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到跳槽到的那家公司上班时间的前一天在原公司辞职,并在下午六点左右的时候收到第二天到岗的电话,可是在晚上仈九点的时候,人事部的人(与上一个打电话的不是一个人)又打电话来说因为一些手续上的问题(因为是外派到其它公司的职位)第二天不能到岗,說最晚到本周五的时候能到岗.
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如果这家公司一个月的时间也没有通知到岗的话,我是否可以向有关部门要求公司赔償或是其它什么?
就是一个公司和我签了一年的合同,工资和试用期都在上岗那天算,可是他一直不通知我上岗,或者说星期一说星期五上岗,可是箌星期四的时候又说不能去了,
对于这样的公司,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吗?或者说应该怎么做才能要求他们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