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建的房子,农村贫困户标准需不需要,自己掏钱

自治区扶贫办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於

开展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住危房或

土坯房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脱贫攻堅工作需要自治区扶贫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之前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核实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相關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

各县(市、区以下统称县)扶贫办要立即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收集非建檔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疑似危房或土坯房的农户名单,并将名单提交当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危房等级认定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本县扶贫办提供名单20日内,将危房等级认定结果报送本县扶贫办各县扶贫办及时汇总本县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戶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名单,填写XX县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明细表》(附件1

各市扶貧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县开展核查工作。请各县扶贫办于2019523日前将《XX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件报送本市扶贫办。各市扶贫办根据辖区内各县扶贫办报送的XX县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明细表》汇总本市数据填写XX市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情況汇总表》(附件2)盖章确认,于2019525日前将XX市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情况汇总表》和辖区内各县《XX县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明细表》的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件一并上传至自治区扶贫办项目处电子郵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扶贫办谭华康,0771-282365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覃耀财0771-2260056

附件:⒈XX县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住房为危房或

⒉XX市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XX县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明细表

XX市农村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唯一住房为危房或土坯房情况汇总表

已处理漏评户数量(户)

《洎治区扶贫办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标准住危房或土坯房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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