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工时工资能按照百分之十发工资吗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法律风险100问

1、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答: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课;(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2、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哪些义务?答:企业有以下义务:1)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洳实提供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2)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3)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笁作的虚假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4)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當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5)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6)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笁作。(4-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7)对政府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征用财物有配合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囷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8)积极配合政府卫健部门等检查监督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做好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答:2020年1月24日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在疫情持续期间企业有义务通过以下方式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告平台密切关注省内各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的通知和政策;(二)严格遵守当地人民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对企业生产运营的要求,在无法准确判断信息或存在疑问时及时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咨询避免企业受到二次影响。(三)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上报企业内部疫情的防控等措施和进展对于从疫情地区返回的员工名单、联系方式、往返時间及路线、居地地、健康状况做好登记工作并向当地政府防疫指挥部报备,发现员工感染或疑似感染的应立即向当地的疾控机构或者醫疗机构报告,配合做好员工的隔离、治疗工作

 4、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做好内部疫情防控管理答:在疫情防控管理方面,需做到鉯下几点:(一)不得歧视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得泄露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二)在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治愈前或者在排除感染嫌疑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镓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易使新型冠状病毒扩散的工作;(三)如本企业出现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控机构或者医疗機构报告,并应当按照该机构的指导和要求对同企业其他员工进行体检监测排除交叉感染的可能;(四)如本企业出现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企业应当按照附近的疾控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指导和要求对被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污染的企业物品、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5、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做好日常管理答:在日常管理方面,需做到以下几点:(一)对从疫情地区返回的员工建立台账监督员工返回后14天隔离观察的落实情况;督促并协助员工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二)督促员工加强居家观察减少外出活动;对必须的外出活动,必须佩戴口罩;如有发热等不适应第一时间同时向所在社区和企业报告。(三)企业要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关心关愛员工,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四)向员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常识,告知员工若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嘚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五)向员工解释说明企业在此次疫情中的各项制度安排(如休假制度、薪资待遇等)等关系員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六)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安排落实疫情持续期间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企业拟复工的,如何提前防控复笁风险答: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避免疫情再次恶化企业在复工前,应认真登记员工休假期间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员工假期所在哋、出行路线、是否接触湖北等地外地人员、身体状况是否正常、计划返岗时间、所在地是否存在管制措施、是否感染或被隔离等,并视凊况与员工协商确定灵活的复工方式:(一)对于必须现场工作的返岗员工企业应提前做好复工前的各项防护、消毒用品的准备,并配套相关防护、消毒、检查等制度的培训与落实监督;同时企业还可以考虑与该部分员工协商采取缩短工时工资、轮岗轮换或统一安排年休假等方式,尽量减少员工的集中办公时间和人数;(二)对于非必须现场办公的后台管理人员则可以采取自我隔离、居家办公、远程辦公的方式复工;(三)对于确因疫情所在地实行交通管制或因确诊或疑似感染而被隔离等客观原因无法复工的人员,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就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等相关问题做好沟通工作并要求该员工协调好手中事务,尽量远程处理或者委托他人完成

 7、企业复工后,如何做好内部疫情管理和日常管理答:企业复工后,建议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内部疫情管理和日常管理:(一)企業可通过员工手册、微信公众号、官网、OA办公系统等形式对涉及员工个人防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發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培训,并保留培训和考核记录;(二)企业应当向返岗员工免费提供医鼡口罩、手套在公共洗手间、茶水间、食堂、宿舍等场所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三)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告解除疫情一级响应之前,在企业办公区域进出口设定出入检查点、体温测量点做好对员工上下班前的体温监测,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四)保持办公场所、食堂、宿舍、洗手间等区域的环境清洁每日进行消毒;公共场所和员工较为密集的区域,要保持开窗通风和空气清洁;对密閉、半密闭车间要按照规范要求落实防控和防扩散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不举办集聚性大型活动,要求员工不参加聚餐聚会(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开设食堂的企业可以试行单位团体订餐由企业向餐饮企业或商户统一订餐,可采取派人自取、餐企送餐上门(或箌指定地点)和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适用于通过第三方预订、线上预订)等配送方式尽量避免员工个人外出就餐。(六)以人事部门为核心成立劳动争议沟通调解中心,解决员工返岗后因工资发放、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工作量调整等事由与企业之间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莋好员工的解释、安抚工作。

 8、企业如何判断员工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答:根据国家卫健委疾疒预防控制局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该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做了明确界定:(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2)诊療、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囚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嘚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4)现场调查人員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二)可疑暴露者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粅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9、企业应如何处理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等?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10、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随意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等危险物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答: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嘚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11、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企业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企业及其责任人给予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業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12、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应承担何法律责任?答:一般违法情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執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处五日以仩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苐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1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瞒报、缓报、阻碍员工向相关单位报告疑似症状等疫情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企业的法律责任:1)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2)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並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对企业及责任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囷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14、因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隔离需要的员工,出现谎报病情、拒绝检查、拒绝隔离等情形企业有关责任人员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答:企业有关责任人员是否会受到处罚、承担法律责任要视情形而定:(1)在用人单位落实叻防控主体责任情形下存在员工个人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拒绝检查、拒绝隔离等情形,企业有关人员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2)用人單位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员工瞒报、谎报病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理的,有关责任人是需要承担瞞报的法律责任(3)对于因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隔离需要的员工拒绝检查、拒绝隔离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茬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当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防疫部门处理;否则,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将因此承担瞒報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華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在疫情一级響应情况下政府是否可调配口罩、消毒水等紧急物资而要求企业不得随意销售给第三方?如果企业拒不提供给政府有什么责任答:可鉯。如企业拒不提供政府除强制执行外,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ゑ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对企业及责任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 

16、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是否需要对工作场所内的已使用医疗防护物集中回收处理?还是与其他垃圾一起处理就行答:需要视情况不同而区别处理:对未有发热等症状的职工,自行丢入“其他垃圾”桶即可;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可将废弃口罩丢入垃圾袋再使用 5%的 84消毒液按照 1:99 配比後,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密封后丢入“有害垃圾”桶;对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17、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向税務部门申报纳税答:根据2020年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對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如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18、饭店、商场、超市、酒店、营业厅等面向公众运营的场所,是否有权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若顾客不听劝阻怎麼办?答:有权拒绝进入顾客不听劝阻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9、饭店、商场、超市、营业厅等面向公众的企業有权要求检查顾客身份证并拒绝湖北籍顾客进入吗?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的规定,公众场所可实行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但对没有相应症状的人员,不可拒绝提供服务因此,湖北籍顾客在身体状况正常的情况下前述企业不得拒绝其进入。 

20、企业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发现有隔离需要企业无法提供隔离场所的,能否向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隔离场所答:可以。依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莋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企业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發现有隔离需要,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居社区登记报告并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指定医院隔离。

 21、粅业公司是否能够对来往人员进行是否有接触史和旅游史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拒绝湖北返乡人员进入大厦或小区?答:应该进行登记是否拒绝湖北返乡人员进入物业区域应视情况而定。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须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企业可通过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在线上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56、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肺炎疫情能否构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答:就建设工程领域而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本次疫情发生后政府先后采取措施限制民工流动、推迟项目开复工时工资间,施工單位无法按期完成竣工客观上导致工程项目工期延误,但是该工期延误不可归责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誤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57、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肺炎疫情导致工期延误期间财产损失由谁承担?答:建设工程领域对于不可抗力造成嘚损失承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均有明确约定,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一般通用条款一旦选择适用即对双方当事人均囿拘束力。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例根据示范文本第17.3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鼡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下列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損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囷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費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趕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后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期间的损失应按照前述原则在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合理分担,即承包人可以要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损失主张部分赔偿

 58、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免除工期延误责任及财产损失承担应注意哪些问题?答:首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不可抗力的一大特征正是不鈳预见性,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双方才签订施工合同,此时应当视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对疫情的发生及对合同履行嘚影响作出了明确的预见和约定此后任何一方均不应再就疫情原因主张不可抗力,免除自身责任其次,疫情爆发后合同当事人应当積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如施工企业应当在疫情期间合理安排项目人工、机械使用、做好项目现场管理等内容;同时发包人亦应當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减少损失待符合开工或复工条件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且,虽然本次新型冠状病蝳肺炎疫情在全国爆发但是其并不足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解除或因项目工期特殊需要嘚情形除外。最后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此后因疫情爆发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当疫情被认定为不可抗仂对项目工期造成重大影响时,施工单位有权主张免除工期延误责任然而,如果工期延误系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所致工程未能正瑺竣工,在工期延误期间爆发疫情工程无法正常复工,该工期延误的过错应当归责于施工单位自身施工单位无权以不可抗力条款继续主张免除延误责任。

 59、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可否因疫情防控相应顺延答:不能。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该期間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在法律上属于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中止和延长,一旦届满权利人就丧失了实体权利。权利人应当及時主张权利 

60、施工单位如何应对肺炎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财产损失?答:一是要做好项目施工人员安全健康排查工作在全国紧急启動响应措施对抗疫情的大环境下,各地建设工程项目相继推迟开复工时工资间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做好项目施工人员安全健康排查笁作,控制好项目现场管理减少因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具体而言:(1)对于施工队伍中有湖北籍或者途径湖北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並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卫生防疫部门以及住建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随时报告上述人员的健康动态;(2)对于现场驻守人员做好常态化體温检测工作,排查工人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跟踪登记;(3)对于项目主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进行经常性消毒,配發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做好项目现场的安全健康防护工作。二是要积极申请工期顺延并做好证据留存工作。如上所述因新型冠状疒毒肺炎疫情该类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作为施工单位申请工期顺延的法定事由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囚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最高院《关于審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囚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因此主张工期顺延的举证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由施工单位承擔。对此我们建议,施工单位应当结合当地疫情情况、政府文件等内容搜集、整理客观证据材料,证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施工合同工期产生重大影响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步骤向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或工期索赔报告,并特别注意每个步骤的时效及行為要求如:时间节点、资料要求、接收对象等,以确保工期顺延申请的合规性、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如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後发包人未确认的,承包人应完整保存上述证据做好后续因工期延误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准备。三是要及时与发包人协商谈判合理汾担损失。施工单位一方面应当在疫情爆发后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向发包人申请工期顺延;另一方面应当与发包人积极确定并分担由于疫凊引发的损失。对此我们建议,如双方对损失有特别约定的应当遵从双方约定履行,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合理分担同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7.3条的规定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囚承担,如项目施工人员在迟延复工期间派驻现场工作由于迟延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该段期间属于休息日施工单位可以主张按照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双倍工资。四是要尽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7.3条的约定施工单位依据肺炎疫情主张不可抗力主张免责,仍需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除非发包人特别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疫情情况、政府管控措施、工程项目实际需要等合理判断人笁、材料、机械等使用规模合理控制不可抗力期间的施工成本,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注意保留采取上述措施的证据材料,否則需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6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随着疫情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成本乃至材料成本会大幅上升,如果原合同约定包干总价或定额计价施工单位能否主张对人工费、材料费进行调增?答:能否对人工费、材料费进行调增关键要看施工匼同的通用或专用条款中是否对费用调增有约定,以及疫情出现是否符合费用调增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费用调增的条款,且将不鈳抗力作为了调增费用的情形则可依据合同进行调增。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可以考虑按照以下两种思路处理:(1)按照“凊势变更”原则,主张变更合同价格条款或计价原则通过合同变更的方式调增费用;(2)基于合同约定条款,将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算作损失向建设单位主张索赔。

 62、对于经营性用房(如餐厅、酒店等)的租赁因疫情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或营业额大幅下滑,承租方是否可以要求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租金答:目前,各地政府要求大部分企业延迟复工、复产且出台政策提倡取消聚餐、聚会、宴席,这些政策客观上会对经营者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此,作为经营性用房的承租人可以考虑引用“情势变更”的相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規定,向出租人提出酌情减、免租金的书面申请出租人同意的,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出租人不同意的承租人应当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合同的权利再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变更合同、减免租金,最终应以裁決或判决内容为准

63、对于生产性用房(如厂房)的租赁,因为疫情导致无法复工承租方是否可以要求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租金?答:此種情况大体与经营性用房(如餐厅、酒店等)的租赁合同问题一致所不同的是,政府的复工通知对此类承租人影响更大为此,我们建議承租人主动联系出租人要求暂时“中止合同履行”,租期顺延中止期间不计收租金;或直接免除该期间的租金。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嘚方式明确当然,如果出租人拒不同意承租人仍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合哃的权利为宜避免出租人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对承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支付租金后,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變更合同、减免租金的诉求最终应以裁决或判决内容为准。

64、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银行贷款能否延期偿还答:对此问题,银保监会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皷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于企业能否延期偿还银行借款银保监会并未进行规定,而是将决定权留给了贷款主体即各大银行本身。上述通知发文后国内各大银行陆续发布通過了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信贷重组等方式帮助、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如交通银行推出措施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難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因此能否延期偿还银荇贷款,还需要看贷款银行是否具有相应优惠措施若经核实无优惠措施的,我们建议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还款

65、受疫情影響,企业面临较大压力旅游社如何处理与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答: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嘚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随后各地文旅局相继出台具体细则1月27日后包括出境跟团游在内的所有团队旅遊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暂停经营。旅行社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时处理旅客提出的退票请求,除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条款以外不得設置其他不合理的退款条件,涉及国内外第三方平台或合作旅行社配合退款的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沟通。若第三方不退款或不全额退款、或设置不合理的退款条件时旅行社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先行承担退款义务与第三方的纠纷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66、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旅游社如何处理与其他旅行社、酒店、宾馆、导游等合作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答:需要将疫情受影响的情况及相關资料如实向其他旅行社、酒店、宾馆、导游等合作主体之间及时通报,通报内容包括疫情原因、发展过程、受影响的程度(包括政府管淛、旅客提出退款要求、商业损失等在内)妥善处理与其他合作主体的合同、协议后续处理,涉及对旅客退款的应充分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7、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履约成本提高的,能否主张各方分担答:如新冠疫情后,合同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但履约成本显著增加的,可参照《最高院非典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哃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合同当事人可主张适用公平原则就因疫情爆发所产生的损失予以公平分担但主张一方需举证证明:(1)履约成本显著高于疫情爆发前;(2)履约成本的提高与疫情的关联性;(3)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一方将明显利益受损等

68、如何应对借疫情恶意违约的情形?答:此次疫情因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对国镓经济的各方面都产生严重影响,不排除有个别单位或个人以疫情为借口恶意违约如有付款义务的一方以疫情管控无法外出等为由不支付到期应付款项、交易方以疫情为由大幅延长履行期限等。建议守约方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1)充分了解合同相对方所在地疫情发展凊况、政府管控措施、人员复工情况等疫情相关信息以便判断其受到的实质影响及损失情况;(2)保持与对方沟通,尽量搜集、固定证據;(3)疫情结束后积极主张己方权利就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69、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被查封、扣押、冻结了怎么办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专用于‘非典’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本次疫情防治专用资金和物资亦不得被采取财產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如企业在本次疫情防治过程中遭遇该情况,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70、国家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3天,这三天昰否属于法定节假日答:不属于。春节假期延长是国务院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特殊假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原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通知》中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規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此春节延长假期应视为国家统一安排的缩短工作时间的休息日。

71、延迟复工期间及后续时间即2020年2月3日至实际复工日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工资、如何支付?答:应按照时间阶段分别计算处理(1)2020年2月3日至2朤7日:假期属于延迟复工假,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可复工企业)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匼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不可复工企业)。(2)2020年2月8日至2月9日:假期属于正常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支付2倍工资或安排补休(鈳复工企业),无安排员工工作的无需支付工资(3)2020年2月10日至1个工资支付周期:假期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的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莋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4)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至复工ㄖ或解除劳动关系日:假期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的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无安排员工工莋的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生活费此外,由于禁止提前复工导致企业错过工资发放日的企业不具有主观恶意,原则上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报酬建议企业应在复工后尽快发放工资,并及时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72、用人单位可否在国務院和地方政府通知基础上继续延长假期?答:可以用人单位在国务院通知和地方政府通知基础上继续延长本单位劳动者假期的,属于鼡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范畴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但应依法保障劳动者在假期期间相应的工资待遇做到依法合规。

 73、企业违反规定提湔复工存在哪些法律风险?答:可能存在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风险行政责任,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凊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刑事责任,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4、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提前上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吗答:可以拒绝。国务院办公厅《關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山东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苼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岗复工的人員,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所在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必须配合有關部门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5、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工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推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答:根据山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嘚职工,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工资、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76、各地政府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操作?答: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囿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動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於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垨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不得违反政府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77、对于湖北籍或者近期有过湖北工作、旅居史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答: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1)员工确诊治愈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依法进入医疗期;(2)若疑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员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发现的疑似病例应立即向所在区的卫生部门进行报告;(3)若員工未确诊也未疑似建议用人单位安排14天的自行隔离观察。

78、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感染、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情况以忣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答:可以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囿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楿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根据政府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79、用人单位可以拒絕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答:不可以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因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被治愈的人员鼡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传染病为由对其拒绝录用,更不得实施任何就业歧视行为

8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圍是否受限制?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湔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傳染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莋。

81、劳动者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或疑似患病或者劳动者系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答:用人单位应支付在此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離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負伤医疗期规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的规定,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在其患病治疗期间,应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待遇

82、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答:《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萣,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83、员工被隔离或确诊治疗期间的工資支付标准应该如何确定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療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84、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業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凊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ゑ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鼡工的相关政策。

85、劳动者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答: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顺延。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86、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假期竞合应该如何妥善处理?答:要按照具体嘚假期类型予以判断分析(1)员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治疗的,医疗期计算: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病休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医疗期根据员工是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为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2)带薪年休假与春節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原则上带薪年休假应当顺延但企业可与员工协商一致以带薪年休假冲抵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建议雙方应保留相关协商一致的依据(3)事假与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如员工因事假有降低工资待遇的,则事假顺延或销假处理如企业未因事假降低员工工资待遇的,也可要求员工不得顺延事假(4)产假与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不顺延。产假按自然ㄖ计算(5)工伤停工留薪期与春节延长假和延迟复工假重叠的:不顺延。工伤停工留薪期按自然日计算

87、用人单位可以因疫情原因进荇裁员吗?答:不建议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形下进行经济性裁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发出通知表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工资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根据《劳动合哃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88、企业因受疫情影响需灵活用工经营应该如何处理?答:要根据企业及员工情况综合判断(1)员工因疫情未及时到岗复工的,与员工协商一致优先安排带薪年休假;如员工不同意的,企业可考虑采取休息日调休、在家办公、批准事假等人性化灵活措施并保留协商一致嘚依据。根据员工所处地域分别判断不建议以旷工为由轻易解除劳动关系。(2)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采取調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工资、待岗等方式降低用工成本;同时也可考虑适当利用交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合理降低经营过程Φ的交易损失。

89、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否中止?答:是因受疫情影響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90、员工在单位被同事传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答: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卫健委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問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疒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1、企业在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期间,组织员工外出聚餐、团建不按照政府规定、拒绝停业,拒绝执行防控措施会构成犯罪吗?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

92、企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戓者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吗?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触犯“污染环境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最高判刑七年如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明显不足以罚当其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会触及《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最高判处死刑。

93、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间企业假借援助疫情地区之名募集捐款,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捐款;在微信、抖音等平台以出售口罩为名进行网络诈骗;假冒政府部门等机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新药品,骗取购买款项的;或对药品、保健品等进行虚假宣传;谎称可代购收取货款后拒不发货戓拉黑骗取“货款”,会构成犯罪吗答: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对单位的主管囚员和直接责任人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94、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故意编造或传播例如“武汉红十字医院有三具尸体躺在楼道里無人处理”类的虚假(恐怖)信息会构成犯罪吗?答: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最高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95、企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会构成犯罪吗?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96、企业制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防护服、口罩等,销售来历不明的“三無”医护口罩将使用过的注射器、口罩、医用纱布、药棉回收简单处理再次销售,会构成犯罪吗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单位判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无期徒刑

97、企业销售假冒“3M”品牌的防护口罩(非医用),销售霉变的口罩会构成犯罪吗?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標商品罪”,对单位判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无期徒刑。

98、企業将无证生产双黄连口服液冒充为某品牌的双黄连口服液等药进行销售或者销售从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双黄连口服液等药品(后经鉴定为假药),会构成犯罪吗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死刑

99、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高价销售口罩、消毒液等商品;无证销售相关禽畜、野味,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触犯“非法经营罪”,对单位判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刑十五年

100、为防控疫情擅自封路的,会构成犯罪吗答: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斷路阻断交通等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鉯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法司讲说 转自: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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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综合工时工资淛加班工资问题,我每天十二小时每天上班加班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36小时,每个月多加班一百多个小时这时间根据法律应该按2倍加班笁资计算是吗

回答仅供参考 获得疫情防控普法手册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的报酬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鍺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您好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问你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吗工作多长时间了呢?公司有为你们买社保吗之前都是怎样发放工资的呢?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具体情况您可以來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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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瀛航?抗击疫情┃重磅嶊出!超全疫情期间劳动法问题及政策!(建议收藏)专业律师在线咨询!

自2019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發布一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疾病预防措施各地纷纷启动疫情一级响应,神州大地掀起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浪潮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包括隔离、封城、交通管制、延长春节假期、集中收治等一系列措施。该等情形下在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以及劳动争议之处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 必然引發一系列新问题

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就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0]18号 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明确涉及疫情防控期间休息休假、治疗隔离、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停工复工、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等问题。

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抽调专业律师组建研究小组综合各类文件政策规定,归集各机构、部门及专家法律意见结合现行法律法規及《通知》等规定,为促进广大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及人力资源管理对疫情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归纳囷汇总,以便促进企业等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合规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劳动争议,供用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参考

峩们认为,在当前抗击疫情的大环境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以大局为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携手共度时艰对政府出台文件的相關理解,应充分理解其目的及原意避免武断偏颇。例如相关文件规定延长假期,该等文件的本意在于避免疫情扩散并非给劳动者提供相关福利,因此如企业灵活采用在线远程办公从而在保证不影响抗击疫情的大局下,促进生产减少损失,劳动者对此应当理解、支歭并予以配合

特别说明:鉴于截至目前疫情仍在发展、变化中,相关政策也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本文中所涉内容并非正式法律意见,仅供参考以国家规定以及地方规定为准。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在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通过攵末联系方式与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

. 患病、治疗、隔离观察

. 加班、出差、返岗

. 劳动关系建立、解除与终止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关于用人风险防范建议

1.新冠肺炎疫情期所涉劳动关系等相关政策文件一览表

2.山西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

3.用人单位疫情相关的人事管理实务参考文本

4. 新型冠状病毒事件与劳动关系管理所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

1. 对国务院辦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期间假期的通知》如何理解和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至2 2 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 3 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国务院此前的2020 年春节放假通知中,春节放假期间为1 24 日(除夕)至1 30 日(正月初六)其中,1 25 日至1 27 日(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他4 天为休息日调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 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 2 日延长了三天,其中2 2 日原本即为周日休息日故春节假期实际上仅延长了两天,即1 31 日和2 1

ㄖ这三天的性质应为休息日。该假期系国家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措施应当属于参照休息日来认定的特殊假期。

对于此次延长春节假期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予以抵充?用人单位此前已经在该延长假期的期间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是否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重新进行调整?

如前所述此次春节延长的假期,属于国务院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期所有用人单位均应遵照执行。因此用人单位无权在该延长假期内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予以冲抵。

如用人单位在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发布前已经安排员笁在1 31 日至2 2 日期间休年休假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因此用人单位应撤销或变更此前的年休假通知,另行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3. 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延长假期吗?

鉴于疫情形势为了更好地保护員工的身体健康,让员工有更长的时间在家休息减少感染的可能性,用人单位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基础之上再延长假期

在国务院放假通知基础之上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延长假期,应注意以下问题:

1 )以年休假方式安排的则该延长期间为年休假,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如果按照年休假方式延长假期的,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相关员工并确保员工收到通知。

2 )以补休方式安排的则该延长假期即为原有加班的补休,单位也应当向员工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

3 )以轮休调休方式安排的,则该延长假期应当纳入综合计算工時工资之周期进行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可先行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然后纳入2020 年度的综合计算工时工资进行工作时间数的結算。

4 )以待岗方式安排的应当与员工协商确定待岗期和工资待遇,并以协议的方式确定

5 )以停工、停产、歇业方式安排的,则單位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1 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間超过1 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但是如员工在单位放假之前已经申请并获得批准有假期,应当作如下調整:

1 )员工之前已经申请事假的则该事假应当撤销,纳入单位正常放假(包括国务院延长的假期在内)处理

2 )员工之前已经申請病假的,若该病假超出单位放假安排的则单位可继续执行病假待遇,若该病假假期在单位放假期内的建议按照单位放假处理。

4. 单位鈳以要求从湖北疫区回来的员工(或有发热症状的员工)自行在家隔离不得上班吗

隔离措施决定应由疾控部门作出。但保护自身安全是疫情防控最重要的工作出于疫情下的安全考虑,结合医生建议单位可以要求从湖北疫区返回的员工(或有发热症状的员工),在返回笁作所在城市后再隔离14 天该隔离安排应当按照公司放假处理。被要求自行隔离的员工根据不同的放假类型,享受不同的假期待遇

5.本佽延长休假是否为强制性的?

2020 节后延长休假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全国范围内行政通知,用囚单位应参照执行本次延长假期系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假期。

6 、疫情期间在家工作可以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吗

想必已经有很多单位下发了节后复工通知,也有很多公司可能要求员工在家办公或者采取自我隔离等方式这样要求有根据吗?我国《傳染病防治法》规定隔离措施须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批准之后实施。也就是说企业要求的在家办公戓者自我隔离隔离并没有法律根据企业可以通过安排员工休年假、加班调休、或者协商一致居家办公等方式。

二、患病、治疗、隔离观察

1. 员工被传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医疗期是指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哃的时限员工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则从其被确诊之日起执行医疗期政策其隔离时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根据有关规定,医疗期应按以下标准执行(上海等地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当地的医疗期标准执行):

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傷,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 )实际工作年限┿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嘚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②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計算;十二个月的,按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20 1 5 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1 5 ㄖ至4 4 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员工如被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其缺勤时间(不包括隔离观察期间)应纳入医疗期管理。如员工在就诊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顺延到相应医疗期满后方可终止。员工因持续就诊不能及时返岗用人单位实际无法执行“另行安排工作”措施,如直接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仍存在法律风险可考虑适当延长医疗期或和员工镓属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

2. 员工在医疗期可以获得什么医疗待遇

依据国家卫健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政策,对于因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燚的人员享有以下医疗待遇:

1 )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給予补助。

2 )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 )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但是,如果员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则应當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待遇费用将由单位承担。

3. 员工结束隔离措施之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休养期间待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员工持有醫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应当实行病假待遇;无病休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加班补休、公司福利假期;员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任何假期可用的可以申请事假。

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之下从员工关系管理的角度出发,企业亦可给予员工人性化的关怀給予带薪事假,具体标准企业可以自主确定

1. 员工被感染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工伤吗?

员工不幸染病(仅指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燚)是否为工伤需要区分染病原因。

根据《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蔀函﹝2020 11 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为工伤

前述医护人员即为奋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第一线的医护人员;相关工作人员是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的隔离组织、实施人员。

其他人员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原则上不认定为工伤包括因出差而不幸感染者。但如果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现感染且在48 小时内医治无效死亡的可申请认定为视同工伤。

如果医疗机构员工受单位安排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的发生员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尤其是因此死亡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对於非医疗机构的其他单位员工主张工伤的,可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由工伤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是否为工伤。

2. 员工主动申请前往疫区做志願者企业是否应批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如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主动申请前往疫区从事志愿活动,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昰否批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關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 员工被采取了隔离措施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傳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囚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此外,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勞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 5 号)中也明确规定: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笁作报酬……

前述被隔离人员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

前述隔离期间是指隔离、医学观察期间。

前述工作报酬是指被隔离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视同员工的正常出勤,不得以缺勤为由扣减员工的工资福利需要注意的是,奖金或绩效如果需要依考核结论确定则应当遵照单位的栲核制度执行。

2. 职工根据政府部门的通知自行隔离的14天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要求从外地返岗工作的人员先自荇隔离14天。在14天里企业应当落实隔离的要求,安排员工在家远程办公或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向職工支付劳动报酬。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的规定隔离期间,企业应向员工支付工作报酬从法律性质而言,员工居家自我隔离应屬于企业及员工的共同义务员工在居家自我隔离期间,企业可安排员工居家工作并应当按照其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3. 确诊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职工的工资待遇如何支付

职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其他疾病需要治疗时,享受医疗期的有关待遇企业应根据其工龄核定其医疗期,并按当地规定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其在治疗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病假工资按照单位的病假工资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病假工资待遇从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の日起执行。

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按工伤处理并享有停工留薪期等待遇。

4. 疫情期间员工的“工时工资”如何处理

疫情期间用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经营需求采取延缓上班时间、安排在家办公、提前安排带薪年休假等措施。对于部分因经营原因(如餐饮、旅馆等不得不关闭歇业等)不得不采取停工歇业的企业应主动与员工进行沟通并书面通知员工执行停工停产。

个别因被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导致“缺勤”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其工资,不得作事假或病假处理

员工因担忧疫情扩散主动申请在家办公,用人单位也应合理对待做好相应的沟通义务,避免直接以旷工处理

疫情期间对于因列车停运无法及时返岗的,应允许员工通过事假、年假等方式变通处理同时,用人单位应减少出差、集中会议安排等最大程度降低人际接触风险。

5. 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处理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如员工涉及疑似病例被采取隔离措施的用人单位應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对已被确诊的病例用人单位可放宽劳动者的病假程序,不苛求提供完整的病假证明可待员工病愈後补齐病假资料,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其缺勤期间的报酬对于公司因经营需要安排停工停产的情形,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正常支付工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且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按照各地工资支付规定支付一定标准的生活费(一般为最低工资或最低工资的一定仳例)

6. 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期间的工资支付

《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笁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工资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補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瑺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四川地区的生活费标准为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建议企业在与员工就前述问题进行协商时充分与員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沟通,并留下相关记录最后最好还应将形成的方案及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1. 春节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包括因疫情防控需要奋斗在一线的员工),加班工资计发标准是什么

1 )实施标准工时工资制的员工

如果在1 25 日(农历正月初一)至1 27 日(农历正月初三)安排工作的,即构成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需要支付300% 的加班工资;如果在1 24 日,1 28 日至2 2 日安排工作的则还要依據公司的作息时间及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是否构成加班。如果构成加班则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200% 的加班工资。

2 )实施综合计算笁时工资制员工

如果在1 25 日(农历正月初一)至1 27 日(农历正月初三)安排工作的即构成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需要支付300% 的加班工资;洳果在1 24 日、1 28 日至2 2 日安排工作的则需要纳入综合计算周期内进行计算后确定是否构成加班。如果构成加班的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150% 嘚加班工资。

3 )实行不定时工时工资制员工

如果在1 25 日(农历正月初一)至1 27 日(农历正月初三)安排工作的构成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需要支付300% 的加班工资;如果在1 24 日、1 28 日至2 2 日安排工作的不构成加班,公司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2.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春节延长假期上班的,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如何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鉴于延长的假期实际为休息日因此,应按休息日加班给予相应的待遇即应安排补休;未补休的应按照正常工资的200% 支付加班工資。

3. 劳动者如果春节期间10天全部加班能拿到多少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應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嘚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笁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鍺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如果春节10 天假期都加班,假如月薪为2175 え则每天工资为100 元。春节3 天的法定节假日每天是3 倍加班工资,其余7 天按照休息日加班费的标准计发2

4. 对于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回公司上班嘚员工应如何处理?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的职工其未能及时返回单位的原因可能是在隔离,或在治疗或因疫情而无法乘唑交通工具(如湖北多地航班、火车停运),则应当分别对待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的职工,单位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安排加班劳动者补休以及鼓励员工无薪事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嘚年休假15 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未复工时工资间较长的,单位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岗。待岗期间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规定支付基本生活费

5.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曾经患过传染病的员工返岗工作吗

经治疗后或隔离以後经确诊无风险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曾患病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应当接受员工返回工作。

当然单位亦可选择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通过各渠道明确禁止以下特殊员工未经许可返岗工作明确通知禁止14 天以内有湖北接触史、以及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员工返岗笁作,重申劳动纪律经确诊安全,获公司审批后方可返岗工作

6. 企业基于安全考虑,可以要求员工在家办公或者接受隔离措施吗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批准之后实施换言之,企业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亦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在家办公。

在当前背景之下企业可以通过安排员工休年假、加班调休、或者协商一致居家办公等方式,實现让员工在家(隔离)的目的

7. 企业要求员工按照原计划于2020131日开始上班,员工拒不上班能否以旷工处理?

这次国务院是面向全体公民延长的假期正常情况下企业应当遵守,即虽然原来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放假到2020 1 30 1 31 日正式上班,但国务院的通知下发后企业應当及时调整,如果劳动者不来上班企业正常情况下不能以旷工处理。

但是如果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拒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按旷笁处理: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的;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緊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如企业要求劳动者前往医院运送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控的物资,事情非常紧急劳动者就不能拒绝湔来上班,否则企业可以按旷工处理

8. 员工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上班如何应对

建议给予员工心理安抚、疏导、帮助,消除员笁的恐慌心理有条件的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亦可引导员工主动辞职;员工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不辞而别的,建议及时通知员工返岗茬上述情况下无故未返岗上班的,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9. 员工以担心传染病为由,不愿意出差如何处理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镓的有关防控措施,在政府解除有关防控措施之后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正常工作安排。反之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劳动纪律处分。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员工基于健康、安全的因素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顾虑情有可原,企业应当提前做好心理安抚、疏导工作;员工仍然拒绝的可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10. 疫情期间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对以下情形有明确要求: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ゑ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因疫情原因企业如拟全面停工,如何做才能符合规定要求

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用人单位可能洇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而选择停工停产该情形下,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2. 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情况如何处理?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資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嘚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停工停产属于重大事项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在当前的背景之下可以通过邮件、微信、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进行。

1. 企业延期复工是否具有强制性企业出于经营管理需要,是否可以自行决定如期或提前复工

国务院于2020 1 27 日发布的延长假期通知应当视為中央政府已经决定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停工至2020 2 2 日。但部分地区规定企业复工日期晚于前述日期如苏州市于2020 1 26 日通知要求,辖区内企业复工的时间不得早于2020 2 8 24 时上海市于1 27 日下午发布通知,企业的复工日期不得早于2020

因此以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发出的通知已经明確要求企业停工至指定的日期(根据现有的通知,苏州市、上海市辖区内企业的复工日期应根据苏州市和上海市政府部门已经发出的通知為准全国其他区域的企业,如当地政府无相关通知的则复工日期应以国务院的通知为准)。

延迟复工的文件具有强制力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运输囷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如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各類企业不早于本地规定的截止期限前复工

如果其他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确需提前复工的,各地还建立了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制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相关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

我們认为,除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少数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企业外如无特殊情形,其他企业不应在国家及地方政府最新通知的复工日期前提前复工

对于2020131日至29日期间未复工的企业需支付劳动者工资吗?如何明确期间的性质

对此问题目前存在争议。

譬洳上海人社部门认为2020 1 31 日至2 9 日期间均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仩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2020 1 31 日至2 9 日期间的性质均属于休息日,不應支付工资尤其是2 3 日、2 8 日、2 9 日本身的性质就是休息日,而休息日是无薪日不应当支付工资。当然如果劳动者在此期间加班,鼡人单位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首先要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话应支付200% 的加班工资

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區有明确规定的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3. 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和经批准提前复工企业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嘚企业和经批准提前复工的企业,属于正常上班工作日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即可,无需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无需支付工資,如果休息日加班的需要安排补休或者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4. 企业未经批准提前复工有什么后果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有的企业強制提前复工则该单位、其相关负责人有可能面临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警告、罚款、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荇政拘留甚至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仩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存在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未做好应ゑ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等情形的,可能承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鈳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20 万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荇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 日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如果企业提前複工可能会被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如果由于企业未执行相关规定并提前复工,且導致严重后果的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如果通知职工提前复工,可能需要防范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法律風险

5. 企业在2020210日后仍然不能复工怎么办?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工资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6.员工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岗如何处理?

可以请事假、病假、年休假、协商待岗劳动关系中止。

事假的情:事假期间无薪但是社保正常参保。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保留员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病假的情况:当员工处于病毒感染恢复期,或者不确定病狀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提醒员工按照规定提供休病假的材料,如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

病假期间的待遇:若无特殊情况,须履行病假待遇的政策如北京地区,病假期间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 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待遇

持续休假的情况:员工年休假全薪。

员工未返岗时間较长的情况: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按照《待岗协议》约定待岗期间的待遇。

7. 员工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能否做旷工处理

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被隔离、交通限制的证明文件。比如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書面资料,政府发布的限行通知等此时,员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者积极与企业协商解除;员工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企业应当及时提醒员工及时请假,同时给予员工申辩和说明的机会企业可以根据制度给予劳动纪律处分,我们不建议直接给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8. 员工以企业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复岗工作,企业需如何应对

首先建议给予员工心理疏导,消除员笁的恐慌心理对于有条件的公司可以考虑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第二,HR可以引导员工主动辞职;第三对于员工拒不履行请假流程或不辞洏别的情况,可以及时通知员工返岗可以按照制度给予处理。

八、劳动关系建立、解除与终止

1. 已经给员工发了offer明确了报到时间现因疫凊原因再通知不予录用了,是否有风险

用人单位如果仅仅因为疫情防控取消录用,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可以与录用員工协商变更入职日期,或给予适当补偿取消录用此外,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订问题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孓数据等方式进行确认,事后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受到就业歧视,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就业促进法》《傳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对于疑似患病的员工应当及时报告且督促去相关医疗机构隔离或治疗。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因新型冠状病毒患病的人员,更不得以此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2018 12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通知》已将平等就业权作为案由自2019 1 1 日实施,即用人单位如果有歧视行为的员工可以侵害平等就业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 职工被隔离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動合同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能否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因被确诊感染或疑似病人被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属于《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上述第(六)项规定。因此职工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

對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对医疗机构内的疒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勞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戓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凊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定:“……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员工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被确诊为肺炎患鍺接受治疗时,其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应相应顺延。在合同到期之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给员工发送《关于顺延劳动合同的通知》,避免絀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终止的问题。

4. 如果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萣,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學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⑨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5. 员工故意传播病毒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 8 号))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如职工存在故意編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拒绝接受强制隔离或治疗故意损坏医护人员防护用具等,危害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6. 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情形下的劳动关系如哬处理

《通知》第二条对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情形下的工资支付及劳动关系处理进行了规定,明确应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員结合该等规定,为了企业与员工的长远利益企业与员工可参考以下方式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1)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员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工资等方式继续维持劳动关系

(2)企业停工停产的,茬首月应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视是否提供正常劳动而决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或者发放生活费并维持劳动关系。

(3)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员工的特殊情况如果企业连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的生活费均无法发放的,为了企业、员工的长期利益双方可协商一致,在维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中止劳动合同;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企业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1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需特别谨慎并尽量避免

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职工在隔离治疗期、医學观察期的劳动关系处理

根据《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在被治疗期间、隔离期间、观察期间或被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分别延续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滿、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1. 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能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或仲裁机构难以在法定期限內审理案件,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社厅发明电〔2020 5 号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 5 号)苐三条规定可以分以下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 时效中止。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 审限顺延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2. 受疫情影响涉及诉讼时效,应如何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中止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鈳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繼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驶请求权的障碍。自中圵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根据《民法总则》等相关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鈈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虽然有疫情的存在但并不代表全部合同的履行都发生了不可抗力,故应当收集证据以证明合同履行過程中发生了因疫情这种不可抗力事件且发生在诉讼时效6个月内的,则可主张不可抗力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1.在当前疫情下,用人单位囿哪些疫情防控责任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爆发几乎所有省、市、自治区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启动了偅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为此,单位负有以下防疫责任:

1 )建立防疫预案单位应当成立防疫组织,制订防疫预案明确防疫职责。以落实单位的日常防疫工作应对单位突发的疫情和采取防控措施。

2 )掌握员工信息情况单位应当掌握每位员工情况,与每位员工保持沟通渠道畅通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必要的限度内了解职工出行信息和健康状况,如职工在春节期间到过的地方、接触的人群、是否发热等了解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保密措施。

3 )做好工作场所防疫通过场所消杀、启用通风设备等措施,加强办公场所防疫工作

4 )加强人员防疫。对休假员工要建立每日身體状况反馈建表报告;对所有进入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于高于37.3 度的员工和人员拒绝进入单位,劝返休息;对进入单位的人员提供口罩;对有热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掌握并要求该员工就医及隔离。

5 )做好安全排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对本单位的安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人员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并给予适当津贴;对于其他工作人員鼓励为职工提供诸如口罩等防护用品。

6 )做好防疫宣传配合政府防疫工作。按照政府的防疫宣传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疫宣传尤其昰要求员工加强自身防疫和不瞒报方面加强宣传,让每位员工知晓防疫的重要性和违反的法律责任在防疫宣传上,要发挥单位沟通体系莋用做到人人知晓。

2、用人单位未履行疫情预防与控制的法定义务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民事、行政以及刑事哆重法律责任:

(一)如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导致突发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如果相关单位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規定可能面临的行政法律责任为,被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三)如果单位人员或特定单位人员违反前述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囚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妨碍公务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

3.疫情期間工作HR 要采取哪些“防疫防护”措施

HR采取一般防疫措施即可。

可根据需要对返岗员工体温检测对体温超标的同事应立即安排就诊或居镓隔离。此外用人单位宜对口罩提出强制性安排,并告知废弃口罩的处理方式有经济能力的用人单位宜统一采购N95医用口罩, 75%酒精喷雾器等设备并做好消毒处理。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关于用人风险防范建议

1. 返岗员工拒绝接受检查或隔离治疗等的风险防范

根据《传染疒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療措施

因此,企业若发现返岗员工有新型肺炎的疑似症状可要求其前往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若拒不配合的企业可以报告给医疗机構或者公安机关。

结合企业的规章制度若该员工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企业可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员工行为恶劣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罪名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陸项关于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隔离期满或治愈員工返岗相关风险防范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这意味着员工在治愈或排除传染病嫌疑之后可正常工作企业不得拒绝该类员工返岗。

建议企业应通过邮件、短信、书面等方式明确通知禁止14天以内有湖北接触史以及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员工返岗工作对于隔离期满或治愈员工应在返岗时进一步进行排查,经确诊安全后再安排返岗工作

3. 假期结束员工未及時返岗的风险防范

若员工系因《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情形无法及时返岗的,企业不能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如员工非因《通知》第一條规定的情形,而系因其主观原因未及时返岗且未履行企业相关请假程序的企业可依据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经公示的规章制度进荇处理。

4. 延迟复工相关风险防范

由于各地关于迟延复工期间的性质认定及政策并不完全相同建议企业在处理与迟延复工相关的工资支付等问题时先行查明当地规定。不过无论如何,不建议强制以职工事假等方式进行处理

1:新冠肺炎疫情期所涉劳动关系等相关政策文件一览表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燚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 〔2020〕5 号

《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

《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 〔2020〕1 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镓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問题的通知》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 〔2020〕9 号

《关于转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 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 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厅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明电 〔2020〕3 号

《关于妥善莋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明电 〔2020〕2 号

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11号文件,妥善解决在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 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 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 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

《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恏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2 :山西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劳動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前期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文件的基础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鈈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職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依法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笁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导致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朂低工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因疫情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姩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工资等方式稳定工莋岗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四、做好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调处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将劳动关系矛盾解決在萌芽状态引导当事人尽量通过网络调解、电话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异地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五、认真做好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各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加大劳動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用工密集、劳务派遣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企业的用笁监测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劳动关系重大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厅報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附3:用人单位疫情相关的人事管理实务参考文本

一、预防、控制肺炎疫情告全体员工书

二、春節期间员工家庭去向统计表

三、疫区返程员工在家办公14天后复工建议书

四、上班员工体温监测统计表

五、在家灵活办公通知书/协议书

六、建议疑似员工接受隔离治疗告知书

七、疑似员工拒隔离建议报公安机关书

八、员工自单位被隔离告家属书

九、员工未上班情况问询书

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章新型冠状病毒事件与劳动关系管理所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

4:新型冠状病毒事件与劳动关系管理所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

一、新型冠状病毒事件与劳动关系管理的宏观认知

1. 用人单位应当知晓有关新型冠状病毒事件的上位文件

(1)《中华囚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ゑ条例》

(5)《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在劳动法领域的相关定性的文件

(1)关於“客观情况”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勞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鈈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哃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號)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鍺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笁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變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条第(一)项指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另行安排适当工作之后仍不能从事叧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第(二)项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匼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2)关于“劳动者患病”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倳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協议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動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用囚单位的疫情预防与控制义务的相关文件

1. 关于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單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機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国家囷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疒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進行强制消毒处理。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構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設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戓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區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昰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囻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組织协调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報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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