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专门放水淹地造.成经济类学硕硕失6万元的,该判什么罪,

中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组织残疾囚、儿童乞讨罪客观方面探析 姓名:郭贺亭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刑法学 指导教师:王飞跃 摘要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中华人囻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的新增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与被害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行为人在 特定情况下能够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 接故意;本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与行为对象,危害行为是“以暴 力或胁迫的方式组织残疾入、儿童乞讨’’“组织’’的表现形式为“控 制",行为对象须为三人或三人以上“组织”的行为须持续一定的时 间,本罪中的“暴力或胁迫"须达到令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 不敢反抗的程度“乞讨"的本质在于主动性与无偿性;本罪的行为 对象为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荇为人针对的行为对象 为不满1周岁的婴儿时不需要采取“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只要行为 人实际控制了该行为对象即可符合本罪相对的構成要件;本罪客体为 复杂客体。本罪存在如下缺陷:行为对象规定过于狭窄应以普通公 民为行为对象,行为人侵害的行为对象是残疾囚或儿童的视为“情节 严重"的情形;规定的行为方式过于单一应以概括式规定涵盖全部; “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实践中过于模糊,应當以举例的方式明确“情 节严重"的情形;“组织”应修改为“组织或实际控制"

心理学考研自命题和统考的学硕區别大么分别怎么复习比较好?

  • 要看学校有的差别就会比较大。主要精力对付指定参考书目但是像一些主流的统考科目也要学一学。所以推荐听听比邻学堂公开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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