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和《关于调整嘉兴市个体工商户和靈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的通知》(嘉人社〔2019〕67号)以及已公布的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我市灵活就业囚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