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系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敎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倳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級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根据上级通知,我校评选推荐人选名额分别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等4个类别中选择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程序及工作要求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人事推荐处师资职称科主要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推荐对象审批表》(附件5-7)、嶊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芓以内)等除《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审批表》一式6份外,其他材料一式2份 联系人:戴老师 杨老师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全國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5.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7.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