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友@“合法吗”在论坛爆料横山南路附近的一块空地被某物业用栅栏围起来,并对此停车的车主收取停车费严重干扰的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次序,以下是原帖
橫山南路爱你宝贝和国家电网后的一块空地一直以来是桃州三小上学放学的重要通道,以前是绿化带和免费停车场就在去年8月份突然被某物业公司用栅栏围了起来,并建了收费厅和栏杆把路拦了起来停车要收费,而且收费不低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的公示也没有任何嘚通知。严重干扰的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次序周边居民多次协商未果。
这块地在广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公示中明确标明是广场用地请问我们的父母官:
一、广场用地变成收费停车场是谁批准的?
二、广场用地变成收费停车场有没有公示有没有通知?
三、物业公司憑什么收费收费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四、在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没有查到任何关与此地被招投标出去改建停车场的公示請问父母官卖地给物业建停车场要不要公示?
这块地明确标明是做为广场用地如果你建广场,把围起来不让一俩车子停那也没有问题,如果你建公益停车场那也没有问题但是你把卖给私人物业公司进行收费盈利,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请我们的父母官认真严肃的对待此事,还地与民!期待有关部门给一个说法!
附:《广德县县城总体规划(年)》公示(含图纸)
在广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也没囿查到此地被招标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車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麼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主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託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伱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們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規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設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內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邓峰:有图有真相有理有据,如何作答
@一群小蜜蜂:希望能尽快答复!
@小米加步枪:省检查組应该直接在网上办公,估计能审不少事
@原木纯品:估计政府不会回复你的,因为你这个证据太实在了他们没什么可说的,哈哈!政府官员们你们闹了这么大个笑话,估计你们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专业的人员吧
@翡阳:楼主赞一个 !!!我们一些天高皇帝遠的百姓!跟这个句话很像:他为刀俎,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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