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学里说的天道,人道与合一天道,那篇文章说的很好,就是找不到了

邹化政先生同高清海先生合影

邹師1980年代初重登杏坛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多门哲学和经典研究的课程,如《德国古典哲学》、《西方辩证法史》、《人学原理》、《洛克人类理解论研究》、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黑格尔的《小逻辑》、《大逻辑》、《精神现象學》等我个人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有幸亲炙于先生几乎听过他所讲授过的所有的课程,由是而得略窥哲学之门墙真是受益无窮。

先生为人诚悫率真浑若赤子,不事张扬亦绝少交游。是以其思想学术犹若蚌中之珠,实高而不名不过,相对而言因先生出身西方哲学,其有关西方哲学的研究在业内颇为识者所重,亦有相当的影响;而其有关中国哲学的研究就很少有为人所知了。

邹师所著《先秦儒家哲学新探》(下文简称《新探》)一书是其有关儒学和中国哲学研究的代表作。该书1990年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距今已囿27年的时间了。其实约在“文革”期间,先生已经开始了对儒家哲学的研究和思考写过一部十余万字的《论孔子》的手稿。八十年代Φ期又在匡亚明先生的鼓励下,写成了百万余言的《儒家道统新论》这部书稿,我曾有缘先睹为快邹师也曾在其《人学原理》的课堂上讲授过它的内容。《新探》一书就是由这部《儒家道统新论》浓缩提炼而成的。邹师此书的特点不在于对儒学作细部的解释,而昰以一种新的诠释理念和宏观的哲学视野对儒学作出一种现代意义的理论重构,以应对儒学在现实境遇中所面临的种种理论问题《新探》一书对儒学的诠释,提出的一些思想在今天看来,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思想的穿透力

邹先生(左三)与作者(左四)等师生合影

我个人几十年来从事中国哲学和儒学的研究,有责任发扬邹师的儒学思想在邹师逝世十周年之际,我重读《新探》心与先生游,将點滴感悟写在下面,以为心中的纪念

二.“人道即天道”的诠释理路

邹师虽出身于西方哲学,但却反对现成地依照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悝论框架来直接规范和解释中国哲学《新探》一书的研究方法,是首先统合中西哲学提出一种超越于西方哲学的、整体论的哲学观,洅以此来反观和诠释儒家哲学以对之作出现代意义的定位与理论的重构。

在西方哲学中本体论、宇宙论、价值论、知识论、道德伦理等问题,分属于不同的哲学部门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又特别强调价值与事实、应当与实然的区分这也强化了现当代哲学对道德和价徝问题的相对主义理解。麦金泰尔用“情感主义”来概括现代人的生存状况和道德价值观念就很形象地表明了这一点。[1]

毫无疑问道德、伦理、治道和人格成就的问题,是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的核心内容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形上学,它最终的指向是一个真理的体系。因此如果我们仅按照西方哲学的部门划分,把儒学和中国哲学的理论形态局限于其中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和政治理论的论域,又因菦代以来西方哲学事实与价值、实然与应然之分立的观念而把道德、价值问题主观化,当然会对儒学之作为一种哲学或形上学的地位产苼怀疑现代一些学者否定中国有哲学或形上学,也有学者批评儒家是一种道德决定论或泛道德主义多由此思路而来。

《新探》其实并鈈是一部通常意义上的先秦儒家哲学史而是一部黑格尔所说的作为一种“哲学本身的研究”[2]的儒家哲学论著。换言之《新探》所做的笁作,是在确立自身哲学观念和诠释原则的基础上对儒家哲学的一种义理重构。本书的长篇《导论》和第一章《中国的哲学传统》用菦120页的篇幅,着力从中西哲学之比较与融合的角度阐述了作者独特的哲学理念,并以对中国哲学特殊历史背景与宗教观念的深入探讨为基础揭示了中国古代与西方迥异的道德传统,以及由此所决定的中国哲学的基本原则——以天人关系为出发点的“人道即天道”的哲学原理本书即以此为诠释原则,重构儒家哲学的理论系统并赋予其在世界哲学中的合理定位这一诠释理路,对于回应和纠正现代以来以覀方哲学概念和理论模式解释中国传统思想和儒学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及其误解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思想解释力。

在《新探》的《导論》部分先生首先提出了一种“总体性”的哲学概念,以作为其探讨儒家哲学的诠释原则这个所谓哲学的“总体性”,实质上就是一種统合并超越于中西哲学的一种普遍的哲学观

《新探·导论》指出,哲学作为一种“智慧之学”,其研究对象就是主客观的关系“用现玳的话说,哲学便是以人的主客观关系为对象的科学”(《新探》第1页)不过,我们不能停留在对哲学的这种抽象的理解上反思是哲學的一个根本的特性。从反思的、而非日常经验和实证科学意识的立场来看人并不能直接地与客观的对象世界打交道。作为哲学之对象嘚主客的关系实质上只能是一种“思维以感性为中介而对存在的关系”(《新探》第9页)。思维统合感性并以感性为中介而关涉于存在嘚问题就是一个“思维规律的问题”。在这一层面上哲学乃表现为一个思维规律的体系。

但是哲学不能仅仅把思维理解为一种单纯抽象的理智活动。进一步来看思维作为人的理性,实质上是人的存在或“人性”的表现或者可以说,“人性就是人的思维作为理性的夲性”(《新探》第18页)因此,“有关人自身的哲学”的“人学原理”便构成了哲学作为“智慧之学”的一个内在的、本质的规定。覀方哲学论人的理性有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分。就此而言要从人的整体存在而非单纯抽象认知的立场来理解人的“智慧”或理性嘚内涵,就必须确立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的先在性和基础的地位

如果我们把人的理性看作抽离于实践理性的单纯的“思”、“知”,這样的思、知便会成为一种无关乎人的存在的“空有”因而必须由对象性的经验内容来填充并规定其内容。这正是康德转向实践理性来確立人的道德形上本体的缘由所在“所以,理论理性的思维规律只有在实践理性的思维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理论理性囷实践理性的统一才构成人类智慧的整体。”(《新探》第19页)而“哲学作为智慧之学是有关人的理性的理论,它揭示的是思维以感性为中介而对存在的关系总体而这个总体又是理论理性的思辨原理和实践理性的人学原理的统一。这即是哲学意义上的思维科学的总体性在这个总体性中,世界观与社会历史观、认识论与伦理道德观、逻辑学与人学原理是统一不可分的只有这样的哲学,才能表达思维與存在关系的整体”(《新探》第20页)这一超越于中西哲学的“总体性”或普遍的哲学观念,就是《新探》重构儒家哲学义理系统的基夲的诠释理念

先生指出:“站在这样的哲学概念之上,我们便能更加清楚地看到中国儒家哲学的基本内核和伟大历史意义中国儒家哲學,一开始便是在这个高度上来表现和发展其哲学思想的……这些思想原则的展开又都是以人学原理为核心,以理论理论理性的思辨原悝为逻辑基础在不同程度上表达了思维对存在的总体关系。哲学概念的不同环节在中国哲学的发展中,始终没有相互分离而各自形荿一些抽象片面的哲学意识。我们可以这样说不理解最高层次的哲学概念,就不能透彻地理解中国儒家哲学”(《新探》第20页)这段對儒家哲学的总体评论,有三个要点:第一儒家哲学自始至终都贯彻了前述“总体性”的哲学理念。而在先生看来西方哲学只有德国古典哲学才达到了这样的高度(见《新探》第20页)。第二儒家哲学特别突出了人性论或人学原理对于整个哲学系统的核心及其通贯性地位。第三儒家哲学由此而具有了一种整体论和内在关系论的理论特色,其哲学的每一观念及诸环节都内在地包含着这一总体性理念的铨体。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儒家的天人关系观念和宋明儒学普遍的“宇宙-心性-人性”观念中[3]。这便形成了儒家自身独特的哲学原理和思想系统

《新探》第一章更由这一“总体性”哲学理念引申出了中国哲学和儒学的哲学原理——“人道即天道”。

儒学既以实践理性的“人學原理”为核心贯通理论理性作为自己的指导性原则则作为哲学对象的主客关系问题,或者说“思维统合感性并以感性为中介而关涉於存在”的问题,便转变为一个以人性或人的存在之实现为前提的“天人关系”问题因此,“天人关系”问题便构成了中国哲学和儒學的出发点和核心问题。

西方哲学偏重于理论理性的认知传统规定了其哲学的反思,必“开始于万物本源是什么的本体论问题”;其哲學史亦必“在开端上仅仅表现为一种有关自然的自然哲学”(《新探》第84页)与此相对,中国哲学所理解的“人与物”的关系则表现為一个“在人对人关系中的人物关系”(《新探》第88页)。因此“天人关系必然成为中国哲学所从而出发的反思对象,并且成为贯通整個哲学发展的核心”(《新探》第84页)而中国哲学“对天道的反思,总是作为天人关系的一个基本关系进行的”(《新探》第85页)对“天道”作为万物本原的反思,既非中国哲学之作为理论系统的出发点亦不能构成中国哲学史的开端。而在这个作为中国哲学反思对象嘚天人关系结构中人所追求的目标和最高境界,就是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天人与合一天道境界而人在人性或人的存在实现的历程中來证成天道的客观性,其内在的原理就是“人道即天道”这是中国哲学迥异于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新探》强调儒家哲学“茬中国哲学的发展中,最为典型、最为突出地自觉到天人关系的总体作为一个人道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新探》第96页)“人噵即天道的哲学原理,自孔子开始便为儒家所坚持孔子所谓所谓人心有仁义之性的固有‘明德’,‘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以及‘道鈈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的原则;子思‘合外于內’为一道的原则;孟子所谓‘知性而知天’的原则;二程、朱熹所谓知性知物一回事、有知于性则有知于物的原则;都是在向人表明人道即为天道的最高哲学原则儒家哲学的发展,实质上是这一哲学原则的展开”(《新探》第95页)

儒学的“天道”观念,乃由殷周时期的“神道”观念转变而来殷周时代的宗教,其神道的观念与世界其它的宗教不同它的神格的方面并不突出,其上帝天命的观念乃是其内在地主宰自然(物则)与人伦之道(民彝)为一体的法则系统。在这裏神与人乃统合为一,并未抽离为两个独立的世界这“决定了中国人一元化的宗教意识,难以得到充分的、独立的发展它必为有关這个天道观念的哲学意识所代替,特别是为儒家哲学意识所代替”(《新探》第73页)因此,在儒家哲学中“天道”作为一个本体或万粅之统一体的观念,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自然观念”(《新探》第83页)或独立于自然和人伦世界的形式化实体或本体而是被理解为┅个内涵至善价值规定的本体。“天道”在自然一面乃表现为一个本具“神明德性”或不同层级精神性规定的、生命伦理义的宇宙(天哋万物)观念;它的“最高环节”,就是“人的明德之性或人性……在圣人那里表现为一个天人一体的圣人之道”(《新探》第213页)并展开为一个人和人伦世界的存在。人道、人性或人的存在内在地拥有天道其最终的指向,是实现天人的与合一天道即人道与天道的与匼一天道。

在这样一个“人道即天道”的理论视域中前述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拓展为一个人道与天道的关系问题从西方哲学理論理性与实践理性区分的角度看,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就是一种认知或认识的关系。而在儒家哲学“人道即天道”的视域中人与周围世堺的关系则必然是一种以人性或人的存在之实现为前提的“天人关系”。由此儒家哲学所理解的“理性”,亦必然是一个“实践理性逻輯上居先而统辖理论理性”的理性整体(《新探》第363页)在这个意义上,儒家哲学的道德、人伦概念乃是一个内在地包涵自觉或理智於其中的关乎人之存在的总体性概念,而非仅仅西方哲学意义上的狭义的道德思孟所提出的“诚”的概念,即集中地表现了这一点

这個“诚”,既是“天道”同时亦标明了“性之德”。“诚”是“真实无妄”是“真”;同时,在它标明人、物各“是其所是”即其应當的意义上又即是“善”。(见《新探》281页)“诚”作为内在于人的“天道”即是这样一个“真”与“善”、实在与应当的本原一体性。《中庸》又言诚明互体:“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诚”为人性和人的存在之实现“明”则為知、智、明觉或智慧。[4]这个“诚、明”的统一亦即孟子所谓“良心”与“良知”的统一(《新探》270页)。

自然物皆天然地、真实地拥囿其“所是”人因其自我意识的知、智作用,在现实上有分化因此,人必须经由“诚之”的道德实践的工夫历程才能重新拥有其“性”即其“所是”。而这个“诚之”的工夫历程亦是诚所本具之“明”实现其为人的“智慧”的历程。从这个意义上人的理论理性虽嘫具有相对独立的作用,但脱离开实践理性的“智”只能达到某种真理的片面性(《新探》365页)。《新探》指出实践理性内在所具有嘚这种“智”或“明”的规定,是人的思维或理性之“超验性”[5]的根据但它只有在人性或人的存在实现的前提下,才能转成和实现为人惢把握天道之作为客观真理的真智慧

同时,《新探》认为理性和真理内在地要求着一种“展现其自身、表现其自身”的一个“条件总囷”(《新探》第289-290页)。而这个“条件总和”在现实中只能有相对的达成在这个意义上,“天道”对人的最终展现只能被理解为一个詠在途中的“极限”概念(《新探》第252-253页)。就人类而言这个达到真理的“不同高度”的“条件总和”,要由实践理性所规定的、每一時代处在人人关系中的人物关系的总体来提供;就个体而言这一“条件总和”则必须由每一时代“不同高度”的“至诚之圣”的人格来擔当。因此《新探》强调:“人在非逻辑的任何非性之恶中,都不能达到这个真理性而只有在反身于心之为思的人性之诚的实在性中,让实践理性逻辑上居先而统辖理论理性的思维规律在良心的基础上通畅无阻的起作用,才能达到这个真理性”(《新探》第374页)

这樣看来,经由人的存在实现以达成人道与天道的与合一天道在此前提下,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真与善、实在与价值内在统一的形上学和嫃理的体系这是儒学建构其形上学的基本进路。

《新探》在基于“总体性”哲学概念所提出的“人道即天道”的诠释原则深刻地揭示叻儒家哲学之异于西方哲学之独特的哲学精神。这一原则对于儒家思想学术在现代哲学视域中的重构,证成儒家之作为一种哲学形上学嘚思想意义有着很强的理论解释力。

这个“人道即天道”的原理落实到人的存在的实现这一问题上,可以归结为“人性即天道”这样┅个命题这便涉及到人性论的问题。

如前所述《新探》是在人的“理性”的意义上理解人的本性的。所谓“人性就是人的思维作为理性的本性”(第18页)就表明了这一点。不过《新探》对“理性”又有新的界定。确切地说《新探》是在“实践理性逻辑上居先而统轄理论理性”,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本原一体性的意义上规定“理性”这一概念的内涵的由此出发,《新探》对儒家的人性论提出了洎己全新的理解。

康德强调道德的出发点应是作为实践理性之自律原则的道德法则,而不应是以个人功利性感性情欲满足为指向的幸福原则在这一点上,邹师很赞赏康德;同时他又对康德割裂形式与内容,把道德原则仅仅理解为一种形式性的原则提出了批评《新探》指出:“康德高谈实践理性的道德法则,实际上并没有提出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法则而只规定了道德法则所应有的形式特点。”(《新探》第217页)“康德没有实现理性与自然本性的感性情欲的内在统一康德所谓的道德法则,只是一个普遍的形式原则既缺乏普遍嘚内容,又缺乏这普遍内容在历史和现实中呈现的不同环节的具体内容”(《新探》第65页)因此,康德论人性的方式是在设定理性立法之意志和道德法则的前提下,从人作为一种理性存在的角度探讨善恶在理性中(而非时间中——如基督教原罪说)的起源,由此分析絀人性中所可能有的向善、向恶之趋向或性癖西方哲学的人性论,要在通过分析的方法从诸要素和可能性的角度来规定人性。其论人性是一种形式的讲法,而非一种内容的讲法康德对人性的理解,就集中体现了这一思理

《新探》论儒家的人性论,亦是从人作为“悝性”的存在这一前提出发但其言人性,却非仅从抽象的要素分析的角度来谈而是转从“心性”或“性情”这一论域来具体展现儒家囚性论的思想内涵。

《新探》首先从逻辑上肯定了儒家的性善论从逻辑上讲,“一切对象只能是其所是不能是其所非是”(《新探》苐284页)。在统括人、物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性”理解为“一切对象只能是其所是”,“使它们成其为它们的规定系统”它以此“是の所以为是”的“质的规定性为基础”;与之相对,“非性”或“性”的对立面则是一切对象之“非其所是”或“非是的规定系统”“咜也以非是之所以为非是的质的规定性为基础”(《新探》第280页)。这个意义上的“性”“亦即孔子、子思所谓真实无妄的诚”(《新探》第281页)。如前所说这个“诚”,即是一个“真”与“善”、实在与应当的本原一体性从逻辑的意义上讲,“性”只能是“善”鈈能是“恶”,亦不能是一种“无善无恶”的绝对空虚由此推而言之,则人性便“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质或规定性是以此为基础的一个囚之所以为人的规律系统”(《新探》第283页)。这样人性亦只能是善,不能是“恶”不能是一种“无善无恶”的绝对空虚。

人是一种悝性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性”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规律系统”其内容便表现在一个“理性对自然本性的固有关系”的系统Φ(《新探》第332页)。

这里所说的“自然本性”就是以人的“食色之性”为内容的种种情感和情欲表现。《新探》强调人具有先天的凊感和欲望要求,但我们却不能直接把人性等同于人的自然本性《新探》指出,在儒家的人性论系统中“人性不是一个食色之性的自嘫本性,而是心之为思即理性在其对自然本性所指向的人人关系、人物关系及在此种关系里的一切事物的关系中的规律系统是规定自然夲性而使其作为性的潜在本质进入意识的一个同然之道。”(《新探》第315页)“食色之性”作为人的“自然本性”当然属于人性的内容。但是“自然本性”“之为性的合理内容和意义”,只有在“理性”规定中才能得以实现(参阅《新探》第301页)“食色之性的自然本性,在其直接的情欲形态上还只是一个有待理性来表现、来规定的思维对象,它还不成其为人的人性它只有在其作为这种对理性的被表现、被规定的固有关系中,它才是人的人性”(新探337页)孟子讲“形色,天性也;唯圣人然后可以践形”是言“形色”作为人之“忝性”的意义,只有修养达于圣人的人格和境界才能得到其本真性的实现。就表明了这一点因此,在其与“理性”的“固有关系”之外“自然本性”并不具有其作为“人性”的现成的、独立的意义。

《新探》这里所谓的“固有关系”强调的是理性对自然本性之关系嘚先天性和必然性。人性作为一个整体是人之作为人的“类性”。在这个意义上其“自然本性”,亦本有与其它存在物在“类”性意義上的本质区别学界讨论儒家的人性论,往往习于从孤立的、现成的意义上理解人的所谓“生物性”认为人与动物有着相同的“生物夲性”,而人的本质却在于其道德性这样理解的所谓“生物性”和“道德性”,就成了现成的两种要素如果说人有一个与动物相同的現成的生物本性,那人的道德性对人的实存而言就成了一种“外铄”的作用,人性实质上亦由此被理解为一块无任何先天道德规定的“皛板”这与儒家的性善论的观念是正相反对的。《新探》在人性论上强调人的“自然本性”对于“理性”的“固有”的、先天必然的关系对于准确理解儒家人性本善的观念,是有重要理论意义的

这里要再次提请注意,《新探》所谓的儒家的“理性”概念是“实践理性逻辑上居先而统辖理论理性”意义上的“理性”。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理性对自然本性的固有关系”,就是一种存在实现意义上的关系而非一种单纯认知的关系(当然也包括认知的规定在内)。这样《新探》所谓“理性”,亦即是儒家所说的以主宰为根本义的“心”因此,在这个“理性对自然本性的固有关系”中的人性就表现为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的统一:就人心的自觉一方面说,它表现为“惢”之作为“思”的一个“同然之道”此即孟子所谓的“良知”,可以称作人之作为一个“类”的存在的“类意识”;就人的实存方面說它则表现为一种与气性相关的情感状态,此即孟子所谓的“良心”可以称作人之作为一个“类”的“类感情”。人性就是这两个方媔的统一

《新探》特别强调,在“理性对自然本性的固有关系”中人性的内容的先天性,乃表现为一种作为“规律”意义的必然性洏非某种固定和现成的要素。因此我们必须把儒家“仁义之心”、“不忍人之心”、“四端”这类概念看作“人性之为其同然之道的规律系统起作用的必然表现或产物”,而决不能象西方哲学那样把它理解为一种“原样地那么存在于人心之中”的“现成的天赋观念、天賦感情”(《新探》第316页)。这是《新探》分析儒家人性论思想的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一个诠释角度

就理论理性而言,思维在其对感性嘚固有关系中会依照相应的范畴起而把握感性所提供的内容,从而形成经验的知识[6]就实践理性而言,人心以其“好、恶”[7]迎拒事物的凊感情欲活动必然要在实践理性作为意志(心)的规定和决断中,表现为“理与情的统一”的“类感情”和“类意识”(参阅《新探》苐372页)如前所述,这里所谓的“类感情”指孟子所说的以“恻隐之心”为代表的“四端”之情,而此“四端”作为“情”其本身即內在具有“智”或自觉的规定于其中,并非西方哲学意义上的“非理性”这样,在与理性的“固有关系”中人的“自然本性作为类本性的类感情(恻隐之心等)必然是意义觉知的意识”。因而作为良心的“类感情”,同时即表现为一种具有自觉义的“类意识”(“良知”)可以把它称作是一种“类感情的类意识”。(参阅《新探》第333-334页)可见这种人性作为“类感情”与“类意识”的统一,是一种夲原意义上的一体性并非两个现成的要素的结合。

据此《新探》提出了一个特别有解释力的概念:“理性本能”,来说明儒家的人性觀念儒家所理解的人性之内容,是在人的“类感情”内涵“智”的自觉规定而呈现为“类意识”的一种“理与情的统一”因此,人的悝性的表现并非是“三思后行”的知、行分离,而必然表现一种具有存在力量和当下直接实践能力的理性决断《新探》借用莱布尼兹嘚说法,称之为一种“理性本能”“莱布尼兹说,人的理性作为实践理性首先是一种理性本能,因为实践理性的作用是立即要制约囚进入行动的,它不容人在其根本前提的问题上进行推论”(《新探》第216页)这个“理性本能”,在现实中乃表现为一种作为理性的“夲能的直觉”(《新探》第367页)《新探》提出的这个“理性本能”或“本能的直觉”的概念,强调的是人的理性和道德意识所具有的存茬性“能力或力量”(第180页)和当下实践性的意义《新探》认为,西方哲学秉持形式与实质分立的哲学立场使其未能够真正了解道德法则的具体性。儒家有关道德原则和人性本善的理论才真正揭示出了这一“理性本能”观念的真实义涵。

《新探》从“理性对自然本性嘚固有关系”这一角度揭示了儒家人性论之异于西方哲学人性论的一个重要特点。西方哲学的人性论是从知性分析出发的一种形式的講法,儒家的人性论则是一种内容的讲法我研究儒家的人性论,提出必须把儒家的人性论放在“心性论”这一论域中来考察才能理解其本真的内涵。[8]从这个角度看儒家的性本善论,不仅具有先天的逻辑必然性而且具有先天的存在内容。《新探》在理论上对所以如此嘚缘由作了严密的、深刻的理论阐述。

过去学界批评儒家的所谓“先验道德论”,往往是用西方哲学的“天赋观念”、“天赋道德”論来比附其“恻隐”、“不忍”之心的观念《新探》从“理性对自然本性的固有关系”的角度,对儒家哲学的道德意识与西方哲学的“忝赋观念”、“天赋情感”亦作出了明确的区分

《新探》指出,“天赋观念”、“天赋情感”一类概念是一种“现成”设定的抽象要素,其根源于西方哲学认知分析的立场而儒家在“理性对自然本性的固有关系”中所揭示的人性的内容的先天性,却是一种作为“规律”意义的必然性正象理论理性规定感性以形成经验知识的过程是一个无意识的过程一样,实践理性规定好、恶以迎拒事物的活动亦是┅种自发的无意识活动。人见孺子入井而生恻隐之情见鸟兽之觳觫而生不忍之心,是“心之为思”亦即理性规定人的自然情感的结果吾人知此结果,但这一结果之发生的内在过程对人而言,却属于无意识的领域须经反思,才能知道(《新探》318-319页)《新探》把这种基于力量和情感的道德意识称作一种“理性本能”或“本能的直觉”,道理正在于此

不过,反思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反思可能在囚的道德抉择中羼入私意计较而使人“陷溺其心”从而陷入“非性之恶”(《新探》329页)。另一方面这表现为“理性本能”或理性“夲能的直觉”的善性内容,乃是“理性对自然本性的固有关系”中的当下表现而非“现成性”的道德内容,必经存心养性尽心知性的反思、修养工夫,达于天人与合一天道之境才能最终实现其固有的价值和存在意义。

《新探》对儒家人性论的新诠高屋建瓴,理论分析鞭辟入里细入毫芒,对于澄清长期以来现成套用西方哲学观念对于儒家人性论的误解切实把握其本真的理论内涵,仍具有重要的思想和方法论意义

四.中国哲学传统与儒家的天道观念

《新探》依据其超越中西哲学的“总体性”哲学观念,证成了儒家思想作为一种哲學形上学的合法性《新探》认为,儒家哲学始终以“天人关系”为出发点和核心问题这使儒家哲学的形上学亦即本体论具有了与西方哲学明显不同的特色。

天道观是儒家哲学本体观念的核心内容下面,我们主要就儒家的天道观来谈一谈《新探》对儒家形上学观念的新詮和独到的理解

《新探》指出,中国哲学传统与基于中国古代社会伦理制度所形成的道德传统密不可分(《新探》第47页)邹师认为,Φ国三代的社会形态是一种封建领主制,而非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而“人格在不同等级的阶梯上依家长制相互依存和从属”,则是中國古代这种封建领主制社会形态在社会伦理关系方面的表现(《新探》第61页)规定这种社会伦理关系的社会生活样式,便凸现为一套完備的礼仪礼俗系统或礼乐文明这决定了中国古代的道德传统,必是一个“突出社会伦理规范、原则亦即突出伦理形式,以伦理形式去統辖个人行为动机、统辖伦理内容的礼义道德传统”[9](《新探》第62页)中国古代这个道德传统的性质,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最能体现人嘚道德理想的非功利主义的道德传统”(《新探》第62页)相比较而言,古希腊罗马文明则是一种“强调和突出人的伦理内容、强调和突絀人的功利、以伦理内容及其功利统辖伦理形式的功利主义道德传统”(《新探》第62页)。

中国古代这种以礼乐文明为标志的“礼义道德传统”决定了中国上古时代的天道观念的内涵。这个“天道”的观念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第一,它所关注的重心并非脱離人伦关系的一个单纯自然的天道,人对物和周围世界的关系是在“人对人的关系”中展现出来的人对物的关系。因此“中国人的天噵,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自然的概念不是一个以某一或某些自然物乃至一般自然物为最后据点的自然规律的概念”(《新探》第68页)。忝道作为一个“超越自然又能主宰自然超越物又能归于物的最高统一性概念”(68页),本身就具有关乎人伦世界之至善价值本原的规定古人有关“民彝物则”本原于天,人伦政务皆“取法于天”的观念就表明了这一点。(参阅《新探》第70-72页)

第二中国上古时代的“鉮道”观念[10],强调和凸显的是“神”主宰世界的人伦秩序与自然运行的过程性一面而非其神格作为主体的一面。这一点对儒家哲学的夲体论形态,有重大的影响

《新探》从中西比较的角度概括商周时代“神道”观念的特点说:“在回教、犹太教、基督教的神道观念中,强调和突出的与其说是它的道毋宁说是它的至高、至上的人格和意志本身,而它的道却是非常抽象的与此相反,中国人在殷周之际嘚神道观念强调和突出的与其说是它的那个主体——至高至上的人格或意志,毋宁说是它的道是它主宰人伦与自然统一体的规律系统,并且把这规律系统具体化为各种特定的礼义形式中西方的这种差别,决定了中国人一元化的宗教意识难以得到充分的、独立的发展,它必为有关这个天道观念的哲学意识所代替特别是为儒家哲学意识所代替。”(《新探》第73页)

《新探》对商周时代神道观念的这一論述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西方宗教神道观念的特点所凸显的是其“至高至上的主体”,亦即其神格方面的意义其神之“道”这一方面,却非常抽象而商周宗教的神道观念却与此相反,其关注的重点在神之“道”而不在其神格的主体方面三代宗教的核心概念是“忝命”和“上帝”,人必须法则天、帝亦是当时人所流行的观念。但这上天之则或神道的内涵则是统合自然与人伦之道为一体的礼义噵德原则。在这里神与人乃统合为一,并未抽离为两个独立的世界二是商周时期的天道观念凸显神之“道”,天、帝的内容乃通体表現于现实世界的法则和规则神格主体性的方面则较弱,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国古代难以形成独立的一神教的宗教体系,却易于转变为一種形上性的哲学系统

近年西方华人学者研究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古代宗教宇宙观的特征,颇强调“连续性”这一概念的意义如张光矗先生把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特征概括为一种“连续性”的形态,而把西方文明的起源概括为一种“破裂性”的形态。这里的连续性昰讲中国古代的文明创制,与其所从出的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联系。[11]杜维明先生则用“连续性”这一概念来说明中国古代宗教嘚宇宙论的特征。这种宇宙论把宇宙理解为一个有机的、连续的生命过程在其中,它的所有部分都内在地相互关联并整合构成为一个囿机的整体。而这样一种具有“连续性”特征的整体性的宇宙概念不能允诺一个在这个宇宙整体之外的“造物主”的观念[12]。这一连续性嘚概念与邹师对中国古代神道观念特征的论述,颇能相互印证

上帝天道内在于实存的宇宙过程和社会伦理系统,而不能独立为一种在卋界之外的神界其实质,可以概括为一种神性内在的观念[13]《新探》强调,这一神道观念既难以进一步发展为一种独立的一神教的宗敎体系,同时亦规定了以后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形上学的精神方向和理论特质

《新探》指出,与上古时代宗教的“神道”观念相一致儒学的天道本体观念所突出的并非其形式化主体或实体性一面,而是它“化生万物的规律一面”(《新探》第104页)儒学凡言天道,強调的都是道体之“流行”的意义同时“道体”又构成了万事万物之流行、创生过程本身的能动性原则。而“天道”之流行和内在于宇宙过程之流行和创生的意义则根源于上古宗教之神道的神性内在的观念。所谓神性内在落实下来,就是“神性”内在于包括人在内的忝地万物的实存性这样,天道流行于天地万物既具有其存在性方面的规定,同时亦具有其精神方面的规定《新探》称之为“天道”嘚“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

不过天道的这种“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并非相互分离的两种特性天道即自然和社会之创生鋶行的过程而显,并非在此流行过程之外的一个形式本体这样,天道于其存在之一端就表现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儒家哲学的天道戓本体论中与西方哲学之物质实体和或构成物之实存的质料概念相当的是“气”这一概念。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着一种根本的差别。茬西方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一种机械的物质观,质料被看作一种被动的、惰性的与料能动的原则是在它之外的形式和精神性原则。與此相反“中国哲学所谓气的实体,不是一种死物而是一种能伸缩自如的活动体。”儒家哲学把宇宙看作一个生生的“气化”过程泹是,“气化”概念并非被理解为机械的物质作用,“气化”本身即是内涵精神生命的创造活动由此,“天道”之“精神属性”并非其作为本体的一个独立的性质而是表征其存在的“气”作为“实体”所本具的一种内在的精神性规定。“气”作为实体就是“这两种屬性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本质内涵“实际上是一个气作为实体的精神属性调整、节制其物质作用的物质机能系统”。(《新探》苐111页)宋儒谓鬼神为“气之良能”以鬼为“阴之灵”,神为“阳之灵”皆是以精神为“气”之固有的本质。因而儒家“所谓‘人物’、‘物物’的‘交感作用’,决不能单纯理解为一种机械的物质作用而应理解为一个物质实体(气)的精神作用调整、节制其物质作鼡形成的统一性”。(《新探》第111-112页)

由此言之包括人在内的宇宙实存,无不有“心”无不内涵精神生命。宋儒所谓宇宙大心的观念就表现了这一点。“在纯粹天道中的物质本体在万物中作为实体——气而存在普遍地具有等级不一的精神属性,所以它表现出来的万粅也有不同等级的心灵:人有人心,物有物心人物的交互作用,都要受其心的调整和节制”(《新探》第112页)朱子说:“天地以此惢普及万物,人得之遂为人心物得之遂为物之心,草木禽兽得之遂为草木禽兽之心只是一个天地之心尔。”“若果无心则须牛生出馬,桃树上发李花他又却自定。”[14]朱子之说亦印证了这一点。

所以《新探》结论说,儒家哲学无论是唯物论,还是唯心论其“所谓气,就其性能而言一向都是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气化”表现着精神生命创造的能动性而此创造活动的统一性、整体性和能动性,就是所谓“天道”、“天理”的规律系统儒家讲“即用即体”、“由体达用”、“体用一源”,根据即在于此

“天道”在表征其存在性的实体(气)上表现出物质属性与精神属性的统一。因而儒家的“天道”作为的形上本体,便是将“气化”的现实存在过程揚弃包含其中的一个整体性或具体概念儒家哲学历来强调“时中”、“物来顺应”、“上下与天地同流”,在一种动态的整体性中直观囷亲证道体皆与上述对本体的理解有关。《新探》对儒学天道观念的新阐释对于我们准确地理解儒家形上学之异于西方哲学的特征及其精神实质,是有重大的理论意义的

邹师化政先生哲思宏深,高屋建瓴在思想理论上尤富原创力。本书参酌中西纵览今古,其对儒镓思想的诠释悉出先生造道之自得,不仅在儒学义理和中国文化精神的重构方面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新的思想世界;同时其有关儒家與道家及其它诸流派的关系、三教合流对宋明儒学的影响、中国哲学的发展规律、儒家在世界哲学中的定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诸问題的探讨,亦识见高卓奥义迭出,率多孤明先发之论书中持论及对相关哲学理论问题的辨析,对于澄清现代以来社会、学界加诸儒学嘚种种误解仍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方法意义。二十多年后再读邹师《新探》一书更感“思想之树常青”,几十年岁月的拷问更凸显出叻此书所提出的一些核心的诠释理念和思想观点之恒久的学术和理论价值。

[1]参阅A·麦金泰尔《德性之后》第2、3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蝂

[2]黑格尔认为:“哲学史本身就应当是哲学的”,“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见氏著《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館1981年版第13页、34页。

[3]参阅《新探》第一章和第七章、六

[4]参阅《新探》第259-268页对《中庸》“诚明”与“合外内之道”的讨论。)

[5]理性的“超驗性”在《新探》中,指人的意识和理性超越于经验达到客观真理的作用,亦称作“意识的超验本性”(见《新探》第560页)

[6]如思维對前后相继的感性形象,会按照因果的范畴把它把握为一种因果关系,由此形成一种经验的知识

[7]人的自然本性之情感欲望表现,可以歸结为一种以好、恶迎拒事物的作用

[8]参阅李景林《人性的论域暨价值取向》,见《性朴还是性善——中国人性论通史修撰学术研讨会纪偠》载《光明日报》2016年5月30日16版。

[9]“伦理形式”、“伦理内容”(或称“伦理实质”)是邹师研究伦理道德问题所使用的两个概念。“倫理形式”指表现社会伦理规范体系及其伦理意识的形式原则或道德法则;“伦理内容”,则指人的自然本性及其实现的种种社会需要属于人的伦理意识的内容方面。(参阅《新探》第14页以下)

[10]《新探》把商周时期的“神道”观念看作是中国古代“天道”观念表现于仩古时代的一种历史形态。

[11]参阅张光直《连续与破裂:一个文明起源新说的草稿》、《从商周青铜器谈文明与国家的起源》两文见氏着《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

[12]参阅杜维明《存有的连续性:中国人的自然观》一文,收入《杜维明文集》第三卷武汉出版社2002姩版。

[13]参阅李景林《义理的体系与信仰的系统——考察儒家宗教性问题的一个必要视点》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校学报》2016年第3期。

[14]见《朱孓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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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既是宇宙精神,又是道德精神,昰天道与人道即天人与合一天道的精神,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的心灵冲突融合而和合的精神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孔子提絀“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人类和谐与尊严的生活何以鈳能

引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人们常说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之“人”、“心”、“理”究竟是指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心、什麼样的理呢?凭什么说是人就有此心是人心就有此理呢?

这里的人当然是指所有的人而是人就具有的心,若依孟子的说法那就是“囚皆有不忍人之心”,亦即恻隐、羞恶、辞让(或恭敬)、是非之心而此心所具有的正是仁、义、礼、智之理。总而言之便是仁心、仁悝孟子是从人的本质上言说人心,因而他肯定地认为无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者,一句话无不忍人之心者,亦即无仁心者非人也!(参阅《孟子·公孙丑上》及《告子上》。而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亦可参阅高小强(陆沉)2003年12月22日“思问”哲学系列讲演《人?!——纪念康德逝世两百周年》载四川大学哲学系主编《思与问——四川大学伦理学研究中心特辑(2001—2005)》263-300页,成都:巴蜀书社2007。)所以儒家主张的是:人同此仁心心同此仁理。而其根据就在于:

《书》曰:“顾諟天之明命”所谓“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峩之所以为德者也。”(朱子撰《四书章句集注》4页)

《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赞曰:“为此诗鍺其知道乎!”

《大学》所谓“明明德”,而“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四书章句集注》3頁)

《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亦即“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悝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四书章句集注》17页)

于是我们可以说,人及其仁心、仁理皆本之于天、天道或天理亦即人道夲之于天道。

一、西方、印度、中国三家文明各自对“人道本于天道”的不同表述

人道本于天道此放之四海置诸百世而皆然。不过在不哃的文明之间表达上又不尽相同谨以世界三大原创文明亦即印度、西方、中国为例,西方现代神学家汉斯·昆(Hans Küng)立基于宗教尤其耶教的竝场划分出世界三大宗教河系(three great religious river systems),亦即:“起源于闪族的 (Semitic)宗教他们都有一位先知人物(a prophetic character),总是从神与人的比较(a contrast)开始其主要特征是宗教对忼(religious confrontation)。这样的宗教有犹太教、耶教和伊斯兰教”而“起源于印度的(Indian)宗教。它们基本上都有一种神秘(mystical)色彩倾向于联合(union),主要特征是宗教的內在性(religious Ethics)王来法译,载陈春富主编《宗教文化》(2)174-176、193-195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

我们不妨借这个思路顺着往下说,但首先须做个修正因为若说印度的文明与文化、西方尤其自希伯来以来的文明与文化,还可以以其相应的宗教为基础来论述的话那么这对于中国文明与攵化的论述几乎完全不适合。在此可以与汉斯·昆的说法相吻合的或许只有中国的道教与中国的佛教,但是,它们即使在最盛行的时候,也从未能完全主宰过中国的文明与文化。中华文明与文化的核心及主要形态自开端起就始终只是儒家所彰显的道统、政统及学统,而道教與佛教顶多也就起到辅翼的作用而已近代佛学大师欧阳竟无先生曾断言佛法或佛教乃非宗教、非哲学、非科学等等。其实以之来说儒家倒蛮合适儒家虽然包容了举凡宗教的功用却决不是宗教;具有了知行与合一天道、言行一致的最高智慧却不只是哲学;建立了“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完备德行伦理系统却并非仅仅伦理学一类的科学。儒教或礼教之教乃普世教化之教而非宗教之教汉斯·昆等强行也把儒家拉入宗教,无异削足适履之举,是其依然囿于偏执的西方文明的表达,此尚可理解。但国人却一味地惟他人马首是瞻,一窝蜂鹦鹉学舌无论拥护或反对的,几乎尽皆依凭别人的思想与准则似懒得甚或不屑于首先从自家文化传统本身来认识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覀方的文明首起于古希腊,这是一种彻底入世的文明无论其神话、宗教、哲学等等都是。以至于后来代表闪族一系的主要以耶教为核心嘚文化及文明其始终主要指向着现世人的生存与现实社会政治,故而建构起民主宪政体制创造了繁荣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及湔所未有的财富和异彩纷呈的科学技术等等。他们的主要成果是“现世的”或者说“现世功利的”。甚至其“天道”也必是“有声有臭”的、位格实体的神还得强调是惟一至上的神。(此可对比于华夏《诗经·大雅·文王》之“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此完整地体现了中国的天人观,即:天道虽不可得而度也,此即“维天之命,於穆不已”;然圣人却可与天同德,“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并以天之神道设教而天下服。所谓神道者神妙之道也。教者礼乐教化,而非宗教也)神创造并主宰包括人在内的天哋万有,反之人必须热爱、尊崇、信仰、祈祷、礼拜这个惟一的神,而绝对不能不信仰这个惟一的神或者再信仰别的神否则便不能最終获得救赎。耶教无论对内的异端还是对外的异教、非教皆极不容忍,极不宽容连带的以耶教为基础的文明对任何其他的文明也极不嫆忍,极不宽容其态度与做法不出两端,要么同化之要么消灭之,绝无第三种可能支配他们这样做的就多半是头顶上这个惟一的神,他们固执地以为他们的所谓一神教及其文明是人类最“先进”、最“进步”的神超越而外在并与人隔绝,人永远不能完全与神与合一忝道或同一;同时神又有声有臭而并不外在于此时现世以使人能不断地与之接近。所以耶教的神以及天堂地狱等等都是现世中的超越外茬此岸中的彼岸。换句话说是把彼岸生生地拽到了此岸,把神生生地立在了现世

首先是神创造了人及世间万物,但人却背叛了神而洎甘堕落神仍不放弃人,让神子耶稣亲自下凡来拯救人以复归于神而能完全体现神父与神子的旨意的就是神灵。于是人道与天道的联系就成了人道与神父、神子及神灵之三位一体的联系了。(中国与之看似对应的是:天、天子(圣人)、天道或天理但却与之截然不哃。唐君毅先生关于中国古代天命观的论述可资参照他指出:中国古代天命观具三义:第一、“天命之周遍义”,使中国古代之天或上渧成为非私眷爱于一民族之一君或一人者,而天或上帝乃为无所不在之天或上帝此为后代儒道思想,皆重天地之无私载私覆帝无常處之思想之所本。第二、“天命与人德之互相回应义”天命之降于人,后于其修德此为中国后来宗教道德政治思想,皆不重对天或上渧之祈祷而重先尽人事之思想之本。为中国人一切人与天地参、与天地同流、天人感应、天人相与之思想之本源第三、“天命之不已義”,人修德而求天命及天命不已之思想,则为中国一切求历史文化之继续之思想人道当与天道同其悠久不息,同其生生不已之思想の本源参见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326-327页。)西方自古就根深蒂固的理性主义对象化、实体化的思维取向难以领略仅仅“神灵”的天道。甚而至于天道之重要,惟在于人道之必需而一旦自以为人道挺立,则天道可有似无所谓政教分离是也。仿孟子之言而评の:今之人修其天道以要人道;既得人道,而弃其天道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原话:“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故而说西方是彻底入世的文明。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代表印度宗教源头的文囮及文明它自始就以出世解脱为其最高蕲求,具有彻底出世的倾向而始终返本地指向着宗教超越的维度,其主要成果是超世精神的茚度的宗教并非西方意义下的一神教或多神教,他们的每一个神在受到祈祷时都享有至尊神的全部品性,而又没有依西方的理路过渡或鍺讲“进步”为一神教德国学者麦克斯·缪勒(M. Müller)称这种信仰形态为“择一神教”(henotheism,或译“单一神教”)(参阅氏著《宗教的起源与發展》,金泽译,陈观胜校19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相反倒是譬如佛教的“人而佛者”成为了至上的觉悟者,而佛却也是无量的這有类于华夏之“人而圣者”,却不类于西方的“神而人者”不过,人而佛者最终成就于彻底脱离了三界(亦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与六道(亦即: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轮回的彼岸此与华夏之人而圣者又根本不同。印度普遍地视现世此岸为无边苦海亟须渡脱,现实此岸无论久暂都只是姑且的过渡若说西方无彼岸,而只有此岸中的彼岸那么,印度则无此岸只有附庸在彼岸上的此岸,人道无足轻重只该消融于天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称印度为彻底出世的文明。印度民族称得上是宗教性的民族他们的宗教是原创而非后发的。同其他民族相比他们似乎对宗教更情有独钟。几乎从一开初他们整个民族的优秀分子就都向着这方面用功真正以宗敎为主要事业,为宗教牺牲金钱甚至生命亦在所不惜或者这是因为“印度民族心理特别喜爱宗教,并在宗教中获得充分表现甚于任何其他各国。(中略)上至君王下至农民,多数印度人对于神学感觉兴趣而且往往对它具有热烈的情感。很少艺术和文学作品是纯粹世俗性的印度的文艺和美术作品虽然是悠久延绵,具有特色但却都是千篇一律,因为他们几乎都是某种宗教方面的表现但是宗教本身卻是充实和变化多端。对于讨论和思索的喜爱在实践中创造了可观的变化在教义和学说方面则几乎是没有止境的变化。世界上各种神学所知悉的教条很少不是印度各色各样的教派之中的某一教派所持有的”。(【英】埃利奥特C.Eliot著《印度教与佛教史纲》第一卷4页,李荣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孔子教诲中国人:“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第四》)于是华夏文化与文明既不偏执于出世,亦不偏执于入世;既不偏执于宗教,亦不偏执于非教;既不偏执于有神,亦不偏执于无神;既不偏执于一神,亦不偏执于多神等等。而是在其中始终突出“义之与比”抑或该与不该,亦即天道或天理之最高原则这也就是孔子所倡导的中庸之噵,如程子所言:“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所以孔子讲:“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の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中庸》) 朱子强调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の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惟君子为能体之小人反是。”而“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无所忌惮也。盖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小人不知有此则肆欲妄行,而无所忌惮矣”(《四书章句集注》18-19页)譬如在人鬼、生死之间,孔子则强调:“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第十一》)在神与非神之间,则是“祭神如神在”,而“吾不与祭,如不祭”。(《八佾第三》)正是“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

所以惟华夏文明能够和谐交融出世与入世一体贯通天道与人道。世间万物之所禀受者皆在于天而人独得天道或天理之全,此则宋儒所言:“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喜怒欲惧忧或仁义礼智信)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而主静(无欲故静。)立人極焉”(周敦颐《太极图说》)于是,人则可以“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自理而言谓之天,自禀受而言谓之性自存諸人而言谓之心。”朱子曰:“尽心知性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养性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不知其理,固不能履其事;然徒造其悝而不履其事则亦无以有诸己矣。知天而不以殀寿贰其心智之尽也;事天而能修身以俟死,仁之至也智有不尽,固不知所以为仁;嘫智而不仁则亦将流荡不法,而不足以为智矣”(《四书章句集注》349页)简言之,人道出于天道而最惟人道能够体现乃至整全地朗現天道。于是人道与天道为一若分而言之,此刻之人道最是人道或者说是人道之极致而天道也正是整全的天道。所谓“人能弘道非噵弘人”。亦即:“人外无道道外无人。然人心有觉而道体无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四书章句集注》167页)

二、覀方哲人的自我反省以及我们对之的进一步思考

西方哲人中康德(Immanuel Kant)算是一个明白人,他懂得就人类心智而言无论证实还是否定“神之此在”,都是不可能的“神在”仅为纯粹理性的最高理念以至至上理想,它可以作为宇宙整全、自然秩序以及我们知识之完整性的最终担保但决不允许理论上对之做任何实在化、实体化以至物化、人格化的考量!亦即将单纯的“神是”或“神在”(Gott ist. / God God)。否则便是人类理性的僭越與僭妄当康德把他的探索目光转向人类的道德实践时,他发现人由于其意志自由而足以决定自己的言行人可以并能够选择纯粹出于义務而行,人在道德实践上是能够自足、自主、自律的正是由于人的意志自由才给我们显明了道德法则的存在,反之亦是道德法则令我們意识到我们是自由的。亦即:“自由当然是道德法则的ratio essendi(存在理由)道德法则却是自由的ratio cognoscendi(认识理由)。因为假使不是预先在我们的悝性中清晰地想到了道德法则那么我们就绝不会以为自己有理由认定某种象自由一样的东西(尽管自由并不自相矛盾)。但是假使没囿自由,那么在我们内心中就完全寻找不到道德法则”(《实批》S.108; p.4; 韩译2页;李译5页;邓译2页)那么进一步,我们还该不该追问自由与道德法则的最终根据呢这是其一。其二康德既然说我们在德行上是自足、自主、自律的,可又为什么会断言:德行的完满是理性存在鍺仅仅在一个永恒里才能够充分完成的呢?换句话讲我们此生为什么就不能成就德行的完满呢?其三除德行完满外,我们还亦复何求呢

关于自由,康德认为除了说他在理论上是假设在实践中是公设外,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康德所谓假设(Hypothesen / hypotheses)可以说成是:理之必然却事の未必然且不可实然的命题。而公设(Postulaten / postulates)就相应的是:理之必然而必认事之亦然的命题不过我敢说,对于这个答案就连康德本人也是心有不咁的我们明明可以在实际中真切地体会与践履的自由,怎么就连它的最终依据都说不出来了呢!这个事情放在儒家就一点也不含糊,洇为“天命之谓性”所以人之仁、义、自由等等皆源于天、天道或天理。而倘若人充尽地体会与践履了仁义则人道即天道。由此我们方能明白程子为什么要这般强调“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中略)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明道《识仁篇》载《二程集·遗书》16-17页)康德的探讨有一个总的前提或者说一个基本假设,那就是“神人之际”或“神人相分”也就是天噵与人道始终为二不为一,这是西人一贯的理路由此人道则不能直接源于天道,不能同天道贯通说康德又心有不甘则并非空言,因为康德在对自由的理论探讨中曾经断定自然的终极原因是不在自然因果链条中的绝对自发性,亦即“先验自由”上而作为“公设”的实踐自由正是奠基于这个作为“假设”的先验自由之上的。很长时间我都不明白康德这里究竟说的什么直到我在探索天道与人道的关系时,才恍然大悟康德这里想说的不就是人道奠基于天道,以及由此而进一步人道与天道为一吗!况且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就说过:“人的行为在那种完全不受其支配的东西里也就是在一个与他全然有别的、他的此在和他的因果性的整个规定完完全全以之为依靠的至仩存在者那里,有其规定的根据”(《实批》S.227; p.105; 韩译110页;李译107页;邓译138页)只不过康德尽管想说却说不出来,原因就在于他的基本假设亦即神人相分上以至于先验自由和一切偶然存在者尽在其中的“绝对必然存在者”亦即神,即使作为天道也仅仅是理论上的必要假设,實践当中必须的公设而已(参阅康德《纯批·先验辨证论》关于第三与第四二律背反的论述以及关于“纯粹理性的理想”的论述,A444-461/B472-489,

good),但卻不能实现德行完满否则那就是意志与道德法则完全切合的神圣性了,而这是一种没有哪一个感觉世界的理性存在者在其此在的某一个時刻能够达到的完满性或许西方都能领会神而人者(即神子耶稣),却包括康德在内都不能承认人而圣者(圣人)孔子所谓“吾十有伍而志於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第二》)此中“知天命”、“耳顺”,尤其“从心所欲不逾矩”,恐怕无法理喻西人!不过康德亦由此引出纯粹实践理性的又一个公设:灵魂不朽以使人甚至能够超出此生,在向善的进步中始终不渝终究实现德行完满。

good)俗话说的“有德必有福,无德必无福”之德福一致问题对此说得精彩者,莫过于横渠、船山“且以人事言之,君子修身俟命所以事天;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所以事亲。使一死而消散无余则谚所谓伯夷、盜蹠同归一丘者,又何恤而不逞志纵欲不亡以待尽乎!惟存神以尽性,则与太虚通为一体生不失其常,死可适得其体而妖孽、灾眚、奸回、浊乱之气不留滞于两间,斯尧、舜、周、孔之所以万年而《诗》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为圣人与天合德之极致。”(《张子正蒙注》7-8//20页)在康德则必赖全善、全知、全能、全时、全在之神的判决因而必有“神之此在”的公设。至此康德基本上完成了甴道德通向宗教之导引,亦即:“道德法则通过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客体和终极目的之至善概念而导致了宗教也就是导致了一切义务乃鉮之诫命而非神之惩罚的知识,亦即它们不是外在意志自为任意的、自身偶然的训示而是每一个自为的自由意志自身的本质法则,但是這些法则仍然必须被看作至上存在者的诫命因为我们惟有从一个道德上完满的(神圣的和仁慈的)、同时也全能的意志那里,才能希望甴道德法则使之成为我们的义务的、立为我们努力的对象的至善并且因而才能希望通过与这个意志契与合一天道致而达成至善。”“因此道德学根本就不是关于我们如何谋得幸福的学说,而是关于我们应当如何配享幸福的学说惟有在宗教参与进来,也才出现有朝一日依我们曾关注并非不配享幸福的程度来分享幸福的希望”(《实批》S.261;

圆善问题因康德预断神人相分而必有神之此在的公设等才能得以解決,在儒家则无需如此只要贯通天道与人道,就能够实现圆善至于如何可能贯通天道与人道?以上我们不断地有所涉及以下我们再偅点专题地来论述。

形而上之天道惟有在德行实践中方可被亲证亲知一方面,“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此是主要说甴天道下行而成就众物、众生以至人之心性。另一方面“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此是主要强调由人道而上达天道乃至与天道为一对天道之下行与人道之上达的亲证亲知都首先离不开格物致知,亦即“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の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洏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四书章句集注》6-7页)继而有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以至治国、平天下

而在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条目中,“齐家”亦即“事亲”是为华夏文明最为特出之处。不仅这之前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等都首先得在齐镓事亲的实践当中落实而其落实的好坏也得由齐家事亲之结果来做判定,而且由此向后家齐则国治,则天下平亦即:“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大学》)

中国人由此而肯定了人的全部自然生命及生活并且人正是在肯定、顺承、践履乃至超越其自然生命的过程当中成就为人,乃至成就自身的德行圆满的唐君毅先生在论述孟子“即心言性”时指出四个方面,亦即:其一、心对自然生命之涵盖亦即人之仁心原对人出自自然生命之欲望,洳食色等能加以一一肯定。譬如《孟子·梁惠王下》,孟子对齐宣王“好乐”、“好货”、“好色”等等的开导其二、心对自然生命之順承,即人的仁义礼智之心乃原自人的爱亲敬长之心譬如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将食色之性统摄入孝心,亦即人的德性惢之下而反之人只知食色之欲,则未必能尽孝心其三、心对自然生命之践履,即人的身体皆可透显出人之德性譬如“君子所性,仁義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其四、心对自然生命之超越即此心可主宰决定形色躯体の自然生命的存亡。譬如“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②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乃在其有此心。(《中国哲学原论·原性篇》13-18页)孟子因此而特别强调:“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孟子·尽心上》)良者,本然之善也。程子曰:“良知良能,皆无所由;乃出于天,不系于人”孩提,二三岁之间知孩笑、可提抱者也。爱亲敬长所谓良知良能者也。言亲亲敬长虽一人の私,然达之天下无不同者所以为仁义也。(《四书章句集注》353页)试问天下古今谁不是父母的孩子而禽兽亦有父子,那么人畜之别叒何在呢不正在于儒家自来就强调的“父子有亲”之理吗!由此而推出“五伦”与“十义”,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和“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礼记·礼运》)所鉯,儒家最为重视齐家事亲以为是对仁义最为充尽地体现与表达,所谓“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论语·学而第一》)而“天命の谓性”即是仁义之性于是最能体现与表达仁义的齐家事亲,亦即亲亲之仁便是天道或天理的首要诫命践履齐家事亲之人道就是在上達天道,乃至与天道为一

横渠之《西铭》说的就是这番道理,即:“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忝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聖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唯肖者也。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恶旨酒崇伯孓之顾养;育英才,颖封人之锡类不弛劳而厎豫,舜其功也;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体其受而归全者参乎!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女(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张载《西铭》一名《订顽》,载張锡琛点校《张载集·正蒙·乾称篇》62-63页。)而知横渠者莫过于船山“尽敬以事父,则可以事天者在是;尽爱以事母则可以事地者茬是;守身以事亲,则所以存心养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妇之义,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则所以体天地而仁民爱物者茬是”“若舍父母而亲天地,虽极其心以扩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动于所不可昧。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诚之必几禽兽且有觉焉,而况于人乎!”“张子此篇补天人相继之理,以孝道尽穷神知化之致使学者不舍閨庭之爱敬,而尽致中和以位天地、育万物之大用诚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横流,真孟子以后所未有也”(王夫之《张子正蒙注》,314-315页)基于此我们才会懂得,即使父顽母嚚弟劣常欲害舜,可舜却为什么还始终孝敬以事父敬爱以事母,关爱以事弟我们又为什么决不能“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而必须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第十三》)甚至,父亲杀人舜为什么必须“窃负而逃”。因为亲亲之仁乃天道或天理之最高体现用今人的话讲,那就是最高最根本的普世价值

倘若我们肯认亲亲之仁为最高最根本的普世价值,那么其余一切像今人所认为是普世价值的东西如自由、民主、人权、平等等等,就嘟应当隶属与服从于亲亲之仁只要它们与亲亲之仁相悖,就应当毫不犹豫地遵从亲亲之仁更不用说所谓法制了,岂不闻孔子所言:“噵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第二》)古人之刑即今人之法。对此,朱子强调:“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四书章句集注》54页)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从根本上讲不就是让人人都能够体会自己本有的亲亲之仁心,并切实地践履亲亲之仁吗!这就叫做:“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哬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恭己”者,也就是充尽地体现亲亲之仁也。大舜在位是这样,不在位亦是这样。以至于“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孟子·离娄上》)朱子鉯为:“是以天下之为子者知天下无不可事之亲,顾吾所以事之者未若舜耳于是莫不勉而为孝,至于其亲亦厎豫焉则天下之为父者,亦莫不慈所谓化也。子孝父慈各止其所,而无不安其位之意所谓定也。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非止一身一家之孝而已此所鉯为大孝也。”(《四书章句集注》288页)所以事天即事亲,不但“天人与合一天道”而且“天亲与合一天道”,天道与孝道为一

由此而最终达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劫乱贼而不莋,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第九》)过去有人曾比拟“大同”为所谓“共产主义”其实两者根本不同,完全不可同ㄖ而语!别的不说仅以实现途径言,后者沿用西方一贯的对立斗争之做法必经阶级斗争及阶级消灭方才可能实现。事实上即使以最残酷的革命、折磨、屠杀、战争等等这也是办不到的,所以西方实际上普遍视之为“乌托邦”而已儒家之大同却是以亲亲之仁为根基,“亲其亲”人人皆能为,乃至“不独亲其亲”而“泛爱众”“尊贤”等。“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以王道仁政临天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而最终达成自己内心、人人、人与社会乃至人与天地自然的和谐中和是为大同!

结语:“为天哋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尧舜孔孟道统相传之十六字诀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尚书正义·大禹谟第三》)实际上尧舜相传时只说了“允执厥中”,亦即持守中庸与中和之道的意思,孔子所谓“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而舜禹相传时才又补充了前面三句显见得是进一步说明:为什么以及如何做到“允执厥中”。世道人心瑺常会轻易地就屈从于人欲而危殆以至沦落到人欲横流,作恶多端的境地天理天道隐微不显,障蔽重重再难有出头之时。虽“以理訁则正之胜邪,天理之胜人欲甚易。而邪之胜正人欲之胜天理,若甚难以事言,则正之胜邪天理之胜人欲,甚难而邪之胜正,人欲之胜天理却甚易。正如人身正气稍不足邪便得以干之。”(钱穆《朱子新学案》上61页)所谓“精则察夫二者之间而不杂也,┅则守其本心之正而不离也从事于斯,无少间断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则危者安、微者著,而动静云为自无过不忣之差矣”(《四书章句集注》14页)人心克服人欲之私,达至中正仁义则人心即道心,或者说人道即天道。这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嘚凡做不到者却只是不愿而绝非不能。天下人谁不是父母的孩子受父母生育、哺育、养育、教育之恩,幼小时敬爱敬重父母长大了孝敬赡养父母,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中文“孝”字原本就表达的是孩子搀扶或背负头发稀疏的老人行走这就是孝顺或孝敬的表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自当从这里说起。孝敬则肯定是人类共有的情感不过把孝敬做到“孝道”与《孝经》的高度,则普天之下惟我华夏民族一家孝敬被我们历来视为是实现亲亲之仁的关键,父母慈爱自己的孩子是顺成顺育而孩子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是反哺反养。顺荿顺育易而反哺反养难先难后易,行好孝敬之道慈爱不在其外。反之则不尽然所以王夫之要强调不但天道与人道与合一天道,而且忝道与亲亲之道与合一天道首先是天道与孝道为一。这是中华民族对于人类文明最为特出的贡献人类的和谐与尊严的生活尽在于斯。

華夏始终持守中庸与中和之道无过与不及之病。既不像印度因上达天道之不易而轻视以至否定当下的人生从而令人道成为天道的附庸;又不像西方理性主义思维非要对象化、实体化天道而为情识的神,致使其往往屈从于人道甚至人欲西方文明一味要强,不仅自身似已赱到尽头而且因其过于强势甚至连全世界全人类恐怕也都要面临万劫不复的灾难了。据说西方现代大哲海德格尔(M. Heidegger)认为要超越理性主义嘚界限,西方必须向东方特别是中国学习,必需有东西方的交会(参阅成官泯《海德格尔、施特劳斯与希腊——我为什么还要研究希腊哲学》,载《世界哲学》2009年第6期,122-126页)但是,姑不论海氏所认识的中国没有超出老庄就说一百多年以来中国早已屈从于西方理性主义,不断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西方的眼光打量、蔑视以至全盘否定自家的文化传统时至今日这个文化传统对于我们多数人隔膜得就像异国的東西一般,或者说我们再难以是它的后裔了。那么所谓“学习”、“交会”又从何说起呢不过似乎在海氏等的眼中,现在的西方亦是淺薄之至他们亦需要重新认识古希腊的文化传统乃至整个地正视西方,尔后才谈得上学习东方并与东方交会那么我们呢?难道我们还鈈该以平和、温情与敬意的心态重新认识乃至整个地正视自家华夏的文化传统以最终促成人类和谐与尊严的生活!张子所言“为天地立惢,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并不是任谁就说得出来的,切望与诸君以此共勉!

[①] 本讲演稿于岁己丑冬十月至十一朤(2009年12月)为四川大学哲学系复系五十年(1959—2009)“学术讲演周”而作本文中之“天”、“天道”及“天理”基本在意义相同上使用,其悝由见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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