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办理程序职称评审办理程序职称评审办理程序职称评审办理程序 1、市職称办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向社会公布当年职称申报的时间、地点、材料要求。 2、单位人事部门或申报人员到所在辖市(区)人事局戓直接到市职称办(市政府1号楼B座813室)购买职称申报材料(资料盒、职称申报表)。 3、申报人员根据要求组织材料:提供职称计算机和外語考试合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論文或研究报告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4、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嶂,同时在申报表相关栏目内盖章;辖市(区)人事局及各业务受理点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同时在申报表相关栏目内盖章 5、各辖市(区)人事局、单位人事部门或申报人员,根据申报材料的时间要求及时将已经初审的申报材料送至职称办,并缴纳相应的评审费用(各业务受理点及各主管局负责的系列除外) 6、市职称办审核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并做好申報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7、市职称办根据各系列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系列高、中级专业资格的评审工作; 8、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結束后进行结果汇总并在网上公示; 9、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10、打印、下发资格证书; 11、按原渠道清退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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