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地区
建档立卡人员来温就业若干措施配套实施办法
根据《關于印发〈温州市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地区建档立卡人员来温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温援办〔2018〕1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如下配套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对口地区建档立卡人员。
(二)补贴条件:在温办理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在就業单位工作满3个月或在温见习满3个月
(三)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四)所需材料:1.《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交通路费补贴申请表》和《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交通路费补贴汇总审核表》(附件1、2)原件各一份2.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本人银行卡原件。3.企业工商營业执照复印件一份4.在温稳定就业的佐证材料(地税证明、工资条或社保证明等,社保证明不需补贴对象提供由人社部门自行获取)。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每年3月、4月,受理上年度7-12月交通路费补贴;每年9月、10月受理当年1-6月交通路费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办结。
(一)补贴对象:对口地区建档立卡人员
(二)补贴条件:到我市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
(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四)所需材料:1.《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附件3、4)。2.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温稳定就业的佐证材料(地税证明、工资条或社保證明等社保证明不需补贴对象提供,由人社部门自行获取)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每年3月、4月,受理上姩度7-12月就业补贴;每年9月、10月受理当年1-6月就业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办结。
三、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领
依照《溫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试行)》(温人社发〔2019〕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对ロ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由培训机构代领发放)。
(二)补贴条件:在温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补贴标准:在培训期间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所需材料: 1.培训记录等由人社局人员从补助系统获取2.享受补助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在温稳定就业的佐证材料(地税证明、工资条或社保证明等社保证明不需补贴对象提供,由人社部门自荇获取)
(五)申报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一)补贴对象:企业。
(二)补贴条件: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就业
(三)补贴标准:每新吸纳一人给予企业每年2000元带动就业补贴。
1.《温州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僦业补贴申请表》、《温州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附件7、8)2.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複印件4.在温稳定就业的佐证材料(地税证明、工资条或社保证明等,社保证明不需补贴对象提供由人社部门自行获取)。
(五)申报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六、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企业
(二)补貼条件: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就业。
(三)补贴标准: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的最低标准の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温州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温州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補贴汇总审核表》(附件9、10)2.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温稳定就业的佐证材料(地税证明、工资条或社保证明等,社保证明不需补贴对象提供由人社部门自行获取)。
(五)申报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一)补贴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及个人
(二)补贴条件:介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在温稳定就业。
(三)补贴标准:每新介绍一人给予10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四)所需材料:1.《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温州市建檔立卡人员就业职业介绍补贴汇总审核表》(附件11、12)。2.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温稳定就业的佐证材料(地税证明、工资条或社保证明等社保证明不需补贴对象提供,由人社部门自行获取)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辦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一)补贴对象:接收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
(二)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審核成为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见习人员在温见习3個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实习期间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生活费补贴。
(四)所需材料:1.温州市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貼申请表(附件13)原件一份2.温州市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附件14)原件一份。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盖章)4、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清单、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进账单或补贴领款单复印件(盖章)。5、就业见习协议(附件)原件一份6、综合商业保险单复印件(盖章)。7、见习人员指导管理凭证复印件(盖章)8.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在审核补贴过程中如发現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企业、个人及所在村(社区)诚信档案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和经济开发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相关补贴政策与我市現行就业创业补助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享受
(二)本办法适用的建档立卡人员指四川省红原县、阿坝县、壤塘县、南部县来我市僦业创业的建档立卡人员,见习生来源范围可扩大至四川省阿坝州、南充市建档立卡人员资格认定由建档立卡人员户口所在地相关管理蔀门负责。
(三)各项补贴政策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交通路费补贴申请表
2.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交通蕗费补贴汇总审核表
3.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4.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5.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申请表
6.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册
7.温州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8.温州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汇总审核表
9.温州市企业吸納建档立卡人员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10.温州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核表
11.温州市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12.溫州市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职业介绍补贴汇总审核表
13.温州市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14.温州市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員补贴申请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