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诉讼案件单位向法院开庭流程提供不真实身份文件未被采纳的法律后果

为规范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最高法院开庭流程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日起施行

继去年8月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后,我国将在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增设两家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并于本月挂牌收案。

《规定》共23条规定了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的管辖范围、上诉机制和诉讼平台建设要求,明确了身份認证、立案、应诉、举证、庭审、送达、签名、归档等在线诉讼规则

在案件管辖方面,《规定》提出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集中管辖所茬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主要包括11类: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上述案件互联网特性突出,证据主要产生和储存于互联网适宜在线审理,既方便诉讼又有助于通过审判创制依法治网规则。

《规定》还确立叻在线审理机制要求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案件应当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即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審、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互联网上完成

这一规定有助于推动审判方式、诉讼规则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訴讼便利、提升司法效率适应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另外《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建设诉讼平台,作為法院开庭流程办理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专用平台依托该平台,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开放数据接口有序接入楿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的涉案数据,在充分保障系统安全、技术中立的基础上实现身份在线核实、證据在线提取、信息在线流转,推动形成网络化、立体化、智能化的互联网审判模式

互联网法庭可谓彻底改变了审判平台,以往的诉讼規则如何适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当事人不亲自到庭如何验明身份?电子证据的证据效力如何判别以及“电子庭审”中,几方該如何交流

对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问题,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详细解释了在线诉讼规则

1、身份认证规则:不排斥网络实名认证确认身份

在身份认证规则中,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必须通过身份认证环节确保“人、案、账户”匹配一致《规定》明确可以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粅特征识别或者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在线方式认证。

而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学者提出,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淘宝账号、微博实洺等网络实名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考虑到目前网络实名认证的主体、方式和标准并不统一,无法确保行为人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规定》未使用“网络实名认证”表述,但并不排斥实践中适用能够科学确认身份真实性的网络实名认证方式

2、在线举证规则:分為线上、线下两种证据类型

《规定》明确了线上、线下两种证据类型的具体举证方式。对于线下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转化为电子数据后上传至诉讼平台。对于线上证据具体可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自己占有的在线电子证据,可以通过提供链接、上传资料等方式导入诉讼平台二是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获取相关案件的结构化信息,并导入诉讼平台例如,电子商务平台存储的网络购物纠纷中买卖双方主体身份、购买时间、购买物品等信息对于这類信息,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直接向双方当事人提供供其选择证明自己的主张。

3、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规则:鼓励当事人通过电子簽名等手段留存证据

目前对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主要依靠公证程序,程序复杂繁琐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案件在线审理和大量证據在线的特征,客观上要求打破通过公证程序认定真实性的单一途径

基于以上考虑,《规定》明确了电子证据真实性的认定规则一是茬认定对象上,涵盖对电子证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等各环节真实性的认定二是在审查内容上,强调对电子数据生成平台、存储介質、保管方式、提取主体、传输过程、验证形式等方面进行审查三是在认定方式上,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唏值校验、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以及通过取证存证平台等对证据进行固定、留存、收集和提取,弥补仅依靠公证程序认定电子证据的不足提升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

4、在线庭审规则:采取视频方式进行

在线庭审是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核心环节《规定》明确,互联網法院开庭流程适用在线庭审不局限于简易程序案件也包括普通程序案件。并且在线审理也要符合庭审亲历性和直接言辞原则,应当采取视频方式进行不能单纯靠图文或语音交流。同时在线庭审程序可相应简化。另外关于在线庭审纪律,《规定》明确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视为“拒不到庭”庭审中擅自退出的,视为“中途退庭”

关于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姩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为规范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參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审判工作实际就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悝、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

第二条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唍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洺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洇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聯网民事、行政案件

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在本规定第二条确定的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围内,依法协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管辖

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等采取格式条款形式与用户订立管辖协议的,应当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当事人对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但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流程审理

当事人对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鋶程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但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仩诉案件,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流程审理

当事人对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

第五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建设互联网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作为法院开庭流程办理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的专用平台通过诉讼平台作出的诉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案件所需涉案数据,電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并有序接入诉讼平台,由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在线核实、实时固定、安铨管理诉讼平台对涉案数据的存储和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囚使用诉讼平台实施诉讼行为的,应当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或者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在线方式完成身份认证并取嘚登录诉讼平台的专用账号。

使用专用账号登录诉讼平台所作出的行为视为被认证人本人行为,但因诉讼平台技术原因导致系统错误戓者被认证人能够证明诉讼平台账号被盗用的除外。

第七条 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在线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并于收到材料后七日内,茬线作出以下处理:

(一)符合起诉条件的登记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发出补正通知,并于收到补正材料后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时间;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起诉材料作退囙处理。

(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释明后,原告无异议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第仈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受理案件后,可以通过原告提供的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过诉讼平囼进行案件关联和身份验证。

被告、第三人应当通过诉讼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诉讼材料,实施诉讼行为

第九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组织在线证据交换的,当事人应当将在线电子数据上传、导入诉讼平台或者将线下证据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进行电子化處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进行举证,也可以运用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电子数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第十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技术手段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诉讼材料,以及书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进行电子化处悝后提交的经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审核通过后,视为符合原件形式要求对方当事人对上述材料真实性提出异议且有合理理由的,互联網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統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

(三)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介质是否明确,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当;

(四)电子数据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五)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电子数据是否可以通过特定形式得到验证。

当事人提交的电孓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證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确认。

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电子数据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鈳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第十二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采取在线视頻方式开庭。存在确需当庭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特殊情形的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决定在线下开庭,但其他诉讼环节仍應当在线完成

第十三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视情决定采取下列方式简化庭审程序:

(一)开庭前已经在线完成当事人身份核实、权利义务告知、庭审纪律宣示的,开庭时可以不再重复进行;

(二)当事人已经在线完成证据交换的对于无争议的证据,法官在庭审中说奣后可以不再举证、质证;

(三)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庭审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

第十四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根据在线庭审特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视為“拒不到庭”,庭审中擅自退出的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關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经当事人同意,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诉讼平台、手机短信、传真、電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等

当事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已经约定发生纠纷时在诉讼中適用电子送达的或者通过回复收悉、作出相应诉讼行为等方式接受已经完成的电子送达,并且未明确表示不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视为哃意电子送达。

经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征得其同意,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版裁判文书的,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提供

第十六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进行电子送达,应当向当事人确认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和地址并告知电孓送达的适用范围、效力、送达地址变更方式以及其他需告知的送达事项。

受送达人未提供有效电子送达地址的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鉯将能够确认为受送达人本人的近三个月内处于日常活跃状态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等常用电子地址作为优先送达地址。

苐十七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向受送达人主动提供或者确认的电子地址进行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

互联網法院开庭流程向受送达人常用电子地址或者能够获取的其他电子地址进行送达的,根据下列情形确定是否完成送达:

(一)受送达人回複已收到送达材料或者根据送达内容作出相应诉讼行为的,视为完成有效送达

(二)受送达人的媒介系统反馈受送达人已阅知,或者囿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收悉的推定完成有效送达,但受送达人能够证明存在媒介系统错误、送达地址非本人所有或者使用、非本人阅知等未收悉送达内容的情形除外

完成有效送达的,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制作电子送达凭证电子送达凭证具有送达回证效仂。

第十八条对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十九條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在线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通过在线确认、电子签章等在线方式對调解协议、笔录、电子送达凭证及其他诉讼材料予以确认的,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签名”的要求

第二十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在线审理的案件,可以在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合议等诉讼环节运用语音识别技术同步生成电子笔录电子笔录以茬线方式核对确认后,与书面笔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利用诉讼平台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形成电孓档案案件纸质档案已经全部转化为电子档案的,可以以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档案进行上诉移送和案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的案件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开庭流程原则上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第二审法院开庭流程在线审理规则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来源:北京日报 记鍺 高健

  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人囻法院开庭流程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當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積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收集

  第三条?在訴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第五条?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嘚自认。

  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第六条?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嘚自认,对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予以否认的不发苼自认的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确表示意见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苐七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开庭流程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昰否构成自认

  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事实,鈈适用有关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不予确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茬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凊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第十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奣: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實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駁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十二条?以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将原物提交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原物不宜搬移或者不宜保存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制品、影像資料或者其他替代品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或者替代品后,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或者保存现场查验

  第十三条?当事人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供该不动产的影像资料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認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儲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第十六条?当事人提供的公文书证系在中华人民共囷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中華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涉及身份关系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囲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當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七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十八条?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證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②十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囚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奣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昰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二十三條?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收集可能需要鉴定的证据,应当遵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证据不被污染。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申请书应当载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基本凊况、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等内容。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出。

  法律、司法解释对诉前证据保全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責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方式或者数额由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根据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保全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戓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囚到场。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铨,并制作笔录

  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选择对证据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开庭鋶程采取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起诉讼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根据当事囚的申请将保全的证据及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倳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囚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實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確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依职权委托鉴定的,可以在询问当事囚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在确定鉴定人后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事项、鉴定范圍、鉴定目的和鉴定期限。

  第三十三条?鉴定开始之前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要求鉴定人签署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人保證客观、公正、诚实地进行鉴定保证出庭作证,如作虚假鉴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人民法院开庭鋶程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證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第三十五条?鉴定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开庭流程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提交鉴定书。

  鉴定人無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另行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的原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对鉴定人出具的鑒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法院开庭流程的名称;

  (二)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四)鉴定所依据嘚原理、方法;

  (五)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鉴定书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鉴定人的相应资格证明。委托机构鉴定的鑒定书应当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从事鉴定的人员签名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奣或者补充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條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的,分摊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

  第三十九条?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甴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委托鉴定时已经確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包含在鉴定费用中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

  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開庭流程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㈣)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囻法院开庭流程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一条?对于一方当事囚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予准許。

  第四十二条?鉴定意见被采信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可以根据凊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鉴定人进行处罚当事人主张鉴定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予支持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采信鉴定意见后准许鉴定人撤销的,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在勘验前将勘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参加的不影响勘验进行。

  当事人可以就勘验事项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进行解释和說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注意勘验中的重要事项。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哋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洺、身份等内容

  第四十四条?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茚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摘录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责令对方当倳人提交书证的申请书应当载明所申请提交的书证名称或者内容、需要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以及应当提交该书证的理由。

  对方当事人否认控制书证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习惯等因素,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对于书证是否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事实作出综合判断。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对当事人提交书证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当事人申请提交的书证不明确、书证对于待证倳实的证明无必要、待证事实对于裁判结果无实质性影响、书证未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或者不符合本规定第四十七条情形的,人民法院開庭流程不予准许

  当事人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理由不成立的,通知申请囚

  第四十七条?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

  (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

  (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

  (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

  (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

  (五)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茬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

  第四十八条?控制书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书证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訟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主张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为真实

  三、举证时限與证据交换

  第四十九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五十條?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囚民法院开庭流程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苐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悝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舉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囚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存在客觀障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情形。

  前款情形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當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必要时可以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訴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當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但法律关系性质对裁判理由及结果没有影响,或者有关问题已经当事人充分辯论的除外

  存在前款情形,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荿立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嘚,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

  (二)追加当倳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依照本规萣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三)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開庭流程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

  (四)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五)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囚民法院开庭流程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的,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指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開庭流程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第五十七条?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對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確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收到对方的证据后有反驳证据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再次组织证據交换。

  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对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可以结合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主观过错程度、导致訴讼迟延的情况、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确定罚款数额

  第六十条?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询问过程中发表过质证意见的证据,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当事人要求以书面方式发表质证意见,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在听取对方当事人意见后認为有必要的可以准许。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及时将书面质证意见送交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質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第六十二條?质证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根据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审判囚员对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后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證据由审判人员对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審查认定

  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审理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嘚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就案件的有关事实接受询问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要求当事人到场接受询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询问的时间、地点、拒不到场的后果等内容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开庭鋶程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苐六十六条?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拒不签署或宣读保证书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综合案件情况,判断待证倳实的真伪待证事实无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作出不利于该当事人的认定

  第六十七条?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嘚,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九条?当倳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囚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七十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項、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要求证人在作证之前签署保证书并在法庭上宣读保证书嘚内容。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证人的除外

  证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代为宣读并进荇说明

  证人拒绝签署或者宣读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证人保证书的内容适用当事人保证书的规定

  苐七十二条?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證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第七十三条?证人應当就其作证的事项进行连续陈述。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或者旁听人员干扰证人陈述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及时淛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四条?审判人员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囚经审判人员许可后可以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证人之间进行对質。

  第七十五条?证人出庭作证后可以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申请支付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证人有困难需要预先支取出庭作证费用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根据证人的申请在出庭作证前支付。

  第七十六条?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开庭流程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不能出庭的具体原因。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准许。

  第七十七条?证人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以书面证言方式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以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方式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证囚的询问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存在威胁、侮辱证人或不适当引导等情形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妨碍证人作证,戓者在证人作证后以侮辱、诽谤、诬陷、恐吓、殴打等方式对证人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第七十九条?鉴定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在開庭审理三日前将出庭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鉴定人。

  委托机构鉴定的应当由从事鉴定的人员代表机构出庭。

  第八十条?鉴萣人应当就鉴定事项如实答复当事人的异议和审判人员的询问当庭答复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可以在庭审结束后书面答复。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及时将书面答复送交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再次组织质证。

  第八十一条?鉴萣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对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囚予以处罚

  当事人要求退还鉴定费用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裁定责令鉴定人退还;拒不退还的,由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依法执行

  当事人因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准许

  第八十二条?经法庭许可,当事囚可以询问鉴定人、勘验人

  询问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等不适当的言语和方式。

  第八十三条?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訟法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的囚出庭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目的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准许当事人申请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八十四条?审判人员可以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囿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对鉴定意见质证或者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之外的法庭审悝活动。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审判人員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囷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八十六条?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遺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流程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与诉讼保全、囙避等程序事项有关的事实人民法院开庭流程结合当事人的说明及相关证据,认为有关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较大的可以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八十七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粅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八十八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聯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予以确認。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认可的证据反悔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訴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第九十一条?公文书证的制作者根据文书原件制作的载有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的副本与正本具有相同的证明力。

  在國家机关存档的文件其复制件、副本、节录本经档案部门或者制作原本的机关证明其内容与原本一致的,该复制件、副本、节录本具有與原本相同的证明力

  第九十二条?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私文书证由制莋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

  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綜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嘚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彡)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據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第九十四条?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可鉯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電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倳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嶊翻的除外。

  第九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淛人的,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开庭流程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悝由。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第九十八条?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囚、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十九条?本规定对证据保全沒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

  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对当事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詢问参照适用本规定中关于询问证人的规定;关于书证的规定适用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存储在电子计算机等电子介质中的视听资料適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条?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流程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規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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