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大病救助方案对大病专项救治的整改模板

中宁、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民医院,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及各乡镇乡镇卫生院大病救助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宁夏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宁衛生计生发〔2017〕294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规范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流程,确保如期完成救治任务决定在原有11种集Φ救治大病病种基础上新增9种,到2018年年底前对20种大病(附件)实施集中救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15日-4月15日两县卫生计生局组织囚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每一位救治对象情况,完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沙坡头区的复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开展

4月15日-10月31日全市开展集中救治工作。县级是大病专项救治的责任主体两县要组织辖区医疗机构成立大病专项救治專家组,对救治对象进行检查、诊断核实患病情况,制定初步诊疗方案明确疾病治疗方式(手术、化疗、放疗等)及救治医院,并加強患者信息采集与填报工作建立完善有关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沙坡头区的集中救治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开展。各救治医院负责及時报送患者救治信息两县卫生计生局和救治医院间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一)两县卫生计生局根据两类救治對象的复核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填报《宁夏农村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疾病患者台账管理表》并于3月23日前反馈给属地定点救治医院,同時报送市卫生计生局市级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二)各定点救治医院根据市、县卫生计生局提供的《患者台账管理表》中人員的治疗信息按《方案》要求开展救治并向市、县卫生计生局报送救治信息。初次上报时间定于5月5日

(三)两县卫生计生局根据各救治医院报送的治疗信息,做好救治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于每月5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局报送《宁夏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救助进展情況统计表》(建档立卡人员部分),市级汇总后每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四)两县卫生计生局,市、县级定点医院要明确专人負责组织协调和救治信息报送工作并于3月8日前将《宁夏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职联系人回执》报市卫生计生局。

三、广泛宣传營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典型事例,努力營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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