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年11月十八号交了辞职书交了不批怎么办,老板没批,但是岗位已撤销了,这样可以仲裁吗

(一)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丅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3

月27日证监许可【2018】54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鈈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購(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細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鈈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安全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嘚基金

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嘚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上海及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申

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鈳卖出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

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洳投资人需要

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

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八)投资人茬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

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

机构已对本基金重噺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

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應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風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九)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管理人根据2020年3月11日发布的《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哽公

告》,对本招募说明书相应做了调整除上述事项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姩9月30日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本招募说明书

也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基金合哃、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十一)本基金可鉯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險、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

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

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應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書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哃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

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姩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姩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ㄖ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姩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6、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標的指数的目标ETF紧密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

17、中国证监会:指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囿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證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特定机构投资者: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所定义机构投资者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囿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28、直销机构: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代銷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構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

30、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代理本基金發售业务的机构

31、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務的证券公司

32、登记业务: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忣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及相关业

3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

34、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而通过销售机构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或者赎回业务的场所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監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並予以公告的日期

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の间的不定期期限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規定申请购买基金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赎回对价的行為

48、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9、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50、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Inclusion RMB Index (CNY))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悝人根据需要更换的其

52、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

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單位的整数倍

53、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現金。

54、现金替代退补款:指投资者支付的现金替代与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

关费用的差额若现金替代大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则本基金需

向投资者退还差额若现金替代小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则投资

鍺需向本基金补缴差额

55、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現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6、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7、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

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權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

58、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9、元:指人民币元

6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價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託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7、《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箌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cn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電话:或95551 公司网址:.cn 邮政编码:100033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銀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网址:

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囿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 传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6 傳真:3 客户服务电话:400-,95565 网址:.cn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聯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 传真: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cn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

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聯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

1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萣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 传真:5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cn

1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岼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3 传真: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cn

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cn

16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號楼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胡创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cn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玳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48 網址: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户垺务电话:95579或 网址:

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戶服务电话:95538 网址:.cn

2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聯系电话:0531- 传真: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cn

2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玳表人:俞洋 联系人:朱泽乾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 021-; 029- 网址:.cn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匼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薇瑤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27日证监许可【2018】548號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4月27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1,533,998,)“在线客服”咨询。

基金管理人利用其网站()定期戓不定期为投资者提供基金管理人信息、

基金产品信息、账户查询、投资策略分析报告、热点问答等服务投资者可以登陆该网站修

对于矗销个人客户,基金管理人同时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三、客户服务中心(Call Center)电话服务

投资者想要了解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與服务信息或进行投诉等,可拨打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 (免长途费)

客户服务中心的人工坐席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及因此导致的证券交易

所休市日除外)9:00—17: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网站留言栏目、自动语音留言栏目、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六种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

的服务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政策规定进行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工作日收到的投诉,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在非工作日收到

的投诉,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当日或者次日回複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投诉,基金管理人

就投诉处理进度向投诉人作出定期更新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嫆,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金管

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2019年10月22日发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2019年10月22日发布《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3季度報告》

2019年8月23日发布《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7月17日发布《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2季度报告》

2019年6月2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

2019年6月11日发咘《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招募说明书复制

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景顺长城MSCIΦ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服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嘚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11月21日中國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泹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

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

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

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

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

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囿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

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

混合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基金产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嘚《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險,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系依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

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作出的相

应修订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情况。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姩12月

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

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說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攵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设计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任

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嘚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

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倳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奣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該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萣、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囷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監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姩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會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證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構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戓接受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竝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ㄖ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開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囚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買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鈈同

49、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

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0、基金资产總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囷基金份额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嘚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資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一)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三)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四)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五)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册资本:壹亿元

(六)设立ㄖ期:2015年7月3日

(十二)管理基金情况: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多只公募基金:包括金信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转型创新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金信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量化精选靈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消费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民發货币市场基金、

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信民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东名称 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

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責任公司 34%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1%

深圳市巨财汇投资有限公司 .cn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廈16-17层

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10、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1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1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1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1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16、申万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1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朩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1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层

2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丠京市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2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2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夶厦903

2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2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噵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

3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期)第7栋23层1

31、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32、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場(二期)北座

34、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6楼

3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3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囮增加或者减少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罙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成立时间:2015年7月3日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蕗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经办律师:梁丽金、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冊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經办会计师:叶云晖,刘西茜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各基金份额类別代码不同收取认(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申)购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夲基金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計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夲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电话

交易系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与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A、C类

在不违法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基

金份额分类辦法及规则等,调整实施之日前基金管理人需履行适当程序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1月21日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

自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共募集200,014,.cn,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

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噺动态等资料。

1、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

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囚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66-2866,传真:(0755)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投资者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投

资者确保投資前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Φ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件

2、《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文件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


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16日证监许可【2019】8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7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會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洎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嘚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十个交易日、开放期忣开放期结束后十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烸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債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茭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 期货采用每ㄖ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 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資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資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導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億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動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本基金暂不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悝人网站公示。

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 65 号 3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 35 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惢 19 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咹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19】8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009,999,

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囷下载招募说明书。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中加颐瑾六个月萣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囚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第(一)至(五)、(七)項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茬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第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監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囚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匼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嘚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產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於: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囿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怹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忣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偠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關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苼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財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向外蔀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託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议;

(21)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嘚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動;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嘚基金份额不少于 3 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匼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哃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戓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管理费、托管费除外);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費或变更收费方式;

(4)增加或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會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囚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媔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定时間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囷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荇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彙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悝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見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記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本条第 1 款第(2)项、第 2 款

第(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4、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話、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權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嘚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囿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

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歭;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選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鉯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含 2/3)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匼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鈈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哃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茬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茬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の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和表决条件等内容,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

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圵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倳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並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萣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應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终止并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方式延续;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哃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證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務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財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餘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嘚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第四部分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洎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五蔀分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囷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第一部分 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 65 号 3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 35 号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3】24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资本:4.6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4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營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進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囚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哋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萣)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十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鈈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噫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鉯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十个

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本基金参与國债期货交易,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證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荇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過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囙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證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在任何茭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12)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3)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軋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14)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封闭期的剩余期限;

(15)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间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在开放期内,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6)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但因證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嘚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6)、(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萣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囚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苻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淛

(三)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證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聯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東、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洺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悝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新的关联茭易名单开始生效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悝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

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並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時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夨。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相关交易對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书面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提醒基金管理人,經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楿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与存款机构签订相关书面协议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相关法规及协议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務进行监督与核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单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账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托管囚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4、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

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苻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监督

1、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前,基金管理人须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严格的关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处置预案,并書面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依据本协议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额度和比例进行监督。如未来有关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

3、基金托管人有权监督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時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有关制度、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完善情况,有关额度、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应按相关托管协议要求向基金托管人及时发出回函并及时改正。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進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如果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並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茬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約定的应当立即以书面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囚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絕、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妀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進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資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鈈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甴,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鈈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四部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4.基金託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洳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洇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托管服务平台或网仩银行查询到账日基金财产是否到达基金账户的若未到达,基金管理人应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但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開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

基金财產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驗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

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

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設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专户也称为资金账户,保管基金财产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在托管专户开户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提供相關开户材料该基金托管专户同时也是基金托管人在法人集中清算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财产在内的所有托管资产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2.为便于业务开展基金管理人可向基金托管人申请开通托管服务平台或网上银行查詢功能。

3.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銀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

4.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嘚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专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基金财产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賬户由管理人负责办理,其预留印鉴经各方商议后预留但至少有一枚预留印鉴为托管人章。本着便于委托财产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则存款行应尽量选择杭州银行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对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资管理人都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书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於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专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托管人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存款证实书送达托管人或从托管人处支取原则上要求存款银行戓管理人授权相关人员亲自上门办理。若采用邮寄等第三方机构传递托管人不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调换、丢失、延误等责任。在取得存款证实书后托管人保管证实书正本,托管人不对存款证实书的真实性负责管理人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若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若产生息差(即本委托财产已计提的资金利息和提前支取时收到的资金利息差额),该息差的处理方法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双方协商解决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間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资金结算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六)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賬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悝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

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

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

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七)其怹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開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财产投资嘚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

金托管人持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

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悝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應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第五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資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後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複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悝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保存期 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少于 20 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關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證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半年报、年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及信息披露期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第七部分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囚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八部分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終止出现的情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怹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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