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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也是由基层法院先审理,做出一审判决后,只要不服一审判决结果的即可以上诉。具体不服一审判决的裁决结果的哪一部分进行上诉,或者都不满意的都可以上诉。对方上诉后就对方的上诉状进行答辩。有一审时未提交的新证据等要及时提交。
第四十九条 【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五条 【生效裁判】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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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离婚,但是对方上诉,那么一审判决书并未生效,所以双方之间还是夫妻关系,尚未离婚。需要等二审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在这期间是不能与他人办理结婚手续的,否则涉嫌重婚了。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其中一项诉讼权利,即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时,当事人有权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上诉权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保障上诉权的正常行使,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扰或剥夺。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有期限限制,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超过期限上诉。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上诉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上诉权,以维护自己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既然对方上诉了就积极应诉吧,对于二审,如果提出上诉一方没有新的证据提供,一审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平合理,一般都会维持一审判决。
您好,不用担心,既然一审已经判决离婚,肯定是一审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的判决,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所以,对方不服上诉的话,也不要紧,只要对方没有新的证据来推翻一审判决,二审的判决一般会维持一审判决的,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是的,还需要再开庭的,但二审的开庭与一审开庭相比,要简单的多,基本上是一些简单的询问并不复杂的,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