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年一签好处

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新政策即将来临,几点内容和大家都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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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中国政府网

征管职责划转后,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的征收管理,但是的制定、参保扩面、待遇发放等工作仍由社保部门负责。

最近,关于社保的讨论,社会上各种声音非常多,而政府也做出了最新的回应。

一、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距离新社保正式实施的时间越来越近,近日,网上传出有地方进行社保清缴的消息,而国务院一锤定音,总理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这句话给不少企业直接吃了一颗定心丸。

9月6日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发布了一个重磅消息:落实个税法配套措施,抓紧研究降低社保费率!

降低社保费率,直接给企业减负,这就直接降低后企业对个人施压的影响。

现在,正处于社保改革的过渡期,社会上关于其讨论和谣言相对来说比较多,最关键的是要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并保持自己的思考能力。在改革的过度期中,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注会菌给大家详细列举一下:

恭喜,这6种人可以不交社保

恭喜!如果企业符合下列这6种情况,就可以不考虑给员工购买社保了。

据测算,当前我国企业社保总费率在30%左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高于很多发达国家。

对企业而言,社保费用是企业人力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费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对于很多以人力成本为主要优势的中国企业而言,企业逃缴、漏缴、少缴社保的动机较强。

此前,社保费的征收被划分为税务部门职责之外,税务部门仅仅履行第三方监督作用,由于涉及地域、企业信息复杂,社保经办机构没有足够的力与资源去一一核查。

社保征管体制改革之后,体系规范性提升,企业虚报基数、漏缴少缴社保的操作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不过,在新政之下,以社保为切入点来节省用工成本也并非没有可能。如果企业符合下列这6种情况,就可以不考虑给员工购买社保了。

一、社保改嫁税务后,这5种情况可以不交社保!

情况一: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不用为享受基本保险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情况二: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情况三: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由接受企业支付薪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 员工处理,社保和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情况四: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情况五: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利润,而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的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

以上5种情况都是可以不用为相关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聘用相关人员。

二、这种“人”不是人,也不需要交社保!

1.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2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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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公司购买的机器人是人吗?

企业购买的用于经营用的机器人不是人,是电子人,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

好处一:机器人不是人,并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好处二:机器人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费,并允许税前扣除,节省企业所得税。

好处三:机器人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若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好处四:机器人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增加资产总额,降低资产负债率,便于企业取得银行授信。

好处五:机器人不是人,并不需要支付工资,平时进行适当定期保养维护既可。

好处六:机器人不是人,不用制定制度来考勤、约束,设定好程序就可以,更加便于管理。

好处七:机器人不是人,可以24小时工作,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好处八:机器人不是人,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在恶劣环境下高速工作。

好处九:机器人不是人,不用担心过多的电子人的出现会加剧中国目前的老龄化现象,相反会降低目前老龄化率。

①财务机器人时代马上来临,我们输入输出的流程性工作将会大大减少,财务的职责将是更多的则是帮助高层制定决策;

②随着机器人越来越自主、越来越智能、越来越独立、越来越普遍,未来是否也将作为特殊的人群需要扣缴个税、缴纳社保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将会逐渐提上日程;

③但是机器人再聪明,也仅仅是替代恶劣性、机械性、重复性的岗位,暂时不会完全替代我们自己的;

④特别提醒大家,明年社保费彻底交由税局全面征收,企业用工对象、用工方式的改变将成为合法合规地降低社保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

社保改嫁税务,六个提醒送给你!

缴费基数: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也就是最低不得低于平均工资的60%,否则就属于违规。

提醒二、关于社保两面性

社保两面性: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于部分不合规的中小企业确实可能是个不好的消息,但是对于职工来说,是增加了社保的保障,保护了职工的权益。因此该项政策既是对在职职工未来社保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当前已退休职工待遇的保障,从而倒逼企业完善、合规经营。

提醒三、关于社保费率的降低

社保费率的降低: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于合规的企业不但没有税负增加的影响,相反随着社保费率进一步下降,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讲,税务征收后费负会逐步合理下降。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提醒四、关于社保的缴纳

社保的缴纳:社保的缴纳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企业的必须的一项义务,虽然员工有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醒五、关于公积金的征收

公积金的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费、费、费和费。

不在划转税局征收之列。

提醒六、关于纳税人的应对

纳税人的应对:社保规范是大势所趋,各位企业家对于即将来临的社保新政,既不要慌乱,更不要乱求医,应坦然面对、从容应对,更多的从企业战略发展考虑,从自身内部实际需求入手,更多的考虑改变人员结构、薪酬结构、用工模式、人员自由化、人员机械化等。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可以吗?

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就可以不给职工交社保吗?关于社保的这些内容,希望每个会计人都学习下。

提醒一、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提醒二、员工不想缴纳社保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

所以只要你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当然伴随着你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社保。

提醒三、企业不能放弃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

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

而且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9年起,你的社保将有一个大变化,那就是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一改革将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应部分读者和Q群成员要求,今天对大家关心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自己有无益处,给予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曾今也是一石引起千层浪,企业考虑10年以上的员工,应该如何安置,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考虑的更多是否为此受到约束;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目前来看之前的担心有些多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成立后只要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允许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益处

单位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对于单位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更多限制,迫使单位不轻易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对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有更好的保障。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想辞职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批准,30天后就可以离职,这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全一样。对劳动者有利而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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