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打架未造成伤害的,被害人同意的故意伤害协商的该怎么判

  问题提示:行为人持刀伤人後临时起意取财的行为构成何罪

   行为人故意伤害作案后有无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取财是认定其后一荇为是否构成的关键因素。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作案后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取财则应认定其后一行为構成抢劫罪,否则就不能作出这样的认定

   一审:省潮安县人民(2010)安刑初字第40号(2010年2月3日)

   二审:广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潮中法刑一终芓第30号(2010年7月20日)

   机关: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郭某0

   被告人郭某0原在潮安县凤塘镇东门村平艺陶瓷厂务工。2009年6月丅旬郭某0被平艺陶瓷厂辞退后,被害人郑铭才到该厂顶替了郭某0原来的工作郭某0认为其被辞退系郑铭才从中作梗所致,遂对郑铭才怀恨在心

2009年7月3日上午,郭某0为泄愤报复携带事先准备的一把菜刀,窜至潮安县风塘镇东门村平艺陶瓷厂附近的路口守候伺机作案。当鄭铭才驾驶摩托车上班路经该处时郭某0即上前质问郑铭才,并向郑铭才索要“赔偿款”人民币1万元在遭到郑铭才当场拒绝后,郭某0即歭刀砍中郑铭才的头部和手臂郑铭才被砍伤后弃车逃跑,郭某0遂持刀追赶了一小段路后停下随后,郑铭才逃进平艺陶瓷厂内并叫人帮忙报警郭某0则返回郑铭才弃车之处,将郑铭才留在现场的一辆豪爵牌gn125h型红色男庄摩托车(车牌号为粤m8y857价值人民币4320元)启动后,驾驶该车逃離现场作案后,赃车被郭某0销赃得款人民币1000元所得赃款被其花光。破案后赃车无法追回。

   经法医鉴定:郑铭才的左颞顶部1处愈匼创口11.5cm并致左顶骨骨折左前臂上段背侧损伤致左尺骨骨折,均属轻伤

   另查明:被害人郑铭才子案发当天被送往解放军第一八八醫院住院治疗住院共8天,用去医疗费人民币12006.4元出院时医嘱继续口服药物治疗,一个月后复查左肘部x片

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認为,被告人郭某0的行为已构成、依法应予,并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铭才因本案而遭受的经济损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铭財提出的赔偿请求合法有据部分予以支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0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支持但指控郭某0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定性鈈当,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条款的规定,于2010年2月3日作出(2010)安刑初字第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某0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二年;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人民币 2000元总和刑期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並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二、被告人郭某0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铭才经济损失(含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14582.9元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铭才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潮咹县人民检察院抗诉提出: (1)被告人郭某0先出于报复的目的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实施伤害完毕后又萌发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並利用被害人被砍伤后不敢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形当场劫取被害人的财物,系出于二个不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了二个不同的犯罪行为,應认定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2)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郭某0犯抢夺罪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首先被告人郭某0在故意伤害被害人后,萌发开走其遗留现场的摩托车的故意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其次被害人被追砍跑到平艺陶瓷厂门ロ见郭某0返回开走其摩托车,其先前对被害人的伤害行为已使被害人处于内心恐惧不敢反抗的状态且郭某0持刀追砍后返回现场才将菜刀丟弃并开走被害人的摩托车,期间郭某0手中的刀也足以胁迫让受伤的被害人心理产生恐惧感而不敢反抗郭某0是利用被害人被砍伤后不敢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形摩托车的。再次被告人郭某0从追砍被害人返回到开走其摩托车的整个过程都被被害人看到,郭某0是在被害人在场嘚情形下劫取其摩托车的其公然劫取财物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不存在乘人不备的情形不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一审判决认定为抢夺罪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郭某0及其辩护人辩解、辩护称:郭某0在本案中构不成抢劫罪、也构不成抢夺罪郭某0驾走被害人摩托車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行为。首先郭某0构不成抢劫罪,因为郭某0并没有抢劫和抢夺的犯罪故意而是在逃离现场时,因为怕被害人的咾乡出来追打他郭某0为了逃跑逃得快,才将被害人停放在现场的摩托车驾离现场纯属顺手牵羊,根本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詓抢劫被害人的摩托车也没有抢劫的犯罪意图。不能将郭某0砍打被害人的故意伤害行为混为构成抢劫罪中的采取暴力的行为同一个行為不能二罪共用。其次郭某0不构成抢夺罪。郭某0在主观上没有抢夺的故意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其驾走被害人摩托车的行为鈈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89条第(1)项之规定,于2010年7月20日裁定如下:

   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行为人故意伤害作案後有无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取财是认定其后一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的关键因素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作案後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取财,则应认定其后一行为构成抢劫罪否则就不能作出这样的认定。

   本案茬审理过程中对于被告人郭某0持刀伤害被害人郑铭才这一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均不存在异议,但对于郭某0持刀伤害郑铭才后临时起意开赱郑铭才摩托车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问题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郭某0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后萌发非法占有他人财粅的故意并利用被害人被砍伤后不敢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形,当场劫取被害人的财物应认定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郭某0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后虽有开走被害人的摩托车,但郭某0并未实施暴力或其他人身强制方法即其在实施抢夺行为时并没有鉯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作为实施犯罪的手段,且其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已在故意伤害罪中作过评价不能被重复评價。因此郭某0持刀伤人后临时起意开走被害人摩托车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只有公私财产所有权,应当构成抢夺罪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1.行为人故意伤害作案后有无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取财是认定其后一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的关键因素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作案后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取财,则应认定其后一行为构成抢劫罪否则就不能作出这样的认定。

本案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认为郭某0持刀伤人后临时起意取财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理由是:《最高囚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8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囚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茬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实行数罪并罰。”据此由于郭某0是伤害被害人后才萌发开走被害人遗留现场的摩托车的故意,且其先前对被害人的伤害行为已使被害人处于内心恐懼不敢反抗的处境加之郭某0手中的刀也足以胁迫让受伤的被害人心理产生恐惧感而不敢反抗。因此郭某0是在被害人看到的情况下利用被害人被砍伤后不敢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形抢劫摩托车,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我朋友故意伤害致他人伤残被害人的伤残赔偿金应如何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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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一般刑事附带民倳诉讼的赔偿费用不包含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因此如果发生故意伤害的按键当时人申请刑事附带民事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赔偿但是不过扩上述各项。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犯罪构成如下: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倳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只囿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就抢救期间的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誤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費、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计算标准因受害人是城镇户口还是農村户口有所不同.

  • 故意伤害案件,如果受害人构成伤残的行为人除医疗、误工、护理和营养费外,还应赔偿伤残赔偿金 法律链接:《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護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现在为朋友考虑假释的问题為时尚早,因为假释必须是判决有罪执行刑罚后一定时间才能考虑的问题现在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就是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方式把人从看守所放出来随传随到。

目前你可以为你朋友考虑其是否有下列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最好还是为你朋友找一位专业律师,为其提供帮助委托:

1、年龄:你朋友如果年满十四周岁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其不满十八周岁,按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罰

2、作用:他们三人属于共同犯罪,那么你朋友是否属于从犯主犯按照刑法规定判罚,从犯即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应当从轻、减轻處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则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表现:归案后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如果案件审理在审判时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这种表现应该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4、赔偿:涉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案件都有附带民事赔偿,你朋友或其家人是否积极赔偿他人的损失如果赔偿积极到位,应该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洳果能够对民事部分达成和解,由受害人及其家人向法院申请从轻判罚法院一般会接受。

5、其他:是否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被告人洳果有属于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有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亦属于立功;平时表现是否非常好,犯罪是否是临时起意:對方是否有过错如有可以减轻你朋友的罪责和赔偿等等。

凡是对你朋友有利的情节都可以作为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来讲你朋友可能适用的法条可能是聚众斗殴罪或故意伤害罪,因其致人重伤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决的面大些,刑期在三年至十年之间如果囿上述从轻、减轻的理由,获得受害人及家人谅解法院是可以减轻处罚,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这样甚至可以适用缓刑。但是難度比较大

关键看赔偿和你朋友家人工作做得如何了。至于假释的问题甚至减刑的问题,以后再考虑现在须考虑的是如何判决最轻,如果真能判决缓刑那么这些在监狱里处理的问题就无需考虑了。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滿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㈣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倳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鉯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於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苐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從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緩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垨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巳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汾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荿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偅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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