,318.24 万元(终验法下),差异率为 1.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 2,635.60 万元(完工百分比法下测算数据)调整为 2,813.17 万元(终验法下),差异率为 6.74%;2021 年营业收入由19,104.04 万元(完工百分比法下测算数据)调整为 19,745.76 万元(终验法下),差异率为 3.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 2,901.97 万元(完工百分比法下测算数据)调整为 3,104.26 万元(终验法下),差异率为

2、变更收入确认政策,导致公司在 2021 年下半年对已完工验收的合同金
元(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较 2020 年度增长14.02%。此外,根据截至 2021 年末的在手合同,公司预计在 2022 年可完工验收的合同金额为 20,357.94 万元(含税),按照终验法预计可实现收入为 19,205.61万元,与 2021 年全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基本持平(上述预计仅依据截至 2021年末的在手合同金额,不包括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已中标尚待签订合同和2022年公司将新增的合同订单)。
3、鉴于公司目前的整体业务规模仍不大,将收入确认政策变更为终验法后,单一规模较大项目的执行和验收进度、毛利率水平等,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波动幅度有所增大。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6,628.3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24%、23.83%和 32.3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类政府职能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下属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长、收回缓慢或不能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当前主要客户为各类政府职能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下属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上述部门通常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及工作计划执行,公司会根据上述特征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工作进度安排,公司在下半年完成较多的工作进度,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50.22%、61.53%和 37.50%,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4、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
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自 2018 年起,公司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征收,2021 年 11 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自 2019 年起,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未来如果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或者公司的相关指标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或者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公司将面临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5、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

万元,均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原因为:1、主要客户为政府职能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下属企事业单位,其付款受当地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价款结算审批程序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周期较长,回款速度较慢;2、公司开展业务时,在未收到客户支付款项的情况下,仍需按约定支付外协供应商款项,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以上两种因素共同导致了公司运营资金相对紧张。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实现资金的合理安排,可能发生运营资金短缺的风险。(三)技术及人力资源风险

1、技术研发无法持续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风险

随着国家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地理信息与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与行业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对地理信息产业的需求呈现出新特点、新变化和新形态,地理信息产业的产品形式及内容在不断拓展、创新。公司根据行业的发展态势,通过技术研发,不断拓展地理信息的行业应用,已成功在卫星遥感、自然资源、三维地理信息、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管线、智慧林业、减灾防灾等领域进行了应用。然而,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新应用研发失败、无法及时把
握市场技术需求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范围,或开发出来的地理信息产品不能满足新的客户要求,进而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2、技术侵权及泄密风险

公司取得了 7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8 项,
同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

公司上述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核心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与公司外购软件等在功能上有差异,不存在侵犯他人技术的情况。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零星项目存在使用客户指定数据处理软件(工具软件)的情况,主要目的是方便各测绘服务商为客户生成统一格式的数据成果,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这些技术及持续的创新能力作为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对此虽然公司采取了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措施,但部分核心技术基于其特殊形态或保密要求,仍以商业秘密形式存在,未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核心技术被侵犯和泄密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专业工具软件以及三维数字地球平台、时空信息云服务平台等基础应用系统,在公司为客户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中起重要作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也有可能面临技术泄密或盗版侵权的风险。

3、专业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的产品与服务涉及测绘遥感、系统集成、互联网、大数据等多项专业技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随着地理信息产业内涵的不断延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服务升级等均对实践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有较大需求。公司持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长期发展过程中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公司培养、引进、积累的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未来,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还将持续增加,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和培养体系,稳定并不断吸
引优秀人才,可能出现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空间信息智能化生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三维空间信息智慧化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多元化融合发展,全面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公司长期的发展目标。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因管理与组织方面的原因,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竞争条件变化以及技术更新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顺利实施或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募投项目新增折旧与摊销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依靠的行业细分领域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后未能按照预期进度产生效益,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加导致短期利润下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9 至 2021 年各年末,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9.44%、
31.27%和 27.98%。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836.1255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按发行底价 8.05 元/股计算,拟募集资金 14,780.81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显著提升,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具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在建设期内及建设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难以获得较高收益,公司盈利水平能否保持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利和贾友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93.34%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办公用房主要为租赁取得,公司已与出租方签订了合法的房屋租赁协议,若未来出现合同到期不能续约或者出租方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将在短时间内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已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将启动后续发行工作。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但是股票公开发行是充分市场化的经济行为,存在认购不足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公司为空间信息技术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地理信息开发应用为核心,利用现代遥感(RS)技术、卫星定位(GNSS)技术、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以及信息化技术,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公共安全与应急保障、社会基层治理、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各类应用提供高质量的空间信息产品和系统开发技术服务。

公司现为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 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拥有甲级测绘资质(覆盖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八个子项)、土地规划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保密资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CMMI Maturity Level 5 级资质等,具有承接各类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公司多年来坚持自主创新,注重持续研发投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 76 项,
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8 项,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为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理事单位、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讯成员、陕西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会长单位,先后荣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工程奖、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质量金奖、陕西省测绘科技进步奖、陕西省优秀测绘工程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近年来,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行业内多年业务技术沉淀和创新能力,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积极进行技术研发、业务拓展和服务升级,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应急管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及三维地理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应用探索,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未来,公司将依托自主研发的多个空间信息大数据平台,以地理空间数据为基础,连接经济数据、规划数据、监测数据、管理数据等社会治理大数据,通过对数据进行多维度的融合处理、挖掘分析,建立智慧化应用管理平台,面向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从数据生产到管理应用一体化的空间信息服务,构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空间信息技术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

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竞争力。通过研发项目的建立,促进高层次人才的流入,加快技术成果的转换,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订单需求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第五节 其他事项的核查意见与说明

一、对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就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次发行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保荐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公开发行中,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发行人除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和验资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无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 2018 年和 2019 年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反映发行人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前期差错更正对发行人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发行人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不利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五、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状况的核查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在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附件一: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兹授权本公司员工张姝、刘俊作为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发行上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各项保荐工作事宜。

一、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违规记录情况。

二、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中,张姝最近三年曾担任已完成的森萱医药(830946)、德源药业(832735)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吉林化纤(000420)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刘俊最近三年曾担任已完成的吉林化纤(000420)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三、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中,张姝目前没有担任在审的首发、再融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刘俊目前担任水治理(83151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刚和本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张姝、刘俊承诺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侵权纠纷及其他与公司、企业有关的纠纷等,并能提供以上事务中涉及到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5年法律工作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参与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主要负责合同审查,落实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规避各类经济活动的法律风险;协助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公司保密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等;★主要从事个人及企事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法律事务等;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工作作风扎实、稳健、严谨,真诚待人,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广受美誉。★服务热线:★电子邮箱:★QQ号码:★微信公众号:北京律师王鑫塬★服务宗旨: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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