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在金澜湾购买房屋一套,至今没有办理开发商一直推请问什么原因一直不给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宜阳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20日发布《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自2016年8月2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止颁发土地、房屋、林权证书统一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所以你现在想要办理的是《不动产权利证书》而不是房产证此为其一;其二,办理不動产权登记是以申请为原则只要开发企业五证齐全,规划、消防、质量等验收合格达到登记条件,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开发企业先办悝所开发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由住户和开发企业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截止目前不动产登記中心未收到金澜湾项目的任何信息。
申请登记开发商需补齐很多税费因此吗,别想了
金澜湾二期13号楼在房管局备案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