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到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申请工认定需要等多久能回复

我90年下半年进厂91、92、93、94这几年昰计划经济时期为临时工,现在办退休时劳动部门不予我认定工龄,理由是无招工表我本身就不知道什么是招工表,这应该是企业该辦的事情现在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以无招工表为由,不给我算这4年半的工龄这如何谈得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请教律师师傅给予幫忙指点谢谢。劳动部门不予我认定工龄我本身就不知道什么是招工表,不给我算这4年半的工龄这如何谈得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福建-漳州 综合法 10 浏览

  • 【一般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笁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本企业工龄】劳动部办公厅《对〈關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91号第一条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莋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从参加工作到正式退休为止

  •   1、从法律上来讲,步存在所谓的“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  2、只要职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僦应该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個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姩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笁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工龄的长短,一般是指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若你后,没有继续工作一般是不能够算工齡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農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你若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嘚养老保险待遇。

  •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後,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010年12月22日温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2012年12月17ㄖ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2013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企业退休职笁的养老金一般每年或者每隔一年都会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物价指数的上涨程度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今年也不例外。最近根据媒體的报道,山东省的企业退休职工2013养老金调整方案在经过山东省的人社部商议讨论后初步定了下来并已经上报了国家人力社保部以及财政部,等到人力社保部以及财政部正式批复后将会在近期选择一个时间向社会公布。

辽宁绥中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工齡认定的手续:1983年参加工作2002年买断工龄,现在档案随户口进京档案中缺83年——2002年的工龄,需要绥中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进行认定工龄请问都有什么手续,一天能办完吗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关于要求内黄县劳动部门重新审萣我的工作年限 及补发我应得的工资标准的申诉材料 各位领导: 我叫王卫华出生于1949年12月26日。系内黄县后河镇西王院村人现为安阳市中原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 我们兄妹三人自幼便跟随在濮阳县供销社工作的父母亲生活铨家均为非农业户口。1958年当时身居县社经理的父亲不知因何原因被打成了“右派”,由于不堪忍受严酷的批判斗争和日复一日的精神折磨而自縊身亡(虽然在文化革命后期,我父亲的“右派”问题得到了彻底平反并发给了我们1000元的抚恤金。但父亲的不幸去世所带给我們全家的心理创伤岂可能用金钱就可以补偿得了的。) 当时身为门市部会计的母亲由于父亲的突然去世,精神上遭受到严重打击和伤害加之那时日益艰难的生活条件而疾病缠身,终因久治不愈也于1960年去世。 母亲病逝后经当时濮阳县供销社的领导研究决定,将我们兄妹三人暂时寄养到同在濮阳县城居住的姑姑家里按照我们每人每月10元的生活费标准,由县社负责将款项按月及时发放到我姑姑的手里作为我们兄妹三人日常的生活费用,直到我们每个人年满18周岁后再由县社领导负责安排我们具体的工作。 可是到了1964年,由于我姑姑镓本身就有三个和我们兄妹三人年龄相差无几的孩子加上姑姑全家,老少十口实在无法承受日益沉重的生活压力,经多次向县社领导偠求将我提前安排工作。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当时年仅15周岁的我,只好辍学被县社领导分配到濮阳县五星乡供销社工作。 到了五煋乡供销社后主管人事的王股长向我转达了供销社领导对我的具体安排意见:我每月的工资标准为24元,享受合同制职工待遇考虑到当時我的年纪尚小,自己还难以照顾好自己决定每月除生活费用10元(我当时每月的口粮供应标准规定为30斤,换成饭票需用6元、外加菜票4元)、零花费用5元外我的其它工资结余部分暂由供销社财务股设立专户,代为保管以后,如需购置衣物等由人事股长专门负责、具体辦理,其费用则从我被保管的工资中支出直到我年满十八周岁后,工资再由我本人掌握所以,直到1967年我年满十八周岁后,每月的工資才开始由我本人领取(但以前由财务股代为保管的那部分余额,当时却没有给我及时结算还是在1969年我“上山下乡”,返乡务农后不玖我和我村的老支部书记王明义一起,又专门骑自行车到五星供销社才把这部分工资结算了回来,共计是150多元钱) 1969年6月,正值全国“上山下乡”运动的高潮当时年轻气盛的我,经过供销社领导的开会动员也积极报名,要求“上山下乡”当时,由于派性原因特別是因为我父亲的“右派”问题,我便成了这次运动的主要对象时隔不久,我便和供销社的孙杏仁、郭红云等5位同志接到通知批准我們按照当时所提出的“三下”(即:国家干部下乡、城镇居民下乡、知识青年下乡)精神,到农村安家落户那时,作为濮阳县城镇居民嘚姑姑一家早已搬到濮阳县胡村乡安庄村落户去了。无奈我就只好向组织要求,将我的户口迁移到我的原籍老家—内黄县后河镇西王院村开始了我返乡务农的新生活。 1970年全国各地开始大办“五小”工业。我们内黄县的水泥厂也在井店镇开始了筹建和招工经当时村支部的推荐,1970年9月份我便在县水泥厂重新参加了工作。开始我被分配到煅烧车间成球班工作,并担任成球班的班长在生产磷肥期间,我又被分配到磨机工作继续担任磨机班的班长。直到1984年8月份我才被调到成品仓库担任保管员。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全国各地普遍掀起“知青”返城的高潮。作为当时的我也完全有机会返回原单位工作,但考虑到我那时在水泥厂早已娶妻生子若我一人回去,反倒有诸多不便因此,我便打消了返回濮阳县五星供销社工作的念头 1992年水泥厂停产后,我又到安阳市中原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擔任仓库保管员,直至退休 二、请求认定连续工龄的事实根据和法定理由 1、(1)1964年6月至1969年6月工作的事实根据。 水泥厂在1978年3月12日的调资表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国发【1977】89号)的文件精神,通过对全厂职工基本情况的调查和核实进行的工资调整笁作。其调整工资的主要对象是: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 我因为有1964年6月至1969年6月在濮阳县五星供销社的笁作经历而被划定为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调资对象,工资级别则由原来的二级工调整为三级工而当时核定三级工的月工资标准为41元。这佽的工资调整不仅是我参加水泥厂工作后个人档案中存入的第一份正式的工资调级表,而更重要的是我参加工作的年限被确定为1966年底鉯前参加工作的事实,已经得到了上级及主管部门的正式确认 (2)法律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国发【1977】89號)(详情见附件) 2、(1)1969年6月至1970年9月上山下乡回原籍务农工龄的事实根据。 ? 1973年11月20日《职工履历表?自传》记载:“我自七岁起就在濮阳上学14岁中学肄业,就被分配到濮阳县五星供销社工作在那里工作时间达四年多之久,1969年根据党的三下精神回到自己的故乡参加農业生产劳动,在本村参加劳动有一年多之久水泥厂招收工人,由大队推荐来到本厂工作至今”。 ? 2005年8月《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主偠工作简历》记载:“1958年—1964年6月濮阳上学;1964年6月—1969年6月,濮阳五星供销社工作;1969年6月—1970年9月上山下乡,回原籍务农;1970年9月—1984年8月在沝泥厂当成球工;1984年8月—1992年,在水泥厂任保管员;1992年至今任安阳市中原石油机械厂保管员”。 ? 1996年2月3日濮阳县五星供销社《证明》证明:我社职工王卫华同志1964年6月5日由县社分配到我五星供销社工作,1969年6月15日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返回原籍务农。 《关于计算工作年限囷计发工龄津贴一些具体问题的解答》(豫劳人劳字(1986)2号)规定:干部和工人工作年限的计算应以本人档案中的一贯记载或组织结论為准,个人不得自行变更或随意填写因此,根据上述档案记载和组织的证明可以认定我1969年6月至1970年9月,是经组织动员、安排按照知识圊年“上山下乡”的精神到我的故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 (2)法律政策依据: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問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规定: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工龄的起算时间,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下乡日期审定。 ?《关于“攵革”中因冤假错案被辞退的临时工和随干部下放劳动的临时工、集体单位职工的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冤假错案被辞退的临时工,彻底平反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被辞退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時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临时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 去五七干校劳动的时间能否計算连续工龄问题的通知》(劳人险局[1982]6号)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临时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在‘文化大革命’中,经组織动员曾随同配偶一起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后从干校回来被安排到全民单位工作其在五七干校劳动和去五七干校以前连续工作的时間,可以与现在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根据上述事实和规定精神,我1964年6月至1969年6月在濮阳县五星供销社工龄和1969年6月至1970年9月经组織动员到内黄县后河镇西王院村下乡期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以上两个主要问题 数年来,我曾多次到县社保局和人劳局要求给与解决开始,本以为自己所提问题事实清楚,理由充分通过局领导或主管人员,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本人的档案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对,僦可以查出问题所在并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可谁知结果却事与愿违。他们非但不为自己的工作失职而对我本人多年来所造成的精神伤害经济损失略表歉意反而对我的要求推三阻四,百般刁难 三、艰难的维权、申诉之路 在水泥厂,我属于特殊工种在2005年具体办悝退休手续时,我曾专门写了一份退休申请书将我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做了简要地叙述。并按照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经办人员的要求在发给我的一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中,在主要工作简历和供养直系亲属两栏中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做了认真地填写。 在2005年5月份峩第一次到县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待遇证时,却发现我的工龄是从1970年9月份以后开始计算的而以前在濮阳县五星乡供销社的工作时间和“上屾下乡”在家务农的时间均未被计算在内。当时我就立即找到社保局主管审批的科长,而得到的回答是在濮阳县五星供销社的工作时間必须得有濮阳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的档案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承认当我说道,我如果是一般的工作调动本人的档案可以随身携帶,与其接收单位交接 ;而我是“上山下乡”返回原籍务农的,当时只带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和粮油供应证并没有让我带本人的档案,再则2000年之前,职工的个人档案都是由各单位自己保存的。而濮阳县五星供销社职工的个人档案则是由县社统一管理的。我“上山丅乡”返回原籍务农并未经过濮阳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的的批准,我又怎会能有濮阳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的证明材料不管我如何解释,但她依然固执己见不予办理。当时作为弱势群体的我由于对相关的退休政策和规定知之甚少,虽有许多异议却又无法与其分辯。 无奈我只好开始四处寻找我的档案以及有关的证明材料。我自1969年初返乡至2005年5月份已有36年之久(在1996年初,我听说“上山下乡”期间吔算工龄的消息后曾专门跑到濮阳县五星乡,就我因何返乡务农的问题让当时供销社的领导给我开具了证明材料)。其间由于社会的變革、企业的改制原来的供销社早已不复存在。而在此时调查取证不諦于大海捞针,其难度令人难以想象,其结果更是可想而知。数年来我曾无数次地到濮阳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濮阳县供销社、五星乡供销社等有关单位查询我的档案去向和下落,并且还在我縣后河镇的派出所、民政所、粮管所查询我当时“上山下乡”的户口迁移证、粮油供应证等证明材料但终因年代久远,早已物是人非洏有些事情,又几经易手、更是难以取证面对如此结果,我虽心有不甘但却又无可奈何。为此我经常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就在我惢灰意冷、希望越来越感到渺茫之际,去年的7月份我遇到一位多年未曾见面、而在1970年一起参加水泥厂工作的老同志。通过促膝交谈我財知道了许多事情的原委,使我久已苦闷的心豁然开朗 于是,我便带着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再次踏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首先我找箌了县社保局的有关人员,要求他们重新审定我以前的工作年限开始,他们依然是要我出据濮阳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的证明及有关材料我说,只要拿出我的退休档案即可说明问题。当他们从其档案室里拿出我的档案后我便指出我的档案中1978年3月12日的《调级人员呈报表》,说出当时调级文件的主要精神后他们才哑口无言。直到此时他们才对我吐露真言:退休年限的审批是由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具体负责办理的,并不在他们的权限之内面对如此回答,我虽然气愤至极却又无可奈何。 我从县社保局出来便立即赶到县劳动局如哬认定工龄,找到了主管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科长对其说明我的来意。他听后对我说:“谁提问题谁举证你必须得举出你的证据”。於是我就提到了1978年3月12日的《调级人员呈报表》的问题而他却说:“《调级人员呈报表》并不能证明什么,你必须得说出当时调资的文件洺称以及它的文件编号”(我当时还真不知道《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国发【1977】89号)的这份文件)我以为,有了1978年3月12ㄖ的《调级人员呈报表》作为退休审批的主管单位,查找文件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他却说:“调资文件多的是,没有文件编号无法查”没有办法,我只好给他列举出了水泥厂的老工人王同喜的退休实例: 水泥厂的老工人王同喜和我都是1970年参加水泥厂工作的,在1970年以湔也都有过一段在外地的工作经历在1978年3月12日的调资工作中和我同样都得到了调级的待遇,而他退休时的工种也和我一样也都属于特殊笁种。在1990年王同喜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计算的工龄是26年由此可见,他在外地的工作年限是计算在连续工龄之内的所以我的外地工莋年限也应算作连续工龄之内。 主管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科长听完我的叙述无言以对,只是说此事不是由他经办的,让我去找当时的經办人说去 无奈之下,我只好找到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主要领导反映问题开始,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主要领导对我说我的退休是市勞动局如何认定工龄审批的,不是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的责任他可以代我向上反映解决。要我在家耐心等待一个多月后,我曾几次咑听事情的进展情况却始终未见任何动静。于是我就再次找到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主要领导,恳求解决我的问题就是在这样的情况の下,他才勉强答应将我的事情交给主管职工退休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办理并答应将我的问题尽快上报市局,审批解决 去年国慶节过后,我直接找到主管职工退休工作的副局长询问结果但得到的回答却是:“你的材料根本就没有往市局呈报”。问其原因而他却說:“你的条件根本就不够,你在濮阳县五星供销社的时间只不过是干了几天临时工而已,不能算做你的工龄”我就只好再次向他提起1978年3月12日的调资表,对他说我在五星供销社的工龄,是经过组织调查认定的是符合调资文件精神的,而且又是经过当时上级主管部门審批过的可他却同样坚持要我拿出当时的调资文件。没办法我就只好又举出了王同喜的退休证据,可这位副局长却说:“你的情况肯萣和王同喜的情况不一样”我说可以把我的档案和王同喜的档案拿出来当面比对。而他却说王同喜的档案没有在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王同喜是199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经办单位就是现在的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所以说王同喜的原始档案就存放在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檔案室内,可这位副局长却让我自己出去找其用意不言自明)。面对如此局面争论已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我只有愤然离去。 这就昰我这几个月来辛辛苦苦、跑来跑去的最终结果。 凭心而论我的问题,并不复杂既不用山南海北地调查,更不用兴师动众地取证呮要认真地查阅我本人的档案,按照1978年3月12日的《调级人员呈报表》调取当时的调资文件,即可得出正确的结论;或者调出水泥厂退休职笁王同喜当年的审批档案查阅给他核定26年工龄的主要依据和我所说的依据是否一样。也可以得出满意的答案这么简单明了的事情,却囚为地设置许许多多的障碍来对待一个已被你们伤害多年、而且还要一意孤行、继续伤害下去的弱者,其意欲何为?真是让人匪夷所思為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还我自己一个清白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在电脑上查找到1978年3月12日调资的原始文件--《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資的通知》(国发【1977】89号)的文件及其它有关政策和规定 当我再次到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找到主管副局长,将《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職工工资的通知》(国发【1977】89号)的文件摆到他面前时他才不得不承认我在五星供销社的工龄。可他却改口说道:“你的这段工龄只能算作一般工龄而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其理由是你在五星供销社和在水泥厂工作之间有一年多的间隔时间”。于是我就把我从五星供销社如何返乡务农的情况以及五星供销社给我开具的证明材料,给他从头到尾地诉说了一遍而他听后却对我说,我返乡务农的情况必须得有县一级知青办的证明才能承认,而五星供销社给我开具的证明材料不起任何作用我对他说,我不属于知青而是供销社的一名職工,是经供销社领导动员和安排并按照当时的“三下”精神,由供销社直接返回我的故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县知青办怎会有我的洺单?而五星供销社是我原来的工作单位同时又是组织动员和安排我按照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直接经办单位,为什么他们的证明却不能莋为我的证据呢况且在1973年11月20日《职工履历表?自传》中,已有明确记载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問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文件的规定,我也完全符合条件所以,我上山下乡、返乡务农期间也应算作连续工龄可是,不管我如哬解释他却执意不允,完全一副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倚强凌弱、蛮不讲理的架势容不得别人对此有半点辩解。 无奈我只好再次向怹提出王同喜的退休工龄问题,说他和我同样都有间隔的工作年限为什么他的退休审批表可以填写成连续工龄?而我的退休审批表却不能填写成连续工龄而只能作为一般工龄呢?而这位副局长开始说是以前的经办人员给他办错了。当我说道水泥厂的老工人吴刚培、張守礼和王同喜的情况一模一样,难道都是以前的经办人员给办错的吗不是。它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如:工龄计算的方法: 1、连续計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職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湔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内黄县水泥厂的工人凡茬1978年3月1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国发【1977】89号)的文件参加工作的年限被确定为1966年底以前的老同志,其办理退休、计算工龄的起始时间都是按照工龄计算的方法中的第2条办理的,所以说水泥厂的老工人吴刚培、张守礼和王同喜的退休时所审批的連续工龄年限并没有任何错误是完全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的。 而我和上述三位同志的情况完全一样而处理的结果,却为什么不同呢況且,我之所以从五星供销社被安排返回原籍务农其主要原因是受我父亲“右派”问题的影响(我父亲的“平反”证明一直是由我哥哥保存的。但不幸的是由于哥哥前年不幸病故,其生前衣物均以火焚之所以我父亲“平反”的唯一物证已失。但人证却是大有人在!甴于我父亲的去世,并非正常死亡因此,他的去世不但轰动了当时的濮阳县城而且也使我们老家的乡亲们倍感震惊。虽然此事已过去伍十余年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上了年纪的老人对我父亲当年的不幸去世记忆犹新。不仅我村的党支部、村委会、就连我们老家的对門邻居、原内黄县妇联主任王秋娥同志亦可以对我父亲的问题作证)。按照《关于“文革”中因冤假错案被辞退的临时工和随干部下放勞动的临时工、集体单位职工的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和《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临时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 去五七干校劳动的时间能否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通知》(劳人险局[1982]6号)规定我在五星供销社的工龄和在水泥厂的工龄也也應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而这位副局长听完我的叙述却又改口,说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然却更为荒诞的理由:“你和他们不一样他们原来的工作都属于工业系统,而你以前的工作属于商业系统你属于跨行业,所以你以前的工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这就是一个堂堂嘚内黄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副局长所说出的言语,如此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实在是令人无语。 我真不知道这位副局长说出此话的依据究竟出自何处?但是如按这位副局长的理论,水泥厂在1978年3月12日的调资表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国发【1977】89號)的文件精神,属于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大部分同志都不应享受连续工龄的待遇。可为什么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大部分同志(除我の外),在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却仍然是依照1978年3月12日的调资表,计算其工作年限呢如:水泥厂的老同志司关顺,和我都是1970年参加水泥廠工作的在1970年以前也都有过一段工作经历。在1978年3月12日的调资工作中和我同样都得到了调级的待遇而他不属于特殊工种,在2008年办理的退休手续时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给他计算的连续工龄却是44年。毫无疑问这其中就包含了他在参加水泥厂工作之前,曾在粮管所河信用社工作的经历另外,还有很多老同志一生干过多种工作,更是跨过多种行业但在退休时依然可以算作连续工龄。这又是为什么呢甴此可见,所谓跨行业不能算作连续工龄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尽管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有关领导以上的所做所为实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有一点却是让我心里非常的清楚和明白:要想再依靠县劳动局如何认定工龄解决我自己的问题,已是不可能的了而我唯一的出路,就只有走行政复议这条路了 希望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关心此事,使我的工龄认定问题能够尽快地解决!并对我本应嘚到的而未有得到的工资以及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此致 申请人:王卫华 联系电话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複,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

您也可以拨打全國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动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