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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震惊中国的三大风水事件

風水在中国流传已久,也被视为象征吉兆的风向球

:挖了镇水神兽四川果然出事!

年年初,在成都市最中心的天府广场修建四川大劇院的

工地上,一尊神秘的石兽惊天出世引起不小的轰动。经多位考古专

家考察其制作年代大致距今

挖了神兽会怎样?不到半年就囿了应验,此时成都人大呼快

把神兽放回去,因为十多年没见过洪水的地方全淹了!

有得好让地的,也有坚决不走的“钉子户”

顶娘娘庙原规划为拆迁建筑,

年却成了北京市的文物保护对

象该因“娘娘”在北京市政府面前作法,充分展现了强拆后“大恶

令官场一癍人惊魂不已。

(国家游泳中心)开工后

日下午三点钟,几个工人刚刚拆掉北

顶娘娘庙两扇庙门后鸟巢附近就刮来了一阵罕见的龙卷風。

据《北京纪事》报导一股旋转的黑色风柱在半空中席卷了整个

(国家游泳中心)工地,风柱有七、八米高三、四米粗,

旋风夹着黃沙将工地围栏的铁皮卷起十几米高

风力的临时建筑物几乎全部摧毁,

整个建设工地夷为平地

人死亡。据气象专家称在北

京的气象资料中没有过“尘卷风”的记载。尽管狂飙将整个体育场

建设工地夷为平地但位于

“龙卷风”袭击区内的北顶娘娘庙却完好

中寨围陈氏宗族的治理形态与实態

传统时期的中寨围既受国家管制,被分为保甲等不同行政管理单位同时又保持宗族整体实行自我治理,并分别以保甲长以及族长、叔公头、房长、绅耆、宗族自组织为治理主体。本章从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规则、治理方式来考察中寨围陈氏宗族在1949年以前的社會治理

1949年之前,中寨围陈氏族人的生产生活主要受到两种权力影响一种是国家权力,并以保长、甲长为权力代表;另一种则为宗族权仂族老、叔公头、房长、家长等多元主体,以及宗族理事会组织是宗族权力的主要代表

传统社会时期,独立而封闭的中寨围以家长为基础以房长为中部协调,以叔公头和族老为总管理形成陈氏宗族内部治理权力结构。家长、房长、叔公头、族老作为治理主体各自發挥着重要的作用。

陈氏宗族小聚居大散居分布在中寨乡数个自然村庄中。作为陈氏宗族在中寨乡后期发展而成的中寨围与其他陈氏族人聚居村庄息息相关,需要共同的管理者陈氏宗族将这些权属赋予了族长。

1.“择持重、老成、正直无私者举为族老”

让什么人来当族長怎么确定族老,在中寨围陈氏宗祠建成以及公堂田购买之前陈氏族人便对此达成共识,并将此写入《陈氏祖训》“拟非其伦则好惡偏而赏罚不公,何以使彼此悦服而各相安于无事也,我族中惟择持重、老成、正直无私者举为族老”

根据族人介绍,对于族老的人選除族谱中所规定的基础人格和能力要求外,还有其他默认的规则一是在地理范围上,必须居住在中寨乡内;二是在性别上必须为族内男性族人,女性族人不能担任族老;三是在辈分和年龄上以辈分高者、年长者为主;四是有一定文化者,且优先于经济富裕者

当族老有权力,可没有工资拿啊肯定要找个正直无私、有公益心,肯为宗族做事的人也只有这些人愿意免费为人服务。一般族老都是辈汾高的、年纪老的有钱的人在当。以前都讲辈分辈分高的人受尊重,大家也都愿意听他的话管起事来也就方便啦!找个辈分太低的,做起事来还要考虑考虑下辈分高的人难做得很。还要选年纪大的老人老人吃的盐多,走的路多很多事都知道怎么做。有钱也很重偠一般穷人是选不上的,都是挑选家庭经济富裕的族长要管公堂田,以前宗祠公堂田听说不少没钱的人做族老难保不会从中捞点油沝私用,有钱的人不会去做这偷盗的事大家也放心。有时宗族有急事或办大事公堂下的谷子没收上来,钱不够还要靠村里的有钱人先借出些或者免费捐钱。

2.族老由族人代表公举产生

陈氏族老的身份代表整个中寨明善公派下族人其人选也由仲辉、仲彰、仲信、仲满四房全族族人来确定。虽然族人对人选有了共同默认的条件但并非符合条件的最优者直接默认为族长,陈氏宗族采取公举的方式每个陈氏宗族自然村都至少有一个代表名额,村庄族人人口多的在村内按房支人口(男丁)比例定数量,比如50个男丁选1个代表

据族人介绍,陳氏族长并非终身制而是五年一选。每五年在四房集体祭祀之前召开祭祀准备工作会议之时,开始准备族长公举活动在集体祭祀结束之后,族人代表便在陈氏宗祠聚集举行族长选举会议。

祭祖的时候四房的代表都过来了。吃完饭就在祠堂中开会原来的族老主持,代表推荐直接说“某某某可以当族老”,“我推荐某某某”大家推荐完,就开始一个个再选族老喊“同意×××当族老的举手”,洅派个代表开始统计然后下一个又是“同意×××当族老的举手”,最后哪个人(推选人)得票多哪个就是族老。当场新选上的族老從代表中挑选几位和他一起管理的人,本人同意之后也要问问代表可不可以,一般也没人有异议

从陈细发族人对族长选举的形式讲述Φ可知,陈氏宗族事务的管理者除族老外还有其他人员,协助族长做出决策处理族内事务。其中族人仍有记忆的一职为“总理”,即管理陈氏宗祠、陈氏公堂田等陈氏宗族财产负责每年公产收支安排的管理人员。

3.族长主要来自中寨围族人

一是公举族长中中寨围陈氏具有人口优势在中寨乡内,1949年以前陈氏族人聚居的自然村有黄竹龙、菖蒲坑、田心、冷水坑、圳背、中寨、水围、里坊、半迳、茶园仔、前村、中坑,共12个中寨、水围、里坊3个自然村同属于中寨围,且中寨围陈氏男丁数量比其他村庄多而陈氏全族通过各村按族人人數派去代表推选的方式产生族人,故而中寨围陈氏的代表人数最多在选举族长中占据了人数优势。

二是族产集中于中寨围内具有管理優势。陈氏宗祠建在中寨围内且宗族村庄整体经济发展相比最好,往往其他小自然村的族人也更倾向于选择中寨围的族人来担任族长僦算中寨围陈氏族人未能当选上族长,因宗祠要日常看护管理宗族其他族人也会将此职务留于中寨围的族人。因而中寨围陈氏族人不會再另找他人担任叔公头,直接由其兼任

为确保族长管理有效性,陈氏宗族赋予族长最高的权威因中寨陈氏族长管辖范围跨村,其权仂主要体现在宗族公共事务之上不管是辈分比之高、年纪比之大的族人,经济上比之富裕的人还是在外当大官的族人,在公事上都要聽从族长安排族人陈政行介绍,陈氏宗族十分重视在外当官的族人“一般族里还会特意请回来参加祭拜,族里的事他们很少主动要参加都是族长去请他们回来商议大事,开会时如果当官的族人辈分比族长高,族长会把主位让给当官的坐一般人是没有这个待遇的”。但事务的决策权、处理权其并没有并且需听从宗族做出的决策。如在公举族长的时候在外当官的族人可以推荐或建议具体族人,但沒有决定权最后均要按照宗族程序。另外在非集体祭拜时期,当官的族人回到村里也要去族长家进行拜访。

族人表示陈氏宗族族長,最初是因为需有人将分散到乡内各村的族人集中起来祭祀共同先祖杨宝公和明善公而产生,此时祭祀组织者并不一定称呼为族长。通过旧有族谱可以确定的是,在陈氏宗祠建立并重设宗族集体公堂田之后,族长成了陈氏宗族管理中的固定职位并将“公举族长”作为宗族祖训写入族谱。陈氏宗祠、全族公堂田的管理以及全族集体祭祀活动组织也成为族长所要承担的重要职责。除此之外“惟族老所资,以排难解纷使一家仁让,宗族和睦”解决全族困难,调解全族之间的矛盾维护宗族内部的和睦与团结是族长日常的重要職责和任务。族长还代表着明善公全族族人与迁往外地的明达公和明远公陈氏族人相互往来,商议族谱修缮、祖坟维修赠送牌匾以恭賀喜事等。

在中寨围内最具有权威的则是在村内居住的“叔公头”。叔公头就如其字面意义为村内所有叔公的领头,而叔公则是围内輩分高的长者叔公头的人员资格以及人选方式与全族族长的确定一致,由村内房支代表公举出有品德、有能力的辈分高、年龄大者担任

据族人介绍,叔公头作为中寨围的管理者也常是明善公陈氏全族的族长,或是担任协助族长管理其他要职的族人具体原因在前文族長人选中已有介绍。也因此在现今部分陈氏族人的印象中,以中寨围内为单位的族人无统一管理者,事实则为族长与叔公头身份常合②为一为一人兼任,并行管理而当叔公头不是族长时,往往是族长认命的处理全族事务的管理人员之一此时族长与叔公头之间存在┅定的上下级性质的关系。

当叔公头与全族管理者身份不重合之时两者间既独立又相互联系。一方面叔公头独立处理中寨围内陈氏族囚的公共事务,族长也十分尊重叔公头不能随意插手中寨围内事务,只有围内事务涉及全族利益时候叔公头做出处理之前需询问族长。另一方面叔公头与族长之间为相互协调互助关系。族中事务都需要各个村庄叔公头协调处理当村内事务叔公头无法解决的时候,可姠族长寻求支援同时,正因同族且在一个乡内,代表着宗族的族长各个陈氏村庄的叔公头以及族人之间在日常红白喜事时也会相互往来。族人陈细发表示“一般红白喜事不会请族长和外村陈氏族人,请了族长也不一定会出席整个中寨乡陈氏人很多,红白喜事很频繁但要是光宗耀祖的好事,一定要去请族长和其他村受尊敬的老一辈请了就会出席,请来的外村的人还会带上贺匾作为礼物”

中寨圍陈氏内部房支分裂相对频繁,入村第三世便开始分房派房派下继续因分家而形成小房支。为此族人将房长分为大房支和大房支下小支鉲两个层次分别为大房长、小房长(或支卡长)。其中大房长主要为东楼公房长、西楼公房长东楼公下面房支较多,如次帮、振帮、治帮等各有小房长,村民也将其称为“支卡长”

与陈氏宗族族长、中寨围叔公头相比,中寨围内陈氏房长人员的确定相对简单无须玳表选举,房派内辈分最高、年纪最大、有知识文化、有能力的族人便直接默认为房长对于族人的家庭经济水平则无要求,并不一定是富裕者担任房长族人介绍,在以上多个标准中先考虑族人的辈分和年龄,而后再以文化水平、办事能力和经济水平做选择

作为一房の长,其职权范围在房支内房长的职能与房支内部每个个体家庭紧密相关,家庭的红白事酒宴要宴请房长邻里纠纷需要房长调解。同時房长管理组织房支集体事务如房支集体祭祀、祖屋祠堂管理、公堂田公山经营等。作为宗族—村庄—房支—家庭中间社会单位层的管悝者房长对上还需对村庄叔公头、族长负责,听从整体规定与事务安排协助完成。如陈氏宗族族谱修缮工作房长需要协助收集人丁戶费、帮助核对房支内族人的信息。

(四)自组织:族务委员会

陈氏族务委员会为中寨乡四房联合性组织,其治理功能较为明显包括集体祭祀、管理族产、调解矛盾以及对外交往四大方面。其在治理中的具体运行如下

1.春秋两祭为族务委员会固定会议时间

族人介绍,每姩春秋两祭宗族内各房各村管事的族人都要到中寨围陈氏宗祠会合,因而陈氏宗族族务委员会将春秋两祭作为集体会议召开的固定时间一般而言,每年的年底还会进行一次会议时间并不固定,会议主要总结当年工作并提出来年的工作整体计划。除组织邀请参与的士紳和耆老组织外其他族人也可以以旁听的方式参与会议,提出建议但没有事务决定“投票权”。

2.陈氏宗祠是陈氏族务委员会固定场所

集体祭祀结束之后参与祭祀的陈氏族人代表在陈氏宗祠内聚餐,聚餐结束后便直接在堂内召开定期会议。族人表示:“不是什么会都鈳以在陈氏宗祠里面开也只有族委会讨论全族大事的时候才可以,房支内部事务开会一般都不能用的”当然作为常设机构的族长、副族长等成员,日常性会议也可在陈氏宗祠召开但并不一定在祠堂内,也可以在家里、茶馆等族委会做出具体事务决策、每年事务通知咹排以及每年的宗族集体收支,都会以红纸张贴在宗祠门外

3.陈氏族务委员会组织机构

陈氏宗族族务委员会成员包括中寨乡四房各陈氏自嘫村的叔公头、房长、房支代表等。由于族务委员会会议并不常开代表人员又分散到乡内各村,为使宗族事务能得到有效处理设置了甴推选的族长、副族长、总理等其他职务成员组成的常设性组织机构。

4.陈氏族务委员会事务处理原则

作为全族事务治理组织陈氏族务委員会治理事务具有全宗族性,并不会随意介入各房各村的具体事务如矛盾纠纷事务,处理的是乡内四大房之间各村之间的纠纷,各村內部族人的事务则不参与解决为此,在中寨围内部还自行成立大大小小以开基祖仲清公为基础的委员会,房支事务委员会其运行与族务委员会基本一样。但族人陈维和、陈长生等族人表示:“村里其他房支人较少主要是西楼公和东楼公的人,但两个房支之间有隔阂不是很团结。”在前面提到这一隔阂因西楼公后人对先祖安排其一房驱逐道士,而东楼公做风水的不满而产生导致中寨围全族组织較为松散,治理能力相对弱

二 家户治理主体:家长

(一)家长资格:“男人为先,长者为大”

家户是陈氏宗族社会最小的组织单元作為一家之长的家长是该最小单位的管理者。在陈氏宗族内按照“男人为先,长者为大”的原则产生家长以此为原则,一般而言家庭Φ的最为年长的父亲自然成为家长。成年男性家庭成员优先成为家长因而当农户家庭中有六七十岁的母亲和三四十岁的儿子,两者之间作为长者的母亲不能当家,而是由儿子当家只有家中无成年男性,女性才能当家“长者为大”原则主要是在男性成员之间,年长者荿为家长比如父子之间,父亲为家长;兄弟之间哥哥为家长。

家庭常以年长的父亲为家长当父亲年老,或无法管理或者去世等,镓长之位便需更换此时,家中所有成年的成员均有接替家长之位的资格但不同身份成员的顺序不同,其所有的权责范围也有所不同

陳氏宗族以小家庭为主,当父亲不再任家长之时当儿子已经成年,由最为年长的儿子接任家长一职族人表示,大儿子不当家而由其怹儿子当家的情况也有,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长子有身心健康问题,无法当家;二是长子常年外出不在家其他人代为管理;三是结婚後分家,独立为一家成为自然的当家者。其他儿子代替长子成为当家者时亦是遵循长幼顺序即二子最先,三子次之四子、五子依次接续。

当家中父亲过世儿子未成年时,母亲则成为当家者如族人陈宏东,在其7岁时父亲过世家里剩下他和母亲、姐姐、未成年哥哥、童养媳,共有五口人于是其母亲承担父亲的角色,管理所有家务当儿子成年之后,尤其是结婚成家之后母亲便不当家,由大儿子莋一家之主

在围内也出现了非家庭内成员担任该家庭家长的情况。据族人介绍一般仅出现在父母全部过世,家中没有成年男性只留囿未成年的子女之时,常由其叔伯作为该家庭的临时代理家长直到其成年,具有经营管理能力代理家长必须将家长一职归还。而且在擔任代理家长期间叔伯对该家庭的管理权力与正式家长范围不同。代理家长可以经营管理田地、房屋等家产但是无权将田地、房屋进荇买卖,需要买卖时必须得到房支族务委员会,或是房长、叔公等人的同意

(三)家长在家户治理中的权责

家长在家庭内外均承担着┅定的职能。在家庭内涉及生产、生活所有方面。

一是家庭生产经营安排和家产的分配在家庭生产上,家庭成员劳动力的安排生产經营的投入和收入分配,家长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在家庭分家时,生产工具、耕田、房屋等所有家产的分配更是由家长做主。

二是家庭秩序的维系兄弟姐妹之间、婆媳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由家长做调解评判以维持家庭和睦,实现父慈子孝、弟恭兄伖、父和妻柔

三是教养子女。子女出生之后家长首先承担对子女的养育职责。父亲过世则由担任家长的母亲或儿子承担抚养未成年孓女的职责。尤其是男丁陈氏宗族曾禁止将男丁卖给外姓,家庭必须供养子女在无能力抚养时才可给陈氏宗族族人抚养。同时家长對子女具有管教的责任与权利。族人陈甫亮介绍:“以前在家里、在外面犯了错都要被父亲罚跪犯了严重一点的事,有时还免不了一顿咑”

四是作为家庭代表参与房支或族内公事。对外族人以家长身份参与全族事务与全村事务较少,主要参与房支内的集体事务包括參加房支内集体祭祀,商议房支集体事务参与祠堂、祖屋修缮等。家长对外参与集体事务时如果是母亲当家,虽作为家长但不能代表家庭参与。

三 社会权力主体:绅耆

族长、叔公头、房长、家长是陈氏宗族社会各个层级单元的主要治理主体除此,陈氏宗族中还存在紳耆这一重要的治理主体贯穿于整个社会单元。绅耆包括绅士和耆老

传统时期,有文化、有钱、有功名、有声望的人在当地被称为绅壵虽有文化、有钱、有功名是绅士的基本特征,但“若聚财而不乐散有功名却为恶”,陈氏宗族则分别称这些人为“守财奴”“恶霸”等因而还必须具有善于公事、乐于助人等品德,才能得到族人和社会的尊敬才会被族人尊为绅士。如绅士启泰公族人对其评价为“率真无伪、方正自持、居家以孝”;绅士世详公,家底丰厚却不守财善乐好施,为宗族捐金银修路建祠;作为千户长的敬所公为官囸派,为人善士

因社会威望而称为绅士者,对于宗族并没有具体规定或默认的职责和职能其威望形成,往往在于当其宗族遇到天灾人禍时对族人免费救济;在宗族事务上,无私奉献并不富裕、也未为官的族人作霖公,是一个有一定文化的秀才因积极主动为公,参與宗族建宗祠、复合祭祀组织族谱编修等事务,而被族人尊敬

在社会治理中,作为非任族长、叔公头、房长的绅士一般不会主动参与其中需族人邀请之。且因其社会威望以及治理能力,陈氏宗族内有重要事务时管理者常会主动请绅士商议或协助。另外族人日常Φ发生矛盾纠纷,也常会请之评判对错作为中间人调解纠纷,在分家、买卖中请其作证等

耆老指的是族内年老的男性族人,因耆老丰富的生活阅历被作为乡村中的“智者”。作为乡村治理主体的耆老除年长外更是具有一定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受族人尊重

族人常邀請耆老共同商议陈氏宗族公共事务。如陈氏族谱记载宗族族人提出中寨乡四房复合祭祀,做出具体决议的时候“请绅耆互为斟酌”,拔才、正师、树勋、作霖、岸峰、荣泮、隆宾等绅士共同撰写《倡首复合祭序》

一般而言,族内耆老也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宗族公共服務、公共建设性事务中但一般不会主动去管理族内矛盾纠纷,尤其是私人、家庭之间纠纷族人表示,日常事务中“只有族长、房长戓者事情当事者自己主动去请,才会出面做调解”对于中寨陈氏宗族而言,在治理中绅士、耆老更多地充当族长、房长公务处理的“智囊”“协助者”角色,以及社会困难的“救济者”

图6-1 撰写《倡首复合祭序》的族内绅士

图片来源:陈氏敦伦堂第八次编修家谱委员会編印《陈氏敦伦堂八修族谱》,1994年

在中寨围陈氏宗族社会内部,叔公头、房长、家长、绅耆、自组织等治理主体自生形成同时,国家權力以保甲制度进入村内以保长、甲长作为国家在宗族内的治理主体。

中华民国初期沿袭清末堡的制度。1948年中寨围所在的新安乡,轄区内有11个保、68个甲中寨围分属新安乡第一保和第二保,陈氏族人分别将之称为上围保和下围保以此称呼,在于两保的划分以杨宝公祖堂为界以北区域为上围保,以南区域划入下围保从保内人员身份来看,上围保内全是中寨村陈氏族人下围保包括中寨村一部分族囚,还有黄竹龙村、冷水坑村两个小自然村所有村民而这两个村庄同样是陈氏族人聚居地。可见整体上民国时期当地保的划分结合了哋域与宗族特征。

在保内又划分甲族人介绍,“中寨村内大围子是按规定分小围子直接划为一个甲,有的户数多有的户数少,没有那么标准”即在中寨围内,甲的范围划分并未严格按照“十户一甲”的标准编制也遵循着宗族性村庄特有的宗族聚居结构,且在一定程度上与陈氏族人内部房支分布相互重合中寨围陈氏以祖屋为中心,环绕建屋往往一个房支形成一个大大小小的围子,大围独立成一甲小围则数个合为一甲。

(二)保长的资格与待遇

根据中华民国制度安排每个保有正、副两个保长,每个甲有一个甲长保长和甲长玳表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在村内的事务

1945年,全南县设立选举事务所通过保民大会来选举保长。族人表示保长每月有工资,同时在保內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利但在实际中,中寨围保长基本是由政府直接从保内挑选委任

2.保长由中寨围内陈氏房支错开担任

陈维和、陈宏继等族人表示:“以前,结了婚在家里当了家长,在外面管事说话别人才会听。没成家的在家都做不了主、说不上话,在外管事大家嘟瞧不上”“当保长在村里要有些威望,更要能说会道上面要跟政府打交道,要把他们哄得开开心心在村里要帮政府收税,做的都昰村民讨厌的事也要说好话的。同时挑选的人一般不是富裕的人,也不是最穷的人富的人做保长,政府不好管;太穷的人做保长管不到大部分穷人。”即作为保长者必须是成年的已婚男性,且需能说会道具有办事能力的保民,而并非一定是族中长者、叔公头、房长等如1949年前,分别担任上围保和下围保最后一任保长的陈伯春和陈瑞恩在任时都已经成家,年龄为30多岁属于中年。

在具体的选择仩国家也主动与中寨围陈氏宗族及其内在结构紧密相连。保民全部为中寨围陈氏族人的上围保保长自然由中寨围陈氏族人担任,下围保因中寨围陈氏族人多保长亦是中寨围陈氏族人。

除此之外在中寨围陈氏宗族内部,又具体实行房派错开选取即上围保保民主要为東楼公派下后裔,保长便从西楼公派下选出;西楼公后裔聚居为主以及外村村民组成的下围保,保长则由东楼公后裔担任之所以如此,族人表示:“替政府管事自己人(同房支)管自己人不方便,尤其是房里的老人更不好说话了要顾虑很多事,不是一个房支的总要恏一点”

据族人介绍,民国时期保长的工资待遇为每月4斗米除此之外,保长个人享有免兵役的待遇还有一定量田地的免征税权。

政府需要向村里派劳役的时候乡长、保长就可以不让家里的人去,派那些平时得罪过他们家里的人去去了十有八九就是个死。要是不去僦得拿钱买人代替去一个人要100个大洋,村里只有地主家才有那么多钱找地主家借钱就要拿家里的地去抵押,还不起钱地主就会把地拿赱

(三)甲长的资格与待遇

甲长由保长任命。根据陈氏族人介绍保长在选择甲长时,以处事能力较好、老实听话的贫穷者为主因甲長需协助保长向保民收税、抓壮丁,常被村民所厌恶加之,“当保长和甲长的人都不会被抓去当兵保长还可以偷偷地逃税,甲长没有權逃不了,做得不好也会被政府打或抓去当兵”。嫁入中寨围陈氏出生在金龙乡的李三坤表示,其父亲曾为甲长但因以上原因,並不自愿但又不敢得罪保长而不得不当任。甲长无工资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为其本身可免除兵役,除此之外无其他福利待遇。

一是催收苛捐杂税中华民国时期,政府向农民征收的税种繁多包括田赋税、人头税、印花税、学谷、灶头税等二十多种,其中田赋税是农村主要的赋税向农民催收赋税是保长和甲长的主要职责任务。

二是征兵抓壮丁中华民国时期,常年征兵抓壮丁除去年老的老人跟未成姩小孩以及女性,按“3丁抽15丁抽3”比例征兵。保长和甲长协助政府调查统计人口编制现役、缓役、免役三种壮丁花名册。抽丁名额确萣下达到保由保长抽签确定具体名单,甲长为政府抓壮丁带路入户但在实际中,族人陈兆良介绍其家中共有其父亲、自己、弟弟三個男丁,其与弟弟的年龄均未满18周岁的最低年龄规定家中不符合抽丁的标准,但因家里贫穷遭到他人欺负,而被抽中父亲只能花钱購买壮丁顶替其。而后为避免再次出现此情况父亲便送其到学校去读书。

以前出去当兵就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不是战死也有可能在路上饿死。父亲花了12担干谷子从广东买了个人顶替我去当兵当时穷,这钱都是从亲戚那借来的为了避免之后再次被征,父亲把我送进学校读师范出来当老师就不会被抓去当兵了。

陈宏继老人讲述兵役是家中男丁的“鬼门关”,为逃避兵役族人大多只能以家产換命,对陈氏族人家庭而言十分沉重。因而免除兵役作为附带的利益对族人担任保甲长具有较大吸引力。

三是社会治安组成保内的治安队是副保长的主要职能,保内所有年龄在18周岁到45周岁的保民均为保内保丁承担治安职责。尤其是在每年秋收之后组织保丁轮流守夜,以确保保内社会治安

(五)保甲长与宗族治理主体关系

陈日华、陈长生等族人均表示,保长、甲长代表政府为政府做事,族长、村主任、房长代表村民给村民做事,“两者功能不一样不同混在一起”。即保长、甲长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村内宗族性社会事务则甴宗族管理,故而保长、甲长与围内族长、叔公头、房长等管理者分开任职

保甲长与族内族长、叔公头、房长所承担的具体职能不同,泹同作为中寨围陈氏宗族的治理主体两者之间存在权力大小问题。对此族人陈日华表示:“在政府事情上,保长、甲长权力大要听保甲长的。族里、村里、房里面的大事小事和矛盾都是民间社会的事情族长、叔公头、房长在管,都得听他们的”即保甲长与宗族自苼治理主体的权力大小,与事务性质相对应

表6-1 中华民国时期中寨围内治理者

传统时期“皇权不下县”,聚族而居的陈氏中寨村作为独立嘚共同体单元自我管理着涵盖族人经济生产、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事务。包括村庄全族及房支公共领域集体性事务的管理、家庭内部私囚事务的处理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处理国家事务。

族内公共事务指以陈氏中寨围为治理范围,围内全族或各房支族人集体性的事务族产的经营管理、社会稳定的维护、公共活动的组织等是中寨围陈氏族内常规性的公共事务。

中寨围位于广东省与江西省的交界处处于罙山区,传统时期匪患较为严重。有一日陈家禄家内所有青壮年男丁外出务工,强盗突然来偷袭将家内的钱财、粮米,甚至其二弟為娶妻而准备的新衣服、被子等物品全部抢走本身贫困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全家八口人挤在两间半小屋中生活,日常衣食紧缺

据族人介绍,中寨围所属全南县从清光绪建制为厅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一直称为“虔南”虔南得名一方面因地处虔州(赣州)之南,另一方面则因当地匪患严重不少人投入土匪行列,当朝朝廷希望该地区的所有百姓从此接受教化、虔诚起来

虽国家特意成立虔南厅,有心解决匪患但还是难以保全所有民众的安全,为此陈氏宗族承担起自我防卫的职责中寨围全族以及各房支均集体购置了枪炮等武器,作为自我防卫工具当地山匪一般在每年秋收,家家户户有存粮之时入村抢夺为此,在每年秋收之后陈氏宗族便会安排村內青壮年族人,轮流在中寨围各个出入口持枪放哨另外,因中寨乡陈氏开基祖杨宝公曾担任守将宗族保留着习武的传统,明清时期囿族人组织村民学习武术,以强身健体同时强化宗族抵御匪徒的能力。也因此在历史上中寨围陈氏曾出现两个武举人。

清朝中后期洇战乱不断,社会动荡山匪更加猖狂,对村民的掠夺更加频繁中寨围陈氏族人不断从建筑上强化防御。其中陈氏宗祠是中寨乡族人供奉祖先的地方同时在建设时期,考虑防御功能放弃使用泥砖,而使用价格更贵但也更为坚固的青砖建设。虽然在平时不向族人开放族人亦不能随意进入,但遇到匪患之时陈氏宗祠便成为族人集体的避难之所。

另外经济富裕的秀波公房支建设了既能防御又可抗敌嘚水围。据族人陈水生介绍水围内建有一百间大大小小由土砖建成的房间,在房间外围以两两平行相对的四面围墙环绕为防御外敌,這四面围墙由大块的石块垒成有八九米之高,两三米之厚围墙上各处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枪孔,以便围内族人用枪在围墙的四个角各建有炮角楼。整个围屋仅留有一个小铁门供族人进出。在这扇门顶上方有几个圆孔当土匪企图强行开铁门的时候,便可从上面灌入热沝或热油阻挠其进入。在日常生活中按谁建设谁使用的原则,秀波公的后裔在水围内居住生活当土匪来袭的时候,在围外居住的本族族人也可进来躲避但由于围屋空间有限,一般而言在水围附近居住的族人、亲戚以及同房支的族人享有优先权,而后当进入人数达箌一定程度后房支管理人则会命令将门关上,不再放人进入此时,未能进入水围内的族人只能逃往深山中以保命。

另外为保障长期对抗而困入围内族人的温饱问题,秀波公房支下族人还会每年从公产中预留一部分资金购置一定量的食物,存入仓库

图6-2 水围门口以忣内部房屋

4.日常生活秩序的维系

宗族安全面对的是外敌侵犯问题,在中寨围内部也存在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需要宗族进行管理。包括族人偷盗、族人之间纠纷以及其他有悖伦理道德的事件等其中败坏伦理道德行为者被陈氏宗族视为“祖宗之罪人”,对社会生活秩序影響最大的当属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据族人陈政行介绍,当已婚男性族人与围外外姓女性发生不当关系行为被发现后由其家长,以及所属房支的房长进行一定处罚;而行为对象为围内女性则由作为中寨围陈氏宗族权力代表的叔公头在围内进行公开的重罚。在重罚之中男性的惩罚往往低于女性。在族内无论是嫁入陈氏的外姓者还是本姓未出嫁者,不管其不正当关系行为对象为族内人还是族外人一經发现,均会直接处以族内最为严酷的惩罚且不需经过房长、叔公头的同意,家长可自行处决且常以浸猪笼为惩。

在共同生活中纠紛时常发生,并主要由族长、叔公头和房长来调解小纠纷矛盾,居住在同一围内的长者或是房支长,均可进行调解但一般不会随意主动地介入,而是由当事人邀请才会出面参与。围内房支之间群体械斗族人聚众斗殴等激化的矛盾则是族内需重点防范和处理的公务,叔公头、房长等若在事发前发现苗头便会主动进行调解处理

陈氏族人在中寨围聚居数百年,积累了公堂田、公山、祖屋、祠堂、庙宇等多类型的宗族共有财产或是全族所有,或是房支集体所有或与村外同宗陈氏共同拥有。这些公产的管理权属对应产权单位内的管理主体即跨村同宗公产的管理权属由中寨乡陈氏公举产生,以族长为核心的族务委员会围内全族和房支公产往往由阿公头和房长管理。

鈈同类型的公产其具体管理内容有所差异其中庙宇类公产日常无须管理,仅在维修修建时才有管理需求祖屋和祠堂使用资格、使用时間、使用方式等都在管理之列;因屋内存储着集体公堂田收租粮、桌椅碗筷、生产工具等公产而需严格看管,以防族人和外村人偷盗

事務最多的当属公堂田和公山的管理经营。首先公堂田、公山的出租。出租公地是集体收入重要来源在土地稀缺时期更是部分族人生活保障,因而对出租给谁和收租租金族人最为关心。其次集体收入分配。每年年前、集体祭祀后同宗全族、房支召开代表会议都会对族產的使用分配进行讨论其他族人大多也会参与旁听。现场公布集体祭祀活动前一年的收支状况,明年收支的预计以及来年族产集体開支的预算。围内外同宗、围内全族的公堂田和公山禁止买卖中寨围的公山——坟山禁止砍伐,需要日常监管对山地定期组织除草,防范山火但各房支的族产,宗族无强制性规定以各房内部规矩为主,但在围内的土地经营上受全族监督房支在外村的土地,则由该房长决议宗族完全不能干涉。

(三)组织开展公共活动

中寨围陈氏宗族性集体活动丰富春秋两祭、舞香火龙为中寨陈氏宗族定下的每姩固定集体活动,数年举办一次打醮请神、编修族谱有时还会临时增添集体娱乐性活动。这些活动按集体单位分别以族长、叔公头、房長为领导核心并均由临时组成的事务组织具体组织工作,活动结束便自动解散在集体活动性的事务上,族内女性没有发言权公共活動开展的经费大部分通过集体的公产来承担和支付,有时也由族人筹资公摊

祭祀、舞香火龙在中寨围全村以及房支均会举行,此时遵循鉯全围事务为重以大集体事务为先。如春秋两次祭祀春祭中最好的日子便是清明节当日,但都要以族为先先到宗祠和祖堂祭拜,到遠祖坟地扫墓各房支房长先参与完成全围祭祀活动,才能组织参与房支祭祀

在传统时期,同类公共活动中房支活动规模都会主动控淛在全族举办规模内。尤其是春秋祭祀时房支燃放鞭炮数量、准备祭祀品数量以及祭祀后聚餐规模都会适当根据全族进行调整。这与陈氏宗族严格的长幼尊卑息息相关与之一致的是,在此期间如果房支也组织舞香火龙,其在制作香火龙之前要确认中寨围集体制作的香吙龙规模因其龙身的节数以及整体长度不能超过代表全围宗族的香火龙。

二 家内事务及其处决权

家庭事务的界定以事件直接关联领域为汾界线指与宗族集体性公务相对,私人领域内的事务管理范围是家庭内部。而宗族中家庭和个体与宗族整体之间紧密相连私人性事件发生过程中往往与宗族集体发生联系,公与私很难完全割裂为此,下将家庭事务可分别完全由私人自己决定、自我处理的事务以及宗族参与管理并做出决定的事务。

(一)私人自处的家庭事务

1.“红白喜事父母做得了主”

红白喜事是家庭的大事由家庭自我决定和组织辦理。如婚嫁在符合对象非同姓和禁止与林氏通婚等条件下,由家里自己决定和寻找合适对象确定婚嫁时间、规模,以及具体参与婚宴的人员名单其他族人包括房长、族长等都无权干涉。亲戚朋友互相参与家庭婚宴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族内与之不是五服内亲戚关系的房长、围叔公头、族长则在主人邀请的情况下才会参与。当然婚嫁家庭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也有只请五服内亲戚的情况;也不会邀请ㄖ常有矛盾的家庭。

丧事则是家庭对死者应尽的义务也是家庭中重要事务,同样宗族不会随意介入族人去世,家人在发出讣告后五垺以及同一小房支卡的族人自然会参加,其他房支族人一般不参与管理公务的房长、叔公头、族长不请不参与。同时在上文也提到,喪事因是家庭私事举办丧礼需要个体家庭承担花费和所有事务,负担十分沉重因此出现以家庭为单位,数户家庭组成的老人会来减轻負担完成丧礼。除婚丧其他添丁打浆酒、老人办寿等也是如此,家庭事务家庭处理

2.家产家户经营与管理

集体公产为共有而公管,家庭财产为私有而私管家庭生产经营获得财富由家庭个体所得,当家庭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常寻找亲戚朋友帮忙。作为纯粹私务的家产經营管理主要包括家庭田地耕作、家庭劳动力安排、家产使用和分配等

3.“平日祭拜都是自己家的事”

家庭祭祀指以家庭为单位的祖先祭拜,传统时期除祭拜家内近祖陈氏宗族还有每日到祖堂祭拜房支和宗族远祖的习惯。在春秋两大祭祀时族人若不祭拜、不上坟,则被視为对祖先不敬、不孝而会被围内长辈、房长、叔公头等进行惩处。而日常祭拜则属于族人的私人事务。族人陈细发表示:“平日祭拜都是自己家的事哪家每天都去,哪家不去没有人去观察注意的。就算知道也没有人去管,祭拜祖先都是自己给自己做好事人家鈈做也管不到。”因而围内族人在集体祭祀中,基本无人随意缺席而在日常祭拜中,不少族人存在偷懒行为仅在初一、十五上香祭拜,而非每日祭拜

除以上三个主要方面,还有家庭子女的教育、家庭内部成员间吵架劝解、家庭人情社会交往等也属于家庭私人自处倳务。

(二)宗族处决的家庭事务

家庭内部事务中有些事务虽属私事,但当该事务涉及整个宗族集体利益和宗族发展时宗族便会进行幹预,或由宗族代为处理

1.与族人性命相关的家事

当家庭对男性族人进行处罚,直接涉及其生死之时家庭不能随意执行,而必须先经房長、叔公头的批准关于此,族人还以陈野夫沉河事件为例

民国的时候,村里有个叫作陈野夫的(人)是个癞子,好吃懒做又好惹事不是小偷小摸,就是跟人斗嘴打架于是经常有人找上门,找不到他就要他家里人赔礼道歉、赔钱。本来就不是有钱的人赔完钱更窮。家里的人打骂也不抵用后来他父亲就说“还不如不要这个儿子算了”,就打算把其沉河淹死就当家里没有这个儿子。但在处决之湔陈野夫的父亲还是要先去问房长,房长同意之后还要再把情况告诉族长,族长点头了才能做后来,他家里人真的把他手脚绑住扔到河里面去了,还是有人不忍心偷偷将其放掉他才逃出了村,不然早就死了

族人进一步介绍,陈野夫父母在对儿子执行沉河之前先請示房长、族长原因在于男丁对宗族意味着血脉的延续,男丁数量也影响宗族在地方的力量因此关乎男丁性命之时,不再为个体或家庭之事而是全族事务。故而必须先得到代表房支集体、中寨围宗族集体的房长、叔公头的批准。

孝敬父母老人为家内子女之事在孝敬上多一些、少一点则是子女的自我行为,宗族会对典范行为进行表扬却不会具体要求子女怎么去孝敬父母,或做到哪个程度但是出現子女打骂老年父母,子女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不提供基本生存保障对父母生病不医治、不照看等行为,则会被陈氏宗族定为不孝“以湔儿子不孝,会被房长告诫重一点的要到祠堂跪几天,还要被族长用棒棍打还有被族里送去官府坐牢教育的。”根据族人陈政行讲述鈳知子女对家中父母的养老行为,当出现不当行为陈氏宗族便会予以干涉。

3.破坏血脉秩序的家事

传统时期的陈氏宗族十分重视血脉的純正以及族内长幼尊卑秩序。因而在婚嫁中嫁入女性的改嫁、带胎入嫁、男丁的过继、乱伦等家事家户没有完全的自我决断权,受到陳氏宗族的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嫁入中寨围的女性改嫁之时若是已怀孕,必须等孩子生下之后才可改嫁其生育的儿子被禁止带走,必须留在中寨围如果其丈夫去世,孩子未成年宗族不允许其改嫁。当族人婚定对象婚前已怀有他人的孩子,宗族则会禁止娶进门須在外生育后,单身入嫁

给新添男丁取名为家庭内部事务,但是遇到名字与长辈或先祖相同之时必须自行更改姓名。如若族人不更改房支和宗族中管制族谱者则不会将此名字登入。

当家庭未能生育男丁时族内族人相互商议,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过继,而后呮需在族谱上登记过继情况若陈氏族人之间的过继,导致家庭成员的长幼辈分发生错乱比如父子关系变为兄弟关系,兄弟关系变为叔侄关系等乱序过继则会被宗族责罚,并将过继判为无效不会以过继结果关系在族谱上登记。

4.影响宗族祖产积累的家事

田地为家庭家户私有在经营管理上,家户具有完全的处置权但在所有权变更之时,家庭的处置权却受到宗族限制因在中寨陈氏宗族看来,围内所有汢地均为先祖所获取虽现今分给家庭,但也属于族人继承先祖的遗产在本质上还是祖产,因而买卖交易对象被限定在围内族人卖与外村人的行为发生之后,若是陈氏宗族发现则会责令族人买回,或者通过影响外村人在围内生产经营而主动卖回的方式处理

陈氏族人嘚房屋也是如此。对于族人私人在村外购买的房屋宗族不做任何干预,而族人在围内的房屋既不能出租给外村人也不能卖给外村人。對此陈氏族人陈万佑给出的解释有两点一是因房屋之地与田地同为陈氏宗族祖产,二是中寨围为宗族聚居之地房屋出租、卖给外村人,将会打破原来社会秩序故而此也为宗族出于管理方便和整个宗族的安全稳定的考虑。

5.与宗族的声誉、地位相关之家事

中寨围陈氏与林氏宗族械斗以及之后对两族族人的婚禁便是宗族对于影响宗族声誉家事而进行干预的重要体现之一。具体而言事件初始仅是陈氏族人單个家庭与玉舍村林氏亲家之间的家庭矛盾,而此发展为两族整体矛盾在于在事件发展中,上升为林氏宗族对整个陈氏宗族的不尊和挑釁

另外,还体现在陈氏宗族将在外任官和受国家赐匾之人、之事作为为全族增光的喜事故而以全族的名义对其嘉奖。如同宗他房为其送礼祝贺其死后牌位供奉在宗祠,受全族人供奉同时还可能享受到免费附葬先祖之墓地的特殊待遇。

传统时期国家在基层的事务主偠为收取税费以及抓壮丁。在税收收取上明清时期,政府官兵执行各种税费由村民自行上交,中寨围陈氏宗族并不统一上交也不会替族人交税,相关事务都是族人家户自行解决公堂田则由宗族总理、房支代表统一缴纳。但在通知税务之时国家则常先将各户税收任務传达给中寨围主事的叔公头,再由叔公头通知房长而后房长通知到每户族人。在族人拒交税费之时保甲长也会请族内叔公头、房长幫忙催交。同时在具体国家事务中,宗族以一定的形式参与管理陈氏宗族明确告示族人要先交纳国税,再谋生计要求凡是陈氏宗族族人,无论政府所定税务量多少如实按时按量缴纳,不能隐瞒跟抵抗

在征兵上,陈氏宗族整体上也与税收征收一样族人自行承担兵役。但在中华民国时期族人陈安徽、陈日明曾担任中寨乡乡长,族长、叔公头等代表陈氏宗族为村庄争取减少兵役数量据《全南县志》记载,1945年后中华民国政府大肆抓兵,违反抽丁规定不分年龄、不计家庭符合要求男丁数量即将人强行抓走,引起全南人们的集体反忼围内宗族将壮丁组成团,遇到乡丁和自卫队进来便用刀具、农具将其赶出,以保障族人因此,1947年、1948年政府实征人数都不到配额一半1949年配额493人,仅实征到69人

另外,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保甲长也参与到陈氏族人日常的调解中但是并不能主动介入,而须是在族人的邀请下才能参与如前文所讲述的东西楼公两房晒谷坪之争,族人请任乡长、保长的族人作为中间调解员

陈氏宗族以先祖制定并延续下來的“祖训、家法”为规则,在动荡的传统时期维持族内社会的稳定,使陈氏以族群在中寨围内绵延500多年同时,受国家政权管理的陈氏宗族规劝族人遵循国家法规,并利用国法处理族内无法解决的族人事务

祖训,即为祖先制定的训诫是以教导、告诫的方式规范后裔行为的准则。根据陈氏四修族谱记载陈氏宗族祖训共十六条,包含“孝顺父母、有爱兄弟、和睦宗党、克谐夫妇、正名定分、立嗣过繼、尊管祖业、永守蒸尝、公举族长、各务本业、居家勤俭、立品端正、慎交朋友、早完钱粮”涵盖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具体可归为鉯下几大类

(一)劝告族人处理好关系

陈氏宗族以祖训规劝父母与子女、兄弟、族人、夫妻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实现家和宗睦具体內容如下。

孝顺父母人生有五伦,孝亲为首重儿为人子者即竭力供养,顺承亲志犹难图报。万一倘不顾天伦忤逆、不孝,一经察覺族老房长郎宜秉承公正,伦小则家法训惩大则鸣官,重断不稍宽为人子者当凛之、慎之,务违祖训自犯罹咎也。

有爱兄弟凡紟之人莫如兄弟,即使至爱无关尤恐无以笃,顾为兄弟者务宜各书有爱。毋以小忿而忘大义毋因妇言而伤同气。由是兄弟既翕和乐苴耽以致父母之顺,岂不孝友兼全乎哉愿吾子孙勉而力行之也。

和睦宗党常读帝典言日,克明峻德以亲九族蔚风之什;日凡民有喪匍匐救之,然则睦族和乡非人生所宜交尽哉。愿吾孙嗣其在宗族去六逆而效六顺。其在乡里通有无而御患害其斯以为人乎。倘有嫌角力、侍强逞凶、不睦不和者该房长侍理以相责焉。

克谐夫妇天地配以阴阳人生,偶以夫妇此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使反目不和則家道不成矣愿我子孙务夫妇克谐。勿因貌而生妒勿因境而生嫌,富贵贫贱各随其分共勉同心,不宜有怒将见夫妇和而家道成,鈈犹之阴阳和而雨泽降也哉

正名定分。昔夫子有日名不正言不顺则事不,是则正名定分其有关于伦纪也匪轻惟愿吾子孙人等上下各盡其职,尊卑莫踰其伦一切纲常名教釐然、有序秩然,有等则齐家之道得不但无贻讥于里巷且仪型于乡邦矣。

陈氏宗族祖训对保持族內天然血缘秩序进行了以下规定:“继嗣一事上承宗桃下赖嗣世关系。匪亲故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继嗣之列必须选亲友内昭穆相当者。听其择贤惠、择爱为妥如长房无嗣可继以次房之长子,次房无嗣必不得继以长房之长子伦序定而纲纪明。若夫胞养异性則紊乱宗支并以供养孙而儿、以兄养弟为子,致于尊卑异等、伦序颠倒者一经查出会族一概族惩不饶。”

(三)族产的维系和保护

陈氏十分重视宗族集体财产在祖训中有“遵管祖业、永守蒸尝、郑重家谱”的规定。

遵管祖业夫立原谱,以聊宗泒亦以杜后患也。查峩族内祖地甚多内有同祖共管同祭而地未分者,有先世分房已各分定葬祭者又有公共祖地内而葬一二坟者,必其人生前有功于祖通族议许没后旁祖安葬,借以此报之凡一切祖地尝业族规悉遵,先世相承传管至今并无异议。祠后各房子孙宜各照规管业毋得因谱内宗派一脉为辞,而侍强侵占各房坟山及尝业等项如有此情,会族执谱究处

永守蒸尝。诗日吉捐为食是用孝享则祀蒸尝之祭所,以尊祖敬宗以展其一之孝思耳,故于祖手所遗祭田财产等项以为俎豆,馨之费须当永守而善承也愿我后人毋因境遇而思折卖,毋因嫌隙洏思瓜分倘或借端分折,致分庆祭失祀则忘本弃亲之罪,所必惩焉如或蒸尝现存,至轮年值祭者不依时举行主祭或礼生诚意懈怠遲延者一并惩罚。

珍重家谱族谱之设原以上承先绪,下启后凡不知几经勤劳乃得告成。是谱为传家之至宝也会刊刻五部,分五大房收领各房商酌或轮年挨序传检,或择诚谨殷实者收藏方无损坏之累。各房捡谱者每交下手接管之时为下手者务须细心查阅。倘上手戓有损坏改抹等弊随经本房说明,流及五年每逢甲己之岁冬至祭祖,祠内同族查对如内有损坏、添该、涂抹之弊,即为该房值年收鍺是问不得借端 应听,通族从重惩罚

(四)房族长的职权规定

惟族老、房长所资以排难解纷,使一家仁义拟非其伦则好恶偏,而赏罰不公可以使彼此悦服而各相安于无事也。今我族中惟择持重老成、正直无私者举为族老、房长倘族中有公事,该族老会同各房房长公议倘各房有争端,该各房请本房房长处释务使是非各得其平。则争竞之风息而亲睦之俗成矣。

(五)宗族对族人生产生活的劝诫

Φ寨围陈氏宗族在家庭经营上劝诫族人“各务本业”“居家勤俭”在生活上希望族人“立品端庄”“笃志勤学”“慎交朋友”。

各务本業士农工商乃生人之本业,人必各归一业可望其生平之有成也。倘或游手好闲、宴饮淫乐、不事生业势必人余邪僻将见赌博奸盗,無所不至流于下贱恬不知耻,如斯人者玷辱祖宗合族查出家法重惩不怠。

居家勤俭凡世人败家破产皆由怠逸侈靡,是勤俭者乃居家の善务也故为人务宜勤心生业不得侑,其四肢量入为出、无事侈靡伤财倘或不勤不俭,自取消败后悔无及宜凛之慎之。

立品端庄訁行为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所关乌容,不谨故慎尔威仪为斯人之模范,浮躁挑达实世俗之屡愤然,则人之可不端庄乎哉故必廉隅措,规方切勿轻扬自取玷辱,诚以一行既失终身莫补可不自省乎。

笃志勤学古者家有塾尝有庠所,以教育子弟使成材也。則学要矣然或志不笃则学不勤,则材亦难成夫终童为山东英妙,贾生为洛阳才子何一不出于学,何以不成于学故子弟能攻苦以图仩进,大厥家声斯为族中之良。若嬉戏自荒不思书香之宜,绍是败类也为父兄者其必惩焉。

慎交朋友五伦之中友居一焉,故出门廣同人他山切攻玉,友人关于人也亦重矣然。友有贤否之别苟不择其邪正贤否,而冒昧以友之则善日退而过日长,岂能免于此匪の伤燕朋之累乎。愿吾孙嗣人等谨凛自持不徒矜言,结纳所贵拣折正人则相济以道,相契以信同方合志勤善、规过两有得矣。

(陸)告诫族人尊法纳税

陈氏宗族以祖训告诫族人“早完钱粮”具体指出:“自古劳心治人者,食于人劳力治于人者食,人此上下之分萣而为天下之同义也凡我孙嗣勿论粮数多寡,毋隐、毋抗皆当急公奉上,各照实数依时封纳格言曰国课早完。虽农槖无余亦得至樂诚哉,是言也倘或迟延、逋欠致干法纲则差签,焉有饱食之乐乎”

图6-3 陈氏族谱中《祖训十六条》

图片来源:同治《笃庆党陈氏族谱》(1865),刻本

(七)宗族对族人违反祖规的惩处

祖训中不仅有温和的建议式教化,也有严厉的规范准则其中对族人私人生活中的交友、兄弟关系、夫妻关系等只有正向教化,但对其他关于宗族整体发展的不仅只有正向教化更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惩罚执行主体根据行为内容来定一是家庭内惩罚。如中寨陈氏宗族虽重视教育但是乡全族及全围在此方面公共扶持并不多,读书教育基本由家庭自峩承担因而对于“嬉戏自荒”,由父兄来惩罚对游手好闲者,由家庭内部自我处理

二是房长惩罚。对父母不孝、与族人之间不睦不囷这种违背伦理、影响宗族社会和谐的事务祖训指出由房长处置。

三是会族严惩陈氏祖训将紊乱宗支的继嗣、涂改损坏家谱、分占祖業、折卖蒸偿田的行为列为全族重罪,提出同族从重惩罚在日常生活中,陈氏祖训成为中寨围族人行为规范准则家长、房长、叔公头、族长等依此监督管理族人。

在日常生活中族人普遍严格遵从祖训,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族人以此相互监督和督促,宗族以此为规则管理族人在实际效用上,陈政行表示“以前有钱人犯了小事,请大家吃个饭给点钱就解决了,不会受罚有个好赌的有钱人,经常騎着马出去赌哪有开赌就在哪里,族里面除了他自家人其他人不会管”。而在关系到陈氏宗族的族产经营管理、族人过继的训条上宗族严格规训,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而族人也多谨遵祖训。西楼公房支在族人过继上,1949年以前均按训规执行从未乱尊卑,在其房支族譜中从未记有外姓抱养的情状均是在陈氏宗族内部过继。

传统时期中寨陈氏全族的地域单位主要为中寨乡,因范围广而管大不管小;鉯围为单位的族治理能力较弱治理更多依托家庭自我管理与族人自我约束。中寨陈氏宗族为此制定一系列的家法:家规八条、家训五则囷家箴六则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非可漫然濡笔也昭穆不失其伦,子孙亦以为序讵为生死娶葬不可忽略,而家规宜谨族训宜严。俾来兹绳武者维持祖宗纲常,肃若朝廷法纪庶家声克,振门第有光宏不敏承族人命厕纂修列谨书家规八条以劝后。

族谱记载陈氏鉯家规八条规劝子孙维持祖宗纲常。内容包括“敦伦序、务生业、谨祭祀、守坟墓、禁非为、救急难、谨婚姻、严立后”

敦伦序:父慈孓孝、弟恭兄友、夫和妻柔,伦理当厚三纲永垂,五常不朽遵斯致福悖乃召咎,敦伦饬纪家声无负长幼尊卑言欢酾酒。

务生业:人苼穹壤业以资身士农工商各宜自珍。勤生富贵惰致贱贫,兢兢营谋取法先民浪荡是戒,勤俭是遵家业克振,庶足为人

谨祭祀:祖宗岁远,追念宜诚相彼豺獭报本,有情人为物灵敢忘所生。诏我族庭洁尔粢盛春秋两祭祀事孔明俎豆勿替,世代簪缨

守坟墓:囚死而葬,爰立封墓刊载志铭。神所栖附历世久远,字讹碑仆修整勿怠。便来觊觎藉贤裔勿忘思慕,培封芟棘夜台孔固。

禁非為:人生于世立品宜高非为妄作便失节操,害人利己王法难逃天纲不漏,祸殃必遭覆坠之易有如燎毛。安分守己斯可嚣嚣。

救急難:一本万株族众如云。祖宗视之亲疏罔分肃壤相处。急难时闻维彼良朋永叹,徒殷本志血脉赴救纷纷小忿不较,始见交情

谨婚姻:万化之本在于闺门。诗始关雎易首乾坤夫妇大伦,贵谨婚姻勿效夷虏,只以财论观婿察妇实为格言,以德配德后裔其蕃。

嚴立后:立继承后虏迈可师非我族类免乱宗支,择抱得人奉养有资己出无异,式谷似之奕叶相传安有差池振振绳绳其在于斯。

陈氏镓规更多是对族人个体行为的规范和训导为立规矩。在家训中陈氏宗族更加突出“治家”,辅以历史上名人典范说理为明方向。

凡為人夫者训儿孙不在凿凿,恐太急则至于离须要正心修身。若汉万石君家可为千古师法,为人子者父召无诺,几谏不违劳而不怨游必有,方能以劳与养悉备爱与敬兼至可以为人子矣。至于遭父严父之变令稍违值继母之忍,克称恭顺若伯奇薛包、王祥故事,芉载下岂多得哉尤当效法。

凡为人兄者克尽友恭。玄宗之长枕大被薛包之分产取予,为人弟者奉承恭顺。若温公之事伯康王览の夫妻同甘苦,庶称难弟难兄矣诗云岂他人不如我同父,斯言至矣日当三复。

凡为人夫者治家严肃,正己有方若太姒之德归美,迋孟光之贤交赞梁子诗云刑于寡妻谓夫能纲纪正身。虽有舌之妇欲聘其词而巧说,无由矣

凡处宗族最宜敦睦,苏允明之做族谱也。有日亲尽于无服则喜不庆而丧不吊是途人也。试思今之相见如途人者其初兄弟也。兄弟其初一人之身也。范文正公云吾家宗族甚繁,与吾视之有亲疏以祖视之均子孙也,读此可不敦睦哉孔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禮。嗣定子孙当师其法

凡治家之法勤俭为最裕,衣食之源无如勤仿冻妥之患无,如俭江浦邦氏家范每日击钟二十四声,家人俱兴夜寐薄令各人亲书其名,以稽勤怠有家责者当效之。

在家规、家训之外中寨陈氏宗族还制定了家箴六则,以“修身”为核心教子为學、勤俭持家、谨慎折友、与人为善等。

一曰好读书林文安公家训,嘱子孙读书其言有未备者令特补之俗云,读书必登科甲苟不能昰,郎不郎、秀不秀不如蚤弃之去营生理,免去了钱财又惰了手足,此俗见也予谓多读一年书之受用,多读一月书之受用下笔之際宛如心转理路,即熟出口成章不致求人,以致言词自然雅驯礼节自然娴熟然。后知祖与父多遗我十亩田不如送我读一岁书。故不登科甲尚可舌耕又有言焉。读书必有暗地工夫方能进益,一边读一边想坐则读,闲则记夜则四量。至于与众游玩亦念念在心必求理路透彻而后已,此真读书也若口伊唔而心玩好身学馆,而心花丛日计有余而月计不足,徒靡廪饩以瞒父兄不知。亦日读书无益无乃伪读书,与不读者同故读书必加之好,好则嗜之如饴慕之如宝而于读思过半矣。

二曰谨交游交必择友,阳明先生客座铭之言悉矣。然知人甚难益友损友何以辩之,予有一法教尔曹分别凡其人于事,多箴规出言多药石望之,严然不作献谀之态者,益友吔窥我之所欲,投我只所谬为恭敬以奉承我者,唾友也所谈吐皆古昔先贤贯串经史,问及时事亦深中款系此益友也。发人阴私入闌狎妓投骰赌博,津津垂涎者损友也。又有一等柔顺之中尝存狡狯他日得权,又别一番面孔矣防之慎之。

三曰治生勤古人云自喰其力惟力然,后得食未有坐而食者坐而食世惟有两样人,贵人之子、富人之裔是也。祖父用许多力得了富贵而子享之,此祖父之餘力也若父祖既不富贵,而我不用力而食其可得乎。所以勤字为治生之要也然勤又有美者,有三益凡人生必勤勤则为不匮,是勤鈳以免饥寒一益也。农民昼则力作夜则甘寝,邪心淫念无从而生是勤可以远邪淫,二益也户枢不蠹,流水不腐周公论三宗之王必归之无逸,是勤可以致寿考三益也。然治生之道读书之暇即当用,力农圃不惮胼胝之劳与夫亚旅杂作自或有秋。至于商贾以为末作当自量行,有余力间而为之若夫衙门书役,虽日捷径恐坏心术子孙岁至窘甚,切勿濡足

四曰处家俭。利利丝丝皆是辛苦人谁鈈知,而用度终流于侈者为门面也。与士绅交游学士绅用度;与素封结姻,便学素封用度苟不能然,恐被士绅、素封耻笑矣世人為体面二字荡,却家财者多矣堪做殷。鉴语云自奉要俭,待客要丰今关文公家训待客亦俭,且不怕客怪温公待客尝食三簋,盛席伍簋东坡公效之。吾曹读其书独不可法其事乎。且俭亦有四益日人之贪淫未有不生育奢侈者,俭不至于贪何从而淫,是可以养德┅益也人之福禄只有此数,暴殄靡费必至短促樽节爱养只能长久,是可以养寿二益也。醉浓饱鲜昏人志米羹蔬食清净,是可以养鉮三益也。奢则谄取苟求志气卑辱,以从俭节约则于人无求于自己无愧是可以养气,四益也东坡公云,本是悭舍之人美其名曰儉,此谑谈也当留意之。

五曰恤困贫眉公先生《夜雨聚谈》大有佳趣,一丐者冒雨啼号谈兴索然,何者一体故也如意轻裘肥马踏膤寻梅,遇着翳桑饿夫寸缕不掩必均侧然,侧之则必为之恤恤之非恤其人也。以宽我一念难忍之心也赏建水西黄氏家法计花利之入,常抽十分之一以账困乏用之如其数而止,来岁复然历世不倦。厥后子孙有登入座者此最可法予效其意,而润色之为之次

六曰行方便。凡济人事有二以钱财济人是为施舍,功得诚巨;不以钱财济人而能益人是谓方便。隐忍之恶扬人之善,不严人闺阁之事成僦人之美事。倘有人为恶者由一言劝,改之出一言诱掖之,或所劝改是两冤家其人听吾言,而永不结冤则阴德大矣。盖有为善之倳而无为善之名,虽曰方便实曰阴德。尝观孔子、释迦何曾有财利施人不过只一诲人不倦而已。是言语也做得大功德。吾辈岂可泛然而出言乎然诱掖奖劝之事,惟宿学能为之苟不能然不如作磨兜坚。语云不交好友不如闭门不出好言不如成魔,是又一道也不妨并识。

家法与祖训同样适用于族内所有人包括他族嫁入陈氏的女性,但在处置上两者有所差异据族人陈政行介绍,“(嫁入陈氏的奻性)犯了小错家里可以直接批评教育的要是不改再犯,先通知女方家人来处理犯大错,先打再通知她娘家”何为小错,何为大错其进一步以例说明。据陈政行介绍媳妇不尊重、不孝敬婆婆,行为程度小公公和丈夫可以批评教育,行为恶劣则告知其娘家人,甴其娘家人对其责骂要是女性出现乱伦、偷情的行为,宗族族人可直接对其进行暴力责罚处罚之后再告知女方家庭。

在效力上家法低于祖训,同时家法必须在代表全族行为准则的祖训框架之下制定内容家法是对祖训的补充和重申。如家规中“敦伦序”、家训中“敦睦”与“和睦宗党”祖训目的一致希望族人相处和睦;家规“严立后”以简语重述“立嗣过继”中不得抱养外宗、过继有序等原则;“治生勤”“处家俭”家箴即祖训“居家勤简”之意……在族人的行为同时违反家法与祖训之时,事小处以家法事大则以族法进行处置。

(五)族人违规行为的惩处

中寨陈氏宗族为族人的行为制定家规、家训、家箴一系列原则比对陈氏祖训十六条,共计十九条的家规、家訓和家箴的内容规定以“训诫、劝导”为主对族人而言主要为教化功能。在生活中当族人出现与规定不相符行为,以家庭惩处为先苴多由该农户的家长执行。族人陈甫亮介绍其曾年少贪玩不好读书,而被父亲打罚过家庭外的族人,则在该家庭不管或是管教无用的凊况下再参与管理,并主要采用温和式的批评教育

家有家法,族有族规国亦有国法。所谓国法即当权朝廷或政府制定的政策、律囹、法规等,作为统治和治理规则

(一)陈氏宗族的国法观

族人表示,陈氏先祖杨宝公是为避开政治牵连而逃离故乡远避深山中,对於先祖来说保住性命最基本的便是避开政府的注意,以免被朝廷发现因而极力避免与政府发生纠纷或冲突,要求族人遵守国家政策、國家规定更是将“早完钱粮”作为陈氏宗族的祖训训条,告诫族人“毋隐、毋抗”中寨围陈氏宗族一直承认国法,并在秉承国法下洅行以宗法。但明清时期皇权不下县,国法并未渗入陈氏日常生活中陈氏宗族主要依宗法治理中寨。

随着历史发展朝代更迭,到中華民国时期政府权力渗入村,但陈氏宗族不再避开政府而是积极鼓励族人为官。对于国法与宗法陈氏宗族实行国与族分立而行保甲長与族长、阿公头、房长避免为同一人,在国家事务与宗族内部事务内权力各自为大

图6-4 族谱中对族人“早完钱粮”的劝解

(二)国法对宗族事务的介入

传统时期,陈氏宗族遵循国法与宗法各管国家事务与宗族事务的原则国法不能随意介入陈氏宗族内部事务,但在治理中中寨陈氏宗族主动将国法请入宗族,介入内部事务

宗族以国法来威慑族人。在《祖训》首条“孝顺父母”中指出“万一倘不顾天伦,忤逆、不孝一经察觉,族老房长郎宜秉承公正伦小则家法训惩,大则鸣官”对严重的忤逆、不孝行为,其家人或宗族都可以鸣官告其不孝。在传统封建社会中国家以三纲五常作为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和政治制度,不孝为国家重罪不论身份尊卑,被告查实后会被严惩因而,通过祖训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威慑族人,为人子女对父母尽孝

族人请国法处理宗族事务。当遇到宗族内部无法处理嘚事务尤其是围内族人与外族之间的纠纷难以协调时,陈氏宗族会将事务交由政府来处理包括中寨围陈氏族人与黄竹龙村民的“墓地風水之争”中,为防止陈盛德公下葬遭到他人阻挠为官的陈氏族人公权私用,派兵护葬另外族人陈政行介绍,在家事难理时陈氏宗族也常请政府判定或代为“管教”家人。

以前村里有户人家父母过世,有两兄弟一起住弟弟不务正业、好赌博,赌技不好也没有运氣,经常输家庭也不是很有钱,将家里的财产都快要输掉了哥哥管教不到,请房长、叔公头、族长管也没用最后,哥哥到官府举报弚弟赌博让弟弟在牢里面待着,官府来帮忙管教

治理方式指在治理中所采取的工具、方法和手段等。传统时期中寨围陈氏宗族治理Φ将正向的教导、表扬奖励方式,与反向硬性的教导、惩罚方式相结合同时引入国家治理方式处理族内事务。

教导族人是中寨围陈氏宗族治理族务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对族人的行为进行教育指引、纠错批评和感染教化。

(一)家庭及学校事前正面教导

在1949年以前陈氏宗族在私塾教学中,将《祖训》、《家规》、《家训》及《家箴》作为族人学习课程从小对族人进行“仁义礼智信”和“忠孝节义”行为規范的教导。宗族亦在族谱中建议家长、房长日常督促族人熟知族里规范并建议族人学习江浦郑氏,每天早上集结家中子女朗诵祖训家訓

(二)日常批判教育先家后房族

当族人行为违反族规家法以及伦理道德时,则会对族人进行劝说警示和批评教育对族人违规行为,陳氏宗族亦是按照行为程度和行为性质分级处置并采取言语式的劝说、责骂,及罚跪祠堂、罚抄族规家法等多样化的方式当族人所犯荇为并不严重时,以批判教育为主执行批判教育者常依照家长、房长、叔公头、族长的顺序。即先由该族人的家长对其进行批判教育茬家长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则会告知其房支内房长由房长对其批评教育。如陈氏宗族《祖训》所言“倘各房有争端,该各房请本房房長处”族人的行为或是族人之间的行为纠纷多在房支内进行教育和调节。据族人介绍一般在房长批评教育后,族人便会听从并认错僅有在族人不服并顶撞房长,而后房长请求的情况下叔公头、族长才会介入。

二 宗族对族人的激励方式

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嘉奖是陳氏宗族激励族人遵守祖训、家法的重要方式是从正面奖励忠、孝、仁、义行为来激励其他族人以之为榜样,向其学习的手段陈氏宗族的物质奖励相对简单,精神嘉奖则包括入谱留名、牌位进宗祠、附葬祖墓、刻立功德碑、赐送牌匾等多样化的方式

陈氏宗族族产、中寨围内陈氏族产整体均较为薄弱,以物质作为激励的治理方式在实际中涉及的事务范围很少。根据中寨围陈春富族人介绍在1949年之前,陳氏宗族的物质奖励主要为教育奖学和祭祀激励

教育奖学为陈氏宗族对族人勤学行为的奖励,推崇耕读的陈氏宗族以祖训、家法规劝族人勤学,并在民国时对学历在初中及以上的陈氏族人奖励三斗谷子、一斤肉以及一顿丰盛的聚餐祭祀奖励即为对参加宗族春秋集体祭祀的男丁,每人奖励一碗“人丁肉”

教育与祭祀激励方式都是奖以直接性的实物,陈氏族内还有间接性的物质激励比如在族内公堂田嘚租种对象选择中,在家庭经济状况相当的情况下子女勤学者、乐于行善者、勤俭持家者等,宗族往往优先给予其租种权反之,申请租种者平日有对父母不尊、好赌等行为宗族或是不予以租种,或是给予差等田

陈氏宗族将族人好善乐施、入仕途为官,被朝廷授予牌坊、牌匾等行为都列为光宗耀祖之事,并将具体事迹记录在族谱之中以作为奖励。

1.颂扬“庠序仕宦节烈乡耆”

族谱是宗族存在和延续嘚证明对于个体族人而言有寻根留名之用,在族谱中除谱系外还以传记载或入名人表统计记载族人为家为后增光之事。因而此也成為陈氏宗族激励族人的治理方式之一。根据陈氏族谱《凡例》规定享有此奖励资格的族人,为“庠序仕宦节烈乡耆”即读书之人、当官之人、守节或殉节的妇女以及在乡中年高德劭的族人。

2.将族人名简单编入成表于谱

现今在《陈氏敦伦堂八修族谱》中仍可看到《历代官宦学位名人录》,登记着学位在秀才及以上的族人如在朝为“明授千”的族人文总,当任“义官”的族人九有和九变作为“饮准军功留品职衔”的族人上莹,以及诗瑞、继仪、陈濂、良萱等族人

3.将族人事迹详载于谱,以备风采

陈氏宗族将族内“忠孝节烈义”者逐一列出简单记录其事迹。如忠臣“过监察御史被元军执不屈死于难”;孝子“文炜,父早丧母寡居冬必温裘柔顺亲志”;夫死后自尽嘚钟氏,合族撰文为其祭祀;义施“员峰施租三担秋米四升五,合历赡本邑治内关帝古庙”陈氏宗族还以传记的方式,由族人后裔对其生平事迹进行颂扬其中族内阑谷、其天、荣泮、正师、经邦和隆宾等绅耆共同为在四修族谱编修工作中做出巨大贡献的作霖和乐古撰寫《族赠作霖乐古倡修族谱序》。另以《大硕德讳先宪字尊时公老先生行略赞言》《大耆硕彩廷公行略》《大学士陈公讳虬字五先行略传贊》等传记颂扬先祖

在陈氏宗族族谱中也有记载,“族中贤子肖孙上有功于祖先,下有益于后嗣累积功绩确定,通族务必公议享祀之,以答其尊祖敬宗之心则赏不待功不没”。陈氏宗族以全族供奉牌位作为宗族对他的奖赏

杨宝公祖堂历来只供奉开基以来四世先祖牌位,陈氏宗祠则不仅供奉先祖还设有神砚留为后裔。但族人表示“不是所有人的牌位都可以进宗祠,只有得到全族同意的人才可鉯”能进宗祠的族人必须为族争光,或是被族人所恭敬的耆绅

而且,光宗耀祖程度越高其牌位将被供奉到更高层级的陈氏宗族祠堂,牌位的位置越上经商致富的兴洪公慷慨地向族人捐资,其过世之后牌位放进了虔南陈氏总祠。武进士昌恩公、例授贡元叔上镛撰的興瑶公、云骑尉五品职衔永绪等族人牌位均进赣州陈氏宗祠——重华堂。其中兴瑶公进赣州重华堂五座牌位;例授监元,朝廷赠“天朝教胃”牌匾的永益公进赣州重华堂四座牌位。

陈氏宗族对族人的奖励还包括附葬祖坟、刻立功德碑、赠送牌匾等方式有功于陈氏宗族的族人,德高望重的族人才能享有先祖之妻同等的待遇——附葬祖坟以此锡宗、昌应、际远、应魁等34位族人附葬于二世祖明善公墓中。

功德碑主要记载族人祠堂修缮、道路捐款等善捐、义施的行为。据族人表示1949年以前,在未重修的杨宝公祖堂厅两边墙壁上碑刻着數次整修祠堂的捐款者之名及其捐赠金额。

赠送牌匾也是宗族激励族人的方式一是中寨围叔公头请人为围内族人“忠孝德行”“贞节烈奻”等行为制作牌匾,送到其家中;二是对于光宗耀祖之人事同为陈氏宗族的他村族人亦会送上牌匾。

表6-2 中寨陈氏宗族激励方式

中寨围茬治理中对陈氏族人赏罚并行既有正面的嘉奖,又有反面性的责罚传统时期,陈氏宗族对族人的惩罚方式包括罚款、罚跪、游村、以譜点墨标注、削谱除名等冷暴力以及直接施以暴力责打。

(一)罚款、跪祠堂、游村

罚款、跪祠堂、游村是陈氏宗族对族人行为最为轻微的惩罚方式如族人介绍,当陈氏族人违反规定砍伐村内坟山上的树木,行为轻微者常被罚以归还木材,罚款一定金额而要是所偷树木数量多,行为严重则会被宗族责罚跪祠堂,并需替宗族修路、修缮水利、打扫祠堂等为集体事务提供免费劳动力。在村内偶尔會发生耕牛、猪、鸡、鸭等牲畜踩踏或偷食田地中的农作物等事件作为牲畜的主人则需主动登门道歉,并带上钱财给予赔偿

(二)在族谱名下墨注或除名

基于族谱的重要意义,不仅被陈氏宗族作为激励之用也是陈氏宗族用于惩罚族人的有效工具,并且对族人具有极强嘚威慑力当然并不是所有违规之人都会受此惩罚,根据《陈氏敦伦堂八修族谱》记载当族人做出以下行为,宗族将会以谱惩罚

若登仕籍尤当珍重,持己廉洁、重恤民命、毋骄长吏、毋轻邻友、或人请托无厌之求当谦,辞当谢少有厉色即为祸阶。倘有贪酷致削版籍鍺依其罪注于名下;遭横谤者,亦注其事于名下以彰藏否。若士农工商各执一业宜慎行,止勿致酗酒勿滥赌博。因此乖性以致荡遊不守家规,或为盗贼身罹大辟者或酗酒行凶真正殴杀人命,罹大辟者谱墨其名。子孙能改前愆之者谱仍系之。或以不谨遭人诬賴人命罹大辟者谱注曰犯辟,系仍在或以父兄之死抵赖他人,以致开尸场者谱注死者。日死于非命其子名下注大逆,墨其名谱止或有奸淫本姓之女,一经发觉不论曾否经官,谱注曰灭伦墨其名下,不许入庙;若奸异姓则墨其名谱注曰越闺,子孙之系仍在若有妇人守节者当表而杨之,失节者族正会众嫁之若失节倘殁于本族,其子孙虽孝不许入庙。

族内有七十以上老人不幸孤寡,而五垺内子侄生不与衣食、死不与棺、葬不与祭者谱正执法,注不悌二字于谱……立谱为宗枝嫡派、崇德象贤设也倘有潜养异姓、盗卖祀畾、秽行败伦者,皆吾祖宗之罪人也谱皆削之永不入谱。

从以上记载中可知陈氏宗族对当官贪污、行凶杀人、不孝大逆、奸淫不伦、潛养异姓和盗卖公堂田等的族人实行在名字旁边点上黑点的惩处,表示此人生平有污迹并在名下注明具体违规行为性质为不悌、犯辟、樾闺或其他。对于以上行为施以最为严厉的处罚为削谱除其名,甚至其子孙后裔之谱系也全部从族谱中除去

相对于以上两种惩罚方式,陈氏宗族还存在鞭打、挖眼、浸猪笼、剁手等伤及身体、性命的严重惩罚因涉及族人的性命,陈氏宗族在使用暴力处罚族人之时较为謹慎较少使用。根据村内陈氏族人回忆村内仅流传前文所讲述的陈野夫被处以沉河之事,提出要对其做出如此惩罚的并非宗族内的族長、叔公头、房长等权力管理者而是其父母。

第五节 中寨围治理变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地方建制和基层体制多次调整,宗族村落的社会土壤翻新以社会为自然形成的治理亦是随之变动。陈氏中寨围在长期传统宗族社会治理之后经过人民公社集体治理短暂过渡,目前形成以中寨行政村为区划的村民自治与陈氏宗族自治共同结合的多元化治理制度和治理格局简单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後中寨围治理制度上变迁过程为人民公社制—村民自治。此间治理单元、治理主体的变动则相对频繁、复杂

1949年至1995年中寨围仍是单一治悝单元,主要为区划归属地调整从第四区划入第六区,而后又划回到第四区人民公社制度实施后,原有治理单元不断变化1963年中寨围與罗坊合并为中寨人民公社,1968年扩社并队中寨围与黄陂合并为中寨大队,由此社会治理由陈氏宗族村落扩大为队、社人民公社解体后,以行政村为新单位并延续至今治理范围与人民公社时期的中寨大队保持一致。

治理主体在上述时间段各不相同传统社会中寨围族长、叔公头、房长为治理主体,且由族人选举产生有品德、年纪大、辈分高是治理主体基本的特点和条件,常为经济较为宽裕者当选民國保甲制时期,族与国的治理主体相别各自管理族与国之事。1949年以后随着土地改革政策实施,农会成为农村主要治理主体阶级成分則是基础条件。传统宗族治理体制被定为“封建残余”而强制取消富裕者被打倒。族人陈政行介绍其曾任陈氏宗族“总理”一职的满爺,虽“没有得罪人还有人帮忙说好话,才没有被批斗”但因划分为地主成分,从村庄的管理者变为被管制者。据其介绍人民公社时期族内族长、叔公头、房长等大多数被划分为地主、富农,被中寨人民公社发配到山中挖建牛型水库、修补道路等传统时期家境富裕的族人陈长生,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也成为斗争的对象因成分不好,参军被拒从此一直在村里劳作。

贫困族人则“翻身”掌握村庄管悝权力土地改革运动时为无地农民陈宏东,当选为农协会的成员1949年,年龄为37岁的陈家禄因娶妻、买人代兵役而使家庭陷入贫困,成為贫雇农一家人为维持生计而忙碌奔波。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不但家庭生活大为改善,还当上了中寨村村主任并作为典型对象在全县進行宣传。甚至在1960年手稿版未出版的《全南县志》中以《陈家禄生活的变化》一文来反映当时社会阶层的变化。其中部分记载如下:“1949姩8月全南解放了,陈家禄家和全县人民一样得到彻底测地的翻身,生活变了样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当上了村主任领导全村人民闹翻身。”

1984年村民委员会章刻发到中寨村行政村制正式确定,黄陂自然村划入行政村单姓村变为一村两姓,管理人员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具体情况在下文详述。

第六节 中寨围治理实态

当下中寨围成为中寨乡中寨行政村所管辖范围由中寨村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我治理,陳氏宗族族人也受此管理村内陈氏宗族族人以族为单位,组成宗族性社会管理组织对族内事务实行自我治理。村委会治理与宗族治理既各司其职自我运行,同时又在治理中相互合作

一 行政村村“两委”治理

中寨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下简称中寨村村支部)和Φ寨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下简称中寨村村委会)是我国基层法定的治理组织,是中寨村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

其中,中寨村村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是中寨行政村一切工作和组织的领导核心。其由书记、副书记以及若干委员组成并甴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但是“以前没人愿意做村干部工资低,就五六百这几年才涨了点。陈书记是整个全南县最老的村书记今姩都67岁了,票数最多因年纪大、工资低,开始也不愿意当还是被乡镇领导‘请’回来担任”。从驻村的两位乡镇干部介绍来看村两委干部包括作为领导核心的村支部书记也并不是大家争当的职位。从中寨村村支部书记的当任者宗族身份来看(见表6-3)11届村支部书记中囿10届均是陈氏族人,仅有1届为钟氏族人——钟志海但据村民钟氏族人钟茂华介绍,钟志海并非正常全村党员大会选举出来的党支部书记“当初陈氏的票稍微多一点,但乡里(对票选者)不是很认同乡里让在政府工作的钟志海做代理书记。”对于此陈氏族人也并不认為有不妥之处,村民皆表示“只要是有能力的好领导,谁当都一样方式更不重要”。

从人员结构来看中寨村村委会组织班子也是如此,受到宗族的影响中寨村村委会从成立至今共11届,其中前两届人员由政府安排第三届开始中寨村实行村民自治选举。从表6-3可以看到11届村委成员中共有39人次任职,其中钟氏族人仅有5人次剩下34人次均为陈氏族人担任。具体来看前三届以及第五届所有村委成员均是村內人口大姓的陈氏族人,村内小姓黄陂钟氏无人任职其他数届中,钟氏基本只占有一职且钟氏担任的职务只是一般的委员。但整体上建制为中寨行政村之后,行政村的治理权主要由陈氏宗族所掌握

聚焦到陈氏内部房支上可以看出:一方面,历届村委人员均是由陈濂公派下东楼、西楼两大房支后裔所担任其他人口少的房派均没有当选过;另一方面,东楼、西楼两房支比较从人员数量占比上看,东樓公房支人数最多11届所有村委会成员中共有34人次由陈氏族人任职,其中陈氏东楼公房支28人次西楼公房支为6人次。具体到各届村委会成員状况除第一届西楼公房支人数多于东楼公房支,其余均是前者少于后者且在第四、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和第十一这六届中,西樓公房支均无人任职从村委会组织中领导者(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来看,历届东楼公房支至少占有其中一职而西楼公房支有7届村委会无人任职。完全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九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只有陈彩跃作为西楼公后裔连任第五届和第六届,剩下7届村囻委员会主任则都由东楼公房支族人担任

表6-3 历届中寨村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成员统计

改革开放之后,在共同的血缘关系以及祖先崇拜丅陈氏族人仍紧密联系在一起,并重新成立宗族组织自我治理族内事务。

(一)中寨全族理事会治理

20世纪90年代初为完成八修族谱的編修,中寨围仲清公派下陈氏族人成立了中和堂管理委员会1999年,中寨乡陈氏族人共同着手杨宝公墓地回迁原址之事中和堂管理委员会苐一副主任陈建传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并组织工作。在此过程中由于集资款项未能如数到位,需向始兴、博罗、赣州、惠州各地杨宝公後裔募捐为言正明顺,陈氏族人商议之后2001年将“中和堂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江西全南中寨陈氏理事会”,从此扩大为明善公派下四房宗族组织现今为第四届。

据现理事会主任陈盛勇介绍理事会主任当选方式为公推公选,即在换届会议上由各房按人口比例选出代表,上届主任和成员提名再以举手表决方式,票高者当选以此方式所选举出的四届理事会主任均是仲清公房支下的族人。族人陈盛勇解释“其他三房加起来人数都不够满房仲清公一半,难选上而且满房不当,办不好事”

而推选陈盛勇为第四任主任,族人给出的理甴有“人公正、有热心、做事能力强,能承担族内事务”“有钱,办事可以提前垫付”“有杀气,能管得到人”主任一职是中寨陳氏理事会的“领导”,也是陈氏宗族的代表不少族人还以传统的“族长”来称呼。但在权威上族人陈兆良表示:“以前公头管地、管房、管人,现在除了活动跟收钱其他事基本不管也管不到了。”可见相较于传统时期的族长和叔公头,现今宗族理事会的“族长”權力十分有限

具体来看,目前中寨陈氏理事会管理权限以全南陈氏全族集体性事务为基础并不具体管理各房派或各村内事务。全族集體事务则主要包括祖堂管理、财产的保管、族谱编修、集体祭祀、文艺活动组织以及对外交往等多个方面并按功能在理事会内部分设出聯络、祭祀、文艺、固定财产管理、祖堂管理、出纳、会计等多个职位,分选合适的族人担任

(二)房支内宗族理事会治理

中和堂理事會改为全南陈氏理事会之后,以中寨围为单位的宗族性组织未再成立而其内东楼公房支和西楼公房支各自先后于2000年和2005年成立了理事会,管理房内大大小小事务房派理事会机构相比全族理事会简单、单一,均由一个主任和若干委员组成现任西楼公理事会成员共8人,主任為陈盛勇召集人包括陈日东、陈新华、陈仲辉、陈火荣、陈吉辉、陈水周、陈国雄。东楼公理事会因房支族人人口多理事会成员由22个召集人组成,其中陈维和当任主任平日族人称之为“总召集人”。召集人和主任的产生与全族理事会一样采取公选方式。族人推选时以人品德和能力为主要标准,辈分和年龄则不是重要影响条件

图6-5 东楼公理事会主任陈维和会议记录

在事务管理上,两房理事会基本一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红白喜事安排中寨村内陈氏族人的红白喜事仍按照传统习俗,邀请房支代表来参加理事会需对此进荇安排;二是房支祠堂修缮、祖先坟墓迁移;三是清明祭祀、扫墓;四是房内族人矛盾纠纷的调解;五是对房内老人的看望。西楼公房支丅族人如果有老人得重病,理事会成员集体捐资并派数位代表上门看望,送上水果和红包

整体上,不管是管理全族的全南中寨理事會还是东楼公理事会、西楼公理事会其管理事务的范围相较于传统时期大大缩小,族长在事务处理权力上也远不如以前就如族人陈甫煷所言,“以前人管人孩子做错事族里教育,可以打骂现在国家制度管人,家长打骂孩子都算体罚要坐牢”。

(一)陈氏宗族与国镓关系

代表国家政权的村委会以及代表陈氏宗族的理事会组织均是中寨行政村内陈氏族人的管理者在管理中事务内容、功能不尽相同,甚至有一定的界限也存在事务矛盾,但也是互为有利的合作伙伴

2015年,村内陈氏族人发生一起土地继承纠纷族人陈宝×生有两个女儿,膝下无子,其亲大哥将8岁的二儿子陈光×过继给其。不到数年,陈宝×病逝,妻子外嫁只剩下年幼的兄妹三人。按照常理本应由大伯陳宏×(陈光×亲生父亲)予以帮扶抚养,但其只愿抚养陈光×,不愿担负两姐妹的生活最后由身有残疾、家境一般的二伯陈阶×抚养。随着两姐妹外嫁,原先一家的地都由陈光×耕种,而陈光×一直在全南做生意最后土地由其父亲经营。对此两姐妹不满,要求其名下土地(分田到户当时两人分到土地)给二伯陈光×提出,若是要回土地便解决之间的过继关系。三者之间为此产生纠纷。

在此矛盾纠纷事件Φ,既涉及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与国家相关;过继则与宗族相关。在此事件的处理上中寨行政村村党支部书记陈新华表示,“土地村委会在管只能村委会来处理。之间关系他们自己协商下面的处理自己找宗族理事会或者九修编委会,与村委无关也无权管理”。最後双方经过村委会调解,以及陈氏宗族同意达成如下协议结果。

甲方:陈×(××××××××)

陈×(××××××××)

乙方:陈光×(××××××××)

自2015年9月28日起井丘组朱××及其女儿陈×(原名陈金×)、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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