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没有及时看到微信群消息受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2017人民警察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新增


17中级题库(含新增加) 154、(17年新增试题)小青由于长期遭受丈夫大刘的打骂,决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小青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可以代小青向当地县级人民法院申请B.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不需要送达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代为申请的除外C.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D.如大刘不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55、(17年新增试题)甲与儿媳乙在一起生活,长期受乙责骂、恐吓。某日,乙将甲捆绑在椅子上,不让其吃饭,后甲的邻居报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可以委托甲住处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到甲家里予以处理B.乙构成虐待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C.甲不愿意公安机关处罚乙,公安机关应当尊重甲的意愿,对乙不予处罚D.公安机关在甲、乙居住的小区张贴告示,对甲、乙的案例予以宣传 【正确答案:】C???? 156、(17年新增试题)小明(14周岁),母亲早亡,跟随父亲生活,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邻居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处置。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是(??)。A.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B.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对小明进行安置C.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小明父亲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D.公安机关可以代小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正确答案:】C???? 157、(17年新增试题)小明是王某的养子,王某新娶的妻子李某认为小明命中克母,很讨厌小明,经常打得小明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某日,李某又殴打小明,邻居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下列处置方式错误的是(??)。A.立即派员出警B.协助小明就医C.调查取证D.以批评教育方式结案 【正确答案:】D???? 158、(17年新增试题)李某和王某是夫妻,因家庭琐事李某给了王某一耳光,王某报警。李某事后非常后悔,立即给王某道歉,王某也原谅了李某,不愿意公安机关处理李某。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及时出警,依法取证B.保护王某、李某的隐私C.对李某批评教育D.尊重王某的意愿,对李某不予处理 【正确答案:】ABCD???? 159、(17年新增试题)老夏有两个孩子,大女儿甲(14岁)、二儿子乙(10岁),由于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大女儿甲在家经常受到老夏打骂。当地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A.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B.调查取证C.协助甲就医、鉴定伤情D.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甲安置到当地的救助中心 【正确答案:】ABCD???? 160、(17年新增试题)下列行为构成家庭暴力的是(??)。A.?李某无业,打麻将上瘾,家有一子(3周岁)无人看管,在打麻将时为防止孩子跑掉,用铁链将其拴住B.?张某失业在家,心情不好,经常酒后把老婆捆在凳子上不让其睡觉C.?老孙的儿媳泼辣,经常谩骂老孙D.?小学生小花经常被继母恐吓要把她卖到外地 【正确答案:】ABCD???? 161、(17年新增试题)公安机关在处置家庭暴力事件中,加害人虽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情节特别轻微,且受害人不愿意加害人受到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尊重受害人的真实意愿,不予处罚加害人。 【正确答案:】Yes???? 162、(17年新增试题)王先生和夏女士是夫妻,因过年看望哪家老人发生争执,王先生一气之下打了夏女士几巴掌。夏女士报警,要求警察前来处置。当地派出所接警后,认为属于家庭纠纷且情节较轻,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正确答案:】No???? 163、(17年新增试题)小明的爸爸是个酒鬼,每次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喝得烂醉,到家后便随意殴打小明和妈妈。小明的妈妈为了小明有完整家庭,一直默默忍受。小明的爸爸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正确答案:】Yes???? 34、(17年新增试题)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刑侦民警屈某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时,王某持刀砍杀屈某,屈某遂开枪击伤王某,同时造成路人余某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市公安局应当向余某给予赔偿B.乙区公安分局应当向余某给予补偿C.屈某应当向余某给予赔偿D.屈某击伤余某系合法职务行为,无需赔偿或者补偿 【正确答案:】B???? 35、(17年新增试题)下列关于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县公安局民警许某下班路上看见一人骑摩托车抢夺财物后逃跑,许某追赶不及,可以开枪射击B.乙县公安局民警周某开枪造成逃跑的涉嫌盗窃罪的张某重伤,乙县公安局应当对张某予以补偿C.丙县公安局民警展某依法使用武器,造成路人受伤。展某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丙县公安局书面报告D.丁县公安局民警肖某和孙某是邻居,一天肖某父亲因邻里琐事和孙某打了

河南某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勘察专委会

(2021年5月10日第五次全体成员代表会议通过) 

/),“系统中心”→“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

2、勘察单位应通过移动智能终端实现钻探、静探、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司钻员、描述员)等数据在现场采集,并实时上传至勘察质量信息平台。勘察单位可自主选择或研发具备卫星实时定位和无线发送功能的钻探数据采集设备和静力触探设备,所选设备应能通过相应软硬件直接将人员、设备、时间、位置、影像等数据实时上传至勘察质量信息平台。

3、土工试验室应将室内固结试验、剪切试验等土工试验原始数据上传至勘察质量信息平台。对外承接业务的土工试验室可自主选择或研发具有智能采集和实时上传数据功能的固结、剪切等土工试验设备。

二、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单位违反本通知要求,降低勘察工程质量。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时,应查看项目是否上传数据,对未上传现场数据和上传数据存在异常的勘察项目,应及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质量信息平台中无勘察外业数据报送的勘察项目,应要求勘察单位立即改正。勘察单位应将勘察数据在勘察质量信息平台上进行补录,并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的勘察项目,按照豫建设标〔2017〕1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工作的单位及项目予以重点监管,将违反勘察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整改并载入不良记录。

五、省厅自2020年起,每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检查,对各地勘察外业、土工试验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不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开展勘察工作,违反强制性标准、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予以行政整改,并载入不良记录在厅网站上公示。

三.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办法

一、市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共分九个部分:1.工程勘察行业自律公约;2.监督组织机构及职责;3.监督组和成员代表例会制度及奖惩办法;4.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及监督费用管理办法;5.勘察委托及外业勘察报备制度;6..勘察质量控制原则及整改办法;7.违反勘察质量行为的整改程序;8.附件。

二、本办法规定的条款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行业规定相冲突、阻碍勘察行业发展的条款,或多数成员单位认为不合理的条款,经监督组成员单位提出议案,全体成员单位代表表决(须三分之二及以上到会,总成员单位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可以即时修订并实施。

三、工程勘察行业成员单位对监督组的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申诉由全体成员单位代表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申诉生效。

四、欢迎来新从事工程勘察业务的企业,自愿加入市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按有关规定接受市行业监督管理。

五、本章程自2021年7月1日实施。

四.工程勘察行业自律公约

为规范市工程勘察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提倡公平竞争、抵制低价恶性竞争,确保外业钻探、测试和试验资料的真实性,维护勘察行业利益和勘察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工程勘察质量,更好地服务市工程建设,特制定市工程勘察行业自律公约。

一、在市行政区划内从事工程勘察业务的企业,自愿加入市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并签订勘察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工程勘察行业成员单位自觉遵守本公约,自愿接受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勘察专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服务管理,执行专委会决定;

    三、工程勘察企业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秩序,遵守规范,执行标准,保证勘察质量,做好勘察服务;

四、工程勘察成员企业公平竞争、良性竞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

五、工程勘察成员企业共同抵制违反规范标准编造勘察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弄虚作假不正当行为;

六、工程勘察成员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争议、发生矛盾,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由勘察专委会监督组协调解决;

七、工程勘察企业协同控制经营风险,对拖欠勘察费、违规委托勘察单位等不诚信业主采取有效抵制措施,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八、工程勘察行业成员单位按时参加勘察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专委会的各项工作。

五.监督组织结构及职责

为保证勘察行业自律公约组织正常实施服务、监督职能,保证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研究,同意由市勘察企业和常驻市勘察企业代表共同组成监督组。监督组下设办公室。经监督组成员选举产生监督组组长、副组长、秘书,报协会批准备案。监督组组织结构如下。

2.2.1 各成员单位委托1人作为单位代表(法人授权),负责参加勘察行业各项活动,各成员单位权益义务相同;

2.2.2 监督组成员共计6人。监督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秘书 1人;

2.2.3 组长负责勘察监督组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行业日常事务,协助组长工作,秘书负责勘察行业会议召集、组织等工作,协助组长、副组长处理勘察专委会的一切事务;

2.2.4  监督组设置独立办公室,配置3人,负责处理勘察委托、外业报备、事后监督等日常事务;

2.2.5 成员单位代表职责:

1.参加成员单位代表大会;

3.参加申诉的处理表决;

4.成员单位代表不能正常履行职责,3人以上成员代表提议罢免,全体成员代表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罢免决议。

2.2.6 监督组成员职责:

1.监督组成员从事勘察行业日常工作;

2.组织现场监督检查;

3.接受投诉、调查取证;

4.受理投诉并做出裁定;

5.受理申诉并做出裁定;

6.监督组成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2人以上监督组成员提议罢免,全体监督组成员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罢免决议。

1. 制定并修订勘察行业自律章程,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

2. 开展勘察行业业务培训,组织成员单位相互交流;

3. 沟通勘察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勘察行业与其他协会或组织的关系;

4. 参与涉及行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决策的论证,向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5. 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行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六.监督组和成员代表例会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加强成员单位间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保证勘察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决议顺利执行,特制定监督组和成员单位例会制度,望各参会代表自觉遵守。

1.监督组及全体成员代表建立微信群,监督组通过微信群发布各项通知、信息、投诉及举报等;

2.监督组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至下一周)下午15:00监督组会议室召开;

4.要求各成员单位代表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施行签到制度;临时成员单位代表可自愿列席参加。参会代表应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5.重大事项、专题讨论等全体成员代表会议临时通知召集,望有关人员积极参加;

6.临时成员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单位授权,经全体成员单位代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转为成员单位。该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监督组确定;

7.监督组和成员代表例会奖惩办法

正常参加例会补助500元/次,迟到处罚200元/次,请假不参加例会处罚500元/次,无故缺席处罚1000元/次,补助和罚款当日办理。半年内无故缺席二次追加处罚2000元。

七.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及监督费用管理办法

1.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 按年度缴纳成员单位自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之日缴纳伍万元人民币作为勘察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全年无违约行为或违约处理完成无欠费, 年底全额无息退还或视为延续缴纳;临时成员单位每个项目缴纳伍万元人民币质量安全保证金,项目结束无违约行为或违约处理完成无欠费,全额无息退还;

2. 监督费按照勘察进尺1.5元/米计取。监督费作为监督组办公室房屋租赁、人员工资补助、日常办公、监督检查、学习培训、奖优评先等活动费用;

3. 同一项目累计长度小于3km的道路工程,报备后全程摄像,不派监督员。此类项目可不组织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对监督员不做考核,按1000元/项目收取监督费。

4.监督员由单位指派,1000元/人·天(包括监督人员吃、住、行、工资)。工时标准指监督工作时间8小时/人·天,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算。外业勘察监督结束5个工作日内,监督员费用发给监督员所在单位代表;

5.勘察单位应在勘察专委会办公室领取监督号并缴纳保证金。勘察项目结束后从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中扣除监督费、违约金、监督员费和设备维护费等,余额无息退还(保证金不足及时续缴);

6.监督费由专人管理,定期向成员单位公示。监督组有义务对成员单位提出的疑义做出解释;

7.监督费结余按照各成员单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比例返还;

8.临时成员单位应遵守本管理办法,自愿参加活动,不参与年终结余返还。

八.勘察委托及外业报备制度

1.建议成员单位使用统一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所有勘察项目应有勘察合同,没有签订勘察合同的项目应有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等法人单位的委托书;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委托书中应有预估勘察工作量总进尺、总价或预估总价,不得只以单价形式出现;

3.勘察单位应在勘察现场作业前48小时,通过“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进行勘察项目信息报备工作,并向专委会办公室提交满足报备的人员名单、设备清单、勘察合同、勘察大纲等信息资料,获取监督号。未报备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展外业勘察作业;

4.外省进新勘察单位,应按要求在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然后按第3条要求进行报备,并向专委会办公室提交满足报备的人员名单、设备清单、勘察合同、勘察大纲等信息资料,获取监督号;未报备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展外业勘察作业;

5.同一勘察项目多次进场,每次进场前均需按程序报备;

6.勘察单位进场前24小时通知专委会办公室,由专委会办公室委派监督员,发放监督设备。若未及时通知办公室导致监督员不能按时到场影响工作,责任由勘察单位承担;

7.工程勘察监督员数量根据项目勘探设备数量确定,每个监督员巡视监督勘探设备不超过5台,超过1名监督员时由专委会办公室按勘察成员单位排序增派监督员。

九.勘察质量控制原则及整改办法

为维护市勘察市场秩序,保证勘察质量,经全体成员单位讨论协商,制定勘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和广西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拟),市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取费按钻孔单米进尺测算,能保证市勘察质量的综合指导单价(以下简称保质基本价)见表6.1。

土层(粘性土、粉土、粉砂~粗砂)

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附加调整系数1.5





注:上表为违规、违约计算违约金时参考价,成员单位出现违规、违约时按保质基本价进行计算。

6.2勘察价格确定原则

(1)公开招标的项目,以招标单位公示的综合单价为准;不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单位有确凿证据证明各单位的投标报价;

(2)勘察项目的捆绑合同,应在监督管理平台上同时上传勘察项目以外的外协合同,专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扣除勘察项目以外的合同总价计算勘察项目的综合单价;

(3)勘察变更或补充勘察利用已完成勘察资料综合单价不能低于保质基本价的50%。

6.3合同报备管理办法

(1)勘察报备时应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应加盖双方签订单位骑缝章,秘书处查验原件与上传扫描件的一致性;

(2)报备时不能提供勘察合同的项目,勘察单位应提供勘察委托书,且须额外缴纳伍万元质量安全押金。勘察单位在报备之后提供勘察合同时,且合同单价不低于委托书的单价,押金无息退还;若不能提交合同或提交的合同单价低于委托书单价,押金以违约扣除。

6.4加强违规中标、违规委托项目的监督检查

6.4.1飞行检查次数

监督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根据勘察项目大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外业飞行检查,违规和存疑项目加密飞行检查密度或全程监督检查;

6.4.2低价中标的项目监督

(1)低于工程勘察保质基本价的项目,专委会办公室在微信群中公布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告知飞检责任人,作为必检项目安排飞检。要求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控制外业质量,并按信息化要求实时上传人员信息;

(2)低于工程勘察质保基本价的项目,除专委会正常飞检外,两家及以上成员单位代表可以自行组织随机去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约且确凿证据,专委会配合进行违约处理;

(3)在勘察投标活动中无论中标与否,报价低于保质基本价的投标单位,每项目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五万元(各种原因引起的保证金不足应及时续缴,否则影响工作责任自负,以下同理。);

(4)低于勘察保质基本价 10%(总价除以总进尺计算)签订合同的项目,除按违规报价扣除5万元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外,再按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

(5)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或本单位同资历人员)需每天到监督员处签到,方可开始外业施工。未到签到即开展外业作业按10000元/天进行违约处理,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6)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的项目,飞检时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场或30分钟内仍不能到场,按照当天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处理。

6.4.3无勘察合同的项目监督

无勘察合同或没有委托书开展外业勘察工作的勘察单位,按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通报;

6.4.4阴阳合同的项目监督

对于签订阴阳合同承揽项目的单位,除按违规报价扣除5万元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外,再按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监督组将安排监督人员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6.4.5无勘察工作量项目监督

勘察合同或委托书未明确勘探工作量总进尺的违规项目,按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

6.5加强逃避监督项目的监督检查

6.5.1 对不按程序报备、恶意逃避监督承揽项目的成员单位,按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监督组将要求该项目暂停施工,按程序进行报备并接受监督。对该项目已完工勘察工作进行质量核查,核查费用由被核查单位承担;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通报;

对不按程序报备、恶意逃避监督承揽项目的临时成员单位,按市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监督组将要求该项目暂停施工,按程序进行报备并接受监督。对该项目已完工勘察工作进行质量核查,核查费用由被核查单位承担;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按企业不接受政府监管的不良记录在网上通报;

6.5.2 勘察单位出具勘察报告应附勘察专委会出具的外业监督报告,勘察报告未付或所附外业监督报告与勘察报告不一致,按市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及时续缴);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通报;

6.5.3 勘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情节严重的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6.6弄虚作假勘察项目的认定原则及处理办法

工程勘察弄虚作假是指外业测量、钻探、静探、取土、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不按相应规范、规程及勘察纲要操作,原始资料不按规定记录,编造虚假外业、内业记录,出具虚假勘察报告,勘察报告总进尺与监督见证报告总进尺不符;招投标活动中低价中标、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

6.6.1 认定原则:以下情况可认定为有弄虚作假嫌疑。(1)监督员发现上报的项目;(2)飞行检查时发现的项目;(3)个人或单位实名举报的项目;(4)有2家以上勘察单位实名举报同一单位的项目。

对有弄虚作假嫌疑的项目由监督组组长召集监督组会议,通知涉嫌单位参会,涉嫌单位可以举证和自辩,最后由监督组认定是否为弄虚作假项目或弄虚作假嫌疑项目。

1.认定弄虚作假的勘察项目,按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20%且不少于5万元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

2.认定弄虚作假嫌疑的项目,按市保质基本价核准总价的10%且不少于2万元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

3.对认定弄虚作假或弄虚作假嫌疑的项目,监督组将派监督人员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6.7特殊项目处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未涵盖的项目,出现问题或争议时由监督组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十.质量违约和投标违约行为的整改程序

1. 对于勘察质量安全违规、投标违规行为的处罚坚持先调查后裁决,处罚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公开公正、合规合理、适用得当;

2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勘察质量违规、投标行为违规应及时上报,监督组负责事件受理、调查取证、合议裁决,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组受理下列事件:1)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2)例会中发现的违规行为;3)成员单位或个人举报的违规行为;4)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违规行为;5)施工图审查时发现的违规行为。

 监督组受理的事件符合下列条件,应当在3日内立项:(1)有事实依据或信息来源可靠的事件;(2)成员单位约定处罚范围的事件;

1.监督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行回避:(1)受理事件的单位代表;(2)与受理事件有利害关系;(3)其他可能影响事件公正处理的情况;

2.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由监督组决定是否回避。

1.监督组在调查取证时,应遵循客观公正、事实清楚、合规合理、证据关联性等原则;

2.监督组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收集与事件有关的正、反两方面的证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监督组审查或调查属实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察现场记录等,均可作为处罚的证据。

监督组承办人员应向合议人员组详细介绍事件的具体情况及调查情况,合议组人员在了解事件事实的基础上逐项审查调查证据,确认证据是否符合要求,证据充分确凿的事件予以认定;

在事实认定的前提下,对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对违反规范规程、违反勘察监督管理办法的事实予以确定,作为违规违约的处罚整改依据。

1.合议组由3名以上监督组成员组成,并应遵从回避制度;

2. 对重大、疑难、复杂或监督组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事件,由全体成员单位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参加讨论;

3. 当合议组人员对事件有不同意见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原则,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

1.对违反规范规程、违反勘察监督管理办法的事件,应按照勘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提出处罚整改意见,条款适用得当;

2.事实不成立的事件,提出撤销事件立项并免于处罚的意见。

1.对于事实证据确凿的违约行为,监督组应依据合议结论作出处罚整改决定;对情况复杂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案例,监督组应会同全体成员单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处罚整改决定;表决扣除保证金数额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然后取平均值;

2.所有处罚整改应在下个月的例会前两日完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应报请组长批准;

3.监督组应编写事件调查处理报告,报送组长批准后存档。

监督组以书面或信息形式告知当事人整改认定事实、处罚整改依据及处罚整改决定,并在监督组群中公示。

1.接到处罚整改通知,涉事单位应在整改通知发出后15日历天内履行。受处罚整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整改,自处罚整改通知发出之日按处罚整改扣除总额每日6‰计算滞纳金;

2.涉事单位提出申诉,处罚整改不停止执行。申诉不通过,按照原扣除保证金数额增加30%;申诉通过,15个日内无息退还已扣除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和滞纳金;

3.涉事单位严重干扰处罚整改决定,监督组合议通过后,按照原扣除保证金数额增加30%,并在全体成员单位大会上通报;

4.加强不履行整改单位和严重干扰处罚整改决定单位勘察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直至取消该单位成员资格;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按照违约金扣除,该单位不再享受年终监督费结余返还。

附件一  工程勘察监督范围及监督组成员

1.检查对象: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勘察业务的勘察单位;

2.检查范围:市所辖行政区划范围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3.检查方式:监督组成立现场检查小组,根据情况会同勘察专委会人员对勘察项目做随机性检查;针对存疑违规等特殊项目做不定期多频次抽查;

4.检查内容:勘察外业及土工试验现场(见勘察外业检查表);

5.检查过程:各检查小组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市勘察外业检查表,由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6.处罚整改:检查小组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监督组,按照勘察外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受检单位做相应的限期整改处罚;

7.信息汇总:监督组整理汇总检查表等相关资料上报相关部门。

市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附件二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监督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外业行为,保证工程勘察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豫建设计【2019】283号)(豫建设计【2020】116号)(豫建设计【2020】196号)(焦建设计【2021】2号)等相关条例要求,结合市勘察市场实际情况,特制订市勘察外业监督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要求,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均应按信息化勘察并接受勘察外业监督检查。

工程勘察外业监督,是指采用第三方旁站或信息化的方式,对勘察单位外业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勘探设备、勘探点测放、钻探静探、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等外业工作进行检查、核实的活动,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工程勘察外业监督员由市工程勘察专委会监督组进行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经考核或考试合格取得监督员资格。监督员应当熟悉现行工程勘察规范标准、具有工程勘察相关工作经验,诚实守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通过考核获得监督员证;

(二)工程勘察或相近专业毕业,初级以上技术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监督员证;

(三)具有1年以上从事工程勘察经历的技术工人,通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监督员证。

三、外业监督员的数量应根据同时施工的勘探设备数量等因素确定。每位监督员监督的勘探设备数量不超过5台,且同时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监督工作。监督工作采取旁站巡查形式与工程勘察外业工作同步进行,同时实施全程录像。

四、工程勘察外业监督单位,应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资质,与被监督勘察项目无利益关系。市工程勘察行业按所有成员单位排序,依据工程项目登记的先后顺序轮流确定监督单位;现场勘探设备超过5台,应按排序确定两家及以上监督单位(第一家监督单位为牵头单位)。监督单位确定监督员后不得随意变更,变更监督员需经办公室同意,重新委派监督员的时间不得少于计划作业前24小时。

五、工程勘察单位应按勘察委托及外业报备制度进行报备,专委会办公室确定监督单位和监督人员。勘察单位进场前24小时通知监督人员并告知工程勘察开始时间,监督员应在外业工作开始前15分钟到达现场。勘察单位未按时通知监督员,监督员没有按时到场开展外业监督工作,责任由勘察单位承担。监督人员接到通知未按时到达现场开展监督工作,责任由监督单位和监督员共同承担。

六、外业监督员工作内容

1、外业作业人员人数、资格;

2、机具设备数量、规格;

3、外业作业及原始记录;

(1)签署齐全的勘察纲要;

(2)勘探定点标识、控制性坐标及控制点的可追溯性;

(3)单孔孔深、回次进尺、岩心采取率、摆放标识及钻探工作量; 

(4)单孔试样采取方法、数量、质量、密封装箱保护及记录情况;

(5)单孔观测地下水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采取水试样(含地表水)数量及添加试剂情况;

(6)单孔原位测试类别、数量、质量及记录符合技术标准情况;

(7)其它需见证的原始记录。

七、工程勘察外业监督需提交的成果材料

勘探孔开孔拍照,终孔拍照,监督员签字确认;工程勘察项目每次进场的外业工作完成后,监督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实物工作量监督验收一览表》(见附表),由牵头监督单位确认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八、 监督员有权督促勘察单位及勘察人员对影响工程勘察质量的行为进行整改;发现弄虚作假的勘察行为,责令暂停勘察作业,并及时通报办公室;对拒不整改或者应停止勘察作业而拒不停止的行为,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监督组按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监督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对监督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造成勘察质量问题,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监督员与勘察单位串通,为勘察单位谋取不当利益,一经发现取消监督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罚;监督单位与勘察单位串通,为勘察单位谋取不当利益,应当与勘察单位接受同等处罚,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九、工程勘察外业监督,不改变和替代勘察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等责任。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安全负责。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由工程勘察单位的外业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过程中及时上传、核对,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离场或现场编造数据。

十、对拒绝开展外业监督、在外业监督中弄虚作假、对原始记录资料审查把关不严的勘察单位,依据未经外业监督的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对未经外业监督的勘察报告进行审查的施工图审查单位,由市工程勘察专委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勘察专委会采取集中检查和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外业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员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现场检查监督员评定表》进行评定,检查发现有1项以上不合格,不支付该监督员的监督费。在连续3个月检查中,单次5项不合格或累计出现3次不符合项取消监督员资格,监督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档案,监督单位取消一次监督机会。取消资格的监督员两年内不得申报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监督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三   工程勘察外业工作实施细则

1.0.1为明确市岩土工程勘察勘探作业要求,统一规范市勘探作业行为,提高工程勘察质量,制定本细则。

1.0.2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勘察,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勘探工作量布置原则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工程地质条件差异性大,有关规范不可能对全国各地的勘察技术要求规定的面面俱到。市工程地质情况南北东西差异较大,且地层状况具有特殊性。经充分研究分析,本细则对有关规范中技术要求标准不统一,弹性大执行难的有关条款进行具体规定并实施执行。

2.0.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2017第4.1.3条第6款“高层建筑群可按建筑物并结合方格网布设勘探点。相邻的高层建筑,勘探点可互相共用,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本细则规定按“ 高层建筑群按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设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执行 

2.0.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第4.1.17条“…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该条与高规JGJ/T72-2017第4.1.3条第6款不一致,执行标准不统一。本细则规定按“ 高层建筑群按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设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执行 

2.0.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第 4.1.20条第1款“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 1/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2017 第 4.1.4 条第1款“单栋高层建筑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勘探点的数量不宜少于全部勘探点总数的2/3,…”。根据市工程地质情况,本细则规定按“ 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勘探点的数量为全部勘探点总数的 3/3”执行,标准贯入试验孔的数量不少于勘察点总数的1/6,(其中用于判别液化的标贯孔数量为标贯孔总数的1/2单数,且孔数不少于3个,每层土的试验点数不宜少于6个) 

2.0.4 现行规范未对取原状土试样及原位测试竖向间距作出明确规定,《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2017 第 4.1.4 条第 2 款“单栋高层建筑每一主要土层,采取不扰动土样或十字板剪切、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测试数量不应少于6件(组、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第 4.1.20条第2款“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本细则规定所有取原状土试样和标准贯入试验的竖向间距均不得大于以下规定:深度 0-30m,竖向间距2.0m;深度30-45m,竖向间距3.0m;45m以下,竖向间距4.0m。

2.0.5 静力触探试验孔在无法贯入情况下,砂层按要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卵石层按要求进行动力触探试验。取土孔在进入砂层后无法采取原状土样时按要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进入卵石层无法采取原状土样时按要求进行动力触探试验。标贯孔进入卵石层无法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时按要求进行动力触探试验。土(岩)层按要求采取并摆放岩芯。

3.0.1 每个项目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勘察纲要,并按要求报备。勘察纲要内容包括:

1. 总平面图:参照物或控制点明确,能准确定出拟建物和勘探点位置,拟建物、勘探点位置、性质、深度标示明确;

2. 勘探点测放水平误差,钻进、取样、测试、地质分层竖向误差要求明确;

3. 各勘探点钻进、取样、测试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明确;

4. 地下水位量测方法及精度要求明确;

5. 样品的采取、保管、运输要求明确;

6. 波速测试的仪器、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明确;

7. 原状土样、水样的密封要求明确;

8. 岩芯采取率,现场岩芯摆放要求明确;

9. 样品保管及防冻、防晒要求明确;

10. 样品进室运输途中较少振动措施明确;

11. 勘探点的高程引测点位置标示清晰,测量精度要求明确;

12. 勘探孔和泥浆坑的回填及方法要求明确。

1.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资格;

2. 描述员:必须取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本专业技术人员;

3. 司钻员:必须取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钻探工程师;

4.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单位出具的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 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对全员进行质量、技术、安全交底。勘察单位在施工期间若有机械及人员增加,项目负责人应进行专门交底。

2. 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

3. 作业人员作业期间不能饮酒;

4.0.3 机具、设备、仪器

1. 所有勘探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不能带病作业;

2. 标贯靴、取土靴不能卷刃、变形,衬皮规则不锈蚀;

3. 标贯锤应当提、落自如,确保测试数据准确;

4. 静探探头必须按时率定,至少三个月要率定一次;

4.0.4 土样、水样的封存、保管及运输

1. 应在钻孔附近合适位置圈划出岩芯摆放区,钻探和标贯取得的岩芯应按序整齐放置于摆放区内,回次末端和标贯位置处应放置标签;

2. 原状土样、水样必须用石蜡、布条密封,应配有专用土样箱;

3. 原状土样必须做好防冻、防晒措施;

4. 原状土样在运送过程中应采取防振动措施。

附件四 不诚信业主信息上报程序及抵制办法

为规范市工程勘察市场秩序,维护勘察单位正当合法权益,保障市勘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市勘察市场中出现不诚信行为的个别业主单位,勘察成员单位共同抵制不诚信行为,制定本办法,成员单位均应自愿遵守。

1.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不完全支付勘察费用达六个月以上;

2.明示或暗示甚至要挟勘察单位违反勘察规范和监督组有关规定进行勘察的行为;

3.其他成员单位认为其行为严重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信息上报内容及程序

1.信息上报内容(见附表)

1)成员单位按照统一表格填写签章扫描发送到办公室,汇总后经监督组讨论予以确认;

2)成员单位认为急需处理的信息可在上报办公室的同时,在监督组群里发布信息,要求监督组及时处理。

三、不诚信业主单位确认

根据成员单位上报信息,监督组讨论确定,对确认的不诚信业主单位不定期在监督组公布,成员单位共同抵制。

四、不诚信业主单位抵制办法

 1.在结清前期费用前,全体成员单位不再承接其勘察任务;

 2.不诚信业主委托的勘察项目,按保质基本价上浮30%;

3.不诚信业主委托的勘察项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从严布置工作量。

勘察专委会监督组成员在勘察专委会领导下,遵守勘察专委会制度,服从勘察专委会安排,执行勘察专委会决定,接受勘察专委会的派遣。参加勘察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违规事项接受勘察专委会的处罚。

一、监督组活动纪律及奖惩办法

     监督组成员在参加勘察专委会的活动时必须按时出席(各项活动实行签到制度),不能出席活动者必须提前请假并接受处罚。

1、监督组会议及类似活动,参加者每人补助500元/次,迟到处罚200/次,请假不参加处罚500元/次;无辜缺席处罚1000元/次;半年内无故缺席二次追加处罚2000元。补助和罚款当次活动办理。

2、飞行检查及类似活动,参加者每人补助1800元/次(含交通费),突击检查请假不参加处罚500元/次,无故缺席处罚1000元/次;半年内无故缺席二次追加处罚2000元。补助和罚款当次活动办理。

3、外出考察学习、行业会议等差旅费实报实销,每人补助500元/天,补助当次活动办理。

4、调查取证、申诉合议等活动,参加者每人补助1000元/天,半年内无故缺席二次追加处罚2000元。

5、开展勘察业务培训,授课人按课时(一个课时45分钟)补助,一个课时1000元;

6、从事勘察专委会日常工作工资标准,1000元/人·天。

1、制定并修订勘察专委会章程,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参与者视同例会活动,活动过程中,要求每个监督组成员都要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意见不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方法解决;

2、开展勘察专委会成员业务培训,组织成员间的相互交流;

3、沟通成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勘察专委会与其他协会或组织的关系;视同例会活动,要求全员参加,不参加不作处罚;

4、参与涉及行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决策的论证,向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有关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等活动;等同于专家出场,要求全员参加,不参加不作整改;

5、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行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活动。要求全员参加,不参加不作整改;

6、勘察外业飞行检查,有两个或以上监督组成员单位按排序出席,检查方法、检查内容及交通工具等按勘察专委会的相关制度执行;

7、从事勘察专委会日常工作,参加现场监督检查;

8、参加投诉受理、受理申诉、调查取证、案件合议等,要求每个监督组成员都要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合议裁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对裁定有异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方法解决;

9、工作中出现其他情况,参照类似条款解决或监督组研究协商解决。

附件六 工程勘察监督组办公室管理制度

1.0.1 为确保焦作市工程勘察专委会正常有序运转,加强监督组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监督组办公室管理制度;

1.0.2 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事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1.0.3 本制度适用于监督组办公室所有成员。

    监督组办公室,归勘察专委会监督组直接领导。监督组办公室配置3人,其中办公室主任1人,文员兼登记员2人;

2.2 办公室岗位职责

2.1.1 办公室主任职责

1 在勘察专委会监督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按照勘察委托及外业报备制度,负责勘察项目报备工作;

3 负责勘察纲要、勘察合同、上岗人员证件审查;

4负责委派现场监督人员;

5 负责勘察报备信息和现场影像资料的回放审查;

6 负责监督整改通知的编制与发放工作;

7 负责协助勘察专委会监督组组织和召开勘察专委会会议;

8 负责受理有关方面的投诉、申诉等工作。

2.2.2文员兼登记员职责

1 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负责监督单位和检查组提交的文件资料整理、汇总存档工作;

    3负责办公室和外业见证所需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勘察专委会会议室的使用、卫生管理等工作;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账目清楚,凭证齐全,保管有序;

    6负责勘察专委会成员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7负责勘察外业监督费及违规罚款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9按照勘察专委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工资发放、检查补助、考勤奖罚等工作;

10负责勘察专委会监督组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收集各渠道来电、来函信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当好监督组参谋;

    2负责勘察专委会相关文件的起草、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等工作;

3负责勘察专委会文件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室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

4协调监督组和勘察专委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为勘察专委会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

5 负责勘察专委会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做好来客接待和勘察专委会宣传等工作;

    1 文件管理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 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勘察专委会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外业见证资料等;

    3 各类文件按照统一文档格式编写,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 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档进行贴签编号,定期归档,存入专门的档案柜保管;

    5 勘察专委会对内公开文件由相关人员负责起草,审核后交办公室打印,勘察专委会会长签发;

6 凡寄至办公室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记录归档;

7 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实行登记制度,借阅者按期归还。

3.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 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严禁私自占有、挪用;

    2 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购;

3 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承办人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需求计划报监督组组长批准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需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但必须经领导批准;

4 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购买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1 根据会议召开目的和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高效;

2 按照例会制度规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对违反会议制度的参会人员按规定整改;

3 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及讨论事项,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4 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归档;

5 会议记录为勘察专委会的重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阅应严格按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

1 清洁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及其他纳入在内的区域;

2 清洁卫生实行卫生责任制,按照排班安排,每天轮流打扫;

3 由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清洁卫生,保证地面和洗手间的整洁,办公桌椅干净卫生,档案柜摆放整齐,档案归档有序;

4 监督组进行不定期检查,未按要求清洁者,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1 来客接待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待工作应规范有序,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2接待人员应热情让座,问清来访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4  监督组办公室职责及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附件七 工程勘察专委会费用管理制度

1.0.1 为确保市工程勘察专委会正常有序运转,加强监督组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监督组办公室管理制度;

1.0.2 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事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1.0.3 本制度适用于监督组办公室所有成员。

监督组办公室,归勘察专委会监督组直接领导。监督组办公室配置3人,其中办公室主任1人,文员兼登记员2人;

2.2 办公室岗位职责

2.1.1 办公室主任职责

1 在勘察专委会监督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按照勘察委托及外业报备制度,负责勘察项目报备工作;

3 负责勘察纲要、勘察合同、上岗人员证件审查;

4负责委派现场监督人员;

5 负责勘察报备信息和现场影像资料的回放审查;

6 负责监督整改通知的编制与发放工作;

7 负责协助勘察专委会监督组组织和召开勘察专委会会议;

8 负责受理有关方面的投诉、申诉等工作。

2.2.2文员兼登记员职责

1 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负责监督单位和检查组提交的文件资料整理、汇总存档工作;

3负责办公室和外业见证所需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勘察专委会会议室的使用、卫生管理等工作;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账目清楚,凭证齐全,保管有序;

6负责勘察专委会成员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保证金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7负责勘察外业监督费及违规罚款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9按照勘察专委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工资发放、检查补助、考勤奖罚等工作;

10负责勘察专委会监督组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收集各渠道来电、来函信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当好监督组参谋;

2负责勘察专委会相关文件的起草、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等工作;

3负责勘察专委会文件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室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

4协调监督组和勘察专委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为勘察专委会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

5 负责勘察专委会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做好来客接待和勘察专委会宣传等工作;

 6 协助完成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文件管理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 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勘察专委会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外业见证资料等;

3 各类文件按照统一文档格式编写,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 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档进行贴签编号,定期归档,存入专门的档案柜保管;

 5 勘察专委会对内公开文件由相关人员负责起草,审核后交办公室打印,勘察专委会会长签发;

6 凡寄至办公室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记录归档; 

7 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实行登记制度,借阅者按期归还。

3.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 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严禁私自占有、挪用;

2 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购;

3 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承办人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需求计划报监督组组长批准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需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但必须经领导批准;

4 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购买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1 根据会议召开目的和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高效;

2 按照例会制度规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对违反会议制度的参会人员按规定整改;

3 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及讨论事项,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4 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归档;

5 会议记录为勘察专委会的重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阅应严格按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

1 清洁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及其他纳入在内的区域;

 2 清洁卫生实行卫生责任制,按照排班安排,每天轮流打扫;

3 由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清洁卫生,保证地面和洗手间的整洁,办公桌椅干净卫生,档案柜摆放整齐,档案归档有序;

4 监督组进行不定期检查,未按要求清洁者,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1 来客接待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待工作应规范有序,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2接待人员应热情让座,问清来访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4  监督组办公室职责及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 浏览:120

导读:广州:Uber滴滴两司机各领罚单10万元 犯了啥错?

  交委:处罚不针对专车只针对具体违法事实

  广州市交委执法局昨日通报,广交会首日自称“有关系,就是要把事情闹大”的非法营运司机,已被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罪拘留5日,这是全市交通执法部门今年以来配合公安部门司法追究的第22人。同一天,广州市交委执法局向本报证实,今年5月、6月因非法营运且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两位开专车的私家车主,已到交通执法部门缴纳10万元罚款、接受处理。广州日报记者获悉,这两位10万元罚单的受罚者,分别是Uber、滴滴的专车司机。

  广州市交委执法局昨日通报了两宗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违法运营案件,执法部门分别向其开出了10万元罚单:

  今年6月10日,市交委执法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辆车牌为粤A695MM的非法营运小轿车。司机不仅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还在现场鼓动附近其他司机和围观人员聚集,同时通过手机召集了几十人围堵执法车辆,一度造成水荫路交通严重堵塞。为避免现场失控,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机短暂配合后,又突然在车辆行至广州大道中南方日报社对面马路,继续通过手机纠结人员前来闹事,并再度造成广州大道中交通瘫痪。现场围观人员则大肆推搡辱骂执法人员,并将停在现场的执法车辆轮胎放气,给执法人员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

  而今年5月30日,大致相同的桥段已在番禺上演,聚众闹事从晚上9点左右持续到凌晨2点,造成当地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长时间混乱,多名聚众人员被公安部门带回调查,其中叶某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交通执法人员称,鉴于上述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并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裁量情节属于严重,对当事司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上述两宗非法营运当事人均已到交通执法部门缴纳罚款、接受处理。”

  这两宗非法营运案件,分别与此前相继引发全城关注的“番禺Uber司机乘客纠纷”、“滴滴专车遭查处引发司机聚集交通瘫痪”时间、地点都吻合:今年5月30日夜间,有4位乘客通过Uber软件叫车,行车中途司机与乘客发生争执,随后专车司机微信群中流出各种消息,事发地也有长时间的秩序混乱;而在今年6月10日下午,广州市发生一起交通执法人员查处专车司机的事件,引发大量专车司机和路人聚集,一度导致现场交通瘫痪,围观者高喊“放车”、“落车”,要求执法人员为专车放行。事件最后,在专车司机和路人的“声援”下,被执法的那台专车司机驾车驶离现场。

  昨日,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证实,收到10万元罚单的司机,确实是当日私家车接入Uber、滴滴专车平台违法运营且引发群体事件、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司机。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该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并非针对专车,与司机接入哪家打车软件平台无关。

  广州市交委执法局指出:“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围攻、阻挠执法,并通过暴力抢夺车辆的事件今年时有发生,这些司机最终还得为他们的抗法行为‘埋单’。”

  截至昨日截稿时,Uber、滴滴暂未对此事发表看法。

  “有关系,要把事情闹大”

  结果把自己闹进了班房

  10月15日,市交委执法局联合海珠交通执法分局在琶洲展馆周边开展广交会首日巡查整治。15时左右,执法人员在新港东路琶洲展馆6号门处,查处涉嫌非法营运的粤A7UX××别克小轿车。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将涉事车辆作暂扣处理。

  可就在对车辆依法暂扣过程中,该车司机却突然冲向驾驶座,企图钻回车内阻挠拖车作业,并不断拨打电话,扬言要把事情闹大。现场执法人员见状拨打电话报警,而该名司机在公安人员到达后仍阻挠拖车。在沟通无果、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公安人员合力将其制服,并以妨害公务罪为由对其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

  出租车司机为逃避查处“自残”

  广州市交委执法局称,从今年8月份以来,还发生了多起自称“艾滋病”患者的假冒出租车司机拒检甚至自残、抹血执法人员的抗法事件,如9月2日凌晨2时许,执法人员在白云机场B区上客区社会通道查处车牌为粤A.263MG、顶灯为“江南”的假冒出租车时,当事司机故意弄伤手臂等部位后,将血液往执法人员身上涂抹,并称自己患有传染性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随后驾车逃窜。为此,市交委执法局联合公安部门加强了对该车的重点监控,并最终在9月22日23时30分,在中山一路查到该车。司机故技重施,将自己皮肤划破,企图将自己的血液涂抹到执法人员身上。执法人员见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随后在景泰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对这辆冒牌出租车进行了暂扣处理,并将当事司机移交给景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2015年至今,全市已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章8436宗,其中非法营运1383宗,假冒出租车556宗。目前,118届广交会正在进行中,市交委执法局也将继续联合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新港路、阅江路等琶洲展馆周边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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