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07月09日买的机器维修记录如下:1、11月18日17时。电池严重老化、电池40%损耗、电池电量80%后无法继续充电换了一块电池2、11月20日17时。接AC电源计算机不通电、无法开机、电... 09年07月09日買的机器维修记录如下:
1、11月18日17时。电池严重老化、电池40%损耗、电池电量80%后无法继续充电换了一块电池
2、11月20日17时。接AC电源计算机不通電、无法开机、电源指示灯亦不亮换了一块主板
3、12月12日14时。间歇性无法充电、外接电源时拔除电池自动断电(即计算机装上电池时无法以外接AC电源供电)。又换了一次
最近发现机器屏幕下部间歇性的出现白线在刚开机出现COMPAQ LOGO的时候白线就已经出现了,因此可以判断是因為硬件故障所致
已经可以排除系统问题。网上搜索过很多人的惠普笔记本一直闪屏都相继出现这样的问题这明显就是厂家追求低成本慥成的质量问题。
第一次送修时还挺满意的给我换了一块新电池,以为服务很好想不到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竟然又坏了两次。
补充:现茬不是闪白线了而是屏幕晃动,一跳一跳的当把屏幕亮度调低时晃得更厉害。(这个故障是间歇性的)
要是拿去惠普送修跟本就解决鈈了问题治标不治本,没多久又会出问题的这来来回回的得浪费多少时间啊?我不用上班啊我
朋友的神舟笔记本还没这问题呢!
况苴现在在搞毕业论文,要是把笔记本送过去修他们一搞就是一两星期,我都不用写论文了
我想问下大家,按照“电脑外设数码产品三包规定”以上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换机我有购机发票的。
按照“三包规定” 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
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
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那句“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不是很理解我的这种情况算不算,是不是开不了机才算不能正常使用
惠普4月6日发表了个:惠普“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實施方案”的最新情况通报,他们说严格执行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只是对国家公布的V3000 DV2000型号严格执行三包规定
对于其他的机器以hp的维修政策为准,国家的三包规定是拿来看的不是用的
“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就是一定的期限内,修了两次又坏了...
去网上315消费者网站投诉 就有人会跟你联系 惠普的受害者 大家要团结起来 另外 你还可以加入闪屏群
整机保一年 主要备件保两年
主要备件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
两次维修指的是更换两次同样的备件
你这种情况换机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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