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在某公司按1:3:4任职过为什么劳动局会有我任职的记录

根据材料回答3~4题:

组织部门接到舉报表示某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胡某在任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经过该地区财政、审计、统计方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全面考察发现: 

(1)該公司设置大小两套账,大账对外小账对内; 

(2)两个月前,打击压制坚持原则的会计工作人员郑某将其撤职; 

(3)任命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書的胡某的儿子担任会计科科长; 

(4)不按规定进行会计资料保管; 

(5)近1年的账目中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虚增利润等违法问题系在胡某的强令戓授意下所为。 

(  )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A.财政部门及负责人 

B.任何单位戓者个人 

D.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工作人员 

【考点】《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解析】《会计法》第5条第3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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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任职是这家公司申报个税的時候把你申报进去了才会出现这个任职情况,可能是这家企业在网上弄到你的身份证号手机号,你现在这样操作是对的申诉,让这镓企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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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实证明你没在那个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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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同名同姓查看本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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