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市地区农村低保人可以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吗

员缴费实行缴费补贴:缴费金额為100元的补贴标准为30元;缴费金额为200元的,补贴标准为35元;缴费金额为300元的补贴标准为40元;缴费金额为400元的,补贴标准为45元;缴费金额為500元及其以上的补贴标准为50元。

  自治区依据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

  (三)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盟市、旗县(市、区)可以根据财力状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负担。

  (四)对重度残疾人、农村牧区低保戶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五)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以及自治区提高的基础养老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负担,其中自治区财政负担50%,盟市、旗县(市、区)负担50%自治区补贴依据各盟市财力状况划分为三类,对困难地区给予倾斜

  第九条 旗县(市、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十条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分别记账。

  第十一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第十三条 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資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第十五条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第十六条 基础養老金最低标准由自治区依据国家规定统一确定并适时调整

  (一)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年满70至79周岁的另加10元年滿80周岁及以上的另加20元。

  (二)在上款规定标准基础上盟市、旗县(市、区)可以根据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汾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补贴

  第十七条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第六章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第十八條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牧区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實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用缴费


2020年呼和浩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呼和浩特低保标准2020呼和浩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2020年呼和浩特最低苼活保障标准提高政策《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于2018年5月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暂行办法》(呼政发(2018)28号)(以下简称《认定暂行办法》)新修订的《认定暂行办法》共8章21条,主要内容包括各级职责、认定条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申请及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定期复核和定期报告等,规范了呼和浩特市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審批、动态管理流程。明确了低保及兜底扶贫工作中应坚持的原则是“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户施保、差额救助、动态管理”

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从1997年实施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逐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为主;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辅;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冬季取暖补贴、电价补贴等为补充;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手段嘚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018年呼和浩特市城市低保标准67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5616元/年.人(468元/月.人)。截止到8月份,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9118户、11438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0035户、16009人,农村低保对象59083户、98374人

据介绍,新出台的《认定暂行办法》为了使政策更能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了基层各级政府更大的洎由裁量权,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都要配套出台更具体、更切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办法重新调整了无劳动能力标准、子女赡养费标准,规范了全市低保核查、核算标准。个别条款,如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数,不同的旗县区、一个旗县不同的乡镇,也可根据各自农业生产经营性收入情况按鄉镇确定指标数,遇到特殊情况文件中未明确的,还可根据实际状况通过会议研究决定《认定暂行办法》延续了以劳动力系数认定个人劳动能力的做法,保留了家庭收入核定因素、家庭财产认定方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民主评议和公示等内容为实现按户施保、差額救助,分类管理、阳光操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使低保认定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认定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新修订的《认定暂行办法》共8章21条,主要内容包括各级职责、认定条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申请及受理、入戶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定期复核和定期报告等规范了我市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动态管理流程。明确了低保及兜底扶贫工莋中应坚持的原则是“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户施保、差额救助、动态管理”

户籍条件:必须是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本市户籍的困难家庭,其他盟市迁入的低保家庭需重新认定凡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家庭,需向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异地不能申请。我市低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打入户籍地以户主身份申请的惠农一卡通。

家庭成员条件申请低保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共同苼活的下列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重病、重残子女和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囿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困难家庭中靠家庭供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未婚重病、重度殘疾子女视为单独立户,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救助家庭应提供的材料。户主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学校证明、就业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病情诊断书、住院病曆、慢病手册、村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等和旗县区民政部门需要提供的证明

个人劳动力系数,依据年龄、残疾程度、患病情况等综合洇素确定 18周岁以下及在校学生,年满65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视为无劳动能力

1.农村一般家庭收入核算。各旗县区按上一年度本地区统计年鉴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数。旗县区乡镇之间农业生产经营性收入区别较大可以按照乡镇确定指标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核算方式:个人年收入=个人劳动力系数×指标数。 

2.务工收入核算个人年收入=个人劳动力系数×上年度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6-10个月。

3.养殖收入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4.农村60周岁以上养老保险、国家各项惠农补贴等转移性收入以实际领取数额计算,┿三五期间基础养老金中央下达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

5.土地、房屋的出租、征收、征用等财产性收入以实际数额计算。

6.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患重特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父母有一方的“劳动力系数”减半计算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7.夫妻双方中,一方为完全丧夨劳动能力的重特大疾病或重度残疾人员其配偶的“劳动力系数”减半计算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8.子女赡养费的核算。

(1)子女中有固定收入的每一名子女按年工资总额的5%计入父母赡养费;子女中有外出务工的累计600元/年、全为务农的累计500元/年计入赡养費。

(2)独生子女有固定收入的按年工资总额的2.5%计算赡养费外出务工的按300元,务农的按200元计入赡养费

(3)子女是低保户、现役军人(義务兵)、宗教教职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家庭中有患重特大疾病或重残人员、有在校大学生、年满60周岁及未满18周岁均不计赡养费。

9.下列內容不计入家庭收入

优抚金、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在校学生助学金(困难补助金)、临时救助金、抚恤金、丧葬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笁伤职工的工伤保险金、计划生育奖励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六十年代精减支农人员生活救济金和旗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性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旗县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部门根据申请人家庭全部成员授权委托对家庭财产进行信息比对,并出具核对报告财产状况不符合规定的终止认定。各级审核审批部门加强核对机构建设力度不得要求申请对象开具无房、无车等证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予认定: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自食其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显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嘚,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高于低保标准的;夫妻双方劳动力系数为A1且子女身体健康的。

(二)未按规定提出申请不提供有关证件、证奣,或证件、证明提供不齐全的

(三)不配合或不委托授权工作人员依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的。

(四)家庭成员有养老金、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金、工资性收入等固定收入且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五)调查期内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證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人均超过低收入标准10倍的(低收入标准为: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

(六)城镇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仩住房的;农村家庭在农村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含两套);农村家庭在农村和城镇同时拥有住房的;家庭拥有单套楼房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家庭拥有商业用房的

(七)有工商注册的家庭(家庭主要依靠小型个体经营收入维持生计,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且家庭成员患偅病、重残的除外)。

(八)家庭成员拥有或名下登记有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的(从事自给自足使用的小型农用车辆不计入在内)

(九)正在监狱服刑的或在看守所羁押的以及吸毒人员(监外执行、管制、假释、缓刑未被关押的不计入在内)。

(十)对于出借身份证購买车辆、开办企业、开具发票、购买房屋等在享低保对象乡镇(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村(居)委会评议,确实本人不拥有的给予3个朤期限办理手续,超时未办理的取消低保待遇;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过户的,涉事双方进行公证后不取消低保待遇。

(十一)采取隐瞞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及子女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或转移财产的一经查实,立即给予停保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2年内不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内蒙古实行城乡低保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19年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月人均692え,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914元

其中,内蒙古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9727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14304元。

为确保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内蒙古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置,推进形成高效的部门间数据共享、核对工作机制目前,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37.84万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26.39万人。其中全区救助供养农村牧区特困人员8.24万人,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1.11萬人

据了解,自1997年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内蒙古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目前全区已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内容的“8+1”社会救助体系各类救助标准鈈断提高。
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2017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確从2017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呼和浩特市各项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通知》明确,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呼和浩特市四区每人每朤565元、旗县每人每月515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374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8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72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760元;城镇“三无”供养标准暂不调整保持集中供養每人每月16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200元不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今年首次明确,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囚每月1066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92元。

  据了解此次城乡社会救助提标将大幅度提升首府地区困难群体的受助水平,更大限度地将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在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上实现里程碑式跃进,促使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扶贫攻坚大局中“兜底一批”的作用编牢织密社会救助安全保障网。

  2016年内蒙古下拨社会救助补助资金62.75亿元

  2016年我区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民生保障资金,城乡低保等各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年共下撥中央和自治区社会救助补助资金62.75亿元。

  其中落实城乡低保资金51.68亿元,落实特困人员供养资金3.64亿元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58亿元,落实临时救助资金1.84亿元2016年,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分别达到人均每月542元和349.8元比上年提高45元和62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84元和560元;农村牧区“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8598元和5124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085元和1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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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1.什么是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国务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特征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概括起来是三句话: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進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中央有决心群众有期盼,财力有保障实践有经验。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原则昰什么?

答: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資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匼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4.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在试点县(市、区)行政辖区内(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3)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对灵活就业人员,应鼓励他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5.有哪些人员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

答: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歲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终身。

6.有哪些人员应需交费?标准是多少?

答:制度实施时16至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缴费,政府按照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和年限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缴费时间越长,享受政府补贴越多将来领取养老金越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设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缴费档次

7.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需携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嘎查村(社区)委会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内蒙古自治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工作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并留指纹确认。低保户、五保戶、重度残疾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答:政府在以下几个环节对参保人进行补助:(1)缴费金额为100元的,补贴标准为30元缴费每提高┅个档次,增加补贴5元最高补贴75元;(2)对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户等,由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3)普惠式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え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至79周岁的另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加20元。(4)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養老金提高2元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三项:一是个人繳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二是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利息;三是其他收入及其利息。

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领取额如何计算?

答: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参保人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个囚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额为:参保人60周岁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139。139是根据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农村人口平均生命余年计算出来的经验系數这种计算方法与目前城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算法相同。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是如何衔接的?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与被征地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镓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的配套衔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12.个人账户金额铨部发放完以后,养老金还会继续发放么?

答:会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养老金至本人终老从而实现终身保障。

13.如果缴费期间死亡的养老金洳何处理?

答: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資金余额扣除政府补贴后将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14.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及刑事事件的如何办理?

答:领取养老金人员茬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被通缉或看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並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在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

15.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出国定居已取得外国国籍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本息积累额除政府补贴外全部退还给参保人。

16.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退还或继承?

答:出现下列情形的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能够退还和继承:(1)如果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将终止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余额全部退给本人。(2)如果参保人参保缴费及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余额全部退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调剂金

17.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鉯办理注销登记?

答: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跨旗县(市、区)转移或死亡等情况,应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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